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样开展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积极转变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全县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培训范围上,扩大覆盖面。每年的村干部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培训村支书、村主任和大学生村干部,乡镇党委培训村“两委”其他干部。通过分层面不断扩大培训范围,提升了村级班子整体素质,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年3月,全县将培训244个村(居、社区)“两委”负责人500余人,目前已在岚头镇岚丰村实训基地培训村支书、村主任250余人,各乡镇党委已组织培训村干部300余人。
在培训计划上,实现常规化。每年年初,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村干部文化程度、年龄特征、工作能力等实际制定全县村干部培训计划,定期举办1期大规模村干部培训。由村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根据实际和村干部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计划进行不定期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结合各个阶段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力求培训计划实用、完备,逐步实现村干部培训工作常规化。
在培训形式上,体现多样性。一是采取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打破坐在教室单一听讲模式,组织村干部到经果林种植基地、茶产业基地、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让他们身临其境转变发展观念,掌握实用技术。二是采取教师授课与学习讨论相结合。在今年全县村级换届后村支书、村主任培训时,分别就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村“两委”班子如何搞好团结、农村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等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准备发言提纲,指定中心发言人,互动交流和总结点评,活跃了课堂气氛,增长了村干部的见识。三是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鼓励村干部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提升学历和相关职能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把村干部培养成高学历人才和带头致富能手。去年以来先后举办了乡村旅游专题培训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茶叶产业专题培训班,目前全县仍有180余名村干部参加省电大函授学习。
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实用性。当前主要是围绕全县“七大特色经济板块”、“一园五区一中心”和农村基层设施建设等方面来进行,今年的村干部培训开设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如何抓好村级目标考核、农村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乡村旅游、农村小水利建设等。以丰富、系统、新颖的培训内容来不断满足村干部多方面、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增强培训的实用性。
在培训管理上,逐步规范化。县委组织部将村干部培训工作列入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真正做到培训有计划、工作有措施、组织有纪律。在培训中,由组织部牵头、党校主办、部门协作、基地参与,实行集中培训半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村干部培训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服务,坚持培训签到,上课点名,晚间查寝,有病有事由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编入下期学习,杜绝了村干部借口工作忙、随意不参加培训的现象。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培训测试,测试成绩、培训纪律和培训情况以适当方式全县通报,保证了村干部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Ⅱ 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
组织介绍,村官政策,主要是管理村官的方法,
优势老村官,讲述先进经验
请一些农业,创业方面的人,传授知识,
在政府的会议室,搞培训
住宿,通常不管,我们只有一天培训,搞定了直接回家,回不去的住客栈。
Ⅲ 干部培训方案要怎么做
以我的经验来,你要源先确定培训的地方、时间和经费等问题,然后要针对培训对象需要做哪方面的提升。不过干部培训方案,你可以去参考湖南大学培训中心的网站找,里面我就找到过很多干部培训的资料,估计也可以给你提供参考。
Ⅳ 村干部转公务员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杜会部。
关于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力社会部研究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姐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吸引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人员。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
二、具体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实施范图
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
乡镇机关从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三)报考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对少数特别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的频率和数量
招录工作一般应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各省(区、市)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机关职位需求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干部人数,合理确定录用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试题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要符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相关政策应在报名前予以公布。
考察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察由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要认真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应在其所在县(市)、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录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符合这些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对新录用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要针对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报据本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录用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在每年年度考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告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