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呂餘生的人物履歷
1974.09——1978.02 廣西全州縣永歲公社慕霞小學教師、五·一高中教師、公社黨委辦公室幹部。
1978.02——1982.01 廣西師范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學習。
1982.01——1990.03 廣西全州縣龍水公社團干、團縣委副書記、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龍水鄉黨委書記、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0.03——1992.04 廣西全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2.04——1996.03 廣西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辦公室副主任、理論處副處長。
1996.03——1996.10 廣西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調研室主任。
1996.10——1998.11 廣西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理論教育處處長。
1998.11——2000.07 廣西自治區社科聯副主席、黨組成員(1998.09—1999.07 在中央黨校中青年理論宣傳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0.07——2000.08 廣西北海市委常委。
2000.08——2006.10 廣西北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1998.09—2001.07 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2005.10—2006.01 在中央黨校選調生培訓班學習)。
2006.10——2008.06 廣西北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8.06——2009.06 廣西社會科學院黨組書記、院長(試用期一年)。
2009.06——2016.02 廣西社會科學院黨組書記、院長。
② 曹漫之的生平
1931年,曹漫之高小畢業後,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中國革命互濟會。193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6月,任中共榮成縣城裡支部書記。1933年,他到尋山所縣立第六小學,以教書為掩護,開展黨的工作,介紹張從周等4人參加中國共產黨,並成立了「六小」黨支部。第二年春,由谷牧推薦,他擔任中共膠東特委巡視員。同年冬,又調回榮成,恢復了城裡黨支部。
1935年「一一·四」暴動失敗後,他被迫離開榮成,先後到威海、北平、青島等地進行革命活動。1936年6月,他從青島回到榮成,與李耀文一起組織了「青年劇團」,共有40多人,排演一些抗日救國的活報劇節目。
1937年,七七事變一個月後,中共榮成臨時縣委成立,曹漫之任書記。不久創辦了《每日快報》,他和李耀文把每天從電台收聽的有關抗日新聞,刻板油印1000多份,分發到各學校和部分村莊。他還參與發動了1938年1月15日的威海起義和1月18日的埠柳鄉校起義,將參加起義隊伍編入山東人民抗日救國軍第三軍。
1938年2月,在雷神廟戰斗中,膠東特委書記理琪犧牲。3月,膠東特委推舉曹漫之繼任書記兼「第三軍」政治部主任。同年6月,省委派來自延安的王文任中共膠東特委書記,他改任特委委員兼宣傳部長和政府工作部長。之後,他創辦了膠東特委機關報——《大眾報》,並於8月13日正式出版發行。
1938年8月15日,膠東北海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在黃縣成立,他擔任專員兼黃縣縣長,同時任膠東北海區保安司令員兼政委。這期間,北海區行政公署在黃縣縣城創辦了一所膠東公學,學校分設社會科、師范科、普通科,曹漫之兼任校長並親自講課,為抗日戰爭和根據地建設培養輸送了大批幹部。
1939年3月,日軍進攻蓬(萊)、黃(縣)、掖(縣)抗日根據地。膠東區黨政軍領導機關一分為二,一部分實施戰略轉移,一部分由曹漫之等率領東進,到蓬(萊)、黃(縣)、棲(霞)山區,建立蓬黃戰區,曹漫之任黨政軍委員會書記、指揮部政委。同時,他還兼任新成立的中共北海特委書記,統一領導蓬萊、黃縣、招遠、掖縣、棲霞、福山等縣黨的工作。日軍佔領招遠玲瓏金礦後,他領導人民開展反掠奪斗爭,採取多種形式堅持黃金生產。1940年9月,他帶領800多人,長途跋涉,歷盡艱險,將6000兩黃金安全送到山東分局駐地沂源。在8年抗戰期間,膠東約有10萬兩黃金送到山東分局和黨中央。
③ 徐貴的履歷
1982.09——1985.07 廣西柳州畜牧獸醫學校畜牧專業學習
1985.07——1987.08 廣西北海市郊區黨委組織部幹事
1987.08——1989.05 廣西北海市郊區地角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1989.05——1990.10 廣西北海市郊區西塘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1990.10——1993.10 廣西北海市郊區西塘鄉鄉長、黨委副書記(1990.09—1993.06 在廣西區黨校函授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3.10——1997.02 共青團廣西北海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7.02——1998.07 廣西北海市海城區委副書記(1995.09-1997.07 在廣西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脫產學習)
1998.07——1999.02 廣西北海市海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1999.02——2002.03 廣西北海市海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2.03——2002.09 廣西北海市海城區委副書記、區長,北海潿洲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兼)
2002.09——2006.08 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委書記(其問:2005.09-2006.01 在廣西區黨校第7期中青班學習)
2006.08——2006.09 廣西河池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6.09——2007.08 廣西河池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7.08——2008.09 廣西河池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
2008.09——2008.10 廣西欽州市委常委
2008.10—— 廣西欽州市委常委、欽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計生、衛生、體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文化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播電視局、體育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新聞辦公室。
聯系協調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有關工作。
④ 李蔚的個人履歷
1978.12——1981.08 廣西欽州地區師范學校大專班中文專業學習;
1981.08——1984.03 北海市委宣傳部幹部;
1984.03——1988.07 北海市委辦公室秘書、二秘科副科長、科長(1986.08定副處級);
1988.07——1991.01 北海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89.—1990.09 掛任北海市郊區西塘鄉黨委書記);
1991.01——1993.08 北海市委辦公室主任;
1993.08——1995.03 北海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1992.09—1994.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5.01—1995.03 任北海市鐵山港區籌建小組組長);
1995.03——1995.06 北海市鐵山港區委書記,區政府籌備委員會主任;
1995.06——1998.12 北海市鐵山港區委書記;
1998.12——2003.07 北海市海城區區委書記(1996.09—1997.07 在廣西自治區黨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畢業後接連在廣西自治區黨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1999.01畢業);
2003.07——2006.07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合浦縣委書記;
2006.07——2006.08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
2006.08——2008.11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1.11——2008.12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
2008.12——2009.12 中共北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9.12——2010.01 廣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宣傳部部長 ;
2010.01—2011.09 廣西北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2011.09-- 廣西北海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十屆市委委員
⑤ 廣西北海北部灣傳銷大肆宣傳
對於基層傳銷人員,他們在法律定義上屬於傳銷受害者,沒有達到量刑的級別,只能批評教育,只能被批評教育和驅散,而對於正常的執法,都被傳銷說成是「宏觀調控」,嚇唬膽小的,「防止行業發展過快」,「保持生態平衡」等等。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規定,層級達到三級,人數達到三十人,才能立案追訴。所以傳銷組織,規定29人上總,美其名曰「做國家項目」,其實躲避工商公安的抓捕和基層清醒的人的打擊報復。
而沒有達到量刑級別的傳銷受害者,都被洗腦,不說實話,不肯提供辦案所需的證據,不肯指認上線,受害者不承認自己是受害者,給案件的破獲造成很大的難度。上總之後,「揭謊」之後,已經知道是傳銷騙局,但是已經騎虎難下,自己不繼續做下去,整個家族血本無歸,也牽扯其他傳銷老總的利益。面對利益和威脅,只能繼續騙下面的受害者。中國反傳銷中心的反傳銷專家統計北海的傳銷,原來更多,現在已經減少很多。可以打工商局的打傳辦或是公安局的經偵大隊,或者直接聯系中國反傳銷中心也行。
傳銷說,警察只是嚇唬人,網上的報道和國家的打擊是宏觀調控,為了嚇唬膽小的不敢從事,從而保持行業的正常發展!國家實際上正面打擊,側面扶植。打擊掉渾水摸魚的體系,嚇唬膽小的不敢從事,防止行業發展過快,保持生態平衡……
不然,我們這里有n萬做行業的,如果是傳銷,國家為什麼不管?政府為什麼不打擊傳銷?為什麼警察不管傳銷?
實際上:
1.警察有他們的難處:
法律規定,三級以上且三十人以上才能入罪!而大家都是中下層的人員,只能說服、教育、遣散沒有抓捕和拘留權力,對於組織和領導傳銷者,也只有證據充分情況下才能拘捕,傳銷體系中下層,嚴格意義上來說都屬於受害者,他們本身並不知道自己是在從事傳銷!只以為在做一個「國家暗中支持的項目」,對於這類人群警察只能通過說服教育為主,可悲得是傳銷人員把種勸解當成是「宏觀調控」,從而更加事無忌憚參與傳銷動。
一般警察接到報警電話,只能前往驅散,往往前面剛驅散兩三小時,他們後面又聚集到一起了,只要不限制人身自由,沒有打架斗毆,不聚眾鬧事,久而久之警察懶得管了!
2.對於A級傳銷老總:
他們說在外面做大生意,其實就是一個字——「躲」去了!躲避警察和工商的打擊,躲避清醒的下線的報復!其實工商公安也想抓確沒有足夠證據!什麼叫證據?工資單、匯款單、申購單、體系圖(人員機構圖)、傳銷組織者名單、更重要的是人證!對於這些證據,底層傳銷人員都沒有!當們參與傳銷組織時候,任何書面憑證都不會給留下,全憑嘴說承諾,在金錢慾望的促使下,全部陷入了傳銷謊言之中!
3. 哪個部門管傳銷:
首先,真正管轄傳銷的不是政府,也不是警察。工商局下面有個打傳辦,但是工商局沒有抓捕的權利,換句話說,要抓捕,只能依靠公安局。而公安局沒有職權抓捕傳銷分子。傳銷屬於經濟案件,歸公安局下面的經濟偵查大隊管轄。也就是說,要抓捕傳銷頭目,需要工商和經偵隊聯合執法。辦傳銷案件很不容易的,首先要有人去舉報,民不舉,官不究,沒有舉報就不會立案。警察不會在沒人舉報的情況下立案。立案需要證據,如果我剛去考察發現這是傳銷,去派出所報案,但是我手上沒有證據,警察就算好心幫我,也沒法兒立案。工資單、匯款單、申購單、體系圖(網路圖)、傳銷組織者名單、加上人證!能掌握核心證據的頭目,他們人性已經扭曲,難道要他們自己舉報自己?通常行業經理老總、操盤手,非常狡猾和隱蔽,反偵查能力很強!破獲各大傳銷案件,大多是有高級別傳銷人員舉報,來配合公安工商追查,提供證據,打擊傳銷組織!僅憑公安工商獨立尋找傳銷組織證據,難度大需要長時間取證,消耗大量人力財力才,調動上千警力才能打掉一個傳銷組織!
所以很難掌握這些證據,因此警察管轄無力。抓下面那些人對警察來說不難,但是《刑法修正案七》224條的司法解釋規定,組織領導傳銷罪要超過30人才能定罪。也就是說,要超過30份同時指正一個人,才能定罪,就需要30個人證。下面的人都是狂熱的,抓下面這些人根本沒有用,因為他們不夠量刑條件,充其量算受害者。
在北海,很多做過傳銷的「傳銷難民」,也加入到騙子的大軍中,賣傳銷書籍,開行業飯店,大巴車的導游,房產中介,算卦的,……
就像「中國反傳銷中心」的老師說的,
從來沒有哪一種經濟犯罪被稱為「邪教」,而傳銷除外;
從來沒有哪一個受騙群體被稱為「難民」,而傳銷除外;
從來沒有哪一場騙局,讓受害者錢財散盡,眾叛親離,顏面無存,仍痴迷不悔,而傳銷便是如此。
傳銷的危害,從來就存在但不局限於經濟層面。傳銷,是社會的毒瘤,更是一場人性深處的災難。
傳銷使人傾家盪產。為了追求那永遠難以實現的暴富夢想,傳銷參與者寧願拿出僅有的積蓄,甚至舉家借貸,直到被榨乾最後一滴血。
傳銷使人惟利是圖。無論親人朋友,只要拿得出入門費,便可以作為自己「晉升」的墊腳石。
傳銷使人是非不分。所謂的「技巧」,不過是騙局的一次次復制,「善意的欺騙」是給自己的謊言,這場騙局中,參與者不但騙人,而且騙己。
打擊傳銷這一經濟邪教已是燃眉之急。這是利益與良知的較量,這是一場人性深處的戰役!打擊傳銷,人人有責!
⑥ 廖德全的履歷
1972.12——1978.09,空軍工程兵第十團戰士,政治處報道員,政治處書記、組織股幹事;
1978.09——1982.08,貴州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2.08——1986.04,昆明軍區空軍指揮所政治教導隊正連職教員、政治部宣傳處正連職幹事、軍政教導大隊副政教;
1986.04——1987.09,成都軍區空軍政治部組織處副營職幹事;
1987.09——1991.07,中共雲南省省級國家機關工委辦公室秘書、副處級秘書;
1991.07——1992.04,廣西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2.04——1995.01,廣西北海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5.01——1996.02,廣西北海市委副秘書長(正處級);
1996.02——2003.05,廣西北海市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3.05——2005.08,廣西北海市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聯副主席(兼);
2005.08——2006.09,廣西北海市委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聯副主席(兼);
2006.09——2006.12,廣西北海市委常委、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市社科聯副主席(兼);
2006.12——2010.01,廣西北海市委常委、秘書長,市社科聯副主席(兼);
2010.01——2011.08,廣西北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1.08——2011.09,廣西北海市委宣傳部部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1.09——,廣西北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正廳長級)、黨組副書記。
⑦ 丁方明的個人履歷
丁方明,山東龍口人,1921年11月出生,1938年6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先後任膠東民先總隊部幹事、特委民運部秘書,膠東特委青委委員、青聯宣傳部長,北海地委青委書記、青聯辦事處主任,膠東區黨委機要秘書,棲霞縣委書記、縣大隊政委。
解放戰爭時期,任萊東縣委書記、縣獨立營政委。
新中國成立後,先後任青島市委宣傳部科長、市委副秘書長。
1953年8月起歷任山東分局宣傳部宣傳處副處長,省委宣傳部部務委員、處長、副部長,省委學校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省委文教部副部長。
1962年6月起歷任省級機關黨委第一書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監察委員會委員,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
1969年9月起先後任省革委政治部教育組組長,省革委文教辦公室副主任、核心組副組長、主任、黨組書記。
1979年11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兼任省文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山東廣播電視大學校長。
1983年4月任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1998年2月離職休養。
是山東省第二、四、五次黨代會代表,第二、三、四、五、六屆省人大代表。 山東省世界語協會名譽會長。
⑧ 李玉婷的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廣西航運學校秘書專業學習
1991.07--1992.08廣西北海市郊區人大辦公室見習
1992.08--1997.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人大辦公室秘書,
1992.11定為辦事員 (其間:1994.09--1997.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08--1997.12廣西北海市銀海區人大辦公室幹部
1997.12--1999.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咸田鎮黨委組織委員,
1998.01任婦聯主席(兼)
1998.08--1999.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咸陽鎮黨委委員
1999.08--2000.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團委書記(1997.08--1999.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0.08--2001.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團委書記
2001.08--2005.09廣西北海市銀海區西塘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保留正科級)、銀海區紀委委
員(其間:2003.03--2003.07廣西北海市委黨校中青年後備幹部培訓班學習;2003.09--2005.09廣西師范大學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5.09--2006.08廣西北海市銀海區銀灘鎮黨委副書記
2006.08--2008.12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平陽鎮黨委書記
2008.12--2011.05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11.05--2011.06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1.06--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⑨ 宮維楨的履歷
1935年,在北平求學時參加了 「一二·九」運動。1936年加入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937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七七事變後,由北平隨平津流亡學生回到萊陽從事抗日活動,後被調到膠東民先總隊部工作。1938年8月調黃縣工作,任中共黃縣特支書記、黃縣縣委書記。1939年3月後,任北海特委宣傳部長兼蓬黃戰區指揮部政治部主任,中共膠東區委黨校校長,膠東區委民運部副部長,膠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部長等職。1947年2月,由膠東區委調任中共膠東區東海地委副書記,後任地委書記兼東海軍分區政委。1929年隨軍南下。後歷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地委書記兼蘇州軍分區政委,中共無錫市委書記兼無錫警備區政委,江蘇省工業廳廳長,中共江蘇省委統戰部部長,江蘇省政協副主席,江蘇省副省長,中共江蘇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等職。1966年,調任吉林工業大學黨委書記。1973年後,任吉林大學革委會主任、黨委書記。1977年3月,由吉林大學調任南京師范學院黨委書記兼革委會主任。1979年後,歷任江蘇省委科教部部長兼衛生辦公室主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1982年任蘇州大學名譽校長 ,1984年任江蘇省政協副主席。 《吳中先賢譜》 蘇 文 編繪
⑩ 合浦宣傳部長系什麼級別
副處級別
1、合浦是北海市下轄的一個縣,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端,北部灣東北岸。。縣人民政府駐廉州鎮,距自治區首府南寧市176公里,距北海市28公里。屬於正縣處級別。
2、所以合浦縣縣委宣傳部部長是副處級別,副縣長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