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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宣傳

發布時間:2021-07-12 20:46:55

Ⅰ 為什麼說本次個稅改革意義重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長足進步,經濟發展的重心已由更加註重效率向更加註重公平轉換。這要求我國個人所得稅也應由分類徵收向綜合徵收轉換。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近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這部法律自1980年出台以來的第七次大修,從草案內容看,不啻一次意義重大的變革。

現階段我國實行的是分類徵收的個人所得稅,不同類別收入的稅率是不一樣的。這就使得具有同樣收入的人之間,稅負可能差異很大。以作家為例,作家稿酬現階段的實際稅率為14%,而同樣收入的工薪階層則要使用七級累進稅率,這是不公平的。

本次改革將工資薪金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勞動性所得合並,按超額累進稅率進行征稅,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公平問題。但我國的綜合征稅正處於起步階段,還無法完全做到公平,還有部分所得適用比例稅率。未來隨著個人所得稅的進一步改革,有望將更多類型的所得納入到綜合課征的范疇,從而實現進一步的公平。

來源:鳳凰網

Ⅱ 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背景,內容和意義分別是什麼

背景:面對個稅的所有納稅人實行「一刀切」,而不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的輕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時,對個稅扣除標准缺乏動態管理,沒有與物價指數、平均工資水平的上升實行掛鉤,導致提高個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呼聲時有發出。

主要內容:將個人經常發生的主要所得項目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實行按月或按次分項預繳、按年匯總計算、多退少補的征管模式。

意義:改革後或將使大部分工薪族適用最低的一級或兩級稅率,同時符合最高稅率的高收入者數量也會增加。

(2)個稅改革宣傳擴展閱讀:

此次個稅改革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將個人經常發生的主要所得項目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實行按月或按次分項預繳、按年匯總計算、多退少補的征管模式。

二是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將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Ⅲ 個稅改革的改革概述

我國現行的個稅制度是一種分類個人所得稅制,即對納稅人的各項收入進行分類,採取「分別徵收、各個清繳」的征管方式取得個稅收入。這種個稅制度一方面在客觀上造成了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的問題。另一方面對個稅的所有納稅人實行「一刀切」,而不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的輕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時,對個稅扣除標准缺乏動態管理,沒有與物價指數、平均工資水平的上升實行掛鉤,導致提高個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呼聲時有發出。
而在一些個稅制度比較成熟的國家,一般採取的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除了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採取相應的分類外,還採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將其全年的收入納入計稅范圍,以家庭為主體徵收個人所得稅早就是國際慣例。而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要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之路,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便確定改革方向。2006年,這個改革方向還被寫入了「十一五」規劃。
當然,改革個人所得稅也不是孤立進行的,需要外部環境的配合。如我國個人徵信制度尚未建立,而要想中國個稅制度完善,徵信制度首先需要大力改進,讓有關部門把個人收入情況了如指掌。
此外,對於個人所得稅,政府歷來有兩個工作思路:調整稅制和加強徵收。這兩種選擇都有必要而且也都重要,並均會取得實效。但問題的復雜之處在於,兩種操作並非處於同一層面。相對而言,稅制結構的調整是基礎性的,加強征管則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行動。

Ⅳ 2018年個稅改革將如何進行

1、完善有關納稅人的規定。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了兩類納稅人:一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採用分類征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為11類,實行不同征稅辦法。按照「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要求,結合當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條件等實際情況。

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4項勞動性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居民個人按年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三)優化調整稅率結構。

一是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

具體是: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四)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准。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准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五)設立專項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

(六)增加反避稅條款。

目前,個人運用各種手段逃避個人所得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為了堵塞稅收漏洞,維護國家稅收權益,草案參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反避稅規定,針對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避稅行為,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

(4)個稅改革宣傳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參考資料:網路-個人所得稅

Ⅳ 個稅改革如何來體察「納稅人的心」

日前,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結束。僅僅一個月,近7萬人提出逾13萬條意見,數量遠遠高於同期其他立法的意見。從涉及個稅改革的媒體報道和網上民意來看,社會各界關注焦點集中在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和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的細則等方面,這無疑凸顯了人民群眾對實施個稅改革實現「減負」「增收」「縮小收入差距」「體現社會公平」的熱切期待。

個稅改革的大方向已定,後續法律條文的制定和落實,則需要相關部門綜合考慮財政收支、居民收支、消費指數等因素,充分吸納民意中的合理化建議,使之符合實際、行之有效、彰顯公平。正如專家指出的,個稅改革關繫到家庭收入、贍養系數、教育醫療成本、養老負擔以及征管等問題,「從初期看是調整起征點問題,從長遠看是規范收入分配問題。」惟有詳加體察「納稅人的心」,權衡不同群體生存負擔的差異性,消除收入渠道不同帶來的征稅差異,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更有利於稅制公平和社會公平,「修法」才能帶來溢出效應——讓納稅人不僅感受到收入增加了、生活壓力減輕了,而且因為公平感的獲得而主動提升依法納稅意識,不再為「合理避稅」而使出「三十六計」。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Ⅵ 個稅改革必須改嗎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網上公布,向社會徵求意見,個人所得稅改革再次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稅收可分為間接稅和直接稅,個人所得稅是十分典型的直接稅,在現代社會中,其功能受到高度重視。所謂直接稅,屬於其稅收負擔不可以或很難轉嫁,誰交了就是誰承擔的稅種。與間接稅相比,直接稅的這一特徵尤其明顯。比如,近年「營改增」改革中,宣傳上給出的基本概念是減輕企業負擔,但企業在增值稅稅率降低以後,在實際市場競爭中,他們還要比拼能否更多地把這個稅負轉到最終消費端。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則沒有這樣的問題,稅對誰征,稅負就由誰負擔。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變化,我國現行個稅在制度規定方面的缺陷也顯現出來。具體來說,一是這種將個人所得分為正面列舉11個征稅項目、適用不同計稅辦法的分類計征稅制,已不能適應現實生活的發展變化來涵蓋各種收入方式,並容易為避稅留下漏洞;二是稅率結構復雜,最有調節力度的是實行7級超額累進稅率的工薪收入,屬於勞動性收入,對金融資產收入等非勞動性收入卻無超額累進調節機制,這與「應對勤勞所得課以輕稅,對非勤勞所得課以重稅」的原則相悖;三是基本減除費用(即「起征點」)沒有隨物價變化的指數化調整機制,久受詬病;四是沒有對於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支出項目(如子女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租金支出等)作專項扣除,影響了稅負與家庭實際負擔能力的適應性;五是征管模式和體系不健全,除對工薪收入的「單位代扣代繳」征管效率最高之外,其他方面總體落後於時代發展客觀要求和稅收征管國際經驗。因此,個人所得稅改革勢在必行。

Ⅶ 談談新個稅改革的意義和影響

在通向總體和細分的稅制改革之路上,中國在2018年邁出了關鍵一步。通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在個人所得稅的制度框架下,增加一個全面的制度安排,它包括提高社會各階層普遍關注的稅收門檻,以及多年來受關注的專項扣除額。將2018個稅起征點作為切入點,探究此次個稅改革的具體政策,對人民生活水平的影響及個稅改革的深遠意義。

Ⅷ 簡單介紹下,個稅改革的幾個重要內容

1、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從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實施條例》作為《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行政法規,也應作相應修改。

2、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減除費用標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3、調整了涉外人員(即《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的附加減除費用標准。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准由3200元/月調整為2800元/月,
給個鏈接,您自己看。
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483/n480549/7515692.html

Ⅸ 有沒有人可以詳細的介紹一下新個稅法有哪些新改變

新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讓廣大人民群眾盡早享受減稅紅利,從10月1日起,將先行對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每月5000元的起征點進行扣除,並適用新稅率表。
利好一:工資薪金所得減稅幅度明顯
10月1日後取得工資薪金的納稅人,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並適用新稅率表,大部分納稅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減稅,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減稅幅度更為明顯。
根據不同收入群體的減稅情況表顯示,扣除「三險一金」後的月收入額8000元、10000元、20000元、50000元的人,稅改後應納稅額分別為90元、290元、1590元、9090元,與月起征點3500元相比,對應的減稅比例分別是73.9%、61.1%、49.0%、18.8%。
值得注意的是,因節假日原因,各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放的本應於10月份發放的工資,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稅率表。為此,稅務部門統一推廣使用的扣繳客戶端軟體已提供了相應稅款計算功能,但相應稅款仍需在法定申報期內申報繳納。
利好二:低稅率檔級距明顯拉大
除了提高起征點外,10月1日起將適用新的稅率表。本次工資、薪金所得的七檔稅率和以前一致,沒有變化,但是稅率級距有了明顯的變化,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明顯擴大,25%的稅率級距有所縮小,而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值得注意的是,稅法還調整了生產經營所得各檔稅率,其中最高檔35%稅率的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都將從稅改中受益。
「從前期對上海納稅人個人減稅測算情況來看,廣大納稅人都將充分感受到個稅改革的紅利,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減稅幅度明顯。」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負責人蘭敏表示。
利好三:納稅服務更便捷優化
自新個人所得稅法公布以來,上海市稅務部門開展了一系列全面廣泛的稅收宣傳行動。
一方面,對重點稅源、重點企業開展「一對一、點對點」的政策輔導。浦東新區稅務局先後走訪了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員工人數多,代扣代繳工作量大,納稅金額大,稅務部門主動輔導、答疑解惑;徐匯區稅務局走訪了區內大型勞務企業中智財務咨詢有限公司、中智上海經濟技術合作公司等,及時收集企業關切問題,回應企業訴求,解決企業困難。
另一方面,對廣大市民納稅人,開展「全方位、多維度、立體化」的稅收政策推送。利用上海稅務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渠道及時推送政策熱點,確保政策宣傳到位。同時,9月28日起,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上線12366智能咨詢平台,通過「人工+智能」的納稅服務咨詢,開展「靶向型」智能一體化個稅改革宣傳服務。
2019新個稅稅率表
假設一位納稅人為獨生子女,已婚,家有1個上小學的孩子,父母均已年滿60歲,工作在北京,目前在讀博士,月工資為1萬元,社保公積金扣除2220元,住房租金每月4000元。個稅改革前起征點是3500元時,他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23元。
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在不考慮到他愛人享受專項扣除的情況下,每月再享受4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600元。也就是說,這位納稅人的工資在扣除5000元起征點後,還要再扣除4600元,剩下的錢才繳納個稅。這樣,他每月或將無需繳納個稅。
可見,2019年新個稅法實施後,一個已婚已育的雙職工家庭,一個人月入過萬,享受最大的減稅力度已經可以不用繳納個稅了,這確實讓人感到很開心,但是也有更加令人難過的事情,這是月入一萬後減稅力度最大的個稅計算方法,還有很多稍微年輕一點兒的上班族將不會滿足諸多減稅條件,月入一萬還是要繳納很多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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