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方案大全 >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02:17:56

『壹』 煤矿职工培训的办法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日煤炭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
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
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强法制观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
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的培训。
第三条 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各级安全监察部
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指导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业务建设和监督
本条例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培训对象与标准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正副区(
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包括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防爆检
查员、井下电钳工、绞车司机、电车司机、信号工等)。其中重点培训对象是:安
全矿长、正副区(科)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等。
第五条 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通过正规培训,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
本标准:
1.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国务院颁发的《
矿山安全条例》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
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
第六条 通过正规培训,下列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局(处)长(包括生产处室的处长):
1.懂得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及其制定的依
据。
2.能制订、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实施措施,会正确组织指挥抢救险灾工
作。
3.具备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出采取改善安全工作具体措施
的能力。
二、正副区(科)队长、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安监人员:
1.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会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会排除事故的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
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
3.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三、特殊工程及班组长:
1.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
3.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地使用
和操作,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 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轮换工)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两
个月(包括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
后可独立工作。
第三章 培训办法及任务
第八条 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应同企业其它考核指标一样,必须按
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可以实行培训计划与奖罚挂钩。
第九条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正副局、矿(处)级干部、总工程师、
安监局(处)长、通风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中心师资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
的安全资格考核;基本建设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基本建设系统安全专职人员、处、
区、(科)队长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省(
区)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担本省统配煤矿及地方煤矿处级干部、安全专职人员、
区(科)队长、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
考核。
第十条 各矿务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作
用。其任务是:
1.负责区(科)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承担本地区地方
煤矿安全培训任务,并负责培训对象的安全资格考核。
2.具体落实本局的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3.指导帮助矿安全教育室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
4.为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举办专题讲座或知识更新培训
班,收集储存国内外安全技术情报资料,为提供安全技术交流服务。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室是基层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矿都要建立。其任
务是:
1.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1.负责经常性、广泛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的安全资格考核。
第十二条 煤炭部矿山救护培训中心的任务是:
1.负责培训全国矿山救护队长以上的指挥员。
2.承担矿山救护队大队长级干部的每年再培训二十天的轮训任务。
3.编写矿山救护的培训教材。
4.对救护队指挥员进行安全资格考核。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培训的教学,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
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
第十四条 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是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培训时间、
要求和部颁教学大纲内容,有专职教师、有教材、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以及相应的形
象化实验教学设备的整个教学过程。
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
规性文件外,各类专业工种必须有按教学大纲编写的教材。教学内容要少而精,重
点突出,尽量利用直观形象化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习操作等实际教学方法,提
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领导班子必须符合“四化”的要求,主要领导
成员应是专职的。重视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的建设,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在编
职工的35%。矿安全教育室的教师由矿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担任。
第十七条 脱产培训的职工,在培训期间享受本单位的福利待遇,不影响评先
进和工资升级。其工资待遇:井下区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工人和井下一般工种
工人,不论实行计时加奖励或实行计件工资的均按本队月平均工资发给(不含井下
津贴)。奖金按学习成绩优秀、良好、及格三种即100%、80%、50%发给。
不及格及不参加考试的不发奖金。
第五章 安全资格证书与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 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人员、矿建施工及火工品生产人员实
行“安全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制度。
1.干部和工人必须带《证书》上岗工作。否则,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工
人不准上岗。职务、工种变更时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取得新职务、新工种的《证书》
方准上岗。
2.《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并每年必须复试一次。
3.资格《证书》分类与授予单位:
一类:红色。正副局、矿(处)长,总工程师,由煤炭部安全监察局授予。
二类:蓝色。专职的安全监察局(处)级干部,由煤炭部安全监察局授予。其
他专职安全监察干部和工程师由省(区)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三类:棕色。区(科)队长和技术员,由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四类:紫色。救护大、中队长,由煤炭安全监察局授予。
五类:绿色。特殊工种的工人,由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处)授予。
六类:黄色。其他原煤生产人员,由矿安监处或矿安全教育室授予。
4.不带《证书》上岗者,按违章处理。
第十九条 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经资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证书》。资格考
核办法是:
1.必须按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完成学习计划。
2.培训单位对其在安全技术基本理论,专业技术和安全法规考试及格达到第
二章规定标准。
3.考试方法:培训单位应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命题,可公开复
习题。考试方法应是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培训卡片管理制度。即在取得《证书》后,培训单位填写
安全培训卡片,包括姓名、选送单位、培训时间、培训科目、考试成绩、鉴定评语、
班主任签字、培训部门盖章,一式两份,培训部门和学员的单位各一份存档。
第二十一条 《证书》的吊销与返还,由各级安监部门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吊销《证书》:
1.重伤以上(包括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要停止工作进行补学、补考。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考试合格者返还《证书》。本人拒绝接受培训时,应按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
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院舍、经费、编制及教学设备
第二十二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要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发挥安全培
训基地作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改变它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服务的目的,不准用其它
名目挤占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校舍,平调其固定资产及各种设备。必须按资金渠道
和规定单独建帐,严加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以办短期脱产培训为主,只有在教师的数量、
质量和教学设备等条件具备时,并符合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
准后,方可开办大、中专安全技术专业班,按规定定向招收在职职工,毕业后发给
文凭,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设计规模的15%。
第二十四条 矿务局属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可按照财政部〔八十二〕财
企字三十七号文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范围内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
本,如不足需要可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纳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
金用于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基本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的其它基建费用中开支。省级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经费,由省局(厅)、公司自行解决。
第七章 考评
第二十五条 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再培训,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培训,
只发生活费。对无理取闹故意考试不及格者应按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的
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必须严格按部颁发的教学大纲组织好培训。若
发现培训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时,即应学未教的要追究培训单位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在执行中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煤炭工业部安全监察局。

『贰』 煤矿全员培训制度

煤矿全员培训制度
1、停工和复产前,全矿所有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由内矿长安排,由安监站具体容负责培训。
3、培训时间至少七天。
4、具体安排:
5、具体内容:
①党的方针、政策、本矿的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理论知识。
③分析事故案例。
④当前安全形式。
⑤安全知识问答。
⑥三大规程学习。
⑦典型经验教育。
⑧举行安全知识教育。
6、培训期满组织全员考试,并且入档登记,保存。
7、对特殊情况不按规定,随便旷工的职工要进行训后教育、复训、或者进行旷工处理。

『叁』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峒和采掘面等等。在工作之前,我们要进行非煤矿山 安全 教育 。下面是我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供大家参阅。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陪培训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 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XX〕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XX〕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 方法 ;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 措施 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10天在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 文化 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 劳动合同 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 保险 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 报告 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计划

1、 矿长参加20XX年8月陕西省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2、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4月份、5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3、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6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二

为全面实施《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乡焦集发[20XX]551号),扎实开展20XX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组,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组长:张福义

第一副组长:闫建宙

副组长:申红军韩新选高玉峰王天瑞赵晋才

成员:裴常新张春健李海胜葛宏升曹建东王亚荣谢志清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申红军同志兼任,各子公司、煤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工作目标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密围绕《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服务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技能素质和全员安全素质,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力度

各子公司要认真落实《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20XX年素质提升目标任务。

1、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15%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8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85%以上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煤矿特有工种5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煤矿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定和技能鉴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把人员素质达标作为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

(二)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各子公司要按照《临汾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建设标准(试行)》(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内容,全面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

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任务、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的总体方针,班前会学习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第一季度

(1)组织学习山西省十五类七十六种重大隐患。

(2)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十四种新重大隐患。

(3)组织学习本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知识。

2、第二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部分。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部分。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煤矿救护。

3、第三季度

(1)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 十万个为什么 》通防内容。

(2)组织员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内容。

(3)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机电内容。

4、第四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采煤内容。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掘进内容。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用部分内容。

四、十项任务

(一)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与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学历备案和工种技能鉴定四项工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有条件的煤矿还要聘请名师、专家到煤矿授课、到现场指导。

2、集团公司计划举办两期培训:

(1)3月份邀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技术员和对各子公司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支架工、掘进机司机等关键机电岗位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2)8月份聘请煤炭高等院校教师及大煤炭集团专家,至少组织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一次,确实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三)足额配备“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足额配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

(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

(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1、瓦斯检查工: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至少检查一次,有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面专人检查配备。一般每个采(盘)区,每班至少1-2人。

2、安全检查工:采掘工作面1人/班。采(盘)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

3、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

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

5、井下电气工: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

6、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

(4)、班组长最低配备标准: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六个班组进行配备,每个班组不少于3人。

(5)、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1.25倍。

(四)严格煤矿各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六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人员均应持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煤矿企业必须全员持证上岗,对于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一人多岗,人证不符,以及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16条、17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加强“六长”资格证书管理,凡资格证书证载单位与实际服务煤矿不符的,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

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

3、严格执行一矿一人一档管理制度。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六长”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工或复产文件、企业用工申请、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分配单、从业人员用工备案花名册、建档花名册等;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书、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 承诺书 等。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

(六)严禁煤矿未经集团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

1、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

2、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开工建设。

(七)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自20XX年3月1日起,煤矿与从业人员新签合同,必须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煤矿应在足额缴纳工伤、井下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井型规模3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66人;井型规模45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0人;井型规模6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5人;井型规模9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89人。

(九)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危害申报工作,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十)发展 企业文化 ,维护职工权益

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

2、煤矿要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五、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一)素质提升年终根据本方案统一考核验收,对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未达煤矿罚款1万元。

(二)培训中心

1、煤矿自验达标后申请集团公司验收,集团公司根据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考核表组织考核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首先达标煤矿奖领导班子5千元,其次达标的煤矿奖领导班子3千元。

2、年终统一组织考核评比,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第一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5千元,第二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3千元,第三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1千元;89分至80分为基本达标不奖不罚;79分及以下为不达煤矿罚款2万元。

(三)日常教育培训

1、每季度前一周内集团安监部选择100道题,下发各子公司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学习。

2、各子公司根据每季度100道题,分别出一套考题及答案,考题分为判断题40道、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每季度末28号例会前电子版报回集团安监部审核,作为集团公司季度考试题库。

3、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奖励,闭卷考试的同时对十项具体任务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不符合上级或集团要求)在考试成绩均分中扣0.5分,以检查意见书为扣分标准,以扣除后的分数参加排名评比。

4、考试采取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闭卷抽考20人,现场评卷,以均分排名,均分80分及以上获一等奖的煤矿奖励5000元,获二等奖的煤矿奖励3000元,获最佳进步奖煤矿奖励1000元;均分在79分及以下倒数第一名的煤矿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煤矿罚3000元,倒数第三名的煤矿罚1000元。

(四)先进单位年终以素质提升达标、培训中心建设达标为必备条件,再根据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分数评选2个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

(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月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

(1)煤矿工人的权力;

(2)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

(1) 入井前的准备;

(2)入井的注意事项。

3、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2)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3)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4)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

『肆』 培训计划方案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做好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培训计划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计划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矿组织培训,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培训计划2、瓦斯检测工、通风监测工

3、放炮员、防突工、瓦斯泵司机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县煤炭局、县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自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周期。

培训计划方案 篇2

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农行的执行力建设,提升营销水平、完善服务质量,加快xx农行创建区域强行的步伐,扎实做好XX年度员工岗位培训和业务知识测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目前员工业务素质偏低、专业技术水平落后、营销技能缺乏,已经成为影响xx支行生存发展的瓶颈。因此,强化员工职业素质、提升服务效能,是xx支行实现持续发展和竞争制胜的关键。

员工的学习培训工作是支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业务结合服务,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基本原则,采取“业余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现场操作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员工自学、培训和考试,切实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为进一步创建学习型团队、增强xx农行综合竞争实力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员工培训工作,支行成立员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支行主管行长担任组长,由支行各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支行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秘书。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教材,开展岗位学习、技术比赛、培训和考评等工作,建立员工业务培训和考试成绩档案,选拔、培育优秀人才,建立健全人材储备机制。

三、培训内容

按培训内容划分为应知、应会两部分。按岗位划分为五大类:

(一)业务岗:

业务岗人员为会计主管、记账员、联行员、各部室综合员。

1、应知部分:农行会计基本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结算业务等会计相关知识。

2、应会部分:账务记载、账务处理、成本核算、微机操作、财务分析报告。

(二)柜员岗

柜员岗人员为储蓄柜员、对公柜员。

1、应知部分:《储蓄管理条例》、《农行会计、出纳制度》、《储蓄管理法律制度》、《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知识。

2、应会部分:点钞、假币识别、ABIS系统操作及柜面服务标准。

(三)信贷岗

信贷岗人员为信贷业务部门及公司业务部门及前台经办人员。

1、应知部分:《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贴现业务等及相关知识和制度规定。

2、应会部分:各类贷款业务操作,贷款调查报告,信贷分析报告。

(四)管理岗

管理岗人员为各部室负责人、网点负责人、机关本部员工、会计主管。

1、应知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及相关金融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2、应会部分:微机操作,市场调研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工作计划及总结。

(五)营销岗

营销岗人员为大堂经理(副理)、机关客户部客户经理、网点负责人、理财经理。

1、应知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及相关金融法规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

2、应会部分:微机操作,市场调研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工作计划及总结。

四、培训课程

(一)《临柜业务风险点与风险防范》

由运营财务部主办,培训范围为各网点员工(可根据需要增大范围至全行员工),每季度开展一次。

(二)《大堂经理面对面服务营销:大堂制胜》

由客户部主办,培训范围为网点负责人、大堂经理、大堂副理、客户经理、理财经理 ,每半年一次。

(三)《会计核算规范及风险防范》

由运营财会部主办,培训范围为各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网点柜员、客户经理、公司业务人员,每季度一次。

(四)《营业网点标准化管理》

由客户部、综合管理部、运营财务部联合主办,培训范围为客户部主管网点优服人员、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人员、运营财会部监管人员、网点人员,每季度一次。

(五)《网点柜面服务沟通礼仪》

由客户部主办,培训范围为网点人员,每半年一次。

(六)《优质客户服务与维护》

由客户部主办,培训范围为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大堂副理、客户部人员,每半年一次。

(七)《农行产品功能及营销技巧》

由客户部主办,培训范围为支行全员,每两月一次。

(八)《柜员等级测试业务技能》

由运营财会部主办,培训范围为网点人员,每两月一次。

(九)《合规文化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主办,培训范围为支行全员,每季度一次。 (十)《个人素质:职业道德、公文写作、微机操作》 由综合管理部主办,培训范围为支行全员,每半年一次。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

由支行党总支及各支部主办,范围为全体党员、党外积极分子(可增至支行全员),每季度一次。

(十二)其他活动

考察参观、学习心得、文体活动等其他形式,由支行根据需要作出安排,并提出要求。

五、效果检测

支行人员须坚持对个人岗位所需知识与技能自我完善和提高,对支行安排的培训要积极参与,严格遵守支行提出的培训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点钞、ABIA系统操作采取技术比赛形式,根据速度和准确率评分,并在全辖范围进行排名;

(二)办公软件操作(WPS或OFFICE)和公文写作,实行统一命题,集中测试;

(三)柜员办理业务效率,由支行派出测试小组到各网点进行现场测试;

(四)会计核算质量,由支行运营财会部组织核定; (五)理论知识及规章制度学习采取培训后现场测试。

六、测试评分

所有测试均实行百分考核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70-80分(含80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由培训主办部门在一周内进行补考。测试结果由培训主办部门形成记录,上报支行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对测试优秀者予以物质奖励,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员工颁发业务标兵荣誉证书。

七、培训预算

根据支行年度培训计划的相关安排,培训费用预算情况为:讲师授课劳务费用6000.00元;成绩优秀员工奖励(物品)费用3000.00元;培训会务费用(小奖品及其他支出等)6000.00元。总计15000.00元。

八、有关要求

支行每次培训的考评成绩均将纳入人事考核,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优先聘任的依据。全体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深刻理解学习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生存的危机感和发展的紧迫感,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刻苦锻炼基本功,积极适应农行股份制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效化解各种风险。因此,希望各岗位员工从现在做起,兴学风,树正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及培训要求,共同营造勤学上进的良好氛围,为xx农行稳健发展做出贡献。

培训计划方案 篇3

幼儿健康教育是以健康为目标,以卫生科学、体育科学为内容的教育,也是向幼儿进行保护自己身体和促进心理健康的教育。

首先:在幼儿健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丰富幼儿的健康知识,教给幼儿促进和保持健康的方法行为,从而使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

可以用丰富的知识、动作和行为练习、讲解示范、体育游戏,训练行为,培养习惯等方式进行。

其次:在幼儿健康教育的过程中,要发挥健康教育的各种功能。

1、结合日常生活进行

日常生活每一个环节都有可以用来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例如:怎样上厕所,就可以随机进行;又例如:自我保护意识和方法可通过户外游戏时进行渗透。体格锻炼通过早操、体游、运动器材等进行......

2、与其他学科结合进行

使其变得生动活泼,符合幼儿心理特点。例如:将健康知识用儿歌形式传授等......最后:在培养幼儿健康行为过程中,要集体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先针对群体进行教育,改变整个群体的行为卫生习惯,来影响个体行为的形成,

附具体的健康教育内容如下:

一、体能

1、能运用各项基本动作做游戏

指定范围内走和跑;四散走和跑;在直线、曲线上走和跑;双脚向上跳、投掷、爬行等。

2、基本体操

会听音乐做模仿操;会一个跟一个排队;会一个跟一个走圈。

3、体育器械的运用及操作

会玩滑梯、荡椅、攀登架等大型体育体育器材;会滚球、传球;会骑三轮车等。

4、愿意参加三浴

5、愿意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及游戏

二、良好生活、卫生习惯

1、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

会愉快进餐,不挑食,初步培养良好进餐习惯;会主动喝水,初步懂得不吃零食的道理;能按时睡觉、起床、进餐等;不害怕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生病时愿意接受治疗。

2、生活卫生习惯的培养

会保持身体各部位的清洁卫生、学会盥洗方法;会使用自己的毛巾、杯子;能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初步知道环保的意义;认识身体器官的名称及作用,初步了解保护方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时间。

三、自我保护

了解过马路、坐车、玩户外活动器材时要注意安全;帮助幼儿了解生活起居方面的安全知识;知道不把异物放入耳、鼻、口内;知道不轻信陌生人的道理。

培训计划方案 篇4

随着酒店的迅速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如何打造一支训练有素、勤恳敬业的员工队伍,怎样才能提高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对酒店将来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作为酒店安全部门要做好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更好的服从和服务于酒店的发展大计。20xx年,酒店安全培训有如下设想: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培训时间:有新招聘员工入职后(用一天的时间,一个半小时)

培训对象:每个月新上岗的员工和上月培训没有通过考试的员工

培训者:保安部

培训内容:安全及保卫意识、消防程序、当发现火灾是你需要做什么?当您听到火警警报时,你需要记住知道的是安全出口的位置等。

二、消防知识培训

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时间定在六月中旬,下半年定在119宣传日前后)

培训内容:基本消防知识和酒店内的安全保卫知识

培训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培训者:保安主管

三、部门知识和技能培训

培训时间:每季度部门领导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要求制定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部门员工

培训者:部门领导

四、应急预案培训

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时间定在六月中旬,下半年定在119宣传日前后)

培训内容:(1)处理爆炸事件的应急预案;(2)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处理程序;(3)发生财物丢失、被盗事件的处理程序;(4)发生抢劫、行凶、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5)发生诈骗事件的处理预案;(6)火警应急方案;

(7)精神病人或酗酒闹事的处理程序;(8)人员伤亡的处理程序;(9)食物中毒的处理预案

培训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培训者:保安主管

消防知识

(一)灭火和燃烧常识

1、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燃烧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必要的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3、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可燃物,难燃或不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或易燃。

(2)隔绝空气,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产生应在密闭的设备中进行。

(3)消除着火源。

(4)阻止火势的蔓延,在建筑物之建筑防火墙,设防火间距,不使新的燃烧条件形成,防止火灾的扩大。

4、灭火方法,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或使燃烧游离基消失,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同火灾作斗争的实践经验,现行灭火基本方法有四种:隔离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冷却法、抑制法

(1)隔离灭火法

灭火隔离法是将正在燃烧的物质和周围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使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终止。具体方法有:

1、把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搬走;

2、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道的阀门,以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

3、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

4、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

(二)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的灭火方法,具体方法是:

1、用沙土、水泥、湿麻袋、湿棉被等不然或难燃物质覆盖燃烧物;

2、喷洒雾状水、干粉、泡沫等灭火剂覆盖燃烧物;

3用水蒸气或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发生火灾的容器、设备;

4、密闭起火建筑、设备和孔洞;

5、把不燃的气体和不燃液体(如二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等)喷洒到燃烧物区域内或燃烧物上。

(三)冷却法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低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物体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火点。水就是一种具有很好冷却效果的灭火剂。

(四)抑制法

抑制法就是是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是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底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卤代烷灭火剂和干粉具有抑制灭火作用。

发生火灾的原因一般分为三类:

1、失火、缺乏防火安全常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2、由于电气设备使用不恰当;

3、雷击、自燃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消防应急方案常识

当火灾发生时,服务员要及时拨打内部报警电话报警,监控中心接警后迅速现场,切断着火层电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酒店保安员扑灭初起火灾;当火势蔓延,火情恶化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拨打电话时要记住以下几点:

1、说清楚起火单位的详细地址,具体起火部位;

2、起火单位燃烧物质的性质,如油、电或棉织物等;

3、火势的大小;

4、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火灾发生后,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着火层以上的人员是酒店负责人必须考虑首要任务。

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负责引导客人向安全区疏散; 疏散次序:先从着火层房间及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在疏散着火层以下各层,并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不要四处乱跑;

指导自救:指导自救分别服务员带领或通过楼内通讯设备指导等方式进行,鼓励或带领客人沿着消防楼梯下楼;不能从预定的消防楼梯疏散时,由服务员带领客人登上天台风口处等待营救;

注意安全:在疏散中和线上设立岗哨向疏散人员指明方向,防止误入袋型通道的尽端:

组织灭火:启动消防水泵;关闭消防分区的防火大;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

培训计划方案 篇5

一、培训目的:

1、重塑前堂服务形象,树立员工服务竞争意识;

2、进一步加强员工对各项服务技能标准的掌握,完善服务质量的根本环节,以此提高本店的服务水平;

3、立足长远,着眼未来,努力拓展多元化知识;

二、培训地点:

一楼大厅

三、培训时间:

20xx年7月5日———20xx年8月31日(中午14:30——15:30 周六、周日 )

四、培训对象:

前堂全体员工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值班、病假除外)

2、每天培训后,参训人员须分组讨论后写出书面的心得体会;

3、培训结束后于9月1日前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前3名员工给予100元人民币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月全天休息日及当月全勤奖;

六、培训负责人:

XXX

七、培训执行人:

XXX XXX

『伍』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1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式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2017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按照完善全员学历,全面提升职工全员素质,筑牢矿井稳固的安全防线,重点突出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培训,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全员化、实效化、信息化,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职 责:负责职工教育安全培训日常安排、培训档案管理、考核评比、总结通报、奖励处罚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集团公司及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实现全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100%,新职工入矿前培训合格率100%,岗前培训合格率100%,全员培训合格率100%,继续完成学历提升及各项专业技术职称的提升。

四、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意识、安全隐患识别、“三大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手指口述”、业务知识、“三违培训”等。

五、培训形式

采取室内讲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委托羊头岭公司与矿内三级教育相结合、日常培训与定期辅导相结合;充分利用每周一题、班前班后会、班组长学习、安全活动月、案例分析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六、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全员培训;A、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训、再培训、复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初训、复训;班组长的初训、复训;新工人培训;调岗培训;“三违人员”培训;安全隐患识别、专业培训等。

七、2017年培训工作安

(一)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2017年新招工人(具体由公司劳资科负责)

2、培训内容:矿管理制度及安全知识读本(总局统一教案)

3、培训要求:

①新工人培训由培训中心组织,课程安排包括课程讲授和岗位实习两部分,并建立新工人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②培训安排不得少于90学时,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同时签订师徒协议,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③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本矿案例讲解,注重新安全生产法与实际工作的综合培训,培训内容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责任部门:培训中心

5、时间:新工人到矿报道后

(二)春节复产验收岗前培训及全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规程、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工种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综合知识、五大灾害防治以及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现场急救知识;年度开采的各作业面作业规程、探放水作业规程;矿井“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知识;县局安全培训教材。

3、培训要求:

①培训中心要制定具体《岗前培训工作方案》《春节复产验收全员培训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各科队。

②有课程安排的安全生产系统主要领导及部门科室要认真负责,按要求准备教案;培训中心组织试卷、阅卷登分,安全科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

③培训时间:上级文件要求

(三)“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按照省、市、县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岗位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外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根据配备标准及生产需求,保证证件数量要符合要求,及时补充,保证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合,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后附:2017年度“三项岗位人员”培复训计划表

(四)“三违”人员培训

从“三违”查处之日起,安全科下发培训通知单到培训科,培训科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存档,考核合格后,下发复工通知单。

(五)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培训;

培训内容:新技术新装备的特点;新技术新装备的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

组织部门:培训中心 技术科 机电科

(六)转岗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随时接受公司人事调动的人员

培训内容: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手指口述确认法;所在作业面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场所及岗位危险源辨析等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结对子相结合的方式。一次转岗不足10人,由科队负责人指定一名师傅和一名技术人员带领学习实操和理论知识,并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由培训中心监督考核;10人以上,集中培训由培训中心和所到单位共同实施转岗(理论、实操)培训,成绩合格,办理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

培训时间:生产系统工种之间转岗,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非生产系统转到生产系统的作业人员,学时不得少于90学时;生产系统转非生产系统的从业人员,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生产系统同工种转矿、本矿同工种脱离岗位半年以上,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以上是我公司本年度2017年度培训计划,一些日常性培训,临时性培训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补充。

八、培训要求及相关说明

1、对自主开展的培训要依据上级要求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

2、培训组织部门应认真组织,严格考核;规范培训档案管理,要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考勤、有试卷、有考核结果;

3、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应提前安排通知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和生产互不影响。

九、罚则

考试不及格人员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为检验培训效果和督促培训工作的有效进行,从培训开始,培训中心将认真执行培训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及外出培训人员,无故旷课的人员进行登记处罚。

201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为提高我公司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我公司营运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安全行车,安全运输”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驾驶员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和促进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二、具体计划内容

1、征订交通安全方面的学习资料,收看有关交通安全教育视频。

2、每月必须组织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例会,主要组织驾驶员学习传达上级交通安全指导精神及有关交通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强典型案例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处置、防御性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并针对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落实布置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保证所有驾驶员都要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对于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公司请假)未按时参加学习的驾驶员将集中进行补充教育学习)。

3、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必要时要收看交通安全录像和邀请公安交警、运管部门到公司上交通安全教育课。

4、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及相关知识教育,听取驾驶人员对安全行车工作的建议。

三、教学目的

1、通过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大家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文明驾车、安全驾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时刻把交通安全出行放在心上,把驾车技能放在心上,把车辆的安全性能放在心上,当个道路交通安全的明白人、知情人、守纪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2、强化安全知识教育,督促车主、驾驶员了解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安全生产以强化对驾驶员、车主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实施部门

公司安全技术部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陆』 煤矿新工人培训内容

『柒』 煤矿技术科内部培训计划怎么写

1.培训的目的;生产上有什么需求?怎样满足生产需求?
2.本单位需要培训的人数,是否与生产冲突,场地安排。
3.培训时间、地点、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等。
4.其他。

『捌』 煤矿培训计划需要哪些内容

根据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教材、时间、形式、地点,安排教师、培训对象等等,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要求,如果是国家强制培训的项目必须交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操作。煤矿新工人入井安全培训要求有安全培训四级资质的机构培训,特殊工种安全培训要求有安全培训三级资质的机构培训。国家有各种培训的大纲,煤矿必须完成法律规定的培训。

『玖』 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矿井无重大安全隐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限期治理。

第二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分,各检查项目得分按照标准扣分,至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机构设 置

10分
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冲机构。

3.煤矿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
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

人员配 备

10分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主要负责人一名,并由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名;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工总数不少于井下从业人员总数的3%。

2.煤矿企业配置采掘、通防、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

3.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符合上级对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
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采掘、机电、通防、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的,每缺一职,扣1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规定的,每有一人,扣0.5分。

安全规章制 度

20分
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 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举报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救和分析处理制度;22.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满足以下要求: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②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③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查阅有关制度规定,发布文件,检查有关制度落实情况。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每项扣1分。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10分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 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建立有关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检查对上级规定及本单位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阅煤矿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

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务专户提取、使用、结余管理帐目。

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有关验收记录、资料。
1. 不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未确保安全投入的,扣5分;

2. 未明确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的,扣2分;

3. 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使用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的,扣1分;无专户存储账目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的,扣2分;账、物管理不符的,每处扣1分,项目未验收的,每项扣1分。

5.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

隐患排查治 理

15分
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 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

4.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1.查阅各级管理人员、部门、有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查阅月度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记录。

3.查阅有关隐患治理方案。

4.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
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0.1分。

2.月度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3分;隐患未分级、分类的,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的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及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全的,每条扣0.2分。未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每条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的,每条扣3分。

3. 对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治理方案并按期实施的,每条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处扣1分。

4.隐患治理结束后未验收的,每条扣1分;未做销号处理的,每条扣0.5分。

应急预 案

10分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评审、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修订。

3.煤矿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4.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评估报告。

1.查阅单位有关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2.查阅有关预案评审资料、意见,预案发布文件,修订记录。

3. 查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有关岗点的现场处置方案学习、掌握情况。

4.查阅有关应急演练方案、评估报告。

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主要事故类型未制定专项预案的,每缺一项预案,扣2分;危险性大的重要岗点,缺现场处置方案的,每处扣1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信息有错误的,每处扣0.2分;预案之间不衔接,相互矛盾的,每项扣1分。

2. 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的,每件预案扣1分;未按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扣1分。

3.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按规定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扣2分;演练无方案及演练后未编写评估报告的,每次扣1分。

安全培 训

15分
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3.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煤矿有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5. 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检查季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

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1. 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对查出问题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1分。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

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

调度通 讯

10分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讯系统。通讯设备、小型电器(通讯)、线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周期维护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落实。

3、调度电话安装数量及场所必须符合要求。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办公室,与井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主要科室、医院(卫生所)、车队等,必须安装调度电话,并能与矿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井下电话不得并接。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通讯设备交流电源必须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入井调度电话必须全部经过安全隔离栅;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调度交换机设计安装要求。

5、系统功能齐全,性能良好。调度台的强插、强拆、集呼、群呼、会议等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要求;通话质量应清晰无断续、无杂音;必须配备录音系统;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及电源系统必须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后备蓄电池容量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的行动轨迹。系统产品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

.
1.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检查有关证件。

2.查阅有关制度,规程。

3.现场检查井下调度电话安装情况,查阅灾害防计划。

4.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的各类安全设施、保护

5.现场检查调度通讯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等

6.现场检查煤矿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的装备、使用、管理情况,查阅有关证书、合格证。
1.井下调度通讯系统设备、线缆等无合格证、入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有一项,扣2分。

2.各类规章制度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贯彻落实的,每项扣0.5分。

3井下调度电话数量不足的,每缺一部扣0.5分,有一处通话不正常扣0.5分。

4.调度通讯系统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安设不合格或不完好的,每处扣0.5分。

5.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不完善的,每缺一种功能扣1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无录音系统的,扣1分;调度交换设备的主要板卡未采用热备份运行模式的,扣1分;后备电池容量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扣2分。

6.未按照规定建立井下无线通讯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扣5分;未向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的,每有一人次扣0.1分;未实现实时监测井下作业人员行动轨迹的,扣1分;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井下无线通讯系统无规定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的,扣2分;系统安装、使用、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5分。
这个问题,您也可以移步采石场设备网来获得相关信息。

『拾』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

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实施监察。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应当优先录用大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第二十五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资格考试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其中,初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90学时。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属实的,免予初次培训,直接参加资格考试。

第二十六条参加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本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向其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考核发证部门提出申请。考核发证部门收到申请及其有关材料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对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所在煤矿企业。

第二十七条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

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当使用统一的考试题库,使用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能力考试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标准进行考试。考试满分均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自考试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和编号。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持培训合格证明由本人或其所在企业向当地考核发证部门或者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考试申请。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合格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换发新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考核发证部门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部门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新。

第五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二条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本规定所称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大纲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其中,对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应当由其所在煤矿的上一级煤矿企业组织实施;没有上一级煤矿企业的,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煤矿企业或者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

第三十七条企业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放、注销等情况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负责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按照本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培训资金的情况;

(三)实行自主培训的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条件;

(四)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情况;

(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七)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离岗、转岗时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八)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第四十条考核部门应当建立煤矿企业安全培训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现场抽考办法,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

考核部门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抽考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考核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其所在煤矿企业或其任免机关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一条省级及以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年度监察执法计划,采用现场抽考等多种方式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实施严格监察;对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提出有关安全培训工作的监察建议函。

第四十二条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信息虚假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被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十三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变更工作单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考核合格证明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十四条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情况,及时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抄送同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有关举报,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反馈给实名举报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煤矿安全考核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

(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四十八条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或者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

(二)未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或者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

(三)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符合本规定的;

(四)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的;

(五)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进行自主培训,或者委托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机构进行培训的。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未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安全培训,或者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颁发有关培训合格证明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不得收费,所需经费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经费可以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也可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5月28日公布、2013年8月29日修正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同时废止。

阅读全文

与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方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山村园教师培训方案 浏览:242
网络营销数据解读 浏览:398
小区体育运动会策划方案 浏览:104
学校病媒生物培训方案 浏览:213
电子商务进农村普及培训方案 浏览:983
健身感恩节活动的策划方案 浏览:208
可行性营销方案 浏览:433
医院文明礼仪培训方案 浏览:779
构建电子商务系统 浏览:715
银行营销策划方案ppt 浏览:95
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方案 浏览:502
新产品如何做地面推广方案 浏览:807
国际旅游策划方案 浏览:953
垃圾分类创意推广方案 浏览:953
快消品的电子商务论文 浏览:105
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方案 浏览:893
电子商务专业技术方面的有用书籍 浏览:295
优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941
跳蚤市场策划方案冠名 浏览:461
半年总结大会策划方案 浏览: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