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住證可以代替哪些證件完成什麼事情
#2016年10月東營車管所#
9月份東營秋季車展,買車的時候售車經理說車輛落戶需要暫住證明、或居住證。於是開始了辦理居住證之旅。
暫住證明是去派出所辦理立馬就能拿到的,居住證則需要一年左右才能拿到,因此拿證時間是2017年8月份
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還能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三年有效期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的服務外,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已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首先它是代替之前的暫住證,並有許多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後成為本市居名。
居住證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證還要一直交納社保費才可享受到,累計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讀公校;滿七年,就可以申請本地戶口的機會。這里還有些評判標准,比如你是企業老闆,公司能接納多少本省務工人員,或者企業年納稅額超過多少,即可獲得加分。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依法享有下列權益和公共服務:
(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失業登記、就業信息查詢等服務;
(二)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的保障;
(三)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計劃免疫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國家規定的對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
(五)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給予的表彰和獎勵;
(九) 其適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
(十)在居住地享有機動車注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十一)在居住地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簽注手續;
(十二)具有本省戶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
(十三)以「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為條件申請常住戶口。
(十四)省內戶籍的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便利。
㈡ 初中畢業幾年沒讀書了 還能繼續讀書嗎
初中畢業幾年沒讀書了是可以繼續讀書的,可以參加成人自學。
成人繼續教育學歷有四種主要形式:
分別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網路教育(遠程教育)、成人高考(學習形式有脫產,業余,函授)、開放大學(原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開放教育)。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分為專科起點本科(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本科(簡稱高起本)和專科(高職)三種;
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專升本和專科(高職)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專升本和專科(高職)兩年半。
中國成人教育的對象:
1、對已經走上工作、生產崗位,或需要轉換崗位的人員,以及正在謀求就業的待業者進行他們所不具備的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文化知識、專業技術和實際能力的教育和培訓;
2、對文盲進行掃盲教育;
3、對已經離開正規學校的人員,根據他們所具有的文化基礎和實際需要,繼續進行基礎教育或高等教育,合格者可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4、對已經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更新和擴展知識、提高能力的繼續教育;
5、開展法律常識、婦幼衛生、老年保健、家庭生活、美術書法、美容美發、烹調營養、花卉栽培等內容豐富多彩的社會文化生活教育,為老年人、婦女乃至全體公民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的教育服務。
(2)婦幼保健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多種學習形式:
成人高等教育學習形式主要有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和函授3種,不同學習形式各有特點,適合不同類型考生,考生可根據實際自由選擇。
脫產:年齡較小或者想進入大學校門體驗大學生活的考生可選擇脫產的形式。脫產學習就是在校內進行全日制學習方式,其管理方式與普通高校一樣,對學生有正常的、相對固定的授課教室、管理要求,有穩定的寒暑假期安排。
函授:該種學習形式也適合上班族人,業余時間少的考生。函授教學主要以有計劃、有組織、有指導的自學為主,並組織系統的集中面授,函授教學的主要環節有:輔導答疑、作業、試驗、實習、考試、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及答辯。每學年安排3次左右為期10天或半個月的集中面授。面向教師招生的院校,面授時間一般為寒暑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成人教育
㈢ 安源區婦幼保健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准備資料:
一、醫療機構需提供的校驗材料:
1、《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3、醫療機構年度工作報告,包括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發布、綜合安全管理等;
4、醫療機構房屋產權證明或者房屋使用證明;
5、資信證明或資產評估報告;
6、科室醫護人員名單以及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7、特殊醫療技術項目審批及工作開展情況;
8、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和環保部門出具的污水終末質量檢測報告;
9、醫療廢物處理情況;
10、醫院評審合格文件;
11、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驗現場審驗主要內容:
1、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准》,全院對醫療機構的床位、工作人員花名冊、醫療技術人員注冊手續、全院聘用人員勞動合同、醫護人員防護設施、醫療設備、建築面積、注冊資金、診療科目、醫院規章制度、醫院發展規劃、醫院工作年計劃、醫院培訓計劃、職工再教育情況、職工培訓證件等;急救急診規章制度、急救葯品及急救設備如:氧氣心電圖機、急救流程、急救葯品明細、每周查對記錄;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職責、院感委員會的職責、院感質控標准及控制情況、活動內容、學習內容、院感工作年計劃、季度計劃、院感培訓計劃方案及實施記錄、院感學習計劃、院感再教育培訓證明、一次性物品進貨手續、抗菌葯物管理情況及應用情況、物品消毒滅菌、醫院感染流行和爆發的機制與措施、控制制度、報告制度、醫務人員職業防護、衛生防護培訓情況、手衛生制度、手衛生培訓、手衛生執行情況、污水設備、紫外線登記本、手消毒噴劑、消毒片、一次性物品登記本、醫療廢物登記本等;醫療先運行及出院病歷、書寫要求、病歷診斷依據、醫療年度工作計劃、學習計劃、培訓計劃、核心制度及執行情況、業務學習本、醫療質控情況、醫療委員會、差錯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門診中西葯處方、門診病人登記本、出入院登記本等;護理護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學習計劃、培訓計劃、業務學習本、護理查房記錄、護理質控組職責及質控情況、公休座談會、護士學習考試記錄、操作考試記錄、護士資質及注冊情況、交班本、前三月護士排班表、聘用護士畢業證、個人學習記錄本等;葯房葯品進貨手續及途經、進貨登記本、處方點評記錄、葯劑師資質及注冊、葯事委員會的職責及活動記錄、葯房盤點表、葯劑科規章制度、中葯飲片應用情況、中葯進貨途徑;放射科各項規章制度、人員資質、個人防護情況及檢測、體檢表、放射科許可證等進行審核。
2、審查醫護人員執業資格和執業注冊情況。嚴格執行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嚴禁聘用非衛技人員開展醫療活動。
3、審查醫療廢物處理情況。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醫療廢物處理等情況及有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審查醫療機構醫療安全、葯品安全(特別是毒麻精放葯品)、設備安全以及綜合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審查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情況。
㈣ 考執業醫師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3.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後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 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