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為什麼代理銷售保險業務
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可獲得一定的手續費,增加收入
Ⅱ 我國商業銀行實行分業經營的銀行制度,為什麼能代理保險業務
代理都屬於中間業務,
是銀行可以經營的內容,
Ⅲ 銀保渠道在客戶服務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並提出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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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銀行存款變保險投訴問題的分析與建議
2013年03月07日16:55
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網
近年來,消費者在銀行存款時被誤導購買保險(儲蓄型保險)的報道屢屢見諸於報端和網路,「銀行存款變保險」、「存單變保單」的問題成為新的消費投訴熱點難點。此類投訴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潛在因素。平度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緊扣消費熱點,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針對投訴進行了專題探討研究並積極進行調解,取得了實效。
一、銀行存款與保險的區別
銀行存款即是儲蓄,其主要目的是獲得利息收入,而保險的主要目的是應付各種事故的經濟損失。儲蓄型保險是保險公司設計的一種把保險功能和儲蓄功能相結合,如目前常見的兩全壽險、養老金、教育金保險,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還有儲蓄功能,如果在保險期內不出事,在約定時間,保險公司會返還一筆錢給保險收益人,就好像逐年零存保費,到期後進行整取,與銀行的零存整取相類似,但其實質仍是保險,保障功能是作用首位。
二、銀行存款變保險投訴中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處理的投訴中發現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令行不禁,銀行違規。中國銀監會自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禁止保險從業人員在銀行駐點銷售,但是仍有銀行允許保險銷售人員駐點銷售,這就為銀保銷售誤導行為提供了條件。二是漫天過海,銷售誤導。銀保工作人員在銷售時採取突出收益淡化風險的策略,主要向消費者說明收益,對中途退保遭受的損失盡量迴避,甚至將保險與國債、基金等進行片面比較,使消費者認為購買保險收益最大且無風險。有的銷售人員宣稱保險(儲蓄型保險)即是儲蓄,並不向消費者告知諸如連續存款、提款年限、中途退保風險等問題,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儲蓄。對保單及合同中提到的猶豫期規定、保單現金價值、賬單管理費、風險管理費等專業術語未向消費者詳盡通俗說明,條款專業性強,消費者理解不到位。例如,消費者王先生2011年4月19日在建行存款時被銀保銷售人員誤導將2萬元存款購買了一款需「3年連存2萬6年可取」的儲蓄型保險,王先生於今年7月31日提款時被告知要支付4500元的「違約金」,而王先生竟不知自己購買的是儲蓄型保險,對於該保險的內容更是一無所知。三是針對性強,老年居多。通過投訴分析發現被誤導購買保險的消費者主要為老年人。老年人出於對銀行的信任,缺乏警惕性和理解能力不夠是被誤導的主要原因,同時銀保銷售人員利用「親情營銷」使老年人不自覺情況下「簽字」購買保險是被誤導的重要方面。2012年4月20日,隋女士投訴稱自己在銷售人員熱情服務下連合同都沒看仔細就簽字購買了保險,當時的感覺是「不買不好意思」,以至於現在很多子女不放心老人單獨到銀行存款。
三、銀行存款變保險投訴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是經濟利益驅動,銀行和保險公司相互合作。銀行代銷保險或允許保險公司駐點銷售完全是處於自身經濟利益考慮,銀行可以從銷售的保險業務中獲得提點,即銷售提成,並且消費者保費直接變成銀行存款。在拉存款和賺提點的雙重利益驅動下銀行成為銀保產品銷售的重要渠道,也成為「存款變保險」投訴的重災區。銀行是重要的金融機構,其業務主要涉及資金往來,同時銀行客戶中存在大量的保險潛在客戶,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業務特點挖掘潛在客戶,銀保產品成為保險公司保單銷售的重要來源。
二是政策落實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中國保監會、銀監會曾於2011年聯合下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要求商業銀行部準保險公司駐銀行網點銷售,從事銀保產品銷售的人員是具備保險從業資格的銀行工作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禁止將保險與儲蓄、銀行理財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產品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違反規定的屬於誤導銷售。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於駐點經營和廣告誤導等明顯違規行為的清理執行比較到位,而銷售人員銷售過程中的誤導則依然存在且難以監管。2012年6月份的一起投訴中,消費者反映銷售人員銷售時聲稱收益大於存款且無風險,而實際上低於同期存款收益。由於銷售人員承諾是口頭承諾,消費者舉證困難。如何對銷售人員的銷售過程進行監管是治理銀保產品銷售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是消費者風險意識不強,理財能力有待提高。消費者銀行存款遭遇銀保產品銷售誤導,銷售人員違規誤導銷售是主要原因,但消費者自身風險意識不強是重要因素。大部分老年人出於對銀行的信任,放鬆對誤導銷售的警惕,甚至沒有任何風險意識,加上由身著工作服的銷售人員在銀行內銷售和銷售人員天花亂墜的宣傳使消費者很容易上當,很多情況下保險條款沒有看明白即簽字確認。老年人理財的原則是保險與收益並重,銀行存款是風險最小、收益適當的主要理財渠道,對於其他理財產品缺少認識,理財渠道簡單化,致使出現大量存款被誤導購買保險的問題。
四、銀行變保險投訴問題的危害性
根據《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所以消費者銀行存款被誤導購買保險行為的實質是欺詐消費者行為。而且違背了《合同法》的平等誠信原則。這種問題的存在不但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使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引起退保、訴訟等問題,而且影響了銀行在公眾中的公信力和不利於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甚至造成老年人養老金、救命錢的損失,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解決銀行存款變保險投訴問題的建議
嚴禁銀行涉足任何保險和基金業務,違者一律按詐騙罪論處。當前,社會風氣烏煙瘴氣,其實就是黨政機關和大國企帶壞的。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願新一屆政府趕快治理上層吧,該殺的一定要殺一批,否則這個劣等民族真的要完了。
Ⅳ 壽險營銷員不誠信的現象有哪些
2003年是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的一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組的中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8月28日正式掛牌。作為中國人壽分支機構的青海省分公司,以學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恪守誠信為本、穩健經營的企業宗旨,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銳意改革創新,努力開拓市場,在保持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公司重組改製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於10月19日正式揭牌成立(以下簡稱省壽險公司),新的公司將充分把握難得的歷史機遇,牢牢抓住市場機會,加快發展步伐,為青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多作貢獻。
一、2003年人壽保險業展形勢
(一)各項業務穩步發展
2003年全省壽險業務持續快速發展,同業公司加速擴展競爭更加激烈,分紅保險繼續熱銷,銀行保險業務高速發展,團體保險業務有較大幅度下滑。截至10月底,全省人壽保險保費收入40637.72萬元,其中,中國人壽省分公司保費收入28637.72萬元,同比增長12.13%,佔全省壽險市場份額的70%,繼續保持市場優勢地位。平安壽險保費收入12000萬元,市場份額為30%,較2002年底升8個百分點,主要是藉助銀行保險擴張實現了市場份額攀升。200年初,省壽險公司確定了全年保費收入力爭實現3.70億元的目標。圍繞這一目標,結合青海實際,省壽險公司立足佔領市場,以應對競爭、增強實力為工作出發點,集中精力求發展,打基礎,擴總量,增後勁;各級公司層層分解任務,真抓實干,爭取主動,克服「非典」對發展業務的不利影響,組織全體員工落實應對措施,拓寬展業渠道,把損失降到最低;適時推出階段性企劃和「江河源先鋒」。「春之行」、「意外險百日競賽」、「團險大單百日競賽」等業務競賽活動,促進各項業務的協調發展;根據市場需求,先後推出國壽鴻茨兩全(分紅型)保險、永泰年金、鴻泰兩全等5個新險種,受到客戶的歡迎;改變傳統的銷售方式,推行和創新壽險產品說明會,實現個人代理業務的快速發展;加大對大行業、大企業的公關宣傳力度,加強與銀行、郵政的溝通協調,實現兼業代理業務的新突破,截至 10月底,兼業代理業務保費收人5 500萬,同比增長580%;繼續大力推進西寧、海東、格爾木及青藏鐵路周邊地區為主的「三點一線」業務發展戰略,通過抓大扶強,發揮大公司在業務發展中的骨幹幅射作用,有力推動了業務的持續穩步發展。
(二)經營管理得到加強
以提高經營效益為中心,增強公司經營管理以及信息技術推廣運用的工作,確保業務、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進一步擴大業務、財務集中管理的范圍,實現省級集中統一管理;建立和完善適合青海實際的核保、核賠體系,實行分類管理,分級核保、核賠,增強防範經營風險的能力。截至10月底,公司累計賠給付金額3 773.l萬元,為青海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通過嚴格審核,查處拒賠付案件54件,減少賠、給付64.55萬元。實行全面預算制管理和分類分級績效考核辦法,以及費用預算管理辦法,加大資金集中管理力度。深人開展新《保險法》的學習宣傳活動,強化員工的法制意識和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
(三)客戶服務日趨規范
為提升服務品位增強公司市場競爭能力,省壽險公司在建立客戶服務中心的基礎上,在轄屬分支機構建立客戶服務部,完善客戶服務體系,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推行客戶服務管理辦法,強化全員的服務意識和誠信意識。在保證管理到位的前提下,簡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保證按期理賠、給付,實現人壽保險的全程服務;認真落實客戶回訪制度,密切與客戶的關系;充分運用「95519」客戶服務專線電話,規范和加強了投訴。咨詢功能,處處維護被保險人的切身利益。l-10月,接入客戶電話9717件,呼出7 212件,接入、呼出量分別比 2002年增長96.43%和74.M%,最大限度地滿足了客戶的多種服務需求。
(四)體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根據總公司股份制改革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部署,2003年上半年,省分公司實現各項業務的實質性分離。在改制過程中,由於加強了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大家充分認識股份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因而,廣大員工積極支持改革,確保了隊伍穩定,為改革的平穩推進創造了有利環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業務保持持續穩步發展的同時,還存在明顯差距和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整體業務增長較慢。雖然200年前10個月業務發展有了一定的增幅,預計全年保費總量將接近計劃指標,但與全國系統和同業公司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其根本原因是青海經濟總量低,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居民收入較低,制約了人壽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同時,公眾保險意識不強,人們對商業人壽保險認識程度不高,宣傳、服務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業務的快速發展。二是業務結構不盡合理。縣交業務佔比偏高,短險業務佔比偏低,傳統業務發展緩慢,保費主要集中在「鴻瑞」等少數分紅險種上,雖然總量有一定的增幅,但發展後勁不足。三是地區間發展極不平衡。人口密集型地區的西寧、海東和新工業開發區的海西三個分公司的保費收入占總保費的94.24%,其餘州縣公司保費收人只佔總保費的5.76%,經濟自然環境較差的農牧區發展相對滯後,保費收人增幅明顯偏低。
二、2003年壽險市場預測
2003年各壽險公司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加快業務發展,壽險市場發展總體趨勢良好,預測2003年全省壽險總保費將達到5億元,同比增長率為20%左右,預計中國人壽大致可實現保費37000萬元,比去年底同比增長15%,整體市場份額將佔70%,比上年下降8個百分點;平安壽險預計可實現保費15 000萬元,同比增長45%,市場份額為30%,較去年底上升8個百分點。
(一)有利條件
1、人壽保險業發展的經濟支撐環境良好。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迅速推進,為西部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青海經濟呈現穩步增長的態勢,特別是2002年以來,發展勢頭更為強勁。2002年前三季度,全省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1%,城鄉居民收入和儲蓄存款余額增幅明顯。可以預見,在第十個五年計劃乃至更長的時期內,青海經濟將保持快速增長之勢,為人壽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
2、人壽保險的發展空間較大。據預測,中等發達國家及國內發達地區的保險深度一般為4%左右,保險密度則占人均收入的5-6%。以此為參照,青海200年的保險深度為1.96,保險密度僅為128.76元。表明青海保險業與先進發達地區差距明顯,加快市場開發仍有較大空間。
3、人壽保險競爭環境相對寬松。目前青海壽險主體只有中國人壽和平安人壽2家。雖然其他壽險公司將會陸續進入青海市場,但市場主體仍將少於內地省區。雖然我國加入WTO,保險市場已經對外開放,但由於國家採取逐步開放、分步准入策略,外資公司進入青海還有待時日。同時,外資公司由於受地域條件限制和人文環境的影響,在一定時期內還難以進入青海開辟壽險市場。壽險主體較少雖然不利於市場競爭,但保險空間相對較大。借其他壽險公司還未進人或立足未穩之機的時間差加快現有壽險企業的發展,能夠在市場競爭中搶佔先機,贏得主動,積蓄實力。這對有54年發展歷史、在青海壽險市場目前仍佔主導地位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而言,無疑是一個加快自身發展的大好時機。
(二)制約人壽保險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l、經濟、人文環境的影響。青海是國土大省、資源大省。又是人口小省、經濟窮省,雖然近幾年經濟呈現快速增長勢頭,但經濟總量仍然很小,人均產能和收入大大低於東部地區。落後的生產力決定了收入的低水平,低收入決定了消費結構的低層次,進而影響了居民新意識、新觀念的形成。這些在短期內還難以有大的改觀。生產力水平不高在一定時期內仍是制約人壽保險業發展的一個較為突出的矛盾。
2、稅率、利率差異的影響。一是國家對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收取中,雖然把個人代理人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額由以前的15%提高到25%,但對個人代理人實行雙重收取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直接影響代理人積極性,不可避免地出現代理人延期交單等現象,影響客戶和公司利益,造成一定的經營風險。二是由於保險原定利率隨銀行利率基本同步,公司在可供客戶選擇的產品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投資性較強的各種分紅產品,銷售的對象大都集中在經濟比較寬裕和穩定的客戶群,短時期內難以延伸到廣大的農牧民群眾之中。三是銀行8次降低存款利率,使保險行業存在明顯利損差,對公司經營效益有一定的影響。
3、社保制度的影響。自1998年底國務院《關於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下發後,青海省政府隨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明確了企事業參加社會基本醫療統籌的時間和執行標准。雖然社保部門及參加社會基本醫療統籌的企事業單位對補充醫療保險、補充型養老年金保險的需求逐漸形成,但還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在青海還處於初始階段,雖然多次接洽,但參保面極小。因此,健康險賠付率過高已是困擾公司經營和發展的一大困惑。二是保險費列支渠道不暢,許多企事業單位放棄為職工辦理補充醫療或補充養老保險。三是青海還沒有建立出一套完整的有關補充醫療、補充養老保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對商業人壽保險拓展業務不利。
4、同業競爭的影響。2003年1-10月,青海國壽保費收入28 637.72萬元,占壽險市場份額的70%。平安人壽保費收入12 000萬元,占壽險市場份額的 30%。根據修改後的《保險法》規定,財產險公司可經營意外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使市場競爭更為激烈。與2002年底相比,青海國壽市場份額下降了8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國內其他壽險公司處於市場擴張的需要,正在著手進入青海壽險市場。今後,青海人壽保險主體將陸續增加,市場競爭不再象過去那樣緩慢,而是日趨激烈,國壽公司原有的優勢受到嚴峻挑戰,業務增幅將隨之趨緩。
三、對策和建議
根據青海經濟發展環境和人壽保險市場發展趨勢,特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西部大開發對青海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日趨凸現,預計青海國壽公司仍將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及較高的增長速度,預計2004年保費總量將突破6億元,其中,中國人壽達到4.2億元,平安人壽達到1.8億元。各家壽險公司的競爭重點將是風險型壽險產品。不斷優化公司業務結構,增強整體競爭能力,注重長險新單,尤其是個險新單期繳業務的增長,以及短險等效益險種的增長,仍是2004年各家公司的共同目標。為實現既定目標,將實施以下幾項措施。
(一)增強機遇意識,加快業務發展
當前,青海保險業正處在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公司的股份制改革為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為人壽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為此,要審時度勢,抓住機遇,不斷更新觀念,進一步強化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增強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大創新力度,充分發揮個人代理、員工直銷和兼業代理三種展業渠道的作用,盡力拓展壽險市場。一是強化品牌意識,大力發展直銷業務。明確直銷業務的市場定位,切實把直銷業務作為樹品牌、創效益、增實力的業務來對待,制定發展策略,創新展業方式,以團體年金和團體補充醫療保險為重點,集中力量加大對大行業、大企業的公關宣傳力度,努力拓展有市場影響力的大客戶,使團體業務發展取得較大突破。二是加快專業化經營進程,增強個人代理業務發展後勁。在全體銷售人員中推廣中國人壽從美國壽險行銷協會(LIM-RA)引進的「需求導向式銷售(NBSS)」課程和總公司與麥肯錫合作研究的以期繳業務為主的「銷售業績改善項目」成果之一的「客戶需求分析與產品組合銷售」課程,改善和提升銷售人員專業技能和期繳業務銷售業績。並根據銷售重點制訂完善主打產品宣導方案,實施銷售培訓支援,全面推行「產品說明會」銷售模式,增強市場開發能力,確保個人代理業務的主導地位。加大增員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個人代理人資格考試合格率,建立一支具有相當規模、相對穩定的代理人隊伍,為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儲備人才人力資源。三是大力發展銀行、郵政兼業代理業務,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在鞏固西寧等地兼業代理業務發展強勁勢頭的同時,扶助該業務發展滯後的分支公司發掘業務主渠道,找准業務突破口,盡力縮小地區差距,實現總量突破,使兼業代理業務成為公司新的業務增長點。
(二)優化業務結構,提高經濟效益
繼續進行業務結構戰略性調整,正確處理規模與速度、質量與效益的關系,在保持一定發展規模的同時,把大力發展經營效益較好的傳統壽險業務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進各項業務協調發展,規模效益相得益彰,實現經營價值的最大化。一是大力發展個險期繳業務。積極引導廣大員工把注意力放到發展期繳業務上來,改進和完善銷售模式,大力推廣個險產品銷售組合,加強代理人的活動量管理,提高拜訪量,重視對優質目標客戶群的培育和選擇,提高件均保費和個人產能,增大期繳業務比重。二是大力發展短期險。要加大意外險的銷售力度,拓寬健康險、學平險、航意險、旅遊險、駕乘險等保險產品的銷售渠道。三是大力推廣卡折式業務,發掘新的保源,開辟新的業務增長點。
(三)實行科學管理,確保穩健經營
經營管理要盡快適應體制的轉變,實現公司運行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一是堅持體制創新,改善管理結構和人員素質,實現機構設置和人員構成的優化組織,建立精幹、高效的經營機構和員工隊伍。二是強化全員的發展意識、市場意識、質量意識、成本意識、效益意識、法規意識和管理意識,全面實施預算管理和經營目標績效考核制度,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各級公司。每個部門、每個員工,使職工真正成為企業管理的主人。三是加強業務、財務的高度集中統一管理,進一步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經營成本,有效防範經營風險,確保穩健經營。四是嚴格執行《保險法》及其它保險法規,完善管理制度,適時開展壽險市場清理整頓和執法執紀大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五是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競賽企劃和業務發展合規經營第一責任人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獎優罰劣,獎勤罰懶,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
(四)注重服務創新,提升公司信譽
積極倡導人性化、信息化服務新理念,努力形成社會化、理性化服務新格局。首先,不斷完善客戶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職工職業道德守則,把服務平台真正辦成「文明窗口」,擴大壽險公司的社會影響。其次,積極實施「人才高地」戰略,不斷吸納優秀人才走進入壽保險業,建立專業化經營隊伍,提升服務品位,積極挖掘客戶潛在需求,提出新的消費理念,把握市場脈搏,引導市場潮流,最大限度滿足客戶需求。第三,加大資金人力投入,努力提高信息技術含量和運用能力,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為客戶提供規范快捷的優質服務。第四,全面加強誠信建設,認真做好客戶回訪和售後服務工作,以人為本,篤誠守信,充分體現保險服務的前伸性、長期性、全程性、政策法規性,以良好的服務品牌和值得信賴的品牌形象贏得市場回報。
(五)加強與政府部門的協調,為壽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商業人壽保險的作用日顯突出,引起各級政府和企業的重視。但是受經濟條件、思想觀念等的影響,公眾的保險意識不強,保險的覆蓋面還不高,加之宣傳力度不夠,甚至將商業人壽保險列為亂收費。因此,要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尋求地方政府支持,為加快人壽保險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青海經濟建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多作貢獻。
Ⅳ 保險行業銷售現狀分析
中國保險業現狀與發展前景的分析中國保險業現狀與發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為國際經濟學作業上交至導師處作者地址:河南工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2004級經濟學類郵編:450001摘要縱觀我國保險業20多年的發展,中國保險市場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後,中國保險業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文就中國保險業的現狀、發展趨勢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時提出加入WTO後應採取的對策。關鍵詞:保險業現狀發展趨勢挑戰潛力對策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狀況及發展趨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個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體,中外保險公司並存,外資保險公司爭相入市,多家保險公司竟爭發展的保險市場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保險業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一)中國保險業在開放中不斷發展壯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業務快速發展。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中國的保險業保持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2003年保費總收入達到3880.4億元,比上年增長27.1%,相當於1999年的2.8倍;保險業總資產達到9122.8億元,比上年增長41.5%;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8739億元,比上年增長51.4%。2003年保險密度為287.44元(即每個公民的平均保費),保險深度為3.33%,中國保險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2、市場體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保險公司61家,其中中資保險公司24家,外資保險公司37家。按業務性質分,財產保險公司25家,人身保險公司30家,再保險公司5家,政策性保險公司1家。此外還有6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2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專業保險中介機構705家,其中保險代理公司507家,保險經紀公司115家,保險公估公司83家,保險從業人員達到150萬人。3、體制改革進展順利。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公司等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部分股份制保險公司通過吸收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股權結構得到優化,治理結構逐步完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突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分別設立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把保險資金實行了專業化管理和集中統一運用。在探索保險資金管理改革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規初步完善。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實施,標志著中國保險業進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階段。為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國保監會積極清理了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002年頒布實施了新的保險法,與此同時中國保監會依據新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先後制定、修改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規章和制度。一個適合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逐步形成。5、保險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償付能力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頒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建立了償付能力預警指標體系,符合中國國情的償付能力監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與此同時,實施了《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監管指標》、《財產保險公司分險種監管報表》以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等一系列監管規章。加強了保險業監管的制度建設。(二)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業就以下幾個方面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1、從保險業發展的規模上看,我國保險公司的數量、保費總收入和資產總量都相對很少。規模是行業和企業發展水平的基本標志,從各方面的統計數據應該看到,我國保險業還處在起步階段。2、從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看,我國在這兩方面都處於相當低的水平,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保險深度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年保費收入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目前,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深度已達10%左右。而我國2000年的保險深度為1.8%。保險密度指標是指人均保費。發達國家已達2000---3000美元,日本高達4600美元。而我國人均保費只有127.7元,約15美元,美國1600美元,人均保費是中國的107倍,日本是中國的307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是衡量保險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3、從我國民眾對保險業認識的程度上看,保險觀念還較差。人們對保險在穩定社會經濟,維護個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認識不夠。主動買保險的個人寥寥無幾,整個保險業,特別是人身保險是個買方市場,迫使百萬保險推銷大軍四處奔波,推銷保險產品。保險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必須讓人們從切身利益上認識其作用。(三)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和20多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狀況,預計在未來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保險業將出現以下發展趨勢1.保險市場體系化。從1995年《保險法》頒布實施特別是1998年11月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的情況來看,建設和完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個體系完整、門類齊全、法規健全的中國保險市場體系正在建立。2.經營業務專業化。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險和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將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由國家成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與此同時,在未來幾年也會成立專營諸如火險或機動車險業務的專營保險公司。3.市場競爭有序化。從1997年開始,人民銀行從整頓代理人入手調整了航意險、機動車險的退費、手續費,大力整頓保險市場,許多違規行為被制止,中國保監會成立後,進一步強調要逐漸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機構和違規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取得顯著成效。4.保險產品品格化。在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佔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5.保險制度創新化。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保險創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營銷方式、業務管理、組織機構、電子技術、服務內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製度、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創新。通過上述內容的創新,促進我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在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6.經營管理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國內各保險公司都已意識到原來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而紛紛尋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7.行業發展國際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8.從業人員專業化。在國內外同行競爭的背景下,客觀上對保險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業保險公司將更加重視人才的培養,既要培養適應國內保險業務發展需要的核保師、核賠師、精算師、專業人才,更要培養精通國際保險慣例、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潛力加入WTO後,中國保險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中國保險業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潛力。(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1、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加強了保險市場競爭程度,導致保險企業保費利潤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費外流。盡管1995年實施的《保險法》第102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地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但實際操作時,難度比較大。目前保險監管部門要求外資保險公司自留保費不低於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費可以由外資歷保險公司安排再保險。3、與國內保險公司爭奪一定的市場份額。外資保險公司客觀上有著資金實力雄厚,管理先進,技術服務水平較高的優勢,目前盡管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還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發展勢頭還是比較好的。從全國的市場結構看,外資保險公司所佔比重年還不到百分之一,但在開放區域內的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已接近10%,並有繼續擴大的趨勢。4、外資保險公司由於在待遇方面有著比國內保險公司優厚的條件,會造成國內保險企業一部分優秀人才流失。(二)從影響保險業的發展的諸因素看,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存在巨大的潛力1、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爾系數的不斷降低,保險品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消費品必然會逐步伴隨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保險業必將隨著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提高不斷增加。在當代世界經濟活動中,保險業越來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業在經濟結構中所佔的比重將日益增加。保險機構應充分認識到我國保險業存在的巨大市場潛力和生存空間,實現保險業從買方市場向賣方市場的轉化。3、在我國社會經濟發生重大變革轉型時期,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范圍呈日趨增長和擴大的趨勢。各種意外事故屢屢發生,天災人禍不期而至,這就為拓展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據,為保險人員推銷保險,開拓業務活動創造了有利的客觀條件,為保險業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三、中國加入WTO後保險業的對策面對中國保險業與發達國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後面臨的挑戰,我們應考慮以下對策:(一)加快對內開放保險市場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險業的競爭力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有兩大特徵,一是封閉,二是壟斷。針對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狀況,加快對國內保險市場開放的步伐,盡快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的保險機制,打破封閉壟斷的市場格局,放開內資保險市場,大膽的讓現有保險公司都加入競爭行列,實現保險市場的充分有序競爭,並充分發展。(二)國家對保險業應實行低稅政策,進一步壯大民族保險業實力。我國現行的保險公司稅收標準是按照保費收入每年上繳8%的營業稅、33%的所得稅和15%的調節稅。我國財政對保險公司實行攬底課稅,一定程度上影響保險公司責任准備金的積累,從而影響保險償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給予外資保險公司超過國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會使中外保險公司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以上都需要國家從政策上予以探討研究。(三)改革我國國內資保險公司的保險經營體制和管理體制,盡快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保險業產生於計劃經濟時代,現在內資保險公司在人事、財務等的管理上基本是舊的管理體制。由於體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員工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還不能與外資公司相比。因此要通過改革,克服內資保險體制上的種種弊端,引進先進的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使內資公司盡快提高企業活力,增強市場競爭力。與此同時,要盡快健全和發展有利於內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拓寬國內保險業經營渠道,壯大內資公司資本實力,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內資保險公司改革的同時,使之在公司結構和保險業務運作上盡快的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與競爭。(四)在競爭日益國際化的保險市場上,我國保險業要想立於不敗之地,必須建立全新的保險經營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實力和國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險公司,內資保險公司必須轉變經營觀念,樹立效益成本的經營思想,建立適應未來保險市場的內控機制,特別對承保質量、管理效率、防範風險能力、規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實行嚴格管理。變粗放經營為集約經營,苦練內功,提高風險管理及技術水平。要轉變單一的經營模式為多種形式的營銷模式,以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精神,創造性地探索多種形式的營銷手段。要學習和借鑒國外保險公司的辦慣例,側重培育中介機構和利用中介機構展業。以提高保險服務質量為手段,使自身立於不敗之地。此外,國家應從政策上對民族保險公司進行扶持,在來源配置上實行傾斜政策,增強其綜合實力。(五)積極開展保險科技創新活動,全面快速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保險技術創新是就保險業的業務經營上,所進行的種種富於開拓性、創造性的變革。主要包括險種創新、營銷方式創新、服務項目創新等多方面。保險技術創新有利於縮小民族保險業與國際保險市場的差距,帶動保險業迅速發展,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使我們在未來的保險市場中居於相對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險種創新而言,我們要大力發展責任保險、醫療保險等險種,全力開拓新險種。如分紅保險、變額保險、單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險。其次,就營銷方式而言,可以學習借鑒外國保險業的經營經驗,結合我們自身情況,大力發展新的營銷手段和方式,盡早為開展網路保險做好鋪墊。將發展網上保險作為21世紀的戰略舉措,為佔領網上市場做好積極鋪墊。(六)加快培育高素質的人才未來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民族保險業除了要注意築巢引鳳,通過尊重、優待政策來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現有人才的教育和培養。與此同時,要注意培育企業文化的氛圍,創造和諧寬松、團結向上的環境,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險法規,強化市場監督保證保險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做到監督的全程化、動態化、持續化。同時,要加快制定入前後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險法》,對內外保險公司應實行統一監督,在監督目標、指標、手段上應避免雙重標准,切實有發揮國家保險監督的職能作用。參考文獻:1.喬桂明:《中國保險業發展戰略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12-012.3.魏華林、俞自由、郭楊:中國保險市場的開放及其監管。《保險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2004級經濟學類郵編: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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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保險銷售誤導行為的保險銷售誤導行為原因分析
一、客觀原因
l、個人信用機制未建立
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有著五千年燦爛文明的禮儀之邦,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孕育了優秀的民族品格和民族精神,然而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信用缺乏在我國各行各業卻表現得非常嚴重,信用缺失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與我國傳統文化存在內在缺陷、政府行為不規范、體制不健全等方面息息相關。我們目前面臨的假冒偽劣等社會失信現象,與我國長期無法建立有效的個人信用機制密切相關。個人信用機制的不健全,導致大量的涉及各種層面的失信行為不斷發生,形成非個別、非偶然的社會失信現象。無論是食品業、葯品業,還是保險業,目前部同樣存在各種誠信缺失的問題,誠信缺失實質上已成為當前經濟體制上難以破解的難題。對我國保險業而言,由於起步晚、規模小,加之行業內部自律機制不嚴,對誠信缺失問題,包括保險銷售誤導行為難以規避或實施實質性懲罰,不誠信的人即使做了「壞事」仍有「跳槽」的生存空間,銷售誤導違規操作成本過低,導致銷售誤導行為屢禁不止。
2、保險營銷傭金制度不完善
1992年,我國引入營銷銷售模式。十多年來保險營銷傭金制度有力促進了我國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但目前隨著產業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營銷傭金制度的弊端逐漸顯現,特別是營銷員法律身份地位不明確的問題尤為突出。根據現行營銷傭金制度,絕大多數營銷員與保險公司簽署的是保險代理協議,屬於保險代理人,其主要收入來源於保險代理傭金或手續費,社會保障不健全、社會地位不高,營銷員歸屬感淡薄,忽視誠信服務。保險公司對營銷員的報酬實行無底薪傭金制,且傭金的提取在保險期限內分布極不均勻。一般而言,首期(第一年)傭金在傭金總額中佔比最高,通常達保費的30%一40%,而續期佣會則逐年遞減,一般經過3—6年後,低至保費的【%。在這種傭金制度下,營銷員的收入直接與其銷售保單尤其是新單掛鉤,加重營銷人員短期意識,片面追求新單保費,忽視業務服務品質。於是,虛假宣傳、誤導欺騙,甚至誘哄消費者退掉老險種購買新險種等現象頻頻出現,嚴重破壞保險行業形象,甚至導致部分地區發生集體退保事件。
3、保險合同專業深奧
近年來,保險行業為推動保險條款通俗化、大眾化作了大量工作,但保險合同因其特性,在某些重要內容如疾病種類、保險責任、投資收益等方面難以做到完全通俗化。客觀上為一般大眾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困難,從而只能依賴銷售人員的自我理解和解釋。投保人與銷售人員、保險公司兩方信息明顯不對稱,投保人難以獲得全面、真實、准確信息,為誤導行為的發生埋下伏筆。
二、主觀原因
l、保險公司內部管控不嚴
目前,保險業內普遍存在重業務增長、輕管理服務,重公司利益、輕行業利益的問題。保險機構數量眾多,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保險公司經營壓力巨大,致使保險公司經營理念脫離正軌,日常管理內控不嚴,誘發銷售誤導行為。一些保險公司迫於市場競爭壓力,考核片面「以保費論英雄」,忽視對營銷員的培訓管理,忽視客戶利益和保險公司長期信譽的維護和提升。一些保險公司在業務、財務、行政管理等環節存在制度缺陷,個別保險公司為達成業績放鬆管理。甚至鋌而走險違規經營:內部管控層層削弱,對基層單位缺少有效的管控手段和科學的考核指標,造成基層機構失控。歸納而言,保險公司內部管控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對政策的傳達落實不到位。保險公司對保險監管法律、法規、制度傳達落實不到位,致使銷售人員整體政策水平偏低,間接引發無意識銷售誤導行為。(2)對營銷員的培訓管理乏力。一方面,保險公司對營銷員培訓注重說服技巧,其他方面的教育如職業道德,企業文化、價值觀、人生觀等則通常忽略。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對營銷員採取鬆散型的管理方式,管理中存在較大的片面性,往往重增員、輕資質,重簽單保費的考核、道德品質的管理。(3)事後監控流於形式。壽險新型產品開辦以來,盡管各家公司都建立了電話回訪制度,監管部門也對客戶回訪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執行不力的現象卻普遍存在,事後監控流於形式,公司很難及時掌握和化解營銷員在銷售環節遺留的隱患和矛盾。有的保險公司對銷售誤導行為懲治不力,甚至加以包庇和縱容,客觀上造成失信成本低、助長誤導的現象。
2、營銷隊伍專業水平不夠
我國保險營銷隊伍龐大,人員構成復雜,整體素質偏低,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一些營銷員無法全面、客觀、准確地理解保險合同條款內容,面對客戶的業務咨詢時,要麼回答不上來,要麼解釋不清或欠准確,專業水平不夠,往往有意或無意地誤導消費者。加之,營銷隊伍頻繁流動,營銷員『臨時」觀念較強,法律意識淡薄,注重短期個人利益,不注意提升自身專業知識、維護保險行業形象,不具有愛崗敬業、為客戶服務終身的責任心,極易引發誤導和欺詐等短期行為。
3、營銷員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
銷售人員優選誤導策略主要是受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一是與未來相比更看重眼前的即時利益。如果續期保單的折現因子明顯低於新單的有效收益率,便會發生退老買新現象。二是對誤導得到的即時收益預期大於未來需要承擔的違規成本。當誤導行為被發現後,已獲收益往往不被追回,同時所受懲罰低於誤導收益。三是誤導行為對橫向博弈持續下去的概率影響較小。誤導行為被揭穿,與單個投保人的縱向博弈結束,但由於其他消費者難以獲悉銷售人員不守信行為的信息,因此橫向博弈仍能持續,誘發保險銷售誤導行為持續發生。
4、消費者對保險認識不足
由於保險業發展較晚、行業規模較小、社會影響較低,目前大多數消費者對保險知識掌握不足,對保險產品了解不多,對保險銷售人員對保險產品的講解和描述難以辨明真實性。同時,保險合同專業深奧,普通群眾較難通過一般查看讀懂、讀通、讀透保險合同,往往只能依靠保險銷售人員的講解和解釋。也一定程度上給了銷售誤導可乘之機。另外,較多投保人購買保險產品後在猶豫期內不仔細閱讀保險條款,過度相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另外有一些消費者被誤導之後,由於銷售人員是其親戚或朋友,礙於人情不好意思抱怨和投訴,無形中放任和加劇了銷售誤導行為的發生。
三、法律原因
法律法規不完善。目前《保險法》未具體界定銷售誤導的概念,一般使用的概念是「欺騙投保人」,對保險銷售誤導中的主要表現形式,如「欺詐」、「隱瞞重要情況」等如何界定未作說明,對欺騙社會公眾等不特定潛在消費者的行為、使用帶有誤導性的宣傳材料的法律責任不明確,未能建立相應的法律權威和取得良好的實施效果。而且,對於銷售誤導的處罰條款比較分散,分布在《保險法》等不同的法律法規中,處罰標准不一。例如,銀行專員和保險營銷員在銀行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發布誤導性宣傳單張,影響消費者的判斷和選擇,銀保專員和保險營銷員因為同樣的違規行為,損害保險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但只有保險營銷員適用《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進行處罰,銀保專員就不適用該罰則。銷售誤導有關法律法規的不盡完善,致使誤導者有機可乘。
Ⅶ 簡述國際貿易保險業務的發展狀況,分析各國貿易發展不平衡的原因,並提出我國貿易保險業務發展的對策
我國加工貿易發展對策分析
加工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利用外資的重要方式,是推動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持續快速發展的主要動力。加工貿易的發展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極大地促進了我國製造業的發展,對擴大就業、穩定社會做出了顯著的貢獻。但是與此同時,我國加工貿易發展中還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由於原產地規則的差異,也加劇了與美國的貿易摩擦。
Ⅷ 我國保險營銷渠道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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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銀行保險可以說是呈現產冷壽熱的狀況,即相對於壽險業銀行保險熱火朝天的形勢而言,產險業銀行保險發展則相對薄弱。產險公司在開展銀行代理業務所表現出的經營理念、營銷管理、人才培養、資源利用等方面還遠不及壽險公司。筆者試就此作出初步分析,以利於產險公司改變銀行保險的尷尬現狀。
產險銀行保險業務
發展不足原因分析
產險業在銀保業務方面起步較晚,與銀行的良好合作機制尚未建立起來。盡管有些產險公司已與多家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但多為框架性協議,處於剛剛起步階段,缺乏實質性內容,甚至沒有健全統計指標體系、摸清業務家底。歸納起來,制約產險銀保業務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合作方式簡單
從國外的經驗看,銀保合作應該是長期的、利潤共享的關系,但現在國內大多數銀行與產險公司之間的代理協議大多為一年期,而這種短期協議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很難保證產險公司未來穩定的保費收入來源。此外,由於銀行代售產險產品的技術含量要遠遠高於傳統的保險分銷方式,銀保雙方應以技術創新為基礎,運用現代信息網路技術,建立統一的操作平台,依賴銀行龐大的分支機構網路,為客戶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後服務,積極進行營銷方式創新。但我國目前產險開展的銀行保險,大多還是沿用傳統的銷售方式,由銀行信貸部門利用信貸制約手段,向貸款企業或個人強行推銷保險,如住房質押貸款保險本來是銀行、保險公司間的一項很好的合作,但由於合作方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強制貸款人付費買保險,自然是事與願違。
2.產品創新滯後
由於銀行代售產品,產險公司始終沒有直接與投保人接觸,這就要求適合銀行代售的產險產品既要形式簡單、操作方便、適於櫃台銷售,又要與銀行傳統業務相聯系,這樣不但可以對銀行客戶更具有吸引力,還可以調動銀行進行代理的積極性。但從目前各產險公司推出的產品看,主要問題是適合於銀行櫃台出售的險種太少,大大限制了銀保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因此,銀保雙方主要只是互為代理業務,並無多少實質性的「戰略聯盟」,合作的產品創新不足,仍是傳統產品為主導,特別是傳統財險產品如家財險等並不受到市民青睞,專供銀行營銷的大眾型產品更是缺乏。
3.網路技術水平低,電子平台參差不齊
客戶在銀行櫃台買保險主要是圖個購買手續和售後服務的方便,但由於目前銀行與產險公司之間電腦聯網程度低,電子化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機型和軟體規格不統一,雙方網點無法全面聯網,代理業務的手工操作大大阻礙了業務的快速發展。另外,資金往來、風險防範等都需要相應的計算機硬體、軟體設備支撐,目前產險公司系統內尚沒有重視開發和建立起銀行代理保險售後服務網路系統,在發展銀保業務方面的技術力量、軟體設備等都還不足,各銀行之間的技術、設備水平也參次不齊,使銀保合作的創新難於在深層次上展開。
4.產、壽手續費有差異
代理費的差異使產險與壽險相比缺乏競爭力。壽險產品普遍期限較長,其代理費可以在較長的保險期限內分攤,因此,壽險公司給代理銀行的代理費普遍較高,而產險產品的期限普遍較短,代理費難以維持在較高水平。代理費的差異造成銀行代理人員更偏向於銷售壽險產品。
開拓創新
謀求產險銀保業務發展
面對產險業在開展銀保業務中的上述制約因素,產險公司只有從轉變觀念、開拓創新、強化營銷、控制風險、創新產品服務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產險業銀行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具體建議如下:
1.轉變觀念,提高認識,開拓思路
產險公司不能將銀行僅僅放在代理的位置上,而需要和各級代理銀行進一步加強聯系,主動協調接觸,以交流情況,研究對策。目前我國居民總資產不斷增多,家庭購房率也呈上升趨勢,這就使其對風險的轉移需求迅速擴大,從而為個人財產保險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進出口貨運險市場的巨大潛力為產險業銀行保險業務搭建了平台,與銀行國際業務部建立代理關系,大力拓展進出口貨運險。此外,高新技術的迅猛發展,特別是六大支柱產業逐步形成將使得產險公司與銀行的合作由簡單的代理承保擴大到風險咨詢和管控,承保險種也由企財險拓寬到建築工程險、安裝工程險、僱主責任險等,產險公司通過與銀行的合作可以尋找到一條參與大中型保險項目的捷徑,從而快速進入銀行強大的客戶網路成為可能,擴大其對市場的開發廣度和深度。
2.整合資源,立足長遠,全盤考慮
在轉變觀念的基礎上,產險公司必須立足長遠,樹立全方位現代化的經營觀念,避免短期行為,對銀行保險業務進行總體戰略規劃,包括發展目標、機構設置、合作對象、合作方式等,積極地採取戰略聯盟形式,達成與合作銀行的緊密合作,以迅速搶奪市場並盡快建立成熟的後台運作體系,建立在產品開發、市場營銷、電腦系統等方面的優勢。在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初期,特別在當前國民保險意識還不高、社會保險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業務的開展有一定難度,雙方必須系統考慮,尋找突破口,扎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避免因短期內效益不明顯造成中途而廢的情況,認認真真地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包括加強銀行代理網點的人員培訓和宣傳,提高銀行代理網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等。
3.構建平台,全面合作
首先,要理順產險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在產險公司與各銀行總行簽訂了合作協議後,如果各業務部門、信息技術部門沒跟上,就使得合作協議多為框架性協議,缺乏實質性內容,使其成為事實上的一紙空文。其次,要做好產險總分公司在銀行保險業務上的協調工作。現在總公司與各銀行總行簽訂協議,各級分支機構在這個問題上又各自為政,造成資源浪費。第三,產險公司應對各家銀行進行較深入的調查,選擇符合深層次實質性合作條件的銀行作為重點合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