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培训什么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工作内容要从培训和职责来说,具体的执行就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侧重管理)、标准规范(侧重技术)。
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外委工程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十、施工单位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十一、建设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作业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十四、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在施工作业方案中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报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十六、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十七、供应采购单位在项目采购设备和材料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十八、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的作业,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二十、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单位卫生区域,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十三、施工单位不得安排超过60岁的员工,有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员工从事高处作业、高强度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十四、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或职业中毒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部报告。
二十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二十七、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图纸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生产准备单位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九、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单位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
三十、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十一、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三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三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建筑施工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3. 谈谈如何搞好职业卫生工作,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劳动者之间 (包括劳动者及其代表)的合作与交流,以全面实施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
—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
4.4 工作场所风险控制措施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
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
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
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
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
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
4.4.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
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4.4.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
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
4. 建筑行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资料
职工进场安全教育大会
各位领导、各位职工同志们,你们好!
首先欢迎大家来到-----,大家为了共同的一个目标:顺利完成-------而聚到了一起。今天我们组织召开职工进场安全教育会议,这是对我们公司项目经理部职工安全工作的负责和关心,我们更会加倍努力的去做好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的职工兄弟也应该严格的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简述一下本工程概况:
目前我们承建的----------------------------------------------------------------------------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主体工种由木工、钢筋工,砼工、特殊工种(其中包括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和安装专业施工人员,工种配套齐全。总、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领导班子体系,加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地方政府领导的监督和指导,为顺利完成该项目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有预计上千名的一线建筑工人,大家齐心协力,相信年内的主体工程任务一定能够按照要求顺利完成。在此我预祝大家安全发展、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二、职工进场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1、目前施工一线90%以上的职工都是我们的农民兄弟,有的是展转南北的老师傅,有的是刚从学校、工厂或者其他单位转来本工程的新职工,缺乏全面的自我防护意识,加上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比较复杂和危险,使我们的职工成为典型的弱势群体,所以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和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也是从以前的原始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表现。
2、2007年全国上下围绕着“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安全主题,寓意很简单,也很深刻,只有保证平安,才能国泰民安,反过来说只有我们的广大职工兄弟能够平平安安的劳作,我们的国家才能有发展,我们的企业才能有发展,我们自身也会得到应有的回报,真正提高我们自己的生活水平。
三、 “安全第一”的由来:
早在1906年美国的一家钢铁公司,生产事故迭发,企业严重亏损,面临破产。公司董事长:凯理多方查找原因,对传统的生产经营方针: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产生质疑。经过全面的计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凯理得出了结论,是事故拖亏了企业,后来凯理力排众议,不顾股东的反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来了个本末倒置,变成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由此钢铁公司从新走出了困境,这是早期安全第一的来意。
我们国家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列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早在解放初期,就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同时强调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原则。安全工作人命关天,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想想事故中受伤的家人,有的失去了挣钱的顶梁柱,整日陪伴不能动弹亲人,甚至更为残酷的,有的在事故中丧失了亲人,看到人家,他们家人团聚,欢天喜地。自己陪伴的是不能动弹的伤者和亲人的遗像,他们的心情会怎样?当然建筑行业不可否认是一个事故多发生的企业,是一个听不见枪声的战场,全世界每天将有6000多人死于生产安全事故之中。今年1—6月份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362起,死亡453人。主要我们少数同志安全意识差,平时讲安全,忙时忘安全,形成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的同志认为安全工作是领导的事,领导要我安全,我认为,这是极端错误的,要知道安全是为我们自己,所以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考试不能留于形式大家要加深理解,严格按照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故拒于门外,我们今年的安全目标是:上下齐抓共管,实行一条龙管理,杜绝重伤和亡人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即1/‰ ;否则将被罚款和事故拖垮,谨请大家务必重视安全,要珍惜自己爱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强调本工程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1、全员必须高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三违”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保证“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所有参加施工作业的同志必须接受三级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未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同志,一律不得安排施工作业,谁安排谁负责,一旦发生事故一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每个作业人员必须认真签订安全责任书、劳动合书,填写三级教育卡,服从安全监督管理。
4、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超过60周岁的大龄人员以及没有合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包括患有高血压、贫血、聋哑、心脏病以及残疾人员不得安排施工作业。
5、各工种的工长施工作业前必须对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有书面的鉴认手续,使作业人员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确保施工安全。
6、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系挂安全带。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
8、严禁酒后参加施工作业,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开玩笑,严禁打架斗殴,服从正确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不能顶撞甲方和监理包括地方政府的领导,有事必须按级汇报。
9、出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严禁光背赤脚,严禁穿裤衩和背心。
10、施工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一律实行专机专人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持证率必须达到100%,电气施焊明火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指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未经项目部同意一律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用,工作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工作完后或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及时恢复,严防以外事故的发生。
12、施工现场,包括生活区宿舍的供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未经项目部临电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违者肇事一律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13、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禁止常明灯和长流水,严禁使用60W以上的大灯泡,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热得快,宿舍内严禁私设小灶,严禁男女混居,严禁赌博,严禁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生活区宿舍严禁留宿陌生人过夜。
14、搞好友邻施工队和友邻班组的关系,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严禁随意挪用他人的工具和材料,严禁变卖集体的建筑材料,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中毒事故的发生。
15、严禁破坏和改动生活区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门、窗、地板、楼梯等设施。严禁乱泼污水,剩余饭菜倒入泔水桶,严禁直接从二楼直接倒水和乱丢杂物。生活区必须设置专人管理,负责生活区的环卫卫生工作。日常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搞好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外出必须做到向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请假。严禁一人单独外出。外出遇事不围观和起哄。不参与社会的非法活动,违者肇事责任一律自负。
17、职工上下班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要避让现场运石料的车辆、各种工程机械和山石开挖区域。严防石料碰伤事故的发生。职工上下班途中严禁猛追、猛跑、打闹开玩笑。
18、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每周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班组必须每日组织职工进行教育(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教育必须有书面资料。
19、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留存职工的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如职工发生劳资纠纷的,必须提供下列资料,违者项目部不于处理: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卡、职工安全生产协议书、职工劳动合同书、职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
20、为了确保安全,上述要求必须强制性执行,如有违章一律按照处罚细则进行处罚,施工班组负责人违章处职工的两倍进行处罚,项目部管理人员违章的处职工的四倍进行处罚,谢谢大家的合作和支持!
希望大家认真遵守上述会议内容,做一个合格的建筑工人。保证年底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回家。祝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有限公司
5. 求: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十、施工单位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十一、建设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作业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十四、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在施工作业方案中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报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十六、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十七、供应采购单位在项目采购设备和材料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十八、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的作业,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二十、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单位卫生区域,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十三、施工单位不得安排年龄在60岁以上的员工,有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员工从事高处作业、高强度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十四、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或职业中毒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部报告。
二十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二十七、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图纸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生产准备单位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九、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单位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
三十、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十一、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三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三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建筑施工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6. 建筑工程职业卫生措施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这个比较,我给你一个范本吧!
一、职业健康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责任制
2、分管负责人职业健康责任制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责任制
4、生产技术部门职业健康责任制
5、供销部门职业健康责任制
6、设备管理部门职业健康责任制
7、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责任制
8、车间主任职业健康责任制
9、班组长职业健康责任制
10、作业人员职业健康责任制
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制度
4、职业危害监测评价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控制职业危害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削皮、下料岗位操作规程
2、刷(喷)胶岗位操作规程
3、缝纫岗位操作规程
这是一个箱包厂用过的大概制度目录,不知道你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