Ⅰ 地市烟草营销中心岗位考核细则
(二)年终考核
由三个方面组成:即分中心完成市公司卷烟营销中心下达的全年三项版指标:销售总量、单箱权销售额、一类烟销量。考虑到山区县的实际情况,恳请领导年终考核时给予适当的调整空间。三项指标在奖金基数考核中所占比例为,销售总量占80%,单箱销售额占10%,一类烟销售总量占10%。
1、销售总量
完成下达销售总量的100%,得基数奖;超额完成销售总量的,每超一个百分点,人均加奖1000元;任务完成量低于90%的人员取消本项奖励。任务完成量在90%-100%之间的人员所得奖数额为:实际完成任务量的百分比进度×基数奖。
2、单箱销售额
完成下达单箱销售额指标的100%,得基数奖;超额完成单箱销售额指标,每超一个百分点,人均加奖1500元;任务完成量低于90%的人员取消本项奖励。任务完成量在90%-100%之间的人员所得奖数额为:实际完成任务量的百分比进度×基数奖。
3、一类烟销售总量
完成下达一类烟销售总量的100%,得基数奖;超额完成一类烟每超一个百分点,人均加奖1500元;任务完成量低于90%的人员取消本项奖励,任务完成量在90%-100%之间的人员所得奖数额为:实际完成任务量的百分比进度×基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