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阿迪達斯和耐克開專賣店總開在一起這是什麼營銷戰略
這是代理商的戰略,不是公司的戰略!比如你代理阿迪、耐克、彪馬、新百倫等國際運動品牌,總不能一個牌子找一個店面,這樣成本就大了,還賺什麼賺,同一地點,銷售利潤可以平攤..
B. 阿迪與耐克品牌之間的比較分析
先說2個公司的企業文化吧 adidas 中文作阿迪達斯,德國運動用品製造商,是Adidas AG的成員公司。阿迪達斯以其創辦人阿道夫·阿迪·達斯勒(Adolf Adi Dassler)命名,在1920年於接近紐倫堡的赫佐格奧拉赫(Herzogenaurach)開始生產鞋類產品。1949年8月18日以adidas AG名字登記。阿迪達斯的服裝及運動鞋設計通常都可見到3條平行間條,在其標志上亦可見,3條間條是阿迪達斯的特色。
阿迪達斯原本由兩兄弟共同開設,在分道揚鑣後,阿道夫的哥哥魯道夫·達斯勒(Rudolf Dassler)開設了敵對的運動品牌彪馬。
1948年,adidas的創辦人阿迪·達斯勒(Adi Dassler)先生用他的名字adi和姓氏(Dassler)的頭三個字母組成,合成「adidas」作為商品品牌並申請注冊;翌年,adidas的三線商標問世。
愛迪達的主要對手是Puma及Nike。在2005年8月,愛迪達宣布以三十八億美元收購對手之一的Reebok,收購有助於增長其在北美洲的市場佔有率,並促進其在與「Nike」在該領域內競爭中所扮演的地位。
目前Adidas在運動用品的市場佔有率上緊隨「Nike」其後排名第二。Adidas的商標上一句廣告語便是:沒有不可能(impossible is nothing) 公司創始人比爾·鮑爾曼自1947年從俄勒岡大學畢業後一直留校擔任田徑教練,曾經訓練出世界田徑史上的傳奇人物--史蒂夫·普雷方丹(Steve Prefontaine)。比爾·鮑爾曼幼年時家境貧寒,坎坷的經歷培養了他鐵一般的意志。而現任[[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菲爾·奈特作為公司的兩位主要創始人之一對耐克的發展同樣功不可沒。
1959年,菲爾·奈特從俄勒岡大學畢業,獲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一年後,他又進入著名的[[斯坦福大學]]攻讀[[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嚴格的管理教育使他具備成為一名優秀的管理者的素質。在以後的歲月里,兩位校友攜手並肩,同舟共濟,帶領公司不斷發展壯大。如今,耐克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遍布全球六大洲,其員工總數達到了22000人,與公司合作的[[供應商]],托運商,[[零售商]]以及其他服務人員接近100萬人。
至於消費問題是個人的主張和看法了
C. 求一篇關於李寧品牌與耐克(阿迪達斯)營銷差別的開題報告
10000字
D. 耐克、阿迪達斯的銷售總結
你在做夢吧~~~ 要分沒分 要錢沒錢~~~連謝謝都沒有 ~~~~別人拚死碼字便宜你~~這個真是~你做人有問題~~~
E. 請問阿迪達斯和耐克的營銷策略有什麼不同呢
adidas:技術先鋒,不放過大型運動賽事
adidas這一品牌歷來是專業、高效、朴實的代名詞。adidas從創立以來,就將產品技術創新作為開拓市場、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動力。因為其創始人阿迪·達斯勒是位田徑運動員和體育愛好者並熱衷於創新的企業家和發明家,世界上第一雙冰鞋和膠鑄足球釘鞋都出自adidas,他先後共獲得700項的專利。
在1936年德國柏林奧運會上,被說服穿上adidas品牌釘鞋的美國短跑運動員傑西·歐文斯連奪四枚金牌後,也讓adidas揚名世界。將品牌發揚光大的則是 adidas具有營銷稟賦的長子霍斯特·達斯勒。他是第一個做出向優秀運動員免費贈送運動鞋,與運動隊簽訂長期提供球鞋、球襪合同的,同時,adidas積極贊助全球性的體育盛會,奧運會被adidas確定為最理想的贊助對象。到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adidas已在體育用品市場具有無可匹敵的優勢,成為世界體育用品一流品牌。
但是在1978阿迪·達斯勒和1985霍斯勒·達斯勒去世後,adidas失去了技術創新的主要動力和具有品牌遠見的管理者。隨後體育用品消費市場發生的變化的時期,adidas沒有做出品牌策略上的相應轉變。進入70年代,平民體育運動已經成為一種潮流,adidas受限於不向陌生的領域投資的局限,還是專注於專業運動鞋,放掉的機會被Nike抓住,adidas的地位受到了挑戰,最後在70年代後期被Nike趕上。
在最近的10年裡,adidas和Nike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近幾年adidas開始調整戰略,它把三葉標志換成了三道杠,顯得更加時尚。也開始爭取青少年的青睞,啟用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爭奪青少年消費群。2005年,adidas宣布以38億美元的價格並購美國Reebok公司。(銳步,美國第二大體育用品製造商,僅次於耐克和阿迪的世界第三大流行運動品牌。)而此次強強聯合的主要意圖正是沖著他們的最重要競爭對手Nike,挑戰美國Nike公司行業霸主地位。
2.Nike:瞄準頂級巨星,藍球界喬丹網球界費德勒小威
1962年創建的Nike,1980年便占據約50%的美國市場份額,初步超過adidas 在美國運動鞋業內坐頭把交椅。從那時起,Nike開始實行積極的市場營銷活動。與adidas贊助全球性體育賽事的營銷戰略有所不同的是Nike偏重於贊助運動員個人,簽約頂級運動員,更大程度上寄希望於運動員的成功和賽場內外的楷模表現,頂級的運動員人數是最少的,但具有很強的輻射力,還並創造了「只管去做 (JustDoIt)」這一口號。 因此Nike投入大量資金,請成功、富有魅力的知名運動員為產品代言,最成功的就是與籃球飛人喬丹的合作。
1984年,Nike在最初與喬丹簽定的一份5年合同中,給喬丹的條件包括贈予 Nike的股票,在Nike運動鞋上使用喬丹的名字。喬丹的總價值合計高達每年100萬美元。喬丹,他超出了許多人的預想,成為多少人崇拜的英雄,完成這一次又一次不可能的任務,喬丹鞋也已經發展到「第18代」。喬丹讓Nike在籃球領域完全打開局面。相對adidas的成熟魅力,Nike 用年輕活力注入品牌形象,贏得更多青少年的喜愛。
混戰擴張進行中
Nike也放言「我們的目標是做足球品牌的No.1」,高勢進攻足球運動市場。
F. 阿迪達斯與耐克的比較,兩者的優勢與劣勢
耐克的優點:緩沖力強舒適 缺點:鞋面普遍較低,壓腳 阿迪達斯優點:包裹性好 科技專豐富屬 缺點:同樣是包裹性強,所以有點夾腳 在nba里穿耐克的要多於穿阿迪達斯的 耐克球星:科比 詹姆斯 納什 卡特 小斯塔德邁爾 皮爾斯………… 耐克旗下 喬丹:喬丹(一定要算上) 安東尼 保羅 漢密爾頓 雷-阿倫 貝比等 阿迪達斯球星:麥蒂 鄧肯 加內特 阿里納斯 比盧普斯 霍華德等 當然 在NBA還有代言其他品牌的球星 比如 匡威:韋德 銳步:艾弗森 姚明 AND1:阿爾斯通 丹尼爾斯 還有國產品牌: 李寧:奧尼爾 拜倫·戴維斯 瓊斯 (前) 安踏:斯科拉 等等 另外,阿迪達斯沒有現任巨星 耐克的有科比和詹姆斯
G. 阿迪與耐克品牌之間的比較分析
阿迪很傳統,設計也很經典 三條杠 適合的年齡斷也長一些
耐克很時尚,設計也很前衛 一個勾 年輕人喜歡的更多一些
個人喜歡阿迪
明星選擇阿迪的案例也多一些
你看看劉德華最愛三葉草的板鞋 這案例多了 不勝枚舉
還有足球鞋阿迪的爽些
籃球鞋耐克的AIR爽些 不過實話差距不大
都在蘇州產 質量都一般
H. NIKE的市場環境分析
NIKE創建於1971年,今天成為全球最著名品牌之一。究其成功的原因,除了它不斷開發新的產品之外,更重要的還得益於它的品牌創意策略。綜觀其品牌成長過程,廣告創意策略的制定始終圍繞其品牌的核心價值——人類從事運動挑戰自我的體育精神。
耐克品牌創意的成功之道,就是在確立了品牌的核心價值和使命之後,無論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進行推廣,都始終如一地去表現其品牌的核心,傳達了品牌准確的市場定位。同時,根據各國不同的文化背景、目標市場、消費特性,形成風格各異的廣告創意。
耐克已經是一種被物化了的體育精神或人類征服自然和超越自我的象徵。產品的功能已經被品牌所寓意的象徵和情感所融化。這就是成功品牌的精髓所在。優秀的創意賦予了產品一種能夠滿足目標顧客心理的、視覺美感和情感的附加值,結合產品卓越恆久的品質,二者兼容並蓄,共同構築起了耐克的國際品牌形象。
創意法則一:籃球不是球
世界上恐怕沒有第二種產品可以像耐克一樣,將籃球運動和自己的產品形象緊緊地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對天然的關系。優秀的品牌都會找到一種自然的象徵,讓品牌生長在另外一個物體上來演繹產品自身所無法表現的個性。
藉助籃球運動建立品牌形象,是耐克長期以來不變的法則,以喬丹為代表的美國黑人運動員將耐克內涵推向了一個極至:卓越、力量和不可戰勝的頂峰,籃球已經成為耐克品牌的象徵,並失去原本「球」的意義。隨著美國NBA在全球的風行和影響,耐克已經被注釋為美國文化的象徵,它被社會轉化為一個國家的文化符號。這證明一個品牌一旦和國家與文化的因素融合為一體,它就具有了神一般的力量,人們很難抵禦其品牌所產生的魅力。
用黑人運動員一雙有力的手拿著籃球的創意,簡潔明了地表現了品牌人性化特徵,賦予耐克獨一無二的勝者形象。
創意法則二:用速度征服速度
1998年耐克推出了一種新型的汽墊運動鞋。為了反映產品優良的性能,廣告創意用一個運動員在沙漠曠野奔跑留下的一串腳印,和一隊風馳電掣的賽車形成強烈對比,這串腳印風一般迅疾地穿越過正在行駛著的車隊,是車快還是人快?哪個速度佔了上風?耐克運動鞋優良的性能給人留下無限的想像空間。
黑白相間、廣袤的天際,汽車、大自然和運動員的視覺關系,巧妙地訴求了產品的優越特徵,將產品的物理個性演繹為人征服速度或超越自我的一種精神象徵。
速度對比的創意是耐克
在所有廣告創意中常常採用的手法。其實,征服速度一直是人類有始以來的夢想。穿上耐克就可以實現你心中的願望——征服速度,它迎合了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