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的自我介绍要写些什么呢
个人的基本信息,所从事的工作
说简单一点就,就是让他们知道你是谁,哪里人,干什么的就可以了。
2. 法律援助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援助是去司法局填表格,有标准文件的,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不需要自己单独写申请书,但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法律援助中心培训方案范文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申请机构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受援人所享有的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受援人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3)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法律援助中心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
3. 申请法律援助的范文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申请书的范文: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女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住宅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职业: 工作电话:
文化程度: 文盲 小学 中学 大专以上
身体状况: 健康 残疾 严重疾病
人群类别: 残疾 老年 未成年 妇女 进城务工者 一般贫困者 军人军属 其他
曾否申请过法律援助: 否 是
前次申请时间: 地点: 申请编号: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 低保待遇 社会保险 抚恤金/救济金 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 其他劳动争议
赡养/抚养/扶养 国家赔偿 见义勇为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其他
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
民事/行政/仲裁: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第三人
刑事: 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被害人 被害人近亲属
申请法律援助方式: 刑事犯罪嫌疑人代理 刑事辩护 刑事被害人代理 民事诉讼代理
仲裁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 公证证明
申请事项法律状态: 尚未进入法律程序 仲裁中 调解中 行政处理中 行政复议中
侦察中 已起诉 一审中 二审中 重审中 再审中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
申请人基本经济状况: 无收入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其他月收入每月 元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月平均收入: 元/月 月基本开支: 元/月 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下:(单位:元)
姓名年龄与其关系月均收入职业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年度总收入 元。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
基本生活费用合计
其中住房(租金) 日常生活费用 教育费用 医疗费 其他必要开支
申请人供养人口费用备注 姓名年龄关系供养费用
合 计
申请人家庭自由物页状况 地址: 产权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状况: 自用 出租
另需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法定代理人):
申请时间:
4. 法律援助的申请怎么写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5.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担负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职能和法律援助服务职能“双重职能”,其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
3、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5、负责法律援助专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调查研究、对外交流等工作;
7、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
9、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协调跨省、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11、负责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2、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和接待工作;
13、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事宜。
6. 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求助制度方案
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一般隶属于司法局。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制度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它不仅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司法制度完善的体现,更是保护人权,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法律援助事业起步较晚的国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对于弘扬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创造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全国法律援助服务热线“12348”。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一)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二)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四)人民法院按规定指定辩护的其他情形
7. 请求法律援助,我在培训机构退学费对方给的方案给的少的同时还要延期退还
你的第一、二、三、五、六问题均需要更多的材料才能确认,至少得看到你与这个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吧,他提供服务,你对待给付金钱,合同里面应该是有培训方的服务义务、解决争议的办法、违约金的多少、赔偿的给付方式等等,依据合同法只需要具备法定条款合同就是成立的,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照行业和国家标准。合同一式两份,你应该是有一份的。
如果有这个合同,就要看你所提出要退学的理由是否是因为合同中对方机构没有提供或者是完全履行合同写明的服务,如果是,你可以告他们违约,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因为你的个人原因想退学,违约金和其他的退费等内容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处理。退费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明,你可以要求他参照行业标准来,如果最终谈不成你是可以起诉的。
除利用该合同来解决之外,你提到的利用消费者地位也是可以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他谈的话你不是提到口说无凭吗,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或者招生简章。
综上,优先谈判;其次请求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来调解;如果还是调不成建议直接走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