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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培训宣讲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5 01:51:42

① 2019年扶贫日宣传方案 精准扶贫宣传工作方案

  1. 【扶贫日宣传方案一】

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我整理的扶贫日宣传方案,欢迎阅读!

【扶贫日宣传方案一】

各市及扶贫开发重点县扶贫办、机关各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视察阜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宣传工作,为打好扶贫攻坚硬战,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特制定全省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省委“打好扶贫攻坚硬战”的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步入全面小康,加强扶贫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开创扶贫开发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二、宣传内容

1、宣传新阶段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新政策、新举措。围绕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工作任务、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措施进行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中央和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安排部署,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了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2、宣传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新成效。围绕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移民搬迁、定点扶贫等重点工作,宣传各级扶贫部门创新机制体制的做法、经验、成效,展现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3、宣传驻村扶贫干部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帮扶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驻村扶贫干部为民请命、勇于奉献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扩大影响,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4、宣传扶贫系统全面建设的新形象新风尚。紧扣各级扶贫部门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和充分反映扶贫部门改进机关作风、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的做法和成效,总结提升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三、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要加强对外宣传特别是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信息发布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扶贫办负责人和机关各处负责人审核把关。围绕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文稿可提供给网站转载,转载文稿由具体负责人确定即可。

2、建立宣传成果定期报送机制

每季度一通报,年底一总评。各市扶贫办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即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市、县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主办的媒体上的宣传成果汇总报送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

3、建立目标考评机制

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把扶贫宣传纳入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季度通报的扶贫宣传报道采用情况,年底汇总全年宣传成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四、加强与媒体合作

1、各市县要根据工作重点搞好深度综合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本系统门户网站等各种平台开展宣传工作,明确专人,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和报道线索,不断拓宽新闻宣传领域,搞活新闻宣传方式。

2、要加强与有关媒体的协调联络,增强宣传的主动性,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调研活动,对记者日常采访给予积极协助,与新闻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扩大宣传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

各市县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主管科(室)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省扶贫办各处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所承担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扶贫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扶贫部门要立足实际,努力创造条件,为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挑选政治素质好、熟悉扶贫业务、工作热情高、文字功底强的专(兼)职人员从事扶贫宣传工作;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加大对扶贫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如定期组织扶贫宣传人员开展扶贫调研、举办扶贫宣传培训班、与新闻媒体开展交流研讨会、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聘请农业农村方面有关专家学者就扶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系研究等,努力提高扶贫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具体从事扶贫宣传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做到政治上坚定,观念上更新,学习上刻苦,工作上勤奋,作风上扎实,能力上增强,水平上提高,努力创造扶贫宣传工作的新业绩。

【扶贫日宣传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着力为全县扶贫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精神动力,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按时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特制定如下宣传策划方案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扶贫工作要求以及全县扶贫工作重点,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扶贫宣传报道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特点,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影响力,加快推进全县脱贫致富的步伐,努力形成扶真贫、真扶贫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扶贫主题,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1.做好全县扶贫工作会议、主题活动宣传报道。根据新闻素材及时做好对内对外动态宣传,从不同角度宣传我县扶贫工作中的新机制、新举措、新进展。

2.做好省市县领导调研扶贫、部门单位包联扶贫、干部包抓扶贫工作宣传报道。宣传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部门单位扶贫工作动态。

3.做好扶贫政策宣传报道。县委通讯组、县电视台要采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介做好对内政策解读宣传;县扶贫局要利用延长扶贫网等县级政务网站和微信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包扶部门单位要做好所包村组的政策解读宣传;乡镇要做好乡镇及农村扶贫政策的解读宣传,切实将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宣讲到人,解读到心。

(二)围绕“六大扶贫”举措,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1.搬迁扶贫。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六配套”(一体:房屋主体,六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后续管理)建设和“搬得出、留得住、有活干、能致富”的目标,宣传我县在推进贫困户进城进镇落户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具体做法及成果。

2.产业扶贫。围绕果业、瓜菜、草畜产业布局,宣传报道产业扶贫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

3.整村扶贫。结合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宣传报道行业部门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举措和成效。

4.能力扶贫。重点宣传报道全县举办扶贫培训班、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等提升脱贫能力的新举措及已脱贫的典型人物事迹。

5.救助兜底扶贫。围绕特殊贫困群体分类施策,实施救助兜底扶贫,宣传报道救助兜底扶贫中的新措施、新事例、新亮点、新成果。

6.包村联户扶贫。重点宣传报道省市县“两联一包”、科级干部“一联一包”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及成果。

三、宣传方式

1.报刊宣传。要以市级及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为主,兼顾其他平面媒体,精心做好精准扶贫对内对外文字宣传报道工作。

2.电视宣传。要以市级以上电视台为外宣平台,县电视台为内宣平台,采取常规新闻动态宣传、深度报道宣传、专题报道宣传的方式,扎实做好精准扶贫视频宣传报道工作。

3.网络宣传。要以延长宣传文化网、延长政府公众信息网、延安扶贫网、延长扶贫网等官方网站为主,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集中做好精准扶贫宣传报道工作。

4.牌匾宣传。要以延长出入口、公路沿线、乡村为重点,制作悬挂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标语、牌匾,广泛持久地宣传扶贫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指导县扶贫局、通讯组、电视台、包扶部门单位及乡镇做好全县扶贫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形成全县上下扶贫宣传一盘棋的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扶贫宣传氛围。

2.县委通讯组。做好全县扶贫工作对内对外文字宣传报道,每季度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2至3篇稿件。

3.县电视台。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制作系列专题报道,宣传好精准扶贫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二是积极与省市电视台对接,围绕“六大扶贫”宣传我县在精准扶贫中展现出的亮点工作及成效。三是利用广播、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做好精准扶贫宣传报道工作。四是制作扶贫专题片,综合展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4.县扶贫局。一是管好用活延长扶贫网。落实专人管理网站,并与省市扶贫网做好技术链接,及时准确地上传我县扶贫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相关文件和宣传稿件,及时更新延长扶贫网信息。二是做好广告牌匾宣传。要在公路沿线(姚白路两端及杨家沟大桥)制作3块大型广告宣传牌匾,其它地段也适当制作一批宣传牌匾,在各乡镇制作悬挂1块扶贫开发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1块扶贫工作宣传牌匾。三是制作专题宣传展板。在县委广场制作2期扶贫专题宣传展板,第一期为政策解读、安排部署、亮点工作等,第二期为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四是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和共享。要及时将乡镇、包扶部门单位的亮点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梳理,并反馈至县委宣传部。五是开设网站专栏。在延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专栏,同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搞好在线访谈栏目。六是建立延长扶贫政务微信平台。要充分利用微信便捷、快速、覆盖广的特点,建立扶贫政务微信平台,及时组织编写发布我县扶贫信息。要建好县镇村三级干部包扶微信信息群,提升全县精准扶贫信息的覆盖面。

5.包扶部门单位。各包扶部门单位要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将省市县扶贫政策传达到所包村组,通过会议解读政策、入户上门宣传政策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群众的参与率;及时将包扶工作信息报送给县扶贫局。

6.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各乡镇要吃透省市县扶贫文件精神和政策,及时组建宣传队将政策宣传到村组,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群众的参与率;要做好省市县驻村部门单位的扶贫对接工作,及时将本乡镇包扶村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果报送给县扶贫局。

五、工作步骤

全县扶贫宣传报道工作共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5月)宣传动员。制定扶贫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悬挂扶贫宣传牌匾,制作一期精准扶贫展板,主要宣传全县扶贫工作举措、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迅速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精准扶贫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6月―2017年9月)跟踪报道。主要围绕“六大扶贫”“十项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扶贫工作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报道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吸引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扶贫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10月―11月)成果展示。主要通过报刊、专题片的系列报道以及图片展,充分展示全县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尤其是、2017年年初要做好年度扶贫工作安排的宣传报道,、年末要做好年度扶贫工作的总结回顾。

六、组织领导

成立延长县扶贫工作宣传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师涛任组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赵文革、县委通讯组组长李国强、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古振强任副组长,各包扶部门单位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做好全县扶贫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形成“大扶贫”宣传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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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

2022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2022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2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1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国家“扶贫日”的知名度、影响力、号召力,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7日,邀您一起来扶贫”。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17日。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

国家“扶贫日”活动开展前,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国家“扶贫日”的知晓度。一是各乡(镇、场)要在辖区内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公众号平台、制作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将活动时间和内容传达给全县每一位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让本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在全县主要地段、街道悬挂关于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国家“扶贫日”活动;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要加大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力度,要利用网站、电视公众号平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家“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让全县人民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国家“扶贫日”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

(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贫公益捐助活动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企业、社会组织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积极向贫困村、贫困户发起捐赠,向他们奉献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一是各乡(镇、场)要发动本地企业家、成功人士及爱心人士为本地区贫困群众捐款,并根据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的需求类型进行捐赠,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引导本单位招商引资的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员他们奉献爱心,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县商管办、县邮政公司以及“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优势和特点,在资金、技术、设备和智力等方面进行帮扶,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类资源加入到国家“扶贫日”活动中。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

在国家“扶贫日”活动当天,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及爱心人士深入到蹲点村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以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以“中国社会扶贫网”为载体,向贫困户介绍“中国社会扶贫网”手机APP功能,并现场帮助和指导他们发布生活、生产所需,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对接贫困户需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二是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群众近期的生活状态,帮助贫困户至少做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个困难,真心去感受和聆听贫困群众的心声;三是在活动中要进一步向贫困户宣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安居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相关的政策,确保每一位贫困群众都能了解和享受到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四是依托我县建立的精准脱贫“邮乐购”平台,鼓励帮扶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活动当天积极购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在活动中要形成合力,帮扶活动要见人、见事、见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国家“扶贫日”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格局,不断扩大国家“扶贫日”活动的参与对象,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效果,总结经验。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要注重办实事、献爱心,解决好贫困群众的所需所盼。国家“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于10月20日前向县脱贫攻坚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贫困户需求对接情况,并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一些典型的做法和经验。

2022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2

20xx年10月17日为第6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xx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xx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xx市第二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2022扶贫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3

市科协作为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x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现将全市科协系统开展“扶贫日”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体要求,各级科协和所属学(协)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站在讲大局的角度落实扶贫内容,进一步加强统筹。各区科协作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协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全力做好扶贫工作。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实施党建引领学会能力提升专项的重要抓手,动员科技专家积极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围绕我市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有效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产业服务。

二、制定方案

各区科协、各有关市属学(协)会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xx市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将扶贫日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制定“扶贫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做到早谋划、主动抓、出成效。要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具体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总结。

三、工作内容

全市科协系统要扎实做好“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扶贫日”活动。

一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年度重要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座,让更多农民群众掌握农业生产致富技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是把扶贫日活动与农业科普项目相结合。大力实施“xx市科普助推都市农业行动计划”,促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通过扶贫日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科普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培训、科普教育的引领辐射功能。

三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小分队相结合。组织学会科技扶贫小分队与各贫困村需求精准对接,在扶贫日活动期间,集中为贫困地区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人才、技术、成果优势等,通过科技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是把扶贫日活动与科协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对口扶贫相结合。市科协将继续在资金、人员、技术培训支持对口扶贫村,协助帮扶村委会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培育扶贫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逐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帮助驻点村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帮扶村开着“三查三看”大行动,着力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准确率。各级科协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制定的驻点村帮扶规划,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科技扶贫工作。

四、其他事项

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科协、有关学(协)会及时对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28日前将“扶贫日”活动总结报送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③ 精准扶贫政策学习资料措施解读宣讲发言提纲

一、十大扶贫政策措施解读

(一)开展村级道路建设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列入市县两级精准扶贫的54个贫困村。

2、帮扶原则:(1)坚持项目倾斜原则。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度村级道路建设计划的30%,安排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2)坚持优先实施原则。贫困村村民自筹资金到位后,优先安排建设计划。

3、帮扶标准:(1)建设标准: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厚度不低于0.18米,抗折强度4mpa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具备完善的排水功能,每公里设5个会车道。(2)补助标准:每公里x万元。

4、帮扶办法:一是项目申报。村委会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办法组织群众筹资;自筹资金达到每公里至少10万元并存入县农建办专账后方可提出申请。村委会凭自筹资金存款单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初审后,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现状调查确认后,报县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核后由县交通运输局下达计划。二是项目实施。村委会在乡(镇)政府、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公开确定项目施工单位。由县交通局、项目业主、村民质量监督小组负责质量监督。开工前村民委员会向县交通局农建办提交质量监督申请书。村民质量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督,项目业主、县交通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组织抽检。工程完工后,乡镇会同村两委、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初步验收合格后,村民委员会向县交通局农建办提出交工检测申请,待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完善后,交通局会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乡镇、村两委组织竣工验收。

(二)开展教育扶贫行动解读

1、资助对象:xx县列为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中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我县境内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含职高)、初中生、小学生、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为教育精准扶贫对象。

2、资助标准:一是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生。学费:全日制在读贫困本科生学费按x元/人·年为最高标准给予资助,低于x元的按实资助;全日制在读贫困专科生按x元/人·年为最高标准给予资助,低于x元的按实资助。生活费: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本、专科生基本生活费,按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xz、海南)x元/人·月、中西部地区(四川、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xq、广西、内蒙古)x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计发10个月,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二是县内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我县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三是县内普高在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县内普通高中阶段在校贫困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四是县内义教阶段学校贫困寄宿学生: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贫困寄宿制学生,除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外,再给予x元/人·年的生活补助。五是县内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享受国家“三儿”(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即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贫困儿童,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保教费资助,保教费每月不足100元的按实资助。六是县特教中心贫困残疾学生:对特殊学校(特教中心)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除享受教育部门的相关补助政策外,县上再给予16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每年计发10个月,每月发放一次。(办理流程见涉残特惠政策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3、办理办法:可到乡镇咨询。

4、办理时限:在校贫困大学生。在校贫困大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于每年4月20日、11月20日前持《xx县教育精准扶贫申请表》及五种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办理,于对应的4月30日、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学资中心。过时不予受理。在我县境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在校贫困寄宿学生本人或家长于每年4月20日、11月20日前持《xx县教育精准扶贫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并将申请表交到所在学校,学校于对应的4月30日、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学资中心。过时不予受理。在我县境内就读的高中(含职高)和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国家下拨助学金后随即安排发放。

(三)开展涉残特惠政策扶贫行动解读

1、特惠对象:xx县列入精准扶贫对象、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人口。

2、特惠内容:(1)在特殊学校(特教中心)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6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2)对贫困残疾人按低档缴费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额补贴。(3)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4)上门为长期瘫痪在床的肢体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

3、办理办法:

(1)在特殊学校(特教中心)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生活补助的办理:由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中心)提供在校学生花名册和残疾学生的残疾人证复印件→县残联汇总→专题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县政府审查批准→县财政划拨资金→县残联划拨生活补助费到学校→学校发放生活补助费给残疾学生。

(2)对贫困残疾人按低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贴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每年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缴费期间:由贫困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村(社区)提供残疾人证(重度一二级)复印件→村(社区)核实后报乡镇政府→乡镇复核办理参保手续→报县社保局和县残联审核→专题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县政府审查批准→县财政将资金划拨到县社保局。

(3)关于贫困残疾人申请免费辅助器具的办理程序:贫困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出具贫困证明→乡镇审核签注意见→县残联审批→确定受助对象→发放辅助器具。

(4)长期瘫痪在床的肢体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瘫痪在床的肢体重度残疾人委托乡镇和村(社区)干部到残疾人家中进行残情调查,提出办证建议意见,经县残联审核后办理残疾人证。具体程序如下:乡镇和村(社区)干部一起到残疾人家中→调查残疾情况并与残疾人合照生活照一张→乡镇和村(社区)分别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县残联审查填写残疾人证→市残联审核发证。

(四)开展就业创业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xx县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对象。

2、帮扶内容: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对象,提供免费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帮助贫困对象实现就业脱贫和创业脱贫。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窗口和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提供专门的创业服务,并且为退伍5年内的退役军人和5年内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贫困对象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进行劳动维权法律扶贫。

3、帮扶办法:一是就业扶贫。(1)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咨询就业信息或申请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2)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每年通过“春风行动”即春季劳动用工现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及xx公共招聘网等多种形式提供政策咨询及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推荐和职业指导,帮助贫困对象实现就业脱贫。(3)大力推广xx公共招聘网等新形势网络就业工具,收集、整理、提供劳务需求信息。乡镇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对象在网上注册登记、发布信息,帮助贫困对象进行注册求职,实现“足不出户便能就业”的新模式就业。二是创业扶贫。(1)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对象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帮助贫困对象掌握一技之长,进行创业帮扶、指导,帮助实现创业脱贫。(2)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可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由县就业局审核后签署意见,申请人持报审材料到县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担保公司审核后签署担保意见,申请人持报审及担保材料,向指定的贷款主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按规定审查后发放贷款。

(五)开展救助扶贫行动解读

1、救助对象:xx县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户。

2、救助内容:医疗救助。全县所有经审核认定精准的贫困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底由乡镇将救助对象名单信息汇总后报县民政局,民政局代为缴纳医疗保险费。对此类人员中患病住院人员经县民政局在医保系统中标识,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此类人员在xx县内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结算时医保报销和民政救助部分直接扣除,个人只需缴纳自己应该缴付的部分。经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大的贫困户,按《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xx县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实施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救急难”救助。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家庭通过“救急难”实施救助。由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调查核实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救助资金通过金融机构直发。临时救助。对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乡镇在县财政下拨的临时救助资金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抚慰金”救助。对因自然灾害、火灾、车祸等造成人员死亡,且未享受任何赔偿、补偿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贫困户,家庭人员为三人以内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抚慰金;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的家庭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特困人员供养。对患重病(尿毒症、白血病、癌症、重度精神疾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地中海贫血、唇腭裂、矽肺病三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脏器移植后药物排斥反应等)、重残(一、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按程序审批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低保救助。凡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本人(或家属)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低保:一是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癌症、重度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地中海贫血、唇腭裂、矽肺病三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脏器移植后药物排斥反应等重特大病患者;二是贫困户家庭中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三是持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各乡镇按低保相关规定申报。

3、办理办法:1、符合以上六类救助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同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残疾证等相关材料。2、村委会(社区)入户调查核实后,经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对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3、乡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材料,组织入户调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4、所有救助资金由金融机构直发。

(六)开展产业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xx县列入精准扶贫对象且具有一定劳动力,适宜发展种、养产业,且自己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贫困户。

2、帮扶内容:物资帮扶:每年安排不少于x万元,用于提供贫困户发展产业所需种子、化肥、农膜、仔猪、鸡苗、鸭苗、草种等帮扶物资。技术帮扶:对发展种、养产业的贫困户无偿提供种植、养殖的技术指导,对发展养殖业的贫困户无偿提供畜禽消毒药物、疫苗等防疫物品和技术服务。

3、实施办法:资金计划下达:县农业局根据各乡镇贫困户户数占全县贫困户总数比例初步拟定分配帮扶资金计划,报县精准扶贫办公室同意后,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帮扶对象确认: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贫困户的意愿,结合帮扶责任人指导意见,在资金计划内确定本年度产业发展贫困户,并填报《xx县农业局产业扶贫产业发展户统计表》。物资采购与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所帮扶户的实际需求,集中统一采购帮扶实物,并组织相关人员将实物发放到户,原则上物资价值不超过400元每户,并完善相关手续。资金划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局递交产业扶贫资金划拨申请和物资发放名册等资料,县农业局根据帮扶资金计划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技术服务:县农业局成立“xx县农业局产业扶贫行动专家组”和“xx县农业局产业扶贫联片包乡技术骨干”,对发展种、养产业的贫困户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相关人员名册和联系方式附后。

(七)开展贫困家庭创业贴息贷款扶贫行动解读

1、贷款范围对象及条件:贷款的范围对象。经县级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认定按程序审定,且尚未脱贫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借款人的条件。(1)男18—58周岁(含)、女18—48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较好”(含)以上,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3)有具体的周期短、见效快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创业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始启动实施。(4)贷款只能用于贷款人发展产业和创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它用途。

2、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实行规模控制制度,全县总规模不突破xx万元,每户贫困家庭贷款额度不突破2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3、贷款方式及程序:(1)贷款方式。县政府在县新万兴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300万元的扶贫专项基金,为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创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2)贷款程序。贷款的申请及认定。驻村帮扶工作组要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条件,客观评估其还款能力,并帮助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和还款计划等,填写《xx县贫困家庭创业贴息贷款审批表》(附后),经驻村扶贫工作组会同村委会审核认定,并签署意见后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贷款的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贷款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审查把关,签署意见后统一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新万兴融资性担保公司和申请人所在乡镇负责人共同审核,确定放款对象。反担保。放款对象确定后,采取资信担保的方式,由帮扶工作组成员单位、放款对象所在乡镇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为其提供资信担保或三户以上农户联户联保。贷款的发放。金融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驻村帮扶工作组会同村委会提出的贷款发放额度完成贷款发放。

4、贷款利率及贷款贴息:(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1)利息补贴。在审批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内,由县新万兴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全额利息补贴,贴息时间不超过2年,贷款到期后由借款人一次性归还本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每季度将经批准的贷款审批表、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及借据原件、贷款发放及利息结算花名册和清息凭证送县新万兴融资性担保公司,经复核无误后,县新万兴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季度在每季末25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贷款的管理:驻村帮扶工作组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跟踪管理;贷款到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做好收贷工作。

(八)开展“家庭病床”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本县、被列入精准扶贫的贫困对象,其所患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设置家庭病床:(一)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二)患恶性肿瘤疾病晚期且行动困难的;(三)肝硬化失代偿期到医院就诊有困难的;(四)其他批准的特殊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症肌无力、联席会议确定设立的)。家庭病床每一个疗程不得超过两个月,逾期需继续治疗者,由设床医院提出,报县医保中心备案。家庭病床原则上设床不超过一年,逾期需继续设床的,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设家庭病床期间不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办理住院。

2、帮扶内容:对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到医院就医的贫困群众,特殊情况及时上门,一般情况每季度上门巡诊,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诊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

3、帮扶办法:(一)凡符合设立“家庭病床”条件的参保人员,凭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报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初审,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申请表》。(二)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审查确定享受“家庭病床”对象。(三)由卫计部门确定的具备家庭病床设置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家庭病床”患者签定服务协议,报医保中心备案。(四)已脱贫、已病愈、已外迁、已死亡的,应撤销“家庭病床”。撤销家庭病床时,由设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生提出撤床理由,经医院负责人同意,在家庭病床病案中明确记载后,予以撤床,并报县医保中心备案。已脱贫的,由乡镇政府书面告知提供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医保中心。

(九)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xx县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具备条件修建农田水利的贫困户。

2、帮扶内容:我县计划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原则。(1)新建蓄水池规格100方<容积≤200方、水窖10方<容积≤20方,按150元/方进行补助。(2)整治囤水田,防渗体高度不低于80公分,按45元/米进行补助。(3)安全饮水工程,对主管网两侧200米范围内具备供水条件的贫困户免收开户费。

3、帮扶办法:(1)精准扶贫对象需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初审上报乡镇,乡镇审查公示后汇总,每年9月前上报县水务局办公室。(2)县水务局审核后,根据全县汇总情况,分批次安排建设计划到乡镇,由乡镇落实到帮扶对象。(3)帮扶对象在乡镇和片区水务管理站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建设,项目完工后,由乡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水务局抽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十)开展“户户通”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xx县“户户通”规划区域内列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

2、帮扶内容:(1)对有线不能通达或地面无线数字电视不能覆盖的村组,在芭沟镇、马庙乡、泉水镇等8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规划,并与镇、村组进行了工作衔接,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目前,正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1OOO户贫困户进行户户通卫星接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预计8月底前可望全面竣工投入运行,对设备设施费全免。(2)已与川广网xx分公司进行工作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有线电视2OOO户贫困户接入,设备设施及安装费全免。

3、帮扶办法:xx县“户户通”规划区域内列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由户主申请,报乡镇审核、汇总,上报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李静处备案,交由川广网络xx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住房保障工程扶贫行动解读

1、帮扶对象:xx县各乡镇列入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D级危房户。

2、帮扶标准:补助标准不超过1.5万元/户,资金来源为上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

3、帮扶程序:(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导则》,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局、发改、财政、民政、政府办(扶贫移民局)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4)审批。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政府办(扶贫移民局)等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验收。改造住房项目竣工后,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自查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向住建局提出抽查验收申请,县政府办、住建、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6)档案管理。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完善纸质档案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户主申请书、资助住房申请审批表、危房鉴定表、住房情况调查表、不同改造时期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网上档案信息管理系统。(7)监督检查。由县督查室、审计、监察、财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宣讲团结合联系乡镇实际从现状、存在问题、下步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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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⑤ 2018年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篇

2018年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篇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X州是农业大市,贫困村大多地处丘陵山区,发展农业产业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培植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70%的贫困村加快培育发展能带动贫困户脱贫、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70%的有产业发展愿望、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产业选择

(一)产业选择的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所在县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也可以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产业。

2、坚持长效与短平相结合。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又要兼顾发展果树、茶叶等周期较长、长期受益的产业。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养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

(二)产业发展的重点

1、高效经作产业。按照适销对路、品种优良的原则,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蔬菜、茶叶、白莲、烟叶等特色经作种植,脐橙、油茶产业扶贫专项方案另发,培植壮大一批产业专业村。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扶持贫困户直接发展高效经作产业。

2、优势畜禽产业。按照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三区”规划,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发展牛羊、家禽、生猪等优势畜禽产业。发挥各类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农户”、封闭式委托养殖等模式,扶持贫困户从事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鼓励推广生猪土法低成本养殖技术,扶持贫困户养殖黑猪、藏香猪等特色生猪品种。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肉牛、山羊产业,注重扶持一些贫困户适度扩大黄母牛养殖。通过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家禽养殖。

3、特色水产产业。大力发展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常规水产养殖,积极发展鳗鱼、鲟鱼、生态甲鱼、刺鲃、斑点叉尾鮰、棘胸蛙、泥鳅等特色水产养殖。对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贫困村,积极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家庭渔场。充分发挥X南气候、生态、水质等优势,培育种苗繁育大户,吸纳带动贫困户参与水产苗种养殖。

4、休闲观光农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积极创办农家乐、QQ农场、美丽田园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优质蔬菜等配套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5、农产品流通业。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直接从事农产品经销、电子商务和种养相关配套产业。支持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推动与种养基地、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

6、农业品产地加工业。引导贫困户发展分级分类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优质优价。鼓励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发展规模农产品的烘干、储藏、包装,引导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多层次转化增值。

7、高效林业产业。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新造速生丰产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珍贵树种以及毛竹丰产林。积极培育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果、林茶、林粮、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林禽、林驯繁、林蜂等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主要种植桂花、红豆杉、罗汉松、梅花、茶花等。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水源涵养林、乡村生态风景林、长珠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改善生态环境。

(三)帮助选准产业

1、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单位及工作队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6月底前制定出农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具体产业以及产业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措施等。

2、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干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

2、鼓励贫困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对流转其它农户土地的贫困户和对流转贫困农户土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符合补助标准的,在享受流转一般农户土地补助的同时,增加50元/亩的补助。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并且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市级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农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市级以上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扶持措施

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分类别开展“联合”、“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渔业、水稻、经作、观光农业等市、县级产业专家库。创新技术服务方式,采取“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制度”、“结队帮扶”等形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

2、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优先为贫困户在X州三农网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牵线搭桥,引导推动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

3、构建利益链接机制。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联结机制。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好政策落实。市扶贫领导小组制订产业扶贫的具体扶助政策和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市、县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力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落实好20xx年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快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能力,根据《博州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博州农机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博乐市农机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使全市更多农牧民收益,通过实施农机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减免贫困农牧民拖拉机和收获机械50%驾驶培训费,减免贫困农牧民农业机械检审验费用,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贫困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贫困户思想认识的转变,促进农机装备进万家,切实保障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二、资金分配

根据博乐市农牧业生产现状,本着向重点乡镇倾斜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和各乡镇(场)的贫困户的数量、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农户购买实力等因素,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中设立扶贫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特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青得里乡50万元、小营盘镇3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30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30万元、达勒特镇25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25万元。

三、组织保障

鉴于工作需要,成立博乐市农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喜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杨少华市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员:韩用强市农机局副局长

艾克帕尔市农机局副局长

阿迪力•艾拜青得里乡副乡长

孟克布音小营盘镇党委委员

才•巴塔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委员

魏松乌图布拉格镇副镇长

范浩中贝林哈日莫墩乡副乡长

丁宝军达勒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局业务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拨付。下设乡镇场项目具体实施操作人员:青得里乡努尔克孜,小营盘镇苏亚,阿热勒托海牧场库尔曼艾力,乌图布拉格镇苏优丽,贝林哈日莫墩乡阿热帕提,达勒特镇居萍、马溶。

四、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确定

一是购机户必须是民政局在册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购买意向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扶贫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乡镇(场)按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先进农机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上,不得出现冒领、顶替、套取等情况,要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加大购机后技术培训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五、操作程序

全市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贫困农民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各乡镇场应安排农机站或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核实(不是贫困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购机的不予考虑),依照博乐市年度实施方案及分配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集体研究,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2.精准扶贫对象在享受《博乐市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以外可放宽到小型农机具,除了对额度少、需求多的机械可采取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应补尽补”机具类型可直接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农商行卡等资料在各乡镇场填写申请补贴《审批表》并注明贫困户说明。

3.各乡镇场政府要在本级阳光农廉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单机补贴额度等情况通过网络及在村委会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公布乡镇场农机、纪检办及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市农机局审核。

4.市农机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贫困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及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场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购置的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方可在乡镇场政府指定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最后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填写审批意见后,将补贴款通过农商行发放至补贴对象农商行卡内。

六、机具购买

1.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2.补贴对象一般应于30日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购机。所选择的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网址:

3.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机具核实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农民联合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经销、生产企业采取骗补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九、总结及资料整理

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业务办。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乡镇场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市农机局要做好农机局精准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和州农机局报送精准扶贫实施进度、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十、住村工作组帮扶工作重点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开展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博乐市农机局进驻市青得里乡塔布勒村开展“访惠聚”的工作。首先,通过将住村人员编排分组,通过节庆期间开展对村内贫困人员的入户走访,为贫困群众送温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其次,春耕期间积极协调配合村委帮助村民联系贷款及农用机械,对落后农业机械进行改装,保证村队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年轻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农机驾驶员的操作培训,通过学技能,开拓就业渠道,投身农机作业服务,为脱贫增收找路子,转变贫困户思想上的认识,为贫困户提供具体的办法,让贫困群众了解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第四,按照我局脱贫计划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第五,通过成立青年服务队,解决群众的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理顺群众情绪,以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村民的收入,搞好村上的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安居乐业。

⑥ 教育局扶贫工作方案

【 #策划# 导语】确定目标是制订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应将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有机结合。以下是 整理的教育局扶贫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教育局扶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动员暨扶贫开发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整合相关资源,实施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从20xx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提升贫困学生综合素质,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城乡联手带动扶贫攻坚

建立城乡学校与学校、班级与班级、教师与教师、学生(家庭)与学生(家庭)四个维度结对帮扶。各级教育机关党总支、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教育精准扶贫“连心小分队”,定期不定期前往联系点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架起民情连心桥,打好精准扶贫战。

(二)点面结合促进扶贫攻坚

1.创建精准扶贫示范并吵顷点。市级层面上,建设一批精准扶贫示范点,通过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将其打造成全市扶贫攻坚工作“示范点”。

2.拓展精准扶贫覆盖面。各县区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因地制宜、全面开花”为原则,做到辖区范围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全覆盖。要制定本区域扶贫帮扶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扶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软硬兼施推进扶贫攻坚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强力推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工程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

2.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就读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帮助贫困生实现无障碍就学,实施好春蕾助学行动计划。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教学与管理能力,绝陆通过教育教学帮扶、送课下乡、同步课堂、远程教育等手段,促进教学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变革,让贫困地区和农村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4.制定录取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贫困学生降分录取本县重点高中政策,让学业成绩良好的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就读本县重点高中。

5.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作用,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技能和就业培训,实施贫困学生“9+3+3”(九年义务教育+三年职业教育+三年高职)职业教育贯通班,解决贫困学生升学难题,从源头让贫困家庭脱贫。

6.实施“党建+扶贫”。学校党组织与帮扶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建+扶贫”,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养。组织开展“新风尚、新农村、新农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培训计划,帮助贫困村村民文明素养提升。

三、工作步骤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贫困村进行调研,一是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贫困村教学网点建设情况及各年龄段学生入学情况;三是碰铅摸清贫困学生底数,最终精准识别教育扶贫对象。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专人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结对帮扶单位(学校)、一名结对帮扶干部,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实施单位要对前期识别出来的贫困学生,建立精准扶贫对象管理档案,针对贫困学生实际困难,进行定向精准扶贫。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参加帮扶活动的干部职工要及时与帮扶村干部座谈,并到帮扶贫困学生家中了解情况,认真梳理贫困生家庭致贫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帮扶计划。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对接,及早启动方案中拟定的实施项目。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认真对各贫困帮扶点帮扶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和跟踪完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具体帮扶措施、工作方法、经验教训等进行系统总结,对工作事项及工作效果不断进行巩固提高,以达到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既定目标。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及各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局属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义务教育工作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县(区)、学校要安排经费用于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方案,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机制,细化专项考核办法,以帮扶点年度稳定脱贫为主要考核依据,严格进行考核。对实绩突出的成员单位及相关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县(区)、局属学校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义教处。

【篇二】教育局扶贫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定县委贵定县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贵党发[20xx]33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构建全县贫困学生资助精准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入幼儿园到完成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使其顺利就业,脱贫致富。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落实国家济困助学政策。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期间,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如义务教育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外,优先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由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生活补助(200元/生/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实现家庭经济贫困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幼儿园按相关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2.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普通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的基础上,由县专项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100元/生/年)。在全县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普通高中“两助三免(补)政策,对就读我县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20xx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76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的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州、县按相关比例负担。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资捐助,逐步扩大我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面。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两助三免(补)金政策。对就读我县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确保享受原有的国家三年免学费(20xx元/生/年),一、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20xx元/生/年)基础上,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州、县按相关比例负担。

5.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认真落实好普通高校“两助一免(补)”政策,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外,新增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3500元/生/年)资助项目。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根据学生就读学校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

(二)支持贫困村学校发展

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较集中村及农村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安排校建资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覆盖面,加大师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及贫困户较集中学校办学品质,让贫困家庭子女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降低教育支出。

1.优先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贫困村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所成一所”的原则,一校一策确定具体建设方案,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师生住宿等生活条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2.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贫困村学校教师素质,以师德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贫困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培训、交流、保障以及评价和发展机制。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开展多形式的贫困村学校支教工作;在培训进修、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3.强化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在原有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结对学校,由重点帮扶中心小学转为帮扶贫困村或贫困户较集中的村小、教学点,形成“县—镇”“县—村”和“镇—村”等结对帮扶体系,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帮扶措施,主要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师业务能力提升、教育科研、高效课堂改革等方面进行帮扶和督促。

(三)扶持贫困生职业教育

充分发挥贵定县中等职业学校的优势,结合贵定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和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有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完成职业学历教育,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1.建好县职业学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观教育,针对贵定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重点建设好茶叶加工、电子商务、电子计算机、旅游管理等专业,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就业、高收入的职业技能培训。

2.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职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

3.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依托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势,配合政府各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培训对象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

(四)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推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教育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1.充分协调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现有的扶贫资金和扶助政策进行扶贫助学。

2.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捐资助学。鼓励引导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捐资助学活动,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加“教育扶贫日捐款”等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设立助学基金,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点对点”的方式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帮扶贫困家庭学生。

(五)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活动

每年的2月、8月,结合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开辟学习宣传专栏、专题,集中报道学习宣传的动态、典型,使“保学控辍”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认真执行“控辍保学”三项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定县教育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站(校)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教育局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县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牵头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县学生资助管理办负责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扶贫培训管理及扶贫补助资金发放,落实应补尽补政策。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将就读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范围予以优先资助,并将资助信息载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加强资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和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强化宣传报道。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数以千万计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教育指导站和学校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资助政策内容、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让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信息台账。各学校要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要完善档案管理,分类建立资助、培训档案,将相关资助申请、评定、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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