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旅遊法 案例分析
屬於旅行社違約,合同約定必須是以大眾或符合常規的語言進行表述,至於旅行專社出現筆誤,那是旅行社屬的責任。
旅行社必須退回客人墊付的三島費用,並退回相應的沒有遊玩富春江的費用(此費用須經旅行社和遊客雙方商定)。
遊客並不可在此基礎上要求重新遊玩一次約定行程,旅行社只對違約部分根據旅遊合同相關規定退回客人費用。
另:旅行社此筆誤屬低級錯誤或有故意混淆概念的嫌疑,並有必要對此給予客人道歉!
㈡ 案例分析:洪先生等30名旅遊者和某國際旅行社簽訂了北京五日游的旅遊合同。當旅遊團上午8時按時到達機...
該案例較為典型地反映了不可抗力對旅遊合同的影響。所謂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自然現象有地震、泥石流、水災、大霧等,社會現象有戰爭、遊行、罷工以及國家政令等。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具體到本案例,暴風雪的突然降臨,導致洪先生等旅遊者滯留在機場,並給繼續履行旅遊合同的旅遊者帶來游覽時間的損失,這是客觀事實。由於導致該事件發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旅行社和旅遊者雙方都沒有過錯,因而旅行社和旅遊者都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至於繼續參加旅遊的旅遊者因為游覽時間縮短而提出的賠償要求,基於不可抗力可以免責的原因而無法得到賠償。事實上,繼續行程的旅遊者,在他們同意繼續行程時應當意識到,由於在機場已經滯留了5個小時,必定會產生在北京的游覽時間比原行程縮短的後果。假如說這些旅遊者不能承受這樣的損失,要麼就應當像洪先生等人一樣,解除旅遊合同;要麼在行程開始前,和旅行社就賠償達成一致的協議,否則,事後再向旅行社提出賠償要求,旅遊者的願望無法滿足。當然,作為旅行社的導游,在滯留發生後,應當提前向繼續行程的旅遊者作說明:由於滯留期間浪費了5個多小時,在北京的逗留時間必定會縮短,使旅遊者心中有數,避免旅遊者結束遊程後再和旅行社論理,減少旅行社的麻煩。不論是解除旅遊合同,還是繼續履行旅遊合同,旅行社在整個事件中不僅沒有過錯,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受害者。
㈢ 求《旅遊投訴的案例與分析》的實例
旅遊發生意外,責任如何界定案情介紹:
2002年1月22日,李先生一行八人,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港、奧十五日游。根據合同約定,李先生交納每人旅遊費7800元,旅行社提供境外交通、住宿、餐飲、基本景點門票及游覽期間旅遊意外保險。26日李先生在泰國乘快艇游覽芭堤亞島返回時,海面突起狂風,風大浪急,快艇顛簸,造成王先生腰椎壓迫性骨折。上岸後,旅行社將其送往曼谷芭堤亞醫院。因為病情原因,李先生不得不住院治療,終止以後的游覽行程,乘飛機直接返回國內。李先生因為15日遊程被迫終止,於是向質監所投訴,要求旅行社退賠其境外未游覽行程的所有旅遊費用。
旅行社方辯解:事故發生後,旅行社已對遊客進行了及時的醫療救治,支付了有關醫療費用,並妥善安排其返回國內。同時,旅行社積極協助遊客索取了有關事故證明材料,為遊客辦理意外保險索賠提供了充實依據。
因此,不應退還其未游覽行程的所有費用。
處理結果:
1.此案屬於旅遊意外事故。
被訴方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之前已對其安全狀況及注意事項向遊客作了充分說明及告示。因此,旅行社對其有關事故不負賠償責任。
2.投訴人交納旅遊費用7800元,旅行社方為其支付了辦證費,境外全程交通費、前5日行程的游覽、住宿、餐飲費及境外醫療費共計6900元。因此,旅行社退還應投訴人旅遊費用余額900元。
行家點評:
1.出境旅遊的價格涉及到境外旅行社的報價,不同季節(節假日)時有變化。遊客出境旅遊應首先選擇具有出境游資格的旅行社,同時應咨詢和選擇適合自己的旅遊線路和價格,並簽訂旅遊合同。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所有旅行社都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向旅遊者推薦旅遊者個人保險。旅遊者在旅行過程中發生意外,如系旅行社方面責任,將可獲得雙重保險。
3.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旅行社方出具的有效憑證,以便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詳情參見 travel.bjonline.net
㈣ 旅遊案例分析。求答案/
你旅遊的個人或團隊嗎?來自不同的地方,三三兩兩的遊客打?單位組織的團隊?如果球隊直接進入您的注冊的旅行社,他們負責幫你聯系街,都在按照要去一趟。沒有中間的所謂的補住宿。如果FIT是比較麻煩的,三三兩兩,你的旅行代理商在該地區找到您的注冊,這種情況是不會幫助他的錢,你自願交出。導游沒有是團隊裡面幫忙寫份意見書?隊臨近結束時,導游會拋棄你寫的,我們不會寫的不好的事情。但這個建議的到來登記的旅行社的理論,當他回來問,如果不這樣做的書面意見感到滿意,現在他不能幫你,你啞巴吃黃連。當你付出證書?有沒有簽署同意嗎?
如果您所描述的是真實的:
1。酒店的結束並沒有改變當地的地接社決定陪同意,可以收取這部分的成本爭取自己的旅行社。如果自己的未經授權的費用,所以他是屬於欺騙旅遊消費者,旅遊卡扣十分。扣完很會考試不及格將終止旅遊團。 (但不是在灣仔NA這種情況,請將幾個紅色的紙)
想你,全陪是全陪應始終和遊客站在一條線,。出現這種情況,她可不想支付餐點的遊客,旅遊經營者應當問的是不是這種情況被證實後交叉,但同時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可以接受的。如果她是自私的想和地仙(在行業中很常見,部的管理睜隻眼閉隻眼人),所以不屬於欺騙消費者,也明確暗示遊客要求的消費者。扣除10點或6點。
3。旅遊業是快速的,問題層出不窮。有時候,我們出差的不滿與怨恨所有的導游通過。導游工資是很低的,有很多的工資。目的是幾天的工資,他們收到這筆錢。我們的政策和規定的這種做法表面上再嚴厲的批評,狡猾,放任,。每個行業都實現了諂媚的禮物,其中關是相同的。如果你覺得全程導游服務還是很辛苦的服務態度也非常好,它顯示了本指南中最好的,這些都是他坐在默認的行業,他的工作應該做的。
啟示:為了暢順喜歡花高價步行鍛煉。我們的拆遷一直是我們行業的發展和潛規則。
希望我的回答讓您滿意
說的蟹不能說被釋放出來。
㈤ 旅行社案例分析
1,不成立
2,依法處理
㈥ 2個關於旅行社案例的分析
先說啊!我不是專業的,說的不好不要罵我~~~
問題1:現在的旅行公司的利潤應該是不太大的,所以現在的旅遊線路要加一些購物點,如果出現上述所說的把時間提前,而不至於遊客起鬨,作為導游應該做的是⑴把旅遊線路作改動,最主要的 是把D市最經典的景點提供給遊客,購物點不去這樣可以省時間讓遊客多玩點。⑵現在的團隊餐可以說是很垃圾的,很多的遊客都會因為這些嘮叨兩句,我的 建議是在到達D市的第一次用餐,給遊客提供團隊餐,這樣好讓遊客心理有數知道什麼是團隊餐,(只能吃飽,不能吃好)然後第二餐提供好的,在提供之前給他們說因為飛機的緣故,行程有所改變,這時遊客的心理會知道這頓飯是旅行社彌補他們的。⑶最後給遊客安排時間上要緊湊,把時間盡量的給趕回來點,讓遊客放心。
問題2:⑴小劉還因該了解該團的人員是老年人,是否哪個人有什麼病?所去的景點能否對他的病有影響。就是身體狀況了。
⑵在趕赴飯店的途中小劉可以加一些老年人愛聽的話題,最簡單的是帶上一盤老年人愛聽的CD等,遺漏的是這些老年人的口味,(愛吃辣的?鹹的?等好在用餐時盡量做到對他們的口味)
⑶歡迎詞我不會不好意思
⑷現在做導游禮貌當然少不了,我認為最成功的導游是能聽到遊客的笑聲,就拿清點人數說:人到齊了嗎?到齊了我們開會,請沒來到的人舉手。這只是個例子,別的就靠導游自己去想吧
呵呵,我也不是導游,我也很少跟團旅遊都是自駕的多在這胡扯兩句不好意思!!
寫這么多謝謝你把最佳回答送我吧
㈦ 旅遊管理專業案例分析
合同上寫明由旅行社負責簽證事宜,旅行社就有確保簽證有效的義務。
㈧ 旅遊法 案例分析
屬於旅行社違約,合同約定必須是以大眾或符合常規的語言進行表述,至於旅行社出專現筆誤,屬那是旅行社的責任。
旅行社必須退回客人墊付的三島費用,並退回相應的沒有遊玩富春江的費用(此費用須經旅行社和遊客雙方商定)。
遊客並不可在此基礎上要求重新遊玩一次約定行程,旅行社只對違約部分根據旅遊合同相關規定退回客人費用。
另:旅行社此筆誤屬低級錯誤或有故意混淆概念的嫌疑,並有必要對此給予客人道歉!
㈨ 旅行社管理法規制度案例分析
答案一《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內由總公司來承擔容,」《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規定「旅行社的分社是指旅行社設立的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設立社名義開展旅遊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旅行社分社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其設立社的經營范圍。」所以,B分設不具備法人資格,在組織旅遊活動中的違約責任應由其總社承擔。
答案二:B社不承擔分社的違約胞償責任的理由不完全成立,因為,不能B分社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就免除總社的民事責任B分杜經理李某的要任是不符合公司重程規定,但不能從此為理由而免除總社應承擔的責任, 因為在本客中李某持有分社的營業共期和合同文本 足以使旅遊團隊清信其身份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