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月是安全生产月,我们建筑单位要我给个施工安全生产方案,有谁能能给个模板吗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合同约定缩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四)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五)建设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六)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二)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使用、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费率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八条 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照《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75号),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九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二十条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
第二十二条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下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时,项目负责人填写请款书,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在3日内审核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单位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请款书,并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支付。
未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请款书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提请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其余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 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xxxx年x月x日施行。
㈡ 急需“生产安全”的培训策划方案一个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公司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年 6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年 6月。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增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专(兼)职安全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人员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拟安排在2010年 6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安排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培训地点。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增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㈢ 建筑安全员工作计划怎么写
【第一篇】2018建筑安全员工作计划怎么写
XX年XX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⒈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以上。
⒉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⒊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⒋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
⒌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x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XX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XX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XX年在XX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XX年制定《XX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XX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
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第二篇】2018建筑安全员工作计划怎么写
坚持"安全第一,年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预防为主"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年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预防为主"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年在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拟于年制定《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七、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篇】2018建筑安全员工作计划怎么写
建筑施工员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坚决按技术规范施工,以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首要职责。
2、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在组织计划中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用制度、规章来明确安全责任,促使工程按计划有组织进行。
3、在施工中要注意检查、督促和技术交底,不搞盲目和无准备地施工,工作总结《建筑安全员的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
4、重视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学习。
5、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到事事注意安全,时时抓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6、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7、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8、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9、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10、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㈣ 建筑施工安全资料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的目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1.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3.发现、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安全检查是主动性的安全防范。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责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护、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2 .安全检查要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具体确定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标准。
(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检查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2)查安全责任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是否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并得到了确认。
(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检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现场的实施运行是否与方案规定的内容相符。
(5)查安全防护主要是检查现场临边、洞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
(6)查设备设施主要是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
(7)查教育培训主要是检查现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8)查操作行为主要是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9)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10)查伤亡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2.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的目的、内容而定,因此参加检查的组成人员也就不完全相同。
(l)定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属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至少每旬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
(2)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施工应经常开展预防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以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方式主要有:
1)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每天例行开展的安全巡视、巡查。
2)现场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的安全检查。
3)作业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气候特点(如:暑季、雨季、风季、冬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带来的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在节假日、特别是重大或传统节假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前后和节日期间,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思想麻痹、纪律松懈等进行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更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开工、复工安全检查。针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之前进行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6)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某项专业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系统性的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主要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7)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针对现场塔吊等起重设备、外用施工电梯、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脚手架、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等设备设施在安装、搭设过程中或完成后进行的安全验收、检查。
四、安全检查的要求
1.根据检查内容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确定检查负责人,明确分工。
2.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标准、重点、关键部位。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
3.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认真、详细进行检查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5.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并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对凡是有即发型事故危险的隐患,检察人员应责令其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6.尽可能系统、定量地做出检查结论,进行安全评价。以利受检单位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管理。
7.检查后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查被检单位是否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方法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在正确使用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听”“问”“看”“量”测“运转试验”等方法进行。
一、“听”。听取基层管理人员或施工现场安全员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介绍现场安全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发展方向。
二、“问”。主要是指通过询问、提问,对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的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和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例如:查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配置情况等。
四、“量”。主要是指使用测量工具对施工现场的一些设施、装置进行实测实量。例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的测量;对现场安全防护栏杆高度的测量;对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的测量;对在建工程与外电边线安全距离的测量等。
五、“测”。主要是指使用专用仪器、仪表等监测器具对特定对象关键特性技术参数的测试。例如:使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对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使用地阻仪对现场各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使用兆欧表对电机绝缘电阻的测试;使用经纬仪对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垂直度的测试等。
六、“运转试验”。主要是指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试验,检验其运转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性。例如:对塔吊力矩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起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的试验;对施工电梯制动器、限速器、上下极限限位器、门联锁装置等安全装置的试验;对龙门架超高限位器、断绳保护器等安全装置的试验等。
㈤ 求一篇建筑安全管理专项方案任务书内容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省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管理考核标准》,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实施“两型五化”管理模式,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减轻污染和施工噪音。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公司安全部门全面监督指导,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为首抓好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突出重点部位的防范,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班组安全员指导检查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条条落实到人,并同经济利益挂钩。
2.2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加强工人进场前的三级教育,另外,职工上岗前要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避免工人过度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2.3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犯规事情发生,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自觉维护我市建筑行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杜绝扰民等事件发生。
2.4做好现场宣传工作,现场悬挂安全标志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危险地带及夜间施工设警示灯、警示牌,交叉作业实行监护。
2.5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层层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6现场各种机械设备有专人操作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2.7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开关箱”制度,配电电缆整齐有序,机电设备专人管理,严禁私自乱扯乱动机电设备,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2.8对工作面进行严格验收,机械、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等施工设施,安装完毕,需按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9充分利用“三宝”,进入现场必须符合规定,钢管脚手架、平面铺满架板,立面用密目网封闭,严密防范,防止事故发生。
2.10突出抓好阶段性的安全工作重点。在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应针对不同阶段工程特点重点防范。基础施工阶段重点抓好支护及围挡,主体施工阶段重点抓好洞口防护,脚手架的稳定,防高处坠落,抓好防火、防汛工作,全过程必须抓好安全用电。
2.11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和工程项目防火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对全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现场用火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严密措施,重点防止用电和火种管理不当,引发火灾。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是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宿舍、木工棚等。
2.12备足防雨器材,现场做排水沟和必要的挡水墙,用电设施要遮盖防雨,定期检查垂直运输机械的锚固,设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风雨天气造成的危害。
2.13加强检查突出重点部位的防范。发生隐患,定人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监督执行,做好记录。实行安全第一、一票否决、一票罚款,不符合生产规定决不允许施工。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经济处罚。
2.14各分项工程及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2.14.1土方工程:
2.14.1.1 开挖基坑、基槽前,严格制定出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2.14.1.2开挖基坑、基槽时根据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
2.14.1.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即撤离并及时处理。
2.14.1.4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14.1.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不得将土或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2.14.1.6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2.14.1.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14.1.8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2.14.1.9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2.14.1.1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4.1.1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
2.14.1.12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
2.14.2回填土工程:
2.14.2.1装载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平土。
2.14.2.2打夯机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规定,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穿着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2.14.2.3基坑的支撑,要按照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要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得事先将支撑拆除掉。
2.14.3模板工程:
2.14.3.1模板施工前,先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批准。
2.14.3.2模板支撑设计要有支撑设计和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详细注明。
2.14.3.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及系牢固。
2.14.3.4经过查体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14.3.5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2.14.3.6安装与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要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操作平台,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2.14.3.7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2.14.3.8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示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
2.14.3.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2.14.3.10支模过程中,中途休息要将支撑、搭头、柱头板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2.14.3.11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14.3.12模板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要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2.14.3.13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使用梯子,不得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14.3.14模板支撑在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向监理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2.14.3.15装拆模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
2.14.3.16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2.14.4钢筋工程:
2.14.4.1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保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
2.14.4.2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
2.14.4.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2.14.4.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2.14.4.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2.14.4.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2.14.4.7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2.14.4.8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2.14.4.9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2.14.4.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2.14.4.11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2.14.5钢筋冷拉、焊接工程:
2.14.5.1钢筋冷拉时,卷扬机要设置防护挡板,冷拉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
2.14.5.2电焊机必须采用接零和漏电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对于接焊导线及焊钳接线处,都要可靠地绝缘。
2.14.5.3大量焊接时,焊接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为此要特别注意遵守电焊机暂载率规定,以免过分发热而损坏。
2.14.5.4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焊工应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垫上。
2.14.5.5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2.14.6混凝土工程:
2.14.6.1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领导成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2.14.6.2震动泵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乱动,震动泵所用的电缆确保不破损、不漏电,所有漏电保护安全有效,灵敏可靠。
2.14.6.3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得连班,夜班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
2.14.6.4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
2.14.6.5用塔吊、料斗浇筑混凝土,在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2.14.6.6离地面2米以上浇筑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2.14.6.7使用振动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2.14.7地面工程:
2.14.7.1操作时必须穿水鞋,以免水泥湿脚。
2.14.7.2晚上压光地面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
2.14.7.3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
2.14.8砌筑工程:
2.14.8.1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通畅,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14.8.2浇筑独立基础时,堆放材料应离开坑边1米以上。
2.14.8.3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材料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2.14.8.4施工脚手架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不准用钢模作立人板,同一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2.14.8.5砖笼、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14.8.6要作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2.14.9脚手架工程:
2.14.9.1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2.14.9.2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2.14.9.3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作好排水处理。
2.14.9.4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
2.14.9.5剪刀撑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60厘米,用三只扣件均匀分布扣紧,两端余头不小于10厘米。
2.14.9.6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14.9.7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其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得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
2.14.9.8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
2.14.9.9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
2.14.9.10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2.14.9.11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2.14.9.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2.14.9.13脚手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
2.14.9.14每操作层外侧设置1.2米高防护栏和0.18米高的踢脚板且顶层防护栏应高于建筑物1.5米。
2.14.9.15外架必须设剪力撑水平夹角45-60度,其它均严格按脚手架检查评分标准设置。
2.14.9.16内脚手架:梁板施工设置满堂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系统,内装修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保证其操作时的稳定性和坚固性。
2.14.9.17严格按尺寸要求搭设,控制好立杆垂直度和横杆偏差,严格控制使用荷载<300千克/平方米。
2.14.9.18上下架子的坡道搭设:车架子外侧与架子连成整体,坡道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坡道必须有防滑措施,上方有杆身栏及扶手,外侧用安全网封闭。
2.14.9.19严禁违章作业内容:利用架子吊重物,作业人员攀登架子上下楼层;在外架子上拉接吊装绳索;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接杆,起吊重物时,被吊物体与架子碰撞,在结冰的脚手架上作业。
2.14.9.20脚手架拆除安全措施
2.14.9.20.1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必须派专人现场监护指导,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2.14.9.20.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规定,遵守和执行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2.14.9.20.3如遇强风、雨、雷特殊气候,不应进行拆除作业,夜间实施拆除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2.14.9.20.4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不允许留隐患,严格执行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14.10抹灰工程:
2.14.10.1抹灰工程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平台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平稳。
2.14.10.2搭设的平台不得有硗头板,并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上或暖气管道上。
2.14.10.3操作前要仔细检查操作平台是否牢固,发现有不安全的地方立即作加固处理,不准用钢模板作立人板。
2.14.10.4搅拌与抹灰时要注意防止灰浆溅到眼内。
2.14.10.5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2.14.11屋面工程:
2.14.11.1防水卷材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带手套。
2.14.11.2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的围栏,斜屋面四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2.14.11.3凡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症及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上屋面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2.14.11.4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拌脚跌倒。
2.14.11.5碎瓦、杂物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掷。
2.14.11.6其他安全事项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2.14.12油漆工程
2.14.12.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14.12.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是清除铁锈、铁磷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
2.14.12.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2.14.12.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应戴口罩。
2.14.12.5在喷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和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2.14.12.6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2.14.12.7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和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治疗。
2.14.12.8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和擦手布不许随便乱丢。
2.14.12.9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机。
2.14.13电焊工程:
2.14.13.1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14.13.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2.14.13.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2.14.13.4电气焊的电弧及火花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2.14.13.5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
2.14.13.6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2.14.13.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2.14.13.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2.14.13.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2.14.13.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放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㈥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
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势在必行
山东建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宜普
当前,建筑业的速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就业,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在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业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所以说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迫在眉睫。
一、培训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个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一方面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另一方面由于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且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第三是必须从传统而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取而代之的是机械化操作,如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械等代替了人挑肩扛。机械化程度越高,而我们操作者的安全技术素质能否适应?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成为世人关注的对象。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建筑业伤亡事故已由原全国排列第三位,跃入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矿山。如何控制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通过数十年的实践模索和总结归纳,认为: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确保安全施工的关键之一是“强化对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领导的认识
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但是我们说的多,做的少,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提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的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培训的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通过安全生产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劳动纪律教育主要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文明施工、消防器材应用等安全基本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的灵活性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多层次的安全培训班,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报告会.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总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和流于形式,可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安全生产的素质,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2)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重点抓好工人进场后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尤其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必须落实责任,未经教育培训的决不允许上岗。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施工单位的班前教育,要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如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等情况进行,在安全教育的同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组织各工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受季节气候影响的安全技术交底、消防设施的安全技术交底等。经常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施工理论知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消防等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