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具体办法有哪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正处于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说,《实施办法》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完)
Ⅱ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 教育 有谁组织实施
根据《反恐法》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Ⅲ 谈谈作为一名幼儿园老师如何防范恐怖主义活动
学生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方法有: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了解恐怖主义的真实意图 做好防范措施,远离恐怖注意
Ⅳ 如何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来,加强反恐怖主源义教育。比如传授学生一些基本恐怖主义的常识,播放一些资料片等,给予学生一定的心理准备。
第二,不要过度的宣传恐怖主义,以防对大众造成恐惧的影响。在适度范围内,尤其要教育大众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可以适当的进行一些反恐演习。
第四,国家要在政策上大力投入一些反恐预防方案。
Ⅳ 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什么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