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復工復產,有企業已重新開工,此次復工後該做好哪些防疫工作
1、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各單位要切實掌握員工流動情況,按照當地要求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處在隔離期間和入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每日進行2次體溫檢測。及時掌握缺勤人員健康狀況。。各單位要設立可疑症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要每天匯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2、做好工作場所防控 ,加強進出人員登記管理。各單位要指派專人對進出單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進行嚴格管理。使用指紋考勤機的單位應暫時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員工每次進入單位或廠區時,應在入口處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要盡量減少非本單位人員進入,確因工作需要的,應檢測體溫,並詢問來源地、工作單位、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符合要求方可進入。
3、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各單位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室溫因通風有所降低,應提醒工作人員適當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調,應當確保供風安全充足,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調時應當關閉回風通道。
㈡ 企業復工如何防疫南山疾控發布指引
晶報訊(記者 嚴珊珊 通訊員 王欣)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減少新型冠狀病毒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南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近日及時發布企業復工及新冠疫情防控指引,助力轄區企業有序復產復工。接下來,南山疾控將上門為企業服務,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前的准備,在企業復工期間進行消殺檢查和保障,在企業復工以後進行疫情防控督導,通過復工前指導、復工期間保障、復工後督導,為轄區企業有序復工復產護航。企業在復工復產方面或者疫情防控方面有什麼問題,可撥打南山疾控中心新冠肺炎24小時咨詢電話:18813864030。
指引摘要
一、 企業復工前疫情防控措施
(一)成立機構。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形成應急處置、信息報送、安全防範等工作機制。
(二)制定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項防控措施均需細化並責任到人,方案中還應包含出現疑似病例以後的應急處置預案。
(三)人員管控。對每一名復工人員詳細記錄14天內的出行史、接觸史及對健康狀況進行登記造冊,形成排查台賬並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廠返企業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深時間,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溫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四) 物資儲備。做好各類應急和預防物資的儲備,口罩等儲備量需要滿足復工後的日常需求。
(五)落實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
(六)培訓和健康教育。
二、企業復工後疫情防控措施
(一)報健康狀況。
(二)測體溫。
(三)戴口罩。
(四)做好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包括加強通風;使用符合條件的集中空調;進行預防性消毒;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五)加強企業內部員工管理。包括減少不必要的大型會議,開會人員間隔1米以上;不建議在食堂集中就餐或安排錯峰就餐;鼓勵員工自駕、步行或乘坐班車;強化人文關懷。
三、發現發熱患者應對流程
發現有員工出現發熱(體溫≥37.3℃)、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症狀時,按以下流程處理:
出現症狀員工應立即停止工作,佩戴口罩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出現症狀員工在員工宿舍住宿的,企業應將其安排在預留的隔離場所;跟蹤員工診斷結果;及時調取疑似發病員工行為軌跡,隔離頻繁接觸人員和物品;若員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應立即登記排查與患者有過接觸的員工,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以及疫點消殺等疫情防控工作;當企業外感染者與員工有接觸時,通過記錄追溯,劃定企業內員工風險范圍。
四、企業集中隔離點設置
有條件的企業要設立員工隔離區,對疫情發生地來深復工員工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以及待排查員工的留驗。
(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選點條件
1.和企業辦公區、居住區有一定距離或相對獨立,可控制人員進出。
2.觀察點內住宿房間必須為獨立空調系統、衛生設施,房間數量滿足單獨隔離。
3.具有良好的通訊設施、上網設備及辦公設施。
4.有專職的駐點工作人員,有條件的可配備駐點醫務人員。有足夠的後勤服務人員、有相關污水及醫療廢物處理措施,有足夠的消毒設施。
(二)哪些人員需要隔離
1.來自疫情發生地返深人員,抵達深圳後未滿14天,但無固定住所者。
2.非來自疫情發生地,但出現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人員。
3.其他情況下,企業自行判斷需要隔離的人員。
(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主要工作內容
1.採取各種形式和方法宣傳我市防治重點傳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設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的意義,獲得員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接收人員登記、觀察、消毒、轉診、解除觀察等各項規章制度,對被隔離觀察人員進行防治傳染病知識的健康教育。
3.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
4.購置並儲備適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面積、消毒頻度的消毒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做好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5.詳細登記觀察對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傳染病病例關系、接觸時間、接觸方式、周圍人群有無發病情況、居住地址、身體健康狀況、聯系方法等具體內容。
6.每天最少早晚2 次為被觀察對象測量體溫,詢問檢查其身體健康狀況,重點檢查其有無發燒、咳嗽、胸悶、氣促、呼吸困難等自覺症狀和體征。
7.每天兩次定時為各觀察房間開窗換氣、消毒,保持觀察點基本衛生,督促被觀察者參加身體鍛練。
8.被隔離觀察人員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須及時報告所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送市定點醫療機構診治。
9.員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後,由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其所住房間和到過的場所、所接觸物品終末消毒。
㈢ 安全生產復工復產五個一措施
法律分析:一、開展一次安全責任承諾
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的主體,各企業按照縣應急局的要求,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督促復工復產工作,明確企業負責人、安全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作業長、班組長、員工的安全責任,組織開展一次崗位安全責任承諾,做到以崗定責、按責履職,全面樹立「責任不落實是最大的隱患」的理念,人人盡責,確保安全。
二、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做好教育培訓工作,是企業職工提高安全意識的關鍵。各企業結合當前實際創新培訓方式方法,採用微信、QQ、釘釘、網路直播和網上授課等多種培訓方式,對新入職、轉崗換崗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系統性教育培訓,確保「不培訓不上崗,培訓不合格不上崗」。同時,加大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基本安全知識,讓安全意識真正入腦入心。
三、開展一次安全專題班前會
班組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陣地」,抓好班組安全建設至關重要。各企業通過微信群、QQ群等方式組織、指導和督促生產班組開展一次安全專題班前會,把危險因素辨識、隱患排查及應急處置措施等通過班前會進行部署,警醒每個班組人員注意安全,踐行安全。
四、開展一次全面安全「體檢」
根據節後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復工復產企業均制定安全檢查清單,對機械設備、電氣線路、高危工藝、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另外,各企業管理人員也加強巡查檢查,到現場檢查設備設施安全運行情況、員工掌握崗位安全技能情況等,有效杜絕設備因素和人為因素引起安全生產事故。
五、開展一次嚴格執法檢查
結合日常執法檢查,在復產復工的關鍵時期,縣應急管理局執法監察中隊對所有復產復工企業開展一次全方位的執法檢查,對安全防範措施落實不到位、員工培訓不到位、領導值班值守等情況落實不到位以及非法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絕不手軟,真正確保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安全生產工作不添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㈣ 酒店復工宣傳語有哪些
堅定信心、同舟抄共濟、科學防治、襲精準施策。
2.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復生產。
3.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科學有序、復工復產。
4.抓好疫情防控,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
5.精準防控抓經濟,趕走瘟神迎財神。
6.扎緊精準防控的籠子,吹響復工復產的號子。
7.復工復產要推進,疫情防控不松勁。
8.恢復生產有序,疫情防控有力。
9.抗疫發展兩不誤,復工復產抓進度。
10.在家坐吃山空,趕緊出去務工。
11.春暖花開好時光,不誤農時忙春耕。
12.做好防護工廠見,趕走瘟神甩米線。
13.下班就趕緊回家,聚餐等於自相殘殺。
14.病毒不分老闆還是員工,對待疫情誰都不能放鬆。
19.進城網上先登記,外地回來自隔離。
20.大城市裡很繁華,病毒比咱村復雜,戴好口罩勤洗手,賺錢別忘寄回家
㈤ 復工復產七步法
法律分析:一個小組強運轉: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下設人流管控組、隔離整治組、環境消殺組、宣傳教育組、物資籌備組。 一套方案強保障:結合企業生產實際情況和職工人員狀況,制定本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復工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各級責任人。一組物資保健康:采購充足的口罩、紅外式體溫槍、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護用品,確保復工後防護措施到位,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一系列消殺保安全:企業復工前要提前對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公共區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一個隔離點保防控:設立廠區疫情防控隔離點,並全力勸返疫情重點地區(湖北籍、溫州籍、台州籍)企業員工在未接到上級通知前,不得返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㈥ 企業復工復產期間要組織線上宣講會,你是負責人怎麼准備
應該是真的。山西省煤礦勞動用工現在抓得很嚴。國有煤礦採掘工程有承包的,但是自有隊伍也需要建立。這些地方國有煤礦大概著急招工,否則地方部門會不讓他們乾的。具體你可以咨詢一下山西朔州當地務工的煤礦工友,以證實真偽。或者跑到那地方實地調研一下。防止欺詐。
關於印發《山西省煤礦用工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業局、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山西正華實業集團公司:為進一步強化全省煤礦用工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推行變招工為招生,實現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專業化,適應全省煤炭工業實施「六大標准」和「七高一文明」發展模式對煤礦用工管理的新要求,省廳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結合當前全省煤礦用工管理實際,制定了《山西省煤礦用工管理規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附件:山西省煤礦用工管理規定 2013年1月23日
山西省煤礦用工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強化全省煤礦用工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推行變招工為招生,實現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專業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全省煤礦企業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全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煤礦企業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各級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依照本規定履行用工管理職責。 第二章管理責任第四條經授權,煤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煤炭行業勞動用工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省煤炭工業廳負責全省煤礦企業勞動用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並直接對省屬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全資及控股煤礦企業勞動用工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屬地監管」的煤礦企業,由所在市、縣煤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煤礦用工監督管理責任。第六條市、縣煤炭行政主管部門應設置或明確用工管理機構或部門,負責煤礦用工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煤礦企業是用工的主體,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用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用工管理負責。第八條煤礦企業新、改、擴建項目施工單位(包括外省來晉施工單位)的勞動用工,施工單位承擔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管理責任,其中井下施工由煤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監督管理責任。第九條煤礦企業應設置用工管理機構或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加強煤礦用工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工制度第十條煤礦企業實行「統一發布用工信息、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統一培訓,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和煤礦用工備案,統一參加社會保險和派遣,統一管理」的「五個統一」煤礦用工管理制度。第十一條煤礦企業新招從業人員應經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履行派遣手續。主體企業向煤礦派駐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應在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煤礦企業應加強和規范勞動合同管理,與從業人員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煤礦企業,由主體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勞動合同簽訂率「百分之百」。第十三條煤礦企業應按規定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實現勞動用工備案率「百分之百」。第十四條煤礦企業新招從業人員應經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實現從業人員培訓率「百分之百」。第十五條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其中入井人員還應按規定參加井下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實現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率「百分之百」。 第四章用工標准第十六條煤礦從業推行全員准入制度,實行專業學歷和執業(職業)資格准入。第十七條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歷,其中,礦長還須具備安全生產技術或管理崗位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應以煤礦為單元按照隸屬關系在市級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門注冊, 並在省煤炭工業廳備案,同一人不得在兩個以上煤礦同時任職。第十八條煤礦企業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第十九條煤礦企業具有大專以上煤炭相關專業學歷的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數量不得少於《山西省煤礦管理標准》規定的最低標准。第二十條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班組長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取得中級技能(四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第二十一條煤礦特有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和班組長除外)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或經過中等職業(含技校)教育並取得畢業證書;取得初級技能(五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第二十二條煤礦現有從業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達標,否則暫扣煤炭生產許可證。對限期不能達到准入標準的從業人員,要及時進行調整或清退。第二十三條煤礦新招從業人員應按照煤礦從業准入標准進行招錄。第二十四條政策性安置人員,應經過煤炭相關院校和培訓機構培訓,達到准入標准方可安排上崗。 第五章用工管理第二十五條煤礦企業應強化用工基礎管理,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規章制度和從業人員檔案。第二十六條煤礦企業應按照年檢制度的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年檢,實現從業人員年檢率「百分之百」,對年檢不合格人員,應落實企業相關責任,組織整改,合格後及時安排上崗。第二十七條煤礦企業應加強用工的信息化管理,實現煤礦用工從報名、培訓、錄用、派遣、簽訂勞動合同、備案、保險、年檢到日常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第二十八條要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的用工管理,實現施工人員用工管理「五個百分百」。施工單位在當地招用人員,應按照「五個統一」煤礦用工管理制度執行,施工人員勞動合同應與已中標的施工單位簽訂。第二十九條要充分發揮從業人員准入和用工管理作為新礦井投產和復工復產驗收前置條件的作用,嚴格煤礦竣工前置驗收,嚴把新礦井投產和復工復產的用工准入關。第三十條要通過煤礦用工執法檢查、煤礦用工專項整治和煤礦用工突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煤礦用工的監督檢查。煤礦用工執法檢查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第六章培訓管理第三十一條煤礦企業應充分發揮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作用,設置安全培訓管理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加快企業培訓制度化建設,多渠道籌措教育培訓經費,改善培訓條件,提升師資水平,創新技能人才評價考核辦法。第三十二條煤礦企業應結合崗位技能的要求,根據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對新錄用和轉崗的職工,開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識、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從業素質為主要內容的崗前培訓。第三十三條煤礦企業應通過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多種方式,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不斷提升技能水平。第三十四條煤礦企業應採取師帶徒的方式,對新錄用的從業人員開展學徒培訓。第三十五條煤礦企業應每年組織年度全員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 第七章變招工為招生第三十六條要強化變招工為招生,先入校後入礦制度,煤礦企業應逐年擴大變招工為招生的比例,從2013年到2015年,每年新招從業人員中直接招生的比例須達到55%、75%、100%,到「十二五」末,全面實現變招工為招生。第三十七條煤礦企業應認真按照全員准入標准、人員配備標准,制定變招工為招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確保落實到位。第三十八條煤礦企業要充分利用社會各類辦學資源,組織專業學歷未達標人員到煤炭專業院校進行培養,取得畢業證書,達到准入標准。第三十九條煤礦企業要加強與院校的溝通,積極開展校企聯合辦學,採取委託培養、對口單招、訂單培養的方式,培養煤礦主體專業人才。第四十條煤礦企業要從基層區隊班組中選拔有實踐經驗的一線從業人員到煤炭專業院校培養深造,提升煤礦骨幹隊伍素質。第四十一條煤礦企業要建立和完善培訓、考核、評價、待遇成系列,安全、技能、業績、收入相結合的成才激勵機制,吸引院校畢業生充實煤礦從業隊伍。 第八章勞動組織第四十二條煤礦企業應優化勞動組織設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員標准,嚴格勞動定員管理。第四十三條煤礦企業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定員標准配備作業人員,嚴格按定員組織生產。第四十四條煤礦井下作業推行「四班六小時」工作制。第四十五條煤礦企業應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創建「學習型、安全型、和諧型」班組。第四十六條煤礦企業應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用工行為。 第九章 勞動保障與保護第四十七條 煤礦企業應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證從業人員工資增幅不低於企業經濟效益增幅,一線人員工資增幅不低於企業平均工資增幅。第四十八條 煤礦企業應推行以安全技能帳戶工資和安全結構工資為主要內容的企業內部分配辦法,落實山西省最低工資標准、煤礦井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制度。第四十九條 煤礦企業應落實國家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探親的有關規定,保障從業人員的休息休假權利。第五十條 煤礦企業應設置專職職業病防治管理機構,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第五十一條 煤礦企業應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並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第五十二條 煤礦企業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隨訪,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第五十三條 煤礦企業應主動承擔企業責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工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積極協助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章附則第五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㈦ 公司復工防疫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復工防疫措施有以下幾個:
一、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一)做好員工健康管理。
(二)實行健康狀況報告。
二、做好工作場所防控
(一)加強進出人員登記管理。
(二)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
(三)保障洗手等設施正常運行。
(四)做好工作和生活場所清潔消毒。
(五)減少員工聚集和集體活動。
(六)加強員工集體用餐管理。
(七)做好醫務服務。
(八)規范垃圾收集處理。
三、指導員工個人防護
(一)強化防控宣傳教育。
(二)落實個人防護要求。
四、做好異常情況處置
(一)明確單位防控責任。
(二)設立隔離觀察區域。
(三)封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
(四)做好發現病例後的應對處置。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第一條 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一)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各單位要切實掌握員工流動情況,按照當地要求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處在隔離期間和入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應每日進行2次體溫檢測。及時掌握缺勤人員健康狀況。
(二)實行健康狀況報告。各單位要設立可疑症狀報告電話,員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要及時向本單位如實報告。要每天匯總員工健康狀況,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三)加強進出人員登記管理。各單位要指派專人對進出單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進行嚴格管理。使用指紋考勤機的單位應暫時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員工每次進入單位或廠區時,應在入口處檢測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要盡量減少非本單位人員進入,確因工作需要的,應檢測體溫,並詢問來源地、工作單位、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符合要求方可進入。
(四)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各單位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室溫因通風有所降低,應提醒工作人員適當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調,應當確保供風安全充足,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調時應當關閉回風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設施正常運行。工作場所應設置洗手設備,洗手、噴淋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如無洗手設備,應配備免洗消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場所清潔消毒。工作場所、食堂、電梯、衛生間、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區域及相關物品,應由專人負責定期消毒。電梯按鈕、門把手等頻繁接觸部位應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七)減少員工聚集和集體活動。引導員工在使用通道、電梯、樓梯、吸煙區時有序排隊,保持適當間距,吸煙時不與他人交談。減少召開會議,需要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保持會議室空氣流通,提倡召開視頻或電話會議。員工集體宿舍原則上每間不超過6人,人均不少於2.5平方米。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
(八)加強員工集體用餐管理。適當延長食堂供餐時間,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強循環使用餐具清潔消毒,不具備消毒條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員工用餐時應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
(九)做好醫務服務。設立醫務室的單位要調配必要的葯物和防護物資,配合疾控部門規范開展隔離觀察與追蹤管理。未設立醫務室的單位應當就近與醫療機構建立聯系,確保員工及時得到救治或醫療服務。關心關愛員工心理健康,及時疏解心理壓力。
(十)規范垃圾收集處理。在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專用回收箱,加強垃圾箱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加強垃圾分類管理,及時收集並清運。
㈧ 南京市房產局推出「四個到位」,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當前,南京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返崗員工防控壓力倍增,如何幫助企業復工復產?2 月 13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房產局獲悉,根據相關部署安排,南京市房產局做好"四個到位",要求防控方案制定、聯動防控機制、人員安全防控、科學宣傳等到位,來助力南京企業的復工復產。
首先是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南京市房產局制定《非住宅物業項目疫情期間復工准備工作指引》,以公告形式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大廈管理的通告》。全面實施企業復工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對人員、物品、車輛出入的管控。每個物業項目配備至少 2-5 台紅外測溫儀,由專人執勤測量體溫。認真執行疫情期間衛生消殺規范,保障復工期間疫情不蔓延。
其次,聯動防控機制到位。市房產局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督促房地產企業、租賃平台和物業公司等建立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細化分工,明確防控專員,每日統計上報疫情情況,隨時應對突發情況。
人員安全防控到位。積極組織業主、企業提報統計員工信息,對 2020 年 1 月 1 日後離寧人員的各項具體信息進行撒網式摸底調查。建立員工"一人一檔"每日登記制度,全面掌握員工當前身體狀況、假期外出狀況與重點疫區人員接觸情況等,為符合復工條件的員工製作門卡或電子出入證。
同時,科學宣傳到位。用卡通形象展示疫情防控"十個一律",用短片形式直觀展示"清潔消毒參考須知",通過宣傳欄、電子屏、樓宇電視等形式,將疫情防控信息深入傳達到各個企業個人,營造群防群治、科學防控,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確保企業安全復工復產。
㈨ 重慶住建委表態企業復工: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
新冠狀病毒的疫情,是重慶樓市新年遭遇的第一個「黑天鵝」。根據國家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地產公司延長了春節假期、關閉了售樓部,樓市按下了暫停鍵。
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4日,鳳凰網房產報道,部分重慶房企已經開始恢復辦公,並採取輪班、線上辦公等新舉措,保障項目順利推進,但售房部尚未開放。
2月25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產復工的通知》,就政務服務方式、惠企政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建設的工期和費用、企業風險等6個方面作出13點要求,保障重慶房企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產復工。
原文如下:
一、調整政務服務方式,為企業復產復工提供便利
(一)調整審批服務方式
調整市和區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市住房城鄉建委政務服務大廳的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網上「不見面」審批,申請人登錄「重慶市網上辦事大廳」,搜索需要辦理的事項在線申辦;確需線下遞交的申報材料,可採取郵寄方式向大廳交件,審批結果以郵寄方式送達。暢通咨詢渠道,市、區兩級大廳應保持專用咨詢電話暢通,為申請人提供咨詢辦理,需要復產復工的企業可提前通過電話預約。
市、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郵寄地址、大廳各窗口辦理具體事項、咨詢電話。
(二)延長審批申報時間
1.企業資質。由市住房城鄉建委審批的建築施工、工程監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效期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後3個月內仍可申請延續或重新核定。
2.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到期或變更超期的,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後3個月內仍可申請延續或變更,不需要按照超期流程辦理。
3.二級注冊建造師。有效期滿後繼續有效,有關延續注冊工作將另行通知。
(三)順延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
對我市有效期截止日在1月31日至7月31日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和《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實施網上統一順延6個月,該延期信息在「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網」的「人員證書」查詢欄中顯示,不再核發紙質證書。
二、主動服務,支持項目有序復工
(四)復工前安全生產條件核查限時辦結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重慶市新型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組發〔2020〕6號)、《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0〕4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和簡化企業復產復工安全驗收程序,主動指導,靠前服務,接到報告後要在1個工作日內復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條件合格的項目能第一時間復工。
三、落實惠企政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五)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政策
嚴格落實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上一年未發生拖欠減免50%、連續兩年未發生拖欠減免60%、連續三年未發生拖欠免繳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政策。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的減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對於應減未減、應免未免、應退未退的項目立即整改,按季度上報減免台賬。
(六)延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告知承諾期限
對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的項目,延長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告知承諾期限,最遲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繳納,減少企業流動資金佔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四、指導施工合同履約管理,維護發承包雙方合法權益
(七)明確工期和費用調整原則
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的建設項目停工、工期延誤、工程損失及費用增加的,發承包雙方可根據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相關法律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未約定的,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有關規定,協商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順延合同工期。
(八)引導企業進行風險分擔
在重慶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已發出中標通知書但尚未簽訂合同、已簽訂合同但尚未實施的建設項目,發承包雙方可合理考慮疫情對工程項目的影響,進一步明確風險分擔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合同,切實保障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
(九)合理計取疫情防控和趕工費用
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的項目,承包人採取疫情防控措施發生的疫情防控物資、防控人員工資、交通費、臨時設施等費用,根據項目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按實計算,發包人應及時支付疫情防控費用;項目復工後發包人要求趕工的,承包人會同發包人制定合理的趕工措施方案,明確約定趕工費用的計取,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十)指導人工和材料價格調整
疫情防控期間,如出現人工單價、材料價格大幅波動,合同有相關調整約定的,發承包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不調整的,發承包雙方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重新協商確定人工、材料價格調整辦法;合同中未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具體的,材料價格可按照《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安裝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渝建〔2018〕6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人工價格參照此文件精神協商調整。
(十一)規范應急、搶險項目計價
疫情防控期間,按政府有關要求施工的應急、搶險建設項目,完成的工程量除合同有約定外,人工工日單價可參照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有關規定計取,在此期間采購的材料及物資,發承包雙方可根據實際采購情況及時簽證並按實計算。
五、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復工項目跟蹤幫扶
(十二)跟蹤幫扶復工企業有序生產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明確職責,落實專人,及時了解企業復產復工情況,跟蹤協調復工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復工項目開展一對一的定點幫扶。要加強項目開復工後的監督檢查,指導幫助項目參建單位落實質量安全各項措施。及時跟蹤收集並上報建設工程人工、材料等要素價格,引導項目建設有序進行。
六、發揮協會作用,宣傳和推廣疫情防控經驗
(十三)發揮行業協會引導和宣傳作用
各行業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護工作,及時跟蹤和反映企業狀況和市場訴求。要加強對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正面引導,指引企業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預案,穩妥安排復產復工事宜,交流推廣復工企業疫情防控經驗,提高企業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㈩ 霍州交警深入基層企業開展復工復產安全檢查與宣傳動員工作
2月27日,霍州來公安交警大隊大張中自隊、宣教科民警先後深入轄區城市客運出租公司、霍源通旅遊開發分公司、公交公司等客運企業開展復工復產安全檢查與宣傳動員工作。
檢查中,民警首先了解公司恢復運營
准備情況及下一步計劃目標,並結合客運車輛駕駛員工作環境的特殊性,要求企業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除做好每日車輛消毒工作外,還應落實身體健康檢查工作以及個人安全防護裝備保障工作。同時要求企業在下一步恢復生產的過程中,務必保持正確的運營心態,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培訓,杜絕酒駕、超速、超員、闖紅燈及「三品上車」等嚴重違法行為,確保客運車輛營運絕對安全。
下一階段,霍州公安交警大隊將圍繞「貨運零阻礙通行、客運有序恢復」的總要求,持續加強轄區客貨運企業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確保將安全生產要求落到實處;同時提升服務水平,及時收集聽取相關單位道路交通運輸需求,結合政策努力協調解決單位存在的困難,在全力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做好企業復工和返崗務工人員交通安全保障、運營車輛安全監管等工作,為霍州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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