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經過他人同意進行直播,算侵犯肖像權或者違法行為嗎
近幾年來網路直播日漸繁榮,一些人利用網路直播平台開始盈利,就像上班一樣賺取薪資,背後有個人營銷也有推廣平台。無論如何,不管是個體還是群體,都屬於一種正常的營銷模式了。一些網路主播為了吸引眼球,想盡各種辦法賺取粉絲打賞和點贊,從而從中獲利。
侵犯肖像權,是指沒有經過他人同意,擅自盜用他人肖像的行為去盈利,就算沒有盈利也屬於違法行為。而網路直播這個平台幾乎都是以盈利為目的,很少有主播幾個小時說唱逗樂是為了讓你開心,大發善心的說談錢傷感情,去單純的義務勞動。所以沒有經過本人同意,擅自網路直播他人是可以算得上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同時也是違法的行為。如果涉及隱私,還侵犯了隱私權。
就像小時候我們上政治課,我記得書本里說過,如果影樓覺得你在他那裡拍的照片不錯,未經本人允許,擅自將你的照片放在他店鋪作為優秀樣片向其他顧客宣傳,從而獲取更多的拍攝訂單,這也是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更何況這種赤裸裸的網路營銷直播。
但我覺得也沒有必要把事情鬧那麼僵,如果你們是朋友關系沒有涉及隱私的話,警告一下下次不要這樣就行了。有可能他也是無意的,正好直播的時候你在旁邊。還有一種行為就是有些人喜歡戶外直播,直播的時候你是路人,剛好經過,我覺得這也是無心之過。當然,如果主播直播中言語過激,或者說到一些關於你的話題,你也可以進行合法的維權。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嘛!
② 網路主播拉人犯法嗎
網路直播運營方案:
1、 從運營的角度去看直播,發現主播的一些業務等方面的問題及時記錄並解決。負責新主播的業務培訓以及粉絲維護等方面的培訓。
2、 需求學會負責以下日常事務:音效卡/攝像頭相關的一切問題,無法正常開播相關的,主播是否有積極的狀態在直播,是否有正確的引導粉絲,言行舉止是否符合公司的規定要求,以及所有主播的粉絲群/vip群的實時關注並處理,並兼職負責線上場控部。
3、負責頻道主播的日常跳舞主持或者拉票拿周星等以及一些關鍵時候煽情維護粉絲以及轉換粉絲心理等工作,其次搭建好整個活動部門使其能正常運轉(線上活動策劃/主持,主持考核的招聘,)。頻道大型活動的策劃以及主持。
③ 網路上虛假廣告這么多,如果我直播揭穿他們,我會犯法嗎
不會,但你觸犯了他們的利益,很可能會受到他們的制裁,還可能受到人身攻擊,被謾罵、人肉等等,因為這個是利益問題,他們資本家唄。
④ 我想在網上做收費的直播間,請問違法嗎,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我覺的網路直播就是誘人犯罪,女主播利用美色讓別人刷禮物從禮物中得到高爆率收入這就是非法集資,有了人為了給主播刷禮物偷,搶,行騙,甚至有的人為了給主播刷禮物傾家盪產,家破人亡,你說這是不是犯法呢
⑤ 網路直播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網路直播平台及平台表演者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網路直播平台不具備經營主體資格,或者網路直播平台以及平台表演者直播內容違法違規,該網路直播經營單位以及平台表演者自身應當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以及法律責任,主體責任主要是自律責任,法律責任形式主要表現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主體責任。網路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提供的網路表演承擔主體責任,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以及經營行為負責。網路表演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內容審核方面,健全相關的內容審核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能夠勝任內容審核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管理人員,實現對表演者的表演行為以及互動等關鍵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健全相應的技術監控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違法違規表演行為並採取措施,通過關閉表演頻道等停止網路傳播,並向所在地文化市場主管部門報告。表演者對於網路表演活動承擔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自身要提升相應的道德職業素養,自我約束,自覺抵制包含有低俗、色情、淫穢、暴力、恐怖等內容的表演,自覺進行積極健康向上的網路表演活動。
民事責任。網路表演經營活動中一部分違法違規表演行為,對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會造成一定的損害,此時其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民事責任形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將兩種以上的民事責任形式進行合並適用。例如侵害名譽權的網路表演活動,可以要求表演者或者網路直播平台賠償損失,這也是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應用最為廣泛的侵權責任形式;可以要求行為補償類責任,包括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以及恢復名譽,將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放在一起規定,是因為兩者關系較為密切,名譽受損時可以將消除影響作為恢復名譽的方法;還可以要求承擔事前事中的行為防控類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行政責任。利用網路表演平台從事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違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有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的形式主要包括:取締、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互聯網文化活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例如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法律禁止的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內容,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宣揚邪教迷信內容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停止提供,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特定數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直到吊銷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刑事責任。利用網路直播從事煽動推翻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利用網路直播活動銷售偽劣產品、進行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傳播色情、淫穢物品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利用網路直播活動侮辱他人、誹謗他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進行詐騙、敲詐勒索等侵犯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等,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⑥ 搞網路直播違法嗎
在有相關的合法的證照,有IDC備案的網站上是不違法的。
⑦ 網路直播平台及平台表演者需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您好,
如果網路直播平台不具備經營主體資格,或者網路直播平台以及平台表演者直播內容違法違規,該網路直播經營單位以及平台表演者自身應當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以及法律責任,主體責任主要是自律責任,法律責任形式主要表現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主體責任。網路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提供的網路表演承擔主體責任,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服務以及經營行為負責。網路表演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內容審核方面,健全相關的內容審核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能夠勝任內容審核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管理人員,實現對表演者的表演行為以及互動等關鍵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健全相應的技術監控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違法違規表演行為並採取措施,通過關閉表演頻道等停止網路傳播,並向所在地文化市場主管部門報告。表演者對於網路表演活動承擔的主體責任,主要表現為,自身要提升相應的道德職業素養,自我約束,自覺抵制包含有低俗、色情、淫穢、暴力、恐怖等內容的表演,自覺進行積極健康向上的網路表演活動。
民事責任。網路表演經營活動中一部分違法違規表演行為,對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會造成一定的損害,此時其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民事責任形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將兩種以上的民事責任形式進行合並適用。例如侵害名譽權的網路表演活動,可以要求表演者或者網路直播平台賠償損失,這也是造成他人損害的情況下應用最為廣泛的侵權責任形式;可以要求行為補償類責任,包括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以及恢復名譽,將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放在一起規定,是因為兩者關系較為密切,名譽受損時可以將消除影響作為恢復名譽的方法;還可以要求承擔事前事中的行為防控類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行政責任。利用網路表演平台從事違法行為,違反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違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但是尚不構成犯罪的,有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罰的形式主要包括:取締、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互聯網文化活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例如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法律禁止的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內容,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宣揚邪教迷信內容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停止提供,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特定數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直到吊銷相應的經營許可證。
刑事責任。利用網路直播從事煽動推翻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竊取、泄露國家秘密、情報或者軍事秘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利用網路直播活動銷售偽劣產品、進行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傳播色情、淫穢物品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利用網路直播活動侮辱他人、誹謗他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進行詐騙、敲詐勒索等侵犯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等,構成犯罪的,還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希望解答了您的疑問。
⑧ 在網路上賣直播課程的錄制視頻違法嗎
如果你買的是別人的直播課程,而且沒有得到別人的許可,那就是違法的
⑨ 現在流行的直播帶貨,哪些行為屬於違法
虛假誇大產品作用以及價值就是屬於違法行為。因為虛假誇大產品的作用以及價值就會導致消費者花費過高的經濟成本買到名不符實的產品。而現在的電商網路主播經常和一些電商廠家串通一氣,來故意蒙騙消費者。原來很多電商廠家所出售的產品,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實際作用,但是通過電商主播的言論包裝,使得產品增加了很多虛假的附加價值,這也使得一些不知內情的消費者上當受騙。
雖然現在電商帶貨成為了一件時髦的事情,而我們在購買這些電商推薦的產品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因為電商推薦的這些產品我們根本看不見摸不著,也因此我們必須要找到值得信賴的電商廠家選擇購買。要不然一旦買到質量糟糕的產品的話,一定會讓我們的損失變得更大。
⑩ 從法律層面看網路直播各種違法行為
如果是具備新聞屬性的 ,應該是要有網路視聽許可證的,這部分比較難申請,一般是要有國企的背景才可以。
在移動端,類似咖喱直播、斗魚之類的直播軟體,目前好像還沒有看到有什麼特別明確的要求。主要是在移動互聯網這邊很多法律都還不齊全。而且要求一般小公司要視聽許可證,感覺挺難的。。。
不過網路文化許可證應該都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