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銷售活動抽獎獎品購買費進什麼科目
方法一:如果你購買獎品的進項稅抵扣了,那麼贈送的時候要視同銷售
外購用於抽獎獎品,適用《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視同銷售處理,計算銷項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按規定計算徵收增值稅。
購買的用於抽獎的物品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視同銷售價格的確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十六條
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視同銷售貨物;並按服
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稅發(1993)154號)明確:納稅人因銷售價格明顯偏低或無銷售價格等原因,按規定需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的,其組成計稅價格中的成本利潤率為10%。
方法二,購入獎品不要抵扣增值稅 作為銷售費用處理
在會計核算上一般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予以轉賬。相應的,抽獎禮品資產也是企業非日常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該項支出一般在「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計入「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即不管稅法如何界定,會計處理都作為企業的支出在當年會計利潤中扣除。
❷ 商業促銷抽獎活動需要公布中獎率嗎法律有無硬性規定
需要公布的,法律有硬性規定,具體如下: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和獎勵部分購買者的抽獎式有獎銷售。
凡以抽簽、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方式。
經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有獎募捐及其他彩票發售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
經營者對已經向公眾明示的前款事項不得變更。
在銷售現場即時開獎的有獎銷售活動,對超過五百元以上獎的兌獎情況,經營者應當隨時向購買者明示。
(2)抽獎活動營銷中心擴展閱讀:
違規有獎銷售的法律責任:
《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隱瞞事實真相的,視為欺騙性有獎銷售,比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❸ 捷途出了個抽獎活動是不是真的 還是只是營銷手段
當然是營銷手段。
❹ 企業通過什麼方式可以和支付寶進行線下營銷抽獎活動
企業通過合作的方式可以和支付寶進行線下營銷抽獎活動,這是平台的一個營銷策略。
❺ 關於抽獎活動是否違法,
【網路反詐騙聯盟團隊抄】友情提醒:所有在路邊撿到的某某實業公司以周年慶活動為名丟棄的各種紙巾、刮刮卡、彩票、入庫單、會員卡,均為典型的低級騙局,請立即銷毀丟棄,以免他人二次上當,這些所謂的實業公司和抽獎活動以及公證處等等信息純屬子虛烏有,騙子以中獎28萬或者轎車為名,誘騙撿拾者傳真各種個人資料,然後進一步騙取各種匯款手續費、保證金、所得稅、公證費等等,最後騙子或銷聲匿跡或猖狂叫囂,讓上當者蒙受巨額的經濟損失。所以,本團隊特別提醒廣大網友,不但自己要做到不相信,更要力所能及地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遇到此類騙局不要上當受騙! 本團隊歡迎有志於反詐騙的網友積極加入,共同致力於反詐騙的活動中來!
❻ 如何把微信抽獎大轉盤活動和節日營銷相結合
現在大部分商家都是喜歡利用節日來進行商業活動,因為營銷活動會給商家帶來更多的實際流量和知名度。這就是節日營銷,它往往呈現出集中性、突發性、反常性和規模性的特點。下面【活動盒子】小編就和大家來說說微信抽獎大轉盤活動該怎樣和節日結合。
創建微信抽獎大轉盤
一般商家或企業沒有能力和技術開發一個微信大轉盤,這時候需要有一個企業商家需要有一個第三方的活動運營工具進行創建。就可以直接使用創建抽獎活動了。在創建活動中填好活動內容,獎品設置和自定義設置,保存即可。在活動盒子中,有自帶的獎品可供商家購買,也可自主設置獎品。然後就可以把創建好的活動二維碼或者鏈接發布出去。
大轉盤活動標題
每一個節日,都會本身的獨特含義,所以在進行微信抽獎大轉盤的時候,需有一個好玩有趣的主題或突出的個性化標題,還是可以在眾多的活動當中吸引眼球脫穎而出的。在活動盒子創建的時候,可以自主修改活動內容標題。
節日活動文案
在節日的大轉盤抽獎活動中,如果有一個結合節日而創作的故事情節文案,相信會非常吸引讀者。真正好的節日文案應該第一眼就能打動你,深藏心裡的。這個需要運營者多下功夫。例如七夕節,是為了實現女票的所有願望,這樣就帶動情侶。
大轉盤頁面設計
當用戶點開幸運大轉盤頁面,簡潔實用,這是非常重要的,在網路特殊環境下,盡量以最高效率的方式將用戶所要想得到的信息傳送給他就是最好的。一個活動頁面強調的就是一個整體,只有圍繞一個統一的目標所做的設計才是成功的。例如:利用節日的元素,在活動背景加入或者大轉盤標志出加入,都會使得大轉盤充滿節日的氣氛。在製作微信抽獎大轉盤的時候,可以根據商家需求,添加活動照片,活動盒子更有強大的設計團隊。
節日抽獎獎品設置
節日活動的獎品設置需要更花心思的,這是吸引消費者的重要點。比如兒童節,就可以是兒童樂園的門票或者套餐,七夕節就應該是情侶餐廳優惠券等等。這些都是需要結合節日的性質去設置的。
利用節日的各種元素,加入到微信抽獎大轉盤活動的各個環節中,這樣就可以把節日和微信抽獎大轉盤更好結合一起了。
❼ 某商場開業第一周進行有獎銷售活動 每天抽獎幸運獎40名,商場准備了4種不同獎品,平均每種獎品准備了
平均每種獎品准備了70件。
分析:
因為求的是平均每種獎品的數量,所以版只要求出獎品的總權數,然後除以4即可。
進行一周的有獎銷售活動,一周有7天,就是進行7天的有獎銷售活動;
每天40名幸運獎,每天就要准備40件獎品,7天就要准備40×7=280(件)獎品;
獎品有4種,所以平均每種獎品准備280÷4=70(件)。
解答:
解:
40×7÷4
=280÷4
=70(件)
答:平均每種獎品准備了70件。
❽ 私人搞抽獎活動既然算違法!!!那麼可以向工商局申請嗎
私人搞抽獎活動不違法。但不得欺騙抽獎者,不得以此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而且抽內獎獎金中最高容獎不是高於5000元。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❾ 請問抽獎活動有什麼法律法規的限制嗎
法律法規對抽獎活動的限制: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回法》
答第十三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❿ 抽獎類的有獎銷售是否違法
遵從國家規定的有獎銷售不屬於違法行為。有獎銷售信息必須明確,不得影響兌獎;不能存在欺騙方式;抽獎式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10)抽獎活動營銷中心擴展閱讀:
有獎銷售不可隨意而為
據媒體報道,近日廣西一超市舉辦抽獎活動,一名2歲半男童幸運抽中了一輛寶馬車。但隨後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稱超市的抽獎行為涉嫌違法,可能面臨罰款。
商家舉辦的各種抽獎活動就是為了推銷商品、擴大銷售,是吸引消費者的一種手段,尤其到了節假日前,類似的活動就更多,而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抽獎、返券等。這些抽獎活動,看似是商家的銷售行為,但是按照法律也有不少限制性的規定,不能隨意而為。
根據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見,商家設置有獎銷售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否則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上述新聞中,超市的抽獎行為就是違反了「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的這條規定,涉嫌違法。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發展,商場里的抽獎活動又蔓延到網路,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是聊天群形式在網上進行抽獎,線下領獎,無論是「集贊送」還是「抽獎送」,在領取時都普遍存在「兌換難」的問題,這種抽獎除了商業欺詐,還會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被泄露、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消費者參與抽獎的初衷很簡單,往往是抱著「參與一下」「試試運氣」的心態,但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無論抽獎條件看起來如何誘人,消費者都要理性面對,不要為了抽獎而沖動購物,更要把商家的抽獎細則以及各種限制了解清楚,以免誤入陷阱。
一旦遇到營銷欺詐,也要保存好證據,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對於花樣頻出的有獎銷售行為,監管部門不能總是「遲到」,須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督促商家規范經營,消除監管盲區;
通過多種途徑向商家宣傳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知識,幫助經營者自覺樹立守法經營的意識,營造公平守法的市場競爭秩序;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獲取相關線索,依法運用法律賦予的行政指導、市場准入、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等許可權,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