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方稅務局的職能
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內資企業)、代收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節金、工會經費等。
具體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地方各稅、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細則和規定。
(二)檢查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和全省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負責全省地方稅務局徵收的稅種和地方國有企業所得稅及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集體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匯總編報全省地稅系統稅收計劃以及稅收會計、統計報表工作。
(五)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和票證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六)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內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八)組織稅收理論研究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
(九)辦理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B. 地稅局裡有些什麼職位,比如局長,技術科長等,
地稅局行政編制為:股長,科長,處長,局長,部長。副主任科員以上才算官;其他統屬科員級。當然也有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當股長的。科長相當於營長,股長相當於連長,科員相當於排長。
股長是最基層的管理骨幹,公務員系列中,就沒有股長這個職務級別。一般在縣區一級下設的局級單位設立,因為縣局局長的行政級別是科級,故而,縣局下設的部門領導,均為股級。
地稅局一般指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0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43名(含總經濟師1名、總會計師1名和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地稅局主要職能為: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C. 地方稅務局綜合科員主要是做什麼的
一、地方稅務局綜合科員綜合科科員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日常政務和文電處理, 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2、 負責政務信息、網站信息的報送;
3、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創建、教育培訓、監察、督查督辦、信訪、保密等綜合事務;
4、負責制定綜合性風險應對計劃, 並積極配合風險監控部門進行風險評估;
6、 負責承接風險監控部門推送過來的風險應對任務,並向檢查實施部門傳遞;
7、參與風險模型建設;
8、反饋風險應對情況, 進行風險績效評估, 促進稽查成果增值利用;
9、負責稽查收入的統計、 匯總、 總結和上報工作;
10、負責舉報案件的受理、 登記、 擬辦、 承辦、 督辦、轉辦、 催辦和回復工作, 對立案查處的舉報案件進行統計、總結、 上報和整理歸檔工作;
11、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地方稅務局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地方各稅、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細則和規定;
2、檢查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和全省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負責全省地方稅務局徵收的稅種和地方國有企業所得稅及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4、負責集體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5、負責匯總編報全省地稅系統稅收計劃以及稅收會計、統計報表工作;
北京地稅稅收征管信息系統;
6、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和票證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7、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內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8、負責地方稅務系統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9、組織稅收理論研究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
10、辦理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D. 成都市武侯區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稅收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基建、辦公現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制定班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三、綜合稅收管理科
負責地方工商稅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徵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稅收普法宣傳;管理地方稅收發票。
四、法制科
稅收政策方面:負責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一般性問題的解釋;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負責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的監督及相關統計報表工作。
稅收執法管方面:制定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指導、規范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和稅務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行為;負責與司法部門和上級稽查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涉稅案件移送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聽證、復議、訴訟、賠償案件。
稅收執法監督方面:負責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備查備案及清理工作;承擔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實施稅收執法檢查工作。
五、計劃財務科
執行國家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管理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劃;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劃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負責住處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六、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匯同有關部門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
七、征管科
負責對口市局征管處、行為稅處、市信息分局的整體工作。
八、登記科
負責辦理稅務開業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跨區變更登記和換發、補發稅務證照,以及登記資料信息的傳遞。
E. 地稅稽查局幹部教育培訓自評報告
近幾年,尼勒克縣地方稅務局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伊犁州地方稅務局的幹部培訓思路,切實保證將培訓工作放在優先發展,對幹部培訓予以重視,實行規范化管理。堅持以業務實際需求為導向,立足崗位本身,加強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實踐中主抓業務成果,力爭以實踐抓學習,學習促實踐。全體稅務幹部的文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稅收業務發展的新時期,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教育培訓工作,更好的促進稅收業務的發展,建立起全新有效的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基層局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教育培訓工作具有長期性的特點,需要不斷提升、改革培訓機制,以配合不斷革新的稅收知識。但是目前縣局培訓工作沒有完全形成有效,完整,系統,監督的培訓體系。在實施全年培訓計劃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計劃外事例,沒有嚴格執行培訓計劃。現階段培訓內容比較淺顯,幹部對稅收知識的掌握層次不一,授課內容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層面,缺少對工作難點的講解。
(二)培訓方式較為單一,課下自主學習不夠。目前縣局培訓主要以授課方式,講台上講解,講台下聽課,培訓內容多以理論知識為主,缺少實際案例分析,缺少教與學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在有限的時間內不易達到對政策的理解與掌握。業余時間也少有幹部認真復習業務知識,知識得不到鞏固與更新,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縣局組織的考試,考前實行突擊戰略,知識無法有續連貫,使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培訓缺少有效評估。對培訓結束以及考試成績的追蹤力度不夠,缺少理論培訓與實際的聯系,雖然設有獎懲制度,但是對幹部自主學習仍然起不到實質性作用。部分幹部考試成績不穩定,對有些稅收政策的理解與掌握仍然有偏差。部分幹部對考試抱有僥幸心裡,寄託於考前短暫的復習,考後再無鞏固,使月考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是地稅工作發展持續的動力源,要將培訓工作與稅收工作實際結合起來,在工作中能真正用到培訓知識,提高幹部工作能力,增強幹部工作的熱情與興趣,這樣就可以使工作學習較好的結合起來,使培訓成果快速轉化為實際工作能力。
(一)創新教育方式,提高培訓的時效性。由於縣局幹部的興趣,學歷,年齡,知識結構,崗位職能不一,這就要求我們在培訓時選准培訓對象,打破傳統培訓模式,明確培訓目標,進行分層次的培訓。對於幹部培訓要有相應的側重點,重點提高稅收業務能力與稅收信息化建設,同時也應對行政類科室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在提高業務水平的同時,也應對全局幹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與廉潔自律教育,促進全面發展。
(二)打破傳統教學,建立系統培訓體系。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將過去應急式的培訓轉化為長期,系統,規范的培訓方式。根據縣局崗位技能要求,確定每個崗位都應具備的崗位素質與技能。嘗試多鍾多樣的培訓方式,充分利用區域網絡學習平台,針對不同科室每周更新復習題,並對題目進行講解。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空間時間,不受地域環境限制,有效促進幹部自主學習。同時也應引導幹部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加強自主學習能力,逐步形成重視學習的良好學風,建立善於學習,勤於思考,勇於創新,富於實乾的幹部隊伍。
(三)完善幹部職能管理與績效考核機制。為防治幹部意志消退,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形成干與不幹一樣,學與不學一樣的不良現象,更要進一步探究崗位職能管理,將個人教育培訓列入個人檔案,最大化的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幹部培訓相關內容列入幹部任職,評優,競爭上崗等重要依據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針對崗位責任人下達各類資格考試目標任務,督促幹部自主學習。比如可以規定縣局多少人次取得注冊稅務師及其他證書。同時相應制定詳細的獎懲措施以提高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F. 如何做好地稅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談幾點建議
近年來,**市地稅局按照地區地稅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議精神,將幹部在職學習納入幹部教育工作格局中,實行規范化管理,較好地解決了培訓資源緊缺、脫產培訓工學矛盾突出、學用結合不緊、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的問題,營造了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學習型幹部的良好氛圍。隨著市場經濟和稅收工作的不斷發展,對稅務幹部的教育培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新的形勢下更新教育培訓理念,建立起全新的稅務教育培訓模式勢在必行。
一、目前稅務教育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現代教育培訓的理念。一是缺乏國際化理念。當前,我們盡管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但總的來看,培訓活動還停留在傳統業務知識上,而對入世後包括稅收在內的經濟管理機制與國際運行機制相一致的新形勢關注不夠,涉及不多,以致大家普遍缺乏適應國際環境變化的創新思維和迅速能夠與國際稅收業接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缺乏終身學習理念。在教育培訓方面總的還停留在缺什麼補什麼、需要什麼學什麼的應急式培訓層次上,對學習的永恆性認識不夠,尚未建立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
(二)教育培訓的整體推進機制尚未真正形成。在組織領導上,還沒有形成自上而下的培訓組織領導體系,從實際工作來看,盡管局領導層對教育培訓工作已經引起高度重視,但對該工作的經常性研究機制沒有真正形成,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培訓計劃上,對培訓的安排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沒有站在稅務人才建設和人力資源合理利用的高度,對稅務幹部開展有計劃有步驟的培訓。在培訓方式上,目前**市地稅局的教育培訓自上而下多是以短訓班、以會代訓的方式為主,短則一天半天,長則二至三天,形式較為單一,並且多以填鴨式、模式化教育為主。在培訓內容上,除了新政策法規的頒布和新操作流程的實施有明確的要求外,其它各種培訓的內容仍停留在一般性稅務知識上,沒有圍繞工作難點確定培訓內容,缺乏針對性。在培訓機制上,缺乏培訓前科學的需求分析和訓後的效果評估,教育培訓與實際結合不夠緊密,培訓對象的層次性體現不夠。
(三)教育培訓的硬性約束不強。一方面,考核中只注重教育培訓的形式、內容和項目,往往忽視了教育培訓的實際效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育培訓的效果;另一方面,對參訓幹部的培訓實效沒有一個硬性的約束,學好學壞一個樣,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稅務幹部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四)缺乏一定教育培訓的激勵機制。在日常工作繁忙的情況下開展培訓工作,許多幹部難免會有想法,激勵引導力度不夠,難以調動幹部的學習積極性,培訓效果也難於保證。
二、對策及建議
加強和改進稅務教育培訓工作,事關高素質、復合型稅務人才建設,事關地稅事業興旺發達,必須主動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突出「打實基礎,明確重點,學以致用,獎優罰劣,形成氛圍」的宗旨,確立終身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完善機制,著力構築全員參與、分層培訓、體系健全、運作規范的稅務教育培訓工作新格局。
(一)樹立全新的教育培訓理念。一是樹立人本觀念,調動人員積極性。一個單位事業的成敗,工作效率的高低,歸根到底取決於人員素質的高低,幹部素質的提高不僅需要個人在工作中鑽研探索,更重要的是需要有計劃、有組織的教育培訓。為此,要進一步樹立起以人為本的觀念,切實把教育培訓作為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擺上重要位置。二是樹立長效觀念,增強繼續教育意識。教育培訓作為向每個稅務幹部提供的一種學習機會,使個人的業務技能得以更新和提高,從而形成工作、學習和知識需求的有效結合。為此,要進一步樹立長效觀念,變過去的應急式教育培訓為長期的、系統的、規范的教育培訓,逐步建立起系統規范的繼續教育體系。三是樹立永恆觀念,強化終身學習思想。學習是永恆的主題。當今社會科技變化日新月異,**市地稅局同樣面臨著信息化建設的浪潮。**市地稅局幹部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就必須不斷地補充新知識,為工作提供新的動力,形成「終身學習」的新機制。
(二)構築嚴密的教育培訓體系。一是強化統一規劃。要根據人員情況和稅務機關的整體,制定教育培訓制度、原則和教育培訓工作的長遠規劃、中期計劃和近期重點,確定稅務幹部所要達到的知識標准和技能標准,及時考核、獎懲、使用等相關制度。二是強化組織指導。依據初任教育培訓、任前培訓、專門業務培訓、更新知識教育培訓等層次的要求,逐漸建立起必要的教育培訓和選擇培訓制度。根據崗位業務技能要求,具體確立每個崗位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及應教育培訓的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指南,使每個幹部都清楚自己應具備哪些知識和技能。由每人根據教育培訓指南和自己的技能需求有針對性地選擇教育培訓項目,同時結合培訓開課情況,實施教育培訓。三是強化分級培訓。在制定培訓計劃前,人事監察部門應對教育培訓的內容進行廣泛的調查,組織幹部對「稅收工作要求我們學什麼、幹部最想學什麼」的問題進行討論,在集中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分門別類確定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突擊抓好重點班次的培訓,同時在分層開展培訓的同時,層層選撥一批基礎好、可塑性強的人員,由上級進行專門教育培訓,造就一支高素質人才和復合型人才。
(三)建立健全培訓的硬性約束機制和激勵引導機制。一是嚴格對個人教育培訓進行考核。根據培訓的內容,設定科學的考核指標,制定教育培訓評估細則,並按照一定時間層次,對每個幹部的學習培訓情況,依據教育培訓的內容、項目、標准和具體要求進行詳細的考核,通過量化、細化考核的方式,真正提高教育培訓的實效。二是加強硬性約束。要保證教育培訓制度的嚴肅性,要加強對各項培訓到崗情況的考核監督,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幹部作為曠工處理。三是加大激勵引導力度。一方面運用經濟手段提高激勵作用,針對在崗培訓要不可避免地佔用幹部休息時間、而幹部職工工作壓力大的實際情況,為有效化解幹部對經常性佔用休息時間而產生的抵觸情緒,給予參訓幹部適當的培訓補助,這不僅可充分調動大家的學習積極性,而且對強化培訓管理,也創造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要最大化地使用考核激勵手段,將培訓考試成績與個人競爭上崗、任職、考評相掛鉤;對取得國家認可的「四師」等系列的各種能級、證書、資格的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並記入檔案,與晉升、獎金系數等相掛鉤,在廣大幹部中形成了講學習求進步、爭培訓重提高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