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企業市場定位戰略有哪些
企業發展戰略研究復的是企業今天制干好什麼、明天要干什麼,也包括用什麼方法和適當時機的選擇。產品生命周期也存在培育期和衰退期。因此,在研究發展方向時,不可避免地要研究進入衰退期的產品和適時退出的領域。
我們強調企業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企業在戰略中要能夠有進有退,進退有序,使有限的資源聚焦於核心業務,才能科學的調整企業的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組織結構,加速企業從「橄欖型」向「啞鈴型」轉變,從而實現企業做強、做大、做久的發展目標。
⑵ 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之路
[摘要] 本文分別從宏觀的農村制度安排以及微觀的農戶需求出發,分析了我國農村對合作金融的需求,並指出使現有的農村信用社回歸合作制,存在著「路徑依賴」障礙,應結合我國的農村實際,重建我國的農村合作金融。
[關鍵詞] 農村金融需求合作金融
一、前言
當前,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是以商業化、市場化為主導。在農村金融市場,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造使其大范圍的撤離農村領域,農村的郵政儲蓄也是只存不貸(2007年將成立的農村郵政儲蓄銀行的作用還有待觀察),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農村金融制度安排的主體。
新中國成立之初,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中央政府就決定大力發展農村信用社。但由於歷史的原因,上世紀60年代開始信用社被強制納入國有金融體系,走上了「官辦」的道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曾多次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革,希望恢復其合作原則。但實踐表明,政府強制性的制度變遷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對農村信用社管理權的下放最終加強了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控制,並沒有恢復合作金融的本來面目。建立適應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農村合作金融,應是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根本方向。
二、農村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1.從農村制度安排的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需要合作金融
我國歷史上土地的所有權並沒有呈現集中的趨勢。上世紀70年代末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雖然保留了名義上土地所有權的集體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卻分散給了農戶,農戶成為了中國農村經濟的主體。這種制度安排最大的制度收益就是社會的穩定。雖然我國城鄉差距日益拉大,但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依附於土地,他們不是絕對的無產者,即使在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大量的流動打工者,他們也不是城市的定居者,大多數在農村還保留土地,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保障。在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中國並沒有出現大量的城市貧民,沒有社會動亂,都應歸因於這種制度安排。
但是,這種制度安排也是有成本的,即農業不可能有規模收益,農業的產業化也受到了阻礙。我國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限制於有限的土地資源上,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必然低於社會平均水平,投入農業的資本利潤率也會低於社會平均利潤率,農業勞動者的收入也必然少於社會平均水平,農村和城市形成了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人口和土地資源約束條件下,城鄉二元結構將長期存在。既然我國的基本體制矛盾是城鄉二元結構,且長期存在,我國的金融制度也有必要按照二元結構來分別安排,不能用商業化來同時滿足城市和農村的金融需求。
商業金融資本的逐利稟性決定其必定追求「規模效應」,資本的積聚會降低單位資金融通的費用。我國目前的農村制度安排主要是土地的分散經營,沒有規模經濟可言,農業的資本收益率必然低於其他產業。與這種制度對應,分散的農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主體,其所需貸款額小,單位資金融通成本較高。我國農村的制度安排決定商業化的正規金融必定會退出農村領域。在正規金融退出農村金融市場的同時,為防止民間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有必要建立農村合作金融制度。
2.從農戶角度分析,我國農村需要合作金融
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曾經說,農戶相當於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企業單位,是按照「理性經濟人」的原則行事的。斯科特則認為,小農經濟關注的是生存,而不是收益最大化,不能用市場的存在作為前提來分析農戶的行為。
與西方不同,我國社會的特點,特別是在農村,是以家庭為中心,向血緣基礎上的家族擴展,再按人際交往的遠近親疏繼續向外延伸形成「圈層社會結構」。在這種以社會關系網路為核心的「圈層社會結構」內,農業生產和平滑生活支出的金融需求通常以「人情借貸」的方式獲取。這種借貸基本上是以無息的、互助的方式進行,適應於小農經濟。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情借貸」不足以滿足具有商業性質的金融借貸需求,農戶也會尋求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但單個農戶面對金融機構會面臨以下限制:
一是中國農戶的信貸需求中非生產性需求往往占很大比重,其中除一部分用於維持日常生活的消費支出外,相當規模的資金被用於購置修繕房產、修建祠堂廟宇或是滿足喪葬嫁娶的禮俗要求,貸款缺乏未來收入作為償還保障。
二是農戶與金融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在「人情借貸」中,貸款者和借款者有著較廣泛的聯系,因而具有一定的信息優勢。而正規金融機構面對的是分散的農戶,在進行信貸決策時,缺乏有關農戶特點和活動的私人信息,形成了「事前信息不對稱」,在利率受到政策限制的情況下,只有實行信貸配給。正規金融機構也缺乏有效的手段監督農戶對貸款的使用,形成了「事後信息不對稱」,加大了信貸風險。
三是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一般來說,具有確定價值的抵押物會增加借款額。對於正規金融機構,抵押物的有效性取決於其變現容易程度。農戶一般缺少用於貸款的抵押物,即使能提供抵押物,大多為房屋、農具或農產品,正式金融機構由於其與農民生活之間實際距離的存在,在接受的抵押品方面表現出了明顯的劣勢。
四是履行貸款契約的形式單一。農戶的產出都為實物,正規金融機構是不接受實物償還貸款的。農戶在償還貸款時要把實物轉換為現金,需要經受市場風險,分散的農戶更願意持有實物以迴避市場風險。
民間金融與正規金融組織相比,借貸雙方具有較廣泛的聯系,資金提供者對農戶的私人信息有相當的了解,借貸雙方的生產經營條件和生活環境相似,對抵押物有較高的認同,契約的履行方式也靈活多變,因此,民間金融更適應農戶的信貸需求。發展民間金融的同時規范民間金融活動,合作化成為有效的選擇。
三、農村合作金融制度安排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1994)定義,合作社是一個自願組織在一起的民主的組織形式、一個具有共同目標的協會。合作金融是合作經濟的一種特殊存在形式,以合作制原則為標准,以金融資產形式參與,並專門從事規定范圍金融活動的經濟形式。合作金融在西方國家已有140多年的歷史,同時,農村合作金融也是一個國家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經過50多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軍。
1.現有農村信用合作社面臨的困境
在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是農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甚至是唯一的形式。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經過50多年的發展,出現了異化現象,背離了合作原則。歷次改革經驗表明,使現有農村信用合作社回歸「合作原則」,會遇到「路徑依賴」的障礙。
首先,經過歷次改革,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已經劃歸地方政府管理,強化了地方政府對金融資源的控制權,農村信用合作社已成為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經濟調配金融資源的工具,脫離了合作原則。要使農村信用合作社回歸合作原則,就必須歸社員所有,社員享有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使用權、讓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這樣,必然會削弱地方政府調配金融資源的能力,地方政府必定不會放棄既得的權力和利益。
其次,我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依附於國有銀行,與國有金融機構及其相適應的社會環境有了很強的「親和力」,一旦要回歸到信用合作制原本的道路上來,仍需要經一個較長的艱難「學習」過程。
最後,信用社的員工與真正意義上的農民不再同屬於一個利益群體,前者的經濟地位明顯高於後者。恢復信用社的合作制,意味著信用社從國家銀行附屬機構的位置上降格為農民自身的金融機構,自然會受到既有經濟利益格局的抵制。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回歸」受到上述種種限制,因此,有必要重建我國的農村合作金融。
2.重建我國農村合作金融 真正的信用合作制度生長於農業經濟體系內部,是農民自發的聯合,而不應是一種外生金融制度安排。內生的農村合作金融應符合自願原則、互助原則、民主管理原則以及非盈利原則。
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重建,應從我國的農村實際出發,結合我國現有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建立真正意義上的信用社。
首先,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模式應採取多樣化的形式。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差距較大,不能推行全國統一的農村金融合作模式,應當倡導具有多樣性的地區模式。在經濟發達地區,農村經濟已經市場化,應推動市場化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按照股份制原則建立商業銀行模式。對於正在逐步走向市場化的部分農村,同樣應對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股份制改造,但應建立農村合作金融作為必要的補充。在欠發達的地區,主要以低收入的農民為主,重新建立合作性質的信用社,解決農民的生活和生產的資金需求。
在農村合作金融的規模方面,不應一味地追求規模效應。新建立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主要服務於低收入的社員,如果組織規模的擴大是由於社員金融資產數量的提高,那麼組織的客戶層次已經發生了轉移,即不再是原來的低收入群體,這樣組織的性質就要發生變化,如果來源於低收入社員數量的增多,那麼組織的信息成本、管理成本都有可能上升,合作金融組織不具備顯著的規模經濟的特點。
在組織體系方面,考慮我國農村的實際,可以建立金字塔型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體系。在較小范圍內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基層合作金融組織,滿足農戶小額的資金需求,基層合作金融組織由於共同利益的需要,在自願的基礎上聯合成立更高層次的聯合組織,增強服務能力,即形成農村信用社——縣(市)信用聯社-——省級信用聯社的形式,自下而上層層入股,形成多極法人體系。各級信用聯社本身是具有資金運營能力的獨立法人,可以獨立向農戶提供較大數額的貸款,除此之外,還為基層信用社提供資金調劑、異地支付等服務,還可以對基層信用社進行風險監督。
在內部管理機制方面,堅持社員代表大會是信用社的最高權力機構,必須真正代表社員利益。在基層信用社,嚴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則,決定信用社的業務類型、人事任免和重大經營決策。由社員代表大會從社員中選舉產生信用社的管理者及常設機構,處理社員平常的小額貸款,較大數額貸款必須由社員代表大會集體決策。社員都可以監督信用社的日常活動,信用社定期向全體社員公布信息以確保廣大社員的知情權
在業務經營方面,基層信用社服務對象就是參加信用社的社員,主要以低收入的農戶為主,其金融需求形式比較單一,一般只進行存貸業務和與之相關的結算。針對不同農戶的具體情況,基層信用社可以提供靈活的信貸契約。在合作化初期,基層信用社主要考慮的是為農戶社員服務,而不是盈利。除為農戶提供存貸款服務,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還應提供諸如教育培訓等公益產品服務,這是信用合作組織在其發展過程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取向。
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還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是弱勢農戶的互助組織,政府應採取優惠政策扶持其生存和發展,利用信貸和稅收等經濟杠桿,通過低稅或減免稅收,低息或無息貸款等方法為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提供有利的支持,從而促進農業的發展。
http://www.verylib.com/QiKan/92922Y/199706/5615218.htm
還有
⑶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前景如何如何找准屬於它的客戶定位
農村信用合作抄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現在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⑷ 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與營銷策略是怎麼樣的
隨著中國加入WTO,農村信用社作為合作金融組織,將受到外資銀行及國有商業銀行的雙重夾擊,原有的一批優良客戶群將有流失的危機,自身盈利能力將變得弱化。要在這個強大的挑戰面前立足自身建設,促進自身在市場競爭中的份額,爭取在多變的形勢下獲取發展,穩定並鞏固客戶 ,提高自身盈利水平是擺在農村信用社面前的一個現實課題。 實施市場營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特殊企業,其經營的目標是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獲得自身經濟效益.而為了獲得這種自身經濟效益,就要通過市場營銷來使客戶了解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實施市場營銷是農村信用社的明智之舉。金融環境市場化使金融業面臨從未有過的激烈競爭態勢,各家商業銀行通過大量引入市場營銷,從經營種類多樣化、方法科學化、手段現代化等方面積極參與競爭,對金融市場有限資源的競爭日益激烈。這種金融環境促使農村信用社尤其是基層社必須走出金融業的傳統賣方市場經營模式,開發引入市場營銷機制,適應和創新客戶市場需求,開展儲蓄營銷、貸款營銷、中間業務營銷,營造和促進買方市場的形成,進而獲得經營過程的豐厚回報。 實施市場營銷有利於提高綜合競爭能力。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信用社傳統的經營陣地和客戶群體已經不能完全滿足信用社經營的需要。農村信用社要想保證已有陣地,拓展新天地,則需要增大市場佔有份額,爭取更多的優良客戶群體,在競爭中求發展。推行行之有效的營銷管理是農村信用社提高競爭力的出路所在。通過卓有成效的市場營銷活動,在把農村信用社的產品和服務營銷給現有客戶、現有市場的同時,發現新的市場,開發新的客戶,拓展新的業務,不斷提高農村信用社的市場競爭能力。 實施市場營銷是凸現信用社競爭優勢的途徑。競爭優勢應是一個企業自身獨有的,不易被其他企業模仿復制的特殊優勢。農村信用社實施市場營銷,可以通過有形、獨特產品介紹、服務過程等,展示農村信用社的新風貌、新形象、新實力,充分凸現農村信用社競爭優勢。 農村信用社市場營銷中的問題 目前,市場營銷問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制約著我國農信社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進一步提高,主要是以下三個問題: 營銷意識淡薄,營銷觀念無法適應市場化的要求。長期以來,由於管理體制先天不足,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習慣於按上級下達的任務、計劃辦事,缺乏開拓經營的意識,導致其市場營銷意識淡薄,市場營銷工作未能真正得以有效開展。等客上門、有求才應的作風在很多農信社業務經營中依舊存在。有的農信社雖然開始重視營銷工作,但由於對市場營銷缺乏深入認識,一些陳舊的甚至錯誤的觀念依然存在,營銷工作停留在表面和初級層次上。營銷意識的淡薄,營銷觀念的落後,使農信社難以適應市場變化的要求,已經成為制約農信社營銷工作開展、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的重要原因。 市場定位不準,貸款對象選擇不當。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的市場調研與細分工作不夠深入,市場定位比較盲目。一些農信社重視工商業輕視種養業,重視企業輕視農戶,重視公有經濟組織輕視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片面追求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搞貸款壘大戶;在貸款領域的拓展上,重視生產經營性貸款發放,而農村消費貸款、助學貸款等新興信貸領域則少有涉足。更有一些農信社盲目效仿商業銀行,服務對象非農化、經營管理商業化,與商業銀行爭資金、爭市場,脫離了自己原先的主要服務對象,使得支農作用發揮不夠,支農服務功能有所弱化。 經營品種單一,營銷手段落後。在經營品種上,絕大部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品種仍局限於傳統的存款、貸款業務,服務功能局限的問題十分突出,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在營銷手段上,則往往局限於廣告宣傳、微笑服務等膚淺表層的服務,沒有深入的調研和周密的營銷策劃,沒有有針對性的措施,流於形式,其結果必然是既浪費了資源,也無法最終實現營銷的目的。 加強我國農村信用社市場營銷工作的對策 加入WTO以後,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環境有了很大的變化:一方面,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同業競爭日益加劇,先天不足的農村信用社面臨著十分嚴峻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形勢有了很大的變化,作為服務於農村經濟的金融主力軍,其服務范圍和對象有了較大變化。面對巨變的經營環境,農信社首先必須轉變觀念,要改變過去坐等上門的觀念和作風,要認識到資金也是商品,認識到只有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開展市場營銷工作,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保持生機與活力。在觀念轉變了,營銷意識增強了以後可以按照經典的市場營銷策略來進行營銷,主要有以下幾點: 產品策略。農村信用社提供的產品是貨幣信用資金和服務,在制定產品策略時,必須以新穎獨特來吸引客戶,更好地滿足客戶需要,就目前來說,農村信用社要在鞏固老陣地,辦好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的同時,不斷創新金融產品,開辦多種金融服務項目 ,以爭取客戶,擴大市場佔有率。農村需要什麼樣的服務,信用社就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把信用社辦成金融超市,盡量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在制定產品策略時,既要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又要分析同業競爭的情況,知己知彼,揚長避短,塑造出自己獨特的市場形象,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奇,吸引更多的顧客,佔領更廣闊的市場。 價格策略。金融產品的價格集中反映在利率和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上,由於農村信用社金融服務項目少,所謂價格策略,主要是在不違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運用好浮動利率政策,開辦不同利率檔次的各種業務。信用社確定產品價格的方法也應多樣化,可按成本、市場利率、期限、種類、信用等級、盈利能力、對信用社貢獻等作為制定價格的依據,信用社的產品訂價,既要考慮成本問題,同時也要考慮市場變化、法規限制、風險程度、資金流向等問題。 分銷策略。農村信用社分銷可從兩方面來理解,一是加快網點布局與結構的調整,擴大和完善網點功能,著手進行特色化經營網點的建設工作,積極發展有營銷功能的綜合性網點,集中專業化營銷人員,提高服務功能與效益,實現資源的科學配置合理流動。其次,在服務差異選擇上,要在支農的基礎上,有重點地選擇服務對象。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是必然的選擇,要選擇支持農業生產,以及與農業有關的生產、加工、服務等行業,在此基礎上重點選擇,如在資金運用上,把重點放在扶優壯強上;在目標追求上,把重點放在以效益為中心的集約經營上,讓有限的資源和精力取得最大的效益。 促銷策略。創新後的產品能否被客戶認識、接受和喜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產品的促銷,即對客戶消費的引導。制定切實可行的促銷策略是實現產品策略、價格策略、分銷策略的有效保證。農村信用社可利用有效的宣傳、人員推銷以及服務促進等方式,利用宣傳增加農村信用社知名度;設立營銷員崗位,並逐步向客戶經理方向發展;利用專人向外推銷金融產品及服務,做好產品銷售的事前、事後宣傳和服務工作,取得客戶的信任。 服務策略。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要在服務上下功夫,量化服務並加以考核 。可通過掛牌服務、限時服務等手段來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同時要求職工實行文明用語,講究職業道德,快速高效地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使顧客在信用社辦理業務時有安全、方便、舒適之感。 人才策略。農村信用社要以人力資源為導向,提高員工素質和競爭意識。
⑸ 農村合作金融屬於什麼銀行
1. 1996年國務院出台《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時就提出,要建立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金融和政策金融分工協作的新農村金融體系。農信社被定位於主要為農戶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並倡導在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已經商業化經營的農信社可合並建成農村合作銀行。農合行從性質上來說,是介於合作金融與商業金融之間的一個過渡層次。組建農合行,豐富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種類,滿足了不同層次農戶的金融需求,促進了符合「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架構的完成。農信社是整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農合行作為農信社改革的組織模式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農信社改革的目標。
2.2003年中央明確提出,農信社改革的總體要求是「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
3.農合行所採用的股份合作制,是合作制與股份制有機結合的創新型產權制度。股份合作制既具有合作經濟的社區性與互助性,又同時兼具有營利性與商業化特徵。這主要體現在農合行的股權設置對傳統農信社的突破上。農合行的股本金來源不僅有自然人股,還有法人股,區別於農信社的股金主要來源於轄內的農民社員;自然人股和法人股都分別設置了資格股和投資股兩種股權。資格股就是傳統的農信社合作股份,具有「人合性」,以「一人一票」為原則;投資股則引進了股份制觀念,具有「資合性」,以「一股一票」為原則。
4.農合行保留了合作制特徵,有利於對轄內的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持續性的支持;同時,引進股份制有利於農合行進行規模化整合,提高營利能力。雖然有學者質疑農信社改制為農合行模式的發展前景,但至少是對合作金融的一種有益探索與創新。
⑹ 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與營銷策略是怎麼樣的
隨著中國加入WTO,農村信用社作為合作金融組織,將受到外資銀行及國有商業銀行的雙重夾擊,原有的一批優良客戶群將有流失的危機,自身盈利能力將變得弱化。要在這個強大的挑戰面前立足自身建設,促進自身在市場競爭中的份額,爭取在多變的形勢下獲取發展,穩定並鞏固客戶
,提高自身盈利水平是擺在農村信用社面前的一個現實課題。
實施市場營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特殊企業,其經營的目標是在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獲得自身經濟效益.而為了獲得這種自身經濟效益,就要通過市場營銷來使客戶了解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實施市場營銷是農村信用社的明智之舉。金融環境市場化使金融業面臨從未有過的激烈競爭態勢,各家商業銀行通過大量引入市場營銷,從經營種類多樣化、方法科學化、手段現代化等方面積極參與競爭,對金融市場有限資源的競爭日益激烈。這種金融環境促使農村信用社尤其是基層社必須走出金融業的傳統賣方市場經營模式,開發引入市場營銷機制,適應和創新客戶市場需求,開展儲蓄營銷、貸款營銷、中間業務營銷,營造和促進買方市場的形成,進而獲得經營過程的豐厚回報。
實施市場營銷有利於提高綜合競爭能力。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信用社傳統的經營陣地和客戶群體已經不能完全滿足信用社經營的需要。農村信用社要想保證已有陣地,拓展新天地,則需要增大市場佔有份額,爭取更多的優良客戶群體,在競爭中求發展。推行行之有效的營銷管理是農村信用社提高競爭力的出路所在。通過卓有成效的市場營銷活動,在把農村信用社的產品和服務營銷給現有客戶、現有市場的同時,發現新的市場,開發新的客戶,拓展新的業務,不斷提高農村信用社的市場競爭能力。
實施市場營銷是凸現信用社競爭優勢的途徑。競爭優勢應是一個企業自身獨有的,不易被其他企業模仿復制的特殊優勢。農村信用社實施市場營銷,可以通過有形、獨特產品介紹、服務過程等,展示農村信用社的新風貌、新形象、新實力,充分凸現農村信用社競爭優勢。
農村信用社市場營銷中的問題
目前,市場營銷問題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制約著我國農信社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進一步提高,主要是以下三個問題:
營銷意識淡薄,營銷觀念無法適應市場化的要求。長期以來,由於管理體制先天不足,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習慣於按上級下達的任務、計劃辦事,缺乏開拓經營的意識,導致其市場營銷意識淡薄,市場營銷工作未能真正得以有效開展。等客上門、有求才應的作風在很多農信社業務經營中依舊存在。有的農信社雖然開始重視營銷工作,但由於對市場營銷缺乏深入認識,一些陳舊的甚至錯誤的觀念依然存在,營銷工作停留在表面和初級層次上。營銷意識的淡薄,營銷觀念的落後,使農信社難以適應市場變化的要求,已經成為制約農信社營銷工作開展、市場競爭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的重要原因。
市場定位不準,貸款對象選擇不當。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的市場調研與細分工作不夠深入,市場定位比較盲目。一些農信社重視工商業輕視種養業,重視企業輕視農戶,重視公有經濟組織輕視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片面追求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搞貸款壘大戶;在貸款領域的拓展上,重視生產經營性貸款發放,而農村消費貸款、助學貸款等新興信貸領域則少有涉足。更有一些農信社盲目效仿商業銀行,服務對象非農化、經營管理商業化,與商業銀行爭資金、爭市場,脫離了自己原先的主要服務對象,使得支農作用發揮不夠,支農服務功能有所弱化。
經營品種單一,營銷手段落後。在經營品種上,絕大部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品種仍局限於傳統的存款、貸款業務,服務功能局限的問題十分突出,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在營銷手段上,則往往局限於廣告宣傳、微笑服務等膚淺表層的服務,沒有深入的調研和周密的營銷策劃,沒有有針對性的措施,流於形式,其結果必然是既浪費了資源,也無法最終實現營銷的目的。
加強我國農村信用社市場營銷工作的對策
加入WTO以後,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環境有了很大的變化:一方面,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同業競爭日益加劇,先天不足的農村信用社面臨著十分嚴峻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形勢有了很大的變化,作為服務於農村經濟的金融主力軍,其服務范圍和對象有了較大變化。面對巨變的經營環境,農信社首先必須轉變觀念,要改變過去坐等上門的觀念和作風,要認識到資金也是商品,認識到只有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開展市場營銷工作,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保持生機與活力。在觀念轉變了,營銷意識增強了以後可以按照經典的市場營銷策略來進行營銷,主要有以下幾點:
產品策略。農村信用社提供的產品是貨幣信用資金和服務,在制定產品策略時,必須以新穎獨特來吸引客戶,更好地滿足客戶需要,就目前來說,農村信用社要在鞏固老陣地,辦好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的同時,不斷創新金融產品,開辦多種金融服務項目
,以爭取客戶,擴大市場佔有率。農村需要什麼樣的服務,信用社就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把信用社辦成金融超市,盡量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在制定產品策略時,既要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又要分析同業競爭的情況,知己知彼,揚長避短,塑造出自己獨特的市場形象,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奇,吸引更多的顧客,佔領更廣闊的市場。
價格策略。金融產品的價格集中反映在利率和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上,由於農村信用社金融服務項目少,所謂價格策略,主要是在不違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運用好浮動利率政策,開辦不同利率檔次的各種業務。信用社確定產品價格的方法也應多樣化,可按成本、市場利率、期限、種類、信用等級、盈利能力、對信用社貢獻等作為制定價格的依據,信用社的產品訂價,既要考慮成本問題,同時也要考慮市場變化、法規限制、風險程度、資金流向等問題。
分銷策略。農村信用社分銷可從兩方面來理解,一是加快網點布局與結構的調整,擴大和完善網點功能,著手進行特色化經營網點的建設工作,積極發展有營銷功能的綜合性網點,集中專業化營銷人員,提高服務功能與效益,實現資源的科學配置合理流動。其次,在服務差異選擇上,要在支農的基礎上,有重點地選擇服務對象。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是必然的選擇,要選擇支持農業生產,以及與農業有關的生產、加工、服務等行業,在此基礎上重點選擇,如在資金運用上,把重點放在扶優壯強上;在目標追求上,把重點放在以效益為中心的集約經營上,讓有限的資源和精力取得最大的效益。
促銷策略。創新後的產品能否被客戶認識、接受和喜歡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產品的促銷,即對客戶消費的引導。制定切實可行的促銷策略是實現產品策略、價格策略、分銷策略的有效保證。農村信用社可利用有效的宣傳、人員推銷以及服務促進等方式,利用宣傳增加農村信用社知名度;設立營銷員崗位,並逐步向客戶經理方向發展;利用專人向外推銷金融產品及服務,做好產品銷售的事前、事後宣傳和服務工作,取得客戶的信任。
服務策略。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要在服務上下功夫,量化服務並加以考核
。可通過掛牌服務、限時服務等手段來促進服務質量的提高,同時要求職工實行文明用語,講究職業道德,快速高效地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使顧客在信用社辦理業務時有安全、方便、舒適之感。
人才策略。農村信用社要以人力資源為導向,提高員工素質和競爭意識。
⑺ 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可以劃分為哪幾個階段
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或時期):
1、1951-1957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起步和大發展時期
建國初期到1958年大躍進前,是新中國農村信用社普遍建立和發展的時期。這段時期,中央政府為了盡快把農民和農村經濟引向社會主義道路,在農村推行合作化運動,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都得到了迅速發展。到1957年底,全國成立農村信用社993680個。
2、1958-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曲折反復時期
1956-1973年,農村信用社曾兩次劃歸農業銀行管理(先後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管理,後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1974年,又恢復由人民銀行管理。從1958年大躍進開始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是農村信用社歷經波折的時期。
3、1979-1996年,農村信用社由農業銀行管理,進入體制改革時期
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4年,是農村信用社恢復和發展的時期。國家決定把信用社交給農業銀行管理。在農業銀行的領導和管理下,農村信用社重新得到恢復和發展,但離合作金融組織的特性越來越遠。從1984年提出對農村信用社進行重大改革到1996年國務院提出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是信用社向合作制道路邁進的初步改革時期。1984年,國務院105號文件轉發了《中國農業銀行關於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要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恢復其合作性質,即恢復信用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這一時期,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各項業務得到了迅速發展。
4、1996年至今,改革深化時期
從1996年國務院決定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開始,農村信用社開始真正走向合作辦社的道路。1996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強調指出改革的重點是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把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經國務院批准,2000年7月開始,人民銀行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試辦農村商業銀行以及省級聯社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1999年到2000年間,全國還試點組建了65家市(地)聯社、6家省級聯社和5家省級信用合作協會。2003年上半年,又試點組建了浙江鄞州農村合作銀行。
2003年6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陝西、江蘇8個試點省(市)的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迅速展開。
2007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意見》,要求按市場原則,堅持股份制方向的改革:1、管理體制。按政企分開,理清省政府與省聯社之間的職責安排,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權責關系,實施以股份制為主題、多種形式的省級聯社體制改革;2、產權制度。按照股份制方向,優化股權結構,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3、在法人治理上。要適應社區性機構特點,建立「形式靈活,結構規范,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同時提出:選擇在經濟發達或欠發達地區開展以地、市為單位統一法人試點工作。
⑻ 1、農村信用社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如何
20世紀抄50年代初,中國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水平偏低,最廣大農民太需要通過資金互助,以期實現合作化農業生產,推動社會化經濟發展。於是,黨和政府從融通區域社會資金、防止民間高利貸剝削的宏觀計劃出發,領導人民群眾組建合作金融組織,發揮調節資金餘缺的互助服務功能,共同建設好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至此,由農民自願入股組成,由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具有一級法人資格的合作金融機構即為農村信用合作社。因其充分體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且不以盈利為最大目的,而被認定為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至此,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便確立起來
⑼ 農村金融體系的創新點是什麼時候
合作性金融是主力軍
解決「三農」貸款難、貸款貴,不能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找辦法
從根本上說,農村金融服務乏力的症結,不是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如何適應現代金融體系,而是現代金融體系如何適應農業農村實際的問題。
要從根本上破解「三農」貸款難、貸款貴的瓶頸制約,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探尋,難以找到有效辦法。必須進一步明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農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相互聯系。要在強化商業性金融支農責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合作性金融的主力軍作用。破解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從建立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金融機構、產品設計、完善監管體制等方面著手。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對各類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增加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比例、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和增加保險品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也進一步細化了建立符合農村金融機構實際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貨幣政策等改革和創新舉措。
防範金融風險
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村合作金融發展裝上「安全閥」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同樣需要讓政府和市場「兩只手」協同推進。農村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既要按照金融市場規律辦事,重視風險防控,審慎監管,確保金融機構財務可持續,同時也必須在機構設立、產品設計、組織體系、信貸管理、監管體制等方面准確把握農業生產實際和農民金融需求的特徵,使金融服務供給和農民需求有效對接。
新型農村合作金融適應農業生產實際,深受農民群眾歡迎。為加快農村合作金融發展,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專門提出了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要求,明確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在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