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務管理師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內容主要是什麼稅法,增值會培訓一些會計知識么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稅務管理師培訓主要有18個稅種,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資源稅,耕地佔用稅,煙葉稅,環保稅,關稅,船舶噸稅等稅務,主要是稅收實體與程序法律、稅收制度改革、稅務管理會計、涉稅相關法律知識等知識,是會培訓一些會計,法律,稅務3塊知識,這三塊知識都是相輔相成的
『貳』 增值稅業務培訓
增值稅就那麼幾項,找個老會計跟你說說就行,沒必要參加培訓的,當然稅務強制參加的除外。
『叄』 如何防範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首先是思想上重視。一些納稅人在購買貨物時,掉以輕心,只要對方給貨給票,我就付款,不關心貨物來源、不關心發票來源、不關心貨款的去向,這是對國家、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的態度。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實際上就是給虛開發票者提供可乘之機。因此,納稅人一定要從思想上重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
當然更重要的是,納稅人要積極主動、有所作為,採取一些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避免自己不小心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實踐經驗上看,以下幾個方面的防範措施值得納稅人關注和學習。
對供貨單位做必要的考察。主要是考察供貨單位的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生產能力、企業資質、貨物的所有權等。對供貨企業要有一個總體的評價,一旦發現供貨企業提供的貨物有異常,就應當引起警惕。可以要求供貨企業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對有重大疑點的貨物,盡量不要購進。例如,供貨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卻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企業提供的貨物不屬於其經營范圍之內;或者是供貨的數量遠遠超出其生產經營能力,這些都屬於異常,有必要進一步調查落實。
擇優選擇購貨對象。納稅人在采購貨物的時候,除了要考慮商品的質量和價格之外,還要盡量選取與規模大、經營規范、信譽高、經營時間久的企業交易。這類企業一般都有嚴格的內控機制,注重形象信譽,一般不會做損害客戶利益的事件,從這些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相對要小得多。
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劃撥貨款。一些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經常使用現金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種付款方式有可能會造成開票是A企業,而實際收款和供貨卻是B企業,即使取得的是虛開發票,也很難通過付款的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因此,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要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將貨款劃撥到供貨企業的銀行賬戶內,在這個過程中,納稅人可以再次對購進業務進行監督、審查,如果對方提供的銀行
賬戶與發票上註明的信息不符,就應當引起警惕,暫緩付款。
仔細比對發票信息。要求開票方提供有關資料,並仔細比對相關信息,落實其中內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在這個過程中,納稅人要把供貨企業的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的申請認定表、發票領購簿、開具的發票、出庫單、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庫存商品賬、生產成本賬、有關憑證等資料,綜合起來比對。一是審查稅務登記證、出庫單、開具的發票、銀行賬戶上的企業名稱是否一致。二是通過對方的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審查對方是否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三是通過對方的發票領購簿,審查開具的發票是否確實是對方領購的發票。四是通過庫存商品賬、生產成本賬和有關憑證,審查購進的貨物是否是對方購進或生產的貨物。
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納稅人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問,應當暫緩抵扣有關進項稅金,首先要通過自己的調查,落實發票的性質。而對有些問題,鑒於納稅人缺乏相應的技術和手段,無法做深層次的調查。此時,納稅人可以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求助、查證。稅務機關可以利用金稅工程系統中的協查系統,向供貨方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發送協查函,請對方稅務機關調查,落實發票的性質、來源和業務的真實性。
另外,納稅人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存在疑點的發票,一定要暫緩付款和暫緩申報抵扣其中的進項稅金,待查證落實後再作處理。尤其是對大額購進貨物,或者是長期供貨的單位,更應當作重點審查。
『肆』 稅務培訓的目的和意義
培訓的目的
1、帶來嶄新的觀念,樹立正確的向導。對於正在建立和發展過程中的中小企業,往往會帶有老闆性格和工作中慢慢形成固有的模式,而老闆性格也罷,固有的模式也罷,如果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環境,就會使企業走諸多彎路甚至南轅北轍。因此,培訓首要的是觀念的更新,對企業中層尤其具有典型意義。
2、提升業務技能和技巧。在業務技能的提高方面,經驗和教訓都是最珍貴的財富,而一次成功的培訓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提升,把管理、營銷、策略中的經驗和教訓拿來分享,使企業整體水平得到提升,最好培養和訓練同時兼顧。
3、增強團隊凝聚力。我們都知道,現代市場不是個人英雄的時代,而是團隊協調作戰的時代,通過培訓對新團隊和剛踏入社會的人群,可以消除陌生感,使彼此心靈相通,互相了解、理解和信任,都是培訓的主要內容。
培訓的意義:
1、從企業角度來說
(1)培訓可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2)培訓可以增強企業凝聚力。
(3)培訓可以提高企業戰鬥力。
(4)培訓是高回報的投資。
據美國培訓與發展年會統計:投資培訓的企業,其利潤的提升比其他企業的平均值高37%,人均產值比平均值高57%,股票市值的提升比平均值高20%。
在過去50年間,國外企業的培訓費用一直在穩步增加。美國企業每年在培訓上的花費約300億美元,約占雇員平均工資收入的5%。目前,已有1200多家美國跨國企業包括麥當勞都開辦了管理學院,摩托羅拉則建有自己的大學。這些對中國企業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培訓範例。
(5)培訓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對於企業不斷出現的各種問題,培訓有時是最直接、最快速和最經濟的管理解決方案,比自己摸索快,比招聘有相同經驗的新進人員更值得信任。
『伍』 增值稅稅務知識
關於小規模企業與一般企業所交增值稅的不同之處,你可以看看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稅法》這本書,上面講得很細。關於納稅申報,書店裡這方面的書也很多。但是具體交稅的過程和細節,理論和實務總是很大不同。
建議是:一、可以買本稅收代理實務方面的書先看看,掌握基本的內容。
二、咨詢公司原來的老會計或是打電話到公司平時的繳稅地點,詢問具體的繳稅流程和應該注意的環節。
『陸』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有哪些共20項,分別是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有20項。
『柒』 增值稅開票的培訓問題
增值稅開票的培訓一般是納稅人經過國稅部門批准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以後,由國稅部門指定由航天信息公司(全國各大城市都有航天信息公司的辦事處)對辦稅人員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發給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上崗證書。
『捌』 應如何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防範稅務風險
(一)從思想認識上提高防範意識
一些營改增納稅人由於觀念問題,在購買貨物時,掉以輕心,認為只要對方給貨、給票,我就付款,拿著專用發.票回去就可以抵扣稅款,不關心貨物來源、不關心發.票來源、不關心貨款的去向。思想上的麻痹,很可能給虛開發.票提供可乘之機。一旦取得虛開發.票,受損失的當然是自己。因此,營改增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從思想上要重視虛開發.票問題,積極主動地採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識地審查取得發.票的性質。
(二)對供貨單位應當做必要的考察
主要考察供貨單位的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生產能力、企業資質、貨物的所有權等,對供貨企業要有一個總體的評價,一旦發現供貨企業提供的貨物有異常情況,就應當引起警惕,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追查,要求供貨企業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對有重大疑點的貨物,盡量不要購進。例如:企業提供的貨物不屬於其經營范圍之內;或者是供貨的數量遠遠超出其生產經營能力,這些都屬於異常情況,有必要進一步調查落實。
(三)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劃撥貨款
一些營改增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習慣使用現金進行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種付款方式有可能會造成開票是A企業,而實際收款卻是B企業,即使是虛開發.票也很難發現。因此,營改增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要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將貨款劃撥到供貨企業的銀行賬戶內,在這個過程中,營改增納稅人可以再次對購進業務進行監督、審查,如果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與發.票上註明的信息不符,就應當引起警惕,暫緩付款,先做進一步的審查。
(四)加強對單位員工的專業知識培訓
一些營改增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往往都是通過雙方的業務員進行單線聯系,缺乏對供貨方進行必要的考察,不了解供貨方企業的實際情況,很容易給虛開發.票提供可乘之機。因此通過對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專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知識的培訓,使其系統全面的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知識,將能夠大大降低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五)注重有關信息的對比分析
營改增納稅人可以要求開票方提供有關資料,將相關信息進行比對,落實其中內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這個過程中,營改增納稅人要把供貨企業的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的申請認定表、發.票領購簿、開具的發.票、出庫單、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入庫的賬簿、憑證等資料,綜合起來進行比對,查看其中的企業名稱是否一致、手續是否齊全、審批是否合法、是否是本單位領購的發.票、是否是本單位購進或生產的貨物等。
(六)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
營改增納稅人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點,應當暫緩認證、抵扣有關進項稅金,首先要通過自己的調查,弄清發.票的性質;而對有些問題,鑒於營改增納稅人缺乏相應的技術和手段,無法進行深層次的調查,此時,營改增納稅人可以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求助、查證。稅務機關可以利用金稅工程系統中的協查系統,向供貨方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發送協查函,請對方稅務機關進行調查,落實發.票的性質、來源和業務的真實性。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存在疑點的發.票,一定要暫緩付款和暫緩申報抵扣其中的進項稅金,待查證落實後再作處理。尤其是對大額購進貨物,或者是長期供貨的單位,更應當作重點審查,因為對大額購進貨物如果不做審查,一旦出現虛開發.票問題,將會造成很大的損失;而對長期供貨的單位如果不作審查,一旦出現虛開發.票問題,很可能會逐漸累積成重大問題。
總之,營改增納稅人只要能夠在思想上對虛開發.票提高防範意識,在具體購進貨物的過程中,不怕麻煩,多做一些細致的工作,完全可以杜絕取得虛開發.票、規避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分享國家結構性減稅帶來的實惠。
『玖』 如何規避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由於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發票專業知識的匱乏,在日常經濟業務往來中,納稅人可能會有意或者無意的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文將對納稅人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及相關風險的規避進行分析。
一、納稅人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從取得發票方的主觀態度來看,存在惡意取得和善意取得兩種情況,按照稅法規定,應分別對其進行處理:
(一)惡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出於少納稅款的目的,往往故意做大進項稅額,而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常用的方式之一。
惡意取得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的,根據《
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7]134號)的規定,除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稅款外,還要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進項稅金大於銷項稅金的,應當調減其留抵的進項稅額。利用虛開的專用發票進行騙取出口退稅的,應當依法追繳稅款,處以騙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追繳稅款等行政處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0]187號)中給予明確。該文件對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進行了明確,即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交易,銷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專用發票,專用發票註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
(2)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
為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對於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不以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論處。但應按有關規定不予抵扣進項稅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稅;購貨方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稅,應依法追繳。
同時,稅法亦規定了相關補救措施,即: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准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但國稅發[2000]187號文對於納稅人善意取得的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滯納金如何處理沒有明確,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通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抵扣稅款加收滯納金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7]1240號)對此進行了規定,即: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依法追繳已抵扣稅款的,不屬於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情形,不適用該條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規定。
雖然上述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善意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但如不能重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仍存在不能抵扣進項的風險,故企業在經濟交往過程中一定要加以注意,避免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積極主動的採取一些有效的防範措施,還是可以降低相關風險。
(一)提高防範意識,盡量避免取得虛開發票
納稅人在購進貨物時,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從思想上重視虛開發票問題,積極主動地採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識地審查取得發票的真實性。
(二)對交易對方做必要的了解
通過對交易對方的經營范圍、經營規模、企業資質等相關情況的了解,對其有一個總體的評價,並評估相應的風險。一旦發現交易對方有異常情況,應當引起警惕,做進一步的追查,並考慮是否繼續進行交易。
(三)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劃撥貨款
盡量通過銀行賬戶將貨款劃撥到交易對方的銀行賬戶內,在這個過程中,納稅人可再次對購進業務進行監督審查,以降低相關風險。
(四)加強員工專業知識的培訓
通過對相關業務人員進行專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知識的培訓,使其系統全面的了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知識,將能夠大大降低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總之,納稅人如果對虛開發票提高防範意識,在具體購進貨物的過程中,多做一些深入細致的工作,必將能夠大大降低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拾』 給企業培訓增值稅政策講什麼內容
給企業培訓增值稅政策,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修訂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內施細則、調整增值稅一般納容稅人管理有關事項、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以及四個附件、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出台的補充規定和行業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