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盜竊罪公安局將贓物送到物價局做完價,是不是公安局就算調查完了是不是就該轉到檢察院了
贓物的估價只是偵查工作的一部分。如果全部偵查工作已經終結的,當然就是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了。
『貳』 派出所和刑警隊委託物價局對我的財產損失評估我可以不接受嗎
可以吧,是交通事故嗎?
1.公安部於2004年5月1日發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70號令>即第一條:本規定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四十條:對有爭議的財產損失的評估,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2005年10月28日修改的<<保險法>>第123條也規定了當事人可以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我們知道任何部門和地方文件內容不得超越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上述說明:委託評估應該由當事人自行選擇社會中介機構委託,不得由交警委託,現在物價局認證中心在結論中寫明是受交警委託是不符合上述法律和公安部70號令的相關規定.
2.依據國務院2000年10月25日發布的<<關於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國清辦(2000)3號文件規定:,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為專司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的機構,為政府的事業單位,不進入市場,不再具有社會中介服務職能.對於繼續從事社會評估中介服務的要與物價部門徹底脫鉤.
因此,只有在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並由法院委託,物價局認證中心才有資格對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財產損失進行價格鑒定,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財產損失應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中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物價局認證中心不是社會中介評估機構,不得對其評估,更不能由交警委託進行其評估.
注:上述法律、法規、令、文件均可在網上找到
『叄』 物價局是屬於什麼部門
物價局隸屬發改委,系部門下屬機構,屬於行政部門,既不是商務部,也不是工商部。
物價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我省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全省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的動作和監督;參與協調與價格總水平變動相關的決策研究。
3、負責全省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監 測、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和變化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4、研究制訂全省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按照批準的定價目錄和定價許可權,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公布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5、審定、調整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會同財政部門審定、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度審驗工作。
6、物價局標志含義:紅盾+華表+W
(1)紅盾紅盾代表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華表:堯舜時期就有華表,那時是路標,從秦始皇開始,華表一般採用最堅硬的花崗石打造,頭上常盤踞雄獅,周身纏繞蟠龍,完全成了一種專制集權的象徵。天安門的華表給人一種庄嚴的感覺。
(3)W代表物價的「物」的WU的第一個字母。
(3)公安局和物價局市場調查擴展閱讀
物價管理體制:
1、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實行價格管理的組織機構及規范制度的總稱。
2、其主要內容包括:物價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責和許可權劃分,管理對象范圍的確定,對各類商品價格、比價、差價的管理政策、管理原則、管理方式方法等。
3、中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物價管理體制。各級物價管理部門既受同級人民政府領導,又受上級物價部門領導。國務院負責制定和批准國家物價方針和政策,物價法規和物價計劃。
4、國家物價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管理重要的工農業品價格、重要的交通運輸價格、重要的非商品收費和物資管理費。
5、地方政府物價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管理比較重要的工農業品、比較重要的交通運輸價格和非商品收費。
『肆』 物價局能去企業調查商品價格嗎
當然是可以的,不過一般不會獨自去調查。價格法里有規定:進行價格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證明材料和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帳簿、單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銀行資料;
(三)檢查與價格違法行為有關的財物,必要時可以責令當事人暫停相關營業;
(四)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轉移、隱匿或者銷毀。
『伍』 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物價局之間的關系
工商局是市場監管局的一個部門,市場監管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機構。合並後,也相應的會由工商所變更為市場監管所。
拓展資料:
工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物價局的職能
物價局現在是隸屬於同級政府下屬機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一個部門。各省市自治區和各級政府的物價局的職能類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的職能范疇網頁鏈接:
(一)分析國內外價格走勢,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和國內外重要商品價格變動,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的預期調控目標,研究提出綜合運用價格政策和其他經濟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調控市場,保持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基本穩定的政策建議。
(二)研究起草價格、收費方面的法規和規章草案,規范政府價格行為、經營者價格行為;分析、編制、發布價格信息和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指數,引導市場預期。
(三)研究提出修訂中央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審定地方政府定價目錄,及時修訂調減,逐步減少政府定價范圍。
(四)負責推進價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健全價格調節基金、物價補貼聯動機制、相關利益調節機制等價格改革配套機制。研究提出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研究提出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管理原則和作價辦法。
(六)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少數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標准。
(八)組織對農產品、壟斷行業、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和監審。
(九)指導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組織開展價格自律;組織指導價格評估、鑒證、認證工作。
(十)組織納入中央定價目錄的價格聽證工作。
(十一)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柒』 物價局好還是公安局好權利哪個大一點謝謝
公安局好一點,但是公安局不清閑,物價局相對清閑,福利待遇也不低。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物價局,政府負責物價工作的行政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省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
三、負責全省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等。
『捌』 物價局有存在的必要嗎
物價局的作用還是非常重要的,就目前來看,職能有些弱化,但還是無可替代的。
附:物價局職責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價格(收費)改革方案。
2、落實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計劃和調控目標;監測市場物價動態,分析市場物價趨勢,提出對市場物價進行調控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對市場物價變化情況進行監測分析,為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4、完善價格信息網路,及時發布價格信息,指導企事業的生產和經營。
5、管理國家機關收費、公益事業收費、公用事業收費、中介服務收費和重要的經營收費。
6、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價格(收費)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全區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受理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
7、管理區內價格糾紛仲裁、企業定價鑒證和贓物、罰沒物資價格的評估。
8、指導區直、同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9、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商品價格的定價權;協調商品生產和經營的價格矛盾,仲裁收費標准爭議。
10、負責各業務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物價人員的業務培訓。
『玖』 物價局和發改委是什麼關系
所屬關系,物價局為發改委的一個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