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殯葬改革宣傳材料
最好建議做成以生命為核心的價值體現。現在的殯葬不只是治喪,而是提升到一個生命層次的角度。所以改革的方向要提升層次。
㈡ 十八大後中央國務院對殯葬改革公墓建設有什麼規定
(一)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樹立時代風尚。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要在殯儀館或合適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採用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發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朴。對於逝者生前有喪事從簡願望或要求的,家屬、親友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二)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必須實行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准建墓立碑。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少數民族黨員、幹部去世後,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
(三)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傳承先進文化。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祭奠、低碳祭掃,主動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方式緬懷故人,弘揚慎終追遠等優秀傳統文化,不得在林區、景區等禁火區域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積極參與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網路祭掃等現代追思活動,帶頭祭掃先烈,帶領群眾逐步從注重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
(四)帶頭宣傳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新風正氣。黨員、幹部要積極主動宣傳殯葬改革,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㈢ 急用殯葬改革廣播宣傳稿
想要下輩子過的好,選對我們最重要
㈣ 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採取哪些措施
《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全文如下。
殯葬改革是破千年舊俗、樹一代新風的社會改革,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關系黨風政風民風。為發揮廣大黨員、幹部帶頭示範作用,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推動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老一輩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積極倡導下,在各級黨委和政府大力推動下,廣大黨員、幹部帶領群眾積極實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喪葬陋俗,樹立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殯葬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突出表現在: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下滑、骨灰裝棺再葬問題突出,土葬改革區亂埋亂葬、濫佔耕地現象嚴重,浪費了大量自然資源,破壞了生態環境;重殮厚葬之風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費現象滋生蔓延,加重了群眾負擔;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個別領導幹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大墓豪華墓,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現象亟需整治。
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是移風易俗,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的應盡責任;是推動文明節儉治喪,減輕群眾喪葬負擔的重要途徑;是加強黨風政風建設,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是解決人口增長與資源環境矛盾,造福當代和子孫後代,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黨員和幹部帶頭、廣大群眾參與、全社會共同推動的殯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積極推動殯葬改革
(一)帶頭文明節儉辦喪事,樹立時代風尚。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要在殯儀館或合適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採用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發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朴。對於逝者生前有喪事從簡願望或要求的,家屬、親友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二)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保護生態環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幹部去世後必須實行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准建墓立碑。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少數民族黨員、幹部去世後,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
(三)帶頭文明低碳祭掃,傳承先進文化。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祭奠、低碳祭掃,主動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方式緬懷故人,弘揚慎終追遠等優秀傳統文化,不得在林區、景區等禁火區域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積極參與社區公祭、集體共祭、網路祭掃等現代追思活動,帶頭祭掃先烈,帶領群眾逐步從注重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
(四)帶頭宣傳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新風正氣。黨員、幹部要積極主動宣傳殯葬改革,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自覺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倡導文明新風。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積極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對不良傾向和苗頭性問題,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糾正,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
三、大力營造有利於殯葬改革的良好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作為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黨風政風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堅持以黨員、幹部帶頭為引領,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自覺性。組織部門要注意掌握黨員、幹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宣傳、文明辦等部門要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工商、林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基本殯葬服務供給,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措施,規范殯葬服務市場秩序,督促黨員、幹部破除喪葬陋俗,加快推動殯葬改革。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基層黨組織、村(居)委會以及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社會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殯葬改革。
(二)注重統籌規劃,提高保障水平。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立足實際,制定和完善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明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人口、耕地、交通等情況,科學劃分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統籌確定殯葬基礎設施數量、布局、規模和功能。加大投入,重點完善殯儀館、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便捷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網路,為推動殯葬改革創造有利條件。
(三)完善法規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加快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健全基本殯葬服務保障、殯葬服務市場監管、喪事活動管理執法等方面制度。進一步健全和規范對亂埋亂葬、違規建墓等行為的行政強制執行制度。積極建立殯葬改革激勵引導機制,實行生態安葬獎補等獎勵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追究,對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深入宣傳殯葬法規政策,普及科學知識,倡導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大力宣傳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先進典型,傳播正能量。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曝光負面案例,努力營造有利於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㈤ 關於殯葬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現在沒有這方面的專門法律,2012年12月3日民政部分布了《關於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
內容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切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提升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和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國發〔2012〕29號)和《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國發〔2012〕17號)要求,現就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重要意義
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為城鄉低收入群眾乃至全體社會成員身故後提供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殯葬服務,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民生工程。近年來,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各地陸續出台了一批以面向不同群眾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為主要內容的惠民殯葬政策,不同程度地減輕了群眾喪葬負擔,增強了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但是,惠民殯葬政策還存在覆蓋范圍窄、保障水平低、分布不平衡、實施方式單一等問題,特別是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殯葬服務救助保障水平差距較大,對於群眾主動進行葬式葬法改革的鼓勵性措施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積極性,制約了殯葬改革的順利推行和殯葬事業的健康發展。
各地必須深刻認識到,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著力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是切實減輕群眾殯葬支出負擔、實現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徑,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應有之義,是保護資源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客觀要求,是深化殯葬改革、推動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內在動力。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加大資金投入,把實施惠民殯葬政策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全面推進,抓實抓好。
二、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滿足群眾殯葬需求、維護群眾殯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基本殯葬服務納入政府公共服務保障范圍,著力解決城鄉居民基本殯葬需求,大力支持綠色環保、生態節地、文明節儉的殯葬方式,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蓋城鄉、持續發展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加大供給。充分發揮政府在推行惠民殯葬政策中的主導作用,在明確各級政府殯葬公共服務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其加大殯葬公共服務供給和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統一與分級相結合的原則,統籌安排惠民殯葬政策配套資金,不斷增強惠民殯葬公共財政保障能力。
2.統籌城鄉,明確重點。統籌城鄉區域間殯葬公共服務供給,加大惠民殯葬政策向農村、貧困地區和城鄉低收入群體傾斜力度,重點解決好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殯葬需求問題,有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3.保障基本,逐步增項。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殯葬工作實際,合理確定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進度安排,優先保障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殯葬公共服務的供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增加服務項目,提高惠民標准,豐富惠民形式。
4.提升服務,注重實效。要切實落實惠民殯葬政策措施,不斷加強殯葬公共服務機構設施和能力建設,完善與基本殯葬服務相配套的設施設備,規范惠民相關程序和辦理要求,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確保殯葬活動的全程救助落到實處。
(三)主要目標。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鼓勵群眾主動參與殯葬改革,有效提高遺體火化和骨灰生態安葬水平,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全國火葬區全面建立基本殯葬服務保障制度,基本實現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具體措施
(一)明確政策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科學制訂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積極爭取以政府發文或協調相關部門聯合發文形式發布實施。要明確惠民具體項目、政策覆蓋人群、救助保障標准、資金來源渠道、申請條件程序等內容,盡可能簡化操作程序,減少結算環節,推行惠民項目減免「一站式」結算服務,確保便民、快捷、高效。要加強與優撫褒揚、社會救助、養老保險等制度的銜接,通過多種方式,對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對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參保人員的基本殯葬需求給予保障;對於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無名屍體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可按照當地標准實報實銷。
(二)堅持統籌推進。各地要遵循先易後難、先起步再提標的方法,有重點、有步驟、分層次地推動本地區惠民殯葬政策實施,逐步從重點救助對象擴大到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從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延展到獎補生態安葬方式。未出台惠民殯葬政策的地區要爭取於2012年年底之前將城鄉困難群眾基本殯葬需求納入保障范圍,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已經出台惠民殯葬政策的地區,要逐步擴大惠民范圍,增加服務項目,提高保障標准。要堅持遺體火化和骨灰生態安置並重,積極推動將樹葬、深埋、海撒等節地生態的骨灰安葬方式和土葬改革區群眾自願火化行為納入惠民政策覆蓋范圍,給予獎勵或補貼。要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研究制訂農村居民、流動人口、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惠民殯葬政策,努力實現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完善激勵措施。各地要積極出台政策措施鼓勵推行惠民殯葬政策,建立惠民殯葬政策出台情況定期通報制度,並將政策實施情況納入當地殯葬改革目標責任考核,將考核情況與評選表彰、示範創建、等級評定等工作掛鉤。同時,通過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殯葬設施建設改造項目、殯葬相關規劃立項等途徑,優先扶持政策出台地區,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出台惠民殯葬政策。
四、落實惠民殯葬政策的保障機制
(一)爭取公共投入。各地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將殯葬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務支出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健全殯葬公共服務投入和穩定增長機制。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劃要求,將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放在重要位置,爭取政府重點安排預算為城鄉基本生活困難家庭解決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並為採取骨灰撒散等生態安葬方式的身故者提供免費服務。要不斷加大與基本殯葬服務相配套的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力度,健全以遺體火化、骨灰存放及生態安葬為主的殯葬公共服務網路,保障惠民殯葬政策順利實施。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地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的惠民殯葬工作機制。要負責制訂惠民殯葬政策具體實施辦法,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服務對象資格審查、費用結算、檔案管理等工作,不斷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要加強與財政部門的協調,將實施惠民殯葬政策所需資金納入年度預算,足額安排,定期結算,並隨火化人員數量增減和物價部門收費標准調整做出相應調整。
㈥ 求幾條殯葬改革宣傳標語
殯葬改革宣傳標語1. 殯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國利民,惠及子孫。2. 貫徹國家殯葬法規回,大力推答進殯葬改革。3. 認真推行火葬制止亂埋亂葬4. 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用地,革除陋俗。5. 破除千年封建喪葬陋習樹立當代文明喪葬新風6. 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7. 倡導文明殯葬,保護生態環境。8. 破除喪葬陋習,倡導厚養薄葬!9. 禁止在「三沿五區」修建墳墓!10. 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11. 禁止二重葬!12. 堅決查處喪葬濫占土地和私修亂建墳墓!
㈦ 殯葬改革的目的意義及要求
一、目的意義
殯葬改革是我們黨和政府一貫倡導的一項社會改革,通過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不僅有利於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也有利於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同時,是保護中華民族生存環境和生存條件的迫切需要。
二`要求
以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四川省殯葬管理條例》和《四川省公墓管理條例》等殯葬法規政策為基本宣傳內容,號召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簡辦喪事、實行火葬,堅決杜絕以罰代法搞土葬的行為;宣傳群眾自覺實行科學、文明節儉辦喪事的先進典型,制止愚昧落後的、封建迷信的喪事活動。特別是要針對在我市利用公墓(含塔陵)非法宣傳投資買賣墓穴、塔位和牌位等殯葬設施的問題,各鎮人民政府和社區居委會要注意加強對這方面的正確引導,幫助廣大群眾提高自我保護和防範意識,避免上當受騙。
㈧ 殯葬改革宣傳語
1.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2.倡導文明殯葬,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綠色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3.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4.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5.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6.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7.推進殯葬整治,造福子孫後代。 8.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9.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法規! 10.禁止永久性建築材料修建墳墓! 11.殯葬改革,利國利民。 12.弘揚社會文明、倡導殯葬新風。 13.嚴禁毀田毀林毀路修墳建墓。 14.節約喪葬用地,給子孫留下一片凈土。 15.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16.禁止在「三沿五區」修建墳墓! 17.骨灰應存放在合法的公墓(骨灰堂)! 18. 禁止骨灰「二重葬」。 1.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2.倡導文明殯葬,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綠色殯葬,保護生態環境! 3.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4.推進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5.破除封建迷信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新風尚。 6.推行文明殯葬,構建和諧社會! 7.推進殯葬整治,造福子孫後代。 8.節約土地,禁止亂埋亂葬。 9.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省.市殯葬管理法規! 10.禁止永久性建築材料修建墳墓! 11.殯葬改革,利國利民。 12.弘揚社會文明、倡導殯葬新風。 13.嚴禁毀田毀林毀路修墳建墓。 14.節約喪葬用地,給子孫留下一片凈土。 15.禁止亂建墳墓,保護秀美山川! 16.禁止在「三沿五區」修建墳墓! 17.骨灰應存放在合法的公墓(骨灰堂)! 18. 禁止骨灰「二重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