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集中培训频次是
1、 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2、 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2. 如何开展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有哪些
一是向上级党委请示批复 ;
二是按照上级党委的批复,草拟会议方案要,回方案并得到单位领导答班子讨论通过(方案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会领导、单位、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主题、食宿方式,经费预算等);
三是按照方案准备会议。1、内容可学习当前党的方针政策,可是党的法律法规、可是党的知识和当前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重大决策和政策,以及是上级和同级党的领导需要交代的事等;2、方式可以是讲座方式、会议方式、知识培训方式、以会代训方式。
3.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几次县级以上的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的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党支部书记培训方案12学时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