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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功能定位論文6

發布時間:2021-07-15 01:07:03

❶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應如何定位

社會主義宏觀經濟調控,是由國家來進行的。宏觀經濟調控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直接宏觀調控,即國家運用行政手段直接協調和控制微觀主體的經濟行為;二是間接宏觀經濟調控,即國家主要運用經濟手段,通過市場機制,影響和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以達到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主要通過指令性計劃和行政手段,對企業直接調控,企業成了政府機構的附屬品。這種宏觀調控方式與市場經濟嚴重背離,必須進行改革和轉變:一是由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以間接管理為主;二是由進行微觀管理轉變為主要進行宏觀管理;三是從搞項目審批、分錢分物轉變為主要利用經濟手段搞好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 從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轉變,必須首先轉變政府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各級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有資產所有者,人民政府是社會行政管理者,各級人大和各級人民政府共同構成宏觀經濟調控者。具體說,政府的職能轉變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實現政企分開。也就是政府和企業的職責分開。政府僅僅行使其行政職能,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營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所有企業作為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這是政府職能轉換的關鍵。 第二、分離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由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直接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天然董事會,因此由人大在作為國有資產的管理機構,進行國有資產的基礎性管理工作,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狀況進行監督,制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面具有天然的合法地位,在適當的時候對全民進行公有制企業分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邁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驟,也是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關鍵舉措。 第三、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對政府機構進行改革,以適應政企分開的政府國有資產權與宏觀經濟調控權向各級人大逐步轉移的需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政府作為管理者的身份,都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市場競爭,將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資產逐步移交各級人大,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目標的需要。由於人大在經濟上真正強大以後,人民在選舉過程中也會更加積極參與,更加謹慎投票,使得人大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有力地監督政府行為,因此,強化人大地位的政治經濟改革也是強化社會主義民主的必由之路。

❷ 求一篇論文《試論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的必要性》

政府工作人員腐敗等諸多問題。在市場經濟建立以後,經濟高速發展,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以後,面對著強大的競爭,政府如果不調整好與政黨之間的關系,中國的經濟將會受到極大的負面影響。在這樣的背景下,應明確認識到政府是社會管理機構,而政黨是社會組織,二者之間應有明確的界限,政府與政黨必須分開,明確其各自的職能。政黨在國家的作用就應主要體現在制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綱領等,為國家今後的工作提供一個方向,而政府主要應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2)政府與企業之間關系的轉變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在社會中處於主導地位,對企業的生產、銷量、效益等各方面都進行統一的計劃安排,企業自主權少。這樣導致了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部門特別臃腫,管理隊伍特別龐大,同時企業的效益也不高。實踐證明,政企不分是會阻礙我國經濟的發展的。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轉變我國政府職能關系中,理順政企關系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市場經濟完全不同於過去的計劃經濟,過去政府包攬了經濟活動的許多事情,直接插手企業的具體事務,而今,市場經濟中市場占據著主導地位,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之點就在於政企分開,否則政府職能轉變就是空談。其主要原則是權力下放,政企分開。而將政企分開的主要途徑就是:一是將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這要求政府將生產經營權交還給企業,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二是把政府的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分開,理順產權關系。政府通過宏觀管理調控政策,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國民經濟、調控社會經濟活動。而企業自主生產,成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三是把國家的管理經濟的職能與企業的經營職能分開。政府對企業進行授權經營,分工監督,同時也要運用法律手段和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進行調節。 (3)政府與市場之間關系的轉變 在非市場經濟社會中,政府出於強勢的中心地位,政府通過計劃對市場進行直接的指揮和控制,過分的政府幹預使經濟失去了效率和活力,而市場對政府也產生了很大的依附性。在這樣一種運行機制下就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問題,如供大於求、供不應求、市場活力不夠等。但是,同時,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也不能實現經濟的良好運行,因為,市場本身也是具有缺陷的,其具有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等特點,而且完全的市場調節會造成很多行業的壟斷,甚至可能發生市場失靈的現象。因此,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後,我們應當充分的認識到,政府與市場是現代經濟中的兩個關鍵要素,市場經濟的運行不能沒有政府的干預,也不能沒有市場的調節。正如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所說:「市場和政府這兩個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沒有政府和沒有市場的經濟都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經濟。」 [1]從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軌跡來看,其二者的關系應由以前的政府直接干預為主,轉變為讓市場發揮資源配置主體的作用,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就讓市場解決,而政府則根據經濟運行的要求,不斷調整自身的結構、功能,在以市場起主體作用的基礎上對市場無法解決的事項進行宏觀調控管理。但這絕不是政府取代或取消市場機制本身在經濟生活中的基礎性作用,而是實現政府引導市場,市場調節企業的重要手段,使市場充分發揮其基礎作用,整個社會建立起具有競爭性的市場體系。 (4)政府與社會之間關系的轉變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整個社會是一個高度統合的政治管制社會,社會的很多事務和工作都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直接面對社會直接從事大量的微觀管理活動,而社會也對政府有著極大的依附性,這樣就造成了政府機構冗繁、人員惡性膨脹等問題。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政府產生於社會,政府的權力也來源於社會,而社會又反作用於政府,對政府形成一定的監督。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並沒有形成一種有效的監督機制使社會可以有足夠的能力去監督和對抗政府,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強政府弱社會的局面將被打破,社會的管理職能將大大的增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從管理范圍、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上進行改變,將政府的部分權力過渡給社會,讓社會自行管理,而政府主要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為社會服務。中共在十七大上提出的恰好體現了這一點,黨的十七大報告在論述「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時,提出「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這個思路對當前深化我國政府職能轉變,拓展政府宏觀調控職能,促進市場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大部制所體現的意思是「組織規模大,職能范圍廣」,也就可以概括為更強調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從計劃經濟時代流傳下來的,明顯存在機構設置過細、政府對經濟運行管理太過微觀、具體的問題,而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經濟運行的管理則應該以公共服務、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為主,機構設置宜粗不宜細。這次國務院的大部制,通過重新整合一些部門,縮小部門的數量,將重點由行政管理轉為公共服務,充分下放權力,能由社會組織管理的事務應交給社會組織,政府不應該包攬,同時強調各部門做好宏觀調控,不必對事物管得過細,將部分權力下放給社會,就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體現。 因此,政府對社會的管理要進行以下轉變:一是從管理范圍上,改變由政府包攬一切社會事務的做法,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二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強政府,弱社會」轉變為「強社會,弱政府」。三是在管理方法上,從傳統的行政方法為主轉變為以間接的法律方法為主。只有這樣,政府才能還權於社會,確立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關系,最終形成政府與社會的共同治理結構。 2.內部關系的轉變 (1)從縱向來看,理順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政府之間的職能關系 在我國,處理好中央與地方、上級與下級政府之間的職能關系一直都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傳統體制下,權力過度的集中在中央、上級政府,形成了頭重腳輕的倒金字塔式的職能結構體系,地方政府和下級政府拿到的僅有的少許權力很多時候都是臨時性的、不穩固的、缺乏法律的保證,其積極性難以發揮。而中央政府既管宏觀又管微觀,既管行業又管企業,職能混亂且沒有中間環節進行調節,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亂」的局面。因此,為了確保市場經濟體制的順利發展,必須對我國中央與上級和地方與下級政府的相互關系做出合理的調整,明確界定二者的權力界限。中央政府代表著整個國家的利益,對整個國家進行宏觀調控,而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國家利益外,還代表著地方的利益。因此,在調整二者的關繫上就必須在合力劃分事權、財權的基礎上做到各級政府之間的合理分權,從 事權的劃分來看,中央政府的任務主要是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主要是國防外交、國際援助及國內的公益事業如:教育、科研、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等,同時也要用經濟手段調整地區間的經濟結構合產業結構。而地方政府主要負責社會公益事業,負責地方行政管理、法制建設和維護地方社會治安,協調本地區內經濟的發展。同時還要建立健全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大宗收入的稅種一般都由中央統管,而地方稅種主要是收入彈性較小的銷售稅和財產稅。在處理中央與地方財權的關繫上,應通過中央財政集中大部分收入,並對地方財政採取稅收返還和補貼來實現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因此,在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的關系時,要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許可權,對屬於地方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給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權,將中央、上級過於集中的部分權力下放到地方上,並且中央要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減少部門直接插手干預的現象,做到「權、責、利」相一致,讓地方可以發揮其積極性,因地制宜、發揮最大效能。同時地方也要維護中央和上級做出的決策,防止地方割據,在發揮好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同時,又保證地方的利益。只有協調好中央、上級與地方、下級政府之間的關系,才能使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充分發揮其積極性、最大力度的推進市場經濟的發展,成功完成政府職能的轉變。 (2)從橫向來看,理順政府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理順同級各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的行政機構臃腫,政府職能交叉,行政指令紊亂,嚴重阻礙了我國行政工作的開展和經濟的發展。因此,對政府各部門及各同級政府進行職能理解和職能分析,是當代各國政府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這一分析,才能明確政府及其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責許可權,進行正確的分工,建立起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要求同級各地方政府根據其本身的差異性和變動性實施職能,同時也要求各職能部門依法行政,按照其管理許可權進行管理。特別是在加入WTO以後,中國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同時也有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中國能否在激烈的競爭中成功,能否抓住機遇,都要靠政府的正確決策。因此,政府必須要提高應對能力,加強對外經濟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員素質,進一步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強化監督和監管體系,減少各部門對經濟領域的行政壟斷和干預。同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管理也不能出現權力的空缺,要充分發揮好私有企業和非政府性組織等社會團體在中間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促進經濟發展。 四、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轉變的價值取向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國內外環境都已穩定,已經不需要政府再處於主體地位對社會進行全面的管理,也不需要政府採取強制性的手段來進行控制。相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民對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形勢要求政府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將權力還給人民,給與人民和企業更多的自由。 (一)實現「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 所謂的「管制型政府」,主要是指的在計劃經濟體制時代,強調一切從管制出發,強調的是一種管理、管制,強調的是公民對政府的服從、下級對上級的服從的以管制為主的政府運行模式。而「服務型社會」是市場經濟的發展所要求建立的一種新型政府,它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我國經濟要得到發展,關鍵就在於政府把原有的以對社會和市場的管制為主的管制職能轉到以市場為基礎,政府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上來。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要完善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體制保障。」這是我國在面對新的國內外形勢下提出的新的發展觀。這樣一種發展觀很明確的提出了政府的職能趨向是應該由管制職能向服務職能轉變,同時也說明了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民群眾對物質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提高,並且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人民已經不再滿足於衣食住行質量的提高,更要求政府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娛樂等方面為人們提供更多的社會服務。因此,政府必須適應時代的發展,將管制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1] (二)實現「無限責任」向「有限責任」的轉變 在建國初期,我國模仿蘇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這是因為在當時剛建國,社會不安定的因素還存在,分工合作不明顯,經濟或社會組織無法維護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必須靠強有力的政府強權才能保證經濟在一個安定的環境裡面發展。因此,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政府扮演的是一個「全能政府」的角色,對社會所有的事務都進行直接的管理,其自身的權力是無限的,涉及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市場經濟開始實行後,市場處於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地位,市場可以自主管理、自主調節、自主發展和自我完善,還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變化合理的進行生產,實現利潤的最大化,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而各企業也可以自主經營,根據自由競爭原則優勝劣汰,這要求政府放權,讓市場起主導作用。如果政府包攬一切社會事務即無限政府的狀況得不到改變,那麼政府職能的轉變也就會停滯不前。因此,政府對市場的管理就應該是起一種指導性的作用,而不是無限的管理。同時政府也應該將部分必要的權力下放給下級政府、企業、其他社會團體,只有政府真正的達到了有限管理,才可能向服務型政府轉變。[2] (三)實現「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轉變 在傳統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是單一的公共事務治理主體,政府往往採用直接的、微觀的方式來對社會各項事務進行管理,主要運用的就是以行政管理為主的手段來進行的。而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後,人民民主意識不斷增強,要求政府給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而不再是行政管理。也就是說,在政府的改革過程中,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市場和社會的力量,推行公共服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指的就是對於某些公共產品的提供、公共基礎設施的投資和經營、公共資源的開發等工作,可以不再由政府直接指揮和控制,而改用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進行運作。同樣,對於公共服務的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社會團體或中間組織來管理,而政府只是起一種指導性作用。當然,在這樣的條件下,政府的行政就必須公開、公正的進行,實現民主化,接受群眾的監督。也只有這樣,才能為政府職能的轉變提供動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1] (四)實現「集權行政」向「分權行政」的轉變 傳統觀念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和計劃經濟體制必須要求政府對經濟、文化、政治和社會都實現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因此,各級政府都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中央政府的權力過於集中,地方和基層的自主權不高,而且層層部門相疊,導致了行政效率低下。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社會信息化的發展和資源、信息的不斷增加和流動,不可能再保持以前那種「事無巨細,統統上報」的狀態,那樣只可能會造成資源的浪費。因此,在新形勢下,政府必須建立分類、分級管理的政府體系,必須放權、分權,不能再集所有權力於一身。所謂的分類管理就是指按照某一事項的性質來進行分類,由其專門的部門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分級管理指的是不同層級的政府對隸屬於其職能范圍內的事務的管理。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職能交叉、重復管理的現象,實現真正合理而有效的管理。 結 論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日趨於完善,但我國現行的政府職能以及相應的機構設置在很大程度上都還保留了在傳統體制下形成的框架,並不能適應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的需要 因此,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要進一步指出政府職能轉變要按照市場經濟體制對政府職能定位的要求,積極創造條件,使政府職能轉變到位,成為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強勁動力。

❸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界定政府的職能和作用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范圍之內,將政府職能轉化為以建 設公共服務型為重點

❹ 簡述市場經濟中政府的主要作用

(1)政府收復入分配職制能。指政府通過各種政策工具,參與一定時期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實現收入在全社會各部門、各地區、各單位,以及各社會成員之間進行合理分割,縮小收入差距,體現社會公平。

(2)政府經濟穩定與發展職能。指通過干預、調節國民經濟運行,達到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等目標,實現經濟發展的目的。

(3)政府資源配置職能。指通過政府經濟活動,引導人力、物力、財力等社會資源流動,形成一定的產業結構、區域經濟結構等經濟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結構,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4)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功能定位論文6擴展閱讀

市場無形之手,即價格,價格決定了資源分配,供需影響價格,市場參與者決定了供需,參與者是大多數人,因此自由市場由多數人做決策;市場有形之手,即政府或壟斷企業,是少數人做決策。市場經濟就是左右手互博,此消彼長,缺一不可。

誰擁有話語權和定價權,誰就掌控了市場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製造了公平的不平等,壟斷企業製造了不公平的不平等,政府要製造公平的平等。

因此市場經濟政府的職能應該是打壓壟斷,保護市場無形之手,並彌補它的缺陷。價格政策、利率政策、稅收政策以及補貼政策是政府的通常手段。

❺ 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

在現階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職能,是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當前我國經濟轉軌的新時期,政府的作用與市場經濟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區別。應當看到,我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涉及的問題很多,也比較復雜,從培養和維護有效率的市場的角度來看,當前地方政府的職能,其應著力轉變的重點,主要應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地方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服務的控制者轉變成為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二)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此,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三)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由於"十年文革",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業績,"以GDP為中心",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地方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經濟的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地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的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四)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從我國2003 年發生的SARS危機的教訓可以表明,由於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對疫情信息的不公開,以及有的政府部門中的某些官員的不負責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積擴散傳播,對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安全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政府必須接受這個慘痛的教訓,徹底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向現代的公開型行政體制轉變,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五)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相互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能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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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有哪些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有:
1、規范政專府行為,加快政企分開屬步伐;
2、建立現代公共事業組織,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
3、合理界定各級政府職責,劃分財政支出范圍;
4、建立新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5、完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6、推行電子政務,促進科技進步,提高政府經濟管理效率。
政府的經濟職能,是指政府從社會經濟生活宏觀的角度,履行對國民經濟進行全局性地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職能和功能。它是為了達到一定目的而採取的組織和干預社會經濟活動的方法、方式、手段的總稱。政府的經濟職能在不同的經濟條件下有不同的內容,中國政府的經濟職能大致經過了四個時期:
1、1978-1983年在"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指導原則下對政府經濟及職能的認識;
2、1984-1988年在"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指導下對政府經濟及職能的認識;
3、1989-1993年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指導下對政府經濟及職能的認識;
4、黨的十五大以來我國對政府經濟及職能認識的進一步深化。

❼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公共投資小論文

我國的市場經濟是政府主導下的市場經濟,與西方的市場經濟有比較大的區別。在現行的體制下,許多政府部門直接在參加一定的經濟活動,當然長遠的目標是逐漸擺脫這種情況,僅僅通過政策調控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或進行一定的協調工作。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十五」計劃綱要強調指出,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如何轉變關鍵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要定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是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市場程序,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在宏觀經濟發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劃槳,鼓勵和調動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劃槳的積極性,掌好舵,不劃槳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1.加強宏觀經濟的調控和管理。市場經濟中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其經濟貿易發展的事實證明,政府從未放棄過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管理,並且,當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沒有國家調控的「自由」的市場經濟。中國作為有自己特殊國情的國家,更需要有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這是因為:其一,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所追求的政治、經濟目標與市場客觀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發達國家主導的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的市場經濟,中國政府加強對本國經濟的管理,是維護國家經濟主權,確保國家經濟安全,保護繁榮的重要措施。其二,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WTO對發展中國家實施的包括可以對某些產業、部門實施適當保護措施等優惠安排,需要政府在引導、協調本國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了我國的經濟發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場自發作用於國民經濟發展方向和結構的老路,特別是在我國外部環境被發達國家資本壟斷,內部市場發育和競爭尚不充分的情況下,如果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調節國民經濟,必然受制於國際資本壟斷下的國際分配格局,延緩國內經濟結構調整進程。其四,還必須看到,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滲透、貿易戰、關稅戰、附有條件的經濟援助等,都會對國家的經濟安全帶來沖擊。因此,必須通過政府引導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選擇有效的經濟發展戰略,才能達到充分利用世界資源,減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盲目性,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目的。當然,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政府宏觀調控決非是過去那種大包大攬、事無巨細、無所不管的計劃控制,而是依靠合乎市場規律的更高層次、更有力的調控體系來實現。2.制定市場規則,糾正市場失靈。市場經濟主張公平貿易和競爭,要求市場交易和市場管理規則必須一致、公平、透明、穩定。我國要實現這一目標,除了依靠政府的強制力外,沒有任何組織任何法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於:它是競爭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解釋和強制執行這些已被決定的規則的裁判者。」在市場經濟框架下,社會賈源的配置,將主要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導向作用采實現。但由於壟斷現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種外部效應的存在,市場價格機制又可能出現不能正確反應成本和收益,市場信號不準或失真,市場調節也可能出現失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能因市場失靈產生的錯誤導向導致經營、投資失誤:市場供給者或需求者也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壞契約關系和市場規則,引起市場失靈。對這些市場失靈,必須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幹預和管理才得到糾正。因此,政府必須通過自己行政權威的發揮和經濟職能的履行,制定各種法規和市場規則,規制一切市場主體與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契約關系和市場秩序,努力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❽ 試述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政府的經濟職能.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尤其是我國加入WTO後,必須嚴格按照 WTO通行規則辦事,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我國政府面臨很多新情況和新挑戰,如何適應新的形勢發展需要,及時改革和調整政府職能,從而在市場化進程中趨利避害,這是當前我國政府面臨的課題,也是我國各省市地方政府面臨的課題。因此,如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政府管理創新,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發揮好政府的作用,已成為各級政府的當務之急。
一、地方政府職能轉變面臨新問題和新挑戰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各級政府對經濟管理的職能經歷了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從逐步放開政府對經濟的直接控制,到逐步實行政府的間接手段為主的宏觀調控,再到"加快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這樣一個不斷探索和創新的過程。地方政府職能也正向著科學化、合理化的方向邁進。特別是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取得了顯著成績,以間接手段為主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框架基本建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和方法有了較大的轉變,決策民主化有了很大提高,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的職能不斷加加強。但是,由於長期以來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思想觀念束縛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制約,地方政府職能定位明顯滯後,政府管理職能並未得到根本性的轉變。

從地方政府面臨的現實情況看,當前政府在經濟管理中普遍存在著許多弊端。歸結起來,比較突出地反映在:一是政府職能的設定與履行過程中,還存在著"越位"、"錯位"和"缺位" 的現象;二是存在著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仍未能理順;三是經濟社會發展出現失衡,產業結構面臨重大調整。特別是"三位現象"的存在,一方面影響了市場機製作用的正常發揮,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政府職能作用的發揮。現在有不少事情,名義上由政府管著,實際上根本沒有管住;有的管住了守法的,卻沒有管住膽大的;有的該管的沒能管,不該管的卻花費了不少力氣,政府的整個經濟管理看上去架式不小,事實上又顯得軟弱無力。很明顯,政府尚未能通過合理的職能定位,使越位的回歸原位,錯位的糾正過來,缺位的加入進去,總之,政府未能有效地發揮應有的職能。

從挑戰方面看,當前地方政府面臨的挑戰,比較突出地反映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經濟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深入發展。伴隨著區域集團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際貿易日趨廣泛活躍,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國際資本大規模的快速流動,跨國公司的全球化投資經營,使世界各國的經貿開放程度普遍提高,經濟貿易聯系更加緊密,這就對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經濟的體制、職能和管理的方法必須要與之相適應。二是科學技術日新月異與網路化、信息化的普及發展。當今時代,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人們的工作方式、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加上交通運輸業的普遍發展、生產效率的不斷提高,國與國之間的距離正在變小,傳統的生產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費模式都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使政府傳統的管理與服務,在方式方法上受到了比較大的沖擊,網路化和信息化發展的社會現實對政府的管理與服務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三是市場取向改革與市場化的全面、迅速發展。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在經濟社會生活中,市場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一方面與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的市場體系還很不完善,需要政府在建立健全市場體系、規范市場秩序、推動市場體系的建設上積極主動地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市場的培育與發展,又要求政府改革傳統的管理模式,以適應市場化發展的需要。這些都是新形勢下政府面臨的新的挑戰。四是我國加入WTO面臨更大的對外開放。在全國范圍內,開放型經濟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這就要求我國的各級政府,必須認真研究如何建立起與開放型經濟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法律體系;認真研究如何調整產業結構和國有經濟布局,及時轉變政府職能,使政府從微觀活動中有序退出;認真研究如何建立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內資和外資企業、為不同所有制的經濟主體提供平等競爭的市場條件,把行政性審批降到最低限度;認真研究如何為社會提供應有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提高政府的行政運轉效率;認真研究如何在全球化趨勢下加強和改善政府的宏觀調控,規避經濟風險,維護自身的經濟安全和經濟發展。

二、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成為當務之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方政府的職能可以概括為兩個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糾正市場失靈,另一方面超越市場、引導市場。在市場經濟體制比較成熟的條件下,政府一般無須干預,政府的職能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無事可做了。一般來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作用還是相當重要的。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糾正市場的固有缺陷。這是因為,社會實踐已經證明,市場有其自身無法克服的弱點和消極方面:一是市場難以控制總量失衡;二是市場難以完全做到產業結構的合理化;三是市場配置資源難以做到完全到位;四是市場難以控制微觀經濟主體的市場競爭,容易造成經濟秩序上的混亂;五是市場自發運行的結果必然帶來壟斷,使競爭不充分、不完善。為了彌補市場的這些缺陷,政府就需要擔負起糾正市場的經濟職能。政府通過對市場的糾正,最大限度地減少市場對經濟發展的消極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場、引導市場。政府幹預市場不僅僅是為了糾正市場缺陷,更重要的是超越市場和引導市場。超越市場就是要求政府能夠站在市場之上,控制市場的總體運行,防止其自發發展造成的危害;引導市場就是要求政府在培養市場和發展市場的同時,協調有關方面,推動市場順利健康發展。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市場缺陷的存在,是政府幹預社會經濟活動的理由,但政府幹預社會經濟活動應確定在什麼樣的規模和范圍之內,就難以准確地做出回答。一般認為,政府幹預市場應該適度。即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不要包攬一切,不要去做本來應當由市場去做,尤其是實踐已經證明市場能夠做好的事情。具體的說,一是政府幹預的范圍應是彌補市場的缺陷和不足,是對市場機制的"拾遺補缺"。在市場機制能夠發揮功能優化資源配置的領域,政府就不要插手或介入,而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領域才需要政府幹預,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二是政府幹預市場的目的應是促使市場機制恢復功能,而不是去代替市場。一般來講,政府幹預市場的方式和力度就不應該是固定不變的,而應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在市場經濟不夠發達、市場調節力量還不夠強、或者市場發生失衡時,應適當加大政府幹預的力度;而當市場體系比較完善、市場調節力量增強或市場處於均衡狀態時,就應當緩和政府幹預的力度,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三是政府幹預市場的結果必須要比干預前的情況有所改善和好轉,否則,就不要干預。即政府在准備伸出"看得見的手"進行干預之前,必須准確地看清"看得見的手"的不完善的地方,以增加干預的有效性和准確性。

在我國,由於有著幾十年計劃經濟的傳統歷史,因而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政府起作用的領域多一些。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現階段我國各級政府的職能:一是要堅決從那些不該管的領域退出,強化那些本該屬於政府管理范圍的職能;特別是要強化政府對宏觀管理能力和培育和完善市場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考慮和統籌安排政府部門退出的這些領域,其相應的職能由誰來行使?假如某種職能是由某一行業協會來行使,那麼如何去規范行業協會的行為,使其朝著行為規范、公正、合理、的方向健康發展。三是要形成並確立政府職能轉變的長效機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隨著市場化的不斷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政府職能轉變無疑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可能有任何固定的模式選擇,它應是隨著市場形勢發展的需要而變化,這就在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健全一種長效的運作機制來適應這種轉變。同時還特別需要制定與其相適應的有關法律法規。四是要不斷提高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素質。隨著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的精簡和政府的職能轉變,逐步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和廉潔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架構,並逐步通過電子政務等手段,實現政務公開,政情公開,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這勢必對政府部門行政工作人員的素質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必須看到,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承諾的兌現,我國的對外開放將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任務尤其艱巨,並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一)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我國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不斷地對政府行政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精簡機構和轉變職能,改革與發展都取得了重大成效。但是必須看到,我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的職能仍然未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明顯滯後於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進展,政府職能的轉變明顯滯後於政府機構改革的總體進程。

(二)市場取向改革的任務遠未完成

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但市場取向的改革任務遠未完成。雖然,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框架已經初步建立,但是必須看到,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國內市場必然快速開放,這就不可避免地對我國各地市場帶來短期的巨大沖擊,因而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市場開放過程中統籌規劃,建立完善市場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同時順利完成市場開放帶來的結構性調整。

(三)政府職能定位不明確

政府職能問題即政府的職能定位問題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雖然,我國經過20 多年的改革開放,政府機構改革和行政職能已經取得了明顯的成績和進展。但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至今還未從根本上得到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至今也未能真正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也還沒有很好理順,中央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的職能轉變遠遠未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四)政府職能轉變未能適應市場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

從全球范圍看,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特殊的國情要求我國的各級政府必須適應市場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及時轉變政府的職能。政府的這種職能轉變,既要求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發展要求,又要兼顧參與國際經濟分工與建設國內統一大市場的要求,既要發揮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的比較優勢,又要力爭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最大限度的取得參與國際分工的權益。

三、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的重點

在現階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深化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職能,是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需要,更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當前我國經濟轉軌的新時期,政府的作用與市場經濟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區別。應當看到,我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涉及的問題很多,也比較復雜,從培養和維護有效率的市場的角度來看,當前地方政府的職能,其應著力轉變的重點,主要應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從傳統管理思維向現代管理思維轉變

在過去傳統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地方政府充當"全能政府",在這種全能化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對經濟和社會的超強管理而在某些方面表現出優越性,對保證集中社會資源辦大事,有效地維護社會的秩序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行政體制的改革,實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但在發展市場經濟的今天,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仍然未能明確,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許多應該管的事,又沒有力量去管。因此,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是轉變政府的管理思維,政府必須從"全能型"轉向"有限型",從政府主導型經濟向市場主導型經濟轉變,從管制思維向服務思維轉變,並從社會服務的控制者轉變成為社會服務的提供者,以適應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我國加入WTO發展的客觀需要。

(二)從人治管理思想向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經過26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雖然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但是過去那種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型的特點還非常明顯。這種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後的發展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講,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必然趨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行為都必須用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在政府行為規范的眾多形式中,法律化是最高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政府應當從行政控制型體制向依法行政型體制轉變,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立法,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制建設上來,實施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著力推動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與此同時,政府應該實施公正嚴明的立法和執法,規范社會各種角色活動的行為,懲治一切違法違紀行為。因此,轉變政府職能必須徹底拋棄過去傳統的人治思想,加強法治意識,樹立法制觀念,真正從傳統的人治管理思想向現代法治管理思想轉變。

(三)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

由於"十年文革",我國的社會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調整產業結構,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業績,"以GDP為中心",注重經濟規模和效益,忽視了整個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導致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貫徹和樹立科學發展觀,地方政府必須樹立協調理念,必須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轉變,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國民經濟各部門、不同產業、不同區域經濟、積累和消費、分配關系、微觀經濟行為等的協調,促進社會和經濟協調平衡發展。另一方面,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收入分配不公、下崗失業、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政府能否在經濟的持續增長中有效地發揮作用,關鍵看能否妥善解決失業問題、收入分配問題、社會信用和社會秩序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好,社會各個方面利益關系不斷得到有效地協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能得以實現,經濟發展就有了可靠的社會環境;如果這些問題解決得不好,社會的和諧和經濟的增長就會有困難。因此,從增長型理念向協調型理念的轉變,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

(四)從封閉型的行政體制向公開型的行政體制轉變

我國2003年發生的SARS危機告訴人們,在一個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中,政府對公共事件的瞞報、謊報、誤報,比任何行為都更可怕,更比任何行為可能造成的損害都要大。從我國2003 年發生的SARS危機的教訓可以表明,由於疫情初期某些地方政府對疫情信息的不公開,以及有的政府部門中的某些官員的不負責任,造成了疫情的大面積擴散傳播,對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安全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政府必須接受這個慘痛的教訓,徹底從傳統的封閉型行政體制向現代的公開型行政體制轉變,以人民的利益為首任,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公開、信息公開,以適應現代社會開放型發展的客觀需要。

(五)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

當前,我國產業結構已經從以農業為主轉變為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向"後現代化"轉型的挑戰。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相互關系,將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應當去管的事情,堅定不移地交給市場主體和市場的中介組織去做,政府應當從傳統的行政審批型向現代的公共服務型轉變。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能職責,應當放在加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上;放在規范財產關系、信用關系和契約關繫上;放在為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維護市場秩序,維護社會生活的公平與效率上;放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服務體系等方面上來。

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和作用是什麼

一、政府經濟職能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突出 表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不適應表現比較突 出,這是因為我們的政府體制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 形成的,其基本架構是適應於高度 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需要的,雖然 經過改革,情況有較大變化,但在很 多方面還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特別是不適應「人世」後進一步開放 和經濟市場化的要求。一是現行體 制結構仍不能完全適應經濟市場化 的要求,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管理 層次過多,政出多門的現象仍然存 在,機構運行缺乏應有的效率。二 是政府職能沒有根本轉變,不少政 府部門還習慣於干預企業的經濟活 動,行政管制過多,審批制還在經濟 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宏觀管理是 必要的,但在現實經濟運作過程中, 存在的是政府對市場的過度替代, 一些應該由市場起作用的仍由政府 包辦,而一些應該由政府管理的卻 沒有真正管起來。三是政府行為不 規范,一方面表現為一些政府行政 方式仍然沒有擺脫靠「紅頭文件」、 靠內部運轉這樣的運作模式;另一 方面是行政壟斷色彩仍然存在,主 要是通過制定具有強制力的行政規 章、行業規章、地方性規章、決定等 來維護壟斷利益,使公平競爭難以 實現。顯然,這些都是不符合市場 規則要求的,很難適應經濟全球化 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需要。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經濟 職能的定位
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十五」 計劃綱要強調指出,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 求,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方 式。如何轉變 關鍵是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要定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是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市場程序,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在宏觀經濟發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劃槳,鼓勵和調動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劃槳的積極性,掌好舵,不劃槳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
1.加強宏觀經濟的調控和管理。市場經濟中無 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其經濟貿易發展的事 實證明,政府從未放棄過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和管理, 並且,當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沒有國家調控的「自由」的市場經濟。中國作為有自己特殊國情的國家, 更需要有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這是因為:其一,中國 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所追求的政治、經濟目標與市 場客觀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 發達國家主導的經濟全球化的背景 下的市場經濟,中國政府加強對本 國經濟的管理,是維護國家經濟主 權,確保國家經濟安全,保護繁榮的 重要措施。其二,我國是世界上最大 的發展中國家,WTO對發展中國家 實施的包括可以對某些產業、部門 實施適當保護措施等優惠安排,需 要政府在引導、協調本國經濟發展 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國社會 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了我國 的經濟發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場自 發作用於國民經濟發展方向和結構 的老路,特別是在我國外部環境被 發達國家資本壟斷,內部市場發育 和競爭尚不充分的情況下,如果單 純依靠市場機制來調節國民經濟, 必然受制於國際資本壟斷下的國際 分配格局,延緩國內經濟結構調整 進程。其四,還必須看到,在經濟全 球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經濟滲透、 貿易戰、關稅戰、附有條件的經濟援 助等,都會對國家的經濟安全帶來 沖擊。因此,必須通過政府引導國民 經濟的發展方向,選擇有效的經濟 發展戰略,才能達到充分利用世界 資源,減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盲目 性,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目的。當然,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政府宏觀調 控決非是過去那種大包大攬、事無 巨細、無所不管的計劃控制,而是依 靠合乎市場規律的更高層次、更有 力的調控體系來實現。
2.制定市場規則,糾正市場失靈。市場經濟主 張公平貿易和競爭,要求市場交易和市場管理規則 必須一致、公平、透明、穩定。我國要實現這一目標, 除了依靠政府的強制力外,沒有任何組織任何辦法 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於: 它是競爭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解釋和強制執行這些 已被決定的規則的裁判者。」在市場經濟框架下,社 會賈源的配置,將主要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導向作 用采實現。但由於壟斷現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種外部 效應的存在,市場價格機制又可能出現不能正確反 應成本和收益,市場信號不準或失真,市場調節也可 能出現失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能因市 場失靈產生的錯誤導向導致經營、投資失誤:市場供 給者或需求者也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壞契約關 系和市場規則,引起市場失靈。對這些市場失靈,必 須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幹預和管理才得到糾正。因此,政府必須通過自己行政權威的發揮和經濟職能 的履行,制定各種法規和市場規則,規制一切市場主 體與市場行為,維護市場契約關系和市場秩序,努力 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
3.組織生產公共產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 著經濟的發展,企業和人民群眾會對公共產品,如, 道路、機場、水電等基礎設施及其它公共事業、公益 事業、保障體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於公共產 品投資成本大,建設時間長,收益回報周期長,有些 甚至沒有直接收益,普通企業及社會投資者一般不 願參與,依靠市場調節很難達到供給與箝求的平衡, 需要政府通過財政、金融、產業政府等政府行為和公 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補貼公共項目建設,尤其是對以 全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的項目,政府應責無旁貸全 面參與或直接經營;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共項目,政 府應在定價、市場准人等方面適當予以干預和監督, 保證其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服務。
4.營造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保護公平競爭。 市場經濟要求在統一的市場基礎上實施對外經貿政 策,倡導進人市場的企業一視同仁,公平交易,公平 競爭。要創造統一、開放、有序、公平的市場環境,政 府擔負著十分重要的責任。美國學者奧肯說過,「市 場的運行事實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賴於政治制度 的各種強制性權力。國家運用這些權力,建立並保 障市場上的權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礎的服務,並間接 地創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環境,這對企業 日常生活是生命攸關的。」(阿瑟·奧肯:《平等與效 率—重大的選擇),華夏出版社,第29頁)政府要通 過加強市場的建設和制度管理,把對內開放和對外 開放結合起來,打破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狹小、分割 和封閉的障礙,使市場主體獲得法律上和經濟負擔 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機會均等地在市場上取得生產 要素,並努力推動一切經濟活動都進入全國乃至全 世界的大市場中去,促使國內市場在統一的基礎上 與國際市場融為一體。
三、轉變政府經濟職能的途徑
盡管從理論上分析市場經濟對政府經濟職能轉 變提出了具有強制性的明確要求,但並不僅僅停留 在組織內部簡單的職能分解和權力收放上,更重要 的是要具體整合、調整政府的行政權力,依據社會發 展的需要,探討職能的轉移和輸出,收縮或增加,從 整體上建立能夠滿足當前和未來需要的職能體系。
1、強化政府宏觀經濟管理職能。
對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預和 宏觀調控,歷來存在兩種對立的觀點:第一種是以亞 當·斯密的自由放任論為基礎,後經米塞斯·哈耶 克加以發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貨幣主義加以充實的 市場自由主義論;第二種是凱恩斯主義的政府幹預 論。兩種觀點都是針對當時的經濟困境,並都在一定 歷史條件下發揮過積極的作用。對於我國的實際情 況,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樣,作為一個正處於市場化 進程初期的體制轉型國家,要經受住市場經濟和融 人國際經濟的考驗,離不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的幫 助。鄧小平曾指出:「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比較,它的 優越性就在於能做到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保證重 點。」(《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16頁)因此,中國政府應該是強勢政府,必須具有 較強的宏觀管理能力。具體講要發揮好如下三種職 能:一是戰略引導職能,即政府圍繞國民經濟總量平 衡和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提高,制定和實施以中長 期發展戰略為主的指導性計劃體系,引導國民經濟 的發展方向,依靠產業政策引導和調控產業發展方 向和調整產業目標,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推動經濟 社會協調、健康發展。二是平衡協調職能,即一方面 通過適時調整宏觀財政和貨幣政策,保障社會總需 求和總供給的平衡,防止經濟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貨 膨脹和高失業率;另一方面,針對我國地域遼闊、人 口眾多、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採取諸如轉移支 付等政策,支持幫助落後地區經濟發展,逐步縮小區 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稅收政策調節國民收入分 配,在保證效率的前提下兼顧公平。三是保護職能, 即通過合理政策引導,幫助企業規避市場風險,努力 實現本國利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最大化;按 國際慣例加大對生產者、消費者的保護,對農業產業 給予扶持,保護知識產權,查處假冒偽劣,維護市場 秩序,保護公平競爭等。
2、弱化政府微觀經濟職能。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經營 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決定了政府是無所不 包、無所不幹的全能型政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的確立,改變了政府權力支配社會的格局,使市場成 為資源配置的主體,要求政府微觀管理從經濟生活 中退出。但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和局部利益的驅 動,目前這種退出並未完全到位。對此,若不加緊解 決,將可能成為提高經濟市場化程度的巨大阻礙,因此,進一步弱化政府微觀經濟管理職能已是當務之 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對資源的控制職能,從根本上 改變由政府統一計劃、配置人財物的權力模式,將這 種職能切實交還給市場。對於政府在微觀經濟中的 中的一些審批權、管理權、制約權也應取消,使政府經濟 權力從無限變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對微觀 的經濟的干預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在市 薴的失靈的領域,政府幹預才是合理的。轉變政府 直接參與微觀經濟活動的做法,還企業以自主經營 權,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企業成為獨立的 市場主體,自主依據市場信息進行自我調整。
3、分化部分政府經濟職能。要以充分調動和 發揮中央、地方兩個積極性為指導思想,在維護中央 權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尋找兼顧中 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點,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與地 方政府各自的職責許可權,推進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 關系規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權與中央政府集 權達到動態統一和平衡。
4、轉化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為社會管理職能。
國家和社會的分化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顯著趨 勢,從社會學角度觀察,中國與發達國家最大的差異 是,中國政府與社會個體(個人、家庭、社會組織和企 業)之間缺少一個寬厚的中間層,或者說缺少一個社 會自我管理層。在一些發達國家,不但構築了這個中 間層,而且越來越完善。其個體如果在社會活動中遇到困難,首先想到的是找社會自我解決,而不是直接 找政府部門。這樣一種成熟完善的社會自治組織系 統是實現「小政府」的客觀社會基礎。中國目前的現 實狀況是,政府對社會事務什麼都管,社會個體的什 么事情都來找政府辦,政府成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 實上,由於現代社會的復雜性、多元性和動態性,無 論政府的主觀願望多麼好,都會受到自由治理能力 的限制,不可能把社會所有的事都管好。鄧小平同志 曾深刻指出:「我們的各級領導機關,都管了很多不 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規 章,放在下面,放在企業、事業、社會單位,讓他們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處理,本來可以很好辦,但是統 統拿到黨政領導機關、拿到中央部門來,就很難辦。 這就需要政府大膽向社會組織分權,將政府所承擔 的技術性、服務性、協調性工作,諸如,會計事務、審 計事務、法律事務、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物業管 理、行業管理、社區自治管理等,從政府經濟職能中 分離出去,交給社會中介組織、社 會公共服務組織和 社會自治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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