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培訓機構學習期間如果出現磕碰,有保險嗎
你說的如果出現磕碰,應該是指在學習期間出現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問題吧?
意外險是可以自己配置的,一般來說像學校如小學中學大學會要求學生購買意外險。
未滿18歲學平險都是可以配置的,這類保險就是保障因為意外傷害引起的意外身故和傷殘,意外醫療。
如果學校沒有要求,則就需要自己去配置一個,如果不看中身故保額,只是為了意外醫療一般的綜合意外險裡面都有的。
意外醫療額度看產品保障內容,5000-3萬不等。
在選擇時看下保障,再進行保費試算。一般價格幾十到一百多不等,個別保障多一些就兩百或幾百以上。
主要還是要看自己選擇哪些。成人類的費用有100多到幾百的,未成的的意外險幾十到一百多不等。
以上是對你的問題的回答,滿意請採納,非常感謝喲~
B. 培訓機構如何購買保險
如果培訓機構購買了校寶安心保的教培綜合責任險,那麼無論是機構,還是學員都有了保障。當事故發生時,如果經核定,屬於機構責任,那麼費用就將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可以很好地為機構規避經營風險。
C. 開體育培訓機構會面臨什麼風險呢!求大神解答。非常感謝!
任何項目都是有風險的。培訓機構屬於人員密集場所,配套設施是否完善、消防設施是否完善、疏散通道是否合格、應急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合格、安全應急預案是否合格、投資是否合理、管理人員以及教職員工是否持證上崗等等。所以,審批也是比較復雜。
(一)凡屬中央、省駐的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部隊、企業事業組織或人員舉辦高等教育層次的各種培訓班、進修班和刊授、函授學校,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舉辦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文化、技術教育補習學校(班),分別由市、區、縣(市)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市、區、縣(市)單位和個人舉辦高等教育層次的各種培訓班、進修班和刊授、函授學校,由市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舉辦文化補習學校和學前教育,分別由市、區、縣(市)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舉辦交通、文化、衛生、體育等資格性培訓,以及自學考試助學學校,由各有關業務管理部門審核,報同級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五)舉辦涉及兩個以上業務管理部門的綜合性學校,由市、區、縣(市)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業務管理部門審批。
(六)舉辦工人技術等級、特種作業工種資格性培訓,以及各級勞動部門的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舉辦的就業前工人技術培訓,分別由市、區、縣(市)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分級審批。
省屬駐單位舉辦的就業前工人技術培訓,由省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七)非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舉辦各類教育或聯合辦學的,分別由省、市、區、縣(市)成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D. 軟體培訓學校
小編在此就總結和分享幾點選擇 培訓機構應該注意的要點。嚴格的照著這個標准去找,准靠譜。
1.教育背景
看下是否具備教學資質,優秀的培訓機構是需要長時間接受相關部門監督並且審核通過後頒發培訓資質的,不然可能存在教學質量不佳、跑路或者換殼經營的風險。
2.線下面授
既然都要參加培訓了,最好還是找家線下面授教學的,面對面學習有問題可以及時探討、請教和解決,更能保證學習效果。如果覺得自己自控力和學習能力沒問題,那更沒必要花這個錢了。
3.機構口碑
紙是保不住火的,一家不負責的機構網上肯定會有人跳出來去批判和揭露他。而一所好的IT培訓機構,在口碑和知名度方也肯定比一般培訓機構高很多。PS:不排除同行競爭,惡意詆毀。對於那些靠著投機取巧或者歪門邪道忽悠招生的機構,我們會看到一些甚至是鋪天蓋地的負面消息,絕大多數聲音代表著他的形象和真實反饋。如果對於外界聲音實在拿捏不準,最好的辦法就是去考察培訓機構的時候利用機會和在讀老學員多多交流,亦或是想辦法在網上加上他們已經畢業的學員,再去判斷真實口碑到底怎麼樣。
4.課程體系
靠譜和負責的IT培訓機構,它的課程體系一定是在持續更新的,對於IT行業來說,技術更新日新月異,市場需求、企業用人需求也會一直進行著變更,那麼相對應的,培訓機構就需要對課程體系進行持續更新,和市場進行完美的結合、匹配。
5.師資力量
師資力量是一個培訓機構的核心所在,小編一直覺得就業是教學成果的直接體現,一家培訓機構應該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教學上而非為了應付企業教著大家如何進行學歷和簡歷造假,以謀得一份高薪。
6.保障就業
當下很多培訓機構只管銷售和收錢,錢一收就開始糊弄,糊弄完教學糊弄就業,最後找不找得到工作都是自己的事兒了。所以就業服務這塊一定一定要了解清楚!
E. 什麼保險可以為參加培訓機構課程的孩子提供保障
與公立學校相同,培訓機構的風險管理與保險選擇也可以是校方責任險與學生文回體活動與寒答暑假學生活動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校方責任保險是以學校或培訓機構為被保險人,以學校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主要為學生在校活動或由學校組織的安排的活動(包括體育課、實驗課、課間操、課外活動、春遊等)過程中,因學校非主觀過失導致的在冊學生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直接經濟賠償責任。該險種將校方的責任風險轉移,將民事賠償責任轉嫁到了保險公司身上,緩解了學校或培訓機構的賠償壓力。
學生文體活動與寒暑假學生活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對被保險人在教育局組織的學生活動及規定的活動時間內發生的意外傷害承擔保險責任。參加對象為中小學(職校、培訓機構)全體在冊學生,經費為各地教育局撥付。
除此之外,一些培訓機構是用商業保險進行保障的,例如第三者責任保險、工種責任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