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遼河油田鑽井井控實施細則的第四章 井控裝置安裝、試壓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井控裝置包括套管頭、採油樹、鑽井四通(特殊四通)、防噴器及控制系統、內防噴工具、井控管匯、液氣分離器、除氣器和監測設備等。
第二十五條 含硫地區井控裝置材質應符合行業標准SY/T 5087《含硫化氫油氣井安全鑽井推薦作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井口裝置的配置和安裝執行以下規定:
(一)井控裝置的配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於「三高」井的防噴器累計上井時間應不超過7年。
(二)防噴器安裝:
1.防溢管內徑不小於井口內層套管通徑,管內不應有直台肩。
2.現場安裝完畢後,天車、轉盤、井口三者的中心應在同一鉛垂線上,偏差不大於10mm。要用4根直徑不小於 Ф16mm鋼絲繩對角綳緊固定牢靠。
(三)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剪切閘板除外)應裝齊手動操作桿,靠手輪端應支撐牢固牢靠。手動操作桿與鎖緊軸之間的夾角不大於30°,並在醒目位置標明開、關方向和到底的圈數。手動操作桿距地面高度若超過2m,應安裝高度適合的操作台。
第二十七條 防噴器控制系統的控制能力應與所控制的防噴器組合及管匯等控制對象相匹配。其安裝要求:
(一)遠程式控制制台安裝在面對井架大門左側、距井口不少於25m的專用活動房內,距放噴管線或壓井管線應有2m以上距離,並在周圍留有寬度不小於2m的人行通道,周圍1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二)液控管線要通過高壓彎頭與防噴器及液動閥連接。液控管線與放噴管線的距離應在0.5m以上,車輛跨越處應裝過橋蓋板。不允許液控管線接觸地面或在其上堆放雜物。
(三)全封、半封、剪切閘板和液動閥控制手柄應與控制對象工作狀態一致,環形防噴器在完全打開狀態下將手柄處於中位。
(四)全封閘板控制手柄應裝罩保護,剪切閘板控制手柄應安裝防止誤操作的限位裝置。
(五)遠程式控制制台應與司鑽控制台氣源分開連接,嚴禁強行彎曲和壓折氣管束。氣源壓力保持在0.65~0.8MPa。
(六)電源應從配電箱總開關處直接引出,並用單獨的開關控制。
(七)待命狀態下液壓油油麵距油箱頂面不大於200mm。氣囊充氮壓力7±0.7MPa。儲能器壓力保持在18.5~21MPa。環形、管匯壓力10.5MPa。
(八)Ⅰ級風險井應同時配備電動泵和氣動泵,配備防噴器司鑽控制台和節流管匯控制箱。在便於操作的安全地方可設置輔助控制台。
(九)司鑽控制台上不安裝剪切閘板控制閥。
第二十八條 井控管匯包括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其安裝要求:
(一)節流管匯、壓井管匯水平安裝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高度適宜。
(二)在未配備節流管匯控制箱情況下,必須安裝便於節流閥操作人員觀察的立管壓力表。
(三)防噴管線、放噴管線和鑽井液回收管線應使用經探傷合格的管材。防噴管線應採用專用標准管線,不允許現場焊接。
(四)放噴管線安裝標准:
1.放噴管線的布局應考慮當地季風方向、居民區、道路、油罐區、電力線及各種設施等情況。
2.放噴管線應接至井場邊緣,正面不能有障礙物。Ⅰ級風險井備用接足75m長度的管線和固定地錨,Ⅱ級、Ⅲ級風險井主放噴管線接至排污池。
3.放噴管線通徑不小於78mm(井眼尺寸小於177.8mm的鑽井、側鑽井井控管線通徑不小於52mm,下同),出口處必須是鑽桿接頭,並有螺紋保護措施。
4.管線應平直引出。若需轉彎應使用角度不小於120°的鑄(鍛)鋼彎頭。確因地面條件限制,可使用同壓力級別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或具有緩沖墊的90°彎頭。
5.放噴管線每隔10~15m、轉彎處及出口處用水泥基墩加地腳螺栓或地錨固定牢靠;放噴管線出口懸空長度不大於1.0m;若跨越10m寬以上的河溝、水塘等障礙,應架設金屬過橋支撐。
6. 水泥基墩長×寬×深為0.8m×0.8m×1m。水泥基墩的地腳螺栓直徑不小於20mm,預埋長度不小於0.5m。
(五)防噴管線拐彎處可使用與防噴器壓力級別(70Mpa以上級別防噴器除外)一致、通徑不小於78mm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節流管匯與鑽井液回收管線、液氣分離器連接處可使用不低於節流管匯低壓區壓力等級的高壓隔熱耐火軟管。軟管中部應固定牢靠,兩端須加裝安全鏈。
(六)防噴器四通兩側應各裝兩個閘閥,緊靠四通的閘閥應處於常閉狀態(備用閘閥常開),外側閘閥應處於常開狀態,其中應至少在節流管匯一側配備一個液動閥。安裝示意圖見圖20、圖21。
(七)井控管匯所配置的平板閥應符合SY/T5127《井口裝置和採油樹規范》中的相應規定。
(八)井控管匯應採取防堵、防凍措施,保證暢通和功能正常。
第二十九條 鑽具內防噴工具包括方鑽桿上、下旋塞、頂驅液控旋塞、浮閥、鑽具止回閥和防噴單根。其安裝要求:
(一)鑽具內防噴工具的額定工作壓力應不小於防噴器額定工作壓力。
(二)方鑽桿應安裝下旋塞閥。鑽台上配備與鑽具尺寸相符的備用旋塞閥(處於開位)。Ⅰ級風險井、氣油比≥2000的井應安裝上旋塞閥,並配備浮閥或鑽具止回閥。
(三)准備一根能與在用鑽鋌螺紋相連的防噴單根(母接頭處配有處於開位的旋塞閥),在起下鑽鋌作業時置於坡道或便於快速取用處。
第三十條 循環系統及液面監測儀器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應配備鑽井液循環罐直讀標尺與液面報警裝置。
(二)Ⅰ級風險井必須配備灌泥漿計量裝置,並執行起下鑽工作單制度。
(三)按照設計要求配備液氣分離器和除氣器。液氣分離器進出口管線採用法蘭連接,排氣管線(管徑不小於排氣口直徑)接出距井口50m以遠,出口處於當地季風下風方向,並配備點火裝置和防回火裝置。除氣器安裝在鑽井液回收管線出口下方的循環罐上,排氣管線接出井場邊緣。
第三十一條 井控裝置的試壓:
(一)井控車間用清水試壓:環形防噴器(封鑽桿)、閘板防噴器、壓井管匯試壓、防噴管線和內防噴工具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節流管匯高低壓區按額定工作壓力分別試壓。穩壓時間不少於10min,允許壓降≤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閘板防噴器、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鑽具內防噴工具應做低壓試驗,其試壓值1.4~2.1 MPa,穩壓時間不少於3min,允許壓降≤0.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上井井控裝置應具有試壓曲線及試壓合格證。
(二)現場安裝好試壓:在不超過套管抗內壓強度80%的前提下,環形防噴器(封鑽桿)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的70%;閘板防噴器(剪切閘板除外)、防噴管線、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應試壓到額定工作壓力;放噴管線試壓值不低於10MPa。液控管線試壓21MPa。
按以上原則確定的試壓值大於30 MPa時,井控裝置的試壓值取預計裸眼最高地層壓力值(不小於30MPa)。
上述壓力試驗穩壓時間均不少於10min,允許壓降≤0.7 MPa,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
(三)後續井控裝置檢查試壓值應大於地面預計最大關井壓力(不小於14 MPa)。
(四)每間隔60天對井控裝置試壓檢查一次。
(五)更換井控裝備承壓部件後,井控裝置應進行試壓檢查。
第三十二條 井控裝置的使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發現溢流後立即關井。應先關環形防噴器,後關閘板防噴器,在確認閘板防噴器正確關閉後,再打開環形防噴器。環形防噴器不得長時間關井,除非特殊情況,一般不用來封閉空井。
(二)一般情況不允許關井狀態下活動或起下鑽具。在必須活動鑽具的特殊情況下,關閉環形防噴器或閘板防噴器時,在關井套壓不超過14MPa情況下,允許鑽具以不大於0.2m/s的速度上下活動,但不準轉動鑽具或鑽具接頭通過膠芯。套壓不超過7MPa情況下,用環形防噴器進行不壓井起下鑽作業時,應使用18°斜坡接頭的鑽具,起下鑽速度不得大於0.2m/s。
(三)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預計關井30min以上,應手動鎖緊閘板。打開閘板前,應先手動解鎖,鎖緊和解鎖都應一次性到位,然後回轉1/4~1/2圈。
(四)當井內有鑽具時,嚴禁關閉全封閘板防噴器。
(五)嚴禁用打開防噴器的方式來泄井內壓力。
(六)檢修裝有絞鏈側門的閘板防噴器或更換其閘板時,兩側門不能同時打開。
(七)有二次密封的閘板防噴器和平行閘板閥,只能在其密封失效至嚴重漏失的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其二次密封功能,且止漏即可,待緊急情況解除後,立即清洗更換二次密封件。
(八)平行閘板閥開、關到底後,都應回轉1/4~1/2圈。其開、關應一次完成,不允許半開半閉和作節流閥用。
(九)壓井管匯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鑽井液用;防噴管線、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應採取防堵、防漏、防凍措施;最大允許關井套壓值在節流管匯處以明顯的標示牌進行標示。
(十)井控管匯上所有閘閥都應編號並標明其開、關狀態。
(十一)鑽具組合中裝有鑽具止回閥下鑽時,每下20~30柱鑽桿向鑽具內灌滿一次鑽井液。下鑽至主要油氣層頂部應灌滿鑽井液,排出鑽具內的空氣後方可繼續下鑽。下鑽到井底也應灌滿鑽井液後再循環。
(十二)採油(氣)井口裝置等井控裝置應經檢驗、試壓合格後方能上井安裝;採油(氣)井口裝置在井上組裝後還應整體試壓,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防噴器及其控制系統的維護保養按SY/T 5964《鑽井井控裝置組合配套、安裝調試與維護》中的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井控裝置的管理執行以下規定:
(一)工程技術服務企業應有專門機構負責井控裝置的管理、維修和定期現場檢查工作,並規定其具體的職責范圍和管理制度。
(二)鑽井隊在用井控裝置的管理、操作應落實專人負責,並明確崗位責任。
(三)必須建立井控設備、零部件的出入庫檢測制度,應設置專用配件庫房和橡膠件空調庫房,庫房溫度應滿足配件及橡膠件儲藏要求。
(四)防噴器組、遠程式控制制台、節流管匯、壓井管匯必須口井回廠檢測。鑽具內防噴工具每3個月回廠檢測,壓井作業後立即回廠檢測。
第三十四條 所有井控裝備及配件必須是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認可的生產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防噴器的檢查與修理執行SY/T6160《液壓防噴器的檢查與修理》標准,並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井控裝備判廢管理規定》。
B. 遼河油田鑽井井控實施細則的第六章 井控作業
第四十條 發現溢流立即關井、疑似溢流關井檢查。 鑽開預計異常高壓或異常低壓油、氣、水層1~2m,遇到鑽速突然加快、放空、井漏或氣測異常應停止鑽進,並循環觀察,經判明無油氣水侵和異常情況後再繼續鑽進。
第四十一條 油氣層鑽進過程中發現實際鑽井液密度不能平衡正鑽地層壓力時,應按照審批程序及時申報調整鑽井液密度,經批准後再實施;若遇緊急情況,現場可按井控壓井程序進行處理,並及時上報。
第四十二條 下列情況應短程起下鑽進行後效觀察:
(一)鑽開油氣層後第一次起鑽前。
(二)溢流壓井後起鑽前。
(三)鑽開油氣層井漏堵漏後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鑽前。
(四)鑽進中曾發生嚴重油氣侵但未溢流起鑽前。
(五)需長時間停止循環進行其它作業(電測、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測試等)起鑽前。
第四十三條 短程起下鑽的基本作法如下:
一般情況下試起10~15柱鑽具,再下入井底循環觀察一個循環周測後效,在能滿足起下鑽作業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起鑽作業;否則,應循環排除受侵污鑽井液並適當調整鑽井液密度,再次短起下鑽循環觀察,待井下正常後再起鑽。
第四十四條 鑽開油氣層後應防止淺氣層、稠油注汽、老井側鑽、抽吸、潛山井漏引發井噴,發現異常均應進行觀察。如有溢流,應立即關井求壓;如有抽吸,應下鑽排除油氣水侵;如有井漏,應及時採取相應堵漏措施。
(一)起鑽前應充分循環鑽井液,並調整好其性能,確保井眼清潔和進出口密度差不超過0.02g/cm,循環時間不少於1.5個循環周。鑽頭在油氣層中和油氣層頂部以上300m井段內,起鑽速度不應超過0.5m/s。
(二)起鑽必須灌好鑽井液。每起下3~5柱鑽桿、1柱鑽鋌記錄一次灌入或返出鑽井液體積,及時校核單次和累計灌入或返出量與起出或下入鑽具體積是否一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司鑽。
第四十五條 錄井人員和「坐崗」人員及時發現溢流、井漏、油氣顯示、有毒有害氣體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司鑽。
第四十六條 起鑽完應及時下鑽,嚴禁在空井情況下進行設備檢修。如果必須進行設備檢修或因其它原因停工時,應將鑽具下至套管鞋處,保證井內灌滿鑽井液,並指定專人觀察井口。
第四十七條 發現氣侵應及時排除,氣侵鑽井液未經排氣不得重新注入井內;若需對氣侵鑽井液加重,應在對氣侵鑽井液排完氣後停止鑽進的情況下進行,嚴禁邊鑽進邊加重。
第四十八條 高凝油油井在關井後實施壓井作業前要定時觀察立管和套管壓力變化,發現壓力下降時,允許打開節流閥放噴0.5m,防止高凝油凝固卡鑽和堵死環空。
第四十九條 處理井下事故和復雜情況時應做好以下防噴工作:
(一)鑽進中發生井漏應將鑽具提離井底、方鑽桿提出轉盤,以便觀察。同時採取反灌鑽井液措施,保持井內液柱壓力與地層壓力平衡,防止發生溢流,其後採取相應措施處理井漏。
(二)在註解卡劑等事故處理作業中,必須計算因密度變化而引起的液柱壓力變化值,保證井筒壓力穩定。
第五十條 電測、固井應作好如下防噴工作:
(一)測井隊應配備剪切電纜工具。測井作業時鑽井隊應指定專人觀察鑽井液出口,並定時向井內灌鑽井液,有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司鑽,發現溢流立即告知測井隊。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切斷電纜,關閉全封閘板。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起出儀器搶下適量鑽桿關井。
(二)下套管前,Ⅰ級風險井和未裝環形防噴器的Ⅱ級風險井應更換與套管尺寸相同的防噴器閘板並試壓檢查;固井過程中保證井內壓力平衡,尤其防止水泥漿候凝期間失重造成井內壓力平衡的破壞,甚至井噴。
第五十一條 關井後應根據關井立管壓力和套壓的不同情況,分別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一)關井立管壓力為零時,溢流發生是因抽吸、井壁擴散氣、鑽屑氣等使鑽井液靜液柱壓力降低所致,其處理方法如下:
1、當關井套壓為零時,保持原鑽進時的流量、泵壓,以原鑽井液敞開井口循環,排除被侵污的鑽井液即可。
2、當關井套壓不為零時,應在控制回壓維持原鑽進流量和泵壓條件下排除溢流,恢復井內壓力平衡;再用短程起下鑽檢驗,決定是否調整鑽井液密度,然後恢復正常作業。
(二)關井立管壓力不為零,可採用工程師法、司鑽法、邊循環邊加重法等常規壓井方法壓井:
1、所有常規壓井方法應遵循在壓井作業中始終控制井底壓力略大於地層壓力的原則。
2、根據計算的壓井參數和本井的具體條件(溢流類型、鑽井液和加重劑的儲備情況、井壁穩定性、井口裝置的額定工作壓力等),結合常規壓井方法的優缺點選擇其壓井方法。
第五十二條 天然氣溢流不允許長時間關井而不作處理。視情況間隔一段時間向井內注入加重鑽井液,同時用節流管匯控制回壓,保持井底壓力略大於地層壓力排放井口附近含氣鑽井液。必要時即使加重材料不足也應實施司鑽法第一步排除溢流,防止井口壓力過高。
第五十三條 空井溢流關井後,根據溢流的嚴重程度,可採用強行下鑽分段壓井法、置換法、壓回法等方法進行處理。
第五十四條 壓井作業應有詳細的計算和設計,壓井施工前應進行技術交底、設備安全檢查、人員操作崗位落實等工作。施工中安排專人詳細記錄立管壓力、套壓、鑽井液泵入量、鑽井液性能等壓井參數,對照「壓井作業單」進行壓井。
第五十五條 壓井作業程序:
(一)求關井立管壓力值、套管壓力值。
(二)判斷溢流種類。
(三)計算壓井液密度。
(四)確定壓井方法。
(五)准備井筒容積1.5~2倍的壓井液。
(六)計算並填寫壓井施工作業單。
(七)實施壓井。
任何情況下關井,其最大允許關井套壓不得超過井口裝置額定工作壓力、套管抗內壓強度的80%和薄弱地層破裂壓力所允許關井套壓三者中的最小值。在允許關井套壓內嚴禁放噴。
C. 如何提高井控安全管理
基層作業隊伍在施工中,如何提高井控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井控管理體系,是施工人員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常教育,提升全員井控預防意識
嚴把思想認識關,強化井控安全意識要充分認識井控安全工作在油氣生產發展中的極端重要性。採取多種形式向幹部職工灌輸安全理念和法律法規教育,促使幹部職工牢固樹立「三大理念」:井噴失控是災難性事故的理念,井噴是可以預防、失控是可以避免的理念,井控管理是最大安全的理念,堅持「不安全的進尺一米不要、不安全的效益一分不要、不安全的工期一天不搶」的工作思路,時刻綳緊井控安全生產弦,從講政治、顧大局、保和諧的高度抓井控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幹部員工井控預防意識。
二、勤培訓,提高員工井控素質
井控持證上崗是井控管理的一個重要制度,也是必須具備和做好的基礎工作,是保證井控安全的有效措施。涉及井控工作的員工,必須參加井控培訓,涉硫的還必須參加硫化氫防護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後方能上崗。企業必須在培訓辦法中明確培訓范圍和培訓對象,明確培訓的監督管理職責和培訓取(換)證年限以及對未持證或證件過期上崗員工的處理規定。培訓機構和教師必須具備培訓資格,編制適合企業井控工作需要的培訓教材,配備井控培訓模擬設備,安排學員參加學習實踐,確保員工扎實掌握井控技能。
為提高全員井控素質,根據「井控培訓取證制度」及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認真落實「井控培訓取證制度」,確保了培訓計劃完成率達100%,為貫徹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採取專職和兼職培訓教師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的辦法,強化班組井控技能的培訓。針對不同種類的防噴器,以技術講座和現場演練的形式進行系統的防噴器操作培訓,堅持一班一周一練,杜絕「紙上演練」,全面提高全員的井控素質和操作能力。針對生產井及停產井可能出現井噴失控等不同問題,進一步拓寬井控演練范圍,重點對套管閘門處失控井噴、井口四通處失控井噴進行應急演練,使井場施工人員基本掌握這兩種失控井噴後的應對方法及措施。同時,應當不斷加強井控設備操作和井控演練等方面培訓場所的建設,目前可模擬開展井噴失控、H2S外溢等突發事件的搶噴演練。開展針對性井控技術培訓。從基層作業隊實際出發,選派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對班組長以上幹部員工進行井控培訓,重點講解井噴發生的原因、如何預防井噴和加強井控管理等;對應急搶險小組成員針對如何進行井噴搶險進行專業培訓。強化井控設備操作。對大隊新引進的防噴設備,抽調技術骨幹進行培訓學習。
三、嚴管理,抓實井控預防工作
防止井噴必須從源頭控制。推行「開工驗收」制度。即每口油水井開工前,必須按照標准化現場的要求,認真搞好現場的標准化,並由開工驗收組檢查合格,填寫「開工驗收單」後方可開工。實行分類施工。要求作業施工前必須註明詳細的井史、井況、防噴措施,在作業過程中,施工人員針對不同井況、不同施工步驟採取不同防範辦法。對一般井維護作業,要求起抽油桿時法蘭蓋上面必須裝防噴閘門,起下油管安裝嚴格試壓後的封井器;對於油層漏失嚴重的老井,射孔時採取污水防澎液壓井,保證井內液面高度,確保符合防噴要求;對有氣層和井噴史、油層壓力較高的易噴井,除具備維護井防噴措施外,採用油管傳輸射孔。建立了HSE風險管理評價和削減措施。規范管理方案,嚴格落實各項井控措施,將井噴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實施「四個到位」工作法。井控設備試壓落實到位,井控設備由專人負責定時檢測、保養;幹部跟班制度落實到位,確保關鍵工序、重點時段、特殊施工等有幹部負責監督指導;井控檢查制度落實到位,開展隊幹部、班組長、員工「三級」聯動檢查,嚴格考核落實班組井控檢查制度;井控工作例會制度落實到位,定期召開井控工作例會,認真總結、部署井控工作,從根本上抓實井控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嚴格落實崗位巡迴檢查和交接班制度,要求班組做到「三個不交接」:巡迴檢查不到位不交接、存在安全環保隱患不交接、工具臟亂差不交接,有效杜絕了事故隱患。隊幹部輪流盯在現場,不定期地檢查督促,重點井、重點工序以及節假日,嚴把井控安全關。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找准井控管理重點和薄弱環節,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確保井控管理萬無一失。實施「一井一策」 管理法。結合臨盤特殊區塊油水井特點,制定了單井防噴預案,實現井控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班組執行力和服從力。加大獎懲力度,對及時發現溢流、避免井噴事故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反管理制度、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違章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和獎金扣罰。通過經濟杠桿來保證各項規章、制度、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到實處,扭轉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和執行力弱化的問題。對專項檢查、大檢查結合生產實際情況,周密布置檢查計劃,制定詳細的檢查表,成立臨時檢查組,明確檢查人員職責分工,按照「對標、對表、對照」的原則,實施檢查活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根據輕重緩急,落實責任人,限期予以解決和處理。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預期完成,並對整改結果進行兩級復查驗收,確保整改項目百分之百整改到位。
四、常交流、勤演練,取長補短促提高
推行安全三個「十分鍾」管理法,班前十分鍾,學習安全標准、操作要點、十大禁令等;班間十分鍾,座談如何做好安全環保工作、落實十大禁令;班後十分鍾,總結班組安全環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班組成員之間的交流,使各崗位之間,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把安全環保工作扎實有效地落到實處,提高了基層隊井控標准化管理水平。突出班組演練重點,排出班組井控演練計劃,基層隊班組每周組織一次不同工況下的井控演練,大隊安全監督站加強現場演練指導,對演練情況進行點評和考核。通過實戰演練,鍛煉了職工隊伍,提升了班組成員的搶噴技能及搶噴過程中的默契配合度,提高了職工的實際操作能力。
D. 辦技能培訓機構怎麼辦啊,,流程!
一、以鑽井安全生產為第一目標,把培訓送到生產現場
緊扣工作重點和安全特點,按照「干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學習模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達標培訓、綜合素質培訓及專題知識培訓,使培訓覆蓋率達100%。特別是工程技術和生產指揮人員,更要注重他們的專業知識培訓。在安全生產期間,公司應組織技能專家和專門人員分兩路深入生產現場,巡迴對基層隊站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設備、技術等方面的操作為主、理論為輔的專業技能培訓,把培訓送到了生產現場;同時分區域召開安全與技術研討分析培訓會,對各項目部和鑽井隊的技術人員進行井控、事故復雜的預防等進行嚴格的培訓,確保安全快速施工;針對一些特殊設備,相關部門會同廠家人員深入一線對設備的使用、保養等進行專門培訓。培訓利用多媒體教材,圖文並茂地對鑽井液壓盤剎工作原理、設備操作維護保養的方法,特別是針對大家在現場工作中經常遇到的難題,進行了有重點分層次的講解。
二、結合員工基本素質,進行針對性培訓
針對培訓內容不僅有崗位操作技能、HSE體系知識等較為專業的知識技能,還對員工進行復合式培訓,注重在員工技能的提高上下工夫,幫助員工定一個培訓目標,讓員工在掌握本身崗位技能的基礎上,學習相關崗位的技能,全力打造技術「多面手」,培訓對象也從一線的鑽工、服務人員延伸到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各個層次。在培訓工作上全力出擊,一方面培訓內容突破專業限制,向廣度拓展,通過對一些新技能、新技術的培訓,力求員工學習全方位、多元化;另一方面強調全員參與,通過各基層單位組織的不同內容、不同層次的培訓,確保員工的技能素質得到較大幅度的提升。與此同時,還要利用生產現場,給師帶徒和「崗位練兵」培訓結合起來,並且師傅手把手地教徒弟實際操作,確保了培訓質量。根據員工培訓的實際情況,以崗位技能培訓為重點,提高員工操作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為實現從強化理論到提高技能的轉變,要求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從「摸工藝、畫流程、背參數」等基礎入手,重點進行生產工藝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的培訓,提高員工生產操作及事故處理能力。
三、因人而異做好「個性化」培訓
在抓好集中培訓的基礎上,做好「個性化」培訓。對生產一線各崗位採取定期輪訓、分期培訓、崗前培訓等形式,全力提高員工的實際操作水平。辦班前,做摸底調研,在摸清員工操作水平「底子」「口味」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培訓方案,因人施培,確保「應知必會熟練掌握、崗位操作靈活自如」。各基層班組還以班組為單位,在崗位上結合實際操作不定期舉辦崗位練兵和師帶徒等活動,確保員工技能素質的提高。
各基層單位在總公司集中培訓的基礎上,通過多種途徑,利用多媒體、信息平台、電腦等培訓工具,對員工進行隨時隨地的培訓,積極打造知識型、學習型員工隊伍。根據自身的實際探索出來的具有特色的培訓方法,能夠收到很好的效果。應有針對性地對關鍵崗位和技能素質較差的職工進行現場幫教,把「反三違」落到實處。為了加強對鑽井隊培訓工作的指導,培訓中心重心下移,服務基層,組織現場「傳、幫、帶」小組逐隊對新人員進行標准化操作、應知應會、安全防護等技能的培訓,同時對每個隊大班、技術員這些「培訓者」進行培訓方法的指導示範,考核「師帶徒」培訓的落實情況,對鑽井隊的培訓工作進行督促指導。
E. 遼河油田鑽井井控實施細則的第八章 井控技術培訓
第五十九條 持證上崗制度:
(一)從事鑽井生產的現場操作人員(井架工以上崗位)、錄井工、專業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現場服務人員和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效的鑽井井控培訓合格證上崗。沒有取得鑽井井控培訓合格證的領導幹部、技術人員無權指揮生產。
(二)鑽井井控操作合格證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滿前必須進行換證培訓,重新取證,原證無效。
(三)持假證及無證上崗的施工隊伍、施工人員,油田公司有關部門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並追究有關部門責任。
第六十條 三級培訓制度:
(一)鑽井分公司或鑽井隊技術人員,負責定期組織本單位職工的井控技術崗位培訓,並演練本單位井控應急預案。
(二)鑽井公司負責對井隊一般崗位工人進行崗前井控知識的培訓。
(三)遼河油田井控培訓中心負責對應持證人員進行取證、換證培訓。
第六十一條 培訓對象分類
(一)現場操作人員:鑽井隊大班司鑽、正副司鑽、井架工、鑽井技師、大班司機、鑽井液大班、坐崗工、內外鉗工和錄井工等。
(二)專業技術人員:鑽井工程技術人員、設計人員、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和欠平衡鑽井技術人員等。
(三)生產管理人員:主管鑽井工作的各級領導、鑽井監督、鑽井隊正副隊長、指導員、安全員和安全監督等。
(四)現場服務人員:井控車間的技術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等。
(五)相關技術人員:地質設計、地質監督、測井監督以及測井、固井、錄井、鑽井液、取芯、打撈、定向井、中途測試等專業服務隊伍的相關技術人員。
第六十二條 井控技術培訓內容
(一)井控工藝:
1. 地層壓力的檢測和預報。
2. 溢流、井噴發生的原因和溢流的及時發現。
3. 關井程序和常用壓井方法的原理及參數計算。
4. 壓井施工和復雜井控問題的處理。
5. 硫化氫的防護和欠平衡鑽井知識。
(二)井控裝置:
1. 結構及工作原理。
2. 安裝及調試要求。
3. 維護保養和故障排除。
(三)本細則和集團公司、遼河油田有關井控技術規定及相關標准。
(四)遼河油田井控工作特點、重點、問題和典型井控案例分析等。
第六十三條 井控培訓應根據不同培訓對象和遼河油田井控工作的特點,突出針對性,分類進行培訓:
(一)現場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內容包括及時發現溢流和及時關井的措施方法;正確實施關井操作程序;井控裝備的安裝、使用、維護和保養等。
(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重點內容包括正確判斷溢流的方法;正確關井程序;編制壓井設計、壓井程序、實施壓井作業;正確判斷井控裝置故障及一般故障的排除;正確處理井噴及井噴失控等。
(三)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重點內容包括井控工作的全面監督管理,復雜情況下的二次井控技術和三次井控技術,井控設計原則等。
(四)現場服務人員的培訓重點內容包括井控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井控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故障判斷和排除等。
(五)相關技術人員的培訓重點內容包括井筒內各種壓力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溢流的主要原因、顯示及發生險情時的配合要求等。
(六)換證培訓的內容應根據行業標准及集團公司井控規定的修訂情況,結合遼河油田井控細則進行重點選擇。
第六十四條 井控培訓中心必須達到《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井控培訓管理辦法》有關教師、教學設備、教材、教具和辦學條件等規定要求,並取得集團公司井控培訓資質。
第六十五條 取證與換證培訓學時及考核方式應符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井控培訓管理辦法》和SY5742《石油天然氣鑽井井控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均合格後,由井控培訓機構頒發集團公司統一的鑽井井控培訓合格證。遼河油田公司和工程技術服務企業井控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和管理。
F. 2022年工作計劃和思路怎麼寫
2022年工作計劃和思路寫作技巧:
一、開篇語言要精簡
工作計劃開頭主要進行相關背景性內容的概述。通常會涉及的內容包括,工作計劃的目的意義、相關工作計劃的背景。
二、主體要有邏輯性,分層分點撰寫
工作計劃如果只是東拼西湊,無關緊要的部分洋洋灑灑,而重點環節卻寥寥幾句,沒有主次,讓人看不出工作的輕重緩急。那麼它也就失去了計劃的作用。
三、確定既定指標,保證切實可行
可以從公司、部門來年的既定指標入手,來總結自己計劃要完成的工作,要讓計劃的內容符合實際,與自己的工作實際接軌。列出具體數據,會支撐整個工作計看起來更切實可行,也體現工作上的專業性。列出完成不同階段工作的時間節點,是讓工作計劃看起來亮眼的一種方法。
範文如下:
明確後勤業務發展的方向。2022年,增加後勤單位對外創收項目考核權重,按照保障公司內部、拓展外部市場(純外部)兩大業務量形成7:3的考核佔比,打破長期依附主業、安於現狀、創效能力不足等現狀,取得更多創新性成果,打造成為能夠與主業並行、獨立創效的價值鏈。
開辟特色業務發展的陣地。固井技術服務引進高壓大功率、自動干混系統等設備,加快推進固井裝備「提檔升級」,提高中石油、陝北等純外部市場佔比,力爭取得貴州正安固井市場突破。
發揮鉀聚磺鑽井液、高密度油基鑽井液等技術優勢,拓展技術服務市場;開展鑽井液性能優化評價及新材料引進,推廣應用「重晶石重復利用」,努力實現降本增效提速目標。
提升專業技術業務的職能。管具公司進一步提高鑽具檢維修業務水平,提高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井控培訓中心要站在建成江漢工程公司人才培訓基地的高度,構建「培訓中心+培訓站」兩級培訓基地網路。
鑽井技術服務中心做精做強供水、鑽前兩項業務,力爭將江漢工程內部所有供水、鑽前工程承攬到手,服務好內部市場,實現業務成功轉型。
G. 鑽井井控制度有那些
鑽井井控規定實施細則 2 井控裝置的安裝、試壓、使用和管理 井控裝置的安裝、試壓、使用和管理應按SY/T5964執行。 2.1 井控裝置的安裝 2.1.1 鑽井井口裝置 鑽井井口裝置包括各次開鑽所配置的防噴器、防噴器控制系統、四通及套管頭等。 2.1.1.1 防溢管一律採用兩半式法蘭密封連接。其直徑應比所用套管加大一級,管內不得有台肩。 2.1.1.2 防噴器安裝完畢後,應校正井口、轉盤、天車中心,其同軸度誤差不大於20mm,防噴器用16mm鋼絲繩和反正螺絲在井架底座的對角線上綳緊。 2.1.1.3 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應裝齊手動操作桿,靠手輪端應支撐牢固,其中心與鎖緊軸之間的夾角不大於30o。掛牌標明開、關方向和圈數。 2.1.1.4 防噴器遠程式控制制台安裝要求: a)安裝在井場左前方距井口不小於25m的專用活動房內,距放噴管線或壓井管線應有1m以上距離,周圍1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蝕物品; b)控制管匯整齊安放並固定在管排架內,管排架與防噴管線及放噴管線的距離不少於1m,車輛跨越處應裝過橋蓋板。不允許在管排架上堆放雜物和以其作為電焊接地線或在其上進行焊割作業; c)總氣源應與司鑽控制台氣源分開連接,並配置氣源排水分離器;嚴禁強行彎曲和壓折氣管束; d)電源應從配電板總開關處直接引出,並用單獨的開關控制; e)蓄能器完好,壓力達到規定值,並始終處於工作壓力狀態。 2.1.1.5 井口下四通旁側出口應位於地面之上,並保證各次開鑽四通旁側口高度不變。 2.1.1.6 套管頭的安裝應符合SY/T5964中的相應規定。 2.1.2 井控管匯 井控管匯包括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 2.1.2.1 防噴管線和放噴管線使用經探傷合格的管材,防噴管線採用螺紋與標准法蘭連接,不得焊接。 2.1.2.2 防噴管線長度若超過6m的應打基墩固定。 2.1.2.3 節流管匯控制台的調試值見表1。 表1 節流管匯控制台部件調壓值 MPa 部 件 35調壓值 70調壓值 閥位變送器 0.35 0.35 壓力變送器 0.35 0.35 氣泵停泵的工作壓力 1.05~1.10 3 蓄能器氮氣壓力 0.35±0.05 1.00±0.05 溢流閥 1.2 3.5 2.1.2.4 放噴管線安裝要求: a)放噴管線至少應接兩條,高壓、高含硫地區應接四條,其內徑不小於78mm; b)管線連接不允許有任何焊接; c)布局要考慮當地季節風向、居民區、道路、油罐區、電力線及各種設施等情況; d)兩條管線走向一致時,應保持大於0.3m的距離,並分別固定; e)管線盡量平直引出,如因地形限制需轉彎時,轉彎處使用鑄(鍛)鋼彎頭,其轉彎夾角不應小於120°; f)管線出口應接至距井口75m以上的安全地帶,相距各種設施不小於50m; g)管線每隔10m~15m、轉彎處、出口處用水泥基墩加地腳螺栓固定,懸空處要支撐牢固,若跨越10m寬以上的河溝、水塘等障礙,應架設金屬過橋支撐; h)水泥墩基坑長×寬×深為0.8m×0.8m×1.0m,遇地表松軟時,基坑體積應大於1.2m3; i)預埋地腳螺栓直徑不小於20mm,長度大於0.5m; j)放噴管線在車輛跨越處裝過橋蓋板。 2.1.2.5 鑽井液回收管線出口應接至大土池或儲備罐並固定牢靠,轉彎處應使用角度大於120°的鑄(鍛)鋼彎頭,其內徑不小於78mm。 2.1.2.6 節流管匯和壓井管匯閘閥掛牌編號,並標明其開、關狀態(見附錄A中圖A11、圖A12、圖A13、圖A14、圖A15)。最大允許關井套壓值在節流管匯處以明顯的標示牌標示。 2.1.2.7 井控管匯所配置的閘閥應為平板閥。 2.1.2.8 防噴器四通兩翼應各裝兩個閘閥,緊靠四通的閘閥應處於常開狀態。防噴管線控制閘閥(單四通:1#手動平板閥及4#液動平板閥;雙四通:1#、4#、5#手動平板閥及8#液動平板閥)應接出井架底座以外。 2.1.3 鑽具內防噴工具 鑽具內防噴工具包括方鑽桿上部和下部旋塞閥、鑽具回壓閥和防噴鑽桿單根。 2.1.3.1 鑽具內防噴器工具的最大工作壓力應與井口防噴器工作壓力一致。 2.1.3.2 應使用方鑽桿上部和下部旋塞閥,並定期活動。 2.1.3.3 鑽台上配備與鑽具尺寸相符的鑽具回壓閥,並配有搶裝回壓閥專用工具。 2.1.3.4 在大門坡道上准備一根防噴鑽桿單根(帶與鑽鋌連接螺紋相符合的配合接頭和鑽具回壓閥)。 2.1.4 井控監測儀器儀表 鑽井隊應配備鑽井液循環池液面監測報警儀,在含硫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地區鑽井應配備相應的有毒氣體檢測儀。 2.1.5 鑽井液凈化、加重和灌注裝置 除應配齊振動篩、鑽井液罐、攪拌器、除砂器、除泥器、離心機、加重泵、自動灌注裝置外,探井、氣井及氣油比高的油井還應配備鑽井液氣體分離器和除氣器,並將液氣分離器排氣管線接出井口50m以上。 2.2 井控裝置的試壓 2.2.1 試壓介質:清水。 2.2.2 試壓值: a)防噴器組應在井控車間按井場連接形式組裝試壓,環形防噴器(封閉鑽桿,不封閉空井)、閘板防噴器和節流管匯、壓井管匯、防噴管線試額定工作壓力; b)在井上安裝好後,在不超過套管抗內壓強度80%的前提下,環形防噴器封閉鑽桿試額定工作壓力的70%;閘板防噴器、方鑽桿旋塞閥和壓井管匯、防噴管線試額定工作壓力;節流管匯按零部件工作壓力分別試壓; c)放噴管線試10MPa; d)鑽開油氣層前及更換井控裝置部件後,應採用堵塞器或試壓塞,參照上述有關條件及要求試壓。 2.2.3 試壓要求:上述井控裝置在井控車間和上井安裝後試壓時穩壓時間均不得少於30min , 壓降不得超過0.7MPa , 密封部位無滲漏為合格;採油(氣)井口裝置壓降不超過0.5MPa為合格。 2.3 井控裝置的使用 2.3.1 環形防噴器不得長時間關井,非特殊情況不用來封閉空井。 2.3.2 在套壓不超過7MPa情況下,用環形防噴器進行不壓井起下鑽作業時,應使用18°斜坡接頭鑽具,起下鑽速度不得大於0.2m/s 。 2.3.3 用具有手動鎖緊機構的閘板防噴器長時間關井時,應手動鎖緊閘板。打開閘板前,應先手動解鎖。鎖緊和解鎖都應先到底,然後回轉1/4圈~1/2圈。 2.3.4 環形防噴器或閘板防噴器關閉後,當關井套壓不超過14MPa時,特殊情況下經上級批准可上下活動鑽具,單向行程式控制制在1.5m范圍內,但不準轉動鑽具或過鑽具接頭。 2.3.5 當井內有鑽具時,嚴禁關閉全閉閘板防噴器。 2.3.6 嚴禁用打開防噴器的方式來泄井內壓力。 2.3.7 檢修裝有絞鏈側門的閘板防噴器或更換其閘板時,兩側門不能同時打開。 2.3.8 正常鑽井中每周,油氣層鑽進中每3天應關、開半閉閘板和閘閥一次。油氣層中每次起鑽完關、開全閉閘板一次,環形防噴器每10天試關井(在有鑽具的條件下)一次。 2.3.9 井場應備有一副與在用閘板同規格的閘板和相應的密封件及其拆裝和試壓工具。 2.3.10 有二次密封的閘板防噴器和平板閥,只能在密封失效至嚴重漏失的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且止漏即可,待緊急情況解除後,立即清洗更換二次密封件。 2.3.11 平板閥開、關到底後,應回轉1/4圈~1/2圈。其開、關應一次完成,不允許半開半閉和作節流閥用。 2.3.12 壓井管匯不能用作日常灌注鑽井液用;井控管匯安裝好後,定期用鑽井泵注清水沖洗,保持管線暢通。 2.3.13 採油(氣)井口裝置等井控裝置應經檢驗、試壓合格後方能上井安裝;採油(氣)井口裝置在井上組裝後還應整體試壓,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4 井控裝置的管理 2.4.1 對各種井控裝置應分類、編號、建檔(檢查、維修、試壓等情況),並繪制井控裝置運行圖表。 2.4.2 設置專用配件庫房和橡膠件庫房,庫房溫度應滿足配件及橡膠件儲藏要求。所有橡膠密封件應入庫分類、上架和避光保存,並註明廠家、出廠日期和庫存數量。 2.4.3 所有井控裝置及配件應是經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關部門共同認可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否則不允許采購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