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项目实施办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
本项目由符合条件的职教师资基地牵头承担,吸收其他符合项目开回发要求的单位共同参与。项目答牵头单位须为相关学科、专业和师资优势明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经验丰富、成绩显著的本科高等学校,具有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点、具备课程与教学法研究力量的单位优先考虑。
项目开发人员由职教师资基地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法研究人员,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校长,企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组成。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熟悉职业教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