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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实战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0 11:06:30

『壹』 叶建平的主讲课题

《减税添财稳基业——总裁税收管理》(各类财务总监培训班及公开课课程)
《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管理者财务管理》、《总裁财务管理》 (各类EMBA、MBA、总裁、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公开课主讲课程)
《八位一体:成功企业实战税收管理解决方案》、《企业税收管理七大工具》(各类财务总监班、经理班及公开课课程)
《企财大道——从CFO到CEO》(财务总监班课程,从财务到管理的进阶之道)
《财务经理的专业沟通》(独家讲解财务管理人员的基于专业的沟通技巧)
《税务稽查风险整体解决方案》(应对税务稽查的实用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剖析及风险防范》
《税企争议热点及风险应对》
《以数字掌控经营以分析促进管理——企业深度经营分析技巧》(最实用的财务分析方法)
《2014全面预算新方法——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以管理为中心的最重实际操作的全面预算管理)
《企业财务的报表阅读及风险控制》(金融及投资企业适用)
《企业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战技巧》
《最新税收政策实用解析》
《管好企业财务的八大要诀》(最实用的财务管理方法)
《打造财务核心掌控经营管理——如何做好财务经理》(中层课程)
《财税改革与企业家理财》(各类总裁班、MBA班课程)
《经济危机下的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最新高端课程,各类总裁班、总监班)
《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税务稽查应对技巧》(最实用的方法,最有效的技巧)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调整》
《财务报表的粉饰与甄别》

『贰』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

开展好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下面就为大家整理的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仅供参考!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xx年税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局20xx年税收宣传重点工作任务,4月以“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宣传月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25个税收宣传月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和市局对税收宣传月工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方位宣传和服务“营改增”为引领,突出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合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诚信纳税等宣传重点,宣讲税收政策,讲好税收故事,传播税收正能量,展示国税新形象,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发挥效用。

二、宣传事项

(一)“营改增”宣传。联合地税部门分期分批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解读;邀请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级机关工委、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全县“营改增”重点企业走进国税,主动开展“营改增”专题和国税部门转变职能、减政放权和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报道全系统“营改增”推进情况,营造内外合力推进“营改增”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纳服科、一分局、征管科、监察室)

(二)税收管理改革宣传。宣传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优化纳税服务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宣传落实总局各类税收改革试点、打好省局税收管理改革“第四战役”、如东国税先行试点和首创的改革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税收决策、管理、服务公开,在纳税人中启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高度重视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和共同应对的舆情管理机制。(责任科室:征管科、办公室、一分局)

(三)便民办税宣传。联合地税部门召开如东县国税、地税合作项目新闻发布会,在县两台、一报、一网形成宣传全覆盖。继续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挖掘解决纳税人办税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的好做法、好措施,大力宣传网上办税、自主办税和“纳税人网上学堂”等便民办税措施,力争在《如东快报》形成连续报道,在《南通日报》、《中国税务报》有声音。聚焦县委县政府关切,与县社科联合作,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税源壮大,开展对“营改增”、与周边县(市)税收产业比较、扶持重点行业发展、总部经济、关联交易等领域的政策研究和合理运用,形成税收调研分析报告,供党政领导参谋决策。(责任科室:一分局、办公室、财务科、纳服科、八分局)

(四)诚信纳税宣传。联合地税部门评定20xx年纳税人信用等级,宣传诚信纳税典型企业,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普及税法,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加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继续助力各大银行做好“税e融”纳税信用服务产品推广工作。(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一分局、稽查局)

(五)积极参加上级局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和组织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加大对市局评选的五类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广泛收集税务正面典型人物,挖掘“最美税务人”。(责任科室:各分局、各科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做好税收宣传规划,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既抓工作又抓宣传,构建税收大宣传格局及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推进。要严肃宣传纪律,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严格规范税收新闻发布管理,统一宣传口径。

(二)抓好协作配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整合宣传资源,壮大宣传力量,强化系统上下、左右、内外的协调配合。加大国税、地税部门合作力度,保质保量、按时有序推进落实好国、地税宣传合作事项。主要是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税收宣传,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宣传国地税合作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联合开展税法普及教育。

(三)提升宣传能力。加强税收宣传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战锻炼等途径,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工作水平。借助社会宣传新媒体、新介质、新平台,创新宣传方法和形式,提倡“短、实、新”,反对“假、长、空”,扩大税收宣传范围,提高税收宣传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增强工作实效。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围绕税收重点、热点、难点,在倡导节约、控制成本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税收宣传活动,提升税收宣传层次品位,打造税收宣传精品项目。健全完善税收宣传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转化运用,形成税收宣传工作的正向激励机制。

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方案【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组织开展以“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的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纳税人了解税收、咨询政策、办理事项的现实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青海国税各项改革实施的新成果和新成效。为此,省局将举办“银税互动”签约仪式、刊播诚信纳税促发展公益广告、开展税收信用建设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宣传月主题和内容

以“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税收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紧紧围绕全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突出诚信纳税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报道税收信用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开展“银税互动”签约仪式、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等举措的成效。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宣传全省国税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成效,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诚信纳税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七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联合举办“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联合省地税局、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举办“银税互动”现场签约仪式。通过促进税务、银行部门职能职责的相互融合,探索建立对守信纳税人的激励措施,促进纳税人更加重视和积累自身良好的纳税信用,全面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而在全社会倡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让守信纳税人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便利,积极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氛围。

(二)联合宣传《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进展和成效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地税合作规范》相关要求,依托税收宣传月,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首轮宣传战。集中声势,突出重点,抓好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等重点改革事项的宣传,同时宣传好各地结合实际为纳税人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税收共治格局的改革亮点,打响“当头炮”,下好“先手棋”,演好“重头戏”,为实施改革打好舆论基础。加强改革宣传的整体策划,处理好统分、条块、点面关系,按照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要求推进全年改革宣传,并结合涉税舆论热点释放改革推进信息,使公众关注、了解、支持改革。宣传月期间,统筹安排《方案》实施推进情况宣传,形成一波集中宣传声势。

(三)联合刊播税收公益宣传片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

各相关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活动内容: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宣传片,联系省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在各市(州)电视台播出。同时,在楼宇移动广告媒体、各地国、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定期循环播放,为推进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由省国税局、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牵头制作税收3-5条公益广告语,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各地广播电台播出。

(四)开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系列电视新闻报道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中旬

承办单位:省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稽查局、税收科研所等相关处室;各相关市(州)国税局

活动内容:由省局办公室协调联系省电视台,在《新闻联播》等栏目中连续刊播“诚信纳税铸就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新闻报道。主要报道纳税人诚信纳税促发展、税收信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生动故事,采访国税部门落实《方案》改革举措,推进诚信纳税机制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等。联系省内专家学者谈税收信用在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协调省局纳税服务处、稽查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

(五)利用《人民日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积极与《人民日报》驻青海记者站加强联系,邀请记者集中采访,在《人民日报》刊发新闻报道。各地国税局要主动发掘工作亮点,积极给省局提供采访线索,以便及时安排采访。

(六)利用《中国税务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科研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紧密围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的主题,组织全省国税系统通讯员,不断加大组稿力度,力争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实效性强的综合性稿件。同时,积极与中国税务报社沟通协调,提高在《中国税务报》的稿件刊发率,动态宣传青海国税工作。各地国税局要主动发掘工作亮点,积极给省局提供采访线索,以便及时安排采访。

(七)利用青海广播电视台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

主办单位:省局办公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紧密围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的主题,精心制作和推出一系列认可度高、传播性强的音频新闻。集中在省广播电台等媒体刊播,广泛覆盖全省广播电视听众,充分展现青海国税在推进改革、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好声音”,为税收宣传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国税局要主动联系协调地方相关媒体,与省局宣传步调同频。

(八)利用《青海国税报》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省局科研所;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按照税收宣传月活动整体安排部署,开设“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专栏,多渠道、宽视野、全方位地展现青海各级国税部门的典型做法和优秀经验,适时邀请省局局领导、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市(州)国税局“一把手”撰写专题性评论文章,在全系统内营造浓厚氛围。

(九)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主办单位:省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同时,青海新闻网和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税收工作部署、工作动态以及税收政策,覆盖网友群体。各地国税局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在门户网站(外网)统一开设专题栏目,集中进行宣传。

(十)集中开展税收信用建设系列深度报道

活动时间:20xx年4月份

承办单位:各地国税局

活动内容:依托中央驻青媒体、《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法制报》、《青海国税报》等报刊,全面掀起税收信用建设宣传热潮。重点报道青海国税部门近年来税收工作,特别是《方案》落实中涉及税收信用建设的情况,包括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开展“银税互动”活动、与商业性银行联合开展信用互动合作、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等举措的成效等。深入报道各地国税部门利用税收信用深化便民办税改革、提升税收治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邀请省内专家学者撰写税收信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反映税收信用建设的综合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作,实现联合宣传的常态化。各级国税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以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和平台,不断加大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力争推出一系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认可度好的联合宣传精品。同时,各级国税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部门处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主动与地方税务局有关部门进行对接,积极探索和实践联合宣传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切实反映出青海税务部门在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新成效和新风采。

(二)加强领导,实现组织机构的常态化。各级国税机关要健全本单位税收宣传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宣传工作开展、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问责,加强教育引导,变被动宣传为主动宣传。

(三)统筹部署,实现方式方法的常态化。以税收宣传月为抓手,安排部署好全年的宣传工作,以点代面,以宣传月集中宣传带动全年日常宣传。一是处理好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的关系。集中宣传要突出重点、多出精品、扩大影响,日常宣传要坚持不懈、规范有序、多方参与,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不能相互替代。二是处理好上级策划和下级落实的关系。省局、市(州)国税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发挥策划、组织、带动作用,各区(县)国税局主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不提倡层层策划、层层创新,避免重形式轻效果。三是处理好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关系。各级国税部门要依托《国地税合作规范》,主动协调联系地方税务局,主动探索和实践联合打造宣传精品,实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个声音,形成税收宣传合力。

(四)丰富载体,实现宣传平台的常态化。宣传月期间,注重加强与主流媒体和大众传媒的协作,了解各新闻媒体的个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策划和采访配合,实现税收宣传需要、新闻媒体关注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新闻点”的有效对接,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在中央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要充分利用好《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这三大传统媒体,加大投稿力度,通过在《中国税务报》、《青海日报》组织专版稿件、在《青海电视台》组织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反映国税工作、展示国税形象,使广大社会群众了解国税工作、支持国税工作。同时要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彩信、FLASH短片等新兴载体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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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税务稽查的重点

2017年税务稽查的重点

2017年税务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稽查改革,推行和健全稽查运行机制,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稽查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稽查工作质效的新跨越。努力将税务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的铁拳,切实促进经济和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税务稽查的重点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各地税务机关统筹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提高行政办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结案力度。税务总局稽查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实行项目制管理,压实下派案源的查处效果,要求每案必复。

(一)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继续在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领导下,依托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四部委协作机制,开展打骗专项行动。

1.税务总局稽查局选取并组织查处30起上游虚开和下游骗税重点“串案”。其中10起跨区域、案值较大、团伙性较强的“串案”,由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办;其余20起“串案”由主要案发地省级国税局稽查局牵头,相关涉案地区协同查处。

2.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纺织、服装、家具、手机、黄金等行业,统一选取500户骗税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3.税务总局稽查局在五个口岸地区选取5户外贸综合服务体企业,开展摸底式检查,提出征管建议,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骗税风险。

(二)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4.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组织查处30起骗税“串案”涉及上游虚开企业情况的需要,及时动态选取、延伸下发相关虚开案源。

5.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黄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发票、成品油发票等情况,统一选取1000户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三)创新开展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6.充分发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多部门协调作用,将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与打骗打虚专项行动、行业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修订考评细则,切实发挥综治考评的引导作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各项打击专项行动的重视和支持。

(四)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

7.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统一选取720户营改增行业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8.继续在部分省市开展地炼企业检查工作,在消费税抵扣政策调整前,继续加大对石油石化商贸企业变票行为的查处力度。

9.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开展以下区域专项整治:一是以西藏、安徽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二是继续在西南地区开展农产品区域整治;三是以查处黄金票为重点,在广西、贵州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四是针对北京等地新办商贸企业走逃严重的状况,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虚开专项整治。

(五)统筹地税机关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10.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选取360户案源,每省10户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检查。

11.税务总局稽查局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六)严厉查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12.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稽查,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七)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大局

13.认真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打击经济型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和配合相关工作,发挥稽查部门打击涉税违法职能作用,增强稽查影响力,服务经济大局。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4.抓重点。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第二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压茬部署第三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

15.全覆盖。各地税务机关科学安排本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妥善协调征管部门和大企业管理部门安排好案源,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稽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覆盖、出实效。综合运用“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提升稽查威慑力。

16.建好库。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完成包括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双名录库”建设,并向社会发布。

17.推平台。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安排部署实现从总局到县局四级税务机关随机抽查业务的贯通,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

三、深化和落实稽查改革任务

18.抓好机制制度落实工作。各地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稽查运行机制的落实。税务总局稽查局开展文件解读宣传,辅导培训,加强跟踪问效,发现解决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办法,持续优化改革举措,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19.落实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稽查体制改革任务,明确稽查工作职责定位,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合理划分各级稽查机构工作职责。落实建立跨区域稽查机构任务,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稽查机构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集约力量,提升执法层级,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20.全面推进联合稽查工作。各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总局部署和各地自选的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和上级交办、督办重大案件检查为抓手,共享涉案信息,实现国地税共同管辖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共同进户检查,协同审理案件,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统计分析联合稽查成果。

21.坐实公安派驻联络机制。健全省级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快推进地市级联络机制建设。各级联络办以案件查办实战要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各项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税务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执法衔接中的突出问题,会同公安部经侦局开展联合调研,强化税警协作。

四、提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质量

22.提高“黑名单”公布质效。各地税务机关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确保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确保依照规定程序开展已公布案件撤出工作。

23.扩大联合惩戒范围。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版)》,争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支持,推进联合惩戒措施和部门的“双扩围”。积极协调34个联合惩戒部门,促进28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促进纳税遵从。

24.提高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与多部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绝不留情。

五、推进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和大数据应用

25.规范指导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下发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稽查应用软件技术和业务标准,指导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规范、有序开展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工作。

26.优化金税三期工程稽查模块功能。以《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为依据,全面优化金税三期工程稽查模块业务需求,完善稽查业务域现有内部流程,拓展随机抽查、联合稽查、联合惩戒、举报管理等新增业务流程,为规范执法流程、支撑稽查改革、转变工作方式提供信息化支撑。

27.加强稽查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强化稽查大数据挖掘应用,重点推进稽查选案大数据分析机制和全国稽查工作总体统计监控分析平台,探索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涉案企业和涉案人员信息库。各地税务机关切实提高稽查精准度,提升稽查案件管理和稽查成果统计分析水平,实现精准制导、定向打击。

28.有序研发应用稽查应用软件。以满足稽查工作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按照税务总局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积极研发推广应用选案分析、电子查帐、电子取证、移动办公、办案指挥协调等稽查外挂软件,确保与金税三期系统相关稽查业务模块规范对接,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交稽查工作质效。

29.改造升级协查系统。税务总局稽查局对协查系统实施改造升级,扩大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范围,增加协查要素,修改回复结果代码。规范协查发函,普遍推行要素协查,增强发函的必要性。优化系统操作,增加业务操作个性化定制功能。引入电子签章,确保回函的真实性、权威性,使协查系统更适合稽查工作需要。

六、完善稽查制度,增强对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

30.落实稽查规范化建设。抓好《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推动规范落地执行。税务总局稽查局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总结评估,适时优化完善。

31.推动稽查执法法律保障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继续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在明确虚开和骗税的定性要素、细化金融机构税收协助义务、明确税务强制检查权等方面,积极争取立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配合修改完善涉税刑事司法解释,力促其有效解决涉税犯罪定性处理难题。修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体系。

32.落实完善行政查处工作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文件,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改进和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虚开和骗税犯罪团伙的查处力度,确立不立案不委托协查的原则。各地税务机关切实加大税收行政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坚持用行政方法和手段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导向,认真做好行政定性、行政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司法程序的衔接。

33.推动资金查询的法律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和探索反逃骗税、反洗钱行政执法合作方式,寻求法律途径上的有力支持,在资金流查询上力求突破,从而获得案件查办直接依据。

34.完善案件协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违法案件要素协查工作,改进协查方式。明确案件协查发起条件,规范委托协查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协查,优化协查资源。加强协查结果回复质量监控力度,提高协查回函质量。继续实施协查工作月度通报,进一步开展协查系统数据分析,逐步规范失控发票协查工作,充分发挥协查服务案件、服务稽查作用。

35.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修订《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落实与12366的对接和快捷通道制度,规范领导批办、纪检监察转办、实名举报案件等案件内部运转和反馈机制,完善金税三期系统举报相关信件息子系统升级工作。

七、打造高效廉洁专业稽查队伍

36.加强稽查内控机制建设。税务总局研究下发关于税务系统稽查风险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和操作指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各地税务机关全面落实和推进稽查工作内控有力、考评有据、高效运转。

37.组建专业精英团队。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人才库人才和系统各类优秀人才的引领作用,组建专门团队,直接组织查处一定数量的重大骗税和虚开发票案件,安排稽查人才参与案源管理分析、重点税源随机抽查、队伍建设等稽查重点工作。

38.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扬稽查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优良传统,确保系统上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以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及补充规定为抓手,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税务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9.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税务总局稽查局举办稽查处级干部落实深化稽查体制机制改革培训班、稽查人才库培训班、双随机和联合惩戒培训班、打虚打骗培训班、领军人才稽查业务培训班,注重不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会同教育中心研究制定五年培训规划,以提高稽查业务技能为主,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促进稽查人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0.加强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财务司研究下发关于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统一专项经费使用的政策口径。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稽查办案经费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合规列支;督促经费预算执行进度,保障稽查办案执法,促进稽查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41.进一步健全稽查质效考核体系。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稽查质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效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考评有机结合,进一步改进和细化绩效考评指标,确保各项稽查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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