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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培訓市場調查

發布時間:2021-07-22 18:29:33

㈠ 怎麼樣構建煤礦行業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一、主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而制定的。該法自2002年制定,填補了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法律空白,於2014年8月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等內容。新修訂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①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位。

②加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保障力度。

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④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⑤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完善監管措施,增強監管執行力。

①適當擴大了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對象范圍,增加規定可以查封、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以及可以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

②針對實踐中有些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但拒不執行監管部門依法作出的停產停業等決定而導致事故發生的情況,為確保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發生,在嚴格適用條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賦予監管部門相應的強制執行權,規定監管部門可以採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依法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

(3)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①堵塞漏洞,對應予處罰的所有違法行為都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

②較大幅度地加重了處罰力度,提高了罰款數額,增加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規定。

③實行「黑名單」制度,規定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社會公示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以及投資、國土、證券監管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

(4)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對相關行政審批項目作了調整。

對現行安全生產法設定的審批項目作了兩項調整:

①將礦山等高危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這兩項審批項目合並為「安全評價」一項;

②對礦山等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不再與能否任職掛鉤。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簡稱《礦山安全法》)

《礦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 日起施行。其立法的目的是:保障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的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的發展。

《礦山安全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中關於保護勞動者在采礦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關系,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監督、檢查礦山安全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所發生的關系准則。若礦山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或法人代表)不履行《礦山安全法》的規定,本法的執行部門可以直接或請求有關機關依法強制其履行。因此,它是現階段我國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中必須遵循的大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簡稱《煤炭法》)

《煤炭法》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的目的是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范煤炭生產、經營活動,促進和保障煤炭行業的發展。《煤炭法》為煤炭的生產、經營活動確立了基本原則,從而使煤炭行業在法制軌道上健康發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09年8月、2011年4月、2013年6月對《煤炭法》進行了三次修改。

2013年《煤炭法》修改後取消了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經營許可證,國家煤炭主管部門對於煤炭生產企業和煤炭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干預繼續減少,煤炭生產企業不會因為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而無法生產,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也不會因為沒有煤炭經營許可證而無法從事煤炭經營了。生產企業只要安全通過驗收達標,不需要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證就可以生產了;對於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不再需要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證就可以從事煤炭經營了。這無疑給煤炭生產企業鬆了綁,有利於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輕裝上陣,平等地參與煤炭生產和煤炭經營,平等地參與煤炭市場競爭。煤炭生產、交易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

《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制定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制定的。《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的修改方案於2012年12月28日通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職業病防治法》)

最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行。制定《職業病防治法》的目的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最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有如下特點:

(1)明確了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國家層面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得到明確,安監部門的監管主體身份得到法律的確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明確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確立了地方首長負責制,提高了監管力度。根據修訂後的法律規定,職業病防治工作按照防、治、保三個主要環節分別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機制,統一領導、指揮職業衛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

(3)職業病診斷鑒定程序得到完善,勞動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新《職業病防治法》明確了職業病防治施行「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圍繞職業病診斷、鑒定環節如何獲取相關資料,制定了有章可循的法律程序,並規定當事人可以就職業病診斷、鑒定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仲裁。

㈡ 誰有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資料要完整的。及培訓台帳

安全教育

目 錄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計劃、安全及實際情況記錄
新入工地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企業安全人員培訓考核記錄

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製定如下制度:
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入位操作。
特殊工程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貫徹和國家關於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施工生產中危險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惟及預防措施。
塵毒的危害防護。
執行班組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

公司一級安全教育內容
我們建築業和其他行業不同,有自己的特點:產品不固定、施工作業流動性大、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體力勞動、施工現場變換不定、臨時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別地現今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建築業開放勞務市場後,建築隊伍不斷地壯大,而且又多為年輕新手,安全知識極其貧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較容易形成監時觀念,不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靠僥幸心理過日子,傷亡事故必然會發生。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生龍活虎知識的重要方法,開展安全教育更顯出其重要意義,以確保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級安全教育」是企業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是:一級教育由公司負責執行,二級教育由項目部負責進行,三級教育由班組負責進行。
今天,我向大家進行公司一級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本公司《安全生產手冊》;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生產過程中的目的;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發生事故後應採取什麼措施等方面。
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分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及規章制度等:
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安全工作台終放在首位,並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我國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則是: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它是企業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則之一,它體現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明確要求我人的生產必須是安全生產,應堅持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也就是說為保障職工和安全健康,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首先保證安全,杜絕那種只顧生產,不重視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經心的惡劣態度;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
我國現行的安全法律、法規有:
①《安全生產法》;
②《建築法》;
③《建築工程安生產管理條例》;
④《湖北省勞動安全條例》;
⑤《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K59—99)
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K59—88)
⑦《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K59—91)
⑧《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K59—2002)
⑨《建築工程標准強制性條文》;
⑩《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范》;
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手冊》(內容: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與保護工作的目的
國家、企業對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保護,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不衛生因素,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從而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的安全與健康。
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全市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汲取的教訓:
建安企業重大傷亡事故主要表現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安全教育不夠、管理不嚴、違章作業、防護缺陷不嚴等。我們避開近幾年雖沒發生過重大傷亡事故,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放鬆安全管理。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措施,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現場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和班組長應起帶頭模範作用,盡心盡責,做好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血的教訓」告訴我們 ,在抓工程進度、質量的同時,要擺正效益與安全之間的關系,確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三查二反」(查思想僥幸麻痹心理、查放鬆安全管理、查規章制度的落實,反違章指揮、反違章作業)。領導應克服「三重三輕」思想,即重生產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檢查監督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健全制度,當生產與安全相矛盾時,應先抓安全。
發生事故應採取什麼措施:
事故現場院處理有三個方面: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救護受傷害者,並採取有效技工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主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主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應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也景是我們常說的「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板不清不放過;事故現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能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接受教訓,採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項目部二級安全教育內容
事故形成機理:
「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觀上一經出現事故隱患,人主觀上又表現為不分全行為,就會立即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的真正原因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是,造成「人失誤」和「物故障」的這個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缺陷,後真雖是間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
從事故的形成機理看,我們要保證安全生產,把傷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尚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須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國家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各規章制度。
施工現場一般安全管理規:
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應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來禁酒後上班;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夫程,並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幫質量的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特種工人(如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等)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症,為准上崗獨立操作;
下確合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腳步上班;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玻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臨邊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施工現場設的交通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科及機械吊裝;
不得在工用地點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上玉箭應檢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檢查操作地點或工作場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後應將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傷人;
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暴風雨過後,上崗前要檢查操作地點的腳步手架有無變形歪斜;
凡患有高血壓症、心臟病、癲癇症以及其他不適於上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不得站在磚牆上或其危險部位安模、砌牆、劃線、刮縫等;
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吊運零星材料應用吊籠,吊運砂漿應用料斗,並不得裝得過滿。
用斗車運送材料,行走中兩車輛距離應大於2米,坡道應大於10米;
清理安全網,如須進入安全網,事選取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進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網上,雙手清量什物或往下拋擲。清理什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在周邊加設圍欄;
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築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
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火爐、煤油爐及煤氣爐等,不準任意設灶;
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嚴禁明火、吸煙等;
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用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
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權用;使用權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
貨運井架嚴禁乘人,若違章乘人,將按有關規定罰款;
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或吊物下通過;
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不得將頭、手、身體等到伸入吊籃內,吊籃升空後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砂漿機要運轉時,機筒口的砂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口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過去或停留;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於2.5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構件上;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用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施工現場主要事故類別,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
施工現場的事故類別主要表現為五在傷害:
高處墜落;
物體打擊;
觸電事故;
坍塌事故;
機械傷害;
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
工人違章作業;
違章指揮;
隨意破壞防護設施;
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缺乏自我防護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般要求
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及考核合格後方准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特殊工種人員、機工操作工未經專門安全培訓,無有效安全上崗操作證,不盲目操作;
施工環境和作業對象情況不清,施工前無安全措施或作業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崗位無安全措施 ,未進行安全培訓教、交底,不盲目操作;
安全帽和作業所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不落實,不盲目操作;
腳手架、吊籃、塔吊、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起重機械、電焊機、鋼筋機械、木工平刨、圓盤鋸、攪拌機、打樁機等設施設備和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安裝後,未經驗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作業場所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排除,威脅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時,不盲目操作;
凡上以或管理幹部違章指揮,有冒險作業情況時,不盲目操作;
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作業、易燃易爆作業、爆破性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和科研實驗等其他危險作業的,均應同上級指派,並應安全交義;未經指派批准、未經安全交底和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盲目操作;
隱患未排除,有自己傷害自己,自己傷害他人,自己被他人傷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時,不盲目操作;
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的十四項基本安全要求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放工具袋;
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能道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上下;
在高處或腳手架上行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進不要將身體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直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事故;
在進行攀登作業是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正確;
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體墜落;
進行懸空作業時,應牢靠的立足點並正確系掛安全帶;現場應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高處作業時,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臨邊或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不得用50×100模骨當架板使用;
在外腳步手架未搭設前,或在外牆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牆安裝模板、砌牆作業;
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連牆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動,並採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及及時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置或向下丟充棄,保持作業走道暢通;
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為末在設有禁區、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基本安全操作要求根勢如破竹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濕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後再進行作業;
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
禁止在電線上曬物料;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
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電;
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
防止機械傷害的「一禁、二必須、三定、四不準」
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設備;
機電設備應完好,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機電設備停電,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
機電設備應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養、檢查;
機電設備應到定機管理、定期保養;
機電設備應做到定崗位和崗位職責;
機電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機電設備不準在運轉進維修保養;
機電設備在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手,身伸入運轉的機械行程范圍內。
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全市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
建安企業重大傷亡事故主要表現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安全教育不夠、管理不嚴、違章作業、防護缺陷不嚴等。我們公司近幾年雖沒發生過生大傷亡事故,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放鬆安全管理。 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措施,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現場院負表人、放工員、安全員和班組長應起帶頭模範作用,盡心盡責,做好必要的上崗前安全教育。「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在抓工程進度、質量的同時,要擺正效益與安全之間的關系,確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三查二反」(查思想僥幸麻痹心理、查放鬆安全管理、查規章制度的落實,反違章指揮、反違章作業)。領導應克服「三重三輕」思想,即重生產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檢查監督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健全制度,當生產與安全相矛盾時,應先抓安全。
發生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災、爆炸事故等,應採取的措施(救助搶險、保護現場、報告事故等)要求:
事故發生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保護好事故現場,幾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狀態不得破壞,以便於調查、查清事故原因。
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工程經理部領導或安全技術人員,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施工現場情況,按規定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應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現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接受教訓,採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土方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每個工人都應自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挖土方
進入現場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㈢ 注冊安全工程師這個工種未來前景分析

凡是關乎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我們思想上必須重視,行動上要堅決果斷!

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屬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含金量高。現在中大型生產企業基本都要求配備安全工程師,鼓勵安全崗位的員工,考取安全工程師。

安全工程師專業方向,有①煤礦安全②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③化工安全④金屬冶煉安全⑤建築施工安全⑥道路運輸安全⑦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①大專學歷學的是安全工程,畢業滿5年就可以考,其他專業的7年。

②本科學歷學的是安全工程,工作滿3年,其他的專業畢業滿5年。

③取得初級安全工程師證書後,3年可以考中級安全工程師。


所以要防患於未然,未雨綢繆,沒有學歷要提前准備修學歷,大專,本科,安全工程師證書也需要提前學習,加油!

㈣ 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現狀、問題與政策建議

蘇迅方敏干飛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北京,101149)

礦業屬於高風險、長周期的產業。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為了保證整個國民經濟體系正常運行,主要由政府統籌考慮礦產勘查和開發整個產業的布局。政府作為投資主體組織產業活動,佔有產品的分配和收益,同時承擔整個礦業的投資風險。在市場經濟中,礦產勘查和開發緊密結合,形成廣義的礦業概念。政府對礦業的行政管理職能與礦業的企業經營權分離,整個產業從投資到生產、分配,都按照市場規則運作,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在市場經濟國家,礦業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礦業資本市場是整個礦業運行基本的也是重要的紐帶。在礦業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基本上已經出現了統一的全球礦業資金大市場。國際礦業資本流通已凌駕於礦產品市場之上,成為礦業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但在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卻比較緩慢。

一、目前我國礦業投融資現狀

隨著礦山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1998年開始的地勘經濟體制轉變,中國礦業也逐步由過去單一依靠財政計劃投入的融資方式向多元化融資方式發展。目前,初步建立起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投融資體制的基本框架。與傳統體制相比,其資金籌集方式和運行機制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化、融資方式多樣化,以及融資風險意識增強等幾個方面。

1.礦業投資主體多元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中央政府是惟一的投資主體,地方政府和企業不能進行投資,私人投資被排斥。經過20多年來的改革開放,礦業投資主體已經擴大,政府、企業、居民和外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投資決策權,從而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並逐步形成「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機制。

1986~2003年,國家財政投入地勘費(絕對數)呈現逐年遞增趨勢,由1986年的30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107億元,年平均增加8%。但是,其相對數卻呈現逐年遞減之勢,地勘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986年的1.39%下降到2003年的0.43%。而且,國家財政投入佔地勘總投入的比重亦呈逐年下降趨勢(見圖1),由1986年的97.42%下降到1998年的27.88%。1999~2003年,這一比重略高於40%,主要是由於非財政資金投入大幅度下降所致,而不是財政投入增加的直接結果。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地勘單位機構改革對地質調查所產生的影響。

圖1財政投入佔地勘費總投入的比重(%)

從1999~2003年的統計資料來看(見表1),計劃性財政地勘投入比重由1999年的11.83%下降到2003年的6.02%;企業自籌資金的比例不斷增加,由1999年的64.58%上升到2003年93.55%。當然,如果除去油氣礦產,這一比重則要大大改變(見圖2)。

表11999~2003年中國地質勘查資金來源情況單位:萬元

資料來源:1.《中國國土資源年鑒》(2000~2002年)。

圖2非油氣地勘資金來源比重比較

2.《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年報》(2002~2003年)。

2.融資方式多樣化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礦業融資活動,一切按國家計劃行使。而目前不論是礦山開采企業還是地勘企業都可自主決策,既可以通過銀行貸款、發行證券、商業信用、合資合作勘查、合作開發等方式進行融資,也可以採取項目融資方式進行融資。除社會公益性地質勘查項目主要由國家投入外,許多項目都是採取聯合投資方式進行。

1999~2003年,礦山開采企業的融資總規模為3876.18億元(見表2),其中股權融資為2819.93億元、負債融資為1056.25億元,股權融資和負債融資占融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72.75%、27.25%。

表21999~2003年礦山開采企業融資情況單位:億元

註:1.本表數據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98~2004年)工業企業主要指標整理。

2.本表中的礦山企業是指全部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礦山開采企業。

從上市公司的統計資料來看,滬深兩地股市與礦產資源勘探開采有關的上市公司共有200多家(2003年統計數據)。從這些上市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來看(根據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檢索),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有20多家(見表3)。

表3滬深兩地礦產資源勘探和開採的上市公司(截至2003年年底)

3.資金來源多渠化

在傳統投資體制下,資金主要靠中央財政撥款,國內外信貸資金很少被用於地質勘查和礦山建設投資。現在除財政資金外,銀行貸款、企業自有資金、個人資金、外資都已成為重要的資金來源,而且企業還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融資工具組合和創新來拓寬融資渠道。

同時,隨著我國地勘經濟的改革與開放,外資也不斷涉入我國的地質勘查領域。幾年來,外資投入所佔比重不斷增加,2001年所佔比重近10個百分點。

4.融資風險意識增強

在國家計劃投入下,風險全部由政府承擔。現在則逐步變為政府、企業、銀行、個人等投資者依據其投資份額分別承擔,投資各方的風險意識大大增強。企業在融資決策時,不但要考慮企業內部的財務風險(或破產風險),還要考慮外部的環境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經濟波動等。風險意識的增強,既促進了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加快了企業的發展。

二、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對於礦業資本市場有著多種理解和含義。一般可將礦業資本市場理解為金融市場的一個特定的組成部分,其特點在於各類金融市場對於礦業融通資金有著特定的交易條件,其核心是為礦產勘查和礦業開發等籌措和融通資金。其主要參與者有勘查企業、開采企業、政府、個體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中介服務機構等。

目前,我國礦業資本市場還不成熟,市場體系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礦業改革滯後,市場主體仍需進一步完善

我國礦業資本市場主體問題主要在於地質勘查業的改革與建設上。地質勘查業改革的滯後,地勘隊伍為政府的附屬,其結果就是勘查資金只能依靠國家財政投入,地勘隊伍不是市場競爭的主體,地勘隊伍很難像企業一樣通過市場籌集資金,在市場的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地勘「經濟組織」,由於其先天不足,難以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合格的市場主體,必須進行根本改造。原有的地勘經濟主體無論資產、人員、裝備、機制,特別是獨立的投融資能力、抗風險能力與合格市場主體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市場競爭主體資格的地勘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其經濟運作效益等方面的情況是可以想像的,經濟效益低下,不但無利於內部資金的積累,也不利於外部資金的籌集。

我國地勘經濟體制改革是從1998年開始的,國家對地勘投資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將公益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和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分開運行,國家只投資公益性地質勘查工作。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由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來投資經營,自負盈虧,承擔高風險,同時也會獲得高額利潤的回報。國家將依法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個人和外商投資勘查開采礦產資源,以此形成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資金來源多渠道,來振興勘查業和礦業。但遺憾的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這些投資主體並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礦業資本市場發展受限,交易平台層次單一

1.負債成本高,阻礙負債融資市場的發展

從總體上看,我國礦山企業規模小,資信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財務制度不健全,所以,他們向銀行貸款和利用商業信用等方式融資比較難。而且,近幾年我國利率市場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存貸款利率仍沒有完全放開,不能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產生了貸款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現象。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手續繁雜。據調查,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實行一樣的利率水平,銀行當然沒有積極性給中小企業貸款。因此,造成了小企業貸款融資成本高,從而不利於負債融資市場的發展。

2.國內上市「門檻」高,制約了礦業證券市場的發展

首先,在國內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中規定,公司在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高於20%;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由於勘查企業從事經濟活動的產品是地質成果,而會計處理中規定地質成果為無形資產,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在凈資產中所佔的比例不得高於20%是比較難達到的。就股本要求來看,單一的地勘企業的股本都低於5000萬元。因此,這就限制了地勘企業通過股票市場進行融資。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於發行債券企業規定,股份公司的凈資產不能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能低於6000萬元。這就把我國90%以上的礦山企業排除在能發行債券企業之外。

3.礦山企業稅費負擔過重,自有資金缺乏積累能力,限制了內部融資的發展

首先,1994年稅制改革以後,我國礦山企業稅費種類主要包括增值稅、所得稅、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城建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外的銷售稅金以及其他稅費。繁重的稅費,無疑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利潤總額減少,其結果是企業內部融資能力減弱。據有關資料統計,在1993年以前,我國採掘業稅費負擔較輕,平均為銷售收入的5%以下,低於全國工業企業平均水平;1994年以後,採掘業稅賦猛增,占銷售收入的12%左右,而全國工業總體稅賦水平為7%左右,且呈微降趨勢。

其次,1994年稅制改革以前,我國只對鐵、石油、天然氣等部分礦產徵收資源稅,計征方法是對超過一定利潤額以上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百分比稅率累進)計算。但在1994年稅制改革後,資源稅徵收改為對自然豐度不同的礦山企業適用差別稅率,採用「從量法」徵收,並對所有礦山企業普遍徵收,而不管其是否贏利,這無疑增加了微利企業的負擔。

第三,礦山企業稅費還集中表現在增值稅上。稅改前礦山企業交3%的產品稅,稅改後增值稅調至13%。由於礦山的特殊性,幾乎沒有外購原料,只外購少許輔助材料,用於抵扣進項增值稅少,實交增值稅多。

顯然,礦山企業沉重的稅賦和不公平的稅費負擔,其直接後果就是盈餘大幅度減少,企業資金的自我積累能力減弱,內部融資能力下降。對於礦業資本市場的建設和發展來說,無疑限制了一個重要資金來源渠道的發展。

4.目前我國的礦業資本市場層次單一,需要多層次的資本交易平台

目前,中國礦業資本市場沒有勘查投資板塊,也缺少中小礦山企業板。首先,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符合我國現階段的礦業經濟結構。地質勘查是礦業經濟發展的基礎環節,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的豐富程度,不僅關系礦業經濟自身的發展,而且對於國民經濟的穩健運行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此外,在我國的礦山開采企業中,中小型企業佔有絕對大的比重,約為99%。因此,地質勘查業的發展需要勘查板塊,礦山開採的發展需要中小企業板。

其次,多層次資本市場適應我國礦業經濟轉型的自身要求。伴隨地勘經濟體制的改革、行業的成長,其有著強烈的融資上市慾望。

其三,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是我國資本市場完善自身結構、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安排。中國資本市場的一大惡疾是缺乏淘汰機制,公司能上不能下。結果就是優不扶、弱不汰,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無法發揮,大批垃圾股吞噬市場資源,擠壓績優公司的生存空間。

當然,市場建立僅僅是第一步,如何運行、管理才是更大的問題。是否有嚴格的審查、考核上市公司是市場成敗的關鍵。只有做到這一點,投資者才不會是垃圾工,股市也不會成為垃圾桶,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才會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三)礦業投資機構缺乏,風險勘查投資基金尚未建立

目前,我國已有上百種投資基金,但缺乏專門從事風險勘查的投資基金。我國礦業在上世紀先後建立過黃金基金、白銀基金、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黃金開發基金是國家為扶持黃金工業的發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現已經國務院批准轉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資本金,成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國有資產。而白銀基金現已不復存在。石油天然氣勘探基金是由企業提取的,主要用於石油天然氣企業的油氣勘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基金」。近幾年來,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已建立不同形式的勘查基金,它們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投資基金。

(四)礦業中介機構不健全,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中介機構還未建立

在市場經濟運行中,中介服務機構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媒介。如果沒有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直接到證券交易所上市,必須求助於為上市提供專業化服務的中介機構。實際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中一般也都規定要有獨立的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包裝、評估、推薦和業務指導。雖然,目前我國已有不少的證券等中介機構,但其業務涉及礦業的很少,更不用說專門的涉礦中介證券服務機構。

由於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發展緩慢,為其服務的中介機構也就不成熟和不完善。資源公司上市與交易的場所沒有建立,礦業公司的股票交易市場尚不發育,沒有配套的上市規則,也沒有礦業專業人員配備,缺乏應有的監督保障。礦業專業協會的地位、作用沒有充分發揮,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知識水平急需提高,評估機構的業務范圍、影響力、權威性有待增強,評估的軟、硬體設備需改善等。顯然,目前我國涉礦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的中介服務機構也還不健全。

三、進一步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政策建議

中國礦業的發展,必須建立規范的資本市場。礦業發展的核心是搞好地質勘探工作,要規避勘探的高風險,開辟社會的融資渠道,按照國際礦業的運行規律和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礦業資本市場已成為發展我國礦業的首要任務。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不但是礦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國內礦業企業面臨跨國礦業(集團)公司及其背後強大的資本市場所帶來的壓力,而礦業資本市場上的差距正在影響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內礦山企業難做大做強的問題,恰恰是缺乏有效的資本市場,不能進行行業的整合。要將本土企業做大做強,必須依靠收購與兼並進行行業的整合。而兼並與收購順利實行的前提,是一個健康有效的資本市場。入世3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正積極主動融入國際資本市場中,參與國際分工,分享國際市場一體化的好處。資本市場的開放也是中國經濟改革進程中的現實需要。因此,國內資本市場必須在理念、工具、管理體制、傳導機制等方面推陳出新。

發展礦業資本市場是分散礦業風險、建立多元的市場化風險配置機制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同時,發展礦業資本市場,在為礦業企業創造多元融資渠道的基礎上,為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供了一個市場化的平台;也為礦業企業的國際化即跨國礦業(集團)公司的形成,提供了一個恰當的資本擴展機制,它將從根本上鏟除小礦經營的經濟思維。而且,發展資本市場,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可自由選擇,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資產及資產組合,有利於投資者財富的增長和風險規避。

黨的十六大提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資本市場建設的各項任務。伴隨著《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發布,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宏偉藍圖已經清晰地展現在世人面前。在經過十多年的「摸著石頭過河」之後,資本市場終於有了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以擴大直接融資、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目標,建設透明高效、結構合理、機制健全、功能完善、運行安全的資本市場。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對於發展礦業資本市場來說,主要提出以下建議。

(一)推動礦業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完善和健全礦業資本市場主體

從我國十幾年來推行股份制,建設和發展資本市場的實踐來看,股份制對推動我國生產力發展十分重要。它對優化資源配置,推動國企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吸收高新技術,調整經濟結構,籌集更多的社會資金,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勘經濟主體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組建成有中國特色的資源(集團)股份公司。這不但是發展礦業資本市場的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而且,各勘查企業、礦山開采企業、礦產品加工企業、礦產品進出口貿易企業之間,應根據自身的優勢,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和重組,組建大型特大型綜合性礦業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同時,引導、推動並規范地勘單位、礦業企業通過合資、合作、礦業權出讓等方式利用外資進行股份制改組改造。

(二)建立多層次的礦業資本市場的交易平台,完善礦業資本市場體系

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在統籌考慮資本市場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提出相應的證券發行上市條件並建立配套的公司選擇機制」的要求,建立多層次礦業資本市場體系。

1.適當降低礦業公司上市門檻,完善礦業公司上市制度

相關部門應加快研究和制定礦業公司境內上市特別條款,降低礦業公司上市條件要求。研究和制定礦業公司上市與非礦業公司上市的一般條款的差別要求、礦業公司上市的特別條款、礦業公司上市的資源儲量報告及其審核與發布、礦業權資產的處理等。加強和完善證券管理部門、股票交易所及金融投資機構對礦業融資政策、規則的制定及上市礦業公司的監督管理職能。制定資源公司、礦業公司境外上市的特殊條款與差別性要求,支持和鼓勵資源公司、礦業公司到國際礦業資本市場上融資。鼓勵礦業公司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

2.建立勘查資本市場

推動勘查資本市場的建立,研究和制定資源公司上市條件,選擇地點進行試驗,開辟勘查資本市場。從國外礦業資本的運營機制和發展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分析,建立勘查資本市場的關鍵是建立創業資本的「出口」即退出機制。建立可行的勘查資本退出機制的一個重要步驟是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而從扶持我國地勘企業和中小礦山企業的角度來看,「二板市場」將為礦業投資提供沃土。

3.積極拓寬礦業資本的來源渠道

鼓勵和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礦產資源勘查和開採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特別是國家政策性銀行為礦業項目融資提供擔保和貸款。鼓勵政策性銀行在現有業務范圍內,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重要礦產、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的發展。擴大勘查企業、資源公司、礦業公司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積極研究開發適應礦業企業發展的信貸服務項目,進一步改善銀行對勘查企業、資源公司、礦業(企業)公司的結算、財務咨詢、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鼓勵社會和民間投資,探索建立風險勘查投資公司,以及風險勘查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機制。嚴格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准入和從業資格管理,規范風險勘查投資的市場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對風險投資的導向作用。

(1)建立礦業投資基金。要建立各種政府勘查投資基金,設立專門的礦業投資基金。要允許其他投資基金進入礦業資本市場,建立以商業性勘查基金為主導的相互補充的勘查投資體系。

(2)發展機構投資者。鼓勵建立礦業投資公司,從事專門的礦業投資活動,使其成為礦業投資基金的主要來源之一。這是開辟投資資金的重要渠道。

(3)積極利用國外礦業資本市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符合條件的內地的資源公司、礦業公司要積極爭取到境外發行證券並上市。

(三)建立健全中介機構

1.完善礦業評估制度,建立各種地質咨詢服務

引入「資格人」制度,加快礦權評估與國際慣例接軌,包括進入市場的法律許可制度、市場主體、市場監督、維護市場公平及秩序的管理制度等。大力培育和完善礦權評估專業協會,建立與國外同行業的協作關系,加強技術規范和方法的溝通和交流,擴大評估業的國際認可度和國際舞台的影響力,為礦業公司海內外融資提供高質量的技術咨詢服務。加強和完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的監管措施。加強專業評估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綜合素質的提高,提倡新技術新方法的使用,尤其是計算機軟體的普及應用及評估成果的可視性。建立各種地質咨詢服務機構,發揮其在礦產資源勘探上的積極作用。嚴格對資源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處理的真實性、科學性。

2.完善礦業權資產會計制度與會計服務體系

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專門的礦業會計准則,依照(遵循國際慣例的)礦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並增加礦業企業財務報表的透明度。加快為礦業服務的特殊會計人員的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成立為礦業服務的專門的會計咨詢機構,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成立礦業會計協會,增強行業自律。加快礦業會計方面的法制建設。

3.加強其他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

發展資源公司、礦業公司上市的投資咨詢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管理,提高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

(四)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

政府對勘查的支持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直接的,如稅收優惠,提供勘查補助金等;二是間接的,如改善本國的政治、經濟環境等。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提供稅收優惠政策

在國外,許多政府都對制定了有關礦產資源探採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勘查與開發支出的稅收處理(加速折舊、資本化當期攤銷等)、耗竭補貼等,並以此來反映稅收的時間價值。這些優惠在降低礦業公司的有效稅賦方面起著積極的作用。

2.建立勘查補助基金

勘查補助作為國家風險投資的一部分,起到種子資金的作用。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都實施過此項政策,如聯邦德國的境外礦產勘查鼓勵計劃。實施勘查補助不但有利於勘查項目本身,而且也有利於其他社會資金投資勘查項目。

3.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與資助貸款

在一些國家,為了使礦業企業獲得商業銀行貸款或世界銀行的低息或無息貸款,政府也出面為其提供擔保,使其更容易貸款。如日本企業在國外采礦,從本國金融機構(市中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借款時,金屬事業團出面做擔保人,收取0.4%的擔保費。

4.健全資本市場法規體系,加強誠信建設

按照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的客觀要求,健全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法規體系。清理阻礙市場發展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政策性文件,為大力發展我國礦業資本市場創建良好的法制環境。按照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制定資本市場誠信准則,維護誠信秩序,對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的機構和個人堅決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作者簡介

[1]蘇迅,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2]方敏,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

[3]干飛,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㈤ 安全工程專業的就業前景怎麼樣

我是本科階段,學習的是安全工程專業,對於就業,大家肯定還是蠻在意的,下面大家看一下這幾個主要的就業去向吧。

當然還有,更高一級的就業渠道,這也需要我們有更專業的知識,以及更准確的風險把握度。那就是進入安全評價機構,幫助機構及政府,企事業單位進行風險預估和風險評估。可是這樣的工作呢,我覺得還是考完研以後,才能有這樣的能力和水平。但是我們也需要知道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你將來從事的職業。並不完全就一定符合你所學的專業知識。學弟學妹們需要提前做好這樣的准備呀~遠方傳來老學姐的嘆息~

㈥ 遼寧省3個礦業公司調研報告

遼寧省是我國礦業比較發達的省份,這里,許多礦山建設早,現代化程度比較高。2006年7月,我對該省的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礦業公司(以下簡稱鞍鋼礦業公司)、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鐵法煤業公司)和紅透山銅礦3家礦業企業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報告簡述如下。

(一)3家礦業公司的基本情況

(1)鞍鋼礦業公司是鞍鋼的主要鐵礦生產基地,是集采礦、選礦、燒結、機械製造、電力修造和建築安裝等行業為一體的國有大型礦山企業,屬於鞍鋼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05年末,擁有4座大型鐵礦山、4個大型選礦廠、1條燒結礦生產線、1條活性炭生產線、4個輔料礦山,以及礦山研究、設計、礦山機械、運輸設備修造、動力、礦山建設等相關輔助產業,其中主體生產廠礦8個(表4-1)。

表4-1 鞍鋼礦業公司生產規模

(2)鐵法煤業公司成立於1999年10月,2002年8月實施了債轉股,是一個以煤炭生產為主,集煤層氣開發利用、建築安裝、機械製造加工、建材、電力等於一體的多元化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煤業集團前身——鐵法礦務局始建於1958年。礦區由鐵法、康平、康北3個煤田組成,其中生產礦井8對,核定生產能力為2265萬噸,實際生產能力已達2100萬噸以上。截至2005年末,集團公司總資產93.5億元,資產負債率46.37%。在冊職工總數4.4萬人,另有集體職工1.8萬人(表4-2)。

表4-2 鐵法煤業公司生產規模

上述3家公司,除鐵法煤業公司外,稅後利潤都在20%左右,而且比較穩定。鐵法煤業公司由於資源本身稟賦較差,長期虧損,如今不僅扭虧為盈,且有相當高的利潤,收益的增長也是很可觀的。據了解,這些贏利主要來源於礦產品價格的上漲。其中鞍鋼鐵精礦,由2003年年初每噸262元上漲到2005年的560元,增幅達到11%;燒結礦由2003年每噸343元上漲到2005年的650元,增幅達到88%;煤礦均價,2003年為138/元噸,2005年為248/元噸,上漲80%;銅礦均價,由原來的15000/元噸上漲到現在的60000/元噸,增幅達到300%。這次礦產品價格上漲,主要是需求增加造成的,這就為利潤的增加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利潤增加,又大大增強了企業的實力,致使多方受益。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

首先,加大了企業的投入。鐵法煤業公司2003~2005年在生產上的投入總額分別為2.81億元、3.16億元、3.97億元(合計9.9億元),安全投入總額分別為6525萬元、8196萬元、23836萬元(合計38557億元)。這是多年所少有的。鞍鋼礦業公司2003年以來,投入3000萬元相繼進行了大孤山鐵礦、東鞍山鐵礦、眼前山鐵礦的補充勘探和砬子山鐵礦的勘探工作,部分工作尚未完全結束,估計資源儲量將增加2億噸以上。2004年鞍鋼礦業公司收購西鞍山鐵礦5家采礦權,將其作為後備礦山。2005年與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簽訂黑石砬子鐵礦探礦權轉讓協議,擬作為後備礦山的接續資源。紅透山銅礦先後投入819萬元、1087萬元進行技術改造,預計可收回礦產儲量15萬噸,效益達1800餘萬元。

其次,使廣大的企業職工受益。2003~2005年,鞍鋼礦業公司職工年均收入由13000元增加到18000元;鐵法煤業職工年均收入由15969元增加到25054元,都是建礦以來職工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時期。

再次,國家受益。3家礦業公司上繳的稅金,2003年是66736萬元,2004年是12935萬元,2005年是130913萬元,3年增加96%。此外,礦產資源補償費也逐年有所增加。

除了上述收益外,礦業公司的領導和廣大職工珍惜礦產資源意識的提高更具有根本性和長遠性。

(四)礦業公司珍惜資源的意識已轉化為行動

據了解,礦業公司珍惜礦產資源的動力來源於企業自身的經濟利益,特別是中長期的經濟利益;來源於廣大職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持續穩定就業的期望。這些動力已經形成了有效的機制,產生了良好的效果。鞍鋼礦業公司的鐵礦開采主要是露采,回收率可以達到95%以上,幾乎沒有什麼損失。鐵法煤業公司所采儲量大多數屬於薄煤層,但是開采損失率仍然不高,2003年為39%,2004年為28%,2005年29%。紅透山銅礦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采礦貧化率在20%~26%,損失率在12%~14%,供礦銅品位在1.2%~1.3%;而2006年上半年,供銅品位達到1.56%,回採率達到97%,創造了歷史最好水平。

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1)在開采過程中加強管理,主要措施是強化損失礦量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目前,紅透山在損失礦量的計算中將其分為3個部分:採下損失、未採下損失和核銷礦量。其中未採下損失又分為正常損失(設計損失)和非正常損失(由於安全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對這些損失,分別通過落實指標和落實責任加以實施。同時強化了殘礦回收的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2)在選礦過程中加強管理。通過優選浮選改選,完善鋅浮選工藝,使鋅的回收率提高15%;通過應用聚氨酯篩網保證精度,以碎代磨,提高了磨礦效率;通過脫水流程改造減少了金屬流量;通過陶瓷過濾機取代折帶過濾機減少了精礦損失;通過地溝及其設施的改造,最大限度地回收地溝礦石。

(3)在冶煉過程中加強管理。包括嚴格控制鼓風爐渣含銅損失,降低鼓風爐爐渣里的含銅量;研製開發並利用「電收塵」,使資源得以合理利用;採用塑料、編織袋沾結銅精礦,減少銅精礦的損失等。

(4)充分利用尾礦回收礦產資源。紅透山銅礦有3個尾礦庫,存尾礦共370萬噸。在企業發現尾礦中含硫達3%~7%時,在1993年和1996年分別在選場至井下之間、尾礦庫至井下之間,建立了兩個選硫廠,實現了尾礦進入井下充填之前的再選硫,最多年份可回收硫含量3萬噸,年創產值400餘萬元。早在1997年,該企業就投入了部分工作,進行了系統采樣,查定了各種貴金屬、稀有金屬的含量,編制了圖件和報告,為尾礦利用打下了基礎。

上述珍惜礦產資源、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事例說明,企業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有人說,企業的利潤最大化,構成了合理利用礦產的障礙,其實不完全是這樣。被調查的這3家礦業公司都是獨立自主的企業,都是以追求贏利為目的,但他們並沒有急功近利、采富棄貧、采大棄小;相反,紅透山銅礦還在礦產品價格較高時期多開采成本較高的窄脈礦,留下富礦、厚脈礦在價格低迷時開采。鐵法煤業公司的生產能力已達到2300萬噸/年,但他們始終把開采量控制在2100萬噸左右,並沒有因為價格高而突擊增加產量。他們之所以這樣做,就是把企業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考慮。而企業的長遠利益同國家對礦產資源管理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五)需要思考的問題

(1)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取得太少。鞍鋼礦業公司2005年總產值為55億元,利潤7.8億元,上繳的資源補償費僅為1000萬元左右。從理論上說,礦產資源補償費代表的是國家作為資源所有者的權益,而這個權益不到位,在礦產品大幅漲價的情況下矛盾日益突出。對此,我們既沒有及時地補救,又缺少必要的認識,實在是管理上的失誤。

(2)政府收取礦業權價款的理論依據模糊不清。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礦業權價款包括兩個方面來源:一是國家的投入形成的;二是顯性的級差收益形成的。可是現在地方政府擴大范圍,對企業用自己資本形成的礦業權也要由政府實施「有償化」。比如紅透山銅礦,原來國家無償提供的資源——984萬噸銅礦儲量早已用完,現在保有的958萬噸銅礦儲量完全是企業自身的投入形成的,而且投入費用已經進入礦產品成本。如今對它實行「有償」,實在是「取之無道」。因為紅透山銅礦雖然是國家所有,但國有資本一經進入企業,就成為法人財產,出資者是不能任意收回的。這個問題實際上是與前一個問題密切相關的,即資源補償費不到位,用礦業權價款補救。但這樣的補救,長此下去會產生嚴重後果,即弱化了所有權,造成法律上的混亂。

(3)鞍鋼礦業公司佔有的鐵礦石儲量太多,可能形成壟斷。根據遼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對鞍鋼需要的鐵礦儲量給予了特殊支持。它本已保有284690萬噸儲量,是過去無償取得的;通過有償取得471680萬噸儲量,兩者之和為756370萬噸,而它已經采出的僅為53828萬噸儲量。剩餘的儲量,按照現在的生產年產規模,足夠開采10年,這顯然是資源佔有量太大,在未來很可能形成區域性的壟斷,不利於市場經濟的改革走向。

(4)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的權益在哪個環節實現,需要深入研究。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礦業資源所有權權益的實現,都是在礦產品銷售環節,這是有道理的:第一,只有在這個環節,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才能得到確認;第二,只有在這個環節,企業才容易承擔,無需大量資金墊付。但是,現在地方政府以礦業權價款名義收取的資源所有者的權益,都要一次性支付,這就產生了企業難以承受的財務費用(銀行利息)。據鞍鋼礦業公司反映,他們向政府購買的胡家廟子鐵礦要6年內支付3億元價款,使用期限是30年。這等於現在就要為30年後的礦產儲量支付價款。這種支付方式,如果年利按6%計算,使得他們每年要承擔1000餘萬元的財務費用。

(5)礦產資源利用率是高還是低,要作具體分析。長期以來,礦產資源利用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是我國礦產資源損失浪費嚴重。可是,這三個礦業公司,就見到的情況而言,其存量資源利用程度遠遠高於國家的規定。例如,鞍鋼礦業公司把含鐵量為20%的赤鐵礦都開采了,而過去它是開采表外的。又如,紅透山銅礦用編織袋沾取丟失的礦渣,用掃帚清掃坑道的礦粉,都是自覺的行動。所以,我們對礦產資源利用現狀應當重新認識。

(六)認識和建議

(1)要對礦產資源及礦業的作用有全面認識。它對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至少有四種效應:①增加財富效益。由於礦產資源的凈價值是礦產品銷售收入減去各種投入及平均利潤之後的凈剩餘,所以誰開發它,誰就在當地絕對增加了財富。②經濟增長效應。礦產開發所形成的工業總產值可以直接增加當地的GDP的發展速度。這3家礦業公司,在2005年即創造16億元的產值,比2004年增長20%。③財政收入效應。2005年,這三家礦業公司共提供稅金15.7億元。④提供就業效應。2005年,這3家礦業公司的在崗職工為68000人。應當從這些角度來理解各級政府對礦產資源的關心,並將其引導到加強礦業長遠發展的方向上來。

(2)要針對礦業存在級差收益的特點強化其管理和服務。礦業是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產業,而礦產資源的稟賦從來就是不均衡的,加之地理位置的差異,其產地收益不僅存在著水平級差(不同地區間),而且存在垂直級差(礦區內開發的不同階段)。對這些級差在這次調研中我們深有感觸。因此,在礦產資源管理上不能憑借「一時一地」來決定礦業政策,要針對這種級差收益,鼓勵開發劣等資源,調節開發優等資源,達到全面合理利用國內資源的目的。

(3)要把礦產勘查還給礦業。礦產開發對礦產資源的依賴不同於一般產業對原材料的依賴。它主要是一次供給多年使用,一旦異地接續,則原有大部分設置形同廢物。這種依賴激發了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接續的超常關注,猶如一個人對自己生命的關心。這一點我們在調研這三家公司時深有感觸,進而意識到,如果把商業性礦產勘查全部還給礦業,政府只作必要的宏觀調節,豈不是更好嗎?應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

(4)要把礦產資源管理擴展到對礦業的管理。從這3家礦業公司來看,礦業作為以生產礦產品為主的產業,其鏈條長短不一。鏈條最長的是銅礦,一直做到冶煉;最短的是煤礦,一出坑口就是商品。對礦業的管理,就是要負責礦業生產的全過程,因為礦業生產的每一個過程都有合理利用資源的問題、資源的保護問題。但是,我們強調要管理礦業,並不是要求政府去具體管理礦業生產的每一個過程,而是把管理的力度作用到管理的主體上,即礦山企業,使其主動構建節約和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機制,培育珍惜礦產資源的企業文化。充分發揮使用礦產資源的企業在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中的能動作用,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政策,而不是政府自己直接去管理,越管越細。

(5)要正確評估地質工作的作用。地質工作在礦產資源的發現和勘查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時期,它可以提早或延緩礦產資源的發現,增加或減少礦產資源的儲量,但不能創造礦產資源。遼寧省的礦產資源實踐證明,盡管有將近2萬人的專業地質隊伍找礦,但是,30年來在有色金屬礦、煤礦等大宗礦產勘查上,基本沒有大的突破,以致原有的8座有色礦山已關閉7家,只剩下紅透山一家,而且其資源還是礦山自己找到的。這個事實說明,地質工作必須尊重地質規律和經濟規律。地質規律就是在生成礦產的地方才能找到礦產;經濟規律就是找礦是有成本約束的,超出礦山企業難以承受的找礦成本,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是行不通的。我們加強地質工作,必須尊重這兩個規律,不能認為只要加大地質工作的投入,就能解決礦產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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