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政局批准的职业培训是需要什么条件
民政局批准的职业培训一般都是根据你自然法人。找达到18周岁以上,而且呢,你呢,要有独立承担。责任的一些。合法公民。
② 公务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培训总结怎么写
你好,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行政,形成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其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对基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而言,在日常的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稽查查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服,坚持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从当前税收发展大环境来看,通过近年来新参加工作的各类高水平公务员,以及各类能级考试,业务培训,税务干部的平均业务知识水平和政治素质及创新能力,都有大幅提升,但与法治要求、快速发张的经济形势等还难相适应。突出表现在: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税收业务知识了解不够深入,适用法律水平不高,习惯于用传统方式执法;尤其是在一些执法办案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水平有所限制。个别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政执法的意识较差,执法中的语言态度问题以及用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作为交易,在税收执法中丧失原则破坏了税收法规的严肃性,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从工作我觉得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税务工作缺乏来自纳税人的外部监督。范坚局长在讲话中曾经提到:“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点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重中之重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决策权的监督制约。”目前不少纳税人自身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对税收相关法律一窍不通,更谈不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税务人员。曾经税务部门对某个体工商户开出发票存在疑问,前去核查,发现该份发票并非为该个体户所领购,面对税务人员的询问,该个体承认这票是别人帮他开的,但是他坚称按照三个点缴过税了,交给了帮他开票的人,对税法知识的缺乏容易导致纳税人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情况,又容易造成税务人员说什么就是说么的情况,让税务人员的行为缺少外部监督,容易产生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的情况产生。因此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的力度要加大,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普通百姓的普及力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该形式多样,通常在一些新政策、新规定、突发事件的宣传方面,多采取的是宣传栏、报纸等形式,但是仍有纳税人表示没看到,不了解,因此宣传应该多运用电视媒体、互联网、短信通知等普通群众容易接触到的方法手段,而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多采取税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市场、进商会的新颖方式扎实开展活动,努力实现税收宣传全覆盖。只有当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才能对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督促我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另一方面是基层人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形形色色的纳税人,税务人员自身的能力建设尤为重要,不仅要拥有精湛的业务技能,还要拥有高超的应变能力,更要突破过去的老套路,老思想,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的更新观念。从工作层面上看,基层税务干部工作繁重,很容易沦为做事的机器,知道工作怎么做,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缺乏思考与思辨的能力;有时为了自身工作方便,甚至擅自变通政策,违反了税收相关法律;持着传统的习惯性思维,“以我为主、以执法者自居”的姿态,在执法过程中征纳双方地位失衡。只有知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执法,因此在基层干部中,应该加强教训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始终将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制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程抓严抓实抓细。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识,缓和税企矛盾,促进纳税遵从。适当开展执法艺术、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应变能力,达到依法行政、人性化执法的层面。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一句口号上,作为我们基层的执法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脚踏实地,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为纳税人服务。
③ 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
认真学习,一心为人民服务
④ 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怎么写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2011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疏附县的农业建设进程,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其主要工作是:
1、加强全公司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学习。要切实按照《疏附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学习政策法规,增强全公司人员的责任感,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开展法制教育学习工作。
2、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积极组织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
3、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好职工的法制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及时组织培训。整合社会资源,运用有效载体,探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要充分利用舆论阵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
4、在职工中扎实做好法制宣传的各项教育活动。首先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对职工进行宣传,其次是在本公司设立宣传栏,将职工学习心得逐一上墙;抓好“六.五”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增强全体职工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职工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公司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按时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科室有计划地学好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使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有较大的提高。
6、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要求,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内容,认真落实国家法规、政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熟悉并掌握法律法规内容和知识,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参与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7、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⑤ 如何对公务员进行法制思维的培训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赖于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教育培训在培育公务员法治思维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教育培训作用。这是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基础性作用,包括公务员教育培训在内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已经成为仅次于国民教育体系的第二大教育体系,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在公务员的态度、能力和行为方面起到转变和提高的作用,以对实际工作起到指导和帮助为基本的目标向度。
对于公务员来说,法治思维不仅指涉对待法律的态度问题,即是否用法、守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及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等问题。而且也指涉如何使用法律的能力问题,即法律给公共行政制定的权限、程序和责任是什么,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法律,什么领域该用什么法律等问题。态度问题是根本,能力问题同样极为重要,行为则是态度和能力的结果。总体而言,法治思维主要包括规则思维、程序思维等内容,对逻辑思辨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不管是态度还是能力,都不是仅仅了解法律条文就能获得的,需要通过特定的方法加以训练。我国公务员教育培训在充分利用传授文本知识的课堂讲授方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有针对性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结构化研讨、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态度和能力训练的方法,此外还积极探索挂职培训等新途径。教无定法、贵在得法,这些教学方法的有机结合,为公务员在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和行为方面的转变和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价值引领作用。一般来说,一种思维的养成必定和与之相关的事务的受重视程度相关联。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很早便提出要建立专门的党校来承担这项任务。作为一项重要事业,干部教育培训已经伴随党走过了九十多年的光辉历程。改革开放后,为破除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诸多弊端,党和国家决定建立公务员制度,作为重要子制度的公务员教育培训,一开始便成为了重要的政策议题。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创办行政学院进行公务员教育培训,以此为标志,我国公务员教育培训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历程。当前,公务员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机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
从个人层面来看,公务员均把进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接受教育培训看成是一件光荣而神圣的事情,当作职业生涯乃至整个人生的重要经历。并且,与国民教育相比,公务员教育培训属于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范畴,国家需求、组织需求及岗位需求处于需求的主导地位,具有非常明确的价值取向,对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具有直接和现实的意义。
因此,公务员教育培训具有很强的价值引领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价值引领作用直接体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和班次设置上,在一定的范围内,某一类型课程和班次所占的比重越大,表明受党和国家重视程度越高,也就越能提高公务员的重视程度。在我国公务员教育培训中,法治的课程和班次历来占有重要地位,如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都把法治作为主要内容之一,但这远未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系统的部署,法治相关的知识和能力在国家、组织和岗位层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应逐步提高法治相关课程和班次的比重。
第三,法律优化作用。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法律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复杂工程,从政策科学(政策科学一般对政策采取广义的界定,法律包括在其中)的视角来审视,把接受教育培训的公务员纳入政策研究的主体范围,能对法律起到重要的优化作用,这又能进一步强化他们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
公务员教育培训主渠道的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都是重要的思想库,具有三大特色:其一,相比其他类型的思想库,这些机构是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它们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部门有着更紧密的联系。其二,进入这些机构接受教育培训的公务员作为公共政策的实践者,了解公共政策的实际情况,熟知哪些政策可行,哪些政策在实际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是政策研究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其三,这些机构拥有大批与公共行政相关的各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他们的研究方法与学院派的政策研究人员存在较大的差别,应用性和实践性更强,为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要充分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在政策研究方面的特色,为我国的法律优化提供智力支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协同推进。公务员教育培训作为我国公务员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公共行政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它在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中的作用,将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