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賃」對房地產市場將產生什麼影響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正在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上,有10多個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均明確提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這對全國房地產市場來說意味著什麼?
一二線城市外來人口將最先受益,炒房行為或受抑制
租購並舉將率先影響哪些城市?去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選取廣州、深圳、南京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地區;去年8月,國土部明確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開展首批集體建設用地用於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從土地源頭緩解租賃用地供給不足的難題。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10餘個城市開通了官方住房租賃交易和服務平台,並開始向市場投放房源。同時,針對住房租賃的金融支持政策也頻頻落地。多家銀行近期陸續宣布給予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包括對企業的金融支持和個人的消費信貸支持。
業內分析認為,越來越多的租房選擇、穩定的租約、較高的服務品質,將讓一二線熱點城市的外來人口率先獲益。
不過,多位專家指出,目前,面向大量流動人口和新市民的租賃住房供給仍不充分,特別是大城市租賃住房供給短缺。目前,我國租賃人口預計為1.9億人,租賃市場規模超萬億元。易居企業集團CEO丁祖昱認為,「市場需求主要集中於高性價比的房源,供應卻跟不上。」
根據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對上海、深圳兩地的一項調查顯示,月房租3000元以下房源的租賃需求占總需求的26.4%,供應卻只有11.9%;月租金3000元到6000元房源的需求佔比51%,供應佔比39.6%;月租金大於六千的租賃需求佔比22.6%,但是供應達到了48.5%。
不少業內人士看來,租購並舉將會明顯影響房地產市場。旭輝集團董事長林中稱,從開發商角度來看,過去由於房價預期長期看漲,買地「捂」個幾年,等下一個樓市周期回暖就可以解套,但如果現在還採用這種囤地模式就非常危險。在「房住不炒」的指導下,不少拿了高價地的中小房企已陷入困境,想轉讓都轉讓不了。
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張永岳說,「未來,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商品房,將構成住宅市場上的多元供給。住房的居住屬性將得以加強,低收入群體、中產階層、高收入群體可以在這樣的住房結構中相互流動。」
「樓市長效機制開始『輪廓初現』。」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宇嘉說,租房群體如果能通過租賃紮根城市,並依靠不斷積累,採用共有產權、先買房後改善、先小後大等梯級購房模式,不再擠商品房的「獨木橋」,炒房行為將受到抑制。
B. 有關農村土地租賃問題,應該參考什麼法律
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後,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國土資源部頒發的《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一條規定:"國有土地租賃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出租給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賃合同,並支付租金的行為。國有土地租賃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一種形式,是出讓方式的補充。"《意見》第六條規定:"國有土地租賃,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標的物具有復合性,即不僅包括土地使用權,還包括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當出租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時,其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出租,同時,出租土地使用權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也隨之出租。土地出租一般是同房屋租賃結合在一起的,單純的場地出租行為在整個土地使用權出租市場中比較少。
由於在土地使用權出租中,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取得對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權利,期限通常較短,投資相對較少,方便靈活,出租人則通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資,因而土地使用權出租十分普遍,具體形式也有多種多樣。如商業櫃台出租、各種鋪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著土地使用權的出租。
在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概念中,都採用了租賃、租金這樣的詞語,使人容易混淆,實質上國有土地租賃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之間存在以下主要區別:
第一,所處的土地市場不同。國有土地租賃屬於土地一級市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屬於土地二級或者三級市場。
第二,法律關系主體不同。國有土地租賃的主體是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間進行,其主體——出租人是通過劃撥、出讓(或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承租人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權,並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主體。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權益不同。《意見》第六條規定:"國有土地租賃,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權。承租人在按規定支付土地租金並完成開發建設後,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或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承租土地使用權的轉租。承租人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租給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權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項權利。
承租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承租人轉讓土地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租賃合同經更名後繼續有效。
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從《意見》第六條的規定可以看出:
第一,單獨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設定抵押權,即地上沒有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設定抵押權。
第二,地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抵押權實現時土地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地上必須具有合法的建築物或其他附著物。也就是說,地上沒有建築物或其他附著物而單純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能出租的。同時,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房地產所有權人以營利為目的,將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地上建築物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土地使用者無合法原因擅自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屬非法行為。
出讓(或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按《條例》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可以出租,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C. 土地租賃市場情況調查報告,內容是說這個地方租賃困難,投資環境差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租賃價格,投資環境也各不相同.
D. 評估土地使用權價值
1.選定評估方法
該宗房地產有經濟收益,適宜採用收益法。
2.計算總收益。總收益應該為客觀收益而不是實際收益。
年總收益=50×12×900×(1-10%)=486000(元)
3.計算總費用。
(1)年管理費=486000×3.5%=17010(元)
(2)年維修費=2500×900×1.5%=33750(元)
(3)年稅金=20×900=18000(元)
(4)年保險費=2500×900×0.2%=4500(元)
年總費用=(1)+(2)+(3)+(4)
=17010+33750+18000+4500=73260(元)
4.計算房地產凈收益。
年房地產凈收益=年總收益-年總費用
=486000-73260=412740(元)
5.計算房屋凈收益。
(1)計算年貶值額
年貶值額本來是應該根據房屋的耐用年限而確定,但是,在本例中,土地使用年限小於房屋耐用年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這樣,房屋的重置價必須在可使用期限內全部收回。因此,房地產使用者可使用的年限為50-2=48年,並且不計算殘值。本例中,房地產使用權年期屆滿,地上建築物一並由政府無償收回。
年貶值額=建築物重置價/使用年限=(2500×900)/48=46875(元)
(2)計算房屋現值。
房屋現值=房屋重置價-年貶值額×已使用年數(2008-2004)
=2500×900-46875×4=2062500(元)
(3)計算房屋凈收益(假設房屋收益年期為無限年期)。
房屋凈收益=房屋現值×房屋資本化率
=2062500×8%=165000(元)
6.計算土地凈收益。
土地年凈收益=年房地產凈收益-房屋年凈收益
=412740-165000=247740(元)
7.計算土地使用權價值。土地使用權在2008年3月的剩餘使用年期為50-6=44(年)。
=247740×(P/A,7%,44)
=3358836.15(元)
單價=3358836.15/500=6717.67(元)
8.評估結果
本宗土地使用權在2003年3月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為3358836.15元,單價為每平方米6717.67元
E. 社會調查報告範文(主題為:農村土地流轉情況)
哥們,我今年的寒假作業也是這個,給你一篇範文吧。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與研究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資源,土地制度是農村經濟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山區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大幅增加,各地由此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使用分散、閑置、流動性差,甚至出現了拋荒現象,這一問題已成為新時期影響農村社會生產力發展和制約農業生產適度規模化經營的主要障礙。正確認識我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勢和發展趨勢,強化政府服務職能,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引導發展規模經營,是當前值得探討的重要課題。
一、我縣土地流轉的現狀
從今年年初開始。我縣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縣農村開展了「規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以完善、土地流轉合同,建立規范的土地流轉制度,完善合同檔案管理為目的,著力抓好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和排查問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整改和建章立制幾個階段工作,經過半年的努力,土地流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6月底止,全縣已承包耕地面積18.8萬畝,佔耕地的97.4%;承包農戶3.78萬戶,占總農戶的99.7%;簽訂土地承包合同3.6萬份,合同簽訂率在95%以上,填寫《土地承包經營權證》3.78萬本。全縣土地流轉面積3.4萬畝,佔耕地面積的17%,流轉戶1.18萬戶,其中流出戶7238戶,流入戶4619戶,全縣補簽合同近3萬份,合同一式四份,登記和簽訂率達96%。
二、土地流轉工作成效
抓好土地流轉工作,對促進農業發展,維護農村穩定,增加農民收入,起了積極作用。
1、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幹部群眾滿意。自發流轉存在著合同不規范,協議不完善,缺乏法律約束等問題,在土地流轉工作中我縣按照省農業廳統一式樣的合同文本,規范了土地流轉合同,並對過去存在的口頭協議,不規范合同重新進行了補簽,規范建檔,消除了以往土地流轉中的各種矛盾和糾紛,使外出打工的走得放心,租田的農戶種得稱心,鄉村幹部也可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解決其它問題。
2、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通過土地流轉,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更多地離家外出打工,或到城鎮經商置業,就近服務於二、三產業。據統計,土地流轉後全縣鄉(鎮)外出打工或從事二、三產業的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5000人,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
3、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適度規模經營。土地流轉開始出現兩種趨向:一是農戶之間轉包開始向租賃大戶成片租賃發展;二是耕地流轉發展到林地和「四荒」經營權流轉,由單一的種糧向水果、蔬菜、花卉等高效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發展。全縣3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達70多戶,總面積4000畝以上,有力促進了耕地向種田能手集中,使耕者有其田,能者盡其能,智者盡其智,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實現了糧食生產向規模化、產業化、企業化方向發展。
4、加快了現代農業的進程。土地流轉後,種植大戶都渴望新技術、新品種,以提高產量、提高效益。農業機械得到更廣泛的運用。今年機械使用量大增,今年1—6月份,全縣新增耕整機32台,插秧機8台,拋秧機2台,便型拖拉機22台,有效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5、建立了土地流轉機制。全縣各鄉鎮、村按照「規范、有序」的要求,全面建立起了土地流轉檔案,規范了土地流轉程序,明確了規章制度。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作為管理機構,做到村有檔案,鄉有備案,配備專人分管檔案工作。摸索總結了四種流轉形式。即:土地出租、土地轉讓、土地轉包、土地互換,為今後土地流轉工作步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三、存在的問題
l、法律意識較淡薄。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有的認為簽不簽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後再簽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幹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2、個別鄉(鎮)和村組幹部對流轉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還沒有走出過去「要錢」、「要糧」的舊的工作模式。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民自己之間的事,無須政府插手,而且土地流轉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矛盾多、難度大,沒有直接經濟收入,有為難、怕難情緒。有的抱應付態度,導致鄉村幹部沉不下去,責任不到位,工作難落實。
3、土地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匱乏,流轉機制不完善。雖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但總體上仍不能適應需要,缺少一個由下至上、網路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務體系。由於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欠完善,土地供求雙方的信息流動受阻,信息輻射面狹小,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流轉的程度、規模和效益,提高了土地流轉的成本,造成「有買找不到賣,有賣找不到買」的局面,並限制了土地流轉的區域范圍。從流轉機制看,流轉形式單一,程序不規范。有的地方即使簽訂合同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的問題。這既容易導致承包關系混亂也容易引起糾紛,同時,這也是造成承包者掠奪性經營的重要因素。
四、對今後完善土地流轉工作的建議
1、加大宣傳,統一思想。要在幹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貫徹《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政策宣傳和細致的思想解釋,讓每一個農民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消除農民的懼變心理,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參與意識。要充分認識規范土地流轉,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村人口變化引發的土地調整的需求。更為重要的是用市場手段和機製取代和制止行政手段任意調整土地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人地矛盾,使農村土地關系的穩定由政策、法律強制逐步過渡為農民的習慣。同時,又要充分認識到規范土地流轉是—個經常性工作,把規范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軌道。
2、轉變觀念,明確思路。鄉村一級要從過去「管」、「要」向服務引導轉變,認真搞好謀劃。一要以產業推動抓流轉。以加快農業產業化為契機,緊緊圍繞本地主導產業,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產業帶,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農民的承包土地向主導產業和規模基地方向發展;二要規范建制抓流轉。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是避免土地糾紛,確保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後凡涉及到土地流轉的農戶,在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都要依法引導簽訂規范的土地流轉書面合同,建檔保管,以解決農戶土地流轉的後顧之憂,建立穩定的流轉關系,促進有序流轉。三要培育大戶抓流轉。把培訓規模經營大戶作為帶動土地流轉的關鍵來抓,形成以示範輻射大戶,大戶帶動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吸引大戶、孕育大戶的良性循環。鼓勵幹部向農民租田搞示範,通過「做給農民看,教會農民干」的引導方式,帶動農民自願轉租承包耕地。並且政府要拿出一定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大戶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主要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功能全多樣化、布局科學、服務多樣的要求加快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更大就業空間。
3、建立土地流轉機制,運用市場手段引導土地健康有序流轉。首先,規范土地流轉基本操作規程,實行程序化操作。在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的指導下,受理農民委託土地流轉申請書,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召集農戶自主流轉見面,對達成協議的農民,指導和幫助按要求簽訂合同。其次,建立土地租金評估制度。目前,土地使用權的租金多是流轉雙方自由協商或基層組織協調確定,缺乏科學評估依據。建議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以土地流轉前的評估作為確定租金的依據;土地流轉後的評估,主要是監督土地使用情況,防止土地肥力、地力被破壞。再次,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流轉雙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土地流轉合同,明確流轉的形式、數量、期限、條件和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涉及承包土地田塊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承包權證變更手續;有條件的,還可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農村基層組織和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對合同的登記、立卷、歸檔,要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的管理。第四,建立必要的流轉中介組織。可由農辦牽頭,聯合農業、土管、林業等部門設立「土地信託服務中心」,鄉鎮一級設立土地信託服務中轉站,村一級由村委會具體向農民提供土地信託服務,突破土地使用權流轉僅在有限區域內進行的制約,實行三級聯網,形成統一的土地使用權流通市場。
4、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政策,為土地合理流轉提供堅強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是制定鼓勵土地流轉的相關優惠政策。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鼓勵土地轉出方,又鼓勵土地轉入方;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綜合優惠,不光在經濟上優惠,在流轉方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方面都給予適當照顧;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包括在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即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以及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二是深化農村社會管理體制配套改革。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加大農村戶籍制度改革力度,改變農民的「戀土」觀念、為農民「退一進二闖三」創造條件,減少農民對土地的直接依賴。加快建立健全適合農村特點的社會就業、養老保險、合作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消除農民離土的後顧之憂。三是完善法律。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農民的土地產權;明確允許農民擁有土地的抵押權;開拓有關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保險業務等。
F. 租賃市場迎來重磅監管政策
租賃市場迎來了今年最重磅的監管政策。12月25日,住建部網站公布了6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條是,未來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都可依法改造成租賃住房。另外,政府對租賃市場的管控力度明顯加大,對房源、價格、備案等等都有涉及。
商業辦公和廠房可改成住房出租
《意見》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於租賃住房的,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符合國家和地方標准,裝修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不得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未來可供出租的住房,將顯著增加。
業內人士表示,這是落實多渠道供應的又一重要政策。前幾年已經先後推出「商改租」「集體物業進入租賃市場」等重要舉措。「工改租」目前還是第一次表態,具有非常大的意義。廣州市房協專家委員鄧浩志認為,「工改租」在全國是新事物,但在深圳,大概7、8年前就已經出現,所以並不是完全的新事物。對於人口多、居住用地少的特大型城市,「工改租」是非常有前途的。一方面工業用地的價格大幅低於住宅,也低於商辦類項目,所以其經營成本優勢十分突出,實現盈利可能性更大,所以可能願意參與的舊廠房會更多;另一方面也能解決住房總量不足、租賃市場發展受限等本質問題。
不過有專家認為,地方政府對「工改租」可能會比較謹慎,此前僅深圳等個別城市有推進類似項目,其他大城市出於各種原因對此事都比較慎重,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怕擾亂了原來因為各種土地性質不同所建立起來的體系。比如說,住宅用地會否因此出現價格下降?工業企業會否放棄「主業」轉做「包租公」等等。比較典型的參考例子就是前兩年倡導的「集體用地進入租賃市場」,大的政策扣子雖然開了,但各地方仍然比較謹慎推進,所面臨的考慮也是類似。
租金貸收入佔比不得超過30%
《意見》還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以應收賬款為質押申請銀行貸款。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住房租賃金融業務的監管。開展住房租金貸款業務,應當以經網簽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按照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租金躉交期限與住房租金貸款期限相匹配的原則,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做好貸前調查,認真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確定融資額度。
加強貸後管理,嚴格審查貸款用途,防止住房租賃企業形成資金池、加杠桿。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長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長於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周期)經營模式的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指導住房租賃企業在銀行設立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賬戶。住房租賃企業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貸款金額佔比不得超過30%,超過比例的應當於2022年底前調整到位。
鄧浩志分析認為,此前有部分租賃企業誘導承租人採用「長租貸款」,企業一次性獲取長時間的租金;高價收取市場房源,惡性搶占市場。這種模式所引發的問題已經在最近兩年持續曝光,諸如:燒錢搶占市場不可持續性;「騙租賃貸」引發的投訴、金融風險等等;大量前端收款引發的經營管理風險、道德風險等等。所以這次明確要規范以上行為。
嚴管房源信息發布,租賃也要網簽
《意見》規定,已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已開業報告的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對房源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所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實名並註明所在機構及門店信息,並應當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積、圖片、價格等內容,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同一機構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網路信息平台僅可發布一次,在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已成交或撤銷委託的房源信息應在5個工作日內從各種渠道上撤銷。
對違規發布房源信息的機構及從業人員,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信等部門應當要求發布主體和網路信息平台刪除相關房源信息,網路信息平台應當限制或取消其發布許可權。網路信息平台未履行核驗發布主體和房源信息責任的,網信部門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的意見,對其依法採取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等措施。
此外,經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成交的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即時辦理網簽備案。網簽備案應當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提供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數據介面,推進與相關企業業務系統聯網,實現住房租賃合同即時網簽備案。
明確規定中介機構不得吃差價
《意見》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實行明碼標價。收費前應當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等內容,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餘租金、押金等應當及時退還承租人。
記者了解到,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房產中介一般都不會讓買家與賣家兩邊直接碰頭攀談,這也造成了信息不對稱、生意不通明、交流不到位等狀況的產生,致使不法中介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吃差價」的待機而動。「吃差價」在房產生意中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
有二手房經紀人表示,政策還沒有細則規定「如何避免吃差價」,建議如果在無法碰頭的狀況下,買賣雙方也應該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委託合同,一般委託合同中會寫明價格及中介署理權力規模,以利於保證生意兩邊的利益。而且,在合同上要明晰註明生意兩邊的詳細個人資料。為了進一步保證署理合同的真實性,能夠撥打業主電話核實相關狀況。而對於賣家來說,中介在處理相應過戶手續時,應該留意相關詳細費用,避免中介公司在沒有處理手續之前,將房子賣出從中賺取差價。
專家觀點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住建部等6部門印發了《關於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充分體現了發展租賃住房、穩定市場秩序的重要導向。尤其是在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明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所以可以認為此次住建部發文,也是為了更好地配合2020年租賃市場發展工作,也充分體現了租賃市場穩租金、穩預期的導向。
從此次意見可以看出,當前租賃市場發展過程中存在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侵害租房群眾合法權益等問題。從此類問題看,包括互聯網平台的信息不規范、住房租賃貸款操作不合規等,是一些新的問題,所以此次6部委中也包括了銀保監會和國家網信辦,實際上也是為了加強金融和信息等方面的管控。
G. 怎麼做一份建築行業的市場調查,需要那些供求雙方的一些基本條件
關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查分析
近年來,隨著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驅動,全國房地產業均呈現出強勁的發展勢頭。就我縣而言,這一行業更是嶄露頭角,商品房增量市場、二手房存量市場、住房租賃市場都得到持續快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縣城鄉廣大居民的住房條件,有力地推動了我縣城鄉建設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房地產業已成為我縣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對改善居民住房狀況起到了關鍵作用。然而,從我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也存在住房供需矛盾、市場運作不規范和土地價格偏高等問題。縣房管局對此高度重視,於近期組織人員對1998-2003年全縣房地產市場作了深入、細致、全面的調研,針對該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積極引導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1998-2003年我縣房地產業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分析如下:
一、1998-2003年我縣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
(一)國民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不斷改善。1998-2003年,我縣國內生產總值由1998年的56.5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96.5億元,財政總收入由3.35億元增加到7.53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502元增至14424元,農民可支配收入由3318元增至4702元。
(二)房地產發展勢頭良好,已逐漸成為重要產業。1998年以來,我縣房地產開發實際完成投資額的年增長幅度在17.53%以上。2003年完成房地產投資額2.97億元,有力地推動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和國民經濟發展,房地產業已成為我縣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支生力軍。
(三)土地供應情況(表格附後)。1999-2001年,我縣房地產市場從無到有,處於發展期,土地供應量也逐年上升,加上舊城改造,至2001年達到最高,項目數有26個,供應量為18.5894公頃,其中用於住宅用地供應量為8.2554公頃,占當年供應總量的44.4%。2002年由於政府宏觀干預,我縣房地產市場進入低谷期,土地供應量最低僅為2.8854公頃,到2003年開始復甦,供應量有所增加,達10.6276公頃。從供地來源看,存量土地與增量土地分別占總供地量的11.72%和88.28%。2003年開始,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實施,對增量土地使用略有下降,加大了舊城改造力度。另外,我縣商業、市場、旅遊等用地供應不多,這與我縣經濟發展結構及速度有關。近6年來,我縣用於住宅用地供應量為37.35448公頃,而用於商業土地供應總量僅為7.3289公頃,市場、旅遊等其它經營性用地供應量僅為2.3821公頃,可見在經營性用地供應中,住宅用地還是占絕大部分,基本上集中在城市規劃區內。
(四)房地產開發情況。從我縣統計部門的數據顯示,1998—2003年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波動較大。2002年為歷年最高,共完成投資額5.73億元,比2001年增長3.1%。施工房屋面積83.1萬平方米,減少2.2%,竣工房屋面積23.3萬平方米,減少5.3%;商品房銷售面積16.4萬平方米,減少16.8%;年末商品房空置面積6.9萬平方米,增長102.9%。
(五)房地產市場購銷兩旺,房地產價格穩步上升。1998年以來,房地產銷售總量年均保持在15萬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銷售總量每年基本保持在12萬平方米以上。據我縣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我縣商品住房均價從1998年的1200元/平方米,增長到2003年的2200元/平方米,6年漲幅達83%。
(六)購房動機發生變化,由自住轉為投資。我縣有一定數量居民購房動機發生變化,由原來自住轉向以營利為目的。據2002年房展會統計,我縣居民購買外地房產,70%以上是商鋪。
(七)行業規模迅速擴大,打造品牌房開企業。截止2003年底,全縣房開企業發展到43家,比去年增加了8%。規模較大的5個企業投資額佔全縣商品房投資額的24%,一批規模大、競爭力強、品牌知名度高的房開企業脫穎而出。
(八)房地產金融業發展良好,為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發展提供強大支持。從1998年末至2003年末,我縣各項房地產貸款金額從17.51億元增加到37.10億元,6年間增長了2.12倍。2003 年末,房地產貸款比去年同期增長1.38%。房地產信貸業務是近幾年來發展最快的信貸品種,個人住房貸款發展迅速。據人民銀行平陽縣支行統計數據,我縣在2001年以前個人購房信貸廖廖無幾,在2001年個人購房信貸也只有623萬元,僅占信貸總額的0.99%,而在2003年個人購房貸款額就有8554萬元,比2001年增長13.7倍多,占貸款總額的8.95%。隨著政府宏觀調控干預,到2004年6月個人購房信貸比例雖有所下降,只有8.74%,但其總額已有8904萬元,比2003年增長350萬元。由此可見,我縣房地產信貸給房地產市場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信貸環境,也給我縣房地產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保障。
(九)房屋拆遷情況。我縣舊城拆遷工作從1991年開始,在摸索中不斷發展,現已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拆遷管理制度。2002年出台《平陽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從以產權調換逐步發展為以貨幣補償安置為主,確保了拆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公開、公正、公平性。同時,2004年又規范了農村村改拆遷管理工作,出台了《平陽縣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昆陽鎮解放街北路貨幣化拆遷安置得到廣大拆遷戶的一致認可。
(十)存量房產交易活躍,健全住房供應體系。自1997年房改房上市政策出台後,存量房產交易活躍。2003年存量房成交量達47.49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42.70%。同時,啟動經濟適用房,健全住房供應體系。不同層次住房供應方式,滿足了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大大改善了城鄉居民住房條件,我縣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35.9平方米,農民人均建築面積達到35.1平方米,居全市前列。
(十一)住房保障體系情況。我縣自1997年被列入國家安居工程試點縣以來,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改變了原來以單一途徑的集資合作建房,轉為解決機關幹部、工礦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住房困難。從1998年起到目前為止,國家先後下達我縣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共25萬平方米。為建立和完善我縣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解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縣房改辦根據市、縣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擬將出台廉租住房實施辦法。現根據該辦的初步調查摸底,我縣最低收入家庭居民258戶,符合廉租住房登記的有215戶(目前我縣准備在昆陽鎮試行)。
二、1998-2003年我縣房地產市場基本特點分析
1、繁榮經濟強硬支撐。近年來,我縣經濟保持較快發展速度,2003年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和財政總收入與1998年相比,分別增長71%和125%。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居民生活得到明顯改善,2003年全縣城鄉居民儲蓄已達46.96億元,與1998年相比增長191%。
2、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我縣房改起步較早,目前住房公積金覆蓋面達50%。隨著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居民購房積極性,從而釋放出潛在的巨大住房消費能量。
3、國家宏觀政策大力推動。一是消費減負,降低入市門檻。自1997年以來房產交易契稅、規費一再下調。由1997年之前成交額的6%下調至1.5%,2001年6月國家清理取消了47項建設性收費,2002年新建商品房交易管理費按3元/平方米收取,二手商品、落地房交易管理費按6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交易管理費按12元/平方米收取,;二是推出個人住房貸款,增強居民購房力。自1998年推出房貸政策以來,我縣各類金融機構和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余額11.7億元。
4、居民的消費結構升級和消費品位大大提高。我縣居民消費恩格爾系數,即「食」在消費總支出比重逐步下降,已由1998年的36.9%降至2003年的31.4%,比全國平均40%低8.6個百分點,這正是增加住房消費的大好時機。另外,我縣居民「一步到位、一房到老」的住房觀念漸漸淡化。單間式住房不再受追寵,而舒適、寬敞、優美的居住環境成為大眾追求的目標,這給我縣房地產市場注入了強大的活力。
5、城市化進程加速發展。近年來,我縣積極推進城市化進程,加速了城鎮人口聚集。據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我縣城鎮總人口達84.1萬人,比1998年增長4.7%,此外,加上每年上萬外來務工人員,這無疑給我縣住宅產生巨大需求。
三、1998-2003年我縣房地產市場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深層次原因分析
總體上說,我縣房地產市場化程度較高,房地產業保持較快健康發展勢頭,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住房供應與居民需求的矛盾較突出,經濟適用房和低價商品房供應遠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樓盤中大戶型較多,小戶型較少,提高了商品房均價;二是宏觀調控手段和行政管理措施跟不上房地產市場形勢發展,部分房開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不夠完善,導致房開企業違規開發、虛假廣告、違規銷售、延期交房、面積縮水、房屋質量差等問題;三是房地產投資增長速度緩慢。我縣近幾年經濟發展速度不快,導致了房地產業發展緩慢。2003年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有43家,而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僅為2.9682億元,而且從這幾年房地產業佔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2.3%左右,並沒有出現較大增幅,可以說房地產業對該縣GDP的拉動並不明顯,也沒有產生規模效應;四是土地價格偏高,以及少數鄉(鎮)土地供應缺乏計劃,土地供應量過大,導致房地產開發商大量圈地,商品房用地供應缺乏詳細規劃,隨意性大;五是工薪階層購房困難,房屋空置率和空關率增大。據統計,我縣房價上漲的同時,空置率和空關率也隨之增大。2001年空置率為3.5624萬平方米,2003年則上升為5.4121萬平方米。2003年,我縣商品房均價由2001年的1500元/平方米上揚至2200元/平方米。以我縣的經濟水平,雙職工家庭年收入2.36萬元推算,如一個家庭買60平方米商品房,不吃不喝需要近7年時間。因此導致眾多房源被少數有錢人購買,提高了空置率和空關率,而真正需要購房的工薪階層,因經濟問題而難以購房,形成了工薪階層購房困難,空置率和空關率卻加大的矛盾;六是房開企業整體水平不高。現有房開企業43家,其中僅有5家是2級資質的企業,其餘都是3、4級企業,因而群體素質較低;七是房產中介經紀機構規模較小。我縣房地產市場上有120家房產中介經紀機構,規模較大的為數不多;八是土地市場運作不甚規范。在開發地塊取得的方式上,存在協議、拍賣出讓兩種形式,由於兩種形式並存,造成房地產開發商風險不均、開發成本差異等;九是開發的小區品位不高。我縣房地產開發至今,住宅精品少,小區品位都較低,上規模、上檔次的住宅小區寥寥無幾。
四、保持我縣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對策
1、要加快房地產宏觀發展戰略研究和房地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的編制。房地產宏觀發展戰略研究和房地產業總體規劃將調解長期以來因為行政區面積過小對我縣可操作性提出政策措施;將把房地產用地拓展與老城區功能改造相結合,同時強調生態環境。通過總體規劃的編制與實施,真正實現「自然一空間一人文系統」的整體格局和發展模式。要在大量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好近、遠期房地產開發計劃,正確處理好「度」和「量」的關系,以有效防止該縣房地產業「泡沫」產生。在制定計劃時要兼顧「兩頭」,適時調控開發結構,今後住宅要統籌考慮社會各階層住房需求,特別要關注「平民住房」,要重點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使他們買得起房,有房子住。
2、要加強對房地產發展研究,提高宏觀調控能力。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分析和研究,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的預警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對市場的分析和判斷能力,加強宏觀調控能力,並正確引導房地產的投資和消費,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預警機制。
3、要控制商品房價格非正常上漲。一是要根據房地產市場需求,保持土地合理的供應量和供應比例,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限制高檔住宅的盲目開發和大規模建設,以防止出現積壓;二是要增強房地產市場透明度,給房開商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同時,要科學、合理制定招、投標辦法,防止地價以「天標」中標;三是要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對市場供求比例、價格走勢及時進行必要的信息的收集和反饋,以引導房開企業做好市場的細分和定位,避免盲目性,並有利於政府及時進行宏觀調控。
4、要盤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有效供給,確保適度土地供應總量,逐步建立梯度土地供應體系,盡可能滿足不同層次住宅需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建設和房地產用地的需求與可供給量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因此,要適度拓展該縣發展空間,提高土地供應能力。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好閑置土地,改革現有土地產權交易制度,促使城鄉內部大量的存量和低度利用土地進入市場。要求土地出讓責任單位要按照計劃出讓時間,按時交地,確保用地計劃順利完成,逐步建立梯度土地供應體系,滿足不同層次住宅需求。
5、要改進和加強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一是要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規范商品房銷售環節,解除購房者後顧之憂;二是要加強房產經紀機構管理,規范房地產中介行為;三是要簡化房產交易手續,提高辦證速度。
6、要努力提高住宅整體質量與提高房開企業整體素質。大力提倡和引導房開企業創建精品名牌住宅產品,提高住宅建設品位,嚴格控制低檔次、小規模開發建設。要以廉租住房項目建設為龍頭,推動我縣住宅建設向新的更高層次發展。要不斷優化居住小區環境,優化套型設計,充分合理利用空間,注重資源的充分節約和綜合利用,建造生態住宅,使我縣住宅建設朝著產業化方向發展。要採取扶優限劣措施,嚴格入市門檻,對那些無資金實力、缺乏資質的房開企業,通過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及時清理出局。同時,制定一些優惠政策,向房地產行業中相對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傾斜,使企業做大做強,以適應入世後的新形勢。
7、要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改革建設和供應的方式。改革重點要體現在6方面:一是要全面推行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招標工作,改革房地產開發建設體制;二是要明確界定經濟適用房購買標准,改革供應管理方式;三是要根據低收入家庭實際情況,改革完善住房保障體制;四是要嚴格經濟適用房交易行為,改革交易管理制度;五是要加強對經濟適用房價格監管系統研究,改革成本控制體系;六是要嚴格控制經濟適用房單戶建築面積,優化戶型空間,改革建設戶型標准。同時,加快啟動中、低價位大型住宅小區建設。
8、要提高預防金融風險意識,強化信貸管理。一是要控制總量,合理調整結構,實行差別政策,以控制房開在住房消費資金中的比重,抑制投資、投機需求和過度超前消費;二是要嚴格信貸管理,依法、依規貸款,切實強化貸後管理;三是要在積極提供土地收購儲備機構信用貸款的同時,強化貸款監控,實行封閉運行;四是要加強對個人住房貸款管理,一方面要繼續支持本地居民自住購房,適度提高首付額度,另一方面停止對異地購房、多套購房的個人貸款。
9、要規范發展物管。要結合文明創建活動和綜治工作,積極採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在全縣城鎮范圍內,全面推行物管。房管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試點工作、並注意總結經驗,為推進物管產業化奠定堅實基礎。
10、要加強房地產開發監控力度。據了解,目前昆陽鎮房開用地較大,已遠遠超過當地住房需求量,這將影響整個地區房地產市場有序健康發展。要加強對該鎮房開的監管力度。規定享受獨立審批土地許可權3年到期後不能繼續延期,建立健全統一有序的房開市場,在全縣土地總量控制上,既要適當增加供應、緩解供需矛盾,又要防止土地供應過度投放,形成市場風險。
五、未來3年我縣房地產市場的初步判斷、預測及發展趨勢分析
綜合我縣房地產發展現狀可以看出,當前我縣房地產業形勢可說是喜憂參半,既不能盲目樂觀,也不能妄自菲薄。1998年以來,我縣房地產價格上漲具有客觀必然性,是我縣房地產業發展過程的必然結果,相對較大需求空間對房價的上升提供了真實需求支持,而不是純粹投資動機驅動下「虛漲」。這是「平陽現象」區別於「海南現象」的本質之處,也是我縣能在房價較快上漲的同時,保持較低商品房空置率和防範泡沫能力的主要原因。基於以上背景分析,我縣房地產市場還是有較大發展空間。主要表現在:
1、城市化進程發展需要給我縣房地產業提供發展巨大空間。「構築『一都三縣』,建設新平陽」,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是近幾年我縣發展的重要戰略。「住在平陽、游在平陽、學在平陽、創業在平陽」是城市發展目標定位,這將有效拉動我縣潛在房地產需求。疏散老城,建設新區,城市建設和人口布局逐步向縣城外圍地區疏散,加速城市化進程,構築「大平陽」發展戰略。我縣行政區域擴大,為我縣經濟發展帶來機遇,給房地產市場提供更多發展空間。根據聯合國相關機構統計資料表明,人均GDP在800-8000美元之間為房地產業的起步及快速上升階段。只有人均GDP在13000美元以上時,房地產業才步入下降階段。我國目前人均GDP在800美元左右,而我縣人均GDP已超過1250美元。另外在90年代,發達國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美國60平方米,英國38平方米,德國38平方米,法國37平方米,日本31平方米。國際經驗表明,在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0平方米之前,房地產市場會保持旺盛住房需求。我縣作為溫州市較具集聚效應的大縣,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2、我縣重大配套工程建設及住宅建設供需和結構的矛盾給我縣房地產提供發展潛在動力。我縣區域舊城保護和改造經過10多年努力,居民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但在我縣區域范圍內仍有成片地塊改造尚未完成,特別是昆陽鎮解北11.87萬平方米的危舊住宅拆遷改建,按25%擴面計算,需解決拆遷購置住房建築面積14.84萬平方米。另外,鰲江鎮火車站的後年開通,甌南大橋把鰲江、水頭鎮和蒼南縣龍港連為一體,對整片區域也起到很大推動作用。雖然,2004年前我縣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已累計供應面積28.7134公頃,土地供應面積累計可建商品房43.0701萬平方米,而近年來實施開放人口政策,每年新增人口在0.4-0.5萬人,這里雖有經濟適用房供給,但還不能滿足。因此,急需加大住宅區建設,我縣房地產業住宅投資空間仍未達到飽和。
3、我縣規劃與人口發展的購房需求量將持續增長,給我縣房地產業提供發展真實需求。2003年,我縣戶籍人口為84.1萬人,暫住人口3.83萬人。根據我縣有關規劃資料,規劃近期2005年戶籍人口為85.88萬人,遠期2010年戶籍人口為88.41萬人。目前,隨著該縣招商引資,暫住人口不斷湧入,以及失地農民轉為非農人口、引進人才等因素,該縣以後幾年人口增長情況,城鎮總人口以每年4000-5000人速度增長,其中非農人口增量為每年3000-4000人,暫住人口為每年200-300人。
(1)新增城鎮人口住房需求
根據城鎮人口預測,按照統一公式可以計算出新增城鎮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P1=W1·N+W2·R·F·N
式中:P1: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W1:新增人口中非農人口增量
N:新增人口人均建築面積(按人均30平方米取值)
W2:新增人口中暫住人口增量
R:暫住人口中經商、辦廠及咨詢服務等收入比較高具有購房能力的人群比例(估計在9%左右)
F:暫住人口中具有購房能力的人群實際可能購房比例按5%計算得出每年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2004年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P=0.34×30+0.03×9%×5%×30=10.2041(萬平方米)
2005年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P=0.4×30+0.03×9%×5%×30=12.0041(萬平方米)
2006年新增人口住房需求總量:
P=0.3×30+0.02×9%×5%×30=9.0027(萬平方米)
(2)經濟發展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對商品房的需求
由於目前我縣居住在老城區的房屋都是落地房,根據2003年我縣統計年鑒里數據顯示本年我縣城鎮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為35.9平方米,居住水平應該屬於中等水平。但隨著經濟發展及收入的增加,人們對改善居住條件的願望也隨之強烈,必然購買新房換舊房,參照國際經驗,如以非農業人口4萬戶為基數,按每年每戶增加1平方米計算,年需求量為4萬平方米左右。
(3)投資對商品房的需求
由於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功能,一定數量的投資需求是必然存在的。近年來,有相當數量的社會閑置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一大部分人都成了「炒房一族」,其手頭上房屋基本上有2至3套,但根據當前房地產市場低入住率,一旦可以賺錢,基本上都會出售。再加上近幾年以前外出經商的人回鄉投資房地產等因素,估計在我縣投資對商品房的需求量,佔新增城鎮人口住房需求、經濟發展居民改善居住條件對商品房的需求總和的30%左右。總之,從目前土地供應狀況與未來市場需求分析,今後房地產市場將會更加完善和成熟,住房消費將會更趨理性。
H. 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錄 ... 1
綜 述 ... 5
1. 前言 ... 5
2.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研究方法簡介 ... 7
2.1 研究背景說明 ... 7
2.2 抉策地產研究指標體系說明 ... 8
3. 名詞定義 ... 9
4.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新建商品房供需監測模型簡介 ... 10
5.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常規研究延伸服務 ... 11
摘 要 ... 12
第一節 市場容量分析 ... 13
1. 2004 年三季度南京市房地產市場容量分析 ... 13
1.1 拆遷產生的購房需求比例降低 ... 13
1.2 改善住宅條件是目前購房需求的主體構成,增幅較大 ... 15
1.3 投資購房比例基本平穩 ... 15
1.4 結婚購房比例保持穩定 ... 15
1.5 城市化進程中產生購房需求增速平穩 ... 16
2. 南京房地產市場需求特徵分析 ... 16
3. 2004 年 1-9 月房地產市場交易狀況分析 ... 16
3.1 新建商品房交易情況 ... 16
3.2 2004 年 1-9 月存量房、經濟適用房的交易情況 ... 17
3.3 2004 年上半年及三季度未實現的需求分析 ... 17
4. 2004 年三季度需求結構分析 ... 18
4.1 各片區的需求結構分析及季度變化情況 ... 18
4.2 價格層次需求結構分析及季度變化情況 ... 19
4.3 樓型層次需求結構分析及季度變化情況 ... 20
4.4 戶型層次需求結構分析 ... 21
第二節 產品結構分析 ... 23
1. 2004 年三季度市場供給狀況 ... 23
1.1 2004 年 1-9 月全國及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總量 ... 23
1.2 南京市 2004 年三季度房地產開發投資狀況 ... 23
2. 南京市 2004 年三季度南京市土地供應狀況 ... 25
3. 南京市 2004 年三季度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供給狀況 ... 26
4. 南京市 2004 年三季度南京市商品房供應情況 ... 26
4.1 2004 年三季度商品房總體供需狀況 ... 26
4.2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供應總量 ... 26
4.3 分結構的新建商品房供需平衡狀況 ... 27
4.3.1 分片區的新建商品房供需分析 ... 27
4.3.2 分價格層次的供需分析 ... 28
4.3.3 分樓型的供需狀況 ... 28
5.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供應狀況 ... 29
5.1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供應總量 ... 29
5.2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供給狀況分析 ... 29
5.2.1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分片區供應狀況 ... 29
5.2.2 2004 年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分物業供應狀況 ... 30
5.3 2004 年三、四季度南京市新建商品房供應狀況對比 ... 31
5.3.1 分區域市場供給比較 ... 31
5.3.2 分物業類型市場供給比較 ... 32
第三節 價格研究 ... 33
1. 供給價格水平分析 ... 33
1.1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南京 70 典型樓盤價格指數 ... 33
1.1.1 2004 年 10 月抉策南京 70 典型樓盤價格總指數表 ... 33
1.1.2 2004 年 10 月抉策地產南京 70 典型樓盤指數分區指數表 ... 34
1.1.3 2004 年 10 月抉策地產南京 70 典型樓盤指數分物業指數表 ... 34
1.2 新建商品房價格水平分析 ... 35
1.3 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水平分析 ... 36
1.4 分物業新建商品房價格水平分析 ... 37
1.5 經濟適用房價格水平分析 ... 38
1.6 存量房價格水平分析 ... 39
1.7 南京市租賃行情分析 ... 39
1.8 土地價格水平分析 ... 40
2. 2004 年上半年南京商品房價格變動因素及相關分析 ... 41
2.1 供需比例失衡對房價的影響 ... 41
2.1.1 2004 年三季度商品房供需狀況對房價漲幅的影響分析 ... 41
2.1.2 價格層次供需矛盾對南京市商品房價格的影響 ... 41
2.2 經濟發展與消費能力增長支撐南京房價 ... 42
2.3 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對房價的影響 ... 42
2.4 宏觀金融政策對房價的影響 ... 42
2.5 行業的互動效應帶動房價上漲 ... 43
2.6 商品房直接成本帶動房價上漲 ... 43
2.7 城市化進程加快,帶動房價上漲 ... 44
2.8 開發商追求高利潤使得房價增長 ... 45
2.9 2005 年南京商品房房價趨勢性分析 ... 45
第四節 消費者調查 ... 46
1. 研究背景 ... 46
2. 研究說明 ... 46
2.1 樣本特徵 ... 46
2.2 樣本量 ... 46
2.3 數據的質量控制 ... 46
2.4 研究方法 ... 47
2.5 主要研究指標 ... 47
2.6 調研內容 ... 47
3. 意向購房者的基本特徵 ... 47
3.1 潛在購房者年齡結構 ... 47
3.2 潛在購房者的家庭結構 ... 48
3.3 潛在購房者的家庭收入情況 ... 49
3.4 潛在購房者的受教育程度 ... 49
4. 意向購房者的居住現狀 ... 50
4.1 現有住房的獲得方式 ... 50
4.2 現有住房的居住面積和戶型 ... 51
5. 潛在消費者的購房偏好 ... 52
5.1 潛在消費者對購房區域的偏好 ... 52
5.2 潛在消費者對購房面積的偏好 ... 53
5.2.1 潛在消費者對面積偏好與上季度的對比分析 ... 53
5.2.2 三季度潛在消費者對總面積及各個功能房間面積的偏好 ... 53
5.3 潛在消費者對樓型的偏好 ... 54
5.4 潛在消費者對戶型的偏好 ... 55
5.5 潛在消費者的意向面積與意向戶型的交叉分析 ... 56
5.6 潛在消費者在同等建築面積下對建築結構的偏好 ... 56
5.7 潛在消費者對配套中最看重的三個因素 ... 57
5.8 潛在消費者購買目的分析 ... 58
6. 購買方式與購買力分析 ... 58
6.1 潛在消費者可以承受的最高單價 ... 58
6.2 潛在消費者可以承受的最高總價 ... 59
6.3 付款方式 ... 60
6.4 對潛在消費者心理房價的測試 ... 61
7. 潛在購房者的媒介影響度 ... 61
7.1 潛在購房者的信息獲取途徑 ... 61
7.1.1 房產信息獲取途徑在消費者中的分布 ... 61
7.1.2 報紙媒體 ... 62
7.1.3 網路媒體 ... 62
7.2 印象最深的房產廣告的主題描述及樓盤的提及率分析 ... 63
7.3 媒介對意向購房者的決策過程的影響程度 ... 64
第五節 生活指數評價 ... 65
1. 生活指數評價 ... 65
1.1 區域生活指數模型 ... 65
1.2 應用與測評結果 ... 66
2. 典型樓盤生活指數評價 ... 67
2.1 典型樓盤生活指數模型 ... 67
2.2 應用與測評結果 ... 69
3. 典型樓盤性價比分析 ... 69
4.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生活指數專項研究 ... 70
4.1 《抉策地產典型樓盤生活指數及性價比綜合分析報告》 ... 70
4.2 《抉策地產樓盤項目前期定位研究》 ... 70
4.3 《抉策地產市場吸納與性價比定價模型》 ... 70
第六節 媒體監測與研究 ... 71
1. 2004 年三季度南京房地產平面廣告投放監測 ... 71
1.1 樓盤報紙平面廣告投放總量、排名及投放頻率 ... 71
1.2 分區域投放量統計 ... 73
1.3 分物業類型投放量統計 ... 74
1.4 開發商投放量統計 ... 74
1.5 報紙平面媒體房地產廣告總量統計 ... 75
2. 2004 年三季度南京房地產網路廣告監測分析 ... 76
3. 2004 年三季度南京市房地廣告營銷主題與促銷活動分析 ... 77
3.1 房地產營銷主題分析 ... 77
3.2 其它促銷活動分析 ... 79
4. 結合消費者調查的媒體影響度分析 ... 80
4.1 購房者媒體偏好分析 ... 80
4.2 各類型媒體廣告對購房者決策的影響度 ... 81
4.3 典型樓盤廣告策略淺析 ... 82
4.3.1 2004 年三季度順馳濱江奧城報紙平面廣告投放總量與頻率 ... 82
4.3.2 2004 年順馳濱江奧城廣告報紙組合 ... 82
4.3.3 2004 年順馳濱江奧城報紙平面廣告及網路廣告投放分析 ... 83
4.3.4 順馳濱江奧城的廣告意境及營銷主題分析 ... 83
5. 抉策地產研究中心營銷監測產品簡介 ... 84
5.1 競爭對手 SWOT 分析 ... 84
5.2 2003~2004 南京市主要樓盤廣告營銷主題變化及分析 ... 85
結 語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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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流程 銷售策劃 銷售方案
項目定位 項目策劃 項目管理
項目研究 項目分析 項目流程
市場定位 定位策略 定位分析
定價策略 定價方案 定價策劃
開盤方案 開盤流程 開盤策劃
活動策劃 活動方案 推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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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策略 廣告策略 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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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求有關土地流轉方面的調查問卷!
1.土地流轉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
2.是對他的改革
世華財訊經濟學家厲以寧表示,改革城鄉二元體制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任務。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二元體制的主要標志,但僅僅走向城鄉戶籍一元化,還不足以消除加速城鎮化的體制障礙,應採取措施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流轉。
在近日舉辦的第十屆北大光華新年論壇上,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指出,計劃經濟體制有兩個重要支柱:一是政企不分、產權不明的國有企業體制;二是城鄉分割、限制城鄉生產要素流動的城鄉二元體制。這兩個支柱支撐著計劃經濟的存在和運轉。從1985年至今,國有企業體制一直不斷地進行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現在,改革城鄉二元體制則成為結束計劃經濟體制、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任務。
厲以寧認為,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二元體制的主要標志,但僅僅走向城鄉戶籍一元化,還不足以消除農民進城和加速城鎮化的體制障礙。需要盡快採取措施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只要承包土地的使用權流轉起來,農村土地承包制的局限性就可以大大減少,只要城鎮吸納農村人口的能力增大,城鎮建設配套工作基本上能夠適應城鎮人口增加後的新情況,城鎮化速度也會加快。
有專家表示,土地和其他要素一樣,自由流轉總能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並能反過來促進勞動力要素的流動和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姚洋的實證研究表明,限制土地交易權對土地產出率有負面影響,其影響途徑是降低要素配置效率和減少農戶對土地的長期投入。
對於如何促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問題,厲以寧認為,為避免農村社會的巨大動盪,維持社會穩定,必須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也就是說,農村承包制不能改變。在這個前提下,重點應該放在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上。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按自願有償原則採取轉包、租賃、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甚至可以將土地存入銀行或信用社以獲取利息;對於宅基地及其上的住宅,應該允許農民用其置換城鎮的住宅、誠鎮戶口及城鎮低保。
厲以寧強調,應該允許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這有利於提高農民收入,便於農民及其家屬進城工作、生活,並可以使城鎮化有序、加速進行。抵押的較好做法是組建「土地銀行」之類的農村金融機構,或容許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或鄉鎮銀行兼營農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包括上面的房屋)的抵押業務。此外,需建立農村保險、農業保險,既是對農民土地抵押行為的有力支持,也是農民增產增收的保證之一。
對於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院長周建春認為,這是中國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國城鄉土地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有利於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減少建設用地增量增加、完善城鎮土地市場並能體現集體土地的財產權性質。當前中國除個別地區在近幾年對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有所規范外,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的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的流轉一直在自發、無序地進行。
對此,周建春建議,其一,除國家非盈利性公益事業用地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先征為國有外,其它類型的土地都應允許在不改變集體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進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其二,在地域上不作劃分,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城鎮,無論是城市規劃區內還是規劃區外,都可進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其三,在形式上,可以因企業破產、兼並等原因而流轉,也可以直接轉讓、出租、抵押、以地入股和合作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