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
早在2016年,贵州围绕解决“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提出了“五个三”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配套政策。
2018年下半年,随着搬迁任务进入收尾阶段,贵州及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作出了全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的制度性安排。
“六个坚持”“五个体系”是前后衔接、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分别着眼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构成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完整体系。

(1)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税收政策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
2.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圆满完成,这项举动有何意义
为生活困境的人们改善了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或将一定程度上提升GDP。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的人群进行的一项举措,像是频繁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区,土壤荒漠化严重的地区,以及环境污染导致当地村民某种疾病高发的地区,这些生存条件较差的地区,不仅是很难依靠自身条件脱贫致富,而且严重的还会危机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极为重要。
一、保障了搬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易地扶贫搬迁的人群,都是生存环境较差地区的人民,例如河道、山地附近,当出现暴雨、台风等突发天气现象的时候,就会频发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这些灾害会严重危及到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搬离这一地区,是保障他们安全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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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3)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4)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5. 农村异地搬迁政策具体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好处:
1、在异地搬迁的政策框架下,移民得到了政府在土地、房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就业等多方面的财政支持,这些支持的提供是基于扶贫,而非生态补偿。而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和山林,这些资源大部分被转为生态用途,提供生态服务。
2、保护了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增强了就地扶贫开发的力度,易地扶贫搬迁减少了迁出地的人口数量,减轻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缓解了人地矛盾,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使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环境得到了保护,实现了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
3、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综合素质,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而且增强了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搬迁群众由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发展方式转变为兼业乃至多业经营的现代发展方式。
4、加快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了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为社区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社会保障日益增强,不仅将贫困群众纳入低保范畴,还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
5、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了区域协调发展进程,易地扶贫搬迁开发了迁入地的土地资源,以就业安置为主和以开发利用土地为主的移民社区建设,都加快了城镇化发展步伐。
弊端:
1、部分搬迁居民在新环境中因缺少就业机会而再次陷入贫困。
2、可供安置移民搬迁的未开垦土地越来越少,大量安置异地搬迁居民也越来越困难,土地面积、房基地的面积都比较小,农业比较效益低,再加上移民的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通过有土安置,也就是提供住房和耕地的方式在新地方复制一个农业村庄来帮助移民脱贫,其难度越来越大。
有的安置移民的地区也是生态较为脆弱的地区,大量人口定居从事农业生产以后,有可能会导致移民区的生态退化。
3、非农就业对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的贫困人群有更强的吸引力。许多农民将异地搬迁与外出打工结合起来,他们希望搬迁到距离城市更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且便于非农就业的地方。
4、很多移民并不是被安置以后就会稳定地定居下来,一些人会选择新的地方再次搬迁,也有一些人可能回到原籍。被统一安置的移民离开以后,他们的房屋和土地或者出售给没有规划的自发移民,或者空置。

(5)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
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十三五”期间是中国实现全面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关键时期,异地搬迁扶贫承担了近20%的扶贫攻坚任务。
6. 乡镇易地搬迁方案
具体标准为:
①居住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山区和深山陡坡、峡谷地带,生产、生活条件严重恶劣区域,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贫困人口。
②因遭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已造成无法居住的受灾户,或居住在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多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贫困群众。
③居住地远离集镇、村庄和交通道路,信息闭塞,子女上学、就医十分不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过大,并且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建设的贫困村、组的散居吊庄户。
④饮用水严重污染,有害矿物质严重超标,地方病严重,近期难以改善的贫困户。
⑤原有土地资源贫乏,或土地面积虽广,但因退耕还林后没有发展空间,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人口。
7. 三门峡陕州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河南省易地脱贫搬迁实施方案》、《三门峡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陕州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创新机制,精确扶持;区负总责,乡(镇)落实。
第三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搬迁农户住房和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从2016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全区共搬迁1851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其中2016年完成5929人;2017年完成6562人;2018年完成6025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完善新村水、电、路、气、网、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解决搬迁农户“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通过巩固提升,同步推进产业培育和转移就业,真正实现搬迁农户“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