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群众反映国土资源突出问题有哪些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国土资源工作由于本身牵涉的社会面广,决定了信访量大面宽,随着《信访条例》的颁行和社会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问题,有些信访突出问题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阻碍国土资源事业进一步发展。新时期,切实抓好当前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已成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笔者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系统信访问题,谈谈如何做好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一、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集体上访多,主要集中表现在农村土地征收。有关数据统计,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土地征用直接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已成为社会问题的“敏感区”。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比较突出的主要是土地征用问题,由于涉及面广,大体是农村群体性利益,容易形成集体上访。
(二)信访总量较大,涉及范围广。从信访材料的归类来看,群众反映问题主要是征地补偿、违法占地和权属纠纷问题还有地矿、土地出让、转让问题,指控的对象和涉及的范围广,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如博白县菱角大龙村、横塘村451位村民反映1998年修建礼横公路占地,补偿费没有落实,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交通局、菱角镇政府、两个村委会。又如玉林市城区二环路、玉石二级路,有100多户被拆迁安置户的发证问题已有10多年时间无法解决。涉及的人多、面广,原县级玉林市人民政府曾承诺给予被拆迁户安置好用地并发给土地使用证。虽然已由城西和城北镇政府进行了安置,被拆迁户也已建好入住,但由于涉及方方面面,致使恒通公司无法帮助他们办理用地手续。
(三)不同程度存在异常上访现象。部分上访群众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错误思想的支配下,进行串联,聚集大批人员,聚集大批人员,组织化倾向明显,信访秩序不规范,甚至有的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如玉州区城北镇的上访“专业户” 罗某,于九十年代初起,因“责任田界线纠纷” ,认为相邻责任田承包户占过其水田(实际未占),则每天到镇、区、市有关部门上访不止,后经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又经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不服,仍然继续无理上访,包括镇、区、市各级政府、人大、政协、纪检,检察,法院、农委,国土、城建、公安等有关部门他都成了常客。罗某又申请在水田(即原争议地界的水田)建房,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报批,则又每天上访闹事,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现状深入分析,引发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制度改革的原因,又有社会发展的原因;既有干部的层面,又有群众的层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在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善,由于法规政策的更替和社会的发展,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的产生。二是群众民主意识增强。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群众思想越来越开放,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而且复杂,协调难度大,时间跨度大,解决成本高,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一时难以按时办结。四是个别干部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淡薄,形式主义严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不作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造成矛盾和问题久拖不决从而激化。五是个别基层干部对《信访条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识不足,职责不清,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六是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存在错误上访心理,认为上访人数越多或到越高级别的地方上访,领导越重视,问题解决越快,群众往往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习惯于串联到上级上访,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程序。七是宗族、帮派势力的影响和蔓延。有些村搞家族政治,只要不符合本家族利益,他们就千方百计阻碍,或寻衅滋事或上访,宗派问题在一些村仍程度不同的存在。
二、对策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信访,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的保证。做好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抓出成效。要发挥信访组织的作用,制定措施,认真做好信访调查研究、指导协调、任务分流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参与查办案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信访工作要实行“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对口抓、乡镇领导具体抓的大信访格局。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信访,就是抓稳定”的理念,树立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五定”和“三包”,“五定”即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制定落实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告知、转送、交办、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结案、回复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信访事项办理时限符合条例规定、办理结果符合政策法规。如玉林市局结合实际,制订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处理群众来信登记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保密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文书资料归档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系统下访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室工作职责》、《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人员守则》、《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处理集体上访事项工作方案》、《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制度》、《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制度》。
(三)完善“三种机制
1、矛盾释放机制。对待群众集体上访,必须坚持矛盾与化解并重,教育与疏导并举.要坚持正确处理的原则,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事件起因,准确把握事件性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防止个别问题扩大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同时,要坚持原则,晓以利害;对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政策的暂时不理解挑起矛盾、制造事端的,要坚决依法严惩。
2、分级负责机制。确保群众集体上访及时有效处置,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要坚持逐级上访制度,引导群众到事发当地上访,到管辖部门止访,既有利于调查核实、及时解决,又可避免盲目止访,影响稳定。要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该哪一级解决就由那一级解决,不上交矛盾,不扩大事态,不推诿扯皮。群众上访大量发生在基层,解决也必须依靠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坚持归口办理方法,根据上访事项及案情程度,确定具体办理部门。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依靠有关单位,依靠群众,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矛盾调处,以取得最好的调处效果。如博白县国土资源局在调处博白中学扩建征地信访问题时,得到了博白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从各单位抽调干部组织了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农户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依靠群众教育群众,让群众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被征地农民满意地领取了征地补偿费,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3、强化“督查机制”。通过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众信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改变过去存在的信访问题而不行、拖而不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的情况。同时,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采取事前检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推、拖、顶、踢现象
(四)抓好预警防范工作,突出源头治理
1、加强基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源头在基层,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落脚点也应在基层,基层稳定才能确保大局,为此,必须下大力加强国土资源基层信访工作。配齐专职的信访干部;人员要充实加强,要与当前繁重的信访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把一批文化素质高,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选拨到信访工作岗位上。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基层信访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改善接访条件,继续加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内部配套设施,加强工作管理,提高中心整体动作效能。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思想政治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信访信息化建设。构建的信访信息网络平台,是畅通信访渠道、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数据库。要加大对市、县两级信访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指导,对县一级的硬件配备给予支持,促进各地尽快建设成信访信息系统,早日实现互联互通,减少一信多投、一事多访,降低群众信访成本和信访工作成本。
2、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这一方法,一头抓好初信初访工作,努力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一头抓好上访老户的息诉息访工作,减少群众重复上访,避免越级上访;带动引导一般上访户顾大局、按程序、守规矩,逐级上访,跳出稳定抓稳定,避免头痛医脚,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从根本上遏制群众集体上访日趋增多的势头。
3、建立信息员网络。信访活动一般发生在事件之后,其时间特征滞后性决定了空间处理的被动性。因此,实现被动应付向超前预防转变,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群众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信息灵通至关重要。要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建立了县、乡、村、队四级信访信息员网络建设,在每一批群众来访之前都及时获知群众来访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早掌握,将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利用(市)、乡(镇)村、队四级信访网络和举报电话的功能,积极防范信访苗头,充分发挥信访网络和举报电话作用,抒信访工作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玉林市国土局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农村占地建房纠纷案件午间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较为畅通灵敏。接到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或因农村村民建房引发的纠纷等信息后,即按职责范围在较快时间内通知到所在辖区内的县局及国土所,或采取市、县、乡(镇)三级联合执法行动,快速处理,使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或占地建房纠纷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理,将由之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中。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6年7月玉林市国土资源系统接到群众举报土地、矿产违法或占地纠纷信访案件400多起,都采取措施全部进行了制止和处理。又如:博白县自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员网络以来,全县国土资源信访案件比往年明显减少,200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比2005年同期减少22.4%。
4、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对《信访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使《信访条例》的精神为群众所知,被群众接受,真正使群众懂得依法上访。除日常领导接访外,要开通举报电子信箱,领导热线,行风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如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5月在玉林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领导认真解答听众所提问题,处理《行风热线》案件13件。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处理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1、建立矛盾和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人民内部矛盾必须通过超前排查并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的行政成本才低,同时不损伤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否则小事可能拖成大事,甚至拖成群体性事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起人民内部矛盾的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着重抓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主动出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准确排查。深入基层,与人民群众交心谈心,对可能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做到流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死面。二是认真加强与政府、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工作,务求将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三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针对不同的特点,认真研究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
2、做好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工作。人民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国土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只有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多方合力的工作格局,才能把问题圆满化解。要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从具体实践工作看,依靠人民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化解一些矛盾纠纷成本更低、效果更好,而且避免了部门与群众的直接冲突。依靠群众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
3、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对信访工作进行考核。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年进行表扬与奖励,切实做到奖惩分明。进一步落实了信访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贰』 如何落实集中解决疑难信访积案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多举措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确保实现“遏总量、减存量、不出事、防反弹”的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包案,强化责任。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信访人意见;重点排查梳理一批时间跨度大、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积案化解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的信访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三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积案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党委政府承担协办责任,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主办和协办双方要加强沟通配合,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积案分类化解情况实行挂账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叁』 信访培训课,如何为老师作小结
信访培训课为老师做小结,就是如何面对信访以及信访的处理结果以及信访的回复等等。
『肆』 信访要走什么程序
准备好书面信访和口头信访,去当地信访部门咨询。
信访范围包括:
1、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
2、检举、揭发、控告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3、对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4、对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环保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及失职行为进行监督;
5、对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二、信访工作的办理程序是:
(一)登记立案
1、办公室负责环保信访的统一登记立案工作。
2、信访受理工作实行第一受理人制度。局、站、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投诉或来访后应立即作好接待、询问及记录工作,不得推诿,拒绝受理。
3、在询问、记录的基础上,第一受理人填写信访登记立案表,在受理的一日内及时送交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立案。
4、对于重大的信访案件,第一受理人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5、属于信访范围第4项的信访事项由局领导负责询问、记录。
(二)协调分办
1、办公室根据第一受理人填写的信访登记立案表进行分类,在收到信访 登记立案表一日内填写信访办理单并签批拟办意见送局领导批办。
2、根据局领导批办的意见,办公室确定办理的时间要求,将信访办理单和登记立案表及时交给批办的主办单位,办理单位应签收。
3、需外单位协办的由办公室根据批办意见和外单位协调办理事项。
4、属于信访范围第3项的由局党组指定专人办理。
(三)调查及办理
1、办理单位对每一件(次)的信访办理单应明确办理人员。
2、办理人员应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环保信访办理要求对所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的调查。调查核实中要作好现场笔录、取证、鉴定、记录等工作。
3、一般信访事项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1)污染事实;
(2)污染时间和地点;
(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危害程度;
(4)污染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4、在调查办理中,一般事项进行定性或简易监测后即可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于重大的信访事项确需进行定量分析办理的,办理人员及时报市局污染管理科,请求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监测方面的协助,并由办理人员配合市站开展监督性监测。
5、一般的信访事项办理单位自签收之日起10日内应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四)汇总反馈
1、调查核实结束后,办理人员应在5日内写出初步调查处理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具体上报内容包括:
(1)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产生信访投诉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3)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处理意见,处理依据。
2、调查处理情况一事一报,并将调查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3、办公室根据办理人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草拟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经局领导签批后印发有关单位和信访人,并向上级机关汇报。重大事件处理决定需经局务会议定。
4、办公室负责督促办理人员落实提出的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
(五)整理归档
1、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办理人员签名,将所有资料交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将信访事项按一事一档整理归档。
3、整理归档内容包括:
(1)登记立案表;
(2)信访办理单、批办意见;
(3)办理单位签收单;
(4)现场笔录、取证、鉴定材料等;
(5)初步处理意见;
(6)市局的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