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找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大新寨鎮雙嶺村一名叫張新寶的人,37歲
2006年3月,房山區青龍湖鎮青龍頭村委會以實施新農村建設為名,在未辦理任何立項、規劃及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土地326.12畝(其中耕地127.39畝),建設農民新居、別墅、道路及其他設施。
共建設建築物144棟,其中別墅138棟。
2007年4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依法拆除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85棟別墅,沒收了其餘的別墅和建築物。北京市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給予房山區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王忠海行政警告處分,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青龍湖鎮原黨委書記楊東升行政記大過處分,青龍湖鎮黨委書記、原鎮長吳寶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龍湖鎮常務副鎮長劉松華行政撤職處分。
天津市查處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耕地案
2004年12月,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以每畝每年2000元的價格,擅自將本村382.87畝集體土地出租給天津群利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租期30年,並己收取兩年租金169.65萬元。群利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建成辦公樓1棟和倉儲用房10餘間,佔地5.1畝,其餘地面己用灰渣和水泥硬化用於堆放鋼管。所佔土地中有基本農田372畝、一般耕地6.6畝、居民點及工礦用地4.27畝。
2007年4月,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群利公司非法佔地行為,作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的處罰決定;對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土地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9.65萬元、並處罰款8.4825萬元的處罰決定,並已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群利公司法人代表柴壽山的刑事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查處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7年3月28日,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與固陽縣下濕壕鄉白銀合套村委會,非法簽定征地協議,徵用白銀合套村土地1526畝。該公司向村委會支付補償款27.468萬元。德順特鋼有限公司圈佔1338.81畝建起廠區圍牆,建成28棟活動板房等建築物和構築物,共佔地150.5畝。
2007年8月28日,包頭市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退還圈而未用的土地1188.31畝,拆除非法佔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50.1669萬元;對於白銀合套村委會擅自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己按程序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上海市查處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5年6月,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與原嘉定區趙廳村委會簽訂協議,非法租用趙廳村42.21畝基本農田建造廠房11幢。所佔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7年1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物及設施,並處罰款56萬元。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對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進行立案偵察,並於2006年7月29日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顧獲余及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刑事拘留。2007年6月,嘉定工業區黨工委給予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安徽省查處宿州市泗縣經濟開發區非法租賃集體農用地案
2003年3月,宿州市泗縣泗城鎮政府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示,分別同有關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非法租用2803.41畝土地,租期30年,給開發區實業總公司綜合開發使用。已實際佔用土地775畝,其中耕地557.28畝。
上述土地已經依法補辦了審批手續。2007年8月,安徽省紀委、監察廳已分別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宿州市人大副主任、原泗縣縣委書記張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縣長許廣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副縣長兼開發區主任任清雲、開發區副主任王鋒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黨委書記張建貴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鎮長殷惠行政記過處分。
河南省查處洛陽市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01年10月,華以集團以建植物生態園的名義,在洛陽市隋唐遺址租賃集體土地530畝建設高爾夫球場。截至調查時,已建成佔地30餘畝的小型高爾夫球練習場和佔地405畝的9洞高爾夫球場。
在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中,洛陽市和洛龍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該集團下達了停工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目前,高爾夫球場發球台已拆除,有關建築設施已清理。洛陽市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洛龍區分管副區長徐金洪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原洛陽市建設局局長付建修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洛陽市建設局副局長李長貴和施工建材科科長楊曉斌行政撤職處分。洛陽市政府就此問題已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陝西省查處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6年3月和5月,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兩次與秦都區灃東鎮南關村委會簽訂租地協議,非法租用該村77.02畝土地、實際佔用104畝耕地建造紙廠。灃東鎮企業辦在租地協議上蓋章作為監證。
2007年8月,陝西省國土資源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69.3萬元。秦都區監察局分別給予對發生該案負有責任和監管不力的灃東鎮原黨委書記李衛星、鎮長景雪峰、副鎮長白世林行政警告處分。
甘肅省查處靜寧縣城東拓工程「以租代征」非法用地案
2002年1月,甘肅省靜寧縣政府召開縣長辦公會並形成紀要,決定租賃農民集體土地進行縣城東拓工程建設。縣政府先後與城關鎮東關村和八里庄鄉高城寨村簽訂協議,非法租賃農民集體土地1017.063畝,相繼進行了5條縣城主幹道路建設,並提供土地給用地單位建設商住樓47幢、別墅37棟,佔用土地共計918.64畝。
2007年8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責令靜寧縣政府解除與村委會簽訂的租地協議。甘肅省監察廳給予靜寧縣縣長張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許富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旺軍行政記過處分,副縣長景笙芳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周忠義行政撤職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志高行政降級處分。
二是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佔地,共5件,分別是:
遼寧省查處燈塔市土佳屯村非法佔地案
2003年5月,遼寧省燈塔市煙台街道辦事處土佳屯村委會在未經依法批准用地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耕地76.8畝用於新村建設,共修建農民住宅105棟,非法轉讓辦公樓1棟,非法出讓土地1.5畝。所佔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7年9月,遼陽市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土家屯村非法佔用的土地予以收回,並處罰款93.12萬元;對其非法轉讓土地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60萬元。燈塔市紀委作出決定,給予土家屯村黨支部書記曹振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東省查處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法批地案
2004年9月到2005年6月,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因非法批地和監管不力,導致開發區違法用地1428畝。
2006年12月1日,臨沂市監察局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原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玉華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玉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管委會副主任鄒際國行政記大過處分。
湖北省查處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4年6月,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依法批准,擅自佔用武漢市新州區倉埠街方院村耕地建鑄造廠。武漢市新洲區國土資源局於2004年8月10日下達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並多次到現場制止,但該公司仍繼續施工,並於2005年5月建成投產,實際佔用13.4畝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武漢市國土資源局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處以25元/平方米的罰款。武漢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方院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方海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國土資源所所長潘孟斌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倉埠街辦事處原主任宋海林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國土資源局局長蔡愛龍行政警告處分,對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副區長羅長安作出誡勉談話。責成新洲區政府向湖北省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湖南省查處藍山縣人民政府非法批地案
2005年7月,藍山縣政府引進利黃(香港)漂染廠有限公司在藍山投資興辦毛紗漂染獨資企業。8月,縣政府召集專題會議,研究征地拆遷工作。9月,藍山縣新工業園建設指揮部開始平整土地,共佔地41.31畝,其中耕地24.06畝。
2007年4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藍山縣政府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43.5萬元。藍山縣政府副縣長陳海潮負有領導責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已於6月26日將此案移送省監察廳,依法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藍山縣政府已向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寫出了書面檢討。
廣東省查處英德市熱水湖溫泉項目騙取批准用地案
2004年,廣東省英德市政府引入仙湖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熱水湖溫泉度假區項目。2004年10月,英德市政府借土地市場治理整頓補辦歷史遺留用地手續之機,與鎮政府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串通,編造21份虛假材料,將項目用地「搭車報批」。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未經認真審核,批准補辦用地手續1226.337畝。至調查時,已實施非法佔地1012.79畝(其中耕地487.02畝)。
2007年8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英德仙湖發展有限公司非法佔地行為處以675.196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清遠市和英德市監察局分別作出處理決定:責成清遠市政協副主席、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潘緒光作出深刻檢查,給予英德市原常務副市長雷玉春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清遠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梁偉忠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庄少華行政記過處分,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股長郭鎮松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現任鎮委書記李木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黃志星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國土所所長潘歧贊行政撤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是查處「未批先用」非法佔地,共3件,分別是:
河北省查處肅寧縣國土資源局非法佔地建別墅案
2004年10月,肅寧縣國土資源局在未辦理征地手續情況下,違規建設領導班子別墅樓、職工住宅樓等,並利用職權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相關工程於2006年下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
2007年8月,滄州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作出決定:給予肅寧縣分管副縣長劉全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石生龍撤銷黨內職務、免去局長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李夢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西久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縣建設局總工程師閆彬行政警告處分。責成肅寧縣政府對別墅和職工住宅樓的非法用地及別墅、住宅超面積問題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江蘇省查處常州市新閘街道辦事處非法佔地案
2005年6月,常州市鍾樓區新閘街道辦事處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前進村集體土地169.265畝(其中耕地144.473畝)建標准廠房。
2007年4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新閘街道辦事處非法佔地行為處以112.8萬元的罰款。上述土地已依法補辦了審批手續。常州市紀委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建議,對非法用地負有主要責任的新閘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王仁華(副處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浙江省查處平湖市九龍山度假區土地違法案
2004年至2006年,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非法徵收集體土地1122.57畝,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1127.78畝(其中有884.077畝基本農田)建設高爾夫球場。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對此立案調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未經依法批准,非法徵收1122.57畝集體土地的行為無效,責令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將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嘉興市監察局已給予平湖市政府分管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工作的副市長、度假區及九龍山工業城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辦公室主任潘川弟行政記大過處分。平湖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趙寶元行政降級處分;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征遷大會戰指揮部副總指揮、度假區征地政策處理組組長唐凱健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原平湖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盛寶法(現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16起案件涉及違法用地8193.2畝,其中耕地3241.8畝。
張新寶介紹,對上述違法用地,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罰,並追究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分別責成3個縣級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檢查,對43名幹部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地(市)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11人;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張新寶指出,對這些違法違規案件的依法嚴肅查處,表明了各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於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土地管理、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決心和信心。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還時有發生。
為此,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了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並將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公開力度,不定期地公開通報各地土地執法情況和典型違法案件。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執法,對重大典型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查處、公開曝光,進一步懲治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保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不姑息 不手軟
——評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的曝光
聲勢浩大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啟動不久,國土資源部就向社會公布了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已經辦結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可謂空前。這充分顯示出國土資源部落實中央領導要求,堅決遏制土地違規違法徵佔土地勢頭的堅強決心;也反映出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響應,迅速行動,緊鑼密鼓地開展查處工作的積極態度。
這次公布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以違法行為的類型劃分,有以租代征的,有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還有未批先佔的。16起案件相對於每年數萬宗的土地違法案件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但這些案件代表了當前土地違法現象的主要趨勢、主要苗頭,是百日行動重點查處的土地違法現象,有相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還有一個重要特點,那就是對責任人都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有43名幹部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中間不乏地市級幹部,有10名國土資源系統的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還有4起案件的責任人涉嫌犯罪,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司法部門。可以說,過去大家印象中的「因公違法不算違法」,處理違法「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已經開始轉變了。
當前,我國違規違法用地的形勢嚴峻。如果不採取斷然措施,堅守18億畝耕地的目標就會落空,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將大打折扣;如果任由土地違規違法行為泛濫下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將失去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風險將增加,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也將遭受質疑。正因為如此,國土資源部才決定在百日行動開展之初,就如此果斷公開通報這16起違法案件。
毫無疑問,這16起案件的公布,有著特殊的意義,必將對百日行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全力推進百日行動,是當前一個時期國土資源部門的中心工作,各地要精心組織,全面清理,嚴格查處糾正,依法嚴辦案件。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雖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有著重要的警示作用。它再次告誡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澄清模糊認識,切實負起責任。同時,也提醒大家不要存有僥幸心理,不要怕得罪人,一定要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查處到位。不姑息,不手軟。
2. 郁( )君,一個作者的名字
郁書君
博士,男,1966年8月出生於安徽六安。1985年畢業於安徽農業大學園藝系園林綠化專業,同年分配至安徽省黃山風景區園林管理局,從事觀賞植物資源調查與風景旅遊管理;1988年考取北京林業大學園林學院攻讀碩士,指導教師為我國園林專業創始人之一的陳有民教授;畢業後在北京市園林局植物園和北京市農場局花卉服務公司工作。幾年後,獲得去韓國留學的機會,在漢城市立大學校環境園藝學科攻讀博士學位,並於2003年2月獲得該校的理學博士學位。其間在韓國世人農產株式會社工作近2年,任中國部經理,主要從事花卉產品的進出口貿易。
作為第一或唯一作者出版發表的論著論文:
1、郁書君、余樹勛、楊玉勇著,芍葯與牡丹,2006,中國農業出版社;
2、郁書君、陳有民、王玉華,北京園林引種迎紅杜鵑栽培試驗,園藝學報1993,20(2):181-186;
3、郁書君,國際市場百合的生產與消費動態/日本、韓國花卉市場需求狀況調查研究等10多篇,1998-2001,中國花卉報;
4、郁書君,菊花切花栽培與管理,中花園藝(中國花卉報社編)2000,80:21-28;
5、 郁書君、汪天、金宗郁,白樺容器栽培研究(Ⅰ):最適基質配方的篩選. 北京林業大學學報2001,23(1):24-28;
6、郁書君、汪天、金宗郁,白樺容器栽培研究(Ⅱ):營養液配方的篩選,北京林業大學學報2001,23(2):90-93;
7、郁書君、李貞植、俞奉植,杜鵑無土栽培基質配方的研究,園藝學報2004,31(2):210-214;
8、Yu, S.J., J.S. Lee., S.J. Jeong., and B.S., Yoo., Plant Growth Responses of Rhododendron indicum to pH Regimes, Journal of Korean Society for Horticultural Science, 2003, 44(6): 819-823;
9、Yu, S.J., J.S. Lee., S.J. Jeong., and B.S., Yoo., Nutrient Uptake Patterns of Native Rhododendron Species in Korea and China under Ebb and Flow Subirrigation, Journal of Korean Society for Horticultural Science, 2003, 44(6): 824-828.
曾在《中國花卉報》上發表多篇花卉國際貿易方面的文章與信息;2006-2007年度,在《中國花卉園藝》上連續發表植物新品種保護方面的論文數篇。
作為副主編參加中國林業出版社組織的高等農林院校觀賞園藝專業教材系列中的《花卉國際貿易》和《鮮切花栽培理論與實踐》的編寫。
3. 國土資源部對於違規建別墅和高爾夫球場怎樣處罰
2006年3月,房山區青龍湖鎮青龍頭村委會以實施新農村建設為名,在未辦理任何立項、規劃及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土地326.12畝(其中耕地127.39畝),建設農民新居、別墅、道路及其他設施。
共建設建築物144棟,其中別墅138棟。
2007年4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依法拆除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85棟別墅,沒收了其餘的別墅和建築物。北京市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給予房山區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王忠海行政警告處分,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青龍湖鎮原黨委書記楊東升行政記大過處分,青龍湖鎮黨委書記、原鎮長吳寶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龍湖鎮常務副鎮長劉松華行政撤職處分。
天津市查處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耕地案
2004年12月,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以每畝每年2000元的價格,擅自將本村382.87畝集體土地出租給天津群利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租期30年,並己收取兩年租金169.65萬元。群利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建成辦公樓1棟和倉儲用房10餘間,佔地5.1畝,其餘地面己用灰渣和水泥硬化用於堆放鋼管。所佔土地中有基本農田372畝、一般耕地6.6畝、居民點及工礦用地4.27畝。
2007年4月,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群利公司非法佔地行為,作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的處罰決定;對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土地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9.65萬元、並處罰款8.4825萬元的處罰決定,並已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群利公司法人代表柴壽山的刑事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查處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7年3月28日,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與固陽縣下濕壕鄉白銀合套村委會,非法簽定征地協議,徵用白銀合套村土地1526畝。該公司向村委會支付補償款27.468萬元。德順特鋼有限公司圈佔1338.81畝建起廠區圍牆,建成28棟活動板房等建築物和構築物,共佔地150.5畝。
2007年8月28日,包頭市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退還圈而未用的土地1188.31畝,拆除非法佔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50.1669萬元;對於白銀合套村委會擅自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己按程序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上海市查處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5年6月,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與原嘉定區趙廳村委會簽訂協議,非法租用趙廳村42.21畝基本農田建造廠房11幢。所佔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7年1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物及設施,並處罰款56萬元。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對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進行立案偵察,並於2006年7月29日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顧獲余及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刑事拘留。2007年6月,嘉定工業區黨工委給予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安徽省查處宿州市泗縣經濟開發區非法租賃集體農用地案
2003年3月,宿州市泗縣泗城鎮政府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示,分別同有關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非法租用2803.41畝土地,租期30年,給開發區實業總公司綜合開發使用。已實際佔用土地775畝,其中耕地557.28畝。
上述土地已經依法補辦了審批手續。2007年8月,安徽省紀委、監察廳已分別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宿州市人大副主任、原泗縣縣委書記張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縣長許廣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副縣長兼開發區主任任清雲、開發區副主任王鋒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黨委書記張建貴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鎮長殷惠行政記過處分。
河南省查處洛陽市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01年10月,華以集團以建植物生態園的名義,在洛陽市隋唐遺址租賃集體土地530畝建設高爾夫球場。截至調查時,已建成佔地30餘畝的小型高爾夫球練習場和佔地405畝的9洞高爾夫球場。
在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中,洛陽市和洛龍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該集團下達了停工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目前,高爾夫球場發球台已拆除,有關建築設施已清理。洛陽市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洛龍區分管副區長徐金洪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原洛陽市建設局局長付建修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洛陽市建設局副局長李長貴和施工建材科科長楊曉斌行政撤職處分。洛陽市政府就此問題已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陝西省查處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6年3月和5月,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兩次與秦都區灃東鎮南關村委會簽訂租地協議,非法租用該村77.02畝土地、實際佔用104畝耕地建造紙廠。灃東鎮企業辦在租地協議上蓋章作為監證。
2007年8月,陝西省國土資源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69.3萬元。秦都區監察局分別給予對發生該案負有責任和監管不力的灃東鎮原黨委書記李衛星、鎮長景雪峰、副鎮長白世林行政警告處分。
甘肅省查處靜寧縣城東拓工程「以租代征」非法用地案
2002年1月,甘肅省靜寧縣政府召開縣長辦公會並形成紀要,決定租賃農民集體土地進行縣城東拓工程建設。縣政府先後與城關鎮東關村和八里庄鄉高城寨村簽訂協議,非法租賃農民集體土地1017.063畝,相繼進行了5條縣城主幹道路建設,並提供土地給用地單位建設商住樓47幢、別墅37棟,佔用土地共計918.64畝。
2007年8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責令靜寧縣政府解除與村委會簽訂的租地協議。甘肅省監察廳給予靜寧縣縣長張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許富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旺軍行政記過處分,副縣長景笙芳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周忠義行政撤職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志高行政降級處分。
二是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佔地,共5件,分別是:
遼寧省查處燈塔市土佳屯村非法佔地案
2003年5月,遼寧省燈塔市煙台街道辦事處土佳屯村委會在未經依法批准用地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耕地76.8畝用於新村建設,共修建農民住宅105棟,非法轉讓辦公樓1棟,非法出讓土地1.5畝。所佔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7年9月,遼陽市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土家屯村非法佔用的土地予以收回,並處罰款93.12萬元;對其非法轉讓土地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60萬元。燈塔市紀委作出決定,給予土家屯村黨支部書記曹振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東省查處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法批地案
2004年9月到2005年6月,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因非法批地和監管不力,導致開發區違法用地1428畝。
2006年12月1日,臨沂市監察局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原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玉華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玉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管委會副主任鄒際國行政記大過處分。
湖北省查處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佔地案
2004年6月,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依法批准,擅自佔用武漢市新州區倉埠街方院村耕地建鑄造廠。武漢市新洲區國土資源局於2004年8月10日下達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並多次到現場制止,但該公司仍繼續施工,並於2005年5月建成投產,實際佔用13.4畝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武漢市國土資源局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處以25元/平方米的罰款。武漢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方院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方海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國土資源所所長潘孟斌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倉埠街辦事處原主任宋海林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國土資源局局長蔡愛龍行政警告處分,對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副區長羅長安作出誡勉談話。責成新洲區政府向湖北省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湖南省查處藍山縣人民政府非法批地案
2005年7月,藍山縣政府引進利黃(香港)漂染廠有限公司在藍山投資興辦毛紗漂染獨資企業。8月,縣政府召集專題會議,研究征地拆遷工作。9月,藍山縣新工業園建設指揮部開始平整土地,共佔地41.31畝,其中耕地24.06畝。
2007年4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藍山縣政府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43.5萬元。藍山縣政府副縣長陳海潮負有領導責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已於6月26日將此案移送省監察廳,依法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藍山縣政府已向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寫出了書面檢討。
廣東省查處英德市熱水湖溫泉項目騙取批准用地案
2004年,廣東省英德市政府引入仙湖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熱水湖溫泉度假區項目。2004年10月,英德市政府借土地市場治理整頓補辦歷史遺留用地手續之機,與鎮政府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串通,編造21份虛假材料,將項目用地「搭車報批」。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未經認真審核,批准補辦用地手續1226.337畝。至調查時,已實施非法佔地1012.79畝(其中耕地487.02畝)。
2007年8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英德仙湖發展有限公司非法佔地行為處以675.196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清遠市和英德市監察局分別作出處理決定:責成清遠市政協副主席、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潘緒光作出深刻檢查,給予英德市原常務副市長雷玉春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清遠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梁偉忠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庄少華行政記過處分,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股長郭鎮松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現任鎮委書記李木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黃志星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國土所所長潘歧贊行政撤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是查處「未批先用」非法佔地,共3件,分別是:
河北省查處肅寧縣國土資源局非法佔地建別墅案
2004年10月,肅寧縣國土資源局在未辦理征地手續情況下,違規建設領導班子別墅樓、職工住宅樓等,並利用職權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相關工程於2006年下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
2007年8月,滄州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作出決定:給予肅寧縣分管副縣長劉全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石生龍撤銷黨內職務、免去局長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李夢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西久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縣建設局總工程師閆彬行政警告處分。責成肅寧縣政府對別墅和職工住宅樓的非法用地及別墅、住宅超面積問題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江蘇省查處常州市新閘街道辦事處非法佔地案
2005年6月,常州市鍾樓區新閘街道辦事處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前進村集體土地169.265畝(其中耕地144.473畝)建標准廠房。
2007年4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新閘街道辦事處非法佔地行為處以112.8萬元的罰款。上述土地已依法補辦了審批手續。常州市紀委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建議,對非法用地負有主要責任的新閘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王仁華(副處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浙江省查處平湖市九龍山度假區土地違法案
2004年至2006年,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非法徵收集體土地1122.57畝,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1127.78畝(其中有884.077畝基本農田)建設高爾夫球場。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對此立案調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未經依法批准,非法徵收1122.57畝集體土地的行為無效,責令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將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嘉興市監察局已給予平湖市政府分管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工作的副市長、度假區及九龍山工業城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辦公室主任潘川弟行政記大過處分。平湖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趙寶元行政降級處分;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征遷大會戰指揮部副總指揮、度假區征地政策處理組組長唐凱健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原平湖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盛寶法(現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16起案件涉及違法用地8193.2畝,其中耕地3241.8畝。
張新寶介紹,對上述違法用地,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罰,並追究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分別責成3個縣級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檢查,對43名幹部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地(市)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11人;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張新寶指出,對這些違法違規案件的依法嚴肅查處,表明了各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於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土地管理、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決心和信心。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還時有發生。
為此,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了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並將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公開力度,不定期地公開通報各地土地執法情況和典型違法案件。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執法,對重大典型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查處、公開曝光,進一步懲治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保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不姑息 不手軟
——評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的曝光
聲勢浩大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啟動不久,國土資源部就向社會公布了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已經辦結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可謂空前。這充分顯示出國土資源部落實中央領導要求,堅決遏制土地違規違法徵佔土地勢頭的堅強決心;也反映出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響應,迅速行動,緊鑼密鼓地開展查處工作的積極態度。
這次公布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以違法行為的類型劃分,有以租代征的,有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還有未批先佔的。16起案件相對於每年數萬宗的土地違法案件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但這些案件代表了當前土地違法現象的主要趨勢、主要苗頭,是百日行動重點查處的土地違法現象,有相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還有一個重要特點,那就是對責任人都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有43名幹部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中間不乏地市級幹部,有10名國土資源系統的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還有4起案件的責任人涉嫌犯罪,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司法部門。可以說,過去大家印象中的「因公違法不算違法」,處理違法「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已經開始轉變了。
當前,我國違規違法用地的形勢嚴峻。如果不採取斷然措施,堅守18億畝耕地的目標就會落空,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將大打折扣;如果任由土地違規違法行為泛濫下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將失去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風險將增加,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也將遭受質疑。正因為如此,國土資源部才決定在百日行動開展之初,就如此果斷公開通報這16起違法案件。
毫無疑問,這16起案件的公布,有著特殊的意義,必將對百日行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全力推進百日行動,是當前一個時期國土資源部門的中心工作,各地要精心組織,全面清理,嚴格查處糾正,依法嚴辦案件。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雖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有著重要的警示作用。它再次告誡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澄清模糊認識,切實負起責任。同時,也提醒大家不要存有僥幸心理,不要怕得罪人,一定要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查處到位。不姑息,不手軟。
4. 大新寨鎮非法建築怎麼治理
2006年3月,房山區青龍湖鎮青龍頭村委會以實施新農村建設為名,在未任何立項、規劃及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土地326.12畝(其中耕地127.39畝),建設農民新居、別墅、道路及其他設施。共建設建築物144棟,其中別墅138棟。2007年4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依法拆除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85棟別墅,沒收了其餘的別墅和建築物。北京市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給予房山區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王忠海行政警告處分,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青龍湖鎮原黨委書記楊東升行政記大過處分,青龍湖鎮黨委書記、原鎮長吳寶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龍湖鎮常務副鎮長劉松華行政撤職處分。天津市查處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耕地案2004年12月,東麗區新袁庄村委會以每畝每年2000元的價格,擅自將本村382.87畝集體土地出租給天津群利公司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租期30年,並己收取兩年租金169.65萬元。群利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建成公樓1棟和倉儲用房10餘間,佔地5.1畝,其餘地面己用灰渣和水泥硬化用於堆放鋼管。所佔土地中有基本農田372畝、一般耕地6.6畝、居民點及工礦用地4.27畝。2007年4月,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群利公司非法佔地行為,作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築物、恢復土地原貌的處罰決定;對新袁庄村委會非法出租土地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9.65萬元、並處罰款8.4825萬元的處罰決定,並已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群利公司法人代表柴壽山的刑事責任。內蒙古自治區查處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2007年3月28日,包頭市德順特鋼有限公司與固陽縣下濕壕鄉白銀合套村委會,非法簽定征地協議,徵用白銀合套村土地1526畝。該公司向村委會支付補償款27.468萬元。德順特鋼有限公司圈佔1338.81畝建起廠區圍牆,建成28棟活動板房等建築物和構築物,共佔地150.5畝。2007年8月28日,包頭市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德順特鋼有限公司退還圈而未用的土地1188.31畝,拆除非法佔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50.1669萬元;對於白銀合套村委會擅自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己按程序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上海市查處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2005年6月,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與原嘉定區趙廳村委會簽訂協議,非法租用趙廳村42.21畝基本農田建造廠房11幢。所佔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7年1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物及設施,並處罰款56萬元。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對上海大地木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進行立案偵察,並於2006年7月29日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顧獲余及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刑事拘留。2007年6月,嘉定工業區黨工委給予趙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志明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安徽省查處宿州市泗縣經濟開發區非法租賃集體農用地案2003年3月,宿州市泗縣泗城鎮政府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示,分別同有關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非法租用2803.41畝土地,租期30年,給開發區實業總公司綜合開發使用。已實際佔用土地775畝,其中耕地557.28畝。上述土地已經依法補了審批手續。2007年8月,安徽省紀委、監察廳已分別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宿州市人大副主任、原泗縣縣委書記張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原縣長許廣斌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副縣長兼開發區主任任清雲、開發區副主任王鋒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黨委書記張建貴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泗城鎮鎮長殷惠行政記過處分。河南省查處洛陽市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高爾夫球場案2001年10月,華以集團以建植物生態園的名義,在洛陽市隋唐遺址租賃集體土地530畝建設高爾夫球場。截至調查時,已建成佔地30餘畝的小型高爾夫球練習場和佔地405畝的9洞高爾夫球場。在華以集團非法佔地建設中,洛陽市和洛龍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該集團下達了停工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目前,高爾夫球場發球台已拆除,有關建築設施已清理。洛陽市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洛龍區分管副區長徐金洪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原洛陽市建設局局長付建修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洛陽市建設局副局長李長貴和施工建材科科長楊曉斌行政撤職處分。洛陽市政府就此問題已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陝西省查處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非法佔地案2006年3月和5月,咸陽市華西紙業有限公司兩次與秦都區灃東鎮南關村委會簽訂租地協議,非法租用該村77.02畝土地、實際佔用104畝耕地建造紙廠。灃東鎮企業在租地協議上蓋章作為監證。2007年8月,陝西省國土資源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69.3萬元。秦都區監察局分別給予對發生該案負有責任和監管不力的灃東鎮原黨委書記李衛星、鎮長景雪峰、副鎮長白世林行政警告處分。甘肅省查處靜寧縣城東拓工程「以租代征」非法用地案2002年1月,甘肅省靜寧縣政府召開縣長公會並形成紀要,決定租賃農民集體土地進行縣城東拓工程建設。縣政府先後與城關鎮東關村和八里庄鄉高城寨村簽訂協議,非法租賃農民集體土地1017.063畝,相繼進行了5條縣城主幹道路建設,並提供土地給用地單位建設商住樓47幢、別墅37棟,佔用土地共計918.64畝。2007年8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責令靜寧縣政府解除與村委會簽訂的租地協議。甘肅省監察廳給予靜寧縣縣長張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許富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旺軍行政記過處分,副縣長景笙芳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周忠義行政撤職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志高行政降級處分。二是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佔地,共5件,分別是:遼寧省查處燈塔市土佳屯村非法佔地案2003年5月,遼寧省燈塔市煙台街道事處土佳屯村委會在未經依法批准用地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本村集體耕地76.8畝用於新村建設,共修建農民住宅105棟,非法轉讓公樓1棟,非法出讓土地1.5畝。所佔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7年9月,遼陽市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土家屯村非法佔用的土地予以收回,並處罰款93.12萬元;對其非法轉讓土地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60萬元。燈塔市紀委作出決定,給予土家屯村黨支部書記曹振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山東省查處臨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法批地案2004年9月到2005年6月,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因非法批地和監管不力,導致開發區違法用地1428畝。2006年12月1日,臨沂市監察局下達處分決定:給予原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玉華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玉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管委會副主任鄒際國行政記大過處分。湖北省查處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非法佔地案2004年6月,武漢翔宇鑄造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依法批准,擅自佔用武漢市新州區倉埠街方院村耕地建鑄造廠。武漢市新洲區國土資源局於2004年8月10日下達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並多次到現場制止,但該公司仍繼續施工,並於2005年5月建成投產,實際佔用13.4畝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武漢市國土資源局決定: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處以25元/平方米的罰款。武漢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方院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方海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倉埠街國土資源所所長潘孟斌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倉埠街事處原主任宋海林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國土資源局局長蔡愛龍行政警告處分,對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的新洲區副區長羅長安作出誡勉談話。責成新洲區政府向湖北省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湖南省查處藍山縣人民政府非法批地案2005年7月,藍山縣政府引進利黃(香港)漂染廠有限公司在藍山投資興毛紗漂染獨資企業。8月,縣政府召集專題會議,研究征地拆遷工作。9月,藍山縣新工業園建設指揮部開始平整土地,共佔地41.31畝,其中耕地24.06畝。2007年4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藍山縣政府退回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43.5萬元。藍山縣政府副縣長陳海潮負有領導責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已於6月26日將此案移送省監察廳,依法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藍山縣政府已向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寫出了書面檢討。廣東省查處英德市熱水湖溫泉項目騙取批准用地案2004年,廣東省英德市政府引入仙湖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熱水湖溫泉度假區項目。2004年10月,英德市政府借土地市場治理整頓補歷史遺留用地手續之機,與鎮政府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串通,編造21份虛假材料,將項目用地「搭車報批」。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未經認真審核,批准補用地手續1226.337畝。至調查時,已實施非法佔地1012.79畝(其中耕地487.02畝)。2007年8月,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英德仙湖發展有限公司非法佔地行為處以675.1967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清遠市和英德市監察局分別作出處理決定:責成清遠市政協副主席、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潘緒光作出深刻檢查,給予英德市原常務副市長雷玉春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清遠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梁偉忠和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庄少華行政記過處分,英德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股長郭鎮松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現任鎮委書記李木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原鎮長黃志星行政記大過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橫石塘鎮國土所所長潘歧贊行政撤職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三是查處「未批先用」非法佔地,共3件,分別是:河北省查處肅寧縣國土資源局非法佔地建別墅案2004年10月,肅寧縣國土資源局在未征地手續情況下,違規建設領導班子別墅樓、職工住宅樓等,並利用職權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相關工程於2006年下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2007年8月,滄州市紀委監察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作出決定:給予肅寧縣分管副縣長劉全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石生龍撤銷黨內職務、免去局長職務,行政降級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李夢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縣建設局局長王西久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縣建設局總工程師閆彬行政警告處分。責成肅寧縣政府對別墅和職工住宅樓的非法用地及別墅、住宅超面積問題依法依紀作出處理。江蘇省查處常州市新閘街道事處非法佔地案2005年6月,常州市鍾樓區新閘街道事處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前進村集體土地169.265畝(其中耕地144.473畝)建標准廠房。2007年4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新閘街道事處非法佔地行為處以112.8萬元的罰款。上述土地已依法補了審批手續。常州市紀委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建議,對非法用地負有主要責任的新閘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王仁華(副處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浙江省查處平湖市九龍山度假區土地違法案2004年至2006年,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非法徵收集體土地1122.57畝,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非法佔地1127.78畝(其中有884.077畝基本農田)建設高爾夫球場。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對此立案調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平湖市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未經依法批准,非法徵收1122.57畝集體土地的行為無效,責令九龍山開發有限公司退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將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嘉興市監察局已給予平湖市政府分管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工作的副市長、度假區及九龍山工業城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公室主任潘川弟行政記大過處分。平湖市紀委、監察局已分別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度假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趙寶元行政降級處分;給予九龍山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征遷大會戰指揮部副總指揮、度假區征地政策處理組組長唐凱健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原平湖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盛寶法(現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上述16起案件涉及違法用地8193.2畝,其中耕地3241.8畝。張新寶介紹,對上述違法用地,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罰,並追究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分別責成3個縣級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檢查,對43名幹部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地(市)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11人;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張新寶指出,對這些違法違規案件的依法嚴肅查處,表明了各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於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土地管理、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決心和信心。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租代征」、未批先用、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還時有發生。為此,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了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並將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公開力度,不定期地公開通報各地土地執法情況和典型違法案件。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嚴格執法,對重大典型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查處、公開曝光,進一步懲治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保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不姑息不手軟——評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的曝光聲勢浩大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啟動不久,國土資源部就向社會公布了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已經結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可謂空前。這充分顯示出國土資源部落實中央領導要求,堅決遏制土地違規違法徵佔土地勢頭的堅強決心;也反映出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積極響應,迅速行動,緊鑼密鼓地開展查處工作的積極態度。這次公布的16起土地違規違法案件,以違法行為的類型劃分,有以租代征的,有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還有未批先佔的。16起案件相對於每年數萬宗的土地違法案件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但這些案件代表了當前土地違法現象的主要趨勢、主要苗頭,是百日行動重點查處的土地違法現象,有相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還有一個重要特點,那就是對責任人都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有43名幹部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中間不乏地市級幹部,有10名國土資源系統的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還有4起案件的責任人涉嫌犯罪,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司法部門。可以說,過去大家印象中的「因公違法不算違法」,處理違法「雷聲大,雨點小」的情況,已經開始轉變了。當前,我國違規違法用地的形勢嚴峻。如果不採取斷然措施,堅守18億畝耕地的目標就會落空,土地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將大打折扣;如果任由土地違規違法行為泛濫下去,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將失去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風險將增加,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也將遭受質疑。正因為如此,國土資源部才決定在百日行動開展之初,就如此果斷公開通報這16起違法案件。毫無疑問,這16起案件的公布,有著特殊的意義,必將對百日行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全力推進百日行動,是當前一個時期國土資源部門的中心工作,各地要精心組織,全面清理,嚴格查處糾正,依法嚴案件。這次公布的16起案件雖然只是冰山一角,但有著重要的警示作用。它再次告誡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克服畏難情緒,澄清模糊認識,切實負起責任。同時,也提醒大家不要存有僥幸心理,不要怕得罪人,一定要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查處到位。不姑息,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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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注冊號:****所在地:遼寧省注冊資本:2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王玉華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沙河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勝利路188號24層18號
法定代表人:王玉華
成立時間:2011-01-18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20000005195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勝利路188號24層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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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7. 西峽縣國土資源局
西峽縣位於河南西南部,伏牛山老界嶺南麓,東臨內鄉縣,南依淅川縣,西接陝西省商南縣,北交盧氏縣、欒川縣、嵩縣。全縣轄10鎮、6鄉、3個辦事處,299個行政村,總人口43萬人,總面積3454平方公里,是河南省第二區域大縣。該縣旅遊資源豐富,是河南省第一林業資源大縣,也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水源涵養區,生態戰略地位突出;被譽為「植物標本園」、「中原綠色心臟」、「天然氧吧」,先後被評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縣」、「全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示範縣」、「全國科技興林示範縣」。全縣已建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個,省級自然保護區7個,是中國南陽伏牛山世界地質公園的核心區域。
方成 黨組副書記、局長
張成立 黨組書記
符建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宜秦 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常新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玉華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鄭新玉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王宜敏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王錦根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封榮貴 主任科員
李瑜 副主任科員
程義芳 副主任科員
方成簡介:南陽市西峽縣人,1964年10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2010年10月至今,任西峽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西峽縣國土資源系統現共有227人,其中,財政全供73人,自收自支154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用地股、規劃股、地籍股、資源環境股、勘查開發股、政策法規股、耕地保護中心、土地儲備中心、信訪處理中心11個股(室、中心);下轄土地交易所、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礦產資源執法監察中心、國土資源評估所5個二級單位,以及丹水、田關、陽城、回車、城關、五里橋、丁河、重陽、西坪、寨根、軍馬河、石界河、米坪、桑坪、雙龍、二郎坪、太平鎮17個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西峽縣土地總面積516.8123萬畝。其中,耕地面積33.7843萬畝,園地面積7.2892萬畝,林地面積424.7959萬畝,草地面積17.9168成畝,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13.4973萬畝,交通運輸用地4.9787萬畝,水利設施用地10.1820萬畝,其他土地4.3682萬畝。
【礦產資源】西峽縣已發現各類礦產49種,其中,金屬礦產12種(貴金屬礦產2種,即黃金、金銀礦;黑金屬礦產3種,即磁鐵礦、鉻鐵礦、錳;有色金屬礦產7種,即銅、鉛、鋅、鉬、鎂、銻、鎳),非金屬礦產37種(冶金輔助材料礦產7種:石墨、長石、石英、橄欖石、白雲石、石灰石、氟石;耐火材料礦產6種,即紅柱石、矽線石、海泡石、石棉、蛭石、耐火黏土;建材原料礦產4種,即大理石、花崗石、水泥灰岩、黏土;化工原料礦產8種,即螢石、滑石、重晶石、電氣石、金紅石、磷灰石、硫鐵礦、自然硫;寶玉石原料礦產8種,即琥珀、墨綠玉、白綠玉、漢白玉、石榴子石、玉髓、綠柱石、水晶;特種非金屬礦產4種,即藍石棉、雲母、冰洲石、方解石),此外,古生物化石主要有恐龍蛋化石、恐龍骨骼化石、魚化石等。已探明儲量礦產23種,其中,石墨、紅柱石、金紅石、橄欖石等礦種儲量大、品質好,在國內外佔有一定的位置。全縣石墨儲量近1億噸,為亞洲四大礦床之一;金紅石儲量1億噸,為亞洲特大礦床;鎂橄欖石儲量1.5億噸,紅柱石儲量約5000萬噸,儲量均居全國第一。
【耕地保護】2010年,西峽國土局採取3項措施,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一是加強宣傳。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為契機,通過電視講話、發放宣傳彩頁、懸掛過街橫幅、刷寫標語等形式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進行廣泛宣傳,全縣上下保護耕地的意識明顯增強。二是建立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積極建議縣政府於年初將耕地保護作為一項硬性指標納入各鄉鎮政府年度目標管理,並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同時,報請縣政府轉發了《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強化了鄉(鎮)政府主要領導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三是嚴格執行耕地動態巡查制度。堅持每月對全縣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動態巡查不少於3次,及時發現和制止非法佔用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行為。加強動態監測,定期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佔用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行為,全縣耕地面積穩定在20822.48公頃。新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地塊11塊,簽訂保護責任書1.21萬份,基本農田面積穩定在18613.11公頃,佔耕地總面積的89.3%。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已通過竣工驗收土地整治項目區12個、3批次,通過批准項目1個,新上報項目3個。竣工驗收項目包括占補平衡項目區11個、2批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1個:占補平衡項目涉及丹水、田關等7鄉(鎮)的項目,總規模229.51公頃,項目預算總投資1432.7067萬元,分別於2010年3月和2010年7月通過驗收,未完工的1批次、2個項目預計2011年1月可竣工驗收,建成後項目區預計新增耕地182.42公頃,耕地面積增加率79.84%;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預算總投資39.3260萬元,項目建設總規模10.666公頃,復墾後新增耕地10.666公頃,新增耕地率為100%,4月已通過市局驗收。已經市局批準的2009年耕地佔補平衡項目,項目預算總投資1214.3781萬元,項目建設總規模141.79公頃,共涉及8個鄉(鎮)、9個行政村,開發後預計新增耕地123.57公頃,新增耕地率87.15%。新上報項目包括2010年西坪、陽城等3鄉鎮省級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項目2個,以及災毀耕地土地整治項目1個。西坪、陽城等3鄉鎮省級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項目總投資2442.96萬元,項目建設總規模878.78公頃,整理後可凈增耕地27.78公頃,新增耕地率分別為3.03%和3.26%;災毀耕地土地整治項目預算總投資3515.59萬元,建設總規模2343.73公頃,涉及全縣16個鄉鎮,建成後可為全縣16個鄉鎮的災毀耕地進行復墾,可恢復優質耕地2343.73公頃。
【建設用地管理】依法為西泵特種鑄造有限公司、好想你果然風情食品有限公司等全縣重點工程供地2675.1畝。全年上報鄉鎮建設用地、城市建設用地和城鄉掛鉤項目用地17批次、308.48公頃(含衛片執法補辦手續6批次,「百日行動」補辦手續2批次)。省、市已批復10批次、124.18公頃,可基本滿足城鎮建設、工業及旅遊業項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出讓】2010年,共成功出讓土地25宗,出讓面積642374平方米,收繳土地出讓金3.84億元,實現土地凈收益2.41億元。
【土地節約集約利用】2010年,繼續堅持「大企業上崗,小企業下鄉」的工業用地思路,嚴把項目准入關,實現節約耕地1000餘畝。結合全縣第二次土地調查,重點對2008年、2009年批而未征的土地進行了全面清查,共盤活存量土地64.24公頃,占市政府下達目標任務的321.2%。全年共完成保障性住房1.3333公頃,完成保障性住房面積25000平方米。全年供應標准化廠房土地面積3.9808公頃,建成標准化廠房面積70000平方米(其中,葯廠雙層、多層標准化廠房25000餘平方米,通宇擴建標准化廠房50000餘平方米)。
【地產市場建設】2010年,共辦理土地交易74宗,面積11.33公頃,補交土地出讓金3645.3萬元,依法徵收土地年租金20萬元;全年共評估土地340宗,其中,抵押評估284宗,面積257.63公頃,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評估31宗,為二級市場的土地出讓評估17宗,為其他拍賣評估8宗。
【土地登記發證】2010年,共發放土地使用證530餘宗。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證450餘宗,集體土地使用證80餘宗。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部分已全面完成,待國務院、省國土資源廳驗收,城鎮、建制鎮、鄉鎮政府所在地地籍調查外業部分已完成,正在進行內業資料庫整理。第二次土地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及村莊試點潛力調查分析兩個科技成果已報省廳預審備案。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縣、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已經省、市政府批准,為縣域經濟社會今後10年的發展留足了用地空間。
【礦業權管理】2010年,嚴格各項程序,強化礦產資源管理。一是全面實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堅持對所有采礦權全部實行「招拍掛」方式出讓,擬對五里橋水磨溝大理岩等14個采礦權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進一步完善了礦業權市場。二是加強資源整合。按照「擴大規模,減小數量,合理布局,集約開發」的原則,制訂了全縣礦產資源整合方案,完成了桑坪大理岩整合區及石灰石整合區兩個整合區五個采礦權整合任務,並且對全縣所有礦山企業進行了儲量動態監測備案。通過對鎂橄欖石、大理岩、鉬礦等重點礦種進行全面整合,使全縣礦山總數減少20%,礦業權設置將日趨合理。三是積極會同協作單位,科學編制了全縣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年)初稿,已通過南陽市國土資源局初審。同時,根據《南陽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礦山年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對全縣25家應檢礦山企業進行了年度檢查,對其中11家不合格企業進行了依法查處。
【地質災害防治】2010年,西峽縣「7·24」洪災發生後,該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劇增,為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該縣重點做了3個方面工作。一是編制了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健全完善了地災群測群防網路。二是對地災隱患點分布廣泛且危及群眾人數相對較少但險情嚴重的,實施避險搬遷,已安置避險搬遷戶589戶。2010年,共爭取中央財政兩權價款項目資金890萬元,對米坪鎮高庄村山體滑坡受威脅群眾進行整體搬遷安置,擬搬遷93戶、384人,工程正在組織實施中。三是先後爭取上級資金支持1880萬元,對二郎坪蒿坪金礦及軍馬河白果村山體滑坡等10餘個地災點進行了治理。
【鄉所建設】2010年,基層國土資源所以群眾滿意基層所創建活動為載體,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各項檔案資料。在積極鞏固達標所建設成果的同時多方籌措資金,為沒有獨立辦公場所的國土資源所選址建設辦公樓。全縣17個國土資源所,2009年年末已達標13個,雖然「7·24」洪災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所建設進度,但該局仍然通過成立專門督查組,開辟鄉所規范化建設工作綠色通道等方法,截止2010年底,17個國土資源所均已全部達標。
【執法監察】2010年,健全完善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和違法違規用地月報等項制度,建立了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運行機制,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導的執法監察共同責任機制,將違法用地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家管改變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共同管,提升了執法合力。全年共立案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155起,涉及土地面積316畝。聯合相關鄉(鎮)和部門,組織開展了7次違法用地大型強制拆除活動和6次礦業秩序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動用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36台(次),拆除違法建築物4570平方米,依法取締無證礦山41家,摧毀拆除礦山設備50台。
【信訪工作】西峽縣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國土資源局成立信訪接待中心,開設專門的辦公場所,配齊配全辦公設備。2010年,共接待群眾來訪164起、320人(次),來信15封,來電18人(次),共受理京、省、市、縣四級交辦信訪案件31件,按期結案率100%,群眾滿意率達到87%以上。
(王錦根封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