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更好的發揮基層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圍繞發展,注重能力培訓,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人大工作的水平。什麼是代表素質?人們往往會把它看成是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等,其實並不盡然。代表素質當然要以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和有關業務知識如經濟、法律等知識為基礎。但是,比這個更重要的是代表的能力和責任,是代表體察民情、為民請命的精神。
近幾年來,基層的人大代表,在開會時很少發言,或者發言最多隻是表表態而已,沒有提出真知灼見,也不敢為民眾之事大聲疾呼。作為基層人大代表,在任職期間,有沒有代表的責任,有沒有對民眾的責任,並且敢不敢表達民眾的意志,這是最重要的代表素質。因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人大代表的培訓,除了加強經濟、法律等業務知識的培訓,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代表責任和代表意識。也就是說,在對基層人大代表培訓時侯,要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要通過學習培訓,讓人大代表對自身的地位、作用和職責有一個明確的認識,讓他們知道開會怎麼說?閉會怎麼干?增強他們「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責任意識。使他們深感自己肩上有擔子,給群眾作宣傳有底子,參加管理國家事務有點子。
二、圍繞發展,健全工作機制,激發代表工作熱情
要使人大代表適應不斷發展新形勢的要求,更好履行代表職責,管理國家事務,就要與時俱進地創新工作機制,激發代表工作熱情。
一是要創新聯系機制。即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選民制度等。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分片聯系、定期走訪代表,市、縣、鄉三級代表之間以代表小組為單位建立固定聯系,代表與選民之間保持經常性聯系。常委會與代表之間、代表相互之間、代表與選民之間的聯系必須加強,要在相互密切上下功夫,要在制度上作文章,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
二是要創新代表活動機制。縣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及各代表小組都要制訂代表活動制度。要明確規定代表在閉會期間執行職務的內容和形式。
三是要創新激勵考評機制。要根據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數量、質量,走訪並幫助選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視察、評議的情況等內容,逐一量化代表履職的工作責任和目標;開展優秀人大代表,優秀議案、建議和意見,優秀調研報告,優秀新聞信息評比活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精神的和物質的獎勵,以便揚先策後。
四是要健全、落實代表辭職、罷免、終止資格制度。尤其對未經批准多次不出席人代會的代表,要嚴格按法律規定給予處理,以暢通人大代表的「出口」。
五是要要推廣、完善代表向選民、選舉單位述職制度,建立和完善選民或原選舉單位監督代表的機制。督促代表自覺履行職責,加強對那些「不作為」和「亂作為」的代表進行監督,極力避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情況發生。
三、圍繞發展,營造寬松環境,改善代表履職條件
代表履職,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環境。要改善人大代表的履職條件需要各方面的積極配合。
第一,黨委的重視和支持是關鍵。代表工作是否活躍,是否有效,黨委的重視和支持是關鍵。常委會黨組要適時向黨委報告常委會的工作,爭取黨委多研究人大工作,爭取黨政領導人大代表積極參加代表活動,並及時解決代表工作中的實際和問題。代表活動期間,要求黨委、政府盡可能地不安排會議和其他重要工作,這樣,就能突出了代表活動的聲勢和重要,同時,又能保證代表活動的參與面,特別是能保證黨領導幹部代表的參與。這樣,黨政領導就能聽到基層代表的聲音,了解到基層群眾的呼聲,代表活動會收到好的效果。
第二,建家立室,打造工作平台。代表要有效地履行職責,必須聯絡有點,活動有家。這就要求基層鄉鎮人大出席團,對本區域內的各級人大代表進行科學編組,以組為單位建立活動室。活動室要公布代表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有了代表活動室,就便於代表集中學習,開展活動,相互聯系。同時,也為選民向代表反映情況,代表聯系選民提供了方便。這樣,代表小組活動室就成為信息的樞紐,收集社情民意的窗口。
第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通過報刊雜志,各種會議和其他一些形式,宣傳縣、鄉兩級人大的工作情況和人大代表的先進事跡,擴大人大工作的影響面,形成全社會重視人大工作、關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人大召開每次會議,開展每一項活動,要盡可能地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刊有信息,讓廣大人民群眾都知道人大代表在履行職責,在為民辦事。
第四,要為人大代表提供知情知政服務。要按照創建學習型組織的要求,要幫助和指導鄉鎮人大主席團及代表小組制定活動計劃,開展活動,對代表在執行職務過程中遇到問題和困難及時幫助解決。要撥付好代表活動經費,對無固定收入的代表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給予誤工補貼,及時報銷差旅費、資料費。要為代表小組聯系視察單位、交通住宿,提供後勤保障服務。要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傳遞制度,凡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決議、決定,應定期通過公報、簡報、刊物等向代表公布,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特別是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等要向代表通報。要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和旁聽大要案件庭審的制度。通過各種途徑讓人大代表及時了解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一府兩院」的工作情況,為人大代表提供知情知政服務,從而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職能。
四、圍繞發展,周密組織活動,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
代表活動,是代表履行職責,行使管理國家事務權力的有效載體。要緊緊圍繞黨委的中心工作,精心組織安排代表活動,使代表活動既體現民意,與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又能寓支持於監督之中,與政府工作合拍,代表活動就能取得較好效果。這樣,即使人大代表高興,群眾滿意,又能有效地促進「一府兩院」的工作。
❷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鄉鎮人大代表
還是老規矩,選擇前進:
1、先看歲數,如果你是60往上了,就不要考慮了,版都權是名譽上的了,不會有實質性的工作。
2、如果你是30左右,那就往下繼續。
3、能當人大代表的,無非是幾個條件:要麼很有錢,要麼在某一領域有接觸卓越的貢獻,要麼在當地有很高的威望,要麼是某一方面僅存的代表性人物。。。。
4、如果有錢,那麼任何事都迎刃而解,不用考慮別的,你就拿錢砸,拿錢砍!誰不服就拿錢砍死他!他不吃這套就砍他領導,砍他上級,總有能砍倒的。
5、如果你是技術性人大代表,那麼就復雜了,首先你必須在本行業內滿足絕大多數人,其次再考慮上級,然後就利用本行業的便利拍上邊兒唄,這個具體執行你自己體會。
6、如果是地方性人大代表,那就更麻煩了,最多你鬧個土皇帝,不會有多大成就了,知道阿沛阿旺晉美,賽否定艾則孜么,你可以參照一下。
7、如果是特工人大代表,那就直接等待指令,然後「代表」當地百姓完成上面下達要求你表示的所謂「民生民願」就行了。
❸ 基層人大代表具體怎樣開展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努力提高代表素質,發揮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基礎和依託。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發揮好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職水平。我們在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中應做到以下六點: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代表工作的指導。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程,經常研究工作,幫助解決問題,從政治上、經濟上積極支持人大代表開展工作。縣人大常委會及各鄉鎮人大主席團要充分創造條件,通過精心組織人代會期間和閉會期間的代表視察、執法檢查、評議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充分調動廣大代表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積極性。
(二)完善代表結構,保證代表作用的有效發揮。要正確處理代表結構與代表素質間的關系,找准代表構成、代表履職能力和發揮代表作用間的結合點,一方面要考慮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學界定代表的界別和條件,力求做到職業結構多面化、知識結構合理化、黨派結構多元化、年齡結構階梯化,以保證各階層的利益和訴求通過其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代表反映到決策中來。另一方面,不能降低代表的標准,要考慮代表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能力素質對代表作用發揮產生的影響。一要在今後的人大換屆選舉中,增加一線和非黨代表的比例,避免領導幹部、企業經營者佔用工人、農民代表名額現象的發生。二要適當增加專業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領域更好地參與對政府各項工作的監督。三要進一步完善代表辭職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辭職制度,打破代表終屆制,確保代表隊伍具有較高的整體素質。
(三)加強代表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一是提高培訓的針對性。要根據當選代表自身的特點,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把憲法以及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等與代表履職密切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論、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議案和建議、代表活動等方面的知識作為培訓的重點,增強代表的法律意識,明確其權利和義務,完善其知識結構。二是豐富培訓的形式。要將多媒體、電子網路等現代技術運用到代表培訓中,不斷充實和創新培訓方式,使培訓工作跟上時代發展的需要。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代表就群眾和代表所關注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視察,並將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訓相結合,進一步拓展代表學習、交流的平台和空間,為代表履職創造更好的條件。要結合代表履職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開展個案講解培訓或專題培訓,提高培訓工作的實際效果。三是增強培訓的時效性。要適時組織代表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縣委和人大會議精神的學習,使代表及時將會議精神貫徹到履職當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銳性。四是保證培訓的經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訓貫穿於代表任期的全過程,通過探索建立代表培訓檔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於提高代表素質,發揮代表作用的長效培訓機制。
(四)落實代表知情知政權,充分發揮代表監督職能。一是實行工作通報制度。「一府兩院」及相關部門應盡量擴大政務公開度,通過規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將工作情況寄發給代表,使其充分、及時地了解政情。二是建立重大事項聽證會制度。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作重大決定,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定前,應通過召開代表聽證會、論證會、議證會、設立代表信箱等形式,聽取代表意見,了解群眾意願。三是建立代表列席政府會議制度。要積極創造條件,有計劃地組織代表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及有關會議,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務,監督政府工作。
(五)抓好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提高活動實效。閉會期間代表活動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代表作用的發揮。開展好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要重點從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突出主題。各代表小組在組織代表活動時,必須確定活動議題,圍繞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事、重點工程建設、常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開展視察、調研活動,提高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針對性、目的性。二是規范程序。組織代表活動要做到計劃詳實、內容充實、程序規范,每次活動都要有匯報、有座談、有視察、有建議,避免代表活動走形式、走過場的現象。三是鼓勵代表開展個人視察活動,充分利用代表個人持證視察的靈活性,深入基層和群眾,就涉及民生、影響群眾生活的具體問題進行視察調研,為提出代表建議提供可靠資料,提高代表活動的質量。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約見政府有關部門領導制度,加強代表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交流和溝通,利於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達的工作局面,增強工作的互動性,激發代表履行職務的責任意識。
(六)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職激勵與約束機制,激發代表履職積極性。一是推行代表履職情況通報制度。發揮代表履職檔案的作用,對代表任期內參加活動、專題審議、提出建議、開展視察等情況定期在全體代表或廣大選民中予以通報,同時將代表履職情況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通報,使代表置於社會、選民和原單位的監督之下。二是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職目標管理考核制度,通過定期開展批評、勸誡代表不作為活動的形式,提高代表履職意識,杜絕代表干與不幹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的現象。
❹ 怎麼能增強鄉鎮人大代表的意識,提高履職能力
依法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建議,是代表執行職務,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等的一項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主要渠道。如何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質量,需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共同思考。下面,就什麼是議案、建議,為什麼要提出議案、建議,如何提高議案、建議的質量,這三方面的問題和大家一起來探討學習。
一、什麼是代表議案和建議
(一)關於議案的概念和內容
所謂議案,「議」是商量、討論的意思,「案」是為解決某一問題的意見、辦法、措施。代表議案,就是指人民代表大會法定代表和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進行審議的,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的,需要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
1、代表議案的主要特徵
一是政治性。各級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為人民信賴的人。代表提出的議案,具體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是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的,因而具有鮮明的政治性。
二是民主性。議案又是民主政治的產物,充分體現了集中的人民意願,參與提議案的代表,要經過調研討論,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提出議案。代表聯名提出議案,領銜代表應當向參加聯名附議的代表提供議案文本,經附議人認真審閱同意後,再簽名附議。經議案審查委員會過半委員審查同意,在全體代表大會上進行表決,並以半數以上的贊成票方能成立。
三是權威性。提議案,是法律賦予代表的一種權利,是代錶行使管理國家事務權力的集中體現。議案經法定程序審議通過後,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和約束力,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和執行。因而,具有法律規定的權威性。
2、代表議案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第一,要達到法定人數才能提出議案。根據《憲法》、《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達到法定人數,人大代表才能提出議案。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會議期間,10人以上代表聯名,有權向本級人大提出屬於本級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鄉級代表大會會議期間,鄉級代表5名以上聯名,有權提出屬於本級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
第二,要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出議案。由於我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時間都比較短,為了對議案進行及時的處理,會議主席團都對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作出規定。代表議案必須在主席團規定的時間內提出。
第三,議案的內容必須是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需由人大處理的。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提出議案的范圍和內容主要是:(1)關於在本行政區域內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的事項。(2)關於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事項。(3)關於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項。(4)關於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規的建議。(5)關於加強和改進本級國家機關建設的重要建議。(6)關於罷免由本級人代會選舉產生的人員和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人員的事項。議案一經過大會審議通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地方組織法對縣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的規定,縣級人大代表議案的范圍不包括以下方面:(1)全國、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2)應當由鄉鎮(街道)人民代表大會及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處理的地方性事務;(3)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審判權、檢察權范圍內的事項;(4)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事務;(5)其他不屬於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范圍內的事務。
第四,對代表議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法規定,代表提出議案應當有案由、案據和方案。案由,提出一件議案的理由,內容要簡要、具體、明確,包括所提議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案據,所提議案的基本依據,案據可以是對問題的分析,對事實的闡述,也可以是對主客觀條件的概括,要有具體內容。方案,對所提問題的答案,也就是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和切實可行的方法。
第五,代表議案的處理程序。①立案提出。代表團或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主席團可有以下處理方法:一是決定列入大會議程;二是提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三是不列入大會議程,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四是對不屬於議案范圍的,作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②代表審議。指代表對大會主席團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進行大會表決前的審議工作,代表們可就議案內容發表自己的看法,經過討論修改,使議案內容更加完整。③代表表決。指代表審議後的議案提交大會表決。為了保持議案的嚴肅性,使其具有約束力,必須提出議案決議草案,提請代表大會通過,全體代表過半數贊成,通過決議,議案成立。若全體代表過半數反對或棄權,此項議案就不能成立。
第六,代表議案的撤回。根據代表法規定,代表提出議案後,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可以隨時撤回。但是,列入會議議程的議案,在交付表決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須經主席團同意。撤回議案的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議案交付表決後,提案人便無權撤回。
第七,代表議案辦結的程序。議案一經大會審議通過即轉入辦理程序,有關專門委員會或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和工作機構同政府有關部門聯系,協商交辦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辦理。有關部門辦理後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有關專門委員會將審議結果向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將該議案辦理結果書面向全體代表報告。
(二)關於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屬於本級人大以及「一府兩院」研究解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議、主張、批評和意見的總稱。通常被稱為「代表建議」。
1、代表建議的特徵
代表建議權不受時間、人數限制。內容廣泛,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期間可以行使,在閉會期間也可以行使。范圍廣泛,它包括國家機關各個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國家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族各個方面,以及黨、政、軍、民、工、農、商、學等各行各業。建議既可以是重大問題,也可以是具體事項。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建議,是向代表大會提出的;閉會期間的建議,是向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代表提出建議,是執行代表職務,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研究處理代表建議,並負責答復,是有關機關和組織的法定職責。
2、代表建議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
(1)①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②內容應該是屬於本級人大以及「一府兩院」研究解決的問題;③應該以書面形式提出;④一事一議,即一條建議只講一個問題或一個內容,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意見;⑤有標題和具體內容,即把反映的問題及要求寫得具體明確,簡明扼要;⑥使用統一印製的代表建議專用紙,包括首頁、附頁、簽名附頁;⑦書寫工整,字跡清楚,特別是姓名、代表證號、郵政編碼和詳細通訊地址,並親筆簽名;⑧代表提出的建議可以隨時要求撤回。
(2)下列情況不應當作為建議提出:①涉及解決代表本人及其親屬個人問題;②代轉人民群眾來信;③屬於學術探討、產品推介的;④沒有實際內容的;⑤其他不宜作為代表建議提出的;⑥代表對涉及個人和親屬的具體案件應當迴避,更不能作為代表建議提出。
(3)人大代表建議的處理程序:①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提出的代表建議由大會秘書處受理,人大常委會人事委根據代表建議進行整理交議案審查委員會,議案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列入議程,縣人民政府和有關機構及時建立承辦計劃,經研究並召開交辦會議,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具體落實;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提出的代表建議,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受理,並進行及時交辦;③代表向人大常委會、法院、檢察院及其黨群系統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辦理並負責答復;④代表向人民政府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建議,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交由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研究辦理並負責答復;⑤負責辦理代表建議的機關和組織,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代表,經交辦機關同意,可以延長至6個月內答復,代表對答復不滿意的,可以提出意見,由原辦理機關和組織在交辦之日起2個月內重新辦理並答復代表;⑥人大常委會人事委主動與承辦單位和相關代表聯系,了解督促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有關承辦單位應當加強辦理工作的落實檢查,不斷提高辦理質量。
(三)議案與建議的區別
1、共同點
代表議案和代表建議都是受人民委託實現訴求的直接有效的方式,都是代表執行職務的具體行為方式;議案權和建議權都是法律賦予各級人大代表執行職務的基本權利;各級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議案和建議都是執行代表職務,都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行使國家權力,都是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職責、發揮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徑和行之有效的具體表現形式。
2、不同點
(1)法定主體不同。代表議案與代表建議雖然都是由代表提出,但法律規定的主體有所不同,代表議案有法定人數限制,而代表建議沒有人數的要求;代表議案的法定人數是:全國人大代表30名以上、地方縣級以上人大代表10名以上、鄉鎮人大代表5名以上聯名方可提議案,代表建議沒有法定人數要求,各級人大代表可以單獨提出建議,也可以聯名提出建議。
(2)時間要求不同。代表議案必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提出,且每次會議都有明確的截止時間要求;而代表建議沒有時間要求限制,無論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還是閉會期間,都可以提出代表建議。
(3)受理機關和處理方式不同。代表議案的法定受理機關只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其常設機關--人大常委會不是法定受理機關;而代表建議的法定受理機關是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在閉會期間也可以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處理方式上,議案有一整套法定處理程序,而建議則是由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直接交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辦理就可以了。
(4)內容範圍不同。代表議案的內容應當是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能夠解決的,否則不能成案;代表建議的內容廣泛,沒有范圍限制。
(5)處理要求不同。代表議案一旦成立,有關機關、組織必須認真研究處理,限期辦理結束,一般要求當年必辦並要在來年人代會上向全體代表報告辦理情況的,通常是在下次人代會例會召開之前辦理完結,並在下次人代會例會上報告辦理結果;代表建議涉及內容廣泛,有些建議有關機關、組織經過努力能夠解決,有些建議一時難以解決,甚至有些建議非許可權范圍內的事項,因此法律只原則規定了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復,一般條件成熟的當年必辦,暫時條件不成熟的,根據成熟的條件逐年辦理,但是必須給代表一個明確的答復,讓代表理解。
(6)發揮作用不同。代表議案成案後,標志著國家權力機關作出重大決策的開始,審議和表決議案是各級人大行使職權的重要途徑之一;而代表建議是個體行為,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復,是代表與有關機關、組織相互溝通的過程。
(7)撰寫要求不同。前面已經講到,法律規定代表議案應由案由、案據和方案構成,代表建議的寫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寫法可以靈活一些,但必須要寫清楚要解決的問題,為什麼要解決,以及對解決這個問題有什麼好處等。
二、為什麼要提出代表議案和建議
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是法律賦予代表的神聖權利,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於促進「一府兩院」工作,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完善人大代表提交議案建議機制是當前民主政治建設的迫切需要,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在當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充分行使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一個迫切要求,就是要進一步完善代表提交議案建議的機制,把人大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積極性充分地調動起來,讓他們蘊藏的創造性充分地發揮出來,讓他們內在的意願充分地表達出來。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三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保證全面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的全面實現。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優越性,它的具體體現程度、人民代表大會發揮作用的程度、人民意志的代表程度、人大對其他國家機關的有效監督程度等方面,與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程度有著直接的聯系。人大代表作用的外在表現形式之一,就是提交議案、建議。人大常委會通過督促「一府兩院」對議案、建議辦理和落實,把人民群眾的心聲轉化為現實。由此可見,影響代表作用大小的一個直接因素,就是代表所提交議案、建議的質量高低。所以,提高議案、建議質量,是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的必備條件和基礎。人大代表將群眾的願望以議案、建議的形式提交給人大,這既是代表的權利,又是代表的義務。代錶行使權利是否充分,履行義務是否到位,關鍵的一點就是看能否提交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如果議案、建議數量少,質量差,那麼,人大代表要真正地發揮當家作主、為民說話、替民辦事的作用,將是很難實現的。換句話說,沒有高質量的議案、建議為基礎,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就是一句空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也將受到削弱。因此,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必須從提高代表的素質和能力入手,切實做好提高議案、建議質量這項基礎性工作。
三、如何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質量
議案和建議的質量標准,從代表角度說,根本目的是反映民意訴求,推進「一府兩院」工作。因此,議案和建議只有與黨委中心工作同向,與人大監督重點合拍,與政府工作同力,與群眾願望吻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是一份高質量的議案、建議。
(一)認真學習。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憲法》、《組織法》、《代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我縣制定的相關政策,這是人大代表應掌握的一些基本知識,也是提出議案、建議的有力依據。代表只有深刻認識我國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深刻認識《憲法》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才能保證其在全社會的貫徹實施。代表只有準確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識人大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熟悉、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深刻理解人大代表執行的職務不是一般職務,而是政治職務、國家職務,不斷提高代表責任意識,增強依法履行職責,才能自覺發揮代表作用。好的議案、建議不僅需要提出問題,還要給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所以,代表僅有提出建議的熱情還不夠,還必須要有較為豐富的知識儲備、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較強的溝通交流能力、敏銳的社會觀察能力和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這就要求,代表必須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養成勤於學習、勤於思考的習慣。要盡量全面的涉獵科技、法律、經濟等各方面知識,增加知識儲備。
(二)了解情況。要提出好的議案和建議,就要重視調研,毛澤東同志說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好的議案、建議離不開深入細致的調研,甚至可以說,調研的質量決定提出議案、建議的質量。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要通過相關部門的工作予以實施,是不是切實可行至關重要,只有符合實際情況的議案、建議,才能取得好的社會效果。所以,議案、建議議題確定之後,首先要圍繞該議題,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爭取盡可能全面的掌握實際情況。調研過程中,不僅要了解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和要求,更要到群眾中去,多傾聽群眾的意見,善於集中群眾的智慧。結合代表視察、調查、執法檢查、約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專題座談等活動,細心傾聽民眾呼聲,敏銳地體察到民眾意願,圍繞涉及全局性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圍繞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難點問題,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掌握真實情況,科學分析、判斷、綜合,然後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的議案和建議。
(三)選好議題。近年來,我縣代表提議案、建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代表對重大事項把握不準,所提議案偏離工作大局。有相當多的代表平時很少參與重大活動,對我縣的政治、經濟等全局性工作知之甚少,不少人對每年的「重大事項」胸中無數,沒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需迫切解決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大多數代表的議案、建議往往只站在本部門、本單位、本鄉鎮的角度,提出需要解決的一些具體問題。從我們統計的結果看,近幾年主要是哪裡的代表給哪裡提,並且大都是修路、建集貿市場、農田建設等方面的議案、建議,這些議案和建議缺乏全局性,偏離了全縣工作大局,很難得到議案審查委員會的認同,同樣也得不到大會主席團的支持。二是代表對議案要素把握不準,所提議案解決起來難度較大。有些代表平時對法律學習較少、對黨和國家現行政策研究較少,深入基層調研少,雖然提了不少議案,但大多數屬於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共性問題,縣級人大無法解決;有的議案只有案由、案據,沒有方案,有的代表將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與「一府兩院」的職權混淆,導致有些議案超越了人大的職權范圍;有的代表誤認為只要是10人聯名提的就是議案,少於10人就是建議,致使領銜代表盲目找代表簽名,不知情代表礙於情面盲從簽名,人為造成議案、建議混淆,近兩年,大會期間收到的議案中有90%左右屬建議范疇。三是代表對提出的議題缺乏全局性。人大代表來自各個方面,由於知識結構、文化程度和職業傾向等因素的影響,代表在提出議案或建議選題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民意基礎各不相同。所以,代表選擇議案和建議的議題時,一定要結合我縣實際,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圍繞廣大幹部群眾普遍關心、關注的問題和事項,廣泛徵求人民群眾的建議和意見,真正把群眾的呼聲通過議案和建議的形式反映出來。
選好議案、建議的主題要把好五點要求:①群眾性,代表議案、建議的產生首要前提就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及時掌握第一手材料,認真進行分析歸納,把群眾最關注的問題列為議案、建議的議題;②准確性,代表必須了解所提出問題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證所提出的議案、建議,既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又符合本地區實際;③全局性,善於圍繞本地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提議案、建議,善於從維護大多數人利益方面提議案、建議;④可行性,議案、建議提出時,要做到有問題、有分析、有措施,承辦單位能夠辦得到、行得通;⑤前瞻性,代表應從局部的問題出發,通過細致的調查研究和深入的思考,發現帶有全局性的問題,提出符合最廣大群眾利益的議案、建議。
❺ 如何確保鄉鎮人大代表選舉順利進行和大會如期召開
第一,在新一屆鄉鎮人大代表選舉完成後,及時召開主席團會議。
第二,擬定會議日程(草案)和選舉辦法(草案)。
第三,對新一屆人大代表進行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憲法、代表法、地方組織法。
第四,組織新一屆人大代表開展會前活動。
第五,提出的各項名單(草案)。
第六,列席會議人員范圍。
第七,組織召開預備會議。
❻ 如何發揮鄉鎮人大代表閉會期間的代表作用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最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擔負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主體,肩負著黨和人民的重託,是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的重要力量;代表的作用不僅體現在人代會期間,更體現在閉會期間日常的工作中,體現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為此,開展好鄉鎮人大閉會期間代表的活動,對加強我國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鞏固基層政權和黨的執政地位,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鎮人大通過組織各級人大代表開展「五比五爭」活動,明顯增強了人大代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人民滿意的代表層出不窮,成為我鎮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全面建設小康附城的一支重要的中堅力量。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比素質,爭當勤奮學習的表率。我鎮人大每年都要採取專題培訓、以會代訓的辦法,組織人大代表進行2—3次的「學理論,強素質」的學習活動,學習內容包括《憲法》、《代表法》、《選舉法》、《組織法》、《中國人大》、《晉城人大》等報刊刊發的有關人大工作的內容。每次學習活動結束後,鎮人大還要組織人大代表進行理論知識測試,重點掌握人大代表應掌握的基礎知識和理論知識學習運用情況,並將測試結果通報全體人大代表,近五年來,我們一共舉辦了12次集中培訓學習活動,先後有市、縣、鎮人大代表600餘人次參加,同時還將此與代表所在單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年終考核及勞模評比等掛鉤。此舉有效激發了我鎮各級人大代表參加理論學習活動、爭做有素質,有能力,有作為人大代表的積極性和上進心。
二、比意識,爭當勤於履職的表率。「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這是代表向選民的承諾,但如何去落實、落實的如何,是選民關注的焦點。目前,法律對代表的履職監督還缺乏硬性指標,致使部分代表產生了「干與不幹一個樣,干好乾壞一個樣」的思想。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我們每年都要精心組織市、縣、鎮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開展述職評議活動,接受選民監督,徵求選民意見。2009年以來,先後有6名縣、鎮人大代表向各自選區選民進行了述職。通過述職評議,增強了代表的履職意識、群眾意識、危機意識和選民的監督意識,促成了一些群眾急盼解決的難題的有效落實。如附城村實行「垃圾不落地」,集鎮環境衛生狀況有了根本改觀,就是通過代表向選區選民述職,廣泛徵求選民意見的情況下得到徹底解決的。
三、比貢獻,爭當推進發展的表率。提升發展能力、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是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要務。我鎮相當一部分人大代表是村或企業,單位的主要領導,推進轉型跨越發展,代表重任在肩。為此,我鎮人大特別注重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引導他們以富民為根本,以發展為己任,把幹事創業作為充實人生、豐富人生、精彩人生的第一選擇,市五、六屆人大代表、附城村黨總支書記秦三勝,任職八年多來,他結合本村「村大、人多、地少但又是集鎮所在地」的劣勢和優勢,探索出了「商業活村,工業富村,基礎強村」的轉型跨越發展新思路:先後籌資745萬元拆遷擴寬了集鎮西街,籌資73萬元建成了36間商住樓,將原破爛不堪的垃圾場改建成為平坦整潔的文化商貿大廣場,投資1260萬元新建了鳳翔路住宅新區,進一步加快了集鎮第三產業發展步伐。他在組織推進年產45噸煤礦技改項目的同時,籌資1435萬元實施了年產500萬塊煤矸石頁岩燒結磚項目,年產利潤達125萬元,為近百名農村剩餘勞動力創造了就業機會。累計投資5153萬元,大力改善村民的生產生活環境,先後完成了全村大街小巷路面硬化,極大地改善了村民出行條件;修建了設施一流、功能齊全的鳳山完小教學樓,兒童上學條件明顯改善;建成了鳳山生態園林公園,為村民提供了一個休閑養生和文化娛樂的優美環境。短短幾年,附城村就實現了由一個人口大村向一個經濟強村的轉變,進而跨入了省級新農村示範村的行列。
四、比服務,爭當聯系群眾的表率。我們一是實行了人大代表同原選舉單位和選民的聯系制度。定期組織代表深入選區和選民家中,利用自身的代表性和影響力,積極主動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大的決定、決議,提高群眾知法守法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看待形勢,認識大局,通過法律程序和正當渠道表達自己的願望。二是實行人大代表調查研究制度,規定每名人大代表每年都必須寫出一份有實際價值的調查報告,切實使代表做好反映社情民意,關注民生,集中民智的代言人,在黨和人民之間建起溝通的橋梁。如在去年我鎮多名人大代表通過實地調研,針對部分村實施新「五個全覆蓋」工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要切實把握好工程進度與質量的關系,切不可為了趕進度而忽視質量的建議,提交鎮政府加以重視和改進,從而確保了24個項目村所有工程全部建成為放心工程,受到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好評,並全部通過上級部門質量驗收。三是鼓勵人大代表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真正承擔起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協調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務,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五、比操守,爭當遵紀守法的表率。守法護法是人大代表的天職,遵紀守法是對人大代表最起碼的要求。我們採取開班培訓,閉卷測試,發放宣傳資料,贈送法制刊物及以案說法討論座談會,參加法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和矛盾糾紛調解活動等多種形式,著力強化代表法制意識,提高代表法律素質,增強代表依法辦事能力。要求代表廣泛宣傳憲法、法律,普及法律知識,做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實踐者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者,做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優秀人大代表。
按照《代表法》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鎮近年來學習貫徹落實《代表法》的實踐,特別是在各級人大代表中開展「五比五爭」活動,我有以下幾方面的深刻體會:
一、開展好人大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機制。包括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代表參加主席團視察檢查和調研製度、代表接訪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組織代表評議政府工作制度、代表公示制度等。
二、開展好人大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一是要為代表活動提供組織保證。二是建立重大情況向代表通報的制度,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證。三是要堅持定期向代表寄送資料的制度,以便代表深入審議各種議案、報告以及提出有質量的議案、建議。四是要為代表履行職責提供物質保證。五是要為代表增強素質提供學習保證。每屆代表任期內應分期分批輪訓一遍,促使其更好地行使代表職權。
三、開展好人大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要進一步規范議案建議工作,尊重代表民主權利。一是要圍繞「提出議案、建議有質量,辦理議案、建議有實效」的目標,採取多種措施,提高代表議案、建議提出及辦理的質量。二是要規范代表提出議案的程序,明確代表提出建議的范圍和程序。三是要完善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制度,提高辦理質量。四是要邀請代表參與建議的辦理工作。五是建立提出和辦理議案、建議的表彰激勵機制。
四、開展好人大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建立監督管理機制,促進代表依法履行義務。一是要建立代表履職檔案和嚴格代表參加會議制度等措施,規范代表履職行為,並定期向代表的原選舉單位和原選區選民通報,增強代表依法履職觀念。二是要建立代表述職評議制度。將代表置於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之下,增強代表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的意識。三是要建立代表履職評比制度。
五、開展好人大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優化代表隊伍結構。一是職業結構要合理化。保證各個界別的代表都有一定的數量,代表廣大人民群眾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二是知識結構多元化。以提高代表整體知識水平和議政能力。三是年齡結構要梯次化。既可使代表隊伍充滿生機活力,又可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❼ 如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新形勢下縣,鎮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作為地方人大的主體,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職責,如何發揮好代表作用,開展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關鍵所在,也是新時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如何開展我縣人大代表工作談一些看法。 一是圍繞黨委中心工作開展代表活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關鍵。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各級人大開展工作、組織代表活動,都要緊緊圍繞當前的中心工作來進行,通過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動,保障和推動縣委、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它與縣委、政府的工作是一致的,如何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是代表工作對政府的監督和支持達到最佳化,是人大工作者長期探索的課題。我們只有在工作中找准代表工作和黨政工作的切入點,形成良性互動,才能使代表工作沿著健康正確的方向發展。 二是重視代表在會議期間作用的發揮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一是要進一步做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鼓勵代表關注難點、緊跟熱點,積極提出合理化的建議,要督促政府認真辦理代表所提的各項議案、建議,並且辦出成效,充分調動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縣鎮人大要積極讓代表參加閉會期間的各項活動,使代表盡可能的了解經濟、政治、社會等方面的情況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便開展工作;二是縣鎮人大在召開各項會議時,應有計劃地安排代表列席參加,充分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代表的監督;三是要加強代表小組活動,代表小組活動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保證定期開展,形成制度,要通過開展學習、交流等活動,拓展代表的視野,增強代表的履職意識。 三是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源泉。要堅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善於推陳出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行使法定職權方面進行實踐創新,在依法行使職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行使法定職權的形式、措施和途徑,並在實踐中逐步完善。通過積極探索和實踐,促進代表工作跨上新台階,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出應有的貢獻,要不斷學習外地代表工作的先進做法和經驗,進一步提高完善自身工作,開拓創新,開拓我縣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提高代表素質、增強代表履職能力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礎。人大代表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著人大職能的發揮,而對代表進行經常性的培訓則是增強代表履職能力的有效辦法。縣鎮人大應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代表開展業務培訓。
❽ 如何充分發揮鄉鎮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抓制度建設,規范代錶行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立完善各項制度,是做好鄉鎮人大工作的基礎。一是健全會議制度。高度重視人代會會議的召開,要求人大代表准時參會,認真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及人大主席團報告。人大代表會前要積極走訪選民,會上代表人民群眾對政府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在鎮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共收到代表建議21條、批評9條,及時交由相關職能部門研究處理並限時答復代表。二是健全代表活動制度。制定了代表小組活動制度、代表評議制度、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代表培訓制度、主席團聯系代表制度、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制度等,對代表活動次數 、形式、要求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規范了代錶行為,增強了代表的自我約束意識,使代表活動的開展有章可循。三是健全主席團工作制度。建立了主席團學習制度、主席團議事規則、主席團聯系代表制度等,增強了主席團成員自身素質,確保召集、主持人代會會議和閉會期間組織開展代表活動等事務的規范化、制度化。
二、抓學習培訓,增強代表素質
人大代表作用的發揮與代表的素質高低有著密切的聯系,我鎮高度重視對人大代表的培訓。一是抓好業務培訓。鎮人大主席團針對一些新當選代表不熟悉代表工作的實際情況,採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對59名鎮人大代表進行了人大知識、《代表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增強了代表們對代表地位、作用、權利和義務的理解。各代表小組也在不同時段組織本小組成員集中進行了業務培訓2次。二是抓好實用技術培訓。鄉鎮人大代表大多數來自農村,為了提高代表素質,使代表更好地發揮「傳」「幫」「帶」作用,向群眾傳授科學技術,幫助和帶領群眾脫貧致富,通過舉辦科技講座、實地學習參觀等形式對代表進行科學技術培訓3次。還邀請市水產研究所專家、市農業局技術員來沙對農村代表們進行水產養殖、科學種田技術培訓。我們還組織部分人大代表參觀興龍村果樹專業合作社大棚蔬菜基地,學習大棚蔬菜種植技術。代表們通過培訓學習提高了種養水平,增強了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代表和選民都十分滿意。
三、抓活動開展,提升代表地位
一是代表廣泛參與,開展年終評議活動。每年年終組織我鎮的泰州市人大代表,興化市人大代表和鎮人大代表認真聽取鎮屬部門單位年度工作匯報,並進行測評打分。測評結果對外公示,作為部門單位年終評優的重要依據。各部門單位通過民主測評,進一步增強了為民服務意識,形成了爭先晉位的良好氛圍。
二是拓寬評議途徑,開展點評活動。隨著民主法治進程的進一步加快,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對評議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鎮人大通過調查研究,徵求各方意見,報經鎮黨委同意,每年開展點評、質詢活動。年中,鎮人大主席團邀請市、鎮部分人大代表視察調研和點評,鎮長和三位副鎮長及部分基層站所、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活動,集鎮辦事處、村建辦、派出所、土管所和水務站五個部門的負責人對上半年的工作進行匯報,代表們對他們所作的匯報逐一進行了認真點評,並提出了詢問,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議意見,效果極好。
三是了解民情民意,開展走訪選民活動。充分利用代表與群眾聯系密切的特點,當好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農村資源面積綜合利用過程中,王廣才、許宏亮、王長美、侍金鴻等代表通過走訪董庄、官河的選民,提出建議:1、南陽責任區所屬中心河西200多畝水資源面積由於溏口多而小,利用價值不高, 承包金每年不足3萬元,建議將其進行整合開發利用,增加集體和村民收入。2、董庄村小湖子面積1200多畝,沒有集中規劃,致使無序開發,實際利用面積不足800畝,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建議重新開發。這兩項建議引起了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作出部署,半年的實踐,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事實證明,代表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對政府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促使政府各項工作更加順應民心、體現民意,加速向服務型政府轉化。
四是維護社會穩定,開展信訪聽證活動。鎮人大主席團始終把信訪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工作來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人大代表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在調解糾紛中很好地發揮著評事員作用。對個別重大信訪案件,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聽證活動,近兩年分別對光耀村村民呂永志土地使用權信訪案和村民王振華與鄰里房屋建築糾紛案組織人大代表聽證,聽證會上,先由當事人陳述案情,再由參會代表公開辯論,他們實事求是,不帶陳見,擺事實,講道理,提出妥善解決矛盾的方法,使信訪人心服口服,人大代表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代表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❾ 鄉鎮人大代表職責是什麼
法律分析:1、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相關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2、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在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法律法規和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
3、按時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報告並發表意見,積極提出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等,努力行駛好大會期間的各項職權。
4、積極參加閉會期間人大組織的培訓學習、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評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代表向選民述職等各項活動;積極參加代表小組的各項活動。
5、保持與選民的密切聯系,積極參加全市人大代表的「統一見面日」活動和「民情綠色通道」活動,通過接待選民日、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收集和反映選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努力為人民服務。
6、在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和代表作用,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進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第四條 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二)按時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表意見,做好會議期間的各項工作;
(三)積極參加統一組織的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履職活動;
(四)加強履職學習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執行代表職務的能力;
(五)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六)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勤勉盡責;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