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可行性報告範文
一般可行性報告的主要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合營各方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企業總投資、注冊資本股本額(自有資金額、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股本交納期限);合營期限、合營方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比例;項目建議書的審批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負責人名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概況、結論、問題和建議。
(二)產品生產安排及其依據。要說明國內外市場需求情況和市場預測的情況,以及國內外目前已有的和在建的生產裝備能力。
(三)物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運輸)及其依據。
(四)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五)技術裝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批交貨的安排)。
(六)生產組織安排(包括職工總數、構成、來源和經營管理)及其依據。
(七)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保護、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八)建設方式、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九)資金籌措及其依據(包括廠房、設備入股計算的依據)。 (十)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十一)綜合分析(包括經濟、技術、財務和法律方面的分析)。要採用動態法和風險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項目效益和外匯收支等情況。
(十二)必要的附件。如合營各方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合營各方的資產、經營情況資料;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具體內容可查1996年發布了「關於引發《實物性租賃業試點工作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內貿市字919961第門5號廣和「關於進行實物性租賃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1996)內貿函市字第632號)。
參考資料來自 上海滬寧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貳』 2015汽車租賃行業分析報告 怎麼寫
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
2015-2020年 中國汽車租賃行業市場內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容劃分析報告
2015-2020年 中國汽車租賃行業商業模式與投資前景分析報告
2014-2018年汽車租賃項目商業計劃書
2014-2018年汽車租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叄』 關於租車公司的SWOT分析法
S 優勢:都市化人口的增長趨勢使得租車的需求量增加。租車靈活性高,方版便,價格便宜。權政府也倡導綠色節能。
W 劣勢:前期需要投入成本,行業制度尚未完善,人們的觀念尚在慢慢接受中。企業的信用水平等在市場不太看好。
O 機會:這要看你說的是什麼公司了,打比方說上海啊,現在世博會召開,旅遊參觀人多了,租車的肯定多。看情況,或者有政府的相關政策。
T 威脅:一是租車的質量大多不好,二是風氣不好,行業的信譽差,三是現在汽油價格上升,自駕游啊等等都有下降趨勢。
以上都是我個人看法,家旁邊就有一家,但生意不好,需求問題。
但主要看你自己的情況,本地的情況,我認為行業前景是不錯,關鍵在信譽品牌要打好!
『肆』 汽車租賃公司營銷策劃詳細介紹
你好,汽車租賃公司主要做租賃服務,可以從營銷4P及產品、價格、渠道、促銷等幾方面入手寫:
產品:主要從你們提供什麼樣的產品或服務,有什麼特色或賣點?要能讓人記住,或在人們心智中覺得你是獨特的甚至唯一的。
價格:你們的產品或服務如何定價,是單一定價還是套餐組合?為什麼這樣定價,客戶的接受程度如何?
渠道:你們如何找到客戶或消費者?通過哪些方式去找?自己開拓還是通過經銷商、代理商等合作開拓?經銷商、代理商他們在哪裡?有什麼需求和資源?你們如何合作、如何給他們支持和激勵?
促銷:即宣傳推廣和促銷活動。你們准備做哪些宣傳、哪些促銷活動,不同階段如何規劃,費用預算大概多少?
再加上人員分工安排、時間計劃等。
從這幾個方面來寫,基本就是一個完整的汽車租賃公司營銷策劃了。
『伍』 汽車租賃業營銷現狀及對策分析
據《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針對您的情況您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開停業管理
第六條 經營汽車租賃業必須具備以下技術經濟條件:
(一)配備汽車不少於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於200萬元。租賃汽車應是新車或達到一級技術等級的在用車,並具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
(二)須有不少於汽車車輛價值5%的流動資金。
(三)有固定的經營和辦公場所,停車場面積不少於正常保有租賃汽車投影面積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經營機構和相應的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車輛技術、財務會計等崗位上應分別有一名具有初級及其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具有法人資格。
租賃活動管理
第十條 租賃經營人必須遵守道路運輸和價格方面有關法律、法規,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管理、指導、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租賃經營人必須依照交通部頒布的有關技術標准,加強車輛技術管理,保持租賃汽車技術狀態良好。
第十二條 租賃經營人必須按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租賃收費標准收費。
第十三條 辦理租賃汽車業務應簽訂租賃合同,必須使用由各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汽車租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內容應包括:租賃經營人名稱、承租人名稱、租賃汽車車型、顏色和車輛號牌、行駛證號碼、道路運輸證號碼、租賃期限、計費辦法、付費方式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
第十四條 租賃經營人增加或減少租賃汽車,必須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申請增辦或繳銷有關證件。
第十五條 租賃經營人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治安防範措施和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內容管理,對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第十六條 租賃汽車車主必須與汽車租賃經營人名稱相一致。凡不是租賃經營人所屬車輛、未辦理汽車租賃業合法經營手續的車輛,一律不得用於租賃。
第十七條 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租賃經營人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租賃經營人實行經營資格、技術經濟條件和經營行為的年度審驗。
第十八條 承租人租賃汽車,必須出具能夠證明單位或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和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必要時須有可靠單位給予經濟擔保。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汽車,應對承租汽車進行檢查,確認租賃汽車技術狀況良好,並要核對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證件是否齊全、有效,行車中應隨車攜帶上述有關證件。
第二十條 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賃汽車從事營業性運輸,須按照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從事營業性客、貨運輸。
第二十一條 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賃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關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租賃經營人未按本規定第七條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二)租賃經營人未按本規定第七條領取《道路運輸證》擅自經營的,處以每車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0000萬元。
(三)承租人在行車中未攜帶《道路運輸證》的,處以每車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四)租賃經營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收取租賃費用的,處以所收費用30-50%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
(五)租賃經營人和承租人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擅自從事營業性運輸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提出復議又不起訴且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機關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汽車租賃業有關法規,認真履行職責,違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陸』 求汽車租賃公司可行性報告
樓主的問題涉及商業利益,僅憑懸賞分時不能解決的!
要不然,那些靠「回報告」生存的公司答怎麼辦?
樓主要是不想找專業公司,在這里照高手解決,應該也沒問題,「網路知道」可是藏龍卧虎之地,但樓主要開出一個適當的價格,並給出一個付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