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釐清政府與市場的界限,如何看待住房在經濟
我國住房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住房建設是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發展住房
建設對調整經濟結構,增加社會有效需求,解決居
民住房困難,確保經濟增長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
意義。然而,國家在推行個人住房消費信貸的同
時,個人住房消費卻「熱」不起來,究其原因,不外
乎國家政策的不明朗化,各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的
惡化及個人消費觀念的傳統化這三種主要因素。
作為個人住房消費信貸市場的主體—商業銀行
怎樣將國家政策及銀行效益有效結合,改變個人
消費觀念,既能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又使自己利
潤最大,風險最小,推動住房消費的「火爆」。我想
借鑒美國住房抵押擔保證券市場的發展,對推進
我國的個人住房消費信貸談談自己的淺見。
一、住房消費信貸金觸服務不完替
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把住房建設培育
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是中央政府發展經濟的政
策之一,也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金
融機構調控經濟、服務經濟的職能使得房地產信
貸在住房消費活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
雖然加大了對消費信貸的重視程度和投人,但是
顯現的問題又制約著消費信貸的發展。歸納起來
有:.
i、手續繁瑣,效率不高。在現有社會信用環
境和缺乏個人資信查詢檔案制度的情況下,銀行
為規避風險,不得不對貸款人採取原始的資信審
查手段:上門核實身份證明,收人證明等。因涉及
房產登記部門和保險機構,使得銀行審貸過程加
長,效率低下,客戶不滿。
2,貸款額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付現額度大。
按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條例》規
定,辦理個人住房貸款過程中要涉及到銀行、房地
產商、保險公司、房產交易所、律師事務所、房產評
估所等多個中介部門,同時需繳納一定的辦理抵
押物評估、保險、登記和合同公正費用,加重了貸
款人的經濟負擔。而商業銀行發放個人抵押住房
消費貸款的額度占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貸款額的6%,占貸款總額的1%左右,遠遠低於國際水平。
目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期限短則3一5年,最長
的是20一25年,住房款項付現比例一般為住房總
款的30%左右甚至更高。
3、商業銀行貸款的責任管理模式過於粗放。
各家銀行的基層單位對責任貸款管理強調個人貸
款、小額貸款一旦出現風險,無論何種原因一律由
經辦人負完全責任直至收回方可解脫責任。這種
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於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拓
展,不利於信貸資產質量的提高。所以基層信貸
員寧可發放經過上級行審批,集體承擔風險的個
人住房消費貸款,而不願發放自己承擔風險的個
人住房消費貸款。
4、銀行經營機制轉換不到位,經營收人與成
本支出不劃算。由於發放企業貸款手續相對簡
便,經營成本低。而住房消費貸款客戶面廣、量
大,造成商業銀行放款工作量加大,管理成本增
加,現行的利率規定使銀行貸款期限越長,收益反
而越小,加上此項貸款風險預警手段不足,使銀行
開辦此項業務積極性不高。因此商業銀行熱衷於
企業的「批發貸款」,而影響到住房消費貸款的深
人開展。
2. 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的論文
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把市場與政府有機結合起來,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關系,既不能不講求市場規律束縛生產力發展,也不能只講市場偏廢政府的管理職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使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和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各司其職、優勢互補,才能更好地激發經濟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目前,中國的市場經濟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勞務的價格基本上已由市場決定,但是關鍵的要素價格還不是市場供求決定。今年是中國明確提出市場化改革方向20周年。20年前提出市場要在資源配臵中起基礎作用,意義非凡。當前,核心資源、要素、行業等領域的改革與進展有限,門檻很高。政府手上掌握資源過多,過度介入微觀經濟活動。而行政權力過大,導致發展關鍵不是爭奪市場,而是爭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資源。
反思市場經濟是什麼,或者說什麼是市場經濟本質特徵?通說認為,市場經濟是一個與計劃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它要求以市場作為資源配製的主要方式,以法治作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基本保障,強調所有市場主體地位一律平等,倡導誠實信用,鼓勵自由競爭,反對政府對經濟運行過度干預。所以,市場經濟是自由經濟,又是法制經濟。
既然市場經濟是自由經濟,那麼解決危機要首先破除國有資本在一切領域的壟斷經營,給予民間資本平等的市場地位,使民間資本能夠順利進入金融、能源、通訊、鐵路交通、醫療衛生和教育等領域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同時,國有資本還應從競爭性行業全部退出或至少限制在非控股水平。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國有資本在競爭性行業或領域藉助國家力量同民營資本不正當競爭,才能創造一個充分開放、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自由競爭市場環境,才能使民間資本根據市場需求理性投資,也才能促使我們的市場經濟健康、平穩、有序發展。
又因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我們必須通過立法明確政府角色定位和權力界限,通過政治體制改革改萬能政府為有限政府,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將應屬市場調節的還給市場,把該歸法律規范的還給法律,才能促使政府徹底拋棄自定經濟增長目標,不顧市場經濟客觀規律隨意採取調控措施,強力干預經濟發展的傳統思維和習慣做法,也才能使各方主體對我們的市場經濟環境有一個明確、穩定的預期。
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要求政府更好地發揮其應有作用,解決以往存在的政府職能「錯位」、「越位」和「缺位」現象。
政府在微觀方面的管理職能要弱化,進一步放權給市場,打造服務型政府。十八大代表、三亞市委書記姜斯憲說:「政府的主要職能是搞公共服務,提供公共產品,為市場經濟發展創造環境,而不是管制。」高尚全表示,凡是市場主體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給市場主體去做,政府的主要職責是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政府不要再管那些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主要是履行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此,要繼續推進政企、政資、政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杜絕對企業生產經營的直接干預,切實把工作重點真正轉移到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與構建和諧社會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將正確的政績導向、用人導向加以規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繼續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立政府問責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
政府宏觀管理的效率要提高,積極發揮政府對市場的引導和規范作用。要創新政府管理方式,進一步縮小行政審批的范圍,簡化和規范行政審批的程序,充分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實施行政管理。同時,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咨詢、社會公示和聽證以及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務公開,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完善政府組織架構,探索建立慎決策、快執行、講效率、負責任的行政運行架構和運行機制。另外,要充分利用現代交通通信發達、信息傳導便捷的有利條件,精簡管理層級,擴大管理半徑。
三、更好地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還應注意加強二者的有機協調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現否定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傾向,又要防止只講市場化、忽視政府作用的傾向。經濟發展不是靜態上的配臵和按計劃行事,還得靠市場這雙「看不見的手」,應讓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但同時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為市場解決不了所有問題,既需要政府為市場提供規則和環境,又需要政府為市場上的弱勢群體提供必要保障,轉型期還需要政府為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引導和推動。因此,必須解決好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市場需求,二是資本供給,三是企業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場的關繫上要重點推進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環境。
收入分配改革主要解決市場問題,有利於把我國的潛在需求轉化為現實需求,有效擴大國內需求。目前,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例還不高,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費。只有通過收入初次分配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如果我國龐大的國內市場和巨大的內需潛力都被挖掘出來,我國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就能獲得基礎性的堅實支撐。而這既需要調動市場作用以提高經濟效率,又需要調動政府作用以實現社會公平。
金融改革能夠大幅提高資金配臵效率、化解金融風險。目前,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業「貸款難」,在一些地方高利借貸盛行;另一方面是居民缺少有效的投資渠道。在金融改革中,放寬准入與穩步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尤其重要。只有形成功能相互補充、交易場所多層次、交易產品多樣化的金融市場體系,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激發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的活力,推進利率市場化,才能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場環境,使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更緊密結合起來,有效解決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環境,可以收到一箭多雕的效果,既可以解決基礎設施急需的資金問題,又可以發揮民間資本機制靈活的優勢,提高基礎設施相關領域的經營效率,還可以解決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不公現象。因此,政府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消除有形和無形壁壘,放寬市場准入,規范市場秩序;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就業創業和創新;通過完善市場環境,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
綜上所述,市場經濟發展有自己的規律性,市場規律發揮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條件和環境。政府要為市場發揮作用創造必要的條件和環境,同時還要為市場經濟發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在經濟社會轉型期,政府還需要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引導和推動。當然,市場經濟中的政府不是萬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規章制度和審批程序過多過繁,不僅不會彌補市場失靈,而且會抑制市場規律和市場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因此,政府必須有意識地自覺對自身的經濟行為加以明確限定,加快轉變職能,為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良好政策環境。
3. 如何理解社會公共管理視角下政府的角色定位
以下是公共管理課上我們老師說的,不知道能否幫上忙.
這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把市場能夠做的專事情交給市場,而政府則致力於市場機制無法發揮作用的領域,把政府職能轉變到協調經濟運行、維護市場秩序、提供部分公共物品、維護社會公正等方面來.當然,市場做不好的事情政府也不一定就能做好,這就涉及第二個方面: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職能轉移給社會自身來承擔.這屬在客觀上要求第三部門或非營利組織來承接政府轉移出來的職能.建立以政府為核心的、非營利組織為重要主體的、公眾和私人部門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的公共管理體系已經成為一種客觀趨勢.政府應該是宏觀調控者,而不是微觀管理者;政府應該是游戲規則制定者,而不是參與者;政府應該是裁判員,而不是運動員;政府應該是有效政府,而不是全能政府.
4. 如何看待政府職能部門輔助性工作
政府部門的工作不是輔助性的工作是主要工作。
5. 如何看待當前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
一、大學生就業現狀
大學畢業生供給與需求的矛盾突出
自1999年擴招政策出台後, 大學生人數迅速增加。據統計, 2008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560萬,2018年全國高校畢業生首次突破了800萬人,2019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高達834萬人,而2020年預計達到874萬。隨著高校畢業生數量迅速增加,社會需求卻沒有相應增長,特別是有效需求短期內增長十分有限。
二、大學生就業難的原因
1、大學畢業生就業觀念陳舊、自身素質不高、求職技巧缺乏
首先,大學生就業觀念落後,就業期望值過高。由於受傳統的就業觀念和計劃經濟的影響,大學生的擇業觀念與社會需求存在很大偏差,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
很多畢業生認為只有在比較高的層次就業,留在大城市才能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實現自己的理想。有相當一部分畢業生願意到大城市、到沿海發達地區,而不願意到到中小企業、到基層和農村去就業。
其次,自身素質不適應用人單位的需要。有部分畢業生對自身定位很高,過高估計自己的素質和能力,但事實上又滿足不了用人單位的需要。很多用人單位不願意要應屆畢業生,他們認為應屆畢業生責任心差、忠誠度低,缺乏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缺乏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
最後,學生缺乏求職技巧。有些學生在求職時往往表現得很不自信,緊張,回答問題時支支吾吾,無法真正展示自己的實力。
2、擴招政策導致畢業生人數增多
高校擴招是基於增加高級人才供給量,刺激消費,促進經濟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而採取的戰略政策。但其短期效益並不理想。自1999年高校擴招政策出台後,我國適齡青年大學入學率逐年增加,導致畢業生逐年增多。
2001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共115萬,到2020年,這一數字將高達874萬。如此龐大的人群,必然帶來巨大的就業壓力。
3、高校專業設置的不合理及對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忽視
高校在專業設置方面不能有效地按市場需求來調適。往往是所開的專業滯後於社會的發展,不能夠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進行調整。
根據自身師資條件,專業的設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無法與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相適應;又或者是按招生當年的市場需要大規模的擴招某些專業的學生,幾年以後市場是否能完全吸納則很難把握。這成為制約大學生就業的一個重要原因。
另外,高校對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忽視也不容小覷。目前,高校在培養人才方面忽視了學生的綜合素質的提高,很多高校只是對學生進行一些專業課的教學,對其他素質的培養不夠重視,導致學生動手能力差,心理素質差,無法適應社會要求,由此也加劇了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困難。
大學畢業生應轉變就業觀念,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
面對當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首先,大學畢業生應該正視現實,對自己進行正確的社會定位,對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認識,放棄不切實際的想法,降低求職的心理預期,充分利用各方面渠道盡快就業。
大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要注重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利用課余時間去做一些與專業相關或與未來從事的行業有關的工作,積累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彌補自己知識和經驗的不足,加深對社會的認識,增強社會適應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為更好地融入社會、服務社會做好准備。
此外,大學生還應該做好自我職業規劃。大學生要從自身的實際出發,找出想做的而又能做的,分析自己的實力、價值和需要,然後考慮可行性,這就是通常說的「職業規劃」。大學生應該從一踏進大學校門就應該開始職業規劃,為自己的發展設定長遠的目標。
6. 信義計劃區的介紹
信義計劃區發展起於1976年,信義計劃區是台北市唯一有超大完整街廓設計,具備完善都市規畫設計的商業發展區,進駐的百貨商場和企業大樓都別具特色。
7. 如何理解地方政府在社會生活中的角色定位
一、新公共管理與政府角色定位政府角色是將人格化來定位其功能作用。政府應該干什麼,不應該干什麼,或者政府的角色是什麼,一直是公共管理的熱門話題。而在新公共管理中,更存在著很大的爭論,種類繁多,但總的來說,新公共管理對政府決策的定位主要有以下幾種說法:從其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作用來講,有所謂「統治者」與「治理者」之分;從作用的大小來看,有所謂「全能政府」和「守夜人政府」或「小政府大社會」之分;從作用的方式來看,有所謂「劃槳者」和「掌舵者」之分,或「運動員」與「裁判員」之別;從政府在改革中的地位來講,政府既是改革的組織者和推動者,同時又是改革的對象;從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來講,政府既是制度的供給者,又是社會發展、經濟增長的推動者。如此種種,都是對政府角色定位的形象描繪。政府角色與政府的作用和政府的職能有很大的聯系,但是又不完全等同。具體說來,政府角色與政府的性質、地位、權力、功能、職能和任務緊密相關,涉及政府的權力界限、功能范圍和行為方式等。
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地方政府在中央幾次大規模的機構改革的帶動下,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改革中對自身的角色定位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政府自身角色定位日趨科學與合理,但是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還不夠十分准確,以至於造成了政府職能和行為存在越位、錯位和缺位等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方面,政府還沒有完全從經濟活動中「跳」出來,包攬了許多不該由政府而本該由市場或社會承擔的職能,管了一些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以致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與社會的損失,不但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反而有損政府的形象,這嚴重的造成了政府角色的錯位與越位;另一方面,許多本該由政府履行的職能而沒有履行好,如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不到位,沒有為社會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從而不利於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樣就造成了政府角色的缺位。這就需要我們認真思考政府角色定位的內涵。
二、對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幾點再認識新公共管理中對政府的角色定位有一些已經為大家所熟知,但政府角色定位的一些觀點與我國地方政府所面臨的實際行政環境還有很大差別。因此,必須立足於我國的國情,結合我國的實際對新公共管理中的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角色定位進行再認識。
1、 「劃槳」,還是「掌舵」?
如前所述,政府的角色定位從作用的方式來看,有所謂「劃槳者」和「掌舵者」之分,而新公共管理則提出政府是「掌舵」,而不是「劃槳」。這在奧斯本與蓋布勒的和其他相關書籍中都有充分的體現。在《改革政府》一書中明確指出: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劃槳——有企業家精神的公共組織擺脫既有的政策選擇,在他們的社區中作為一種催化劑,來引發交替的行動過程。他們選擇掌舵(因為認識到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並在資源與需求之間尋求平衡),而不是劃槳(專注於單一的目標)。掌舵的人界定未來,與那些僅僅依靠傳統假設的劃槳人恰恰相反。這種由「劃槳」向「掌舵」的理論轉變,使各級政府由此而興起了一股政府職能轉變的浪潮,並且已為眾多學者所接受。
但是從我國的政治體制來看,政府是人大的執行機關。如果套用「劃槳」與「掌舵」的模式的話,那麼人大就是「掌舵」(決策),政府就是「劃槳」(執行);從黨政關系看,黨委就是「掌舵」,政府就是「劃槳」。而從公共組織的角度來審視,地方政府的各部門,各層級既有掌舵,又有劃槳,只是他們的側重點不一樣罷了。西方國家有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分,而我國則沒有,因此領導者既要決策,又要執行。而在政府中的非領導者則基本屬於「劃槳者」,因此,我國現階段的地方政府既要「掌舵」,又要「劃槳」。其實,就是在西方,這種觀念也受到置疑與批判。美國學者珍妮特.V登哈特與羅伯特.B. 登哈特明確指出:服務,而不是掌舵:對於公務員來說越來越重要的是要利用基於價值的共同領導來幫助公民明確表達和滿足他們的共同利益,而不是試圖控制或掌握社會新的發展方向。因此,我國地方政府一定要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與行政環境,結合自身的實際進行定位。應該看到,在我國地方政府不但要「掌舵」,還要「劃槳」。如果把立法比作「掌舵」,把執法比作「劃槳」;把制定政策比作「掌舵」,把落實政策比作「劃槳」,那麼政府角色就不難定位了。
2、 「權力型政府」,還是「責任型政府」?
新公共管理由於高度提倡用企業家精神來改革政府公營部門,因此,它強調政府從 「權力型政府」向「責任型政府」轉變。霍姆斯(Holmes)和尚德(Shand)把新公共管理視作范示,並指出有以下特點:……(4)關注權威與責任的對應,以此作為提高績效的關鍵環節,這包括強調明確的績效合同的機制。……(7)通過要求提供有關結果和全面成本的報告來提高責任度和透明度。在思考「權力型政府」向「責任型政府」轉變之前,有必要了解權力與政府的關系,我國目前地方政府在盡責時需不需要權力?回答當然是肯定的。政府是擁有法定權力的權威組織,如決策權、財政權、人事權等。政府的權力是完成責任的保證。政府職能包括職權與職責,管理國家、治理社會,權力與責任缺一不可。如果有責無權,無法盡責;有權無責就會「尋租」,過去錯在過分集權或濫用權力,而不是權力本身。因此,沒有權力的政府肯定不能承擔起責任,權力是人民給的,沒有人民賦予的權力就不可能對人民負責。政府在自身角色定位時,不是簡單的轉化問題,而要處理好權與責的關系,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正確運用權力,做到權力與責任相統一。
3、「管理型政府」,還是「服務型政府」?
目前,構建服務型政府一直是一個熱門的話題,構建服務型政府的呼聲也是一浪高過一浪,許多地方政府也紛紛加入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行列。筆者對此並無非議,但是認為還是有思考的必要。政府誠然要為民眾服務,但主要還是要管理好整個社會,政府畢竟是一個行政組織,而非服務性組織。新公共管理認為:公共組織可以分為四種類型,即政策組織(如計劃委員會)、規制組織(如證券管理委員會)、服務提供組織(如就業服務局)和服從型組織。其中,政策組織應當完全屬於政府意義上的組織,規制組織部分是政府的也可能部分是政府外的組織,而服務提供組織和服從型組織基本上是可作為政府外公共管理組織而存在。政府嚴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職能,運用公共政策的引導來保證政府外公共組織有效承擔公共管理的職能就屬於政府公共政策化,即將政策職能與管理職能分開。從中不難看出,政府肩負著制定政策、管理國家的事務,而把某些服務性的工作交由「服務提供組織」和「服從型組織」去做。也就是說,只有加強和改善地方政府的管理,特別是政府內部自身管理以及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黨和國家的一切方針政策才能落到實處。一個國家重要的任務就是管理,而政府又是國家管理的核心,俗話說「三分人才,七分管理」,所以,地方政府必須挑起管理的重擔。因此,政府職能決不是簡單的管理與服務的轉化問題,如果非要說是服務型政府的話,那也是包含了以管理為核心的新公共服務。所以,地方政府一定要堅持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結合,樹立以民心為導向的管理,以公共利益為導向的服務的價值理念,從而才能正確定位自身角色。
4、「法治政府」,還是「彈性政府」?
我們知道,依據法律、法規對行政行為的規范程度不同,可以將行政行為劃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可以說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著對立的。所謂羈束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的條件、程序、范圍等做了比較明確、詳細和具體的規定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主體只能嚴格的按照這些規定來實施行政行為,行政主體不享有自行斟酌、選擇、裁量的權利,行政主體不能加入自己的意見。所謂自由裁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法規、規章等對於如何實施行政行為只做了原則性的規定。也就是說,行政主體在作出自由裁量行政行為的時候,行政主體除了遵守法律、法規所限定的條件之外,還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依靠自己的權衡和判斷來具體選擇實施什麼樣的行政行為,也就是在行政行為實施的過程中,加入了行政主體的自身意志。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羈束行政行為側重於違法與否的問題,而輕於適當與否的問題;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則側重於是否適當的問題,而輕於是否合法的問題。如果政府行政行為以嚴格的法律、法規指導下的羈束行政行為為主導,那麼這就是「法治政府」的取向,如果政府行為以靈活性、彈性指導下的自由裁量行政行為為主導,那麼這就是「彈性政府」的取向。這就帶來了一個「法治政府」與「彈性政府」的困擾。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地方政府在定位時是選擇「法治政府」,還是「彈性政府」這並非是一個簡單的二選一的問題。
毫無疑問,新公共管理也要求建立法治政府,講求依法行政。並且是一種「法無依據即違法」的嚴格法治,即行政機關行使權力遵循法定原則,只有在法律規定的行政權力才能行使,法無明文規定授權則不得為之,違反這一原則辦事,就構成越權。在西方國家,法制比較健全,這種法治政府一般就可以不必依賴政府的彈性去解決某些問題,基本上大多數的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而只有極少數的問題才需要政府用彈性的方式來解決,美國學者查爾斯.T.古德塞爾指出:政府應該是靈活的、富有創造性的,但同時也必須具有公共責任心。因此,我國目前的地方政府在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和基礎之上就需要一定程度上的彈性行政來保證政府的靈活性和創造性。但是必須指出的一點就是,這種彈性必須要具有公共責任心,才能保證這種由彈性帶來的自由裁量權為經濟服務,為社會服務,避免現實中因隨意擴大彈性帶來的自由裁量權不以公共責任心為價值取向,造成對經濟與社會的危害,這一點是地方政府在角色定位時所不得不考慮的。只有這樣,地方政府才能把「法治」與「彈性」有機結合起來,從而准確定位自身角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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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定義政府在治理過程中的角色定位
大爺位,不能得罪,少打擾,無希望 ,遇事需「敬禮」
9. 如何處理市場與政府的關系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把市場與政府有機結合起來,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關系,既不能不講求市場規律束縛生產力發展,也不能只講市場偏廢政府的管理職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使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和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各司其職、優勢互補,才能更好地激發經濟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目前,中國的市場經濟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勞務的價格基本上已由市場決定,但是關鍵的要素價格還不是市場供求決定。政府手上掌握資源過多,過度介入微觀經濟活動。而行政權力過大,導致發展關鍵不是爭奪市場,而是爭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資源。
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要求政府更好地發揮其應有作用,解決以往存在的政府職能「錯位」、「越位」和「缺位」現象
三、更好地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還應注意加強二者的有機協調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現否定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傾向,又要防止只講市場化,忽視政府作用的傾向。經濟發展不是靜態上的配臵和按計劃行事,還得靠市場這雙「看不見的手」,應讓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但同時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為市場解決不了所有問題,既需要政府為市場提供規則和環境,又需要政府為市場上的弱勢群體提供必要保障,轉型期還需要政府為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引導和推動。因此,必須解決好三個主要問題,一是市場需求,二是資本供給,三是企業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場的關繫上要重點推進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營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環境。
10. 我國地方政府的角色和定位
摘要:
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轉換和定位是我國理論界爭論較多的問題;本文試圖通過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二十幾年來的歷程回顧說明政府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和西方發達國家在處理政府與國有企業關系中是怎樣定位政府角色的兩個方面來闡明我國新政企關系架構中的政府角色的轉換和定位。在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將政府角色定位為:國有資產的擁有者和監督者、宏觀經濟目標的設計和調控者、市場培育和凈化者、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的制定者、市場執法和監督者、對外貿易開拓者、社會保障維護者。圍繞這一定位,進而提出政府角色轉換和定位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鍵詞: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改革 政府角色的轉換和定位 公有制 政府職能
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已經進行了二十幾年。二十幾年的國有企業改革在邏輯上有這樣一條主線:國有企業改革始終圍繞如何正確處理政府、企業、市場三者之間的關系展開,在改革的過程中,政府一直致力於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一個寬松的氛圍與環境,並試圖通過放權讓利等各種方式改變國有企業機制死板、缺乏活力的狀況。但因為政府角色與定位不當,國有企業也總是很難獲得經營自主權,而且因角色定位不當,造成了政府缺位與越位同時存在的現象,國有企業很難進一步深化改革。為此,政府轉換角色與定位是今後一個時期內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也是為國有企業改革鋪平道路。
一、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前政府的角色定位及其弊端
在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角色的轉變的實質是改變全民所有制的國有制形式。與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控制權是很大的,而且是高度集中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是依據於市場,而是服從於政府統一制定的短期、中期和長期國民經濟計劃,人、財、物統一由政府分配。從計劃的制定實施到財政投資、信貸規模的控制,從產業結構的調整到收入政策的制定執行,從對國有企業的管理到對經濟活動的引導,莫不納入政府統一的行政管控之下。不該由政府管的事情政府插手,如政府部門直接干預企業人事安排和內部管理,過多地參與直接生產經營活動,政府職能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復,機構「重復建設」帶來政府管理行為的不合理交錯、重疊;應由中央政府提供的郵政、鐵路、水利、生態環境和其他區際性礎設施,醫療、養老、失業和其他社會保障服務,由各級地方政府提供的城市公共事業服務如公交、水電氣供應、公共性文體衛生服務等,這些「公共物品」十分短缺,不能滿足企業和個人的需要。這種政府角色定位的弊端已經引發了諸多的社會問題和矛盾,使得社會經濟長期停滯不前。主要表現為:
1、企業經營管理落後,經營效益低下。舊的國有企業體制最主要的特點是,國家既是企業的財產所有者,也是企業的經營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被統稱為國營企業。國家是一個十分抽象的主體,他要委託各級政府來經營企業。政府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完全按照行政管理的方式進行企業經營。從企業的人員的任用,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銷售均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運行。而政府的天然職能在於社會的管理,政府要制定相關的制度規范指導和制約社會主體的活動,這樣在政府自己為企業的經營者的情況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角色和其直接經營企業的角色發生嚴重的沖突,導致企業無論是履行管理職能還是履行經營職能,都不能起到互動作用,都不能發揮這種職能的最大功效。但是,必須強調的是,政府的天然職能為社會行政管理職能,同時,政府親自經營企業不僅會降低其管理職能的效率,也會降低其經營企業的效率,而且使政府的經營管理行為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因此,企業的經營權屬於國家,企業經營管理就落後,造成企業經營效率就低下。
2、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嚴重違背價值規律。企業的資源配置、生產、銷售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制度,政府作為指揮者的角色全盤管理經濟活動完全違背了經濟的發展規律。企業完全按照政府指令在運行,這使企業的創造能力喪失殆盡;企業的運作完全按照政府事先擬定好的計劃指令進行,不能有任何突破。這就使得企業的生產和銷售很盲目,浪費了社會資源,減少了社會財富增加的機會。
3、平均主義的大鍋飯和「鐵飯碗」,限制了企業的發展。企業的管理體制存在諸多弊端:政府人為的製造企業職工平均主義大鍋飯,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企業沒有一種科學的獎懲和激勵機制,必然降低企業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企業的創造力也必然下降。企業用工實行由政府全部包下來的「鐵飯碗」,職工很容易形成惰性心理,使得職工不思進取。在職工的社會保障方面,職工的醫療、養老均由企業也就是政府大包干,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資金壓力,完全限制了企業的發展。
4、企業的生產成果與企業沒有關系,企業缺乏創造的源動力。在舊的國有企業制度下,企業如果虧損,則由國家來補貼,相反,企業也不能支配自己的生產成果,企業的利潤必須全部上交國家,企業對生產利潤沒有任何的支配權利,這種分配生產成果的管理體制,使得企業的創造力消失殆盡,企業創造財富的能力大大減弱。
以上弊端使得國有企業生產效率低下,企業規模和競爭力十分有限,並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企業的生存普遍存在較大的困難,舉步為艱,造成了國家的貧窮與落後。因此,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和政府角色的轉換和定位是中華民族騰飛路上必須要解決好的問題。
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歷程及政府角色轉換所取得的成就
二十幾年的國有企業改革經歷了「放權讓利」和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以國有產權轉讓為中心的幾個階段,在這些階段中,政府的角色與定位有了一定的轉變。
1、八十年代初的「放權讓利」和擴大企業自主權。主要任務是改革高度集中計劃經濟體制,給企業以適當的自由管理職能,擴大企業的活力。但是,這只是一種突破口,企業的經營權仍然根本上歸國家掌握,所有的國有企業仍然統稱為國營企業,企業的總體經營運行仍然按政府指令進行。
2、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為方向的多種經營方式。試行承包、租賃經營,全民大中型企業實行多種經營責任制。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成為重要的理論創新,這使得國有企業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方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工作開始。
「放權讓利」和擴大企業自主權以及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主要特徵是不觸動國有企業的財產權,只是放給企業一定的經營權,企業的主要經營權還是掌握在政府的手裡。從本質上說,仍然是在計劃經濟的框架內改革,只不過有所松動。整個中國社會尤其是政府的思維還沒有完全放開,還深受計劃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僵硬觀念的束縛,政府的角色仍然是定位在計劃經濟時代。
為確保國家的財政收入,政府於1983年和1984年實行了兩步「利改稅」。 但是整個經濟的市場化進程滯後於微觀企業激勵機制的改革,計劃機制仍廣泛發揮作用。這種形式的改革已經體現出中國政府開始轉變在經濟活動中角色的努力,同時也預示著中國社會關於建設國家的主流思想開始轉變。
3、轉換企業的經營機制。、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經營管理。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在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改革中,承包經營責任制構成了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內容。承包經營責任制又有多種形式,主要形式是兩保一掛承包制。但是,承包經營責任制合同的確定是企業與主管部門的「一對一」的談判。這就使得承包期內短期行為、拼設備、掠奪性地利用資源的情況嚴重。
這一時期國有企業改革的特徵是國家在保留企業國家所有權的前提下,將企業的經營權完全交給企業,實現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實行政企分開,積極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角色。但是這一時期的改革也存在很多的弊端:雖然企業也實行股份制經營,實行公司運作,但是在企業的運作管理上,企業的運作充滿強烈的行政色彩,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完全是由政府任命的,企業的重大決策權也完全掌握在政府的手中。
4、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國有企業改革方向。黨的十四大明確宣布: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勾畫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從此進入了全局性整體推進的新階段。
5、以國有產權轉讓為中心的國有企業改革。黨的十六大和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要求推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的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都是指導這一改革的重要思想。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國有企業在進行公司制改造的過程中,除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外,對國有產權進行轉讓。對一些小型國有企業,可以將整個企業產權進行轉讓。
建立國有企業以產權轉讓為中心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因為,在新中國建立後,國家在企業的所有制上實行全民所有制制度,企業的全部財產所有權完全屬於國家,國家不允許其他非國有主體掌握企業的財產所有權。但是,企業所有權主體的單一性已經顯示出巨大的弊端,國家在某些領域的所有權的退出,已經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因此,國有企業產權的轉讓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最後壁壘。這一改革的結果可能是國有企業從此不再國有,完成一部分國有企業改革從國有向非國有的轉變,從此這部分企業的任何改革都將不是國有企業改革的問題了,因此,國有企業產權的轉讓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最後形式。
回顧二十幾年的國有企業改革之路,已經取得的成就是,國家突破了計劃經濟體制的樊籬,走上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國民經濟增長突飛猛進,國家的經濟實力得到了極大的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這些成果都應歸功於政府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定位和努力。但是,伴隨著國有企業的改革,政府的角色轉換還存在很大的問題,並制約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推進。政府作為國有資產產權代理人的特殊身份使其仍保留干涉企業運營的權力,以使各企業的運作服從政府的行政目標而不完全是資產所有者的目標,這也是通常所說的企業政策性負擔還沒有減輕,政企分開仍然不徹底,在行政上存在著對企業的「超強控制」。我國大部分國有企業雖然表面上採取董事會聘任總經理,並且進行監督。但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國有控股公司受到黨和行政上的影響,實際上是翻牌公司,為此,我們有必要對政府應擔當的角色與定位進行分析,並力圖改變當前的不利局面,以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
三、政府角色定位的理論與實踐分析
(一)政府角色定位的理論分析
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進程中,關於政府的角色定位理論界有兩種觀點比較盛行:
一種觀點認為國有企業應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國有企業不能退出競爭性行業,政府通過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中的國有資產控制國家經濟。主要觀點是: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要以公有制主體作為保障,探索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必須堅持政府對國民經濟的控制力。認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認為產權清晰的企業法人財產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關鍵;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管理模式;股份有限公司制是國有企業改造的主要方式;國有企業不能退出競爭性行業,應保持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性質。我國是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及利用國有經濟在實行發展中國家的趕超戰略目標中所具有的某種優勢,政府具有能「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特點」,國有經濟必須保持對國民經濟一定的控制力。
第二種觀點以現代西方經濟學理論為依據,認為國有企業改革應突破公有制在國民經濟中占絕對主體和控制地位的傳統所有制觀念,完全按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國家沒有必要控制國民經濟命脈。這種觀點認為:明晰產權是國有企業的改革關鍵,現代企業中的法人產權應當是是明晰的,它由公司決策機構即法人代表機構擁有,公司法人依法擁有對公司財產的佔有、使用、處置和收益權。全民所有產權不是自然人產權,股份制國有企業中國家股由誰代表是不清楚的,保持改制後的國有企業仍然是公有制性質,必須讓國家股占控制地位,這樣作為國家股的政府代表必然控制董事會,法人產權無法獨立於原始產權。為此,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行業。因為只有「經營型」企業私有化,其產權才能真正明晰,才能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企業法人財產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國民經濟才能既在微觀上保持效益,又在宏觀上保持總量平衡。
筆者以為第一種觀點是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關於所有制結構的論述,是國有企業改革和政府角色在改革中轉換和定位的重要理論依據。改革不是急風暴雨式的革命,是漸進式的。這就是說,它不是在政權發生更迭的條件下急速地進行,而是在原有的執政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逐步實現。因此,國有企業改革中公有制主體地位應該堅持,政府有必要控制國家經濟命脈。這是因為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基礎是公有制經濟必須佔主體地位,特別是在現階段必須探索實行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就在於政府能集中力量辦大事和實現人民共同富裕。我國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國家經濟需要政府實施調控的地方還很多;宏觀經濟離不開政府指導和干預,政府也不能失去對國家經濟的控制力。後一種觀點在實際操作中不符合我國的國情,意識形態上很難令人接受,涉及到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和一個國家的政府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調控的地位和影響問題,有很大的政治風險。俄羅斯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就曾經嘗試了這種模式,但以失敗告終。
(二)西方發達國家中國有企業改革中經驗借鑒
在英德兩國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的角色的轉換起了重大的作用。在此過程中,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為國企改革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例如德國在東西德統一後,經歷了一個國有企業改革的高峰時期,當時成立託管局的任務就是對原民主德國的國有企業進行改造,由於東西德在基本經濟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方面存在巨大差距,為盡快消除這種差距,使這些國有企業改革順利進行,國家財政投入的補貼相當於200億歐元,為此付出巨大代價。
2、修改現有法律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環境。由於過去兩國均存在對某些特定行業企業強制國有化的法律,因此,英、德兩國政府圍繞這方面做了大量准備工作,包括對國家憲法的修改,剔除了原有法律中對國有企業改革的限制性條款。
3、妥善處理原國有企業職工問題。在英、德兩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同樣面臨著職工轉崗分流就業的問題。為了充分保障職工利益,他們的做法包括:一是要求競買國有股權的受讓方必須提供企業發展方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對職工收入、福利的承諾;二是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相關承諾,使企業職工在培訓、醫療、失業、養老方面都得到穩定的經濟保證;三是國家為那些原國有企業的官員設立專門的養老基金;四是允許原企業員工以優惠價格購買公司股份。
4、確保政府監管的透明化。德國國有(控股)企業監事會的成員中包括股東代表和職工工會代表。在政府的指導下,國有股東代表採取公開選聘董事或經理,主要是由私人公司的董事或經理、銀行家和經濟專家組成,政府官員很少。政府還指導選舉監事會主席,並規定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股東推薦,副主席由員工代表擔任,公司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只有取得監事會的同意,董事會才能做出最終決定。
英德兩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主要表現在:明確了產權關系,提高了企業運營效率;引進了競爭機制;減輕了政府的財政重負。這些成功給我們的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的角色轉換和定位提供了很好的經驗借鑒:
1、實現政企職責分開,避免對國有壟斷企業進行簡單的私有化改革。由於每個政府部門都單獨對其所屬的國有企業進行改制,經常會因部門利益延誤改革進程。因此,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建立一個單獨的機構來負責。德國的國有企業是按照其行業性質由政府專業部門進行管理的,比如聯邦鐵路就是隸屬於交通部管理,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各項政策和各相關部門的協調,並代表聯邦政府負責企業上市和上市後國有股權的管理工作。一旦上市後,則由財政部代表聯邦政府行使國有股東權利。國有企業改革的目的應該是普遍的改善經濟和社會的機能,使國有企業轉化為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而不能承擔社會公共職能。如果要國有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公共職能,政府就要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給予國有企業一定的資金補助。政府作為國有企業的出資人,對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能進行行政干預,而應當以老闆的身份從保值增值的角度加以約束。在對那些具有壟斷性質的國有企業進行改造時,應該同時制訂必要的競爭政策和行業規則。如果國有企業的營運效率能夠在私有化或被出售之前得到改善,就沒有必要實行私有化,改革不是完全拋棄和否定國有制。
2、循序漸進,不急於求成。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不能為私有化而私有化;政府不能定指標,限時間,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條件成熟一家改造一家。如果政府為了迅速取得短期收入和擴大股份制的范圍,在沒有設計好合適的競爭和管制的措施之前急於加速私有化,會使私有化提高經濟效率的長期目標大打折扣。由於許多國有企業是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的,私有化的結果只能使政府的資產凈值減少,從而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為了使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保證國家利益,政府加強了監管的角色,在國有企業改革中採用了國家控股的方式。
3、避免企業私有化改革激化社會矛盾。首先,國有企業私有化過程中通常會伴隨著失業者的增加,由於私有化後微觀經濟效益成為新企業追求的惟一目標,新企業往往大量解僱企業原有職工,給社會造成了巨大就業壓力。其次,私有化後可能會使一些社會公眾福利受損,國有企業特別是基礎設施和服務型企業在私有化前一般是以較低廉的價格向公眾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帶有很大的社會福利性質,而私有化後,盈利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目標,普通民眾的社會福利必然受到很大沖擊。因此,政府在這一過程中的角色定位在社會保障的建設者和服務者上。
4、充分發揮政府的有效監督。國有企業私有化後,尤其是對於那些提供社會公共產品服務的企業,由於其他資本進入後要追求盈利目標,在經營理念上與國有企業會有很大不同,政府有必要保留一定的發言權,因此,處理好政府監管與其他投資者利益保護的問題十分重要。對此,英、德兩國的做法是通過協議的方式,對企業管理權的劃分做出相應規定,例如英國、德國對於那些非國有控股的企業,國有股東對涉及國計民生或重要基礎設施領域的重大事項仍具有否決權,日常經營則由戰略投資者具體負責。政府對參與受讓國有股權的戰略投資者也會提出相應的要求,不光是考慮價格、資金實力等,還要提出切實可行的企業發展規劃。
四、我國國企改革中政府擔當的角色定位和對應的職責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與企業關系的總體要求是政企分開,政府管行業不管企業。在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角色總體應當定位為:國有資產的擁有者和監督者、宏觀經濟目標的設計和調控者、市場培育和凈化者、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的制定者、市場執法和監督者、對外貿易開拓者、社會保障維護者。
實行政企分開是國有企業改革中政府角色轉換和定位的重要一環。政企分開,就是政企脫鉤,企業不隸屬於某個政府專業部門,政府只對投入企業的資本享有所有者權益,對企業債務負有限責任。企業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追求市場份額與經濟效益。企業對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的責任,政府向企業派出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不幹預企業的決策、投入、經營的過程,只監督結果。
政府要管行業而不是直接管企業。政府要管行業的規劃、政策、法規,即發展方向,產業政策、行政法規,面向各種行業,包括大企業和小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和其他經濟成分行業。
政府對企業可實施政權管理。政權管理,是政府管理企業的一般形式,以政府擁有國家行政權力為基礎。政權管理適用於社會所有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即社會的所有企業都必須接受政府的管理。
通過以上對政府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定位分析,筆者認為具體處理我國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時,政府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擔當培育和凈化市場體系的角色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有著自己特殊的國情,當前還面臨著在黨的領導下率領全國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艱巨任務,國有企業改革又是我國今後一個時期政府的主要工作,這就決定了我國政府要扮演一種既不同於前蘇東國家,也不同於發達國家,更不同於那些具有小國國情的國家的政府角色。作為發展中國家,政府在經濟中的主導作用首先應體現在制定合理的經濟發展戰略與中、長期發展規劃,即確定和發揮本國優勢,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轉換,實現經濟增長。而作為體制轉軌國家的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的經濟切入口則應是努力培育市場,完善競爭機制,提高企業和產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處於這個重要歷史時期的我國政府,無論是出於「趕超」的壓力,還是推進體制轉軌的需要,都必須起主導作用,扮演「強勢政府」角色。應該有所作為,而不是「無為而治」。我國正在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是一種由市場力量決定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經濟模式,政府僅對經濟行為進行綜合宏觀調控,一般不進行直接干預和影響,配置資源的主要活動由市場力量決定。簡要地說就是政府制定規則,依法行政,企業獨立經營。在一個發展中國家,要利用後發優勢,政府就必須發揮相當大的作用:有效地控制經濟運行,引導產業結構調整,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培育和健全市場體系,凈化市場環境;加快市場制度的建設。重點是加快有關立法,強化法律實施;加快社會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盡快出台反壟斷法,建立相應法律實施體系;嚴厲打擊各種行政性市場分割的不當行為。
(二)擔當宏觀管理角色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尤其是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政府可以充當深謀遠慮的戰略家,預測未來變化,制定相應的防範風險預案。政府所要做的是企業和市場自身力所不及或不好操作的工作。政府對經濟管理的途徑應是間接控製法,即利用價格、稅收等「無形的手」通過市場、價值規律作用引導企業活動,而不是通過行政命令來直接指導企業的運作。只有這樣,才能使市場活而不亂,政府管而不死。政府應該是對宏觀經濟總量做調節(價格的或是數量的),而不是對微觀經濟活動做干預。目前,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在市場經濟和國有企業改革中,單個項目投資是微觀問題,是企業、銀行的事。政府的宏觀調控應該管的是投資總量,制定行之有效的財政和貨幣政策。目前,我國政府所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政府要制定和實施正確的產業政策法規,使經濟穩定運行和高速發展;政府要加強企業完善立法和執法,建立有效的法律監督。政府要反對壟斷,保護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良好的市場行為規范等等。
(三)擔當對企業監管的角色
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必須建立一個正常的市場環境,讓國有企業改革真正參與進去。為了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政府需要通過一系列的經濟立法,加強或完善廣告法、反壟斷法、勞動保護法等,從而建立一套較為完備的企業行為規范。我國目前國有資產流失,企業偷稅漏稅現象很嚴重,環境污染日趨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利的事時有發生,都需要政府加強在此方面的監管力度。政府監管部門要由單一的強制型向引導型和服務型轉變,既要利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規范市場,又要積極引導企業規范經營、嚴格自律,有效協調企業間的矛盾,把問題和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達到事半功倍的監管效果。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和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加快,市場監管中遇到的新問題、新矛盾也在不斷增多。為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資料,政府一方面應深入基層進行調研,召集企業進行座談;另一方面把各種相關問題加以分析、鑒別與判斷,並綜合歸納和總結出關鍵問題和主要問題,從中研究和尋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辦法,突出重點,力求營造和諧的行業發展環境。監管工作還要根據行業發展的實際和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在行管工作中適時調整工作思路,明確工作重心。由於在國有企業改革中,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有待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還有待完善,自律意識有待增強,經營措施有待規范。因此,政府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應當深入市場進行調研,及時跟蹤市場動態,進一步了解企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制訂科學合理的對策與措施,摸實情、出實招、辦實事,發揮政策的引導、支持和保障作用,為市場主體服務,為行業發展服務,主動幫助企業,將一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