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
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實施:
一、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1、加強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工作,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學法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 ;
2、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
3、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 ;
4、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二、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主要措施是:
1、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 ;
2、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 。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要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核工作,並完善考核制度。
四、積極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但營造全社會良好的環境,有利於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在更加廣泛深厚的群眾基礎上。《實施綱要》明確要求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實施綱要》對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發展
具體表現在:
1、《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將「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單列一節,體現了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在公務員通用能力框架中的地位和對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建設的重視。
2、《實施綱要》總結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若干意見》實施以來的經驗,對擔任領導幹部的公務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實施綱要》在1999年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中提出「要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教育和培訓在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的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求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4、《實施綱要》強調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
5、《實施綱要》明確提出,應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並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並要求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2.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政審計局負責對山水城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財政審計局根據當年內部審計計劃派出審計組,審計組可由機關專職審計人員和熟悉財務工作的人員組成,也可聘請中介機構專業審計人員。 第四條:審計組的主要職責:
(一)檢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預決算、資金、財產,查閱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並索取證明材料。 (三)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報經領導批准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四)提出改進財務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建議。
(五)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的人員,向領導提出追究其責任的建議。
(六)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事項移送監察室進一步審理。
3. 赤水市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內容
第三條 領導幹部學法用法主要有下列內容:綜合法律知識以全國「五五」普法教材《幹部法律知識讀本》為基本內容,主要包括:鄧小平主法制理論、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經濟法律和依法行政等。專業法律法規,主要是涉及本部門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
第四條 由市司法局負責制定全市學法用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市人民政府法制辦負責擬定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年度學習計劃。
第五條 堅持中心組學法制度。各地各單位領導班子每年度組織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不少於4次,各單位中心組學法要做好專門的記錄,領導幹部要有專門的學法筆記。市司法局每年年底對各單位中心組學法情況進行檢查,作為年終考核各單位的內容之一。
第六條 堅持培訓制度。各單位每年組織領導幹部進行2期以上法律知識培訓,每期培訓在8小時以上,並納入年度領導幹部培訓計劃。
第七條 堅持舉辦法制講座制度。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每年至少主持講授一次法制講座。全市每年舉辦1—2次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的專題法制講座,有針對性地對領導幹部學法進行輔導。
第八條 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各級領導幹部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聯系工作實際,確定學法內容,加強自學法律知識,每年自學法律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並結合工作實際撰寫一篇學法用法方面的調研文章或心得體會。
第九條 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各級領導幹部要學以致用,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模範,增強運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門、本單位各項事務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第十條 堅持學法考核制度。每年年終,市司法局牽頭,市監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市人勞社保局負責對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對於不學法、不懂法的幹部,不能提拔重用。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4. 審計局可以對財務人員進行什麼培訓
審計局可以對財務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培訓、內控制度遵循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