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一、突出培訓重點。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要以促進就業和服務經濟發展為出發點,以企業吸納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和創業培訓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適當擴大培訓規模,下大力氣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
二、大力開展在崗農民工和困難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對企業吸納的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和困難企業的在崗職工,要根據企業崗位要求和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需要,重點開展崗位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行業、企業主管部門,重點開展建築業、製造業、服務業等行業在崗農民工培訓和困難企業職工培訓。
企業吸納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並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定點培訓機構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的,對企業給予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企業組織開展培訓之前,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培訓計劃大綱、錄用農村勞動者花名冊(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勞動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培訓結束後,企業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人員花名冊、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委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還應提供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由財政部門將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同時將資金支付情況抄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對困難企業組織開展的職工在崗或輪崗培訓,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8號)執行。
三、切實加強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未能繼續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即「兩後生」),鼓勵其參加6-12個月(1-2個學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指導技工院校擴大勞動預備制招生規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圍繞國家產業振興規劃和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對後備技能人才的需求,強化定向培訓和技能實訓。按照中發〔2010〕1號文件的要求,對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後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村「兩後生」,給予培訓費補貼,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四、積極開展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對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要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勞動者就業要求,積極開展中短期(1-6個月)實用技能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農村轉移勞動者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需求,結合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特點以及就業需求,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組織作用,依託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式培訓,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全面推進創業培訓。重點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及返鄉農民工、登記求職的高校畢業生,開展不少於10天的創業培訓。要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因材施教,增強創業培訓的實效性,並注重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的銜接,著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和穩定經營率。
六、提高培訓資金使用效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職業培訓需求,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的比例,切實保障職業培訓資金需要;要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制定辦法,根據培訓專業(工種)的培訓成本和培訓期限,按照培訓的課時數,合理確定在崗農民工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中短期實用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各類職業培訓補貼標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對補貼對象審核、資金撥付等重點環節實施公開透明的監督管理辦法,確保資金安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繼續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對承擔轉移培訓任務的技工學校,在改善辦學條件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推動培訓計劃順利實施。
七、強化培訓機構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8號)規定,堅持面向社會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通過招投標方式認定承擔各類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要建立專家評審、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就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培訓機構認定機制,要對申請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培訓機構的設備設施、教學實訓場地、師資配備和教材選用等情況進行重點考察。要將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名稱、培訓專業(工種)及等級、培訓期限、收費標准等情況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承擔培訓任務的各類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開班申請、過程檢查、結業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培訓全過程監管。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要成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相關單位齊抓共管的工作協調機制,並將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情況作為就業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根據就業形勢和勞動者就業需求變化情況、以及勞動者培訓需求確定培訓人數,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上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匯總,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九、做好基礎服務工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動員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動員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要逐步建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對參訓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並與當地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間共享相關信息。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為勞動者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技能鑒定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並適當減免鑒定費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企業用工和勞動者就業狀況,通過多種渠道及時發布用工信息,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
十、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各地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2010年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確定工作責任人和聯系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聯系人情況請於2010年2月底之前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為更好地了解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見附件),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附件:2010年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實施進展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 政 部
二○一○年二月十日
『貳』 如何進一步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
為應對世界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充分發揮職業培訓對於促進全方位就業和服務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作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決定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各類勞動者的就業需求,依託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擴大培訓規模,延長培訓期限,加大培訓投入,提升培訓能力,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就業、再就業和創業能力,努力保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從2009年至2010年,利用2年左右時間,集中對困難企業在職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幫助其實現穩定就業;對失去工作返鄉的農民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促進其實現轉移就業或返鄉創業;對失業人員(包括參加失業登記的大學畢業生、留在城裡的失業農民工)開展中短期技能培訓,幫助其實現再就業;對新成長勞動力開展儲備性技能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
二、積極組織開展四類培訓
(一)對困難企業職工開展在崗培訓和轉崗培訓。對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採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17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的條件,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困難企業,可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職業培訓,提升職工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鼓勵困難企業通過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等方式穩定職工隊伍,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職工培訓計劃,依託企業職工培訓機構或技工院校組織實施。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企業所在地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予以適當支持。申請使用就業專項資金對企業職工開展在崗職業技能培訓的困難企業,應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並積極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困難企業如申請在崗培訓補貼,就不能同時申請《通知》規定的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在崗培訓補貼的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困難企業應制定具體的在崗培訓計劃,培訓結束被培訓職工取得職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可憑培訓人員名單、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後,由當地財政部門按最高不超過培訓費用50%的標准,將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困難企業在崗職工職業培訓補貼具體辦法和標准由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二)對失去工作返鄉的農民工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對失去工作返回家鄉的農民工,根據其轉移就業要求和勞務輸出意願,由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要緊密結合當地產業結構調整、企業技術改造和新開工建設項目的需求,重點圍繞國家支持的鐵路、交通、建設、電力及災區建設等領域以及勞務輸出的訂單需求,組織相應的培訓項目,提升農民工技能水平。對有技術和資金,並有創業意願的農民工,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加強項目開發、開業指導、小額貸款、後續扶持等「一條龍」服務,幫助其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農民工參加各類職業培訓,按規定由就業專項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中給予補貼。
『叄』 關於職業培訓(教育)方面的創業計劃書
第一章 實現自我的人生價值
造物者給萬物准備了可以生存的環境,所以才放心讓我們赤手空拳的降生。而在現在的社會中,生存與挑戰並存,我覺得作為一名當代大學生,應該有憂患意識;可以提前感受一些可能在社會上會遇到的困難和挑戰,讓自己的生活有一些壓力,這樣更容易使自己進步。
第二章 問渠哪有清如許 惟有源頭活水來——談創業構想
創業計劃的構想是建立在學校的引導和學校有形與無形資源之上的,中南大學創新素質教育基地的建立,為我們提供了創業的平台,是所有創業理想的奠基石。
一、樂器培訓中心創建的切入點:
1 創新素質教育基地有無形的品牌效應;
2 學校提供有形的場地;
學校學生人數多,相對很集中,是其它地方很難達到的;
學校老師和領導給我們的支持與指導讓我們更加堅定信心;
創新素質教育基地的領導願意給一些資金的投入;
每屆都有新生入學,這是一種不間斷的資源優勢;
到現在為止鐵道校區還沒有正式的樂器培訓輔導,而有一些同學想學樂器,找老師卻很不方便,單獨請老師的費用又很高;
我從湖南師大藝術附中畢業,從小也受到過一些藝術的感染所以對藝術很感興趣,對怎樣辦班也有一定的了解;
認識一些搞藝術的老師,也能請到一批教樂器的兼職老師;
大雅音樂學校以及節奏琴行願意提供教學指導與師資;
相信自己能組織一個和諧、積極的器樂理事會,負責招生宣傳工作。
二、創業進行比較:
要創立一個品牌,取得社會的信譽不是一日之功;
需要向國家交納經營、管理等稅務,這樣就需要企業要有較高的經濟效益,而較高的經濟效益一般是建立在較高的資金投入上的,所以創業必須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做後盾;
創業風險很大;
人員很復雜,經營管理難度很大;
三、分析
有學校的大力支持;
學生有興趣,只要宣傳有力,收費合理,應該有很多同學願意去學;
老師有一定的保障。
三、推論:
經過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及有希望建立一個收費較低,旨在培養廣大學生的音樂興趣,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的普及型樂器輔導班。
第三章 市場調查
一、具體安排
時間(2002年11月——2002年1月)
製作調查問卷表200份,並列印出來;
組織人員進行調查;
對調查表進行分類統計;
對市場前景進行分析總結。
二、分析
經過將近2個月的調查統計,有相當一部分同學想學樂器,但有很多人願意出的學費很低,比喻有同學一個月只願出30元來學一門樂器,有10%的人認為只要價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但要求老師有一定的水平。
三、預算
1 經濟預算 招生費
宣傳費 彩噴三張、寫真一張
宣傳單1000份
樂器演奏會彩噴
樂器演奏會節目單1000份
教師上課費用——一次課100元
請老師、列印、做彩噴的車費
2 場地費用預算
3 收取學費預算
4 利潤預算
四、推論
可以建立一個樂器培訓中心,如果調動同學的積極性之後,學習的人應該會越來越多。
第4章 申報材料
中南大學創新素質教育基地的創建就是為了培養學生創業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讓學生自己做一些自己想做,而且確實可行的事,在這種情況下,得知學校願意為學生提供這樣的創業平台,由我們樂器培訓協會商量決定,策劃了「創新素質教育基地樂器培訓中心」這樣一個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目 的:策劃樂器培訓中心,是為了鍛煉我們學生自己的實踐能力,體驗理論與實際工作中的差距,通過實踐,不斷吸取經驗、總結教訓,提高我們進入社後的生成能力,加強同學之間的分工合作的能力,使我們的大學生活更加充實、生動,不僅把書本上的東西學好,同時還用到實際工作中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使同學們在緊張的學習之餘,有所放鬆,而且可以加強工科學生的藝術涵養,使大學校園成為培養復合性人才的搖籃,使一些因為種種原因未能與音樂結緣的學生,真正親身體驗一次藝術的魅力,音樂的靈魂。
組織方式:樂器培訓中心由學生組織、策劃,學校領導擔任顧問,指導這個組織向健康、積極的方向上發展。組織成員主要由器樂協會組成,聘請樂器專業老師,付給工資,進行統一管理,對培訓學生收少量的費用。
合作方式:樂器培訓協會採取與外界合作的形式成立樂器培訓中心,樂器培訓協會(甲方)提供教學場地,負責校內管理、組織等事務,贊助單位(乙方)組織一批教學骨幹老師,以及提供幾門較
昂貴的樂器,供教學和學生練習時使用。
規 模:根據具體的報名學生人數而定,具體規模有待進一步調查統計,只要學校的場地允許,培訓規模可以適當的擴大,但這是在不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與學生的正常學習、生活為前提的。
前景預測: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樂器培訓有很大的生存空間,我們學校現在還沒有正式全面的樂器培訓班,很多學生搭很遠的車到外邊學習樂器,有些是因為學費較高,而沒能學的學生,還有一批同學想學,而因為種種原因沒能接觸到,也成為他們一種遺憾,而且每年開學後都會有新生來學習,前景看好。將來學校開設音樂專業後,我們也不會影響學校的教學次序,培訓中心只招收非專業的業余樂器愛好學生,使學校的藝術氣氛更加濃烈。
培訓時間:安排在學生的雙休日以及暑假的前段時間,培訓班,每期招生一次,每次培訓時間為兩個月,這樣也可以在考試的前期停止培訓,不影響學生的考試。
培訓內容:吉它、揚琴、架子鼓、電子琴、小提琴、笛子、長笛、薩克斯、鋼琴、二胡、古箏等。
師資:聘請幾名知名的樂器專家,現請到的有著名洋琴演奏家鵬程,來我們培訓中心教學,以及一些對工作負責的專業老師,並定期聘請國內知名教授來我校開講座,這樣可以加強與外界的交流,開闊同學們的視野。我們中南大學的音樂教授,只要他們有時間,有機會也將請他們為培訓中心開一些相關講座。
管 理:學校的領導給予指導,由樂器培訓協會對培訓中心進行統一管理,乙方與樂器協會共同制定培訓制度,具體的合作合同。
希望學校能批准「中南大學創新素質教育基地樂器培訓中心」成立,並且給予精神上的鼓勵與支持,讓我們學生自己開拓一片新的視野,鍛煉自己的組織管理能力,學以至用,學以創新。
申報人:聶其林 學校蓋章:
時 間:2002年11月20日 簽 字:
第5章 創業計劃的實施
1 組建創新素質教育基地器樂理事會
理事長
副理事長
招生幹事(部員4人)
宣傳幹事(部員4人)
2 起草與節奏琴行的合作協議書
樂器培訓合作協議書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南大學創新素質教育基地器樂理事會
乙方:節奏琴行
以上雙方進行樂器培訓合作,以互惠互利為基礎,共同發展,在遵守中南大學規章制度、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雙方相互尊重,協商事宜。
二、合作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系,由甲方經營、管理培訓中心,以及負責招生、宣傳工作;
2 甲方負責安排培訓場地;
3 甲方對培訓費進行統一管理,負責發放老師工資,發放招生、宣傳必須開支費用;
4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老師有監督權,如果某班有50%以上的同學反映老師教學存在問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老師,並適當扣除該老師工資;
5 甲方為乙方宣傳提供支持;
6 由甲方向學校申請樂器演奏的場地,並為乙方提供在校園進行樂器演奏的冠名,乙方可以藉此宣傳各種樂器,由乙方組織樂器演奏的老師以及所需硬體;
7 乙方組織樂器租借工作以及出售各種樂器,學生自願選擇,甲方給予支持,並對所需樂器進行統計;
8乙方對老師享有人事管理權,負責所有老師的安排與調動工作;
9 乙方出售樂器所得 %返回給理事會作為活動經費開支;培訓中心的所得收入,除去一切開支外,節余為培訓盈利,其中甲方得90%,乙方得10%;
10 本學期開班時間為二個月,每次培訓時間為2課時,二個月共培訓8次時間為雙休日上午,培訓開始後,中途不能因客觀原因停止上課,以免產生不良影響;
11如果以上班未達到辦班規模,或者有學生需要單獨輔導的另行商定老師工資;
三、最後
1 本協議報主管部門審批,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修改;
2 合同期限暫定為2003年開學到本學期培訓班結束,如果合作成功,以後合作將另行商定;
3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送中南大學藝術學院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3003年2月12日
3 學校審批
4 制定工作時間表
培訓中心工作進度表
2003年1月17日 開始籌備培訓中心的宣傳、招生、老師、樂器、以及組建理事會.
2003年2月10日 與節奏琴行商定合作協議,包括課程老師工資,樂器租買,演奏會事項
2003年2月15日 合同交學校審批,下午與節奏琴行簽字
3003年2月16日 列印宣傳資料製作大型彩噴4張,宣傳單1000張
2003年2月19日 開始宣傳,貼出彩噴和海報
2003年2 月22日 開始設點招生,同時開始統計租購樂器的名單同時開始申報籌備演奏會
2003年3月9日 主辦樂器演奏會,並進行樂器宣傳和現場報名
3003年3月10日 報名截止
2003年3月10-15日 統計班級規模租買樂器到位
2003年3月23日 正式上課
3003年5月10日 第一期培訓班結束
中南大學器樂理事會
2003-2-11
5 申報樂器演奏會場地(大禮堂)
6 製作廣告傳
經中南大學批准成立的創新素質教育基地,在2002年10月份通過了教育部專家團來校考察評估,並受到相當重視。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隸屬於創新素質教育基地的樂器培訓中心正式成立。由理事會對培訓中心進行統一管理。本著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本著增強廣大學生的藝術修養,拓寬同學們的知識層面,培養復合性人才的宗旨。現在正式面向校內外定期招收喜愛想學樂器的初學者,以及有音樂基礎的學生進行專業培訓。我們主要推廣的是一種普及性教育,希望對音樂曾經有過夢想的同學千萬別錯過此次機會。
培訓樂器:古典、民謠吉他、二胡、笛子、電子琴、長笛、薩克斯、小提琴、古箏;對架子鼓、揚琴、電吉他等我們將開設單獨輔導,學費待定,當達到辦班的規模後,我們將進行集中培訓,如果有學生想對其他樂器進行單獨輔導,請到報名處咨詢。
教學工作:培訓中心將聘請省內知名優秀老師以及承擔湖南省吉他等級考試的專業老師擔任培訓工作,如果學生對老師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向培訓中心器樂理事會匯報,如查實老師存在較大的問題,我們將辭退老師,保證教學質量,請廣大同學放心。並且培訓中心將由藝術學院領導擔任顧問。如果大家有什麼建議或意見,歡迎批評指正。
培訓場地:藝術學院(報名結束後分班,並在鐵道校區公布)
培訓時間:第一期培訓班時間集中在2003年3月15日—5月4日雙休日上午8:00—12:00。共兩個月(16課時)
樂器來源:一、自備樂器;
二、我們聯系廠家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提供各種樂器,供不同需要的同學選購。
三、租借培訓中心提供的樂器。
培訓費用:古典、民謠吉他初級班 80元/期 租借樂器 30元/月
吉他提高班 120元/期 租借樂器 50元/月
笛子班 50元/期 租借樂器 10元/月
二胡班 80元/期 租借樂器 50元/月
小提琴班 120元/期 租借樂器 50元/月
電子琴班 150元/期 租借樂器 50元/月
古箏班 160元/期 租借樂器 80元/月
長笛班 180元/期 由於管樂易生銹不便租借
薩克斯班 180元/期 由於管樂易生銹不便租借
報 名: 2003年2月18日—3月13日,攜帶1寸相片到指定地點10舍—11舍 報名,領取培訓中心學員卡。
咨詢(補報):5舍225室 電話:2658555 5641435 聶同學
5舍206 2659946 5641417 李同學
我們的宗旨是「以最低的價格培養最優秀的學生」,歡迎大家根據自己的愛好,有選擇的學習樂器。請相信,一門藝術特長將使你們受益終生!
我們還將籌辦一次高水平的樂器演奏會,具體時間將貼海報通知;
7 培訓中心報名8 表
中南大學樂器培訓中心報名單
姓名 住址 電話 院系 樂器 學費 是否租買 檔次
創新素質教育基地2003年2月
9 培訓中心學員卡
10 貼海報、發傳單
11 設點招生(10舍12 ——11舍13 間)
由招生幹事和宣傳幹事負責
14 統計報名15 人數
16 組織樂器演奏會
17 組織老師上課
第六章 計劃
1、 5月10日總結培訓中心創業成果;
2、 只要本次創業不3、 虧本,4、 下學期一定能取得很大的成功,5、 因為只有把同6、 學們的目光吸引過來了,7、 就能招到更多的學生,同8、 時培訓中心的影響也擴大,9、 便於對下一屆的新生進行宣傳,10、 以便取得更大的成功;
11、 如果此次創業成功,12、 可以繼續開辦聲樂、舞蹈培訓。
創業計劃人:聶其林
藝術學院工業設計2001-2班
時間:200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