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解答這個關於招投標的 案例分析題!!!!急!!!
某職業技術學院新建一座技能實訓大樓,全部由政府投資建設。該項目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投資計劃,該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尚未完成及有關技術資料還未准備齊全。為使該項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建設單位決定對該項目進行邀請招標。因估計除本市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外,可能有外省企業參加投標,建設單位為使本市施工企業能夠具有投標優勢,控制外省的企業參加投標,在招標文件中做出要求投標企業近兩年應在本市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要求。建設單位於2008年6月5日向具備承擔該項目能力的A、B、C、D4家承包商發出投標邀請書,其中說明,6月10-11日在招標人後勤管理處基建室領取招標文件,6月22日17點為投標截止時間,該4家承包商均領取了招標文件。發放招標文件後,6月14日召開了招標預備會(答疑會),對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作了書面解答。6月16日,組織各投標單位進行了施工現場踏勘。6月22日17點前,上述4家投標單位都遞交了投標書。
問題:
(1)本項目是否具備施工招標的條件,進行施工招標的方式是否恰當?
(2)招標文件是否存在不妥之處,如果存在,有哪些?
(3)招標工作存在哪些不妥之處,正確的做法是什麼?
答案:
(1)本項目是否具備施工招標的條件,進行施工招標的方式是否恰當?
答:本項目不具備施工招標的條件,進行施工招標的方式不恰當。
原因分析:
①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尚未落實;
②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尚未完成及有關技術資料還未准備齊全;
③對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須採取公開招標方式。
(2)招標文件是否存在不妥之處,如果存在,有哪些?
答:招標文件存在不妥之處。主要有:採取本地保護主義,設定條件以限制外省的企業參加投標,在招標文件中做出要求投標企業近兩年應在本市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要求;沒有明確投標企業資格審查的方式、內容;未明確具體的評標辦法。
(3)招標工作存在哪些不妥之處,正確的做法是什麼?
答:應該採取公開方式招標;自發放招標文件到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招標預備會(答疑會),對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作了書面解答,但未向所有投標人送達書面答疑資料;未明確開標時間,即6月22日17點投標截止時間為開標時間。
『貳』 工程招投標案例分析題求教!!!!!哪位高手知道,請幫忙解決一下吧,謝謝啦
1、不正確,招標公告未在政府指定信息網路上進行發布,限制和排斥潛在的投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第16、18條規定。
2、B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在開標後(有效期內)保持有效,但在開標後提出的優惠條件是無效的。E投標人未提交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文件無效。F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在開標後(有效期內)保持有效,但在開標後第二天撒回投標文件是無效的。ACD一般情況下為有效。
3、開標後(有效期內)撒回投標文件是無效的,招標人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叄』 工程招投標案例分析題求教!!!!!
答:1、不正確,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在當在的政府采購網上發布公告,且工程項目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採用公開招標。
2、A、C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效,B投標人怎麼可以在開標後一天又提出降價,這是不合理的。D投標人沒有加蓋印章應該算廢標,這個就要看招標文件是怎麼規定的了。E投標人沒有聯會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該廢標。
3、F投標人在開過標後了怎麼還可以撤回投標文件呢?開標後撤回投標文件是違法行為。《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並書面通知招標采購單位。這些相關規定,已經授權遞交了投標文件的供應商,只可以在開標前撤回投標文件。法律沒有規定開標後可以撤回投標文件,任何一個遞交了投標文件的供應商,開標後都無權撤回投標文件。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後,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撤回,在投標截止時間後,不允許撤回,否則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並相應承擔其他違法違規責任。
『肆』 招投標分析題 大家幫忙做下 謝謝!!
招投標活動是程序法,它涉及面很廣,工程類有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等。權威教材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進行招投標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標資格是依法設立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商品買賣可以通過招投標。
希望採納
『伍』 工程招投標報價案例分析題 高分
圖紙 好象不能直接給施工單位吧
這個是肯定錯的: 提出按報價最低原則選擇1家施工承包單位
因為在評標過程中 不是看報價最低 而是 在有效標書中選擇最優方案
『陸』 招投標分析題 大家幫忙做下 謝謝!~!
答:1、該承包商採用了多方案報價法與突然降價法。
2、該項目招標存在以下問題:
A、承包商認為:「業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特別苛刻,且合同條款中規定每拖延一天工期罰合同價的1%0,」讓人不能接受的話,應該在招標答疑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由招標人給予書面答復,並通知所有的投標人,該答復成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標文件中按自己認為的合理工期進行投標,會被認為不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而遭受拒絕。
B、技術標與商務標分開封裝沒錯,但技術標密封袋上不能蓋公司公章和私章(法人或授權委託人私章),且不能在密封袋上做明顯標識,商務標則必須要蓋公司公章和私章(法人或授權委託人私章)。
C、商務標封口處、縫隙處、密封袋上均要加蓋投標人公章與法人或授權委託人私章,由項目經理簽字是錯誤的。
D、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提交的補充文件具有與投標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工作人員不應拒絕(這里不是兩份投標文件,後面提交的投標補充文件,同時提交兩份投標文件是要做廢標處理的)。
E、開標會由市招標辦的工作人員主持不妥,應由招標人主持。
F、開標前,市公證處人員對各投標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不妥,資質審查有兩種形式,一是資格預審,二是資格後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只有通過資格預審才允許投標,實行資格後審的,評標後再進行資格審查,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後審沒通過的,由第二中標候選人替補,以此類推。不管是資格預審還是資格後審都由招標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公證人主要起公證作用。
G、投標文件是否有效應由招標人或投標人代表檢查,主要檢查標書的密封性及蓋章是否符合要求。
『柒』 招投標案例分析
答:
1.不妥之處:
a.招標人對省內外的投標人提出不同要求。公平公正原則,不能故意排斥潛在投標人。
b.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與開標時間之間的間隔太長。時間長會可能導致不公平公正公開的懷疑。
c.標底復核時間太長。2000年時還不是使用的清單計價,那時招投標使用的是暗標底,即開標前投標人是不知道標底價的,投標人在開標後是可以提出異議或投訴,但審核、復合時間太長會導致許多滋生問題,比如投標文件有效期、投標保證金返回時間、投標人內部原因(項目經理有其他安排等)、招標人的工期問題等多方面。
d.招標人在省建委同意後確定某公示為中標單位。如果招標人可以擅自選擇投標人,那招投標就失去意義了。
2.E單位的投標文件是否有效,要看招標文件中對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時間有無特殊要求。如果要求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前遞交,那E單位為無效標書,廢標;如果要求投標人在開標時間前遞交,那E單位的標書有效,應參加評標。
3.D單位撤回投標文件的時間。如果撤回時間在招標文件所標明的有效期之內,那D單位將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如果D單位在有效期之後(因招標人未及時發出中標通知書,D單位有權利在有效期後撤回投標書另作安排),招標人應允許其撤回並及時退回投標保證金。
4.作為招標人(醫院),因為標底出現重大偏差,可以要求重新招標,但原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應可以參與投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原投標人投標,原投標人因其他事宜放棄,那招標人應同意。若原6個投標人中願意繼續參加投標的投標人少於3個,那招標人可以重新發布公告重新招標,也可以直接發包(得上級監管部門批准同意)。
5.招標文件中如果沒有提及投標人投標過程中的費用事宜,那招標人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招標文件中對投標人的投標費用明確表示不予支付,那投標人應自己承擔。
『捌』 求分析這樣的工程招投標案例題
本題不妥之處如下:
1、資金落實不到位。工程造價3450萬元,只落實2600萬元。
2、擅自改變招標方式。相關部門批準是公開招標,自行確定為邀請特定單位參與投標,即將公開招標擅自改變為邀請招標。
3、編制兩個標底,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每個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本項目編制兩個標底,分別用於本地單位和外地單位,既違反一個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的規定,又違反不能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的規定。
4、投標文件簽署不當。投標文件只能是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簽字或蓋章。本項目的一個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文件,不符合規定。
5、投標文件簽署不當,但依然通過資格審查,不妥。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投標文件,不符合規定,自然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6、只剩2家投標人,依然開標,於法無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投標人少於3家的,不能開標。
7、招標人拒收文件不妥。該投保人遞交的第2份文件是第1份文件的補充文件,並不是遞交的第2份完整的投標文件。因此不能拒絕接收。
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