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PP模式的三種分類是什麼
外包類:PPP項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特許經營類: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
私有化類:PPP項目則需要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私人部門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B. ppp模式是什麼管理方式
PPP管理與全過程咨詢管理有何不同?項目前期、項目建設期、運營階段管理要點大不同-工保網
5、如何實現角色轉換?
從上面的分析中不難看出,PPP項目關注合法合規手續,全過程咨詢關注技術及管理協調;PPP項目更關注投資收益及增值回報,全過程咨詢關注投資控制及進度;PPP項目服務鏈更長,全過程咨詢重點是建設期。
角色轉換工作建議:
1、進場後,首先組織交底會,收集項目前期相關資料(因代業主,所以所有業主資料均要收集、研究),合同,了解項目進展,熟悉現場;
2、在逐步組成項目部的同時,研究合同,對接項目當前所處階段,並收集當地政府投資項目各階段/各種事項如審批、辦證、采購等流程,並在必要時形成采購管理制度(包括參建單位采購等);
3、組織首次會議,討論並明確各參建方職責、項目實施辦事流程,並著手編制WBS及工作分解表,提交各參建方討論;特別重要的是需研究成立項目推進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及職責;制定會議制度並組織實施;
4、確定WBS及分解表,並根據各自職責和任務要求,下工作聯系單;
5、推進過程按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實施管理,嚴格執行PDCA要求,同步編制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制度;
6、關於進度計劃的編制:建議:無論是設計進度、預算編制進度、施工進度等均由項目部根據政府訴求及各專業標准規范基本規定編制一級進度計劃,由各專業根據一級進度計劃要求結合各自隊伍的實力及管理特點編制二級進度計劃,實施過程中根據形象進度節點要求針對性編制三級進度計劃(一般指周計劃或月度計劃),相關方確認後作為實施和考核和付費依據;
7、人員配置建議:根據合同約定,但如是項目管理牽頭,則在後台支持下,必須同步配有設計管理、預算管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資料管理等人員;
8、過程式控制制:可採用定期/不定期,專項和常規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整改閉合;建立檔案資料台賬。
9、投資控制:要求成本人員必須全過程掌握工程實施情況,及時關注各種變更等可能引起投資發生變化的事件,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方案、措施、建議,供業主決策。
其他基本為工程建設規定動作,作為從事過PPP項目管理的人員來說,是熟知而能把控的,因此不再描述。再次提醒,因全過程咨詢為一種服務,所以過程資料是是否履行合同並符合要求的見證,因此必須充分重視資料的管理工作。
C. ppp模式是什麼意思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和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D. ppp模式的分類方式是什麼
由於世界各國意識形態不同,且處於PPP發展的不同階段,導致各國使用的術語不盡相同,或者對於同一個術語的理解不盡一致,這就給PPP的分類帶來很大麻煩。從筆者查閱的資料來看,各國或國際組織對PPP的分類有十幾種之多。
PPP可以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大類,其中:
(1)外包類
PPP項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例如只負責工程建設,或者受政府之託代為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並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類PPP項目中,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2)特許經營類
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情況,公共部門可能會向特許經營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許經營費或給予一定的補償,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協調好私人部門的利潤和項目的公益性兩者之間的平衡關系,因而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
(3)私有化類
PPP項目則需要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由於私有化類PPP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擁有,並且不具備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門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E. ppp項目是什麼模式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夥伴式的合作關系,並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私合營模式(PPP),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PPP模式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系,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PPP模式比較適用於公益性較強的廢棄物處理或其中的某一環節,如有害廢棄物處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與填埋處置環節。這種模式需要合理選擇合作項目和考慮政府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廣義PPP可以分為外包、特許經營和私有化三大類,其中:
外包類
PPP項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資,私人部門承包整個項目中的一項或幾項職能,例如只負責工程建設,或者受政府之託代為管理維護設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並通過政府付費實現收益。在外包類PPP項目中,私人部門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小。
特許經營類
項目需要私人參與部分或全部投資,並通過一定的合作機制與公共部門分擔項目風險、共享項目收益。根據項目的實際收益情況,公共部門可能會向特許經營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許經營費或給予一定的補償,這就需要公共部門協調好私人部門的利潤和項目的公益性兩者之間的平衡關系,因而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特許經營類項目能充分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節約整個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成本,同時還能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項目的資產最終歸公共部門保留,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權和所有權的移交過程,即合同結束後要求私人部門將項目的使用權或所有權移交給公共部門。
私有化類
PPP項目則需要私人部門負責項目的全部投資,在政府的監管下,通過向用戶收費收回投資實現利潤。由於私有化類PPP項目的所有權永久歸私人擁有,並且不具備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門在這類PPP項目中承擔的風險最大。
F. 什麼是ppp經營投資模式
什麼是ppp經營投資模式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夥伴關系(Public—Private Partn ership—簡稱PPP)。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PPP模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風險的辨識與合理分配是成功運用PPP模式的關鍵。本文著重闡述PPP模式運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合理分配,並結合風險分析建立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模式,提出成功運用PPP的對策。 項目的投融資模式處於不斷創新發展中,目前在實際工程咨詢案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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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PPP的融資模式
(1)服務協議(Service contract)。對於一些特殊的基礎設施項目,如環保、垃圾處理,政府可以把服務出包給私人企業,政府仍需對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負責,承擔項目的融資風險,這種協議的時間一般比較短,只有一年或幾年的時間。
(2)運營和維護協議(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該模式下,政府部門同民營機構簽署運營和維護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獲取商業利潤。在該協議下,私人企業承擔基礎設施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的全部責任,但不承擔資本風險。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擁有所有權。該模式的目的就是通過引入私人企業,提高基礎設施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3)擴建後經營整體工程並轉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與私人企業簽訂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已有的基礎設施進行擴建,並負責建設過程中的融資。完工後由私人企業在一定特許期限內負責對整體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並獲取商業利潤。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業可以對擴建的部分擁有所有權,因而會影響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公共產權問題。
(4)設計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該模式下,由私人企業或機構為城市政府提供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該合作模式能有效減少工期,節約資金,提供更有效的項目擔保以及能將額外的項目風險轉嫁給民營機構。通過由唯一的機構負責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參與所可能產生的沖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擁有項目的所有權並負責運營和維護整個項目。
(5)設計一建造一運營(Design-Build-Operate)。在該模式下,某承包商負責設計、建造和運營某項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商會和設計單位簽訂項目設計合同;和建築商簽訂項目建造合同;最後自己來運作項目。通過把設計、建造和運營三個環節統一由某民營機構來運作,可以加快發展速度,保持基礎設施項目的連續性,也便於機構融資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