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從法制監管自律規范方面談談我國發展中的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法治包含自律規范和自律監管,法治化包含著藉助自律實現的法治狀態。證券市場自律分為有組織的自律和社會約束兩種形態。有組織的自律,是自律組織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通過簽署和執行組織章程或者協議等方式,憑借自律組織成員賦予的適當權力,對自律組織成員及相關當事人參與證券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處理的管理行為。社會約束則是抽象自律。社會約束不依賴於既存的法定自律組織,但卻發揮著約束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功能。
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程度遠低於我國經濟的整體市場化水平。尤其是在基礎性法律制度建設相對落後的背景下,政府監管成為最主要的證券市場監管手段,行政權力成為證券市場秩序的主宰。隨著市場化和法治化進程發展,政府監管理念及手段都有必要適當調整。
我國上世紀90年代初期創建的證券市場,帶有明顯的嵌入式和探索式特徵,其最初創設目的是為了緩解企業面臨的資金短缺,故而缺乏對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建立健康市場秩序的充分關注。證券市場功能定位存在偏差,無法合理地平衡發行人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經濟及社會正處於轉型期,誠信尚未成為市場參與者的基本價值觀;證券立法過於簡約,法治建設未被當作發展證券市場的基礎性工作,上述情形成為誘發證券欺詐案件的重要原因。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歷史和實踐證明,誠信是現代人類社會的最基本行為准則,背棄誠信不僅會摧毀證券市場和經濟秩序,更會將中華民族帶入泥潭。
證券市場誠信的制度價值
誠信試圖以抽象語言來表達人類依存關系的共性,即信任、善意、利他。在傳統民商法領域,誠信曾表現出濃厚的道德化、內在化和主觀化色彩。但自康德時代以後,法律與道德開始分離,在觀念上逐漸造成了法治與誠信、法律與道德的某種對立。在現代商業社會,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業活動的原動力,商業因素對誠信傳統內涵產生重大影響,誠信法則被注入多元化價值觀念。
證券市場出現後,誠信法則的內涵發生了更大變化。一方面,證券市場已經逐漸擺脫了個體成員相互之間給予的、以情感和社會道德為基礎的誠信法則,失去了自然人所獨具的誠信觀念,轉而尋求各類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均衡以及和睦相處,個體誠信逐漸發展成為更廣泛的社會誠信或者整體誠信;另一方面,證券市場開始以標准化和定型化形式展現誠信法則的抽象內涵,從而有別於以宗教、情感等方式約束的個別化誠信法則,逐漸轉化為更外在的法律規則。
誠信是一種穩定的產權、經濟和社會秩序。社會成員普遍遵從誠信原則,交易當事人即對其可控制的資源有了可靠、明晰的權利邊界,也能事先確知其付出所能獲得的合理回報。如果交易系當事人自願達成,社會也樂見其成。如果當事人失去誠信,無論是有預謀的欺詐還是隨機性的見利忘義,都將破壞對方當事人的正常期待。尤其是失信現象普遍化後,當事人為完成交易,就不得不採取各種措施加強自身利益保護,尋求各種保證和保險,棄遠期交易而采現貨交易。交易成本隨即提高,避險工具失靈,交易效率隨之放緩,風險日益放大,正常交易秩序將難以維持,各方參與者也將失去交易安全與效率。
誠實守信是行為規則,也是一種文化和道德,更是國家、企業和投資者的財富。證券市場誠信機制的最重要環節,就是建立起投資者對證券市場長期發展的信心。只有投資者對證券市場長期發展充滿信心,才能促成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才能對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如果證券市場沒有達到足夠的誠信程度,如果證券市場運行基礎無法讓人放心,證券市場不會給投資者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投資者的參與就將十分有限,證券市場發展也不會深入,證券市場也就難以發揮出應有的積極作用。因此,加強誠信和法治建設是發展證券市場的基礎工作,也是保護和加強國家財產效能的重要手段。
證券市場誠信危機的制度誘因
在經濟轉型時期,我國證券市場參與者尚未形成適應新興市場特點的整體價值觀念。誠信缺失僅屬現象,制度缺位才是根本。藉助制度缺位形成的不公平交易秩序,失信者得以謀取好處,這是證券市場誠信缺失的根源所在。
1、誠信缺失的認定標准缺位。
誠信缺失可分為法律性誠信缺失和道德性誠信缺失,健全的法治體系必須兼顧法律性和道德性誠信缺失。國家制定法只能約束情節較重的失信行為,無法直接約束道德性誠信缺失。但若對道德性誠信缺失疏於管束,就極可能醞釀出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社會糾錯成本必然提高。在完善國家制定法時,我國應當堵塞道德教化和自律規范方面的漏洞,藉助自律監管的柔性手段,彌補強行法過於剛性的弱點。我國現有自律組織多產生並依賴於行政監管,缺乏自律監管的主動性,自律監管中過度依賴國家制定法的剛性規則。這不僅會降低自律監管的獨立性和功效,還會將違法與誠信缺失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為混淆起來。
2、信息披露制度適用的局限。
透明度是投資者最為依賴的投資要素,市場信息充分透明,投資者才願意投資證券,也才發生投資者自己承擔投資風險問題。我國證券市場欺詐案件或多或少地與信息透明度直接相關,但強制信息披露制度存在自身局限性,不能隨意誇大其制度功效。強制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義務人全面履行重大信息的披露義務,但重大性是經驗主義的產物,實證法無法清晰、准確和無遺漏地界定重大性的外延。同時,公司管理層總是試圖借保守公司秘密和降低成本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對抗或者減緩強制信息披露義務,很少願意主動披露與證券價格相關的公司信息。強制信息披露的成本付出與投資者保護之間的矛盾始終存在,立法者不得不在兩者間求得某種平衡。此外,強制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適用於上市公司,無法全面覆蓋證券市場各個角落,其約束功能或多或少地受到限制。
3、公司治理機制的制度缺陷。
如何約束公司控制股東和管理層行為是我國公司治理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在我國現有股權結構中,控制股東占據著極優越地位。我國公司法實際奉行著股東會中心主義觀念,在多數決定原則支配下,股東會中心主義事實上演繹成為控股股東中心主義。控制股東並未滿足於控股地位,始終抱有直接參與公司事務、最大限度擴張自己領地的沖動。在控制股東無所控制和制約時,它們很容易為追求自身最大利益而犧牲公眾股東利益。在現有公司法結構下,公司董事會已成為控制股東濫用職權的手段。公司董事並不完全是上市公司本身的董事,而是充當著控制股東的代理人。在控制股東和公司董事事實上結為一體的情況下,在控制股東得以藉此謀取額外利益時,控制股東追求利益最大化動機就表現得最為張揚。這必然導致控制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矛盾,和諧的公司秩序就容易被打破,失信狀況在所難免。
4、中介機構的安全防護機制失靈。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和資產評估師是最受尊重的從業人員,相關機構則是被公認為最有信用的機構,也是投資者最為倚重的專業機構。它們憑借自己職業和專業博取了投資者信賴,但卻介入、參與或者幫助上市公司失信,這對投資者更具殺傷力。中介機構失信的隱蔽性強,後果更為嚴重,內部控制是消除中介機構風險的最主要手段。我們認為,公司制組織形式難以適合中介服務業特點。證券中介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承辦人員的經驗、素質、敬業和協調能力實質性地決定著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在合夥制組織形式下,承辦人和合夥人要對所提供的服務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這種加重責任機制將迫使合夥人及承辦人竭盡全力提供優質服務,盡力避免服務中出現差錯。但在公司制形式下,公司是對外承擔責任的最終當事人,股東無須直接承擔法律責任,管理者亦僅以失職為由而承擔管理責任,承辦人員履行職務出現的差錯、疏忽和失職,在法律上歸結於公司承擔。公司制已成為個人責任的防護牆,難免誘發承辦人員出現懈怠、失職甚至與違法者的協作。
證券市場秩序的法治化
法律規范的體系化和透明化是法治化的基礎。根據法律體系化要求,國家制定法以及在國家制定法支配下的自律規范,均應納入法治化范疇,不能低估或排斥自律規范的積極作用。根據法律規范透明化要求,任何約束證券市場關系的行為規范均應公諸於眾,監管者不得以內部規則約束行為人,更不得隨意發布具有溯及既往的規范性文件。法治約束力最終體現為,無論行為人內心是否高尚,無論行為人是否蔑視法治,但任何人都不能違背法治標准,這就基本滿足國家對現實社會關系的實際約束。在利益最大化驅使下的現代證券市場中,單純啟迪行為人誠實守信顯然不足,必須藉助法治手段善加調控。
1、證券市場法治與誠信的內在統一性。
誠信與法治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誠信是證券市場的基石,遵循誠信將會極大地降低交易成本,實現證券市場的公平和公正,推進投資者利益保護,促進社會和市場秩序和諧有序。然而,誠信具有抽象化特徵,為了充分發揮誠信機制的調控功能,誠信必須以法治形式外在化,誠信遂與法治形成密不可分的關系。現代文明社會中,法治包裹著誠實守信的實質內容,法治則作為誠信的具體表達方式,兩者構成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不能將誠信與法治對立起來。
法治作為體系化概念,非由國家制定法作為唯一元素,更不局限於政府監管,自律規范和自律監管同樣是法治化要素。實現證券市場法治化目標,必須依賴國家制定法和自律規范等多種手段。一方面,必須兼顧國家制定法和自律規范。現代法治結構下,國家制定法只是組成要素之一,與國家立法精神相一致的自律規范同樣構成現代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將法治單純地理解為依照國家制定法行事,而應同時將自律規范納入法治化體系。另一方面,必須兼顧國家監管與社會監管。我國證券市場是藉助政府力量推動建立起來的,與英美等國證券市場迥然不同,客觀上形成了以行政監管為基本特徵的監管體系。證券法施行後,伴隨著集中統一監管代替了分散監管,政府監管大大加強,事實上形成了政府監管機構獨家監管局面,立法機關、人民法院、自律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監管要素未能發揮市場監管職能。我們認為,集中監管不應排斥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對證券市場的間接監管,政府監管權力過於集中,有悖於現代法治分權制衡和司法監督的原則,也難以適應證券市場誠信建設的需要,同時還會給證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帶來隱患。
2、穩定的市場預期是法治化的現實基礎。
立法者和監管者應鼓勵各方參與者從投資中獲得正當利益。在長期與短期利益的權衡之間,立法者應鼓勵市場參與者追求長期利益,而不是短期投機利益。當我們試圖遏制市場參與者過度追求短期利益的投機和失信行為時,就必須給予市場參與者取得長期利益回報的穩定預期。我國證券市場制度及變革具有很強的外生性,從而導致了政策的不確定性及制度的易變性,影響了人們建立起對市場的正常預期。我們認為,誠信是一種長期利益回報機制,立法者和政府必須給予人們以獲得長期回報的信心。
在宏觀層面,長期回報預期只能建立在證券市場的市場化基礎上。證券市場化程度較低,按市場規律預期未來發展的可能性也將降低,不確定因素相應增加,參與者信心必然受到影響。我國證券市場化程度較低,行政化色彩較濃,這給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未來帶來極大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證券市場的非市場化色彩越重,消除誠信缺失的難度越大。
在微觀層面上,我國證券市場的非市場化主要體現在證券發行控制和股權分置等方面。上述現象都是我國證券市場特有的,國外也無成熟方案可供參考。投資者普遍感到解決問題的步驟正在逐漸加快,但無法判斷解決方案的內容,這直接導致了市場參與者隊伍的分化。有的參與者退出股市以迴避風險,有些參與者則選擇更激烈的投機。短期行為無須考慮誠信,只要能夠最快地變現,只要能夠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足以完成交易。
國家應當通過構建長期的誠信體制,使得誠信者能夠確切地知道今天的誠信會換來明天的財富。加快證券市場的市場化進程,增強投資者及各方參與者的未來預期,是我國證券市場消除誠信缺失的基本手段。懲罰失信者固然能夠解決部分失信問題,但不能鏟除失信生存的土壤。
完善證券市場誠信建設五大對策
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程度遠低於我國經濟的整體市場化水平。尤其是在基礎性法律制度建設相對落後的背景下,政府監管成為最主要的證券市場監管手段,行政權力成為證券市場秩序的主宰。隨著市場化和法治化進程發展,政府監管理念及手段都有必要適當調整。
1、建立完善的失信發現機制。
發現問題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揭示失信是懲戒失信的最好辦法。在現有體系下,存在著過分強調政府監管者發現功能,忽視自律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發現功能的問題。如果發現機制不完整,失信情形就容易隱藏下來,長期積累起來的失信,必然會在某個臨界點最終爆發出來並引起更大的社會動盪,從根本上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誠信秩序。應當在尊重政府監管者職能的基礎上,充分尊重其他社會組織的發現功能,發掘更多的失信發現渠道和監管渠道。人民法院應當擇時修改相關司法解釋,放鬆對投資者訴訟的限制,使得投資者和人民法院都能發揮失信發現和監管職能。同時,還應鼓勵和支持組建投資者利益保護組織,通過社會力量發現失信行為,收窄失信者的生存空間,鼓勵誠實守信者。此外,還應發揮新聞媒體和各類研究機構的獨特發現功能,豐富各類社會發現渠道。
2、鼓勵按照無限責任形式組建中介機構。
國外早期中介組織主要採取無限責任的組織形式,即使是證券公司也更多地具有象徵性意義,經紀人及業務承辦人個人素質及業務能力的高低往往是辦理證券業務的決定性因素。證券是特殊的信息產品,中介機構及人員的素質、職業和勤勉是影響到證券品質的重要因素。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不盡責、無經驗或者與上市公司成員形成個人友誼,外部因素就會左右或者影響專業人員的專業判斷,甚至出現因個人友誼而幫助企業造假的情形。證券發行中推行保薦代表人制度,初步顯現出加強專業人員個人責任的趨向,其運行效果與無限責任組織形式相似。我們認為,有必要修改公司法及證券法,允許成立無限責任形式的中介組織。
3、建立控制股東誠信義務制度。
股東有限責任即指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或者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在我國,將股東有限責任與現代企業制度絕對地聯系起來的觀點相當普遍。但反思證券市場誠信缺失狀況時,我們注意到誠信缺失與股東有限責任規則的過度運用存在著某種內在關系。有限責任制度希望通過限制投資者風險來鼓勵投資,但派生於多數決定原則,卻附帶地出現了控制股東濫用控制地位、損害上市公司及投資者利益的惡性案件。我們認為,誠實信用是與濫用權利直接相關的邏輯概念,適當限制控制股東的表決權和事務參與權,強調控制股東誠信義務在理論上是合理的,在實踐上是公允的,亦有國外立法及司法實踐的支持。
4、建立公司管理者個人責任追究制度。
公司作為擬制的法律主體,具有阻隔投資者、管理者和相對人責任的功能,但卻難以避免管理者以公司之名、行個人背信棄義之實的情形。實證顯示,公司誠信缺失與公司管理者誠信缺失緊密相連,把失信標簽一概釘在公司身上,有時並不準確,失信的管理者根本無法把公司變成遵守誠信的楷模。讓背信的投資者和管理者承擔個人失信責任,是阻遏公司失信的重要手段。美國SOX法案要求上市公司的CEO以及CFO承擔個人責任,重新構造出了董事職務行為與個人責任之間的關系,強化了公司管理者的個人責任。管理層承擔責任有代人受過之嫌,但卻保證了數量眾多的投資者獲得了安全,投資者與公司及管理層之間的關系重新求得平衡。我們建議借鑒美國SOX法案,要求失職公司的董事和管理者對公司失信承擔單獨或者連帶責任。
5、建立失信者信用記錄制度。
誠實守信本是長期財富,長期累積誠實守信,總會在未來換取報償;敗德失信不僅傷人害己,還會破壞、損傷社會秩序。失信者不僅應對背信棄義承擔現實責任,還要承擔長期利益損失。如果只追究失信者的現實責任而無長期責任機制,失信者就難以感受到未來的長期利益損傷,繼續背信棄義。失信者信用記錄是一種長期約束和制裁機制。我國已開始採用現金分紅與配股資格掛鉤、信用評級制度、暫停保薦人資格等,實質上具有擴張信用的功能。這種被稱之為一時失信、處處受制的做法略顯殘酷,但對那些並未洗心革面者是有效的,對誠實守信的實踐者是公允的,對促進社會交易安全和良好社會價值觀念來說,是有益無害的。
或許是歷史原因所致,我國證券法治建設向來存在著打補丁情形。某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採取簡單的禁止或者限制措施。這種辦法可能短期奏效,但長此以往,很容易出現新舊規則之間的沖突與矛盾,進而影響到法律規則體系的整體效用。我們認為,宣揚誠信、整體考量、加強法制、防微杜漸,是建立我國證券市場法治秩序的基本出發點,只有建立起嚴謹周密的證券市場規則體系,才能有效地抵禦失信及其引發的危機。
證券市場自律與法治關系
證券市場法治包含自律規范和自律監管,法治化包含著藉助自律實現的法治狀態。證券市場自律分為有組織的自律和社會約束兩種形態。有組織的自律,是自律組織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通過簽署和執行組織章程或者協議等方式,憑借自律組織成員賦予的適當權力,對自律組織成員及相關當事人參與證券發行、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處理的管理行為。社會約束則是抽象自律,其他社會組織在法律允許限度內合理地,採取影響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各種督促措施,以補充自律監管不足。社會約束不依賴於既存的法定自律組織,但卻發揮著約束證券市場參與者的功能。
一、自律監管的優勢
城市交通道路交叉口會設立紅、黃、藍(綠)三種信號燈。藍(綠)燈表示可以通行,這是對符合規則者提出的告示,相當於說明證券參與者在守法經營;黃燈則表示等候,是提醒人們下面是禁行的紅燈,發揮著自律監管的職能。紅燈相當於法律底線,逾越限制,就構成違法並將受到處罰。政府監管、自律監管和社會約束機制呈現同樣的梯級效力關系,司法及行政監管效力最高,自律監管效力次之,最後才是社會約束機制的效力。在某種意義上,社會約束機制更接近於道德約束機制。即使行為失當者受到社會的消極評價,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自律規范,也就無法受到明確的行為約束。
自律監管屬於民事監管,主要根據自律組織章程、交易規則、紀律規則及相關協議而啟動。自律組織在向市場參與者提供服務時,很自然地附著在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的各層面,這使得自律監管具有全面監管、專業監管、深度監管、柔性監管和預防性監管的功能屬性。勸告、警告、譴責等措施是自律組織慣常採取的過渡性監管措施,並以自律組織行使對成員的開除處分作為最有效的措施,通過開除會員資格或取消上市資格,迫使自律組織成員遵守自律組織的約束規則。柔性監管是自律監管的固有屬性,也是自律監管區別於政府監管的重要特徵,這使得自律組織有可能對被監管者實施差別待遇,從而使得自律組織能夠更好地發揮鼓勵誠信和懲戒失信的監管作用。
二、政府監管的局限性
法治社會要求政府執法透明化,這給新興市場國家的政府監管帶來了嚴峻挑戰。尤其伴隨著有限政府和依法行政的政府改革觀念深入人心,監管者稍有不慎,就難免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頻繁出現監管者應訴的案件,事實上又會動搖投資者對政府監管者監管能力的信心,並最終動搖著人們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市場行為多樣化特徵決定了這樣的基本判斷,國家制定法無法規范證券市場的多樣化行為,過度強調國家制定法的做法必將失敗。在國家制定法供給不足的情況下,應當鼓勵和充分發揮自律組織的監管職責。
明智的做法是,將自律監管與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合理安排雙方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權力與責任,構建一個分工明確、權責清晰的綜合性證券市場監管體制。在重新定位我國自律組織監管職權時,應考慮國外通常做法並結合我國證券市場特點,綜合考慮監管領域和監管手段兩方面內容,形成自律組織監管與政府監管的有機配合。在監管領域方面,我國應強化自律組織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推進公司治理機制的改善,並考慮將上市審核職權交給證券交易所。在監管手段方面,應加強監管處罰措施體系建設,研究制定處罰措施的實施程序,在現有法律結構下強化自律組織監管措施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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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場原油期貨價格每桶下降接近3美元(2005-08-18)
②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③ 我國的股票市場的功能應如何定位
國外的我不好講,國內的呢,還可以說說,認清中國股市的實質專,有利於引導散戶屬如何炒股。
1. 助力國企脫困。 (就是幫助那些虧損的國企圈到錢,比如中國中冶,中國建築這些爛貨,另外看看股市有多少是中字頭開頭的,有多少是大小國資委控股的)
2. 為社保基金牟利。 (社保虧空太大,就到股市上謀點錢花花。聽說過社保基金每次都是跑的最准,抄底最准么)
3. 為有門路的企業上市圈錢融資
④ 股票市場如何定位
你想怎麼定位?
1.市場的本質是一個融資的場所,和一般融資渠道的區別在於回它是股權投資!投答資者的錢不能從公司贖回,而只能在二級市場交易轉讓!
2.所謂定位就要找到目標,證券市場涉及的投資者和融資者及監管方,就要明確各方責權,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具體的:要保障投資者的投資有合理回報;防止融資者惡意融資;要加強監管力度,使監管公開化透明化
3.而中國的股市要做好的有這個幾個方面:對上市申請和摘牌的把關;對上市企業融資用途和季度報告的核實;防止二級市場過度投機活動,保護投資者利益不受損害!
4.簡單點說:保護投資者,監管上市企業和二級市場,建立健全管理體制
⑤ 結合中國證劵市場的歷史和現狀,闡述你對證劵市場功能定位的看法
證劵市場有債權來市場自 資本市場等 目前中國債券市場很小 期貨市場也不大 唯一比較大的就是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目前還停留在賭場階段 大的莊家互相對賭 精彩紛呈 散戶就是看運氣 永遠不可能拿到一手消息 目前的定位就是讓大的券商不至於天天閑著 有很多錢可以投到裡面 收益率並不是很高 目前大的券商 什麼中信證券等還是在地產方面獲利更豐厚
⑥ 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分析的論文怎麼寫啊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統風險是我國證券市場的主要風險 我國證券市場目前存在兩大風險: 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非系統風險是指因個別證券公司的特殊狀況造成的風險。如公司的業績不佳、財務狀況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罷工、公司領導人的更換、市場競爭中的失敗、派息不合理等。 由於各個上市公司的情況千差萬別,非系統風險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這類風險,可以通過證券組合來加以避免。 系統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因素給市場上所有的證券都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如宏觀經濟狀況的變化、國家稅法的變化、國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變化、世界能源狀況的改變都會使股票收益發生變動。由於這些風險來自企業外部,是單一證券無法抗拒和迴避的,它對所有企業的證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投資者不能通過多樣化投資分散掉,因此,這些風險又叫不可迴避風險或不可分散風險。 根據有關人士對我國上海證券市場風險的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在總風險中所佔的比例較大,平均值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統風險在總風險中所佔的比例都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僅為 30% 。由此可見,我國的股市與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別。 相反,系統風險在證券市場風險中所佔比例較大, 非系統性風險所佔比例較小, 這必然會導致通過投資多元化來分散和降低風險的空間極其有限,股市投資風險較大。回顧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短暫歷史,分析造成股市幾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證明我國證券市場的風險主要來自系統風險。 系統性風險包括政策風險、周期性波動風險、利率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就我國實際情況來看,最大的系統性風險主要來自政策風險。政策風險是指政府有關證券市場的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法規出台,引起證券市場的波動,從而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二、我國證券市場系統風險成因分析 有關部門過多地採用政策手段干預,加劇了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對於西方證券市場百年興衰發展史來說,且僅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還是一個新生的、不成熟的嬰兒。人們對證券市場發展的規律認識不足、各種法規體系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體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場競爭的無序性、信息的壟斷性以及運行方式的不規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單靠證券市場自身力量無法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運行,這就決定了政府必然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來干預市場,「政策市」即色彩很強。 由於監管層次單一,還沒有形成政府、證券業本身及社會等多個層次的監督體系,並且監管缺乏足夠的透明度,一般投資者事先很難預測股市政策變動的情況,從而造成很大的風險。(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場疾風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為政府政策、政府幹預、市場消息等人為因素的影響,引起股價上躥下跳,股價並沒有體現出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與財務指標等非系統因素的影響,其結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損失。從股市過去走勢與經濟發展不協調也可以證明這一點。這也是有關人士為什麼說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典型的、封閉的政策市場的原因)。 證券市場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統風險 一般而言, 證券市場有資源配置、企業融資、對資本資產的風險收益進行合理定價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資源配置功能。在我國由於證券市場不發達,對證券市場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幫助國有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國有企業籌資解困等。 正是過於強調了證券市場的籌資功能,忽略了證券市場的其它功能,導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進取,考慮更多的是怎樣索取,通過發新股、配股、增發新股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式,變著法向投資者圈錢,把股市圈來的錢當作免費大餐,投資者長期持有,不僅賺不到錢,還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斷盤剝圈錢。上市公司的短期行為雖然解決了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卻為日後再籌資以及股市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巨大的隱患,也加大了系統性風險。這就客觀上加大了系統風險。 退出機制不到位導致過度投機 近年來,在證券市場上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投資績優股賺不了錢,而投機垃圾股能賺到錢。原因在於大搞資產重組,實實在在出現了一些「烏鴉變鳳凰」的案例。正是在這種誘惑下,兩市大炒重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組成功的案例數量卻非常少,比例相當低。但暴炒的結果卻給投資者造成一種錯誤的理念,投資績優股賺不了錢,投機垃圾股能賺大錢。 正是因為退出機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虧損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謂的「殼資源」 價值,於是市場中很多早應摘牌的企業,不但沒有被市場淘汰,反而總能屢屢起死回生,成了「莊家的寵兒」。在新規定的退市和恢復上市辦法中,可以說寬松得不能再寬鬆了。 管理層不但給了虧損公司一年的寬限期, 而且同時又規定只要公司重組後盈利,就可以摘掉虧損的帽子,獲得重新籌資能力。正是新規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虧損一族大漲,其原因是投資者認為既然獲得寬限期,那麼必然能重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資產重組」上大賭一把,因此忽視了市場風險的存在。這其中的投機成分足可見一斑。這在客觀上損害了理性投資者的利益,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不再相信所謂的正確的投資理念,客觀上也誤導了人們對政府政策的理解。 購買垃圾股能賺錢的財富效應,使投資者認識趨同,紛紛轉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統風險越積越大。因此,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盡快實施退出機制,對大幅虧損股票要堅決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才能為股票市場朝著健康、理性的方向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查處不力,加劇了系統風險。 有關部門監管不嚴,盡管我們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條例,這對維護二十多年來股票市場的發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到,現行的法律和法規在實際貫徹執行方面還存在不足,執法力度還很不夠。主要表現在:現行的法律對於約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資承諾軟弱無力,使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基本上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如大慶聯誼利用財務公告誤導投資者,至今沒有受處罰;深華源公開違反會計准則做假帳,至今沒有被立案審查;億安科技、水仙股東起訴上交所和證監會,操縱股價造成投資者損失,管理層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態度等等。在此我們不討論責任的歸屬問題,而是分析產生這種結果的根源,這就是監管不嚴,查處不力。這樣,無論是上市公司, 還是投資者都無法在一個市場游戲規則健全,能夠完全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環境中參與交易,其結果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損害了資本市場的發展,加劇了系統風險。 因此, 我們必須從戰略高度上重視資本市場的法制建設問題。企業資金入市助長了股市過度上漲,1993 年證券市場資金准入的制度創新步伐明顯加快,允許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入市, 允許保險公司資金入市,允許券商的增資擴股資金、股票抵押貸款資金和從銀行拆借市場獲得資金入市,對於溝通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推動股市發展有積極的作用。但應看到,允許企業資金入市,可 以使資金面變得寬松,但如此寬松的一個負面效果在於投資者忽視股市的基本面風險,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資的同時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風險,不僅損害了大眾投資者的利益,而且也將自己的業績風險暴露在股市泡沫風險面前。 在實業投資前景不好、實際稅負較重、企業邊際利潤很小,而證券市場投資一級市場的投資收益率高達200%, 又幾乎沒有風險,二級市場投資風險目前也並不大的情況下,使證券投資對資金的吸引力遠遠大於實業投資。允許企業資金入市,為資金名正言順流入股市打開了方便之門。於是,很多貸款特別是一些大企業的貸款,只在企業內走上一圈,很快就進入市盈率可觀的股市。貸款資金用於「炒股」 雖金額並不太大, 但發生額卻不小。據測算,股票抵押貼現,券商透支,銀行融資,放大了系統風險數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來自戰略投資人,一些上市的實業公司甚至轉向資本運營公司,從價值創造者變成了價值評估者, 就是這種情況的最好證明。 由於受目前各種市場和市場因素的潛在影響,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在客觀上會導致新股發行市盈率過高,使上市公司獲得超額認購資金,這又使發行價走高成為必然趨勢。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為了獲得較多的募集資金,在招股說明書中空列項目,在得到資金後,又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則直接將 錢交給券商炒股票,助長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於難以處理超過計劃的那部分資金,出現募集資金被閑置浪費的現象,違背了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的初衷,也不利於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對社會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權結構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發行價越高,與非流通股的成本價相差越大,將來 國有股按市場價減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當市場機制不靈時,市場化就成了無政府化的代名詞。其結果是: 發行價高、上市首日開盤價高、上市首日換手率高的三高現象,使上市公司圈錢之風愈演愈烈, 二級市場失血狀況越來越嚴重。造成信息不對稱,加大了系統風險。 市場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為證券市場制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證券法規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我們國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並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極大地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發展。但相對於迅速發展起來的證券市場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對滯後,存在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 這主要表現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動性;信息披露的隨意性;信息披露的滯後性和不連慣性;信息披露的虛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規范性。由此造成投資者和投資者之間以及投資者和上市公司之間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內容的真假、時間上的先後不同對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價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斷。由於對新信息的產生及其客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很難預期,買賣雙方對證券產品的價值變化的判斷就很不確定,雙方信息的不對稱狀況十分容易引起價格操縱,導致證券產品價格的嚴重扭曲,由此造成證券市場上供求雙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機。 這一方面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證券市場的風險。 加大了系統風險。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 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要求上市公司是一個有國家法律保護的、制度嚴謹的分權——制衡體系,通過一系列委託代理關系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機制,維系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平衡。從目前情況來看,部分企業改制只不過是新瓶裝舊酒換個形式罷了。主要表現在: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國有資產所有者嚴重缺位,和由此產生的代理問題, 作為公司代理人的經理人員缺乏長期的激勵機制;股權結構畸形,難以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由於在我國的國有企業中,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經理人員三者之間的責、權、利制度安排難以規范和統一,其結果是,董事會形同虛設,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董事長和總經理一肩挑,行為不受監督和約束,甚至凌駕於董事會之上,獨斷專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上市公司與原有母體之間形分實合,在人員、資產、財務方面難分彼此,界限模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盡管是兩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但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由於其間千絲萬縷的聯系,資產、財務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筆糊塗帳,這就給了某些別有用心的大股東以可趁之機。如幸福實業 20億多萬元資產被集團私自拿去抵押,三年來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絕大多數擔保不要說沒經過董事會討論,甚至連董事會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與集團明明白白地實行了「三分開」,部分上市公司也難逃「搖錢樹 」的下 場。因為在多數公司仍然是「一股獨大」。 在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情況下,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難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將中小股東玩弄於鼓掌之間也就不足為奇了。 分析中國證券市場的種種系統性風險,我們不難發現,股票市場最大風險,不是莊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場交易規則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層重大政策出台時不能確保投資者同一時間獲知,導致上市公司與莊家相互勾結進行內幕交易,而監管部門不及時查處違規、涉嫌犯罪的行為所帶來的風險。投資者在一個 交易規則不健全的市場參與沒有完全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游戲, 其系統性風險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當然,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 統風險是在特定時期和環境條件下產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們不能因此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採取無為而治的態度。 事實上, 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⑦ 我國發展證券市場的作用
新中國的證券市場是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而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
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已初具規模。截至2002年8月底,我國境內外上市公司總數達1200多家,上市公司市價總值超過5萬億元,佔GDP的比重50%以上,證券基金近60隻,基金資產總規模超1000億元,累計股票融資總額達8300多億元,已開戶投資者數接近七千萬人。我國證券市場已經成為除日本外亞太區最大最有活力的證券市場之一。可以說,我們用十多年的時間就走完了西方發達國家證券市場上百年的歷史,為下一步完善市場建設,開創未來證券市場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證券市場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一個重要的有機組成部分,為我國的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首先,在過去十多年裡,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對我國國企改革和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它為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發展籌集了大量寶貴的資金,解決了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它促進和初步實現了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原有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通過上市的改制過程,轉變為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營高效的上市公司。同時,一大批大中型企業通過改制上市,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實踐中起到了先導和示範作用,積累了大量寶貴的經驗,為我國國有企業的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其次,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壯大已經成為資源配置的重要橋梁。一方面,企業上市的過程就是資源配置的過程。十多年來,一大批國家重點和鼓勵發展的、對產業升級換代有重要作用的國有企業成為優先扶持上市的對象,並成功地發行上市,充分發揮了證券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證券交易市場上,大量資金流向收益率高的行業和上市公司,企業價值得到了充分的體現。與此同時,證券市場上的兼並重組活動也日趨活躍和規范,使社會資源進一步向優勢領域和優勢企業集中。
在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一批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家通過證券市場獲得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1000多家上市公司不僅已經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的中堅力量,更在向世界一流企業的目標不斷加速前進。同時,在中國這一高儲蓄的國家,證券市場在引導資金從消費成為企業的投資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進一步加快了我國的資本積累速度。
第三,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有效地減輕了我國國有銀行的借貸壓力和經營風險。國有企業在"撥改貸"改革過程中,不少呆帳壞帳沉澱在國有銀行,加劇了銀行的經營風險。發展證券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化解了銀行系統的風險。據統計,境內股票融資額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經從1992年的0.62%增加到2001年的4.25%。境內股票籌資占銀行貸款增加額的比率從1993年的5.70%提高到18.43%。
與此同時,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證券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行業,對推動國民經濟增長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伴隨著市場的發展,一大批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等市場中介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並獲得了迅猛的發展,它們創造的價值已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的新興力量。
回眸過去,證券市場的發展有力地推動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成為我國先進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市場組織形式,在國民經濟中始終發揮著重要作用。放眼未來,我們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大膽開拓,進一步推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 牟永寧 楊大力)
⑧ 聯系實際闡述我國證券市場的功能
我國股票市場的主要功能就是為國企解困!!!就是說讓股市帶出錢來,解決國企的困難,看看上市公司經營好的有幾個呢?多數還是不大好!!這就是結果。也是你說的問題的根本!送你個小故事,博弈論中還有一個經典的故事,稱作「智豬博弈」。
故事的大意是,豬圈裡養了兩頭豬,一大一小,最有意思的是他們所待的豬圈很特別。四方型豬圈的一個角落裡有個食槽,但控制向食槽中投放食物的按鈕卻在對角位置。假設按一次鈕可以出7兩食物,如果大豬去按按鈕,小豬就可以在食槽邊先下嘴吃到4兩,而大豬因為跑過來晚了,只能吃到其中的3兩。而如果小豬去按按鈕,大豬會一嘴全包。它們的博弈策略情況如下:
面對上面的規則,結果會怎樣呢?不妨設身處地地為豬兒們想想。
很顯然,小豬的選擇自然是等待,而且是「死等」,否則只能是白忙乎。而大豬呢?不按就大家都沒得吃,所以只能去按按鈕。在這種規則下,最終的結果是,小豬在槽邊坐享其成,而原本處於優勢的大豬,卻不得不來回奔跑,為小豬服務,而自己還不如小豬吃到的多。真是好可憐哦!
在「智豬博弈」的情景中,大豬是占據比較優勢的,但是,由於小豬別無選擇,使得大豬為了自己能吃到食物,不得不辛勤忙碌,反而讓小豬搭了便車,而且比大豬還得意。這個博弈中的關鍵要素是豬圈的設計,即按按鈕的成本。
其實個股投資中也是有這種情形的。例如,當個股主力已經在底位買入大量股票後,他已經付出了相當的資金和時間成本,如果不拉抬就撤退,就等於接受虧損。所以,基於和大豬一樣的貪吃本能,只要大勢不是太糟糕,主力一般都會拉抬股價,以求實現吃進籌碼的增值。這時的中小散戶,就可以對該股追加資金,當一隻聰明的小豬,讓主力莊家給咱抬轎子。當然,這種股票的發覺並不容易,所以當小豬所需要忙碌的就是發現有這種情況存在的豬圈,並沖進去當聰明的小豬。
從散戶與莊家的策略選擇上看,這種博弈結果是有參考意義的。例如,對股票的操作是需要成本的,事先、事中和事後的信息處理都需要一定量的投入,如行業分析、個股調研、財務比較等等,一旦已經付出,機構投資者是不太甘心就此放棄的。而中小散戶,不太可能事先支付這些高額成本,更沒有資金控盤操作,因此只能採取小豬的等待策略。即在莊家重倉的股票里等著,莊家一定比散戶更著急。等到主力動手為自己覓食而主動出擊時,散戶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遺憾的是,股市中的機構們要比大豬們聰明的多,且不守本分,他們不會甘心為小豬們按按鈕。因此,他們會選擇破壞豬圈的規矩,甚至自己重新打造一個豬圈,比如把按鈕放在食槽旁邊,或者可以遙控,這樣小豬們就沒有機會了。例如,機構和上市公司串通,散布虛假的利空消息,這就類似於按按鈕前騙小豬離開食槽,好讓自己飽餐一頓。
股市中,散戶投資者與小豬的命運有相似之處,沒有能力承擔炒作成本,所以就應該充分利用資金靈活、成本低和不怕套的優勢,發現並選擇那些機構投資者已經或可能坐莊的股票,事先蹲點,等著大豬們為自己服務。由此也可看到,散戶和機構的博弈中,散戶並不是總沒有優勢的,關鍵是找到有大豬的那個圈兒,並等到對自己有利的豬圈規則形成時再進入。
⑨ 急求:我國證券市場現在存在的問題
總體來說中國的證券市場還很不成熟.首先是投資者還不成熟,投資理念與眼光以及心態與成熟都還差的很遠.其次是法律法規還不夠成熟,特別是有關部門的監管水平低級,對違規者的查處力度遠遠不夠.再次,政府對於證券市場的定位也有失誤,從而造成了一系列的歷史遺留問題,限制了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由於上述原因,中國證券市場一再讓投資者失望.但我們可以看到監管部門的水平在慢慢提高,證券市場也在一步步走向健康,相信中國證券市場會越來越好,會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