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税系统公务员的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要培训多久
国税系统公务员的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要培训三个月左右。
突出强调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抓好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就抓住了提升整个公务员队伍能力的重点。“十一五”期间,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实施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等制度。
(1)国税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安排方案扩展阅读:
公务员培训规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质量培训公务员、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素质需要,着力增强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培训
⑵ 如何加强国税系统干部管理,青年干部的培养
青年强则国税兴。作为国税队伍人力资源中最活跃的一环,青年干部的成长速度对国税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组织上看,促进国税青年干部成长,使他们成为国税队伍的中坚力量,需要各级领导共同努力,营造出一个适合国税事业进步、青年干部成长的氛围;从青年干部自身看,需要培养其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向上的心态。
(一)把握成长规律
青年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成长期,其基本的价值观、品德、能力等都在此阶段基本确立,抓住最佳成长阶段,促进其成才是各级领导应有的责任。青年干部成长要素很多,包括年龄、经验、学历、能力、机遇和社会环境等,不同时期青年干部成长要素也不尽相同,分析当前青年干部的成长要素,必须把握一个原则,即国税事业的发展决定青年干部的成长方向。国税事业的发展需要发挥青年干部的聪明才智,而青年干部的个人发展离不开组织提供的平台。青年干部在制定职业生涯目标时要将个人意愿与部门发展相结合,将获得“三师”资格与人生规划相结合、个人特长与自身发展相结合、理论调研与业务竞赛相结合,使个人职业发展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能更好的促进国税事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自身发展创造更好的平台从而更有效的实现自我发展。作为组织来说,应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提供机遇和条件,“青年干部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以青年干部需求为前提,了解青年干部的所思所想,既要注重青年干部自身学习培训的要求,也要考虑青年干部岗位工作的需要,更要兼顾青年干部未来长远的发展。
(二)搭建成长平台
青年干部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环境,良好的组织环境是青年干部成长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青年干部的成长是一个综合化、系统化的过程,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要搭建舞台。要坚持育才与用才并举的思想,改变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花大力气、大精力、大功夫进行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开发。抓住年青干部特有的学习热情较高、精力较充沛、家庭干扰较少的时间段,发挥年青干部素质起点较高、思维较为活跃、可塑性强的优势,在税收工作中大胆启用青年干部,为青年同志提供更多展示才华的机会,增强内驱力,促使其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打造税收队伍中的青年生力军。二要用其所长。要加强引导,校正青年成长动机,让想发展、能发展的青年干部得到发展的空间,同时注意保护其热情。完善竞争择优机制,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评价高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三要人岗相宜。加大岗位实践的锻炼力度,根据岗位要求和人员特点,尽可能地将青年干部安排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在税收工作中多给青年干部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在事业发展中挑重担,担责任,时刻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将国税事业的发展与每一个青年人的个人前途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三)注重人文关怀
大多数青年干部工作在基层、执法在一线,工作较为繁重,生活相对线性,面临的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较大。因此,要注重人文关怀,把青年干部作为国税大家庭的一个重要成员,让他们受到重视和关注,当他们受到挫折时送上一份关爱,取得成绩时送上一份祝福,生活工作需要帮助时送上一份力量。对于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设身处地帮助解决,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在政治激励渠道狭窄和经济激励渠道有限的前提下,在干部晋升、调整、交流等方面,多打明牌,加强透明化操作,避免误导以及减少不作为,强化对青年干部的行为预期,通过行为预期进一步做好思想、行动导向,营造良好的“比、学、赶、帮、超”氛围,保持青年干部队伍不断进取的积极心态。同时加强青年干部交流轮岗锻炼,包括县局与市局机关上下交流轮岗,科室与科室之间左右交流轮岗,青年干部的使用与培养相结合进行综合轮岗,达到才尽其用、激发活力的效果。人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青年干部社会阅历较少、年轻气盛,在工作及为人处事上,可能难免会有做的不尽完美的地方。他们的自信是资本,也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但与此同时,过度的自信也使他们在遇到某些问题时,过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使观点是正确的,由于没有注意表达和沟通的方式,不容易让大家接受和认可。因此,对青年干部多一些包容与宽容,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去考虑,让他们尽快把年轻气盛的自信转化为成熟稳重的自信,更好的为国税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勤练苦练内功
自身修养是青年干部成长的立身之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精神之柱,是内在动力,它支配着青年干部的人生追求和人生道路,影响着青年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和行为准则。青年干部要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正确看待人生得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的正确理念,彻底摒弃以权谋私、好大喜功、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正确把握自己的发展方向。二要坚定学习上进。智慧源于积累,源于思考,源于学习,源于经历。增长智慧,要勤奋学习。要热爱学习,把学习变成一种自觉行动;要端正态度,把学习当作一种必须营养;要养成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要努力克服高学历的“优越”心态,正确看待自己,理性思考问题,并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经受锻炼,学会从容、学会适应、与人为善,坦然地面对一切,保持青年人应有的朝气、正气、锐气本色,勇敢地开创自己的拼搏之路,放弃一些压抑生活的负担和包袱。三要坚定品质修养。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进取之心对待“事”。要注重内心世界的清扫,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使外在形象就会更阳光、更真实、更持久。作为青年干部,必须以一种精益求精、追求细节完美的精神,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把琐事做好,把小事做精,把细事做亮,要善于从业务圈子中跳出来,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自己从事的工作,要把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
⑶ 哪位高手能帮助写一下对国税局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区政协成立了派驻区国税局民主监督小组,通过与派驻单位协商、听取汇报、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基层站所明察暗访、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区国税局主要工作进行了民主监督。
一、区国税局的工作成效
(一)组织收入取得新进展
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区国税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统筹安排免抵调库,深化税收经济分析,保证税收收入质量。今年1-6月,共组织税收收入15.82亿元(含调库2.84亿元),同比增长13.95%,增收1.93亿元,完成市核计划的51.27%,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二)依法治税迈上新台阶
区国税局狠抓依法治税工作,相继取得了温州市行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瓯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单位、温州市国税系统首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下属的仙岩基层所获得了2015年度温州市创建法制基层站所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减免3.6万户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税3527.9万元,免征个体定额户增值税1.8亿元,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806.81万元,办理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额8980万元,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7.76亿元。
(三)“营改增”有了新落实
为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全面扩围,区国税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新增业务知识,结合网络培训、上门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先后开展培训18期,培训干部职工600余人次,培训纳税人5000多人次。全体国税干部发扬了“白加黑”“5+2”的精神,加班加点,逐户核实基本情况、税种登记、票税核实、开通扣款协议以及开通VPPN等大批量的个性化工作,于5月1日0时0分56秒,成功开具了瓯海区第一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生活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管理创新有了新推进
近年来,区国税局以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得到了省、市国税部门的充分肯定。如2015年推出的“快捷通纳税服务品牌”、“网络课堂制作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培训视频”,获得了省国税局的管理创新立项。今年推出的法制税务基地外延化模式、行风建设“神秘人”制度和“每周一学习、每月一培训、每季一考试”的教育培训制度等3个管理创新项目得到了市国税局的高度肯定。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厅荣获2015年“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为全市国税系统首个获得此殊荣的单位。
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拟订全省国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得税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所得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国税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奖励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全省国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全省国税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全省国税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省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全省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省国税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
承担全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⑸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计划规划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夯基础,谋发展,求实效,继续巩固了良好的税收发展态势。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去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体税源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情况下,全区国税系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09.5亿元,同比增加43.42亿元,增长4.07%。完成总局计划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计划的100%。呼包鄂三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东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虽然2011年的收入增长比例没有往年那样高,但我们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艰辛更大,成绩来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进。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6起,涉案金额4.37亿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共查出执法过错行为5798项次,追究金额超过13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状况调查评估,全力推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2.44亿元,缴获各类假发票42.3万份,有力地维护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调控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12年,尽管税源严重不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但我们仍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收94.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0.6亿元,同比增长6.32%。此外,我们还提出了服务和促进自治区“双百亿”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税收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纳税服务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不断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人相对集中地区投放了69台自助办税终端。继续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区旗县级以上实行联合办税的单位已经超过30%,形成了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共建、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三种联合办税模式。在稳步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系统,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热线受话量月均超过14000条,同时有效提升了回复准确率。开通了网上12366在线答疑,开放了12366知识库。改版升级了区局门户网站。
(五)税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较大提高。2012年,我们重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确定“3+2”试点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的税收征管水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减轻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上线普通发票网络查验系统,为社会各界查询普通发票提供了一个平台。以重要风险指标分析为重点,按季组织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准备,开展了自行开发软件与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接需求分析工作。陆续出台各种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的风险预警和日常管理。上线运行了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系统,提高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基层建设得到不断推进。2012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区局党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情况,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层的基本诉求,更直接地听取了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文章,解决了一些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新招录的公务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基层一线。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下发了《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2011年乃至今后若干年我们抓基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视,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新建、置换、维修等各种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初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干部津补贴待遇偏低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针对基层干部的各类培训300多期,培训4000余人次。
(七)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2012年,我们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了旗县级国税局长培训班。加强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联合举办了在职研究生班。给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人事问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建功立业模范”评选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10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单位”,10名职工被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标兵”。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起列为督办项目,逐部门逐岗位地进行分解,实现了廉政风险监控的全覆盖。结合实际编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监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期间,自主组织活动1037次,与地方联合组织活动38次,有9个项目受到表彰。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自治区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了对盟市局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
虽然全区国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经费供应保障性不强,人均占有水平偏低,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扯了基层局领导的工作精力;历史形成的一些涉税纠纷、劳务纠纷、协税员身份认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化解,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是制约和影响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区国税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尽快使学习教育覆盖所有系统党员干部,让干部职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和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发挥好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认真策划、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的浓厚氛围。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增长5%的必成目标,奋力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的期成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寅吃卯粮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虚收现象,确保收入增长的货真价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深化重点税源行业专题分析,建立完善税源景气指数、行业发展指标特征库,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税收变动趋势。研究开发行业和地区风险预警和评价模型,定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确度。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内外环境等因素变化,抓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税源增减情况,制定组织收入预案,强化收入质量考核。探索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促进收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统计、银行、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点税源的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和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净化执法环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办理复议案件。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进税制改革调研,从税收角度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与先期试点地区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试点行业做好调研测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储备培训师资,提前部署风险防控,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政策执行与各税种管理的跟踪问效,修订完善各税种管理的制度办法。开展货物和劳务税评估核查,抓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际税收管理。
----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基础,务求实效。确保金税三期按时上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准备和迁移方案,提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金税三期于2012年5月在我区顺利上线。完善3+2试点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大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以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途径。建立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明确大企业管理权限,积极筹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强化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巩固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网上办税厅建设,因地制宜办好纳税人学校,着力打造好纳税服务四大品牌。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资源。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稳步推进基层建设。按照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基层单位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取得新突破。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在群众比较关心的制度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有新动作,在改善基层税务干部经济待遇方面有新进展。开展“我为国税献计策、做贡献、树形象”系列活动,听取基层的声音,实实在在为干部职工做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首先带头,为干部群众当好榜样。适时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区局对盟市局、盟市局对旗县局、旗县局对具体岗位的全覆盖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一线税务干部为重点,以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税务干部学校建设进程,突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和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向总局人才库推荐各类人才,建立起覆盖省市两级、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的系统专业人才库。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公开遴选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梳理前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抓好后五年工作的谋划和实施。以建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办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合力,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对盟市局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盟市和旗县局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防“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⑹ 如何提高国税干部执行力和绩效
(一)加强思想教育,培育执行理念。执行力建设,理念先行。行为心理学认为,人的实践行为是一个知、情、意、行统一能动的系统过程;只有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达到高度的协同,这种实践行为才最为持恒,也才最有积极意义。因此,要站在从保持国税工作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培养干部职工的实践意识和能力作为执行力建设的核心,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为基层国税工作发展服务。围绕基层国税发展目标,做到从大局出发,努力营造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维护稳定的良好氛围,尊重人格和权利,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解决人的思想观念、认识水平入手,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点,教育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树立“为爱而工作”和“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为保持国税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同时,使每个干部职工懂得要提高执行力,就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待自己的工作。有了责任意识,才能使每个干部职工对身边发生的事高度重视,事无巨细,事事关心,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执行力就会得到提高,才能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圆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税务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外部关系,是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所应面对情况和条件。它虽然不是国税工作好坏的决定条件,但执法环境的好坏决定了国税工作的优劣,环境融洽了,阻力就小了,工作就顺畅了,相应的执行能力就提高了。加强执法环境的建设,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国税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但同时它又是地方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生活在地方,与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开展好国税工作,就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离不开政府的态度和其所给予的环境。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把税收政策宣传到位,把国税工作的作为和冲突宣传到位,争取他们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力所能及地为地方政府分忧解难,通过部门优势帮助政府解决一些难题,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对待组织收入和税收环境,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向。当然,也要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公平执法,不断优化国税工作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主动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的
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形成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加强国税、地税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定期联系、信息交换、联合办税等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整体效能。三是要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联系。建立与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友好联系,相互学习先进经验,学习税收管理的有效做法,借鉴税收工作上的各种手段,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案件协查力度,通过协查的联系与沟通,发现涉税问题,提高税务部门的震慑力。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基层国税部门的整体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基层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他们是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核心和创新税收管理体制的骨干力量。我们正处于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不断改变和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军事、经济、生活以及思维方式的转变。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勤于学习,首先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于指导工作实践。第二,认真钻研税收相关知识,如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学习历史、哲学、艺术等。通过刻苦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既精通税收业务又能掌握现代化管理的高素质税务人才。第三,通过工作实践促进执行力的提高。做到在工作中锻炼在工作中成长,注重经验积累,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五种的能力。二是提高基层税务干部执行能力。广大国税干部工作在基层一线,他们是税收事业发展坚实基础和内在动力。首先,要创新培训教育机制,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素质。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十一五”培训规划通过对广大干部进行理想、宗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把提高执行力体现到提升税收工作水平上、体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体现到为纳税人服务上、体现到增强工作实效上,自觉做到居安思危、抢抓机遇、奋发进取。要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税务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岗位技能、职业道德、人格修养,锻造一支埋头苦干、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其次,要建立一个鼓励学习的奖励机制。鼓励税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格的考试,对于通过资格考试的,在确定岗位能级和选拔业务能手时要优先考虑或加计分值,鼓励税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夯实功底。其三,开展各项竞赛。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活力。因此,各级领导要认真组织征管、税务会计、稽查等“六员”的竞争选拔,建立人才库,并将其作为干部提升使用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其内在的能量,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其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完善岗责体系,优化办税流程。完善的组织、科学的岗责体系及征管流程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环节之一。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国税机构,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根据《征管法》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围绕税务管理、税收征收、税收强制措施、税务检查、税收法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细化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基本执法要求,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二是合理配置基层国税机构的职能,实现部门责任法定化。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全面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制度,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三是岗位责任具体化。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四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区分部门领导和辖区领导责任,明确区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区分监管责任和行为主体责任。五是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考核监督,完善对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明确基层国税部门执行中的责任之后,要对“做与不做”、“做得怎样”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坚持以责任和效果论功过。根据基层税务部门的特点,科学设定执行任务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加强对执行过程的控制,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绩效管理体系,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政绩观。通过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手段,建立新的
考核体系,实现由部门考核向流程考核转变,由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由手工考核向计算机考核转变,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既要有定性的指标,又要有定量的指标;既要看结果,又要看过程;既要奖优,又要罚劣。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能级联系,与收入分配、评先创优、干部使用等方面利益挂钩,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考评情况要进行公开,以接受全体税务干部的监督。
(六)创新行政管理流程,改善基层管理方法。所谓创新管理流程,就是在理清各种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对行政管理过程或办事程序进行重新设计和安排,以缩短循环时间,规范运行程序,实现基层国税机关行政管理的高效化。一是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对涉及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部门整体形象的工作,要以座谈会、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二是工作流程要简化,管理方法要向轻控制、抓监管、重服务的方向转变。一方面按照“简化环节、加强衔接、畅通流程”的要求,切实提高以征管流程再造软件为导向的征管机制运行运行效能;另一方面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领导干部给予下属更多的管理权限,更少地采取“压制性”的管理方式,而主要从抓监管、重服务上确保各项落实。三是工作任务从接受到完成要有台账,有时间表,有进度显示,有责任分工,有检查办法。要做到每项工作都环环相扣,不出漏洞。要落实经办人员的责任,使每一个基层干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四是进一步改变领导者的作为方式,基层国税领导既要重视决策的制定和工作的布置,也要重视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以提高领导力、决策力推动执行力建设、提高执行力。
⑺ 浅谈如何提高税务干部教育培训
近几年,尼勒克县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伊犁州地方税务局的干部培训思路,切实保证将培训工作放在优先发展,对干部培训予以重视,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业务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岗位本身,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主抓业务成果,力争以实践抓学习,学习促实践。全体税务干部的文化、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税收业务发展的新时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促进税收业务的发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训模式势在必行。 一、基层局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需要不断提升、改革培训机制,以配合不断革新的税收知识。但是目前县局培训工作没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统,监督的培训体系。在实施全年培训计划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计划外事例,没有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现阶段培训内容比较浅显,干部对税收知识的掌握层次不一,授课内容停留在一般性税务知识层面,缺少对工作难点的讲解。 (二)培训方式较为单一,课下自主学习不够。目前县局培训主要以授课方式,讲台上讲解,讲台下听课,培训内容多以理论知识为主,缺少实际案例分析,缺少教与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有限的时间内不易达到对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业余时间也少有干部认真复习业务知识,知识得不到巩固与更新,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县局组织的考试,考前实行突击战略,知识无法有续连贯,使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培训缺少有效评估。对培训结束以及考试成绩的追踪力度不够,缺少理论培训与实际的联系,虽然设有奖惩制度,但是对干部自主学习仍然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部分干部考试成绩不稳定,对有些税收政策的理解与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干部对考试抱有侥幸心里,寄托于考前短暂的复习,考后再无巩固,使月考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是地税工作发展持续的动力源,要将培训工作与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训知识,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增强干部工作的热情与兴趣,这样就可以使工作学习较好的结合起来,使培训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一)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训的时效性。由于县局干部的兴趣,学历,年龄,知识结构,岗位职能不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培训时选准培训对象,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明确培训目标,进行分层次的培训。对于干部培训要有相应的侧重点,重点提高税收业务能力与税收信息化建设,同时也应对行政类科室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应对全局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二)打破传统教学,建立系统培训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将过去应急式的培训转化为长期,系统,规范的培训方式。根据县局岗位技能要求,确定每个岗位都应具备的岗位素质与技能。尝试多钟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局域网络学习平台,针对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复习题,并对题目进行讲解。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空间时间,不受地域环境限制,有效促进干部自主学习。同时也应引导干部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加强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形成重视学习的良好学风,建立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富于实干的干部队伍。 (三)完善干部职能管理与绩效考核机制。为防治干部意志消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干与不干一样,学与不学一样的不良现象,更要进一步探究岗位职能管理,将个人教育培训列入个人档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励手段,将干部培训相关内容列入干部任职,评优,竞争上岗等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也可以针对岗位责任人下达各类资格考试目标任务,督促干部自主学习。比如可以规定县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册税务师及其他证书。同时相应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⑻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稽查局是省局主管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二)制定完善全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督办全省地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稽查的要求,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四)参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参与税务稽查案件的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稽查中发现的征管漏洞和问题,提出以查促管建议。
(六)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转办、监督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协调配合国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关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八)负责组织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全省稽查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十一)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票管理中心是省局主管全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发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局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以票控税的措施;对发票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二)审批各地用票计划并组织全省集中印制,承办设计各行业普通发票的种类和式样。
(三)组织全省发票印制、调拨和发放,监督发票使用情况。
(四)制作、发放发票监制章,制定发票防伪措施,对发票定点印制厂进行发票印制监督管理。
(五)组织全省性的发票检查、发票缴销工作,查处举报和发现的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六)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算机信息中心是省局主管税收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技术设计和方案,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和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开发项目的技术审查、立项和协调管理。
(二)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省级集中系统和全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各项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省级集中的核心征管系统及各单项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推广软件的技术审定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技术标准工作;负责组织为纳税人电子化服务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负责省局OA系统和Internet网站系统的后台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核心征管系统的电子数据以及与有关部门网络信息的管理、归集、分类、存储、加工、分析与传输等工作,为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五)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级数据处理中心机房的运行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计算机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为全省地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八)负责提出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的预算意见。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信息化硬件平台和网络等基础设施,负责信息化建设所需设备配置工作及选型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采购工作。
(九)起草、会签有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文件。
(十)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培训中心是省局主管全省地税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部署和规定要求,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各类业务培训工作。
(二)结合全省地税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省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具体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三)组织安排全省地税系统地税干部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
(四)统一指导、协调、管理全省地税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总局和省局安排的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外出培训工作。
(五)负责安排全省地税系统各类业务培训的需求调查,组织实施省局机关各部们的培训项目,办好省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六)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地税业务标兵”的考试和其他各类业务考试以及表彰奖励工作。
(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获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查、确认、奖励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各市、州地税局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经费的审核工作,并做好培训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九)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是省局负责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机构,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省局机关的安全、办公通信、车辆、卫生及后勤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机关传达室、活动室、会议室、监控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管理省局机关会议室,配合省局办公室做好省局机关会议会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省局机关房产的管理和维修、职工住宅楼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配合省局办公室做好局机关的基建工作。
(五)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保障相关资金支出预算工作。
(六)协调物业公司,负责机关绿化美化、环保、人防、消防、防汛工作;参加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职工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组织职工体检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服务中心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九)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