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年重點優撫對象享受哪些新政策
目前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准還遠遠達不到「不低於或略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標准,優撫對象生活相對貧困的現象也越來越突出。因此,頒布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十分必要。
今後也不再劃分殘疾軍人「在職」和「在鄉」撫恤金標準的差異,同等級殘疾軍人的撫恤金標准相同。殘疾軍人凡參加工作的領取傷殘保健金,凡沒有工作的領取傷殘撫恤金。領取傷殘保健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職傷殘軍人,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鄉傷殘軍人。 「但是,殘疾撫恤金和殘疾保健金的標准差距很大。」 以2003年特等因戰殘疾軍人為例,同一等級的撫恤金和保健金兩者相差高達7820元。現在職殘疾軍人中有55%處於下崗或失業狀態,無論是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還是失業保險金數額均有限。同時殘疾軍人下崗失業後很難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處於失業大軍中的弱勢群體,其總體收入水平達不到殘疾撫恤金的標准,出現了相對不公平的現象。所以,根據新《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取消了原來的「撫恤金」和「保健金」的區別,實現了等級相同、待遇相同。
重點優撫對象:「三屬」(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
根據新頒布的《軍人優撫安置條例》,原先一部分對優撫對象的稱謂發生了改變。
這些被改變的稱謂包括:一、將原來的」革命傷殘軍人「改稱為」殘疾軍人」;二、將原來的「復員退伍軍人」分開表述,即「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三、將原來的「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中的「家屬」改為「遺屬」。「殘廢軍人」的稱謂是歷史上延續下來的。事實上,廣大殘疾軍人是「殘」而不「廢」。改用「傷殘軍人」也存在著涵義不全的問題,不能包括因病致殘的軍人,因此稱為「殘疾軍人」是比較合理的。
「復員軍人」與「退伍軍人」,這兩類對象分別有著嚴格的定義,復員軍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等,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在鄉的紅軍失散人員也按復員軍人對待)而退伍軍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兩者區別比較明顯,分開表述既明確又有利於把握。此外,「家屬」一詞表述不夠准確,一般認為是軍隊內部的特有稱呼,指軍人的配偶。而遺屬則指的是死者遺留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因此,用「遺屬」替代「家屬」比較准確,也符合法律用語。
② 優惠的詞語有哪些
優惠的詞語如下;
1優待yōu dài、 2讓利ràng lì、 3降價jiàng jià、 4減價jiǎn jià、 5實惠shí huì、
6落價luò jià、 7打折dǎ shé、8促銷cù xiāo、 9廉價 lián jià、 10返利fǎn lì
③ 退伍軍人怎麼安置與優撫
你沒關系,其它無語
國之政策,裙帶裙帶
④ 優撫對象是指哪類人
根據我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統稱為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撫恤對象包括:三屬」(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現役軍人家屬、——本條所稱的家屬是指軍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軍人生活的,十八周歲以下的弟妹、軍人自幼曾依靠其撫養,失去自養能力後又必須依靠軍人生活的其他親屬。
優待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參戰軍人、參核參試軍人、退伍軍人屬於優待對象。優待對象和撫恤對象統稱為優撫對象,
重點優撫對象指:殘疾軍人,「三屬」(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三紅人員(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伍軍人。
優撫對象有很多類別:
民政部門撫恤優待的優撫對象,共有十五類:
(1)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凡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包括抗日聯軍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的,有退伍手續或確切證明的,由地、州、市、縣民政部門審核,經自治區人民廳批准後,可確認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
(2)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凡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包括抗日聯軍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的,有退伍手續或確切證明的,凡經當地政府確認為西路流落人員的,可確認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
(3)紅軍失散人員:凡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包括抗日聯軍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的,因傷、因病、因戰斗失利或組織動員分散隱蔽,離隊失散,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查,縣、縣人民政府批准,可確認為紅軍失散人員。
⑤ 什麼是重點優撫對象
重點優撫對象:「三屬」(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
目前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准還遠遠達不到「不低於或略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標准,優撫對象生活相對貧困的現象也越來越突出。因此,頒布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十分必要。 根據新頒布的《軍人優撫安置條例》,原先一部分對優撫對象的稱謂發生了改變。
這些被改變的稱謂包括:一、將原來的」革命傷殘軍人「改稱為」殘疾軍人」;二、將原來的「復員退伍軍人」分開表述,即「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三、將原來的「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中的「家屬」改為「遺屬」。「殘廢軍人」的稱謂是歷史上延續下來的。事實上,廣大殘疾軍人是「殘」而不「廢」。改用「傷殘軍人」也存在著涵義不全的問題,不能包括因病致殘的軍人,因此稱為「殘疾軍人」是比較合理的。
「復員軍人」與「退伍軍人」,這兩類對象分別有著嚴格的定義,復員軍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等,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在鄉的紅軍失散人員也按復員軍人對待)而退伍軍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兩者區別比較明顯,分開表述既明確又有利於把握。此外,「家屬」一詞表述不夠准確,一般認為是軍隊內部的特有稱呼,指軍人的配偶。而遺屬則指的是死者遺留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因此,用「遺屬」替代「家屬」比較准確,也符合法律用語。 今後也不再劃分殘疾軍人「在職」和「在鄉」撫恤金標準的差異,同等級殘疾軍人的撫恤金標准相同。殘疾軍人凡參加工作的領取傷殘保健金,凡沒有工作的領取傷殘撫恤金。領取傷殘保健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職傷殘軍人,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鄉傷殘軍人。 「但是,殘疾撫恤金和殘疾保健金的標准差距很大。」 以2003年特等因戰殘疾軍人為例,同一等級的撫恤金和保健金兩者相差高達7820元。現在職殘疾軍人中有55%處於下崗或失業狀態,無論是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還是失業保險金數額均有限。同時殘疾軍人下崗失業後很難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處於失業大軍中的弱勢群體,其總體收入水平達不到殘疾撫恤金的標准,出現了相對不公平的現象。所以,根據新《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取消了原來的「撫恤金」和「保健金」的區別,實現了等級相同、待遇相同。
⑥ 優撫對象是指哪些重點優撫對象是哪些
重點優撫對象:「三屬」(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
目前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准還遠遠達不到「不低於或略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標准,優撫對象生活相對貧困的現象也越來越突出。因此,頒布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十分必要。
根據新頒布的《軍人優撫安置條例》,原先一部分對優撫對象的稱謂發生了改變。
這些被改變的稱謂包括:一、將原來的」革命傷殘軍人「改稱為」殘疾軍人」;二、將原來的「復員退伍軍人」分開表述,即「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三、將原來的「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中的「家屬」改為「遺屬」。「殘廢軍人」的稱謂是歷史上延續下來的。事實上,廣大殘疾軍人是「殘」而不「廢」。改用「傷殘軍人」也存在著涵義不全的問題,不能包括因病致殘的軍人,因此稱為「殘疾軍人」是比較合理的。
「復員軍人」與「退伍軍人」,這兩類對象分別有著嚴格的定義,復員軍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等,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在鄉的紅軍失散人員也按復員軍人對待)而退伍軍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兩者區別比較明顯,分開表述既明確又有利於把握。此外,「家屬」一詞表述不夠准確,一般認為是軍隊內部的特有稱呼,指軍人的配偶。而遺屬則指的是死者遺留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因此,用「遺屬」替代「家屬」比較准確,也符合法律用語。
今後也不再劃分殘疾軍人「在職」和「在鄉」撫恤金標準的差異,同等級殘疾軍人的撫恤金標准相同。殘疾軍人凡參加工作的領取傷殘保健金,凡沒有工作的領取傷殘撫恤金。領取傷殘保健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職傷殘軍人,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稱之為在鄉傷殘軍人。
「但是,殘疾撫恤金和殘疾保健金的標准差距很大。」
以2003年特等因戰殘疾軍人為例,同一等級的撫恤金和保健金兩者相差高達7820元。現在職殘疾軍人中有55%處於下崗或失業狀態,無論是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還是失業保險金數額均有限。同時殘疾軍人下崗失業後很難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處於失業大軍中的弱勢群體,其總體收入水平達不到殘疾撫恤金的標准,出現了相對不公平的現象。所以,根據新《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取消了原來的「撫恤金」和「保健金」的區別,實現了等級相同、待遇相同。
⑦ 我是一名09年畢業的大學生,我入伍當兵優撫金怎麼發啊
大學生入伍還是不錯的 本科的話一次性返還24000(按六千一年 *4)
優撫金有的 各個地區是不一樣的 有的參照城市標準的好幾萬一年了
大學生去的話 農村戶口的也參照城市的標准給的 至於你們伊春西林就不清楚了 這和地方經濟有關的 詳細的話可以詢問地方人武部的 他們很歡迎大學生入伍的 我是搞徵兵工作的 這個我清楚的
⑧ 社會優撫採集者退散名詞解釋
數據採集,又稱數據獲取,是利用一種裝置,從系統外部採集數據並輸入到系統內部的一個介面。數據採集技術廣泛引用在各個領域。比如攝像頭,麥克風,都是數據採集工具。
被採集數據是已被轉換為電訊號的各種物理量,如溫度、水位、風速、壓力等,可以是模擬量,也可以是數字量。採集一般是采樣方式,即隔一定時間(稱采樣周期)對同一點數據重復採集。採集的數據大多是瞬時值,也可是某段時間內的一個特徵值。准確的數據量測是數據採集的基礎。數據量測方法有接觸式和非接觸式,檢測元件多種多樣。不論哪種方法和元件,均以不影響被測對象狀態和測量環境為前提,以保證數據的正確性。數據採集含義很廣,包抱對面狀連續物理量的採集。在計算機輔助制圖、測圖、設計中,對圖形或圖像數字化過程也可稱為數據採集,此時被採集的是幾何量(或包括物理量,如灰度)數據。
⑨ 社會優撫名詞解釋
是國家和社會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對象通過撫恤、優待和安置,確保他們生活不低於當地群眾平均水平並帶有褒揚性質的特殊社會保障制度。
⑩ 優待有加 是成語嗎
「優待有加」不是成語,含「有加」的成語只有2個:
1、勖勉有加
xù miǎn yǒu jiā
【解釋】勖勉:勉勵。指一再加以勉勵
【結構】補充式成語
【用法】作謂語;指勉勵
【例句】他對我勖勉有加。
2、有加無已
yǒu jiā wú yǐ
【解釋】已:停止。不停地增加或事態發展越來越厲害。
【出處】《左傳·昭公七年》:「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宋·陳亮《復杜伯高書》:「然而左右獨以為不然,時以書相勞問,意有加而無已。」
【結構】聯合式。
【用法】一般用作謂語、賓語。
【正音】已;不能讀作「jǐ」。
【辨形】已;不能寫作「己」。
【近義詞】與日俱增
【反義詞】每況愈下
【例句】在偏遠地區;許多農民通過盜墓發財;雖然國家進行制止;但這種現象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