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市場定性
新三板與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
2003年,《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多層次資本市場,強調:「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構建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基於多元化投融資需求和風險分層管理,就其實質來說,當前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融資與資本形成的需求。
我國資本市場主要由主板(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三板組成。主板市場主要吸納發展比較成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創業板主要吸納成長型創新企業,引導風險投資等產業資本進入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三板主要吸納成長性較高、具有發展潛力的國家級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的建立健全,是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關於推進中關村園區未上市高新企業股權流通試點工作的要求,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探索和完善統一監管下的股份轉讓制度的一項積極嘗試,是構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積極探索和重要組成部分。
② 「新三板」市場與A股市場有何差異
主要從兩點說明:
1、兩個市場的標的企業資質有差異。A股市場上的企業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規模、市場影響力、達到上市財務指標的企業;而新三板的掛牌企業都是一些中小企業,一般是在A股無法達到財務指標的審核資質的企業可以選擇在新三板掛牌。
2、兩個市場的投資者資質有差異。A股市場上炒股的投資者從專業的機構投資者到身上只揣幾百塊的老百姓都有,也就基本對投資者沒有什麼限制;但新三板市場不一樣,散戶基本是進不來的,因為投資者資質要求比較高,一是要求最近10個轉讓日日均有500萬的金融資產,二是要求具有兩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金融從業經歷。這一點其實主要是由第一點決定的,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前景還不夠明朗,風險比較高,不適合小的投資者,所以會設置更高的投資者要求門檻。
③ 新三板中國目前的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新三板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仍面臨著諸多重大的問題。
(一)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問題
作為一個全國性場內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一直沒有充裕起來,大部分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甚至為零,很大一部分掛牌企業前10大股東的股份佔比達到100%,只有個別掛牌企業的交易相對活躍。新三板市場最大的問題就是市場的流動性問題,掛牌企業的股份轉讓交易寡淡,使得市場的價格發現以及後續的股份轉讓、融資等功能沒能有效凸顯。
(二)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制度
考慮到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絕大部分都是中小微企業,股本較小、交易有限、市場流動性較差,新三板市場在交易制度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在運行一年多的基礎上,做市商制度為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維系、價格發現以及股份轉讓交易等提供了制度性支撐,為新三板市場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但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亦逐步顯現出來。
一是自有資金。做市商做市服務佔用自有資金,做市服務的供給能力受到自有資金規模的影響。該機制要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和掛牌公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為了防範風險和保障收益,做市商要求的折扣率非常大,這對於企業是不利的。同時,該機制直接導致掛牌首日股份轉讓高溢價問題。
二是價差恰當性。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的利益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資本利得;二是買進報價和賣出報價的差額。由於整個市場的流動性較差,做市商的做市成本較高,做市商恰當的選擇就是降低股份買進的成本並保持較大的價差水平。做市商制度在價差和收益的束縛下,整體就呈現出了流動性不足的格局,而且將會形成一個自我循環的流動性枯竭機制,亦使得價格發現功能難以完善。
三是微觀結構。第一,在新三板市場中,做市轉讓掛牌公司的佔比仍然較低。截至2016年2月20日,新三板可以做市轉讓的股票公司占所有掛牌公司的比重約為24%;第二,由於做市轉讓存在雙向交易,而且在大部分的時間內做市轉讓比協議轉讓的家數要低很多,做市轉讓的主導性在新三板股份轉讓中並未凸顯;第三,掛牌公司比較傾向於協議轉讓。協議轉讓規模較大,交易簡單,而且做市轉讓存在股份佔用的問題;第四,做市報價規則對於做市商制度亦有技術性影響。
最後是市場行情對做市商制度的影響巨大。如果新三板市場一路向好,那做市商最為理性的選擇是持有股份,獲得資本利得,這比做市服務所獲得的收入要更高。以2014年第四季度為例,資本利得是價差收入的130倍;2015年一季度,該比例仍然高達78倍。如新三板市場面臨調整或大幅下跌,那做市商的理性選擇就是消極報價或降低報價頻率。這也使得新三板做市機制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三)新三板分層制度
新三板分層制度的設計及實施最主要的目標是提高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通過市場分層機制的建設,相當於建立了一種遴選機制,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風險特徵的公司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制度的差異化安排。政策的設計意圖是明晰且正確的。但是,新三板分層機制對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培育創新創業成長型企業、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及解決中小微
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是不是真能起到主導性作用,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從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機制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分層機制最為成熟的是納斯達克市場,但是,其分層機制的形成是市場自下而上引致的。納斯達克市場2006年創立全球精選市場層,其中很多企業已經在過去20多年的發展中成了優秀企業,需要採用差異化的安排來適應企業的變化。同時,分層機制的創立也是為了吸引大型創新企業到納斯達克上市,其目的是為了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競爭。
從流動性改善看,分層機制對於整個市場的流動性改善有待觀察。如果新三板市場的供求匹配存在巨大錯配、交易定價機制不合理、市場融資及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不凸顯,那麼,處於創新層的掛牌公司慢慢地也會被市場的體制機制問題所影響,其流動性亦會慢慢被消蝕,而處於基礎層的掛牌公司甚至會慢慢滑入無人問津的底部,成為「僵屍」掛牌企業。分層制度實際上並不帶來市場流動性的增加,只是改變了市場流動性的結構。
從交易機制設計上,新三板分層之後是否能夠在創新層引入競價交易體系。如果還是延續做市商制度,那麼需要加快解決做市商制度的諸多問題。如果要引入競價交易體系,那麼就要求創新層掛牌企業有很大的投資需求,這個巨大的投資需求應該來自哪裡?大部分機構投資者不會將資產配置在新三板創新層。創業板在風險暴露時刻的流動性就比較差,新三板創新層的流動性整體很難比創業板更好。大幅降低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對於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是有害的,不是合適的政策選擇。為了適應創新層的發展,交易機制的設計仍然是一個重大的難題。
(四)新三板轉板機制
《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提出,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以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2015年11月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應該「堅持新三板獨立市場地位」,「新三板掛牌不是上市的過渡安排,要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向創業板轉板試點,探索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對接機制」。
轉板的可能性是眾多新三板掛牌企業掛牌的重大動力,特別是在IPO暫停或者IPO排隊現象嚴重的情況下,新三板掛牌再轉板至創業板或中小板是很多掛牌企業的「迂迴」戰略。在轉板的「誘惑」下,新三板成為中小微企業擁抱資本市場的熱土。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和上市是分離的,通過證監會審核公開發行之後,還需要獲得交易所的批准再進行上市交易。一般而言,絕大部分公司都是發行和上市同步推進,平時沒感覺到發行與上市的分離。如果掛牌企業是在新三板退市再到創業板發行及上市,那麼這能算轉板嗎?這本質上是企業公開發行及上市的正常申報和審核。在市場的預期中,轉板機制是在新三板掛牌發行之後,在符合一定條件和通過交易所審核之後,能夠直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目前監管機構對轉板機制並沒有明確,僅是籠統地說明要進行股轉系統的掛牌企業向創業板轉板試點的研究。
對於轉板模糊性的影響,監管部門和市場似乎並沒有足夠的認識。新三板中資產規模、業務收入和股本較大的企業,實際上有一部分都是基於轉板而去新三板掛牌,希望在新三板掛牌、進入創新層後能夠進入轉板綠色通道,走出一條公開發行上市的快車道。那麼,有一個問題接踵而來,這么多企業是一起都試點進入創業板,還是繼續走IPO程序?如果能夠直接到創業板上市交易,那麼創業板的IPO審核程序就形同虛設,新三板將成為創業板上市的中轉站。這對於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市場定位、經濟功能和層次區分將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如果持續,對於市場供求匹配、市場機制發揮和市場功能拓展等都是極其不利的。
(五)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
在反思新三板流動性問題中,投資者適當性也一直是個重要議題。即投資者及其資金的供給無法跟上新三板掛牌公司規模擴張的速度,造成了整個市場供給與需求的錯配,從而使得新三板的流動性較差。倘若以2015年底和2016年年初的擴張速度,那麼,在2016年下半年新三板掛牌公司數量將超過1萬家,到時,市場供給和需求的錯配問題將更加凸顯,市場整體的流動性將更差。
④ 主板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融資的優缺點
主板上市主要是因為主板流動性好方便融資。但缺點是門檻比較高。而新三板門檻低。但流動性較差所以融資能力有限。
⑤ 上新三板會有融資不到的現象嗎
樓主您好,完全有可能,因為市場的認知度有限而且新三板交投不活躍所以很可能會有融不到資的情況。希望幫到樓主,謝謝。
⑥ 新三板對中小企業融資帶來哪些根本性影響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1、新三板市場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與平台
新三板市場產生,尤其是擴容之後,為中小企業融資拓寬了平台,帶來了持續性的資金支出,對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業存在市場不成熟等問題,新三板市場的建立與發展,集中展現了中 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可以幫助潛在的投資者發現企業的價值, 增加企業股權融資和外部融資的比例。
在新三板市場正式掛牌之前,企業必須要經過盡職調查的過程,在這期間,企業會逐漸完善部門職能,加強內部管理機制與結構的建設,健全公司的制度與規章; 掛牌後需要接受資本市場參與者的監督和法律法規以及新三板市場相關規定的約束,這些都可以幫助提升公司的運營能力與公司形象,且可以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多方位多角度促進企業的發展。
2、我國新三板市場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平台的風險因素
如果有中小企業想要在新三板市場掛牌,必須要經歷一定的審核,雖然不及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那麼嚴格,但也會促使企業的管理結構與模式等發生一些變化,這樣的變化便形成了企業在掛牌後新的挑戰,對於投資者,就是風險。
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不足,這也是投資者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場可以適當放寬對投資者的准入條件,比如納入部分能承擔較高風險的自然人,增加新三板市場的活躍度。新三板市場還可以考慮引入做市商制度,掛 牌企業通常發展前景良好,卻也有較高的風險。一般的投資者,即使是部分的機構投資者也很難對其進行准確地估值。如果引進做市商制度,就可以為新三板市場增加許多的專業的從業人員,他們有豐富的經驗、敏銳的市場觀察力和專業的 技術分析能力,可以對新三板市場和掛牌的企業進行專門的長期跟蹤,以減少投 資者因信息不對稱等帶來的風險。對於中小企業,靈活的轉板機制可以為企業的不同階段提供不同的融資方式,保障企業的資金來源。
3、對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及中小企業在新三板市場融資的建議
繼續「擴容」之路並鼓勵更多投資者的廣泛參與,讓投資者根據自身偏好進行市場選擇,使新三板市場更具有投資價值。建議參照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安排的要求, 進一步降低個人投資新三板市場的門檻,吸引更多具有風險承擔 能力的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公司投資。通過更市場化的手段培育新三板的個人投資者,使之與機構投資者共同成為新三板市場的主力投資者。通過制度與政策建立科學的轉板機制,進一步打通轉板渠道,讓符合轉板條 件的公司適時成為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公司,讓退市公司轉入新三板平台繼續交易,可以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權資本(PE)參與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培育,讓原始投資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初期直接融資、提高經濟效益及創新等方面規范公司行為, 並通過公司收購和公開上市等方式建立退出機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風險投資(VC)參與生產經營技術密集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定向融資,推動傳統產業升級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使公司實現迅速擴張,更快達到轉板上市的規模及效益。
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的公開轉讓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為可能,積極推動並加 快實施競爭性傳統做市商制度,同時提供集合競價轉讓服務,可以為中小企業市 場化的收購兼並合理定價,為常態化的股份轉讓提供企業價值發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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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為什麼都說新三板融資少
新三板是國家扶持的場外交易平台,它出來的目的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貸款難的問題,是為了拉動中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也可以說,它是投資者資產增值幾倍或幾
⑧ 上新三板的融資金額是怎麼定的
在企業上新三板融資的過程中,為了保護投資者的相關權益,企業在上新三板融資過程中,都是經過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審計所及該企業的主辦券商進行縮水式評估的,比如說一套房子100萬,到銀行肯定不會直接貸100萬,經過專業評估師值80,只能貸50萬,銀行首先要保證在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自身收益不會受損。而新三板其融資原理也是如此,也就是說就算企業倒閉,把企業的資產賣了也還得起企業融資的金額。這是新三板對於投資者的一大保障。
⑨ 新三板公司IPO失敗,前面融資來資金怎麼處理
失敗了,不影響前期投資。分紅,配送該有都會有,只是上市的時間跨度延遲了
⑩ 新三板掛牌企業如何實現融資,與天交所有什麼區別
一、新三板掛牌企業實現融資的方式:
1、定向增發: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公司在申請掛牌的同時或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
2、優先股:優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優先股這種安排既讓企業家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3、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由於證券公司擁有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便於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提高整個新三板交易的活躍度,盤活整個市場。
5、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6、銀行信貸:目前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二、與天交所的區別:
1、主管機關不同:新三板是由國務院批准設立,中國證監會直管,天交所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設立。
2、定位不同:新三板是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天交所是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
3、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採用協議轉讓、競價交易、做市商,天交所是非連續交易。
4、掛牌公司性質:新三板掛牌公司是公眾公司,天交所掛牌公司是非公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