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執行活動中應當首先向客戶聲明的內容是哪個
保險,其實賣的是保險公司的承若,保單就是一個承若書,保險涉及千家版萬戶,各國政府對保險承若的權兌現都有監管要求,所以,保單是最大承若合同。做保險銷售人員就是要將保單的承若如實告知准客戶,由客戶選擇是否購買。在沒有分紅保險之前,如實告知的問題是不多的,有了分紅保險以後,因為保險行業的投資收益是不高的,按照保監會公告,平均收益也就在3.5%左右,3.5的分紅對於任何客戶都沒有吸引力,為了做成保單,保險公司千方百計推出很多復雜計算方法,將分紅計算為10%甚至27%的都有,這樣誤導保險銷售人員,保險銷售人員又這樣誤導客戶,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造成保險從業人員社會地位低。作為銷售人員,首先要聲明的是「誠實守信,如實告知」要做到如實告知,就要自己首先知道,不光要聽公司講師對產品的講解,更要自己反復閱讀條款,閱讀保險法,切實理解保險,對公司宣傳不誠實的東西,不要對外講,真正將保單的實際情況告知客戶。這樣將來才不會後悔,不會被人指脊樑骨。
2.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第五章
第三十八條來保險營銷員申請領取《自展業證》、年審《展業證》和換發《資格證書》,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有關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條件。
崗前培訓是指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後續教育是指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應當接受累計不少於80小時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條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每年應當接受累計不少於36小時的後續教育,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於12小時。
第四十一條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年度培訓情況的報告。報告應當包括上年度開展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內容、方式和時間以及本年度的培訓計劃。
第四十二條保險營銷員應當持有由中國保監會監制的《保險營銷員培訓證書》。
3.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第四章
第二十八條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保險營銷員應當在所屬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從事保險營銷活動,自覺接受所屬保險公司的管理,履行委託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條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應當出示《展業證》。
第三十一條保險營銷員應當客觀、全面、准確地向客戶披露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信息,應當向客戶明確說明保險合同中責任免除、猶豫期、健康保險產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條保險營銷員銷售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保險新型產品的,應當明確告知客戶此類產品的費用扣除情況,並提示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風險。
第三十三條保險營銷員應當將保險單據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本人簽名確認。
第三十四條保險營銷員不得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發生保險業務往來。
第三十五條保險營銷員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不得同時與兩家或者兩家以上保險公司簽訂委託協議。
第三十六條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做虛假或者誤導性說明、宣傳;
(二)擅自印製、發放、傳播保險產品宣傳材料;
(三)對不同保險產品內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較;
(四)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五)對保險產品的紅利、盈餘分配或者未來不確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證的承諾;
(六)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作出虛假或者誤導性陳述;
(七)利用行政處罰結果或者捏造、散布虛假事實,詆毀其他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或者個人的信譽;
(八)利用行政權力、行業優勢地位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
(九)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費用;
(十一)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十二)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者授權擅自變更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十三)未經保險合同當事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填寫、更改保險合同及其文件內容;
(十四)未經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險人簽署保險單證及相關重要文件;
(十五)誘導、唆使投保人終止、放棄有效的保險合同,購買新的保險產品,且損害投保人利益;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公司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十七)超出《展業證》載明的業務范圍、銷售區域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十八)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保險賠款或者保險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騙取保險金或者保險賠款;
(二十)偽造、變造、轉讓《資格證書》或者《展業證》;
(二十一)私自印製、偽造、變造、倒買倒賣、隱匿、銷毀保險單證;
(二十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擾亂保險市場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中國保監會在指定媒體和網站上披露保險營銷員《資格證書》、《展業證》信息以及保險營銷員的誠信記錄。
4. 保險營銷員在什麼范圍內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大部分是指定區域,比如省內。還有一些可以是全國,不過也會受到公司的限制
5. 1.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從事保險銷售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屬
答案:抄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襲從事保險銷售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屬於(後續教育)。
解析:第三十八條保險營銷員申請領取《展業證》、年審《展業證》和換發《資格證書》,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有關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條件。崗前培訓是指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後續教育是指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6.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第六章
第四十三條保險公司不得委託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應當與保險營銷員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的授權不得超出保險公司自身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
第四十四條保險營銷員根據保險公司的授權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行為,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有超越授權范圍的行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並已經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但是保險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權的保險營銷員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保險營銷員的培訓和管理,提高保險營銷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不得唆使、誤導保險營銷員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
保險公司不得發布宣傳保險營銷員傭金或者手續費的廣告,不得以購買保險產品作為成為保險營銷員的條件。
第四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組織保險營銷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培訓。
保險公司委託保險營銷員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應當對保險營銷員進行專門培訓。
第四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和保險營銷員管理檔案,及時、准確、完整地登記保險營銷員個人基本資料、培訓教育情況、業務情況、獎懲情況等內容。
保險公司應當對保險營銷員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保險營銷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或者因經濟違法違規活動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自律組織處分的,所屬保險公司應當自知悉之日起5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第四十九條保險公司對本公司保險營銷員在保險營銷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紀律處分的,應當在5日內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報告。
7. 保險從業營銷員應做到哪七個方面要求
根據我國的現行法規,要取得保險營銷員的執業資格,個人必須滿足四個要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品行良好;第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第四,參加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但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頒發《資格證書》:第一,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第二,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行政處罰未逾3年的;第三,被金融監管機構宣布在一定期限內為行業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屆滿的。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除需取得中國保監會頒發的《資格證書》外,還必須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委託協議,並取得所屬保險公司發放的《保險營銷員展業證》(以下簡稱《展業證》)。《展業證》的業務范圍和銷售區域不得超出所屬保險公司經營許可證上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保險公司向《資格證書》持有人發放《展業證》前,需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辦理該持有人《展業證》的登記注冊。個人代理人初次上崗前需接受累計不少於80小時的崗前培訓,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12小時。
《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自頒發之日起計算。若持有人希望繼續擁有展業資格,就需要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換發,並具備下列條件:第一,前3年中每年接受後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2小時;第二,前3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受刑事或者行政處罰;第三,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的個人債務的行為。如果《資格證書》期滿時不符合換發條件,中國保監會依法不予換發並注銷《資格證書》。此外,如果《資格證書》的持有人是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中國保監會依法撤銷並收回其《資格證書》,給予警告,該證書持有人3年內不得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資格證書》。
8. 1.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從事保險銷售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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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從事回保險銷售活動過程中每答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屬於(後續教育)。
解析:第三十八條保險營銷員申請領取《展業證》、年審《展業證》和換發《資格證書》,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有關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條件。崗前培訓是指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後續教育是指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9. 如從事保險營銷員,需要有哪些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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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根據保監會施行的《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並取得所屬保險公司發放的《保險營銷員展業證》。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時,應當出示《保險營銷員展業證》,客戶如有疑問,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咨詢電話核查,此外,保監會組織開發了"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該系統投入使用後,各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訪問該系統,進行保險營銷員從業資格、展業登記、繼續教育和誠信記錄等相關管理工作,也可以通過訪問該系統對保險營銷員相關信息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