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了解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时间,地点及费用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回试的人员,答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安监局报考费用大约500元左右。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具体培训费用以咨询当地安监部门为准。
㈡ 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考
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特种作业证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㈢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高院(华瑞集团)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3 职责
3.1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部考核和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a)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
b)收集与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落实相关的规定;
c)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d)建立全院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电工作业人员、电路板焊接内部操作证书。
4 工作程序
4.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年龄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4.2.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直接参加考核。
4.2.2 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每年年初提出需求,纳入院年度培训计划。
4.2.3 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考核后,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2.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4.2.5 内部考核发证和外部考核发证。
4.2.6 内部考核发证,内部考核发证的人员仅限于武高院(华瑞集团)内电力专业本科以上,从事电气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调试、试验的电工作业人员,电路板焊接工,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规程考试,用人单位进行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4.2.7 除上述内部考核发证人员外,其余均为外部考核发证人员。外部考核发证是指到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培训考核机构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的操作证书。
4.2.8 同时承担多个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2.9 外聘员工已经具有特种作业证书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认可资格,并登记备案。
4.3复审
4.3.1 持有外部颁发的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其复审每2年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
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复审内容包括:
a)健康检查;
b)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c)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d)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4.3.2 经复审合格,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由原复审单位申
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4.3.3 持有内部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2年复审1次,复审内容是安全生产新的知识、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
4.3.4 需复审的人员每年初,用人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
4.4 用人管理
4.4.1 用人单位需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和台帐,填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登记注册表”,报人力资源部建立全院特种作业人员的台帐。
4.4.2用人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申报等工作及日常的检查工作。
4.4.3 人力资源部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事项的要记录在案,
监督其整改。
4.4.4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或6个月)又重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由用人单
位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4.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各用人单位支付。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6.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登记注册表
㈣ 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资质分四个等级。
(1)申请一级、二级安全培训资质,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办理。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颁发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将国家培训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师资配备状况和培训设施等条件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
(3)申请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照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办理。
这个是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安全培训机构章程。
(三)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见第十七条规定)。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证明材料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员的情况汇总表、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
(六)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复印件。
(七)管理人员、培训教员的学历证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八)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的清单。
(九)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的房产证书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表格、文书的打印和复印件的大小统一使用A4尺寸的纸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软盘,由熟悉申请材料内容的人员一并送达。
申请程序:
1、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应将培训机构资质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或由有关中介机构完成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评估。评估合格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并知会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评估的有关专家和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每个地区的安全培训资质认定时间都不是统一的,建议多留意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官网上面的通知公告,根据其发布的认定要求准备就可以了。
㈤ 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版写《特种作权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二、办证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
(5)特种作业证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㈥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安监局部门或指定的培训中心报名,填写《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申请表》;
2、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3、经考核合格后,到原培训点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不合格者,培训单位会通知其单位或本人。
二、办证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学历证明;
3、身体体检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培训费缴费发票。
(6)特种作业证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㈦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一般来说,凡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都是有严格的岗位操作资格证要求的,所以中人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就可。
㈧ 如何办理特种工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到当地的建设厅办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㈨ 申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心条件
完成日常教学必须的硬件条件(教学设备)、教学固定场所(培训周期内相对而言的固定可以租赁但要有有效合同)、教学师资力量(高级及以上本行业专业职称)三大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