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厅文件高职教师培训费标准是多少
发表日期:2015-1-10 0:00:00 浏览次数:4593
各高等职业院校,各高职教师培训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2〕35号),结合我省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公布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任务
2015年度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项目分为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国家级培训由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省级培训由省财政重点支持。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和国外培训等;省级培训包括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端研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国外培训和管理者专项培训等。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端研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专业负责人研训三个项目,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后备人选,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研训,跟踪、了解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领域,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研训时间1年,选派120人,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实施。
2.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选派教师深入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实践锻炼,跟踪和了解生产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帮助教师加深对实际专业工作的理解,提高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研训时间1年,选派80人,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和接收单位同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实施。
3.专业负责人研训。选派教师到省内重点本科院校研训,跟踪本专业的最新进展,掌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能力,造就一支引领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发展的人才队伍。研训时间3周,选派200人。
(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单位为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省内重点、特色本科院校。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提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素养。国家级培训时间4周,选派384人。省级培训时间7-14天,选派2460人。
(三)企业顶岗培训
此项培训为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近五年进校未在企业连续实践半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外大中型企业。通过顶岗实践,增进其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实现 “双师型”发展目标。培训时间8周,选派580人。
(四)培训管理者专项培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及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负责人等,通过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专业化水平。培训时间5-14天,选派600人。
(五)国外培训
包括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通过培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课程及教学项目开发等。国家级培训时间4周,选派82人。省级培训时间3个月,选派60人。
二、培训组织管理
(一)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根据通知确定的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派学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加培训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培训学员的选派和报名工作,国家级培训登录“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网址:http://www.hvett.com.cn)报名,省级培训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网址: http://spzx.jsut.e.cn)报名。各校须在4月11日至5月10日间完成报名工作,并组织参加国家级培训教师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推荐表》(一式一份),参加省级培训教师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参训教师持推荐表或登记表到培训单位参加培训。其中,选送到省外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须经省高职师培中心备案后方可参加培训。
(二)承担培训项目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培训方案施训。要加强与选送单位联系,审核参训人员资格。要在培训开始7天前,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与培训学员或相关高校师资管理部门联系有关培训事宜,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要注重培训管理,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加强学员培训考核,其中省级培训须在结束15天内将一份《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寄送学员所在学校,另一份留存,同时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汇总表》寄送省高职师培中心。
(三)省高职师培中心要加强全省高职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培训方案审核和培训质量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培训经费管理
(一)国家级培训经费以中央财政拨付为主,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选派学校承担。国内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5000元/人,省级财政2800元/人;企业顶岗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1万元/人,省级财政5600元/人;国外培训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3万元/人。
省级培训补助标准为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2万元/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专业负责人研训、管理者专项培训每人每天4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英语提高培训3500元/人,省级国外培训补助标准为培训费用的30%。
选派学校负责学员交通费用,培训单位不得收取住宿等费用。
(二)专业负责人研训、管理者专项培训、国外培训以及省内高校承担的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骨干教师提高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培训单位。
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企业顶岗培训以及省外高校承担的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骨干教师提高培训经费,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后,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选送单位,在财政资金未拨付前,由各选送单位先行垫付。
(三)各培训单位的培训经费须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培训经费开展监督检查。
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有何建议
一、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树立教师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改进专业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完成2000人的培训计划(详见附件1)。启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关培训基地开发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电器、数控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护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会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等10个专业的教师省级培训课程标准,促进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措施
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加强培训基地与职业学校间的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其主要职责:
1.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受训人员及时参加培训。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电子注册、网上管理工作。
2.负责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标准开发工作。
3.协助相关处室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质量监控、督导检查等工作。
*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采取“专、兼、聘”的办法,选调优秀人员充实项目管理办公室,督促项目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
(三)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和省属学校要选拔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要按照20*年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选拔骨干教师到指定的培训基地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圆满完成。今年在数控技术应用等部分专业试行分层次培训,专业技能基础较好或已参加过培训的教师可推选到高级班参加培训。选训的骨干教师名单及学校联系方式请于20*年4月31日前报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2.培训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基地要在总结20*年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意见,从培训的组织、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的方式方法、结业考核、保障条件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案,对新兴专业和紧缺专业要实施小班化、分级培训,切实加强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质量。要选拔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优秀的培训师资团队。每个培训基地都要邀请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专业带头人开展中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专题培训(根据培训基地的安排,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协调落实)。每个专业的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2。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实现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评价和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为主要内容,在各省辖市全面展开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完成8000人的培训任务(具体培训计划见附件3)。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试点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初次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省辖市要按照“*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评估标准”建立2个左右的培训基地(不得在县属学校设立),主要承担本地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任务。20*年3月底前,将申报培训基地材料(对照评估标准的自评表)和培训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试点省辖市确定的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提供优良的培训设施,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
2.举办教育技术师资培训班。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第二批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班,并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讲师团,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20*年4月30日前,初次开展教育技术培训的省辖市要将今年认定的培训基地师资名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拟于5月份开展培训基地的师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展教育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将选定2至3所省属学校的一些专业进行教育技术应用试点,先期试点的每个省辖市至少选定1所学校的一些专业进行应用试点,对成效突出者予以重点支持并总结推广。举办校长教育技术专题研修班,对已经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为全面推广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创造条件。申请试点的学校,20*年3月31日前将教育技术应用试点方案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参训校长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要总结9个省辖市培训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展开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9个试点省辖市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初次开展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省辖市,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借鉴试点省辖市培训工作的做法,认真组织培训。
2.培训对象仍以市属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主。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农村职业学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工作,积极开展校本培训,为后续开展农村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三、培训时间安排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年7月初开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7月底开始。各学校要合理安排,统筹好专业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各培训基地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今年的培训工作尽早做出安排。
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今年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选拔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齐心协力,确保今年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㈢ 中职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是时候认真思考计划该如何写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中职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烹饪学专业的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坚持按需施教培训原则,突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研用相结合的培训理念,推行教研、培训、自修一体化,探索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模式,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高职业教育素养和专业化水平的职业教师队伍,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培训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本着“立足课堂,聚焦实践”的宗旨,突出以参训教师为主体,以更新教师教育观念为前提,以培养其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为目的,努力建设一支理念新、能力强、素质高的中职骨干教师队伍。烹饪学专业中等职业教师的在职培训,是面向21世纪中国烹饪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培训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
重点学习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烹饪技术新工艺等内容。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手段、专业技术与技能、教育科研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国家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把握烹饪学专业的建设方向,理解烹饪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能结合培养方案指定专业教学计划;通过学习观摩,掌握主要专业课程“理实一体化”的课程建设思路和教学方法;掌握主要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发思路和操作要求,能承担专业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任务;了解烹饪学专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及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多媒体课件
开发技术;能组织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工作,形成新的职教模式,并在全国的职业教育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烹饪专业骨干教师
四、培训方式
烹饪学专业中职教师培训将引进先进理念和成熟模式,根据骨干教师培训目标,结合参训教师的实际情况,以集中学习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与广大中职教师的研讨和实训等形式,创造一个能体现先进职业教育特点,并与我省职业教育现状相适应的全新的职业教育模式。通过对烹饪学专业所涉及的专业核心课与专业特色课程的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以项目设置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互动研讨、观摩教学、实验实训操作、现场参观等方式完成培训项目。
一、指导思想:
教师发展学校立足于教师发展是教育发展的根本。本学期得荣县教师发展学校在上学年三个研修班的工作基础上,根据上学期深入各学校的调研和教师的学习需求,继续以新课程理念的学习实践为核心,以教师自主学习、实践、反思、提升为主体,以城关小学“省教师培训基地”为依托,以得荣县教育局教育股、教研室和xxxx区支教教师为组织促进者,以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思想引领校长、教师自觉学习新课标,实践新课程,聚焦新课堂,在新课程中成长、发展。
二、培训各阶段安排:
1、学员自主学习阶段(时间:20xx年3月)
主题:我读新课标
学习要求:校长研修班、骨干教师研修班、青年教师研修班的各位学员以《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一书为研修教材,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思想理念,重点学习第三章《新课程标准》、第四章《新课程与教学改革》、第五章《新课程评价》、第七章《课程资源》。边读书,边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思考,做好学习笔记。每一位学员要选交两篇新课程学习随笔。
2、实践反思学习阶段(时间:20xx年4月)
主题:实践新课程
学习要求:各位研修班学员在认真学习新课标的基础之上,带着思考,带着问题,努力研究改进自己的教学,改进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们可以《给教师的101条建议》、《聚焦课堂、有效研究、在实践中提升——xx区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案例》为学习参考,潜心研究课堂教学和课堂管理,边实践,边反思,边改进提升自己的教学,同时在学校教学研究中发挥带头作用。要求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和青年教师研修班学员完成一个教学故事(实践新课程的教学故事)和一篇课堂教学案例(新课程理念指导的课堂教学设计、实践案例)的写作。校长研修班学员思考新课程理念下学校文化和制度建设,将学校的办学思考撰写成文。
3、交流分享、集中培训、提升认识阶段(时间:20xx年5、6月)
主题:聚焦新课堂
学习要求:各班次各位学员在认真完成前两个阶段学习任务的基础之上,由教育局组织各班次集中培训活动。培训活动不仅有专题讲座,更以学员的亲身实践、问题研讨、经验分享、课堂观摩、教学技能展示、思想碰撞、参观交流等形式,发挥学员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帮助学员实现自我成长。(各班次集中培训时间、内容、要求另行安排)
4、成果展示,深化实践阶段(时间:20xx年7月)
主题:教师发展无止境
学习要求:教育局教研室将教师发展学校学员的学习过程、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将学员新课程学习随笔、教学故事、课堂教学案例或教学管理案例、校长办学思考等汇编成册,积累成果。发挥各研修班学员的辐射作用,扩大交流,资源共享、引领得荣教育的新课程改革深入进行。
三、培训工作的过程管理:
1、核实各班次学员,规范学员管理。
2、各学校也是教师发展的学校,全县各中小学要为各研修班学员的学习实践营造氛围,提供学习实践机会和展示平台,关心、支持教师发展。
3、县教育局教育股、教研室将组成培训调研指导组,深入各学校调研指导研修班学员学习实践研修情况,作用发挥情况,和学员共同研究学习实践中的问题,帮助学员解决学习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4、各班次班主任及时了解学员学习工作动态,关心学员成长发展。收集学员学习成果。要求各班次学员完成的文章,与20xx年5月8日前收齐。
5、县城关小学发挥省教师培训基地作用,提供优秀师资和优质资源。为培训活动提供智力支持和场地、器材支持。
6、对认真参加培训活动,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学员,县教育局按县级教师培训要求给学员颁发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书。
㈣ 什么叫教师素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实践教学能力,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创新中等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加大财政的支持引导力度,全面推动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快造就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编辑本段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含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技工类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优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适应职教教师培养培训的需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促进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
编辑本段三、基本思路和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各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以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训一批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骨干教师。按照中央、省(区、市)两级组织的方式,中央财政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主要起引导和示范作用,地方财政等部门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整体推进该计划的实施。 2.明确责任,分担成本。中央重点支持的3万名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按成本拨付培训经费;地方支持的12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由地方财政、学校和教师分担培训成本;探索建立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培训的有效机制,为计划的全面实施调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 3.鼓励竞争,支持创新。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培训机构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的项目招标方式,充分发挥职教师资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有条件的实训基地和企业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支持鼓励职教师资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体系,促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4.重点扶持,推动改革。通过中央财政支持,资助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广泛聘请各类优秀人才兼职任教,在缓解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推动职业学校用人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编辑本段四、计划的内容
1.实施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3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训任务主要由具备相关专业培训条件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承担,同时吸收部分有条件的实训基地、企业参与,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时间为两个月。参培教师先在国家公布的培训机构进行1个月的专业理论和教育教法培训,然后到对口企业进行1个月的企业实践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上岗操作等方式,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培训结束时,教师要按规定完成教学论文或教案,经考核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证书》,同时,培训机构要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2007年—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每年从经过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中选拔250名成绩优异者赴国(境)外深造l—2个月,重点学习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2.实施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各省(区、市)要针对教师实际培训需要,通过“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12万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经费由地方财政、学校和教师个人分担。经费具体分担方式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培训任务完成的情况,对成绩显著的地方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师资培训工作。 3.开发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等有关机构,开发80个重点专业、紧缺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完善教师培养培训项目体系,满足新师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等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养培训需求。各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一般由专业优势明显的基地学校或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硬件建设。各地要根据培养培训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4.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以补充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不足。特聘兼职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合同管理,享受合同规定的相关待遇,聘任期间不占用学校现有编制,其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兼职教师采取灵活的聘任和报酬支付方式,聘期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自行确定,授课报酬可按课时支付,也可按月支付。所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各省(区、市)在中央财政资助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聘任人数和补贴标准。
编辑本段五、计划的组织实施
1.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教育部、财政部每年下达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年度计划,公布培训专业、培训机构名单,分配各省(区、市)教师培训名额。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2.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由各省(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自行组织。财政部、教育部可根据各地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国家级培训的选派组织等情况,对各省(区、市)予以适当奖励资助。 3.重点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开发。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按要求填写重点专业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申报书,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据实核拨经费。 4.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每年年底,各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要求,申报拟资助的学校、专业和经费使用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地上报的经费申请和经费使用方案下达经费。在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资助额度,足额使用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编辑本段六、骨干教师培训和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
资助名额分配 1.中央财政支持的3万名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按各省(区、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分配名额,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需求情况,注重和经济带发展结合,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倾斜。 2.各地组织的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数,按各省(区、市)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确定。各地应培训人数见附件。 3.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的经费额度,综合考虑各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和生师比等因素确定。
编辑本段七、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实施步骤
2006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4800人;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开发8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支持当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2007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6950人,其中出国培训250人;支持当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6850人,其中出国培训250人;支持当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5750人,其中出国培训250人;支持当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5650人,其中出国培训250人;支持当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编辑本段八、工作要求
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十一五”期间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1.各地要按照计划的整体安排和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本地区、本单位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整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并于2007年1月25日之前报教育部、财政部。 2.要把计划的实施与建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既要解决当前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探索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管理制度和培养培训模式,促进职教师资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 3.各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合作,认真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计划实施的进度和质量。教育部、财政部将定期对各地区、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和考评结果作为安排后续年度专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名额分配方案 教育部 财政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