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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小學教師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2-06-15 12:39:22

⑴ 2011年新疆特崗教師招聘培訓通知什麼時候公布

8月17號公布的
根據《201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自治區定於2011年8月24日-8月31日,委託新疆師范大學、新疆教育學院對2011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進行崗前培訓,現將培訓事宜公告如下:
崗前培訓對象
在「2011年自治區面向社會為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中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全部合格,並經自治區審核確定的所有擬聘用人員,崗前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凡不參加崗前培訓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考資格,不予發放《2011年「自治區人才儲備編制計劃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通知書》。
崗前培訓內容和目標
通過採取集中授課、專家講座、研討交流等多種方式進行崗前強化培訓,重點對2011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擬聘中小學教師進行黨的教育理論、教育法規、方針、政策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專題教育;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教育教學技能和基本功的學習與培訓,使擬聘的中小學教師進一步學習、了解、掌握黨的基礎教育理論、法規和政策,增強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進一步確立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的目標;為盡快適應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奠定一定的思想、工作基礎。
三、崗前培訓考核
所有參訓人員必須認真接受自治區組織的崗前培訓,遵守培訓院校有關規定,全程參與並認真完成相關學習內容,培訓結束時,將由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頒發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此次培訓將為未取得教師資格人員免費提供一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會,經測試合格者,將頒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書,由招考地州免費辦理核發《教師資格證書》。測試不合格者,必須在一年內按程序通過當地教育部門申報教師資格,參加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及當地語委會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費用自理(有關《通知》隨後下發各地教育部門)。
四、崗前培訓報到
8月24日全天報到,參訓人員按照崗前培訓分配計劃持有關證件到新疆師范大學、新疆教育學院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考資格。8月31日,自治區將舉行崗前培訓開班典禮,自治區領導將做重要講話。
請參訓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到: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8張二寸照片,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還須攜帶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HSK等級證書。
五、派遣
9月10日前,參訓學員須持由自治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頒發的崗前培訓結業證書和由自治區教育廳頒發的《2011年「自治區人才儲備編制計劃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通知書》前往擬任教縣(市)教育局報到,並與縣(市)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時間到鄉鎮學校(農村特設崗位學校)工作,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崗前培訓計劃分配
報考伊犁州、博州、哈密地區、阿勒泰地區、阿克蘇地區、巴州、和田地區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師范大學報到,報到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新疆師范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聯系人:王芸,徐文兵,電話:4332843,4333325
報考喀什地區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教育學院東校區報到,報到地址:烏魯木齊市五星北路23號新疆教育學院東校區(原新疆紡織學校),報考塔城地區、克州教師崗位的參訓人員在新疆教育學院本部報到,報到地址:烏魯木齊市光明路新疆教育學院本部,聯系人:賈瀟朦,董建偉,電話:8898434,8896504(宿管科)
學員報到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備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⑵ 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辦法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范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管理,發揮其在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中的引領示範作用,探索並建立優秀教師的培養機制,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提高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性質與宗旨
第一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由同一學科領域骨幹教師共同組成的,集教學、科研、培訓等職能於一體的教師合作共同體,既是一個開放性的研修組織,也是一種研訓一體的培訓模式。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分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三年為一個周期。
第二條 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先進的教育思想為引領,以學科為紐帶,由主持人領銜,旨在搭建促進中青年教師專業成長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發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響的高層次教師發展團隊。
第二章 組成與程序
第三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員組成。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設主持人1名,成員5~10人,本校成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3。
第四條 主持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師德,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
(三)在當地學科教學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有較豐富的指導青年教師成長的經歷和經驗。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承擔工作室的職責任務。
(四)熟悉現代教育技術,能夠在網路平台開展教學研究指導工作。
(五)身體狀況能勝任工作需要,原則上仍在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
第五條 入室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思想作風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愛崗敬業,尊重學生,為人師表,盡職盡責。
(三)在所屬地區本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實際教學時間超過5年、具備中小學二級及以上教師職稱的中青年教師。
(四)具有較強的教學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夠承擔相應的職責任務,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五)掌握現代教育技術,能夠進行網路交流。
第六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按以下程序認定:
(一)確定主持人。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採取個人自薦、逐級審核、專題答辯、公開競爭等方式產生。確定為上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級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報評審。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將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員組成情況、預期工作效果等相關資料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評審條件和評選辦法進行評審、確定,經公示後予以公布。
(三)簽訂協議。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在完成研究項目、培養中青年教師、質量評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成員簽訂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項目研究和成員專業成長等方面制訂周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任務及評價辦法。
(四)掛牌運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擇適當形式命名各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並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學校為基地掛牌,工作室依據有關規定和協議開展工作。
第三章 任務與職責
第七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應當履行以下工作任務及職責:
(一)培養優秀教師。工作室主持人為工作室其他成員的導師,負責制訂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形式、研究專題、培訓考核等),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在工作周期內達到培養目標。
(二)組織課堂教學實踐活動。工作室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課堂診斷、問題研究、考試研究、專題講座、讀書交流、觀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工作周期內,主持人及成員每學年每人要開設不少於2節的公開課、1次講座或主題發言;工作室要組織1次報告會或研討會;積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組織的送教下基層及專業指導活動。
(三)開展教育教學專題研究。要針對教育教學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以課題的方式進行推進,完成課題研究及專題研究報告。在工作周期內至少要完成1個相應級別的研究課題並取得相應成果;每學年至少有2篇學科專業論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應級別及以上刊物發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區級相關學科評選活動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獎次。
(四)開發、整合教育教學優質資源。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工作目標系統地建立教育教學資源庫;要在新疆基礎教育教師專業發展網路研修平台上建立網頁,使之成為工作動態發布、成果輻射推廣和資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過互動交流,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時間、使用劃撥經費和其他經費(如自籌經費、贊助經費等)。
(二)配合做好遴選工作室入室成員。
(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工作方式、工作時間。
(四)根據考核、評價等情況,向入室成員所在單位或上級建議對學員進行獎勵。
(五)根據需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工作。
第九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獲得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悉心指導。
(二)使用工作室所編印的各種學習資料。
(三)取得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後,通過工作室進行推廣或推薦發表。
(四)優先參與工作室立項的教育科研課題研究。
(五)成果突出、業績顯著者,優先評優、評職、晉級。
第十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主持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工作室工作開展情況,並接受考核評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專項經費,接受財務審計。
(三)認真完成主持人任務,履行主持人職責。
第十一條 工作室入室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聽取主持人及專家顧問指導,接受主持人檢查評估,向主持人報告工作、做出書面總結。
(二)積極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務,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項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活動中。
(三)認真總結自身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承擔課題研究與撰寫學術論文,提煉科研成果等任務。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二條 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選拔項目的領導工作,自治區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三條 各地教育局負責當地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各地教研室具體負責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十四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對工作室進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與評估
第十五條 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以一學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按有關評估細則,通過查閱資料、調查訪談、成果檢驗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設、主持人業務引領、入室成員專業發展及工作室所在學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學年要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及時報告活動開展和工作進展情況,收集整理過程性資料並歸檔。
第十七條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為「不合格」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將自動進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設;考核達到「優秀」等級者,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主持人負責,主要依據成員培養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考核不合格者將責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吸收符合條件、有發展潛力的新成員進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條 各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掛牌學校應為工作室設置獨立的工作場所,提供基礎設備等,為其正常開展活動提供條件;將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計入工作量,適當減輕單位工作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督促學校支持工作室工作,並在職稱評定、評優晉升、科研立項、培訓進修等方面優先考慮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成員。
第二十條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請全國名師、高校教師和教育科研人員擔任工作室專家顧問,為工作室提供理論支持和專業引領。自治區為其聘請專家和外出培訓學習提供條件,並建立工作室定期學習交流機制。
第二十一條 自治區設立「自治區中小學『百千萬』教學能手培養項目」專項經費。工作周期內教育廳每學年為自治區級教學能手培養工作室核撥業務活動經費2~5萬元,業務活動經費必須用於工作室的各項業務活動,包括添置書籍、辦公設備;課題研究、專題研究經費;聘請專家的授課費;與培養工作有關的觀摩考察費等。工作室經費的使用權歸主持人,由所在單位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教育廳定期對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各地(州、市)、縣(市、區)依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設立本地區教學能手培養專項經費,用於「培養項目」活動的開展和本級教學能手隊伍的培訓。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經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http://www.mre.cn/xxgc/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1

⑶ 我怎樣准備這次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

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
教師[20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要求,近年來中央和地方不斷加大培訓力度,教師培訓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但也存在著針對性不強、內容泛化、方式單一、質量監控薄弱等突出問題。為主動適應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現實需求,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增強培訓針對性,確保按需施訓。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發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各地要將上述要求貫穿於培訓規劃、項目設計、組織實施、質量監控全過程。根據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提高培訓和骨幹教師高級研修等教師發展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開展針對性培訓。實行教師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制度,建立與中小學校共同確定培訓項目的新機制。
二、改進培訓內容,貼近一線教師教育教學實際。各地要將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以典型教學案例為載體,創設真實課堂教學環境,緊密結合學校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主題鮮明的技能培訓。實踐性課程應不少於教師培訓課程的50%。要將中小學教師專業標准、師德教育和信息技術作為通識課程,列入培訓必修模塊。遵循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國家制訂教師培訓課程標准,建立資源共享平台,促進資源共建共享。各地要加強優質課程資源建設,重點建設典型案例和網路課程資源,積極開發微課程。
三、轉變培訓方式,提升教師參訓實效。各地要針對教師學習特點,強化基於教學現場、走進真實課堂的培訓環節。通過現場診斷和案例教學解決實際問題,採取跟崗培訓和情境體驗改進教學行為,利用行動研究和反思實踐提升教育經驗,確保培訓實效。改革傳統講授方式,強化學員互動參與,增強培訓吸引力、感染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推動置換脫產研修,將院校集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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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優質中小學「影子教師」實踐和師范生(城鎮教師)頂崗實習支教相結合,為農村學校培養骨幹教師。要採取多種培訓方式,加大體育、音樂、美術等師資緊缺學科專兼職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培訓力度。
四、強化培訓自主性,激發教師參訓動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教師自主選學機制,建設「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服務平台,為教師創造自主選擇培訓內容、時間、途徑和機構的機會,滿足教師個性化需求。建立培訓學分認證制度,學時學分合理轉化。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實現教師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學分互認。將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教師考核和職務(職稱)聘任的必備條件,激發教師參訓積極性。
五、營造網路學習環境,推動教師終身學習。各地要積極推進教師網路研修社區建設,推動教師網上和網下研修結合、虛擬學習和教學實踐結合的混合學習;開展區域間教師網上協同研修,促進教師同行交流;培養網路研修骨幹隊伍,打造教師學習共同體,實現教師培訓常態化。要推動網路研修與校本研修整合,推進高等學校、培訓機構與中小學結對幫扶,引進優質培訓資源,建立校本研修良性運行機制。豐富研修主題,通過集體備課、觀課磨課、課題研究等方式,促進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切實發揮校本研修的基礎作用。鼓勵各地建設教師培訓創新實驗區,推動培訓模式綜合改革。
六、加強培訓者隊伍建設,增強為教師提供優質培訓的能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建設培訓專家庫,並實行動態調整,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優秀培訓者隊伍。要注重遴選一線優秀教師作為兼職培訓者,將其承擔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定的培訓任務計入教學工作量,並建立工作績效考核機制。高等學校兼職培訓者要積極把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內容和中小學一線教師培訓需求。專職培訓者要切實深入中小學校開展研究與實踐,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國家建立培訓專家庫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各地培訓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訓成效評估。培訓者團隊主要從培訓專家庫中遴選,一線優秀教師所佔比例不少於50%。各地要為專兼職培訓者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加大專兼職培訓者培訓力度,專職培訓者每年研修不少於100學時。
七、建設培訓公共服務平台,為教師提供多樣化服務。培訓機構要將為教師提供多樣化優質服務作為培訓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靈活、開放、專業的培訓公共服務平台。師范院校要大力推進內部教師教育資源整合,建立與

中小學合作機制,促進培養、培訓、研究、服務一體化,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地要依託現有資源,加快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與教研、科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建設縣級教師發展中心,發揮其在全員培訓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服務指導等方面的功能。
八、規范培訓管理,為教師獲得高質量培訓提供有力保障。國家建設全國教師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國家級培訓和各地培訓的動態監測。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記教師參訓學時學分,加強學員選派管理,建立培訓項目招投標機制,對培訓經費使用等進行全程監控,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教師培訓食宿安排要厲行節約,不得安排與培訓無關的參觀考察活動。培訓機構要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制度,及時將學員培訓情況反饋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
國家制訂培訓質量標准,定期開展培訓質量評估,發布年度監測報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專家評估、網路匿名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監測培訓質量,公布評估結果,並作為培訓資質認定、項目承辦、經費獎補的重要依據。培訓機構要做好培訓績效評價,跟蹤教師參訓後實踐應用效果,不斷改進培訓工作。
國家將教師培訓作為對各地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教師培訓的專項督導,定期公布檢查結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師培訓列入中小學辦學水平評估和校長考評的指標體系。各地要將落實培訓經費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確保培訓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中小學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5%安排培訓經費,保障經費投入。

⑷ 新疆今年考過職稱的是否還需要繼續在教育

我就是老師。繼續在教育和職稱是兩回事,你是在職老師的話,是由學校安排名額,一般每4年就要接受一次在教育,具體今年安排那些老師去是你們學校領導層說了算。但在4年內你要去一次是肯定的,各個學校還有點小差異。 關於做好2009年暑期小學、初中和高中教師繼續教育計劃報送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2009年是我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第四個五年管理周期的第一年。為進一步做好暑期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各項准備工作,根據教育廳安排,現將《新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各學科教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填寫,並於2009年5月31日前將《計劃表》以Excel電子表格形式報新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辦公室。附件可登錄新疆中小學繼續教育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www.xjteacher.com.cn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聯系人:羅莉 艾尼瓦爾聯系電話:0991—8898767附件:1、2009年暑期新疆教育學院教師繼續教育學科培訓計劃表 2、2009年暑期各地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報名匯總表

⑸ 2013年喀什地區教師雙語培訓計劃

2013年6月3日,喀什地區2013年特崗教師、雙語幼兒教師資格審查工作正式開始。

據了解,此次回喀什地區特崗教師、雙語幼兒教答師共設崗位2200餘個,報名1萬六千餘人,其特崗教師1萬1千餘人,雙語幼兒教師5千餘人。

根據《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含雙語崗位教師)簡章》、《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簡章》統一安排,資格審查及現場信息採集工作時間為6月3日-11日。澤普縣負責審查報考莎車、澤普、葉城、麥蓋提等南四縣崗位的所有考生。

⑹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實施計劃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 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的要求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教師培訓,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從2010年起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國培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視「國培計劃」實施工作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⑺ 國培機構和國培計劃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國培計劃,其全稱為「中小學教師國家培訓計劃」,為做好「國培計劃」的實施工作,確保培訓質量,經教育部組織審評,確定了18教育機構為教育部推薦的「國培計劃」教師遠程培訓機構。這就是「國培機構」。

2、意義不同

國培計劃,是教育部、財政部於2010年開始實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國培機構致力於為投融資(小額信貸、擔保、典當)領域人才、高級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專業培訓、管理咨詢及信息服務,力爭打造該領域培訓咨詢與信息服務的專業品牌。

其中6所「國培機構」分別是:北師大、華東師大、陝西師大、福建師大和北大。國培機構是專門做擔保、小額貸款、典當、高級財務、法律、招投標等這幾個行業培訓的機構。

(7)新疆的小學教師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培訓計劃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是教育部、財政部於2010年開始實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2010年啟動的「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中央財政投入5.5億元支持「國培計劃」的實施。通過創新培訓機制,採取骨幹教師脫產研修、集中培訓和大規模教師遠程培訓相結合方式,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

為做好「國培計劃」的實施工作,確保培訓質量,經教育部組織評審和遴選,確定了18家機構為教育部推薦的「國培計劃」教師遠程培訓機構,其中高校一共有9所,分別是北京大學、廣州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江蘇師范大學。

實施計劃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 教師[2010]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的要求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教師培訓,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從2010年起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國培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高度重視「國培計劃」實施工作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

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⑻ 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任務和重點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總體要求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項目的組織管理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附件: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
2011年6月21日,教育部辦公廳向內蒙古、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教育廳、語委發布通知, 決定舉辦「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
通知指出,為推進少數民族地區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促進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民族地區教師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少數民族雙語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高雙語教育教學水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師廳〔2011〕2號)總體部署,決定舉辦「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目標任務
通過培訓,使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普通話應用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有較大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能力得到加強;努力建設一支熱愛中華優秀文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能力過硬、適應民族地區教育跨越式發展要求的雙語教師隊伍;探索開發適應不同地區的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教材和課程體系。
培訓內容和方式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漢語拼音知識及其教學方法,普通話聽、說、讀、寫能力訓練,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測試相關知識、技能,普通話教學方法與技能, 中華經典詩文誦讀知識與技能等。
培訓班仍委託相關省(區)就近集中舉辦,各地可以在省會(首府)集中辦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送訓到地州辦班。各省(區)要選派思想過硬、業務精湛、高度負責的教師和管理者承擔培訓和管理任務。培訓班具體組織形式應為集中課堂教學、訓練與課下輔導訓練相結合,精講多練,多角度、多方位對學員進行培訓。
培訓對象及條件
各省(區)統籌協調本地各項培訓任務和計劃。此項培訓主要面向少數民族比較集中地區,以普通話教學水平較弱的少數民族雙語教師為主,尤其應向邊遠、農村地區的一線教師傾斜。參訓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培訓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1年7月—10月。
地點:各省(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培訓組織與管理
教育部師范教育司負責統籌規劃,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負責培訓管理和業務指導;相關省(區)教育廳語工處(語委辦)負責本地培訓方案的制定、培訓教師的選派、參訓學員的選拔及具體培訓實施工作。
經費撥付及使用
培訓經費原渠道不變。由教育部提供專項經費支持,各省(區)需配套相應經費,不得向參訓學員另外收取培訓費用。
各省(區)根據承擔的培訓任務,向語用司提供培訓經費預算報告,由語用司審核後,將培訓經費一次撥付到位。所有經費使用原始單據保留在承擔培訓任務的單位備查。各省(區)認真做好培訓工作總結並報我部備案,便於做好今後的培訓管理及對培訓效果的評估工作。
有關要求
1.請有關省(區)教育廳於培訓結束後的1個月內,將本省(區)培訓工作總結及《「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國培計劃(2011)——中小學少數民族雙語教師普通話培訓班」參訓學員信息統計表》(見附件2),以紙制文本和電子版方式報送至師范司和語用司。
2.請各地重視此項培訓工作,組織專家進行專項研究,制訂培訓方案,開發培訓課程、教材和輔導材料,精心組織實施,下發培訓調查問卷表,組織學員認真填寫,保證培訓具有針對性、實效性。
3.培訓期間師范教育司和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將適時組織專家對培訓工作進行指導、抽查和評估。

⑼ 教育部關於印發《2010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示範性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教師[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2010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示範性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培訓項目順利實施,推動全國范圍大規模的中小學教師培訓,提高中小學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0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示範性項目實施方案》各子項目的具體實施安排另行逐項通知。
附件:2010年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示範性項目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⑽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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