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方案大全 > 江西省卫生监督培训方案

江西省卫生监督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15 00:00:57

㈠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机构设置

一、根据党委决议和指示,组织拟定党委工作计划、安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汇报。
二、负责党委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党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做好上传下达和党委各类公文的收发、催办、保管、清退、归档等工作。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党办印章。
四、做好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多方信息,为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沟通党委与群众联系渠道。
七、协调党委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严允 组织协调厅机关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机关财务和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主任:谢元银
副主任:熊华武 省交通厅纪委与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检查督促交通厅所属单位及其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厅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受理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厅直属处级党组织及处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对监督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廉政勤政教育。对厅属单位的纪检机构的组织建设及主要领导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建议。指导厅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汪明彦
监察室副主任:龚敏玲
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
负责厅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技校工作。
处长:蔡建新
副处长:项军 组织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提出政策性意见;指导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建设及厅属单位的法律咨询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处长:梁雅端
副处长:张建明
计划处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全省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家投资、省投资、省与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利用外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统计。
处长:梁必康
副处长:王继东 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审查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工程决算;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处长:袁望京
副处长:糜向荣 郭金根 研究拟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交通规费征收政策,筹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交通财务管理工作;承办通行费收费站(点)和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交通规费、通行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管理厅属国有资产;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处长:钟彦祯
副处长:俞美娟陈玉书 贯彻执行公路和水路运输政策;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交通运价政策的拟定和运输票证管理;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
处长:秦小辉 研究拟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引进、开发;指导交通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处长:喻雪峰
副处长:刘鹭英 一、 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地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
二、 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三、 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
四、 负责本地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六、 组织本地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 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八、 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副主任:肖宪炳 一、 接受交通厅、公安厅双重领导,协调交通和公安两方面的工作关系。
二、 负责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
三、 负责江西交通公安队伍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对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服务,开展创优评优活动。
四、 负责管理厅直属各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 保卫交通工程建设,打击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同盗窃、出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斗争。
七、 负责交通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 根据中央和省综治委的部署,结合交通部门的实际,提出交通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意见。
九、 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厅直单位的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十、 负责收集、反映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组织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评比。
处长:易宗发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委的决议,发挥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三、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定期检查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反映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抓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八、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九、领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书记:席芳柏(兼)
副书记:严允 李国峰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厅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指示、决定,紧紧围绕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全省交通系统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管理《中国交通报》社驻江西记者站以及《江西交通》编辑部的工作;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江西交通信息网站网上宣传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交通快报》的编辑呈报工作;
七、指导全省交通系统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八、负责厅直单位普法教育工作;
九、归口管理江西省交通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处长:黄生平 一、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 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参观考察、休养和用车等服务工作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宣传和表扬离、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督促、协调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三、 负责对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工作经验。
四、 负责厅机关的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管理。对厅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和直属单位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进行节日慰问、家访等。
五、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日常党务管理工作。协助厅老年体协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六、 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工作,关照离、退休干部的遗属。
七、 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李太元 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人,主要职责是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于2001年3月开始运转。
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管理交通医院、厅驻深圳办事处及其所属深圳江通货物联运(代理)有限公司、交通宾馆、交通工程开发公司、厅井岗山干部培训中心、厅太乙村干休所等六个单位,社会服务范围广泛,经营业务涉及医疗卫生、旅店、餐饮、道路运输、交通工程施工、广告等行业,并已向新的领域拓展。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交通厅党组直接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实务实,一手抓好厅机关后勤服务,一手抓好自身建设和发展,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和社会服务经营活动都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交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杜一峰 江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成立于1996年6月24日(赣交人字[1996]23号)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交通厅,定编15人。
交通厅信息中心的职责是:
1、负责编制全系统信息管理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提出,并纳入厅年度计划安排。
2、参与信息管理网络、办公自动化项目的立项审查和主持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评估、认证。
3、对立项后的项目设计进行审查批复,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4、负责全系统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5、承担厅机关信息系统管理,为厅领导和领导机关提供信息服务。
目前交通厅信息中心在编人员9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有6人,占人员比例的62.5%,其中有4人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交通厅信息中心办公地点在交通厅办公大楼内,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邮编:330003
交通厅信息中心主任:余力克
交通厅信息中心副主任:颜庆华

㈡ 江西省卫生厅的卫生单位

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江西省庐山疗养院、江西省医学科学研究所、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寄生虫病研究所、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江西省卫生学会办公室、江西省血夜中心、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健康教育所、江西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㈢ 江西省农业厅的主要领导

1、厅党委书记江枝英

2、厅长胡汉平

3、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唐安来

4、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国根

5、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光华

6、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建堂

7、厅党委委员、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国昌

8、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邓贤贵

9、厅副巡视员万秋根

10、厅副巡视员刘宝林

农业厅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湖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研究提出全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和生态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检疫;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江西省农业厅

㈣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卫生监督所电话是多少

于都卫生监督所电话是0797--6231986

㈤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拟订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江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年度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经济政策模拟分析;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省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牵头分析评估全省及各设区市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组织研究并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省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省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省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九)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处。
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产业协调处(江西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工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涉及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监测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扶持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国家、地方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项目除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减排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四)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江西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省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承担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综合分析我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省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省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省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十九)设计审查处。
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省由国家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省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省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二十)价格调控处。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省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依法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商品价格管理处。
负责全省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提出政府管理商品价格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定价商品目录的建议;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
(二十二)收费管理处。
负责全省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收费政策,提出收费管理的范围、原则、方法的建议;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二十三)对外经济联络处。
负责在省外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促进交流和沟通;了解国家宏观信息,掌握政策变化,分析研判国家的政策取向,为我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衔接项目计划,跟踪我省重大项目申报落实;协调组织与国(境)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推进重大涉外项目;组织项目推介,发展与国(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的业务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对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㈥ 求江西省龙南县县卫生监督所电话号码急!

龙南目前还没有卫生监督所,你可以打卫生局电话问问

0797-3512355

㈦ 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组成部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国家安全厅江西省监察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西省审计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三、直属特设机构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直属机构江西省金融办公室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体育局江西省统计局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粮食局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江西省法制办公室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南昌铁路局

㈧ 江西省农业厅的直属机构

(一)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主要职责:1、组织种植业重大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2、全省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与管理;3、全省种植业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工作;4、农技人员和专业示范户技术、技能培训。
(二)江西省种子管理局
主要职责:1、受省农业厅委托,承担全省种子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检验机构审批认证,品种区试、审定推广,种子质量标准制定,种子质量检验、仲裁,种质资源、种子市场、种子项目、种子贮备及贮备基金等管理和种子执法等工作;2、负责种子市场监管、种子市场的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以及种子供需监测调控;3、具体承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
(三)江西省植保植检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江西省植物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拟订全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植保植检法规、规章、规划,制定《补充的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和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3、负责国外引种检疫审批,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市场检疫和管理;4、组织开展植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发生防治信息发布及其管理;5、负责组织植物疫情防控和扑灭、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和农作物病虫抗性治理的管理;6、负责全省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工作及体系的指导和管理;7、负责植物保护技术和产品的研究、推广和使用的管理,植保事故鉴定的组织和管理;8、农药广告审批。
(四)江西省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省土壤非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组织起草土壤非有关地方行政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与土壤肥料有关的行政执法;4、负责全省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肥料登记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提供全省化肥需求计划及肥料信息发布工作;6、负责全省土壤普查、地力调查与评价;7、负责全省耕地质量(含墒情)监测及监测体系建设;8、负责各种土、肥、水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管理工作;9、组织全省中低产田改良技术的推广与管理以及节水农业的管理;10、负责全省土壤肥料行业标准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五)江西省商品粮油基地办、省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1、加强农业项目管理,促进我省农业发展,承担全省农业项目管理、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等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我省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3、负责组织编制我省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4、负责我省农业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5、负责上报和下达农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6、负责研究我省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问题,组织制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7、负责提出省农业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8、跟踪监管农业部安排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9、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稽查、检查、违规项目的监督整改及有关协调工作;10、负责农业行业建设项目管理培训和后评价工作;11、负责农业部委托的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六)江西省农业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对农业决策与管理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为全省农业系统及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信息社会化服务。
(七)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指定的农业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监督检测及评价,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跟踪监督检测;负责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测的认证、评价;负责对农业新产品和科研成果作鉴定检验;承担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指定的畜牧业、渔业病害和动物、水产种苗的监测……等。
(八)江西省家畜血吸虫病防治站
(九)江西省农业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1、领导本部门的环境监测工作,制订农业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下达各项监测任务,并监督实施。2、制订农业环境监测条例、制度以及农业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和协调本系统环境监测网工作,组织综合性农业环境质量调查。4、组织开展农业环境监测的国内外技术合作及经验交流。
(十)江西省农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江西省开放型农业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监测、评估、实施等工作;牵头抓省直农口部门开放型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一)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2、负责对农机企、事业单位实施安全监察,并组织和督促其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3、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核发审验牌证;4、依法对农机企、事业单位和农机作业实施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处理事故;5、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行走式农机的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和按自愿的原则参加的农机损失保险工作。
(十二)江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省饲料工业协会)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饲料行业的统筹、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和饲料市场的执法工作;负责制定饲料行业的技术法规、产品质量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的饲料情报、信息,对企业开展咨询、服务、培训等工作。
(十三)江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1、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2、起草动物防疫地方法规规章和检疫监督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4、拟定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5、组织实施动物免役标识制度,管理、发放、监督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使用;6、负责饲养、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7、管理、指导、监督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申报增加或撤销检查站;8、指导市县两级兽医卫生监督所工作,对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进行审核、发证、管理、培训;9、纠正和制止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行为,受理动物防疫行政复议、纠纷、案件。
(十四)江西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十五)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的收集与报告和动物疫病防控方案的拟定,以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指导和中兽医研究等。
(十六)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1、组织参与制订全省畜牧技术推广、草地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规程或规范);2、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省畜牧技术推广和草地建设计划;3、负责全省畜禽、牧草品种资源基因库(冻精、胚胎等)的保护和利用管理;4、组织参与全省畜禽、牧草良种的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品种审定等工作;组织参与对全省畜牧(如家畜繁殖员、饲养工、牧草工等)的职业技能鉴定;5、组织指导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畜牧技术推广活动;6、负责开展全省畜牧、草地技术培训咨询、信息搜集、整理与发布;7、宣传国家、省有关畜牧业(含草业)的法律法规;8、依法治草,负责指导牧草种子质量监测和草地监理(草地资源和生态监测、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开展;9、组织开展草地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
(十七)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主要职责:1、依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的授权,承担全省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的评审工作、兽药报批复核检验等职能;2、承担农业部、省农业厅组织的兽药打假、兽药GMP检查验收、兽药及畜产品兽药残留标准制定、修订等;3、承担农业部、省农业厅组织的饲料打假、“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的制定、修订;4、承担各设区市兽药、饲料、畜产品监察机构和兽药、饲料、畜产品生产企业质检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5、承担全省兽药、饲料、畜产品的仲裁检验工作。
(十八)江西省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十九)江西省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二十)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二十一)江西省蚕桑叶研究所
(二十二)江西省棉花研究所
(二十三)江西省养蜂研究所
(二十四)江西省红壤研究所
(二十五)江西省双金园艺场
(二十六)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
(二十七)江西省农业联合开发总公司
(二十八)江西省农牧渔业贸易中心

阅读全文

与江西省卫生监督培训方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培训对标方案 浏览:503
c2c电子商务平台运作方式 浏览:681
家具促销活动经典广告词 浏览:267
深圳大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 浏览:242
景区超市营销方案 浏览:267
北京吾爱吾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8 浏览:364
电子商务公司如何报税 浏览:618
移动电源促销方案 浏览:787
淄博电子商务创业园 浏览:384
天津滨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120
开班教育培训机构方案 浏览:564
幼儿全员培训方案 浏览:535
大型促销活动歌曲店铺 浏览:768
欢乐谷六一儿童节广告策划方案范文 浏览:905
小型酒会主题策划方案 浏览:154
鲁班网电子商务平台官网 浏览:943
培训机构中秋节线下活动方案 浏览:500
房地产促销活动预算表 浏览:344
茶叶促销活动预算表 浏览:703
小学毕业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